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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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模板】

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模板】

XX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典范、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表彰和鼓励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建造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自治区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在XX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

第三条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申报范围(一)参评人员所在企业为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域外注册企业,工程业绩应在自治区境内。

(二)从业5年以上并持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申报条件(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恪守执业道德,独立主持过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为1万m2以上,住宅小区为5万m2以上)。

(二)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获得过二项盟市级或一项自治区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智能建筑精品工程”、“自治区草原杯”、“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自治区钢结构金奖”、“XX安装工程优质奖”、“XX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奖”等。

(三)创新能力强,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学习与应用,积极开展绿色施工。

近三年获一项自治区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包括“国家级工法”、“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自治区级工法”、“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自治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

(四)近三年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并获得一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或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荣誉。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1-精品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1-精品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创出优质工程、安全和文明标化工地,决定每年开展一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表彰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公正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市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申报参加评选的优秀项目经理,其所在企业应是某某市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四条某某市建筑业协会受某某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具有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3、能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

近二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理。

4、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倡导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生产模式。

第六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在推行环保节能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某某市级以上奖项或表彰2、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获得一项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或结构优质奖;或二项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工程质量奖或结构优质奖。

3、施工现场管理好,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获得一项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市级以上或二项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奖。

市政工程优良样板工程评选规定

市政工程优良样板工程评选规定

市政工程优良样板工程评选规定一、评选目的和意义为了提升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推动市政工程行业的发展,树立优秀的工程典范,特制定本市政工程优良样板工程评选规定。

通过评选优良样板工程,鼓励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二、评选范围本评选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评选条件(一)工程质量1、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2、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无质量隐患,经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检验,未出现明显的结构变形和裂缝等问题。

3、工程外观质量良好,线条顺直,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的瑕疵和缺陷。

(二)工程技术1、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施工工艺合理,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有效。

(三)工程管理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明确,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2、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得当,施工现场管理有序,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

3、工程资料齐全、真实、准确,整理规范,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四)工程效益1、工程建成后,能够有效地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工程在投资控制、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评选程序(一)申报1、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评选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技术总结、工程管理总结、工程效益分析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照片等。

(二)初审1、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

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精品

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精品

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市建筑业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行业建造师(项目经理)遵守市场规则、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 成为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项目管理人才,高效率地完成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在某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支持下,由某某市建筑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第三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由某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某某市建筑行业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评审。

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四条申报“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单位,必须是具有资质的某某市本市建筑业企业。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条件:(一)持有有效的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规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创业开拓意识。

(三)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严格,申报的代表工程必须有一项获得某某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

(四)重视工程承包合同,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五)申报“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单位,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六)认真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开展QC小组活动。

(七)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在上年度直至本年评审前未发生四级和四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六条各单位从本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中选拔推荐,并填写《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

要结合评选条件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Word文档可编辑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工程文帮目录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 (3)第三章项目经理的管理 (4)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考评 (7)第五章项目经理的奖励与处罚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经理(指挥长)(以下简称项目经理)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项目经理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第三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应具备的素质:一、与其承担工程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及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二、符合投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能力素质的要求,适应市场能力强,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三、具有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四、承建国际工程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具备IMP资质。

五、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忠诚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尽责。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产生,一般应在公司建立的项目经理队伍中选拔聘任,当项目经理队伍人员无法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时,从公司内具有相应资格人员中选拔聘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任用原则:一、实行项目周期任职原则。

项目经理任职期间,原则上不能调动岗位。

如调动,实行期中审计、考评,分解各项指标,实行一次性结算。

二、管理一个项目的原则。

若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经公司考评合格的,公司可以批准其兼任另一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但两个项目的成本必须分开,独立核算。

三、择优任用的原则。

项目经理若在上一个项目因管理原因而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指标的,公司原则上不再任用。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选任方式。

原则上通过组织考核、聘任的方式进行;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依照《中铁三局集团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竞争上岗。

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使我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特设立全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者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以彰显建筑装饰精品工程项目的优秀代表,树立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典范,使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不断提升。

第二条“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优秀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和“鲁班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及连续获得“省优工程奖”的项目经理中产生.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是近三年获得“装饰奖”或“鲁班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具体条件如下:①本年度获“装饰奖"或“鲁班奖”,且近三年内获得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②近三年未申报过“优秀项目经理",但获得过2项“装饰奖"或“鲁班奖",或1项“装饰奖”和1项“鲁班奖”;③近三年获得过1项“装饰奖"或“鲁班奖",且近三年内获得2项“省优工程奖”。

2、虽未获得过“装饰奖”和“鲁班奖”的项目经理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①近三年内获得两项以上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②近三年内获得一项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并获得两项“省优工程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③近三年内连续获得三项“省优工程奖”或累计获得四项“省优工程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

第五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在本行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在国内注册的企业聘用任职,并且所负责的工程没有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
【发文字号】建监字第392号
【失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1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5.07.07
【实施日期】1995.07.0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
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1995年7月7日建监字第392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评选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200人以内。

第三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三)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抵制不正之风,在经济分配上能正确处理国。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项目经理队伍素质,决定在全省交通建设行业施工企业中开展“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为规范并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属我省交通建设行业年度荣誉称号,由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四条评选工作遵从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浙江省交通建设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从事交通设施建设施工的在岗者,且已取得国家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企业有效注册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者(不含项目副经理),可由其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参加评选。

第六条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近3年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2、依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在本行业诚信信息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或违规行为。

3、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七条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者在近5年内,同时尚需达到下列3项(含)以上条件:1、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近5年来管理完成的工程项目在交工验收时全部合格,并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交工验收综合评分达到95分及以上;2、主管工程项目一项及以上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质量奖项;3、在公开发行的交通类专业期刊上独立发表二篇及以上专业论文,或出版一部专著,或主持一项科研项目;4、致力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主参与并获批准一项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工法的编写;或获得一项交通类专业方向的专利;5、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或节能环保上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6、所在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7、所在项目被评为优秀标化工地或地市级及以上优良样板工程;8、在工程突发性事件处理中作出特殊贡献或立功。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提升股份公司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的激励机制,表彰在项目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股份公司所有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第一管理者。

第三条股份公司设优秀项目经理评审领导小组,由总裁任组长,主管生产副总裁任副组长,成员由股份公司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四条“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项目经理由各集团公司推荐申报,人数控制在10名以内;股份公司直管工程指挥部直接申报。

每年的1月份完成申报工作。

第五条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一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2、所申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3、连续3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推荐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典型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获得集团公司(含)以上优质工程奖;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贯彻落实《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国铁建关于责任成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坚持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项目管理系统;5、近3年内所承担工程项目无质量和安全事故;6、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坚持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工程成本能得到有效控制,综合效益明显;7、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所担负项目无重大的经济纠纷和不良社会影响。

第二章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七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填写《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两份,各申报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仔细核对,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本表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杭州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杭州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杭州市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动态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项目管理者.第三条在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从事建筑市场活动以及对其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大中小型所有建设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项目经理的监督管理.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总站)和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项目经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管.二、任职管理第五条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施工企业,且与该企业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在职建造师担任。

项目经理必须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并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的任职条件。

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或注册时未经批准的项目经理,不得从事项目管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受委托的施工合同,主持项目部的工作,对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施工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第七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或者经有关部门确定达到完工状态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同意的。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项目经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海河坝、涵洞、地下通道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施工活动的本市、外地入青及中央驻青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对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按规定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进行日常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所有市政工程项目及其管理活动,各级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等全面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按照与市政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或按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负责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项目开工前,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备案、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四)因工程项目造成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五)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六)检验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七)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八)审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九)审查进场工人的上岗证件、用工合同并组织对工人进行教育;(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经济签证及时准确,并根据合同规定按时结算;(十一)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及时解决项目发生的各类纠纷;(十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廉洁守法规定;(十三)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保证文明安全施工;(十四)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十五)负责市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十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事故或重大事件,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十七)其他相关职责。

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引言随着建设业的高速发展,建筑企业需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战略转型。

而优秀的项目经理是建筑企业成功实施项目的核心和关键,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评选出一批具有优秀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说明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通过制定科学、公正、严谨的评选办法,评选出具有优秀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评选标准评选优秀的项目经理需要建立相应的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应该是科学、合理、严谨、公正的,能够真实反映项目经理的实际能力和业绩。

本文建议使用以下三个方面的标准:技术能力评价项目经理的技术能力主要包括:1.技术水平评估项目经理的技术水平包括对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的熟练掌握,对工程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和关键技术的掌握程度,具有项目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2.技术管理评估项目经理的技术管理包括能够有效的协调项目中各种属性的工作并按时按质完成困难的技术性问题、根据项目需要制定适当的管理计划,贯彻工程品质标准等方面的能力成本控制能力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管理者,需要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主要包括:1.成本核算评估项目经理的成本核算能力包括能够进行工程项目相关成本的估算、分析、核算和控制,并能够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成本管理计划等。

2.成本控制评估项目经理的成本控制能力包括掌握成本控制理念、有效运用成本管理工具、贯彻执行成本控制计划等方面的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评估项目经理的组织协调能力主要包括:1.项目管理评价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能力主要包括制定、实施项目计划、控制、风险管理、项目组织、会议、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2.团队协作能力评价项目经理的团队协作能力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协调团队内部成员和各个参与方的工作关系,促进团队内外的沟通和协作等方面的能力。

评选程序评选优秀的项目经理的程序应该是公正、公开、透明、科学的。

浙江省城市建设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城市建设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城市建设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浙江省城市建设项目部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以确保项目部的稳定运行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所有参与到浙江省城市建设项目的人员都应遵循本文档的规定。

2. 人员配备标准2.1 项目经理-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专业;- 工作经验:5年以上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具有成功的项目管理案例;- 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证书要求:具备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2.2 技术负责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专业;- 工作经验:5年以上城市建设项目技术经验,熟悉项目相关技术标准;- 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证书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 财务负责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 工作经验:5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熟悉城市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流程;- 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证书要求:具备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4 安全负责人-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专业;- 工作经验:5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熟悉城市建设项目安全标准;- 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安全风险识别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证书要求:具备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5 质量检测员-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质量检测或工程技术专业;- 工作经验: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验,熟悉城市建设项目质量标准;- 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质量检测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证书要求:具备质量检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人员选拔与培训项目部应根据人员配备标准,进行公开选拔和内部推荐,确保重要岗位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同时,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人员考核与激励项目部应建立科学的人员考核体系,对重要岗位人员的工作绩效、专业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市政工程质量,争创省级优质工程,与省市政金奖示范工程和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相衔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是我市市政公用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综合性奖项,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市政工程均可申报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

第三条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活动。

第四条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的基本程序为:企业申报、县(市、区)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推荐、市市政协会初审、专家复查、评委评审、社会公示、主管部门确认,正式发文公布。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

第六条申报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的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建设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的道路(含排水系统)、桥梁工程、垃圾处置工程、城市广场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的燃气工程、城市公交场站等市政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在万元以上的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第七条申报嘉兴市市政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县(市、区)或嘉兴市本级创优计划;.勘察设计、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相应的市政公用承包资质;.工程严格执行“三法二条例”(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例),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的质量跟踪、工程检查和检测;.工程必须在评审年度的上一年月底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月底前备案和投入使用;.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具有嘉兴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获得县(市、区)级的市政工程优质奖或市级市政工程优秀奖;.工程已通过市级安全标化工地验收,并获得嘉兴市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称号;.申报单位须是在嘉兴市行政区域注册或进嘉登记备案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是指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工作。

作为市政工程施工的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一系列的资格条件,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达到要求。

一、教育背景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定的学历要求,通常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可以是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通过专业的学习,项目经理应掌握施工管理、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为施工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经验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

通常要求有5年以上的市政公用、房建类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通过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项目经理能更好地应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三、专业技能项目经理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包括:1. 熟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预决算、质量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相关知识,能够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解决。

2. 熟练使用CAD制图软件或相关工程软件,能够进行施工图纸的查看和理解,以及施工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3. 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业主、监理等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四、职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需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证书、工程师证书等。

这些证书的取得,能够证明项目经理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施工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五、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带领团队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同时,项目经理还需要具备战略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谈判能力,能够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的规划和控制。

六、道德素质项目经理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包括责任感、积极主动、诚信正直、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等。

这些品质能够保证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为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活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钱江杯)是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钱江杯的认定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园林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条钱江杯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

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钱江杯。

第五条钱江杯获奖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省建设厅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能源等省级相关厅局推荐上报钱江杯的数量。

第六条钱江杯授奖对象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钱江杯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钱江杯认定的名义对项目申报企业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第八条钱江杯认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钱江杯认定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设立钱江杯认定办公室。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城建处、村镇处、设计处、省建筑业管理局组成。

厅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钱江杯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统筹钱江杯品牌建设工作;(二)制定钱江杯认定细则等文件;(三)组织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推荐工作的开展;(四)汇总审议推荐名单,提出认定意见,报请省建设厅厅务会议审定;(五)研究解决认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调查处理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六)宣传、推广钱江杯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

第十条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级相关厅局(以下简称推荐单位)负责钱江杯推荐工作,主要职责:(一)建立钱江杯参评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二)开展钱江杯创建工作,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和监督申报工作的开展;(三)完善推荐工作机制,择优确定钱江杯推荐工程;(四)调查处理创建和认定期间的投诉举报;(五)宣传、推广优质工程获奖企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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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市政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和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队伍,参照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每年评选一次,同一工程推荐各建设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或责任人(以下统称项目经理)一名参评,每年十月开展申报、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三条申报“浙江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已经取得一、二级市政建造师等相关执业资格(非施工企业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工作所在单位必须是本会会员。

第四条凡从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三年以上,近两年在浙江省内完成两项工程合同造价各1000万元以上(衢州、舟山、丽水地区为800万元以上)或一项工程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的项目经理可参加浙江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关爱职工;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第六条热爱事业,奉献拼搏,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监理、严格监管;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工程
项目管理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省外工程则必须获得省级市政优质工程奖。

第七条积极优化工程建设管理,强化项目成本核算,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安全无事故、质量创优质、环境重环保活动,并取得成效。

关爱职工,不拖欠职工工资。

主动开展现场服务,积极组织、参与职工教育培训,办好民工学校。

第八条项目实施中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工程实施中得到社会媒体和建设业主、质监单位的好评。

近二年,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获得设区市(含义乌市)及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和市政优质工程称号(各设区市优质工程“质量杯”),承担的省外工程必须获得省级市政工程质量优质奖。

第九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承担项目经理的施工工地未发生职工伤亡、集体上访、饮食中毒和社会治安等有责事件。

积极参与社会抗灾救灾等活动。

第四章申报材料
第十条申报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应如实填写申报表一式二份;同时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撰写2000字以上业绩材料一份(须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上公章);项目管理总结或技术论文一篇;建造师等资格证书、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任职文件;符合评选条件(共五项)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应将第十条所规定的资料编好目录和页码,按次序装订成册上报。

《申报表》一份单独申报,一份装订在资料册中。

提供复印件的必须由推荐单位加盖“与原件复核无误”章。

封面上必须填写企业名称、被推荐项目经理姓名、申报日期。

第五章推荐、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由各设区市(含义乌市)市政行业(工程)协会组织申报。

依据评选条件,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评选名额由当年协会工作计划提出,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三条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成立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协会领导和行业内专家组成。

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出席有效。

第十四条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会同相关专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分考核,汇总后提出评选意见,报评选委员会审议。

评选委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当场质疑、无记名投票程序进行评选,同意票数占评委出席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

第十五条获奖名单在《浙江市政》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则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正式发文确认。

如有异议,省协会秘书处与相关专业委员会派员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书面报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裁决。

第六章奖励
第十六条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召开表彰大会,向“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颁发荣誉证书。

同时,在《浙江市政》网和《浙江市政》杂志上予以公布,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建议优秀项目经理所在单位给予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凡采用伪造、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浙江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并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会同相关专业委员会制定具体考评评分办法,经省协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六届五次理事大会审议通过,自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起施行。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
浙江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申报推荐表
浙江省市政行业协会监制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考核表
考评人:审核人:考评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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