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
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
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
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
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
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
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
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
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
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
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
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
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
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
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
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
《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
1.医院管理负责人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废弃包装(包括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废弃药品包装实行统一处理
本单位产生的废弃药品包装盒、药瓶和药品说明书等实行统一处理,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严格杜绝其他人员回收、变卖科室的纸皮、药品包装盒、药品说明书、药瓶等物品。
二、处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负责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药剂科负责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有关制度的起草制定、业务指导。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药品废弃包装的毁形、登记及交由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三、处置流程
除为保证患者用药而发放的药品包装外,其余(是否明确具体内容)废弃包装都应纳入统一处置,不得私自处理,具体处理流程见附
页。
四、特殊药品的管理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执行。五、监督管理
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负责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责令科室立即消除隐患; 加强对违法违规出售药品废弃包装谋利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除没收违规所得外,追罚科室及处置负责人并全院通报。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2012年8月31日
一.总务科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药剂科、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的登记、收集交付或处理工作。
二.废弃药品包装分为以下三类,分类管理: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有空安瓿、贴剂废贴;
2。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
3.其它废弃药品包装,有非医疗污染的药品小包装、中包装、外包装用盒、箱等;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回收、核对、记录和销毁处置工作,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及空安瓿、废贴报损和销毁程序"的规定,由药剂科专门负责全院各科该类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集中和处理。
四.属于医疗废物的废弃药品包装,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毁形后交总务科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五.属于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药剂科、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将此
类废弃药品包装由科室指定的专人统一收集后,交由总务科统一处理.
六.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药房、临床科室应有专人进行登记,药剂科根据贵重药品的发放记录,定期追踪检查贵重药品废弃包装的处理程序。药房发放贵重药品时,药师应当向病区取药护士做出该药品属贵重药品的明确提示。
医院废弃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废弃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弃药品的定义
废弃药品是指因以下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1. 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
2. 药品质量不合格或出现不良反应;
3. 误用、滥用、变质、失效的药品;
4. 患者个人原因不再使用的药品;
5. 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三、废弃药品的管理职责
1. 医院药剂科负责废弃药品的收集、登记、暂存、处理等工作;
2. 各科室负责废弃药品的日常管理,及时将废弃药品交由药剂科处理;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对废弃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 医院保卫科负责废弃药品的储存安全。
四、废弃药品的收集与暂存
1. 各科室应设立废弃药品收集容器,由专人负责废弃药品的收集;
2. 收集的废弃药品应按照药品类别进行分类,并填写《废弃药品登记表》;
3. 废弃药品应在收集后24小时内交由药剂科暂存。
五、废弃药品的处理
1. 药剂科应根据废弃药品的种类、数量、过期时间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2. 废弃药品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
3. 药剂科应定期对废弃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 处理废弃药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六、废弃药品的监督与检查
1. 医院药剂科应定期对废弃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感染控制科应定期对废弃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废弃药品得
到妥善处理;
3. 医院保卫科应加强对废弃药品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废弃药品被盗、丢失。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一、背景和目的
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销售等
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药品废弃包装。这些废弃包装不仅占据空间,还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潜在污染。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药品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医院药剂科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二、制度和流程
1. 废弃包装分类
根据药品废弃包装的材质和特性,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塑料包装、玻璃包装、金属包装和其他材质包装。不同类别的包装应分别存放,以便于后续的处置和处理。
2. 废弃包装收集
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废弃包装收集区域,明确
标识并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将废弃包装及时分类收集到相应的容器中,并定期清理容器,保持收集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3. 废弃包装暂存
废弃包装应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暂存区域,该
区域应满足以下条件: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火、防盗。废弃包装的暂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废弃包装的安全和卫生。
4. 废弃包装处置
废弃包装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
无害化处理方式。具体处置方式可包括:粉碎、压缩、焚烧等。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废弃包装的泄漏和污染。
5. 废弃包装处置记录
对于每次废弃包装的处置,应详细记录处置时间、
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至少一年。
这些记录有助于追溯废弃包装的来源和处理情况,确保废弃包装的处置合规和可追溯。
6. 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
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弃包装处置能力。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了解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掌握正确的废弃包装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方法。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卫办医政函 [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
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
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
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
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
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
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
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
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
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
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卫办医函[2012]681号《办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
(一)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
严格按照《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令36号)、《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
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
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贯彻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精神,落实并加强我院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管理工作,制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副院长担任组长,是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流程见附件2。
2、药剂科各药房组长、临床科室护士长为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切实做好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药剂科主任和护理部主任负责相应科室的工作督查。
3、各科室必须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分类处理,废弃药品包装必须与医疗废弃物和医院废物(生活垃圾)分开,不得混装。
4、药剂科各药房组长、临床科室护士长指定专人将收集废弃药品包装运送至制订地点。
5、总务处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贮存和处置工作。负责废弃药品包装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未经毁形处理的不得外流。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严格按照《华东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7、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华东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8、加强药品废弃包装管理,禁止个人私自出售谋利。
9、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规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行为,防止废弃药品包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使用后的、不再用于原用途的药品包装,包括玻璃瓶、塑料瓶、纸质包装、金属包装等。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原则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二)分类处置原则:根据废弃药品包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
(三)资源化利用原则:尽可能地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四)无害化处理原则: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与储存
(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收集容器,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废弃药品包装。
(二)医疗机构应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分类标准进
行分类,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应将分类后的废弃药品包装放置在
通风、干燥、防潮、防盗、防泄露的储存场所,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储存。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简要介绍如下:
一、组织机构管理
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院长刘世鹏担任,副组长副院长由曾辉担任,组员由门诊药房人员及医院护士长组成。
3、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负责本科室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门诊药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药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
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防止其流入造假渠道,按照“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处置”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
医疗机构废弃物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中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所有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所管辖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管理监管部门。
3、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药械科为协助管理部门。
4、总务科为具体实施部门。
(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流程
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产生部门负责对废弃药品、物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放于科内指定地点。
2、按照院感科人员分工,总务科负责指派专人与各科室交接运送人员进行交接、收集、暂存管理和入出库称重交接、记录,资料备案保存三年。
(四)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遵循的原则
1、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原规范的处置流程,做好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瓶(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置。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
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
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
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为贯彻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精神,落实并加强我院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管理工作,制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副院长担任组长,是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流程见附件2。
2、药剂科各药房组长、临床科室护士长为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切实做好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药剂科主任和护理部主任负责相应科室的工作督查。
3、各科室必须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分类处理,废弃药品包装必须与医疗废弃物和医院废物(生活垃圾)分开,不得混装。
4、药剂科各药房组长、临床科室护士长指定专人将收集废弃药品包装运送至制订地点。
5、总务处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贮存和处置工作。负责废弃药品包装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未经毁形处理的不得外流。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严格按照《华东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7、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华东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8、加强药品废弃包装管理,禁止个人私自出售谋利。
9、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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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甘肃省《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废弃药品包装定义: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李广琦
副组长:王红英
组员:杨龙杨喜凤王春惠张春玲夏小惠董小杰董小荣周雪玲王涛张瑞潘静张晓娟马岚兰史
晓霞何坪李晓萍仇晓娟乔亚妮孙海燕朱郁
涵杨丽霞马鸿烈张忠
各人员职责为:
1、护理部负责临床各科室护士长、相关护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药剂科主任杨龙负责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3、护理部主任杨喜凤,总护士长王春惠负责各临床科室护理单元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4、各临床科室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处置管理
1、药剂科各药房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剂科各药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3。手术室及其他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所产生的空安瓿,有残余药品的安瓿,手术室及相关科室要登记残留药品处置过程,及时清点空安瓿,交回药房登记,统一销毁。
四、其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
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3)、药库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五、医院应加强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内部医护、保洁、保安等人员了解私自回收药品包装盒的危害性及违法性,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
六、医院指定院感科负责人,护理部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员定期对院内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一起处置不当着,扣相关科室单元负责人1分,报医院绩效工资中兑现;发现院内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严重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2019年1月25日起开始执行。
灵台县人民医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