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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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杨明亮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自1983年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以来,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使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较好掌握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及制作要求,然而,在运用执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上仍然需要提高水平,进一步学习,互相交流经验和体会。

本讲座旨在抛砖引玉,与同行通解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述(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定义与内涵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依法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

这一定义阐述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性质和主要特点: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须是法定作者制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者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权力并能承担义务的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因而,“文书的起草者”并不等同于“文书”的作者,而文书的作者也不能超出与其法定职责不相称的范围和权力制发文书,否则无效。

在实际工作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者与撰稿人的关系特殊,存在3种情形:(1)卫生行政机关是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者,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是撰稿人。

如《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必须以卫生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定作者的代笔人,即撰稿人;(2)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既是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者又是撰稿人。

在卫生部34号令规定的31种文书中有些文书的法定作者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这时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既是作者又是撰稿人,如《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的法定作者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采样记录文书上签名;同时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又是撰稿人,因为该文书的另一个作者是卫生行政机关,该文书必须有卫生行政机关的印章才有效;(3)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就是法定作者。

某些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法定作者就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如《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合议记录》等文书的法定作者就是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即由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意义。

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第六条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当逐项填写。

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第七条调查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以免发生词句歧义。

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第八条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在记录完成后注明“以下空白”,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PPT文档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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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2012年6月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全文包括总则、制作要求、执法文书管理、附则共四章五十一条。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文号:暂无信息颁布时间:暂无信息实施时间:暂无信息时效性:暂无信息效力级别:暂无信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卫生法律文书书写规范

卫生法律文书书写规范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总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经合法授权或委托的组织)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处罚的案卷。

2 标准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 术语3.1 处罚主体:是指依法能够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3.2 被处罚主体:是指实施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公民:是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3.4 法人:是指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组织。

3.5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6 主要法律文书:是指处罚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填写或制作的书面材料。

一般是指在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过程中对外使用的文书和处罚审批类文书。

3.7 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但应在执法机关内部工作程序或执法委托书中明确规定。

3.8 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3.9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方式、阶段及时间顺序的各种规范。

3.10 时间:本标准所称时间要具体到年、月、日、时、分。

3.11 地点:本标准所称的地点要具体到市、区(县)、路、门牌号、楼层、房间号或乡、村、队。

3.12 基本标准:本标准所称的基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合法性的基本要素。

包括主体、事实、适用法律和程序。

3.13 一般标准:本标准所称的一般标准是指行政处罚案卷中,反映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范围的一般要求。

基本标准4主体合法:4.1 处罚主体合法:4.1.1 实施处罚的组织具有法定资格;4.1.2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经过市政府或区(县)政府确认;4.1.3 实施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4.1.4 主要法律文书中,印章使用符合规定,对外使用的文书必须使用行政机关的印章;4.2 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4.2.1 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2.1.1 对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4.2.1.2 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4.2.1.3 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被处罚主体资格的材料。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 公告应当写明违法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地点、违法 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处 理依据及时间。公告的纸张 规格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新增加文书制作要求
• 第三十六条 陈述和申辩 复核意见书
• 是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 录。
• 复核意见书应当写明陈述 申辩人的姓名、陈述和申 辩的理由和证据,以及复 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所进 行的陈述和申辩的复核, 应当在复核意见书中写明 卫生行政机关的意见。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 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 ,并报卫生部备案。
• 第五条 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 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 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 第二十八条 现场笔录,是在案件调查、现场监督 检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对与案件有 关的现场环境、场所、设施、物品、人员、生产 经营过程等进行现场检查时作的记录。
• 检查时间指在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起止时间应 当写明: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 检查地点应当写明现场检查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 点。
• 当事人认为笔录所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 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当事人拒不签名的,应当 注明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 邀请见证人到场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十三条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是实施卫生监督抽检的 卫生行政机关为确认产品的真实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 ,向标签标注的生产或者进口代理单位发出的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处罚和裁决等行政执法活动。

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执法必须按照一定的条例和规范进行,以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正和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写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我将介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要求。

一、格式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采用统一的格式。

文书标题应明确,标明文书的种类、名称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对象。

文书的标题应居中,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为小四。

文书应有明确的编号,编号应由执法机关内部统一分配。

编号应包括年份、编号和起用法人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备案。

文书的时间应标明具体的年、月、日。

时间一般放在文书的上方,与标题呈左对齐。

二、内容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执法依据:应明确执法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以及相关规章、规定等。

2. 执法事实:应详细描述行政执法的事实和情况,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3. 法律依据:应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以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依据,以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决定。

4. 处理措施: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监督检查:应明确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要求,如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

6. 违法行为的后果: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后果,包括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

7. 法律救济:应告知违法行为的对象有权依法申诉、上诉的权利和途径。

8. 执法机关信息:应载明执法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方便违法行为的对象与执法机关联系。

三、语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语言应简洁、清晰、规范。

文书中的用语应明确、准确,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措辞。

文书应使用普通话或当地通用语言,避免使用生僻字、专业术语和外来语。

文书中的用词应注意层次分明,避免重复表述和含糊不清的描述。

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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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
即:文书的制作必须做到于法有据, 不能超越法律规定,滥用权力,也不 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无依据或程 序过错的都是无效文书。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即:根据事实制作文书,不能倚轻倚 重,过则不符,应处理得当,否则容 易影响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 效果。
准确性原则
①对象要准确 法人、自然人、群团
专业技术性
卫生执法范围广,涉及卫生领域多学科 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文书的制作往往需要 卫生检测和检验数据来提供科学依据。
因此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专业性和技术 性特征要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既要熟悉 法律,又要掌握各种卫生专业知识,才
能提高文书的制作水平。
形式的规范性
• 格式划一 • 结构固定 • 用语规范化
作用
1、保证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的作用。 A、依法执法 B、规范相应执法行为 C、确保公正
2、执法活动的重要历史档案,对研究总结 卫生执法工作经验,完善和发展卫生执 法工作具有文书的性质和用途可分为 ①执行文书(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
等) ②证据文书(依法收集各种证据材料形成的法
填写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栏目要 求填写,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或改写。
书写违法事实时要用叙述性的语言。不 要书写与案件无关的次要情节和内容,尤其 是证据不足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实。
案例
XXXX医院违法开展诊疗活动案
经查,XXXX医院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擅自设 立了小儿科、小儿外科、肝病治疗中心、不孕不育中心、 男性疾病诊疗中心、女性疾病诊疗中心等诊疗科目,在 诊疗科目设置上违反了有关规定;8名医生有《医师资 格证书》,但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属医疗 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检验科对性病检测不规范, 检测阳性率明显偏高,所出具的检测结果存在欺诈;医 疗广告内容存在明显的夸大和虚假宣传。XXX卫生局根 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有关规定,给予该院罚款5000元,吊销《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院涉嫌欺诈的违法行为, 移送XXX工商局进行处理。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指南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指南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指南目录前言 (1)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概述 (3)第二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10)第三章37类执法文书书写模板 (14)第一节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14)第二节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18)第三节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22)第四节检验结果告知书 (25)第五节卫生监督意见书 (28)第六节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31)第七节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34)第八节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38)第九节查封、扣押决定书 (40)第十节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47)第十一节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51)第十二节物品清单 (55)第十三节公告 (59)第十四节封条 (61)第十五节案件受理记录 (64)第十六节立案报告 (69)第十七节案件移送书 (73)第十八节现场笔录 (78)第十九节询问笔录 (89)第二十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95)第二十一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99) 第二十二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01)第二十三节合议记录 (105)第二十四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0)第二十五节陈述和申辩笔录 (114)第二十六节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119)第二十七节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22)第二十八节听证笔录 (126)第二十九节听证意见书 (132)第三十节行政处罚决定书 (135)第三十一节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140)第三十二节送达回执 (143)第三十三节催告书 (145)第三十四节强制执行申请书 (147)第三十五节结案报告 (151)第三十六节续页 (154)第三十七节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157)第四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常见问题 (160)第五章行政诉讼文书瑕疵问题案例 (169)第六章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例常见案由 (185)附件1陕西省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文号、编号编写方法的指导意见(210)附件2河北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样式(2017版) (216)前言建立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是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必然要求。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

制作说明 1、首部 (1)文号。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规定编写。 (2)被控制主体名称:由于被控制对象 可以是物品或者场所,所以被控制主体 应是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场所的经营者。


2、正文 (1)控制的原因。 (2)控制的依据。 (3)控制对象。 (4)控制地点 (5)控制方式。 (6)控制的期限。 注意:卫生行政机关对被控制的物品应当在规定的 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避免 无理由延长控制期限或多次重复控制的情况出现。
第二节卫生监督意见书
概念和作用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 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 的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的用途较为广泛,一般 意义上讲,凡是在卫生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 或卫生行政机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可以用 卫生监督意见书来表达,而且在文书的正文部 分也未设定固定的格式,可以由监督人员填写。
示例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职业禁忌人员调离通知书 吉卫食调[2003]02号
旺族食品有限公司 经健康检查你单位下列人员体检结果显示具有职业禁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请将下列人员调离相应的职业禁忌岗位,并将 调离情况函告本机关。应调离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王×× 李×× 以下空白 性别 男 女 体检结果 HbeAg阳性 HbeAg阳性 职业禁忌岗 位 接触食品岗 位 接触食品岗 位
适用范围 现场检查笔录适用于查清案件违法事 实、收集现场证据时使用。





制作说明 (一)首部 1、页码。记录完毕,第×页处应逐页填写页码,共×页处应 填上总页数。 2、被检查人。被检查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地址(包 括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性别、职务等。被检查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现在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 3、检查机关。应当填写卫生行政机关名称。 4、检查时间。应写明到现场检查起止时问。即年、月、日、 时、分开始至何时何分结束。 5、检查地点。地点不仅包括被检查现场所在地的地址,还包 括被检查现场的具体位置。应写清被检查现场所在的地点,如: ××市××路××号××仓库。

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常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恭城县卫生监督所林选云)现场检查笔录一、概念和作用(一)概念卫生执法人员对卫生案件有关的地点的卫生状况客观文字记录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直接证据(二)作用1、再现现场客观存在的状况2、作为处罚和行政诉讼的原始之一3、了解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状况4、制作立案报告的依据二、适用范围查清案件违法事实、收集现场证据时使用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页码2、被检查人3、检查机关4、检查时间5、现场检查笔录6、检查地点(二)正文1、书写现场检查笔录的一般原则(1)客观性、真实性原则:没有亲眼看见的不能记;分析判断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

(2)相关性原则:与查处的案件相关或与卫生监督类别相关(3)合法性原则:程序合法手段合法2、书写检查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1)记录顺序边检边记或检查结束后记(现场拍的照片,提取物证的,也要记录)(2)重点记录主要违法事实记录时只对现场状况和违法行为作记载,不作任何评价,不写处罚与否(3)记录要准确、具体,不能笼统、抽象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必须具体,主要从地点、内容、数量、状况等方面,能一看就具体了解。

(4)使用正确、书写规范(5)不能当作催款单使用;不能当作产品推销广告;不能当作责令改正通知书;不能当作行政控制决定书;不能当作没收违法物品的收据或清单。

(6)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

(7)记录现场采取的行政控制措施或保存证据措施。

(三)尾部1、被检查人签名每页都要签署,写明“以上笔录属实”2、卫生监督员签名两名卫生监督员签名每页都要签署(四)本文书的有关注意问题1、一案多个现场或同一现场多次检查,分别制作2、首页不够记录,用续页3、有修改、补充处要再履行签署手续卫生监督意见书一、概念和作用(一)概念卫生行政机关制作被监督单位或个人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文书(二)作用监督人员或卫生行政机关意见、建议二、适用范围(一)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二)对虽有违法事实,但情节轻微,不予处罚的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注意事项:与监督无关的事项表达的意见不能使用,但提出的意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三、制作说明1、首部注意写编号2、正文第一,有针对性第二,有操作性第三,文字、文法规范,意思表达正确肯定第四,要求整改的,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五,制作完毕要核对3、尾部被监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签署日期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1页共1页被检查人:贺州市ⅹⅹⅹ卫生院(贺州市ⅹⅹ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贺州市ⅹⅹⅹ街道邮政编码:542600法定代表人:ⅹⅹⅹ性别:男职务:院长联系电话:ⅹⅹⅹⅹ检查机关:贺州市卫生局检查时间:2010 年1 月13 日09 时10 分至10 时15 分检查地点:贺州市ⅹⅹⅹ卫生院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规定,贺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李健秀(证号:454760)、梁海金(证号:454765)在ⅹⅹⅹ副院长的陪同下,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贺州市ⅹⅹⅹ卫生院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如下:1、该单位持有贺州市卫生局2008年12月31日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执业地址:贺州市ⅹⅹⅹ街ⅹⅹⅹ号,核准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

各位同事: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7号)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现将具体内容上传,供大家学习、掌握。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稽查科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7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2012年9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重点内容解析一、文书编号要求:1、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请大家不要出现“扬卫消罚字[2013]第13号”2、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二、文书用笔要求:文书书写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不能使用蓝色、红色等其他颜色的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

三、文书错误更正要求:1、文书不得随意修改或涂抹。

修改处要用杠线划去,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例1“该单位现场不能出现出示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出示例2“该单位现场不能出现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2、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1)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要送达对方或者需要对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告知书、决定书等文书。

(2)目前的刻章有执法专用章、许可专用章、“本件与原件相同”。

(3)尽量少修改,修改处由对方当事人签章,不使用校对章。

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逐步取消校对章。

3、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在记录完成后注明“以下空白”,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在改动处签字或者用指纹、印鉴覆盖。

四、当事人签字要求:1、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应当在签字栏签名或者盖章。

笔录式文书,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字样。

2、当事人在场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要拍摄现场照片,将一式两联的笔录文书留置一份在现场。

例如,“备注:当事人张某全程陪同现场检查,但拒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现将第二联留置于检查现场,照片4张。

”3、当事人不在场,但由与当事人相关的人员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现场拍摄照片,笔录文书无需留置一份在现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一、文书名称二、文书用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用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法行为的书面记录。

通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准确记录执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保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三、常见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常见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包括:1. 询问笔录:用于询问涉及案件的当事人,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说明,作为证据的一部分。

2. 查封(扣押)决定书:用于卫生行政行为中需要对相关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的情况。

该文书需要详细列明查封(扣押)的理由、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据。

3. 现场检查笔录:用于记录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的情况,包括现场环境、设施设备、有关人员陈述等信息,可作为执法依据和证据。

4. 立案决定书: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对某起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该决定书需要明确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和依据法规。

5. 处罚决定书: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的文书。

该决定书需要明确罚款金额、处罚依据、违法事实等。

四、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要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 标题:文书名称,例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2. 主体部分: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证据材料、违法事实、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

3. 决定部分:对于查封(扣押)决定书、立案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做出的具体决定和相应的处罚金额。

4. 签名和盖章: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文末签署自己的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书写要求为确保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有以下书写要求:1. 文书应采用正式的格式和规范的词语。

语句通顺、表达准确,法律依据明确。

2. 所有要素应清晰明了,信息完整。

案件基本情况应包括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重要信息。

3. 证据材料应当详细列明,包括证据来源、调取方式等。

4. 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应当真实记录,不加以删减或修改。

5. 决定部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的决定和相应处罚。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二是一些必要事实和情节没有表述
如涉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节的 事实没有反映。
三是没有当事人陈述、申辩内容的反映。
(二)证据表述存在的问题 第一,不写证据或简单罗列证据,如“以上事
实,有------证据。”看不出证据来源和所证 明的内容。 第二,证据不足。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某 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药是劣药,文书中却没 有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证据。 第三,证据不符合 “三性”要求:即客观性、 合法性、关联性。
8、案由不符合规定。
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
(1)自立案由。如 “使用不合格药品案”这就是典 型的自立案由,
(2)案由表述啰嗦.
(3)案由表述不完整。如当事人既生产又销售假药, 但执法文书仅写“生产假药案”或“销售假药案”。
(4)案由表述过于抽象。如 “违法经营药品案”, 到底是无证经营药品还是销售假劣药品?或其他情形?
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实表述过于简单或模糊不清 如:对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
定书中表述为: “从2010年5月开始至2011 年4月,无证经营18种药品,货值25500元, 违法所得3250元” 。仅此一句话,没有实施 违法行为的地点、手段和过程等具体内容记载, 也没有说明购进多少药品,出售多少药品和药 品的品种、名称等具体事实内容。有的处罚决 定书写明对当事人实施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 行政处罚,但事实部分却没有叙述当事人到底 有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 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 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 的字号”。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遍将个 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作为被处罚人,如“被处 罚人:××小吃店;负责人:刘××;经济性 质: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个 体工商户的处罚,正确的表述应当是:“被处 罚人:刘××,××小吃店负责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X《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X》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2012年9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X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XX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X。

第二条本规X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X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X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X,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X、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X的格式打印。

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第六条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当逐项填写。

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第七条调查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以免发生词句歧义。

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第八条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在记录完成后注明“以下空白”,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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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制作方法分为填写式和叙述式文书
• 填写式文书:如案件移送书、采样记录、当 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 叙述式文书:对执法情况进行综合评述或作 出相应处理决定等使用的法律文书。如,调 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等,它们有固定的 格式,即:内容框架是固定的,一般由首部、 正文、尾部三部分构成。
3、以文书所处的执法环节为标准划分 • 行政许可文书 • 现场卫生监督文书 • 卫生行政处罚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 它是对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涉及卫生监 管方面的生产经营状况的客观文字记录, 属证据类法律文书。它与现场照片、录像 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 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 据。它是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重要 原始证据之一,同时也是对管理相对人的 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卫生学评价的重要依 据。它的制作质量的高低是整个行政执法 的重要环节。
具体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文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 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内设机 构无权)。 2、是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 核心内容,是对执法活动中的现象过程处理 的客观表述。 3、文书制作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 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 效地进行,每一个程序都应有相应的文书作 为凭据,这既能反映过程,又能符合行政处 罚法中的程序合法的要求。
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①执法文书是国家公文,公文的写作必须使用 公文语体,语言要规范、严谨、不渲染、不夸 张、不比喻,文字严实,用语确切,字迹要清 晰、工整(有条件尽可能打印)。 ②力求语言要庄重、严肃,力求“法言法语”. ③语言要科学,要准确地运用法律名词和卫生 专 业术语。 ④语言要完整,不能随意省略或用代号。 ⑤文理结构要有逻辑性,前因后果,来龙去脉 要层次分明,要防止前后矛盾,牵强附会。
合法性原则
即:文书的制作必须做到于法有据, 不能超越法律规定,滥用权力,也不 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无依据或程 序过错的都是无效文书。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即:根据事实制作文书,不能倚轻倚 重,过则不符,应处理得当,否则容 易影响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 效果。
准确性原则
①对象要准确 法人、自然人、群团 要辨明标的物能否成为卫生行政执法的标 的物 如医疗器械的名称要准确。(劣制钢材) ②标的物要准确,不能张冠李戴 ③适用法律要准确 ④适用文书要准确
③要书写规范,不能用简称(如无证),不 能写错别字。个别关键字的错误可能会对 卫生行政执法产生不良的后果,要特别注 意。(对于有需要修正的地方,一定要在 修正后再履行签署手续) ④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使 现场检查笔录与现场拍照与现场取得的实 物相互印证,互为补充,构成证据链。因 此,每一份现场文书的书写和制作都要非 常认真,仔细记录,不能马虎。
卫生监督意见书
•是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可对被监管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 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等 •书写的内容必须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 具有现实指导意见,要有可操作性。 •文法规范,意思表达正确肯定,最好是 条款式的表述。 •要求改进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轻微”违法,个人50、组织 1000以下的行政处罚。 告知陈述申辩权利、救济权利,必 须反映到文书上。 针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不能超权 力、超范围。(依据法律条款:如1000-50000就不适宜)
送达回执
送达回执的签收意味着法律效力的产生。 是行政执法文书中重要的文书,是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的重要证据材料。 文书没有设定签收栏以及需要邮寄送达 的一般均应使用送达回执。 注明时间、地点、受送达人签名及身份、 拒绝签字的要备注情况。(如留置送达)
具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 • • • • • 现场检查笔录 询问笔录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调取证据通知书(旧文书) 送达回执 封条(一起使用、一起封存、相同期限、使用薄纸,全
面封存、不留空隙)
• 立案报告
• • • • • • • •
卫生监督意见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一式三联)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不能代替其
文书的制作管理要求
①文书制作过程要严谨,当制作的文书有错误时,应 当重新制作,如在原处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校对 章,或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②文书的编号或文号要以合理、科学、便于管理和查 找为原则,文号一般应当由制作机关所在地区简称、 制作机关、文书的性质、制作的年度及序号组成。 ③文书要正确使用印鉴,对外使用的卫生执法文书具 有显著的执行性,要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不能 以其他印章来代替。
二、卫生执法文书特征
1、法定的强制性特征
2、效力的特定性 3、专业技术性 4、形式的规范性
法定的强制性特征 代表国家意志和行为,一经 认可确定合法,国家强制力 保证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
效力的特定性
针对特定对象和事件做出的, 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文书所 记载的事实应该具体明确,应用 法律准确,要具体到条款项目。
• 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类文书
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原则
• 客观性原则 • 合法性原则 •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 准确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
即:都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作为立论
和适用法律的根据。坚持实事求是, 绝不允许主观臆断或编造歪曲案件的 客观事实,只有符合客观性原则的执 法文书,才能保证文书的质量。
谢谢大家!


1、保证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的作用。 A、依法执法 B、规范相应执法行为 C、确保公正 2、执法活动的重要历史档案,对研究总结 卫生执法工作经验,完善和发展卫生执 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执法文书的分类
1、以文书的性质和用途可分为 ①执行文书(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 等) ②证据文书(依法收集各种证据材料形成的法 律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 ③内部工作文书:主要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卫 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为决定适用何种行政程 序或研究讨论问题等而形成的文书,如立案 报告、合议记录、案件终结报告。
制 作 要 素
①需填写的地方一定要准确填写,如检查机关(不 能写防疫站,应该是行政机关的名称)、被检查 人、检查时间、地点等。 ②制作内容要如实、详尽。尤其对违法事实和可能 产生歧义的地方要认真书写,重点突出,记录要 准确、具体,不能笼统、抽象。不能以抽象概念 代替具体的描写,就不够准确,要具体表述(例 如)。如卫生一般、几人正在上班、好像无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等。不能主观臆断, 对于无法准确称谓的物品要以当事人的称谓进行 记录,要进行签字证明。
•是责令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物证在登 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正式文件(一式三联) •是证据类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和可 执行性。 •分就地封存和指定地点封存。 •对物品和实际保存地点一定要尽可能 详细。 •保存期限7天(需特别注意)
行政处罚决定书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语言应规范、准 确、简约、严谨、庄重,引述的违法事实要 真实、清楚,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准确、完整。 填写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栏目要 求填写,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或改写。 书写违法事实时要用叙述性的语言。不 要书写与案件无关的次要情节和内容,尤其 是证据不足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实。
六、制作文书的基本要求
• • • • 文书格式的基本要求 文书内容拟制的基本要求 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 文书的制作管理要求
文书格式的基本要求: 文书制作应按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政 执法文书规范》统一格式。
文书内容拟制的基本要求: 1. 文书的项目填写要齐全,不能有空缺。 2. 正文书写要严谨应如实反映客观事实。 3. 内容纪录要由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 列 ,突出主要和重点。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 无效的法律文书。这些依据从广义的理解就 是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 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政 府的法规、规章条例等,还包括省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湖北省行 政处罚听证规则》(省政府第131号令)第 三条第二款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标准规定 为,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 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无 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上,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归纳为属于听证 程序的适用范围。
⑤文书的页末要有被检查人签名,要写上 “以上笔录属实”或以上笔录基本属实的字 样并签名(如果是多页,必须每页签名,必 要时可加按手印 )。监督员要注明检查人 员的证件编号和检查日期并签名。(注意要 在文首写明检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以体现 真实客观)。
询问笔录
1、是重要的证据,可作为行政处罚的根 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证据。 2、注意:告知事项;时间、地点、被询 问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翔实。 3、问答式纪录;目的明确(全面熟悉案情、 围绕目的形成提问提纲),对陈述内容的愿意 作忠实的纪录, 4、注意询问技巧、逻辑性要强,形成文 书证据链
专业技术性
卫生执法范围广,涉及卫生领域多学科 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文书的制作往往需要 卫生检测和检验数据来提供科学依据。 因此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专业性和技术 性特征要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既要熟悉 法律,又要掌握各种卫生专业知识,才 能提高文书的制作水平。
形式的规范性
• 格式划一 • 结构固定
• 用语规范化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规范制作
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王昆彦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 • • • • • 卫生执法文书概念 卫生执法文书特征 卫生执法文书作用 执法文书的分类 执法文书的制作原则 制作文书的基本要求 具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 机关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在从事相关卫生行执法过程中,针 对特定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 义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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