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造中古建筑保护法律问题——以无锡为例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摘要】古建筑作为我国的重要文化遗产,其保护面临着法律困境和挑战。
本文从古建筑保护法律的现状、存在的困境以及针对性的对策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建立完善保护机制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对策。
强调加强古建筑保护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紧迫性,同时指出全社会的参与支持是保护古建筑的基础。
保护古建筑不仅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更是对国家文化传承的责任。
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丰富的古建筑遗产,传承中华文明。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法律困境、对策、宣传、机制、处罚、制定、执行、参与、支持。
1. 引言1.1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很多古建筑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是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
古建筑的保护却一直面临着法律困境。
古建筑保护法律的制定与执行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古建筑频频遭遇破坏和损坏。
为了有效保护古建筑,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些困境,并采取有效的对策。
第一,古建筑保护法律的现状令人担忧。
现行法律法规对古建筑的保护力度不够,缺乏全面性和针对性,导致古建筑保护不到位。
一些地方政府和个人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保护工作的敷衍和不力。
第二,古建筑保护法律存在诸多困境。
具体表现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监管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加大对违法破坏古建筑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当前的迫切需求。
为了有效解决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对策:加强对古建筑保护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和支持;建立完善的古建筑保护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破坏古建筑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采取上述对策,加强古建筑保护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古建筑的保护和传承。
2. 正文2.1 古建筑保护法律的现状古建筑保护法律的现状可以说是存在着一定的不完善和欠缺。
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护原则、问题及对策
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护原则、问题及对策作者:段利强来源:《文物鉴定与鉴赏》2021年第11期摘要:古建筑文物是厚重的历史文化的重要表现,是华夏文化的精髓,是全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
我国现存的古建筑文物大都经历了自然灾害的侵袭、战争的摧毁、人为的破坏,它们的珍贵之处不仅体现为精美的外在形象,还体现为坚韧的建筑精神和深刻的历史痕迹。
加强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可以使古建筑文物承载的优秀文化得到更好弘扬。
发展古建筑文物旅游,不仅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丰富和提升了国民素质,同时传承和发扬了我国优秀的古建筑文化。
文章对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原则、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了阐述,期望能够促进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和发展。
关键词: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护原则;问题;对策1 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原则1.1 修旧如旧1955年梁思成提出了“修旧如旧”的概念,要求在最大限度保留原貌的前提下,合理地修缮和保护文物。
古建筑中能修补再利用的残存构件,都要加以修补再利用。
充分利用原有材料,尽可能保存文物原部件,避免增加和拆除,既要保证古建筑文物安全,还要保持原有的沧桑感。
在实际保护修复中,文物保护部门首先要客观评估文物受安全威胁程度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取舍,而不是简单的修旧如旧。
1.2 保留原有的建筑风格我国传统古建筑以木结构框架为主体,有的庄严雄伟、整齐对称,有的曲折多变、灵活多样。
历史上各时期的建筑都有各自的特点,不仅反映了当时的建筑水平和艺术水平,还反映了当时的民族文化。
在古建筑文物形制上做任何的改变,都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文物本体,都不含当时的历史信息,那么就会丧失古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1.3 保留古建筑本来的结构我国有着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古建筑文化博大精深,祖辈们给我们留下了各式各样的古建筑,其别具一格的建筑结构是我国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各时期人类文明的结晶,在人类文明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所以我们要仔细研究分析各个时代的古建筑结构,采取科学有效的修复措施,尽可能保持现状和恢复原状。
浅谈城市建设中古建筑保护的问题和对策
风俗的陈列室 。新开一个面 向后 院的入 口,作为陈 列室的主要通道, 也将原来 的表演后 台扩大到后院 , 可 以满足大型演 出时的需要。这种设计,又进一步 地强化 了魁星 阁带戏 台作 为大型演出场所的建筑地
文化 、艺术 等价 值。一座完好 的古建筑 不仅 是重要的历史
文化研究实 物资料,更见证 了文化 、社 会的变迁。古建筑 是珍贵 的物 质文化遗产 ,它不可再 生,一旦破坏就会永远 变成遗憾 。文章从古建筑 的现状 出发,简单分析 了城市建
将 当地 古建筑开 发成旅游景点 ,这样做 的确 能使古
划建设 中务必要保护文物古建筑摆在第一位, 且《 文 物法 》也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制 定总体保 护规 划 , 并 在 规 划 得 到 批 准 之 后 进 行文 物 保 护 工 程 。 然而现状却是现代城 市的发展与保护古建筑相互矛 盾,要求我 国要立足于发 展的角度对古建筑进行保 护,在让古代文化得到 良好保存的同时发挥部分文 化遗产的利用价值
损坏现 象严重 ,制 约古建筑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 因此 ,城市建设 中的古建筑保护 的问题和对策是 一 项值得探 究的重要课题 。
一
、
古建筑 的现状
古建筑 具备不可再生性 ,这 决定着 在城 市的规
之 间的协调 。同时不能盲 目开发旅游 资源 ,很 多地 方政府为促 进经 济增长,在组织 的巨大压力 下随意
从当下 的经济 发展情 况看,尽管城市建设 已经 取得惊人的进步 ,但 古建 筑保护还面临诸多 问题 ,
不 仅 城 市 规 划 建 设 忽 略对 古 建 筑 的 保 护 ,且 古 建 筑
在城市建设 中,主管 部门缺乏古建保护相关专 业人员 ,部分地 区为 改善 政绩,不惜违反文物保护 法建设一些项 目,破坏 古建筑。与此 同时 ,城市人 口越来越多 ,城市 也迎来 建设热潮,但在建设 中却 注重眼前利益 ,建 设部分项 目时在选址上忽略古建 筑 的存 在,甚至直接毁灭有保存价值 的古建筑 ,且 施工环 节也没能合理保护古建筑 。究其原 因,塑造 城市形 象与保护古建筑没有达到协调是根本 ,只有
历史街区风貌建筑保护途径探讨
历史建筑是古代先人们智慧、勤劳的结晶,也是留给后人 珍贵的文化遗产,政府及其广大市民都是历史建筑的所有人、 使用人,因此,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它们。大部分城市都基 于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历史建筑的所有人、使用 人应做好保护、修缮工作。就目前来看,大部分人都缺乏对历 史建筑的保护意识,更不用说付诸行动了。
史街区保护办法》,其中明文指出:“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 筑比较集中,能够基本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和地方特色的古镇、街巷或者地段”。以政府令的手段保证历 史街区,这是创新之举。当年,无锡市受这项政府令保护的街 区多达 7 处,即“小娄巷书香门第一条街”、“荣巷民国建筑一条 街”、“惠山古镇”、“丁蜀镇”、“荡口古镇”、“清明桥沿河街区”、 “四眼井街区”,从多年的保护成效来看,该政府令的出台,作 用显著。另一方面,由于无锡市历史建筑丰富,因此,市委市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历史街区风貌建筑保护领导小组 办公室”,常态化开展保护工作,总结多年来历史街区风貌建 筑保护工作的经验、成效与不足之处,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 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并针对无锡市实际情况, 出台《无锡历史街区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运用法律的约束力, 确保历史街区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井然有序、取得成效。
2.3 资金支持力度不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进度较慢
众所周知,历史街区风貌建筑的整治、保护工作涉及范围 广、难度系数大,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但是,无锡诸多历史街 区保护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为方案审批时间长、搬迁困难、 保护及改造资金平衡难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加大了历史街区 风貌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工作难度系数。
3.4 创新历史街区风貌建筑保护模式,坚持可持续 发展理念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古建筑保护是一个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但在实践中常常面临法律困境。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析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存在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
当前古建筑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完善,对古建筑的保护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
对于私人土地上的古建筑,缺乏相应的法律强制力。
对此,需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的古建筑保护法律体系,明确古建筑保护的权责分配,规范各方行为。
存在法律执行的困难。
古建筑保护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作战,但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执行力度不足。
腐败现象也经常发生,导致法律执行效果不佳。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法律执行水平和廉政意识。
存在利益冲突和权力纠纷。
古建筑常常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如政府、开发商、业主等,各方的权益往往存在冲突。
政府可能因为城市更新需要而准许拆除古建筑,而业主可能因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主张拆除。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建立公正的决策机制,平衡各方利益,并确保古建筑保护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加强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法律执行效果。
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建立公正的决策机制,平衡各方利益。
可以设立专门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由专家、学者等组成,进行保护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古建筑保护面临着法律困境,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强化法律执行力度,平衡各方利益,以实现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文化保护意识,共同推动古建筑保护事业的发展。
城市改造中古建筑保护法律问题——以无锡为例
城市改造中古建筑保护法律问题——以无锡为例-社会科学论文城市改造中古建筑保护法律问题——以无锡为例邵颖智摘要:城市现代化的步伐不停,对于城中建筑的改造或重建也如火如荼,但是城市改建中的古建筑却处于鲜有人问津的境地。
此外,我国对于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界定古建筑的定义模糊不易操作。
本文多角度细化古建筑界定标准并在深入分析国内外古建筑保护方式后,为无锡也为我国未来的古建筑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古建筑定义;古建筑保护;古建筑保护法律漏洞及完善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人口迅速膨胀,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加紧向城市中心地块的旧城区迈进。
此时,处于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矛盾交汇点上的古建筑更加需要被保护。
可是,我国关于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并不完善,实际操作起来也多有不便。
本文将立足无锡市的若干改造工程,结合国内外古建筑保护方式的利弊之处,为无锡同时也为我国城市改造中的古建筑保护提供一些可行的法律建议。
一、古建筑的法律内涵界定古代建筑作为能够体现各个时代文明程度的物质文化遗存,在中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占有很大比重。
我国现存古建筑数量众多,种类丰富,涵盖范围极广,要对古建筑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不仅要研究法学领域已有的定义,还应该结合其他各个相关领域对于古建筑的定义。
现有法条法规中对于古建筑的定义大多有其局限性,本文参考了与古建筑相关领域的资料,运用抽象概括加列举的方式为古建筑法律内涵的界定提供一定的标准。
1.建筑学意义上的“古建筑”从建筑学的角度看,中国古建筑从总体上来说是以木结构为主,以砖、瓦、石为辅发展起来的。
在罗哲文《中国古代建筑》一书中,建筑学意义上对于“古建筑”主要是从其突出的结构特点及建筑用途进行分类和列举。
因而可以初步将建筑学意义上的“古建筑”定义为:古建筑是以木结构为主,以砖、瓦、石为辅发展起来的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的用于居住、宗教、科教文娱、军事布防、经济生产等用途的建筑。
2.美学意义上的“古建筑”美学在建筑方面要求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完美结合,才能造出既有艺术欣赏性又具有哲学思想性的“美”的建筑。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历史遗产,是一座国家的文化瑰宝。
古建筑保护在法律上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在古建筑保护的问题上,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
本文将围绕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及对策展开分析。
一、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1.法律体系不完善古建筑保护的法律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文物保护等方面,但在实际建设和管理中,存在法律条文不明确、政策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特别是在城市更新和发展的过程中,许多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都受到了限制,导致了古建筑的破旧和拆除。
2.利益冲突古建筑保护往往与城市发展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
在城市更新中,许多古建筑被拆除或改造,这是因为政府和开发商更看重城市的经济效益和住房供给,而忽视了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这种利益冲突导致了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
3.法律执行不力古建筑保护的法律规定虽然存在,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漏洞和不力。
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缺乏管理能力和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视,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不力,导致了古建筑的保护形同虚设。
二、古建筑保护的对策分析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应当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明确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政府的责任。
还应当增加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违法者付出代价,形成一定的震慑效应。
2.加强利益协调机制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和商业利益之间的冲突是必然存在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各方利益的沟通与协调。
一方面,政府需要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考虑,同时也要向社会传达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商业开发商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利润,而不是侵犯古建筑的权益。
3.提高法律执行力度在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执行中,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和追责。
只有通过对于违法者的严惩,才能让人们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
无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无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调查报告范文Investigation Report on the Conservat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al Heritage in WuxiIntroductionWuxi, a city located in Jiangsu Province, China, is well-known for its rich cultural heritage. A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Wuxi has made great efforts to preserve and protect its cultural heritage. This report aims to investigate and evaluat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inheritance in Wuxi.Historical BackgroundWuxi has a profound history that dates back thousands of years. It was once a thriving center of commerce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 city boasts a variety of cultural relics, including ancient buildings, traditional crafts,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uch as operas and folk customs.Conservation EffortsWuxi appreciates the value of its cultural heritage and has implemented various measures to protect it. The local government has established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safeguard historical sites and monuments. For example, the "Wuxi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Regulations" provides legal protection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cultural relics.In addition, Wuxi has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related to cultural heritage. The city's efforts in preserving two important sites – Mount Lingshan Grand Buddha Scenic Area and Taihu Lake National Wetland Park – have been recognized by UNESCO as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sites.The Role of EducationEducation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promoting the conservat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al heritage. Wuxi has incorporated education on cultural heritage into its school curriculum at all levels. Students are encouraged to visit museums, historical sites, and participate in traditional activities to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local culture.Furthermore, vocational training programs have been introduced to equip individuals with necessary skills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work. These programs help cultivate a new generation of professionals who are dedicated to conserving Wuxi's cultural heritage.Community EngagementThe involvement of local communities is pivotal in the conservation and inheritance of cultural heritage. Wuxi has actively encouraged community engagement through various activities. Cultural festivals, exhibitions, and performances are organized to celebrate traditions and raise awareness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heritage preservation.Moreover, local residents are encouraged to participate in voluntary work related to heritage conservation. Through these initiatives, Wuxi aims to create a strong sense of pride and ownership among its residents towards their cultural heritage.Challenges and RecommendationsDespite the commendable efforts made by Wuxi i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there are still challenges that need to be addressed. One such challenge is the rapid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that places pressure on historical sites and traditional craftsmanship.To overcome these challenges, it is recommended that Wuxi enhance public awareness by implementing more educational campaigns. Additionally, stricter regulations should be put in place to prevent unauthorized construction oralterations near historical sites.ConclusionWuxi's dedication to the conservation and inheritance ofits cultural heritage is evident through its variousefforts and achievements. By continuing to protect its historical sites, promoting education, engaging communities, and overcoming challenges, Wuxi will ensure thepreservation of its rich cultural heritage for future generations.中文翻译:无锡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调查报告范文引言:中国江苏省的无锡市以其丰富的文化遗产而闻名。
对无锡地区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思考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对无锡地区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思考姓名: 周婧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班级: 公管62学号: 2236222指导教师: 卢夏职称: 副教授2010年05月20日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制目录摘要 (1)关键词 (1)Abstract (1)Key words (1)引言 (1)一、名人故居的意义和价值 (2)(一)名人故居的教育和纪念价值 (2)(二)名人故居的艺术审美价值 (2)二、无锡地区名人故居的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2)(一)建筑老化 (3)(二)因发展需求被拆除 (3)(三)周边低端的建设对故居的破坏 (3)(四)名人故居保护存在区别对待 (3)(五)忽视名人故居的整体保护 (4)1.产权不明晰 (4)2.经费不足 (4)3.名人故居保护建设与旅游经济脱节 (4)4.缺乏科学规划和保护 (4)三、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建议 (5)(一)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5)1.开发名人故居旅游要通过整体保护 (5)2.开发特色产品和路线 (6)(二)多渠道筹集资金 (6)(三)主动营销和重塑品牌 (6)总结 (7)致谢 (7)参考文献 (8)对无锡地区名人故居保护利用的思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周婧指导教师卢夏摘要:名人故居在一个城市的文脉中是不可缺失的,它承载着历史积淀和文化内涵,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坐标,是一项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
近年来无锡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无锡城市建设也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但是无锡的名人故居数量较大,在发展城市建设过程中,如何妥善安置这些名人故居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本文从开发和保护无锡名人故居的角度出发,参照了2001年至2009年有关名人故居及古建筑保护的文献,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首先,介绍了名人故居的界定和概念、教育和纪念价值、艺术审美价值;其次,谈论了无锡名人故居的现状及保护现状;再次,提出了无锡市在保护利用名人故居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为无锡市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找出对策。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古建筑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如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等,许多古建筑正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消亡。
为了保护我国珍贵的古建筑遗产,法律和政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古建筑保护的法律问题,并重点介绍了我国古建筑保护的立法背景、主要法律规定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古建筑保护的法律背景古建筑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历史和文化遗产的需要,也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
为了实现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化管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首先,我国于1982年颁布了《文物保护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确立文物保护的法规,为古建筑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古建筑的分类、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我国还颁布了《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
这些法律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对古建筑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为古建筑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古建筑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古建筑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古建筑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享有法定的保护地位。
根据《文物保护法》,古建筑被归类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不可移动性的特点。
这意味着古建筑不能被拆除、搬迁或改变其原貌,保护单位应该尽力保持古建筑的原有风貌和历史特征。
其次,古建筑保护要遵循科学、合理和可持续的原则。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建筑保护应当注重科学技术和文化人才的引进,推动古建筑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相协调。
古建筑的保护应当综合考虑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再次,古建筑的保护责任主体明确。
我国法律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应当共同承担古建筑保护的责任。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保护规划和措施,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
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督察检查。
古建筑保护案例
第二节 古建筑的失败案例
1、武当山荒唐的“太子养生堂” 2、商业开发牺牲古建筑 南通文庙遭蚕食 3、开发商为建别墅深夜拆除同里百年古建筑 4、湖南永州—新田云塔和文化庙的保护和整治 5、中国城市的几大败笔
第七讲 古建筑防护案例
第一节 古建筑的成功案例
1、青岛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开发(按照德国规划思想,加以控制) 2、山西古建筑:最后的拯救(借助外来资金保护古建筑) 3、皖南古民居现状保护及开发利用 4、无锡曹家祠堂古建筑保护 5、河南千年古寺整体迁移 6、佗城古建筑的开发与保护
第七讲 古建筑防护案例
浅谈无锡历史街道与建筑的保护与开发
( 2 )清 明桥 历史 文化街 区
仙 庙 ,东 起 王元 吉锅 厂 旧址 , 西到 定胜 河 沿线 ,占地 0 . 4 4 平 方 公
3 . 开发 :学 开 发 是指 对潜 在 的 资源 , 以一 定 的物 质和 技 术 为 里 ,核 心保 护 区 面积 l 8 . 7 8 公 顷 。至 今保 持 着 路 和 并行 的双棋 盘 条 件 ,通 过 特定 的程序 方 法 ,使 其产 生 一 定程 度 的社 会效 能 的人 城 市 格局 ,保 留着 小桥 流水 人 家 以及 幽深 古巷 的江 南 水城 特 色 , 的行 为 。 存 有历 史建 筑上 百 处 以及 九座 古 桥梁 等 。 4 . 场 所 精 神 理论 :场 所最 初 是 指 人们 生 活 的城 市 空 间 , 由 清 明桥 历 史 文 化 街 区是 古运 河 水 乡传 统 风 貌 的精 华 地 段 , 特 定 地 点与 特 定 的环 境 组 成 。特 定 的 地理 条 件 和 自然 环 境 , 同 是 吴 文化 与大 运 河发 展 史 的重要 环 节 ,是 富庶 江南 漕 运重 地 的见 特 定 的 人造 环 境 构成 了场 所 的独 特 性 , 这 种 独特 性 赋 予 场所 一 证 , 是谱 写无 锡 民族 工 商业 发展 的 重要 篇 章 ,是江 南 砖瓦 窑群 的 种 总 体 的特 征 和 气氛 , 具 体体 现 在 场所 使 用 者 的活 动 方 式上 。 场 所 因此 与 物 理 意 义 上 的空 间和 自然 环 境 有 着 本 质 上 的 区别 , 是 人们 通 过 与 环 境 的反 复 作用 和 复 杂 联系 之 后 , 在 记 忆 与情 感 生 命 的灵 魂 , 它使 灵 与 肉建 立 起 了 一种 良好 的 、符 合 生命 秩 序 与 物 质 世 界 秩 序 的 有 机 关 系 。对 于 环 境 中 的 人 来 说 ,场 所 精 神
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全文
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全文Wuxi historical district protection measures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全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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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历史街区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历史街区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历史街区是指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比较集中,能够基本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古镇、街巷或地段。
第四条市、市(县)、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历史街区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划、建设、房管、国土、工商、园林、旅游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历史街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历史街区的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历史街区经市、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列为相应级别的保护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鼓励和支持社会捐助,开辟多种资金来源,用于历史街区的保护。
第八条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历史街区保护专业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经批准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经批准的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由同级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实施保护和改造。
第十条历史街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
在历史街区的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其设计方案应当事先听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_无锡建议_与无锡城市近代遗产保护与利用
三要适当的政策引导和资金的投入。
运用政府政策和相关的法规,对文化产业与工业遗产进行引导,并对其再利用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进行多元化和专项化的调整。
打破原有保守封闭状态,使长春工业遗产走向文化产业集群化。
参考文献1 常青.建筑遗产的生存策略—保护与利用设计实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32 李之吉.长春近现代工业建筑遗产调查.[J]中国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3 李百浩,田燕.文化线路视野下的汉冶萍工业遗产研究.[J]中国工业建筑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作者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责任编辑:文爱平“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于2008年4月召开,一致通过了《20世纪遗产保护无锡建议》。
论坛创立于2006年。
前二届论坛的主题分别是工业遗产保护和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其通过的相关文件在国内产生了积极影响,有效推动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第三届明确了20世纪遗产保护,与会者达成共识,通过了《无锡建议》。
认为这时期的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份,种类繁多,保存完整,反映了中国历史百年变迁和多元文化。
虽然我国已把20世纪遗产保护列入了工作视野,但由于认定标准的局限、法律保障的缺失、保护经验的匮乏和不合理“利用”的方式,导致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20世纪遗产正在消亡。
我们可以从通过的建议中捕捉到一种全新的审视态度,可贯穿到立法中,如合理利用、宣传普及等对乡土建筑保护的专项法规,土地置换、产权转移可列入到各级政策中去。
我们需要警惕文物遗产保护的“厚古薄今”。
然而面对不过百年历史的“20世纪遗产”又如何去界定呢?江苏省文化厅领导称:“面对数量庞大的近现代建筑或建筑群,面对它脆弱易损的现象,我们如何鉴别遴选呢,如何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20世纪遗产’的保护框架,形成独具特点的保护体系,使之与传统意义上的遗产保护同步发展,协调一致,成了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以江苏省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在省内300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700余处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其中28处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仿古街法律咨询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近日,我国某座历史文化名城仿古街附近发生了一起因古建筑保护引发的纠纷。
当事人王某在仿古街购买了一套古建筑,入住后发现其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鉴定,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问题,无法居住。
王某多次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维修事宜,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无奈之下,王某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问题1. 古建筑维修责任认定2. 维修资金来源及承担3. 维修期限及方式4. 损害赔偿三、案例分析1. 古建筑维修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作为古建筑的建设单位,应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王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应明确约定维修责任。
2. 维修资金来源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制度,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
”在本案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督促开发商履行维修责任。
维修资金来源包括开发商自有资金、物业维修基金、政府专项资金等。
若维修资金不足,可由开发商、王某及其他业主共同承担。
3. 维修期限及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
”在本案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督促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维修方式包括自行维修、委托专业机构维修等,具体方式由开发商与王某协商确定。
4.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锡古建筑施工方案
无锡古建筑施工方案无锡古建筑施工方案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是一座古建筑的修复工程。
该古建筑建于清代,具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本施工方案旨在保护和修复该古建筑,使其重新焕发出历史的光彩。
二、施工原则1. 尊重原貌: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古建筑的原貌,保留并修复原有的构造和装饰,力求与原建筑保持一致。
2. 安全第一: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和周围群众的安全。
3. 环保节能: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节能环保的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施工内容及方法1. 清理工作:首先对古建筑周围环境进行清理,确保施工过程中无杂物干扰。
2. 结构修复:根据原始结构图纸和实际情况,对古建筑的结构进行修复。
包括修复墙体、地基、屋顶等部分。
3. 水电装饰:根据古建筑的特点,合理布置水电管道,确保功能完善。
同时,恢复并修复古建筑的原有装饰,如雕花、彩绘等。
4. 石材修复:根据石材的破损程度,进行石材的修复和补充。
保证古建筑的石材外观完整。
5. 木构件修复:根据木构件的状况,进行修复和更换。
保证古建筑的木构件结实耐用。
6. 涂料修复:根据古建筑的历史,选择合适的涂料进行修复。
恢复古建筑原有的色彩和质感。
7. 玻璃修复:根据古建筑的需要,进行玻璃的修复和更换。
保证古建筑的采光效果和观赏价值。
8. 其他装饰修复:根据古建筑的特点,进行其他装饰的修复,如镂空窗、亭台楼阁等。
9. 维护保养:在施工完成后,定期进行古建筑的维护保养,保持其长久保存。
四、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1. 施工进度:- 第一阶段:清理工作,预计耗时1周;- 第二阶段:结构修复,预计耗时4个月;- 第三阶段:水电装饰,预计耗时2个月;- 第四阶段:石材修复,预计耗时3个月;- 第五阶段:木构件修复,预计耗时2个月;- 第六阶段:涂料修复,预计耗时1个月;- 第七阶段:玻璃修复,预计耗时1个月;- 第八阶段:其他装饰修复,预计耗时1个月;- 第九阶段:维护保养,建立长期机制。
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问题探析
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问题探析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在化城市成为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
而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了一座城市的标志物,在现代化城市的建设中保留古建筑不仅不会影响现代化城市形象的塑造,而且有利于中国建设更具地方特色的建筑。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古建筑保护的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措施,旨在为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的良好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城市化;古建筑保护;古建筑利用1引言古建筑不仅记载着古人的生活足迹,还蕴含着古人的文化精神,这对现在来说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我国是一个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国家,因此,精神文化的传承对于我国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建筑群,当地政府除了加强对古建筑修葺人才的培养之外,还应向当地居民宣传古建筑的重要性,使居民能够真正明白古建筑存在的价值,从而使居民都能为保护古建筑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2 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2.1 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
“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2.2 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
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2.3 缺乏专业的古建筑修葺人才对于古建筑的保护而言,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还需要有专业的修葺人才。
古建筑的建筑工艺与现代的建筑工艺有很大的不同。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1. 法律缺失问题。
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和措施,无法保障古建筑的全面保护。
古建筑的保护需要涉及到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等多个领域,现有法律体系中存在法律空白。
2. 法律权威问题。
由于古建筑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开发商、业主等,各方的权力地位和利益关系复杂。
古建筑保护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权威机构来协调各方利益,而现有的法律机构分散,权责不明,难以有效推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3. 惩罚力度不够问题。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破坏、损毁古建筑的行为惩罚力度较低,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不够严厉,致使一些人对法律失去敬畏和威慑,对古建筑的保护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以上的法律困境,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的进行:2. 设立专门机构。
应设立专门的古建筑保护机构,具有独立权威的部门来负责古建筑保护工作。
该机构应有明确的权力和责任,并与其他相关机构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古建筑保护工作。
4. 强化公众意识。
古建筑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认知和意识,形成保护古建筑的社会共识。
5. 加强国际合作。
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共同推动全球古建筑保护事业的发展。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设立专门机构、加大惩罚力度、强化公众意识和加强国际合作等一系列对策来解决。
只有形成科学合理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保护机制,才能真正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无锡古建筑现状调查及保护措施探讨
无锡古建筑现状调查及保护措施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化的步伐也在不断加速,许多历史建筑面临着被摧毁、改建或废弃的境地。
而古建筑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还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
因此,无锡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古建筑现状调查,并提出了有效的保护措施。
一、现状调查对无锡市的古建筑进行现状调查,可以清晰地看到许多古建筑面临的严重问题,如老化、病害、损毁、倒塌等。
同时,许多古建筑还存在受到违建、道路拓宽、城市化等因素的侵害,其保护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在此次调查中,有三大类古建筑被列入保护范围:1.宗教建筑:禅寺、寺庙、道观等;2.居民建筑:传统园林、各种宅院等;3.工业建筑:蚕丝博物馆、机器厂房、造纸厂房等。
以上三类古建筑在无锡市的分布较为广泛,其中除传统园林外,禅寺等宗教建筑和工业建筑因具有独特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尤为重要。
二、保护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无锡市的古建筑,政府采取了以下的措施:1.成立专门保护机构: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来处理有关古建筑的问题,包括评估、保护、修缮和管理等。
2.制定古建筑保护法规:政府制定了有关古建筑保护的法规,明确了古建筑的保护标准、程序和相关规定,并对违反古建筑保护法规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3.资金投入: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4.集中入驻:部分没有保护能力的私人建筑,被政府集中入驻,一方面保护了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另一方面也为后代留下了重要的文化遗产。
5.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和学校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民众了解古建筑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
三、未来展望作为一个拥有着厚重历史文化背景的城市,无锡市在保护古建筑方面需要继续加倍努力。
政府应该继续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在保护和修缮古建筑上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应当加强对民间保护组织和爱好者的引导和管理。
对于受到违法建筑、地下设施、城市化等影响的古建筑,政府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保护措施。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古建筑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事业,它不仅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文化,同时也是一种文化遗产的延续与传承。
在古建筑保护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法律困境,这些困境既影响了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也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带来了许多困扰。
本文将从法律困境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古建筑保护面临的法律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古建筑的保护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不完善之处,无法满足实际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是法律执行不到位。
在实际的古建筑保护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了法律的执行不到位,很多破坏古建筑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阻止和惩处。
三是法律意识不强。
在社会各界中,对于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法律性质的认识还不够,很多人甚至对于破坏古建筑的行为持漠视或者无所谓的态度,导致了古建筑保护工作的被动和困难。
为了解决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困境,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对策:二是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于古建筑保护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破坏古建筑的行为。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宣传、教育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于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古建筑保护的氛围。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古建筑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事业,各国在古建筑保护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可以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以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开展。
古建筑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事业,面临着许多法律困境。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推动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开展,保护好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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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改造中古建筑保护法律问题——以无锡为例-社会科学论文城市改造中古建筑保护法律问题——以无锡为例邵颖智摘要:城市现代化的步伐不停,对于城中建筑的改造或重建也如火如荼,但是城市改建中的古建筑却处于鲜有人问津的境地。
此外,我国对于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界定古建筑的定义模糊不易操作。
本文多角度细化古建筑界定标准并在深入分析国内外古建筑保护方式后,为无锡也为我国未来的古建筑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古建筑定义;古建筑保护;古建筑保护法律漏洞及完善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人口迅速膨胀,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加紧向城市中心地块的旧城区迈进。
此时,处于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矛盾交汇点上的古建筑更加需要被保护。
可是,我国关于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并不完善,实际操作起来也多有不便。
本文将立足无锡市的若干改造工程,结合国内外古建筑保护方式的利弊之处,为无锡同时也为我国城市改造中的古建筑保护提供一些可行的法律建议。
一、古建筑的法律内涵界定古代建筑作为能够体现各个时代文明程度的物质文化遗存,在中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占有很大比重。
我国现存古建筑数量众多,种类丰富,涵盖范围极广,要对古建筑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不仅要研究法学领域已有的定义,还应该结合其他各个相关领域对于古建筑的定义。
现有法条法规中对于古建筑的定义大多有其局限性,本文参考了与古建筑相关领域的资料,运用抽象概括加列举的方式为古建筑法律内涵的界定提供一定的标准。
1.建筑学意义上的“古建筑”从建筑学的角度看,中国古建筑从总体上来说是以木结构为主,以砖、瓦、石为辅发展起来的。
在罗哲文《中国古代建筑》一书中,建筑学意义上对于“古建筑”主要是从其突出的结构特点及建筑用途进行分类和列举。
因而可以初步将建筑学意义上的“古建筑”定义为:古建筑是以木结构为主,以砖、瓦、石为辅发展起来的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的用于居住、宗教、科教文娱、军事布防、经济生产等用途的建筑。
2.美学意义上的“古建筑”美学在建筑方面要求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完美结合,才能造出既有艺术欣赏性又具有哲学思想性的“美”的建筑。
《时代建筑》刊登的一篇名为《中国古建筑美学精神》,强调建筑在美学上的极高价值体现在,其不仅满足人类生活的物质功能,还具有比例、尺度、协调、统一,同时体现了时代的哲学理念,又具备传承历史和精神寄托功能。
根据美学这样的特点,可以适当将“体现美感、色调搭配、空间比例”的标准加入古建筑界定标准中。
3.科学社会视角下的“古建筑”程孝良、冯文广、曹俊兴在所著《中国古建筑的社会学含义》一文中这样阐述古建筑:古建筑是在对社会中既有的建筑形式和包含其中的空间—社会结构模式的潜意识进行深刻分析、提炼之后的形式的“创新”。
在“建筑”中,空间—社会关系成为了思考和分析的对象“, 建筑”探索的是形式和空间组织与它们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和功能之间在普遍意义上的联系及其可能性,并通过对它们之间关系的提炼和总结来提出建筑形式的各种可能性选择。
4.历史意义上的古建筑古建筑承载着巨大的历史价值。
人类创造、发展、巩固自己文化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建筑。
因为人们可以通过生动的表征文化直接地感知和认同自己的文化。
早期文明的兴起也是源于建筑的集合。
由于文化具有易于流失的特性,通过建造比人的寿命长很多的建筑和地标来记载曾经发生过的文明与文化,这样的方式比文字更加生动,人们可以在古建筑的环境中体会、理解自己的文化内涵。
文字再栩栩如生与古建筑创造的文化氛围相比仍然是干涸而呆板的,而建筑则可以承载文化的灵魂。
5.法律法规中的“古建筑”从各地的保护条例及中央的诸多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古建筑保护还是十分重视的。
但是不管是条例还是中央文件对古建筑法律内涵的界定仍不够明确或存在缺陷,难以实际操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这两份文件中同样缺少对于“古建筑”的相对确切的界定,只是强调了其属于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没有给出具体的保护措施。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这份文件中对于“古建筑”或“历史建筑”的界定是以行政部门是否确定公布为标准的,这样的界定过于强调了人为主观而忽视了其客观存在。
《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是这样界定古建筑的:“本条例所称古建筑,是指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①建于1911年以前,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民居、寺庙、祠堂、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城墙、古井等建筑物、构筑物;②建于1949年以前,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优秀建筑和名人故居。
”苏州在古建筑保护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如果像苏州这样单纯以时间界定的话,某些不能被概括到这一时间标准中去的建筑就会被漏掉,并不能将古建筑完全纳入保护条例的保护范畴。
《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2007年修订)》的界定就更加抽象了。
“历史街区是指古建筑、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比较集中,能够基本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古镇、街巷或地段。
”无锡的城市改建中涉及的多为历史街区,因而其在文件中只对历史街区做了简单定义。
而且从定义来看,并没有相对客观的标准,取而代之的是对历史街区内在或结构、构成的限定。
历史街区与古建筑有一定差别,历史街区是一个更大的范围概念。
对于古建筑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和重建不能用同一种方法,应该针对其特点采取措施,而如今的保护办法还没有能够达到这一程度。
本文认为结合上述界定方式的优劣之处可以以时间为划分界限,加以概括性描述与列举相结合的方式,给出较为明确的界定标准以便为执法所用,付诸实践。
对于古建筑的法律内涵可以这样定义:“古建筑,是指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①建于1911年以前,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民居、街区、寺庙、祠堂、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城墙、古井等建筑物、构筑物;②建于1949年以前,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优秀建筑和名人故居;③其他建于1949年至今,具有明显时代划分特点的建筑物群、构筑物群。
”二、无锡古建筑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将视线拉回无锡,无锡的古建筑改造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在实地考察和走访中,我们发现无锡的古建筑保护状况总体上做得很好,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政府部门对古建筑保护认识不到位政府组织古建筑保护工作固然高效,但也有明显漏洞。
我们询问了无锡的老市民,市民反映:政府有时等到卖完地了才发现古建筑需要保护,事先并没有很好地规划,等发现了,施工的地方已经把古建筑破坏得面目全非。
政府往往会将古建筑的保护与城市现代化进程相结合。
这样一来在古建筑群中就出现了过多不适宜的经营性商铺,使得古建筑群过于商业化而失去了其原有的韵味。
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约有39%的市民认为无锡政府对古建筑保护认识不到位,工作还有漏洞。
2.政府对无锡古建筑保护措施不得力,只是将建筑外面翻新,然后夹杂商业,使得商业化越来越浓约有42%的无锡市民认为这个问题比较严重。
58.5%的市民更倾向于外观、内在文化底蕴兼顾,比如南长街—清明桥改造工程因其待改建部分是条老街,故而保留沿街店铺的外部只将内部改建成各种酒吧、茶室、手工艺品店等等。
只是这样的改建,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会渐渐过于商业化。
惠山古镇侧重于将无锡地方艺术、饮食等文化与古建筑保护相结合,加之地处惠山脚下,周边环境宜人,是改造工程中保护得最为适宜的。
这样的保护既保留了古建筑群又不会使其与现代化的城市格格不入。
而巡塘古镇因其还未被充分开发,现阶段只有零散的周边市民和慕名而来的零星游人前去,所以是几处中改建痕迹最弱的,也是原貌相对保存较好的。
不难看出,政府在对这几处进行保护时的不同设计方案将会引导古建筑走向不同的发展方向。
从无锡到国内再到国际,不同发展程度的城市对待古建筑保护的态度不同导致古建筑保护的力度差异极大。
发达一点的城市重视城市文化底蕴的建设,就势必会对古建筑的保护更加上心;欠发达的城市忙于发展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势必就会对古建筑保护不是很上心,实施保护时就会只注重表面而草草修缮了事。
这样一来,同样应该被重视被保护的古建筑,就会单纯因为城市间发达程度的差异而遭遇截然不同的命运。
三、完善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改进措施的借鉴(1)借鉴国内外古建筑保护方法,通过比较寻找适合无锡自身的道路。
①福州三坊七巷历史街区产业保护—恢复古建筑原貌,开发产业。
福州三坊七巷历史街区产业化保护坊巷格局与周围环境,体现历史风貌,整修喝河道,以重现明清时期福州古城繁荣的景致。
同时针对坊巷面目全非、建筑构件损坏的现状,按照国家级文物保护标准,坚持修旧如旧原则,制定修复规划并投入巨资进行维修。
福州三坊七巷文化精髓与福州人文精神息息相关,并且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和地方风格。
修旧如旧,从外观上保持了古建筑应有的真实性。
挖掘古建筑的文化精髓也是古建筑保护应有之义,有思想的建筑才是真正活的建筑。
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也十分明显: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且古建筑里的文化精髓与文化产业、商业价值如何权衡是一个难以处理的问题,实践中往往只是纸上谈兵。
此外商业用途一定程度上也会给保护带来很大阻力。
②北京新旧建筑冲突的缓和方法—划分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
北京所有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90%都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五类地带都有明确规定。
这种划分保护范围的方式是北京市比较独特的缓和新旧建筑冲突的方法。
最重要的是,这种“划分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保护旧建筑有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与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开发商的开发行为,为更好地规划古建筑附近的建筑布局提供了空间和时间。
北京采取的这种方式的缺点是使富含历史文化精髓的古建筑成为了单纯的“摆设”。
此外不论要拆除的建筑的价值大小,一律“打死”的做法,不仅严重浪费现有建筑资源,而且对有其他研究或使用价值的周边建筑缺乏保护的远见,同时严重破坏原有古建筑的周边环境,并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古建筑。
③山西平遥—“全面保护”。
平遥古城的保护措施基本履行了原定“旧城旧到底,新城新到家”的指导思想。
将全面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清楚地洞悉了古建筑保护的意义,不是一味地修旧如旧和严格区分旧建筑和新建筑的界限,也不是组织旅游、创点外汇,而是在保护旧建筑的同时,加强居住环境的治理、引入新生活理念。
这点是需要其他城市借鉴的。
然而即使是“全面保护”也不应“一成不变”。
在这种治理理念的引导下,古建筑保护很容易被置于一个被忽略的尴尬境地,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而本末倒置,古建筑得不到很好的保护甚至被大面积全面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