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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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中小学幼儿园

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制度,是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一)范围和对象

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男55、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贯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申报评选的近五年中,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备课组长、优秀辅导员、德育先进工作者、课改先进工作者、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培训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表彰,或获得省级及以学术团体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表彰。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较系统而坚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鲜明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显著,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课程改革中发挥

带头和示范作用,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在申报评选的近五年中,曾在区级(含高中的校际教研活动)开设过二次或市级及以上开设过一次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观摩课、示范课。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不断创新。在申报评选的近五年中,曾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在CN刊物(不含ISBN和增刊)上发表过二篇或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三篇或区级及以上交流汇编过四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

4、具有较强的团队与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5、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参加市中小学教师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中级以上合格证书。

6、普遍话水平等级测试的成绩和接受教师继续教育的课时达上级规定要求。

7、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每年承担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评选办法

1、学科带头人每二年评选一次,“十一五”期间每次评选20名,以后保持100名总量。

2、评选对象由个人申报,并填写《集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和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对申报对象由各校(园)进行民主测评,并对申报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写出推荐意见,在此基础上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

3、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学科评议组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通过课堂教学专项考核后,进行全面评议、筛选确定学科推荐名单。

4、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推荐的对象进行复核、评审,并通过投票确定评选结果。

5、评委会的评选结果,经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

(四)评选要求

1、推荐对象原则上从参加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中产生。

2、在评选工作中,必须重视思想政治条件,防止重业务,轻政治思想的倾向。思想政治条件的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思想政治条件应由单位党组织考核把关。

3、评选的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对学校领导兼任学科教学的,应注意掌握评选条件(学校领导兼课应有按相应职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评选的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评选总数的20%。

4、要特别注意推荐评选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教师在评选名额中应占有60%以上的比

例。

5、各校(园)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参评当事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参评,已取得荣誉将给予撤消。

(五)报送材料

1、《集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遍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用A4纸)。

3、公开课和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用A4纸)。

4、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用A4纸)。

5、课题研究的立项审批文件及其研究成果复印件(用A4纸)。

二、学科带头人的管理

(一)学科带头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理论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为广大教师做出表率。接受继续教育课时达上级规定要求。

2、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探索学科改革新路子。要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教育科研,认真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要有一篇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交流汇编或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其中三年内

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要承担一定的区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在教育理论探索方面做出表率。

3、在全区本学科的教学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要协助本校学科教研组开展活动,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学年至少带教一名新教师或青年教师,三年内至少有指导一名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在区级及以上的教学竞赛或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要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和公开课教学活动,每学年至少要分别承担一次校级和区级公开课教学任务。

(二)学科带头人的奖励

1、由区教育局授予集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2、区级学科带头人从批准之月起享受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特殊津贴,每月100元。所需经费统一从全区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3、在职称评聘中,各校(园)对学科带头人优先给予评聘。

(三)学科带头人的管理

1、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重新确认一次。

2、学科带头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每位学科带头人应就本人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制定三年奋斗目标,送学校审核后,报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区教育局备案;每学年应就计划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和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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