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废弃药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安全、环保和高效,保护患者、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利益,订立本《废弃药品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科室、药房等涉及废弃药品处理的相关人员。
三、定义及分类1.废弃药品:指过期、损坏、剩余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的药品。
2.不安全废弃药品:指具有毒性、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药品。
四、废弃药品处理流程1.废弃药品的收集与分类1.1 医院设立药品废弃收集箱,各科室定期收集废弃药品。
1.2 废弃药品依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为普通废弃药品和不安全废弃药品。
1.3 废弃药品应在放置收集箱时,被包装密封、标注上药品名称、剂量、生产批号和日期等信息。
2.废弃药品的短时间存放2.1 收集箱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和误用。
2.2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在专用储存柜中存放,并定期进行检查清理。
3.废弃药品的转运3.1 当收集箱中的废弃药品实现肯定数量或肯定时间时,由专人将其装入专用的废弃药品箱,并及时关闭箱门。
3.2 废弃药品转运至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并确保过程中不泄漏、不堵塞、不破损。
4.废弃药品的处理4.1 由医院指定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对废弃药品进行安全、环保的处理。
4.2 废弃药品不得随便弃置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4.3 不安全废弃药品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
4.4 废弃药品处理完毕后,需要由废弃物处理中心出具《废弃药品处理证明》,并交由医院进行备案。
五、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1.1 负责订立和落实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1.2 确保医院各科室、药房等相关人员熟识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2.科室主任/药剂科负责人2.1 负责科室内废弃药品的分类和收集工作。
2.2 监督科室内的废弃药品存放和转运工作。
2.3 帮助医院供应废弃药品处理相关数据和报告。
3.相关人员3.1 应严格依照本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指药品使用过后产生的包装物,包括但不限于纸盒、塑料瓶、玻璃瓶等。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履行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二章废弃药品包装产生和收集第六条生产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措施降低药品包装的使用量,减少废弃药品包装的产生。
第七条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当对药品包装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包装,提供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八条使用药品的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废弃药品包装,并根据相关要求分类存放。
第九条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对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收集,设置合理的存放点,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准确收集。
第十条废弃药品包装应当与废弃药品进行分开收集、分类处理。
第三章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第十一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理方法包括回收利用、环境处置和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回收利用是指对可循环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定期回收,清洗消毒后进行二次利用。
第十三条环境处置是指对不可回收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
第十四条资源化处理是指对特定材料制成的废弃药品包装进行专门处理,将其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第四章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和责任第十五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合法合规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处置,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doc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1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1、建立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置流程,涉及部门须落实到人,责任人应负责
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2、药品“外包装”指批量包装或用物流箱包装,一般利用纸质材料。
对有温度
控制要求的常利用发泡聚苯乙烯装箱,内放冰袋。
药品“中包装”指单位基数包装。
小包装指规格包装。
药品拆零指小包装,所有注射剂和部分特殊类口服制剂须拆零配发,并应回收包装材料。
3、外包装或物流箱应集中定点堆放,设有专门的房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
中包
装由药房人员处置,毁形致包装无法修复。
小包装按药品的类别处置:普通药品附包装配发;拆零药品不附包装盒或瓶,必须另外使用药品袋包装填写后核发,其原附的包装应收集存放,统一申报登记后销毁。
4、废弃药品包装外延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
5、麻醉、精神、贵重、易制毒、高危、运动员慎用等药品的废弃包装应按特殊
药品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分类处置。
空安瓿或废贴须回收。
申报后统一销毁。
6、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
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一次性锐器使用后须立即销毁。
7、物流箱、保温盒及药品包装盒(瓶)、标签、说明书等接触药品的材料销毁废
弃后,待具有资质的废品回收机构处理。
8、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应有监督机制,责能部门落实到人,防范以废弃药品包
装谋利等行为。
同时确保卫生安全,消除隐患。
9、定期组织培训和操作演练,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废弃药品包装处理办法及自查报告
中心卫生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卫生局*字【2012】1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3、医疗组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长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总务科共同销毁。
3、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长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总务科共同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废旧医院药品处置制度范本
废旧医院药品处置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保障废旧药品的处置工作安全、合规、有效,防止废旧药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废旧药品的处置工作。
三、废旧药品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旧药品,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活动中已经超过有效期、损坏、变质、被污染或者不再使用的药品。
四、废旧药品处置原则1. 合规性原则:废旧药品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过程合规。
2. 安全性原则:废旧药品的处置必须确保对人体和环境不造成危害,防止事故发生。
3. 环保性原则:废旧药品的处置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做到环保、资源化。
五、废旧药品处置程序1. 药品清点和分类: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对废旧药品进行清点和分类,区分废旧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2. 药品存放:废旧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存放柜或区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防止误用。
3. 药品处置:(1)对于仍有药用价值的废旧药品,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转让或销毁。
(2)对于无药用价值或无法转让的废旧药品,应按照环保、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置。
4. 废旧药品处置记录:医疗机构应详细记录废旧药品的处置过程,包括处置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六、废旧药品处置要求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废旧药品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流程。
2.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废旧药品进行清理,确保废旧药品不会对医疗活动产生影响。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废旧药品处置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处置能力和安全意识。
4. 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废旧药品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药品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周本初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海芳、胡云波担任,组员由门诊药房、药品库房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组成。
3、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医院药剂科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一、背景和目的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销售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药品废弃包装。
这些废弃包装不仅占据空间,还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潜在污染。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药品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医院药剂科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制度和流程。
二、制度和流程1. 废弃包装分类根据药品废弃包装的材质和特性,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塑料包装、玻璃包装、金属包装和其他材质包装。
不同类别的包装应分别存放,以便于后续的处置和处理。
2. 废弃包装收集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废弃包装收集区域,明确标识并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将废弃包装及时分类收集到相应的容器中,并定期清理容器,保持收集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3. 废弃包装暂存废弃包装应在药剂科内部设立专门的暂存区域,该区域应满足以下条件: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火、防盗。
废弃包装的暂存区域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废弃包装的安全和卫生。
4. 废弃包装处置废弃包装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
具体处置方式可包括:粉碎、压缩、焚烧等。
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废弃包装的泄漏和污染。
5. 废弃包装处置记录对于每次废弃包装的处置,应详细记录处置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至少一年。
这些记录有助于追溯废弃包装的来源和处理情况,确保废弃包装的处置合规和可追溯。
6. 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保意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废弃包装处置能力。
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了解废弃包装对环境的影响,掌握正确的废弃包装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方法。
7. 监督和检查药剂科应建立健全废弃包装处置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废弃包装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废弃包装处置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安全。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1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卫办医政函 [2012]68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现就本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定如下规定:一、废弃药品包装的毁形处置(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
(二)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弃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按医院原相关规定(除上述所指内容外还包括西林瓶统一按医废处理)。
(三)其他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废弃药品包装以外的、按生活垃圾处理的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废弃药品纸质大包装处置药库在药品发放时对大包装纸质箱进行破坏性标记,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废弃大包装(纸板箱)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2、废弃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对药品纸质中小包装必须进行毁形,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3、对无污染的输液瓶(包括玻璃、一次性塑料)的处置各药品使用科室产生的无污染的输液瓶集中放置,每天由物业专人统一收集,并毁形后放入医院暂存点,再由总务科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废品回收站)。
药品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管理1、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2、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组长由周本初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胡海芳、胡云波担任,组员由门诊药房、药品库房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组成。
3、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4、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销毁。
三、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规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行为,防止废弃药品包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使用后的、不再用于原用途的药品包装,包括玻璃瓶、塑料瓶、纸质包装、金属包装等。
第三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原则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过程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二)分类处置原则:根据废弃药品包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
(三)资源化利用原则:尽可能地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四)无害化处理原则: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废弃药品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条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第五条废弃药品包装的收集与储存(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废弃药品包装收集容器,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废弃药品包装。
(二)医疗机构应将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标识清晰,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机构应将分类后的废弃药品包装放置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盗、防泄露的储存场所,确保废弃药品包装的安全储存。
第六条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一)医疗机构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将废弃药品包装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二)废弃药品包装的运输过程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药品包装泄露、破损或者丢失。
(三)医疗机构应保留废弃药品包装运输的记录,包括运输时间、地点、数量、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一)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
医疗废品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品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废品的处置,保障医院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的医疗废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药品包装、一次性用品等。
三、责任部门医院环保部门负责医疗废品的监管和处理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执行。
四、分类管理医疗废品按照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医疗废品和非有害医疗废品两种。
五、有害医疗废品处理有害医疗废品包括感染性医疗废品和有害化学物品等,应当单独收集、包装、运输和处理,以确保安全。
有害医疗废品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禁随意倾倒或丢弃。
六、非有害医疗废品处理非有害医疗废品包括一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以采取统一收集、分类包装的方式进行处理。
非有害医疗废品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并由专人进行定期清运处理。
七、医废收集容器管理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废收集容器,包括有害医废和非有害医废的分别设置,容器应标明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以免混淆和误用。
八、医废临时存放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废临时存放区域,应当保持干燥、通风和无异味,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有害医废和非有害医废应当分开进行存放,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清运处理。
九、医废运输和处置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医废处理公司进行医废的运输和处置工作,保障医废的安全和环保处理。
医废的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保温、密封和防漏设备,确保医废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十、医废处理记录医院应当建立医废处理记录,包括医废的产生量、收集量、运输量和处置量等信息,进行定期统计和报告,以便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一、医废员工培训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废员工进行医废管理知识培训,包括医废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等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处理技能和意识。
十二、违规处理处罚医院对于违反医废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违规操作、倾倒、私放等行为,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废弃药品包装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管理制度1、明确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
确定药械科为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责任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和感控科为协助部门,指定药械科各班组长、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为责任人。
2、建立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置流程涉及部门须落实到人责任人应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3、废弃药品包装包括: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药品“外包装”指批量包装或用物流箱包装。
对有温度控制要求的常利用发泡聚苯乙烯装箱内放冰袋。
药品“中包装”指单位基数包装。
小包装指规格包装。
药品拆零指小包装所有注射剂和部分特殊类口服制剂须拆零配并应回收包装材料。
4、外包装或物流箱应集中定点堆放设有专人负责。
中包装由药房人员处置毁形致包装无法修复。
小包装按药品的类别处置:普通药品附包装配发;拆零药品不附包装盒或瓶必须另外使用药品袋包装填写后核发。
6、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安瓿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7、贵重药品的废弃包装,应当尽量在使用前进行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8、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一次性锐器使用后须立即销毁。
9、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等废弃药品包装,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10、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应有监督机制,责能部门落实到人,防范以废弃药品包装谋利等行为。
同时确保卫生安全,消除隐患。
11、对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废弃药品的包装管理和处理流程
医院成立专门领导机构 负责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药房人 员: 应将 废弃的 药品 包装盒 等撕 毁后 放入指 定的 回收箱内,集中处理并登记
护理部
输液瓶(袋)、废弃 药品包装盒 等 包 装 材 料 ,使 用 后 须毁 形 回 收,分类集中堆放,待上级主管 部 门 核 准 后 交医 疗 用 废弃 物 回 收服务公司处理
回收,总 务科应 做好公 司与人员 的备总案务并科做好交接记录和签名。
总务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废弃物品放置于医 院废物 暂存点,做好汇总登记后, 与废弃物回收公司交接
医疗用废弃物回收 服务公司统一处理
→ 各 科 室 对废 弃 的药 品 包 装 盒 等 统一 处 理、 登 记 督
护理人员:应将废弃的药品 包装盒等撕毁后放 入指定 回收箱内,集中处理并登记
麻醉、 精神等 药品 应按特 殊药 品 管 理 制 度中 的 规定 分 类 处 置,统 一药回剂收科、核 对、记 录和 监督,申报后统一销毁
废弃物品 应交由 医院指 定的公司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药物的广泛应用已成为人们维护健康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其中包括过期药品、剩余药物、包装废弃物等。
这些废弃药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给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危害,影响人体健康。
因此,建立和实施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有效管理废弃药物,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类健康。
2. 原则: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管理制度;(2)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全面管理废弃药物;(3)科学规范:根据废弃药物的种类和性质,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和流程;(4)健康环保:通过合理的废弃药物处置方式,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
三、管理对象和责任主体1. 管理对象: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对象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各类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弃药物。
2. 责任主体:废弃药物处置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各方应建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负责推动废弃药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管理流程和处置方式1. 收集和分类:各产生废弃药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废弃药物的收集和分类工作。
废弃药物应根据其性质和种类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置。
2. 处置方式:(1)医疗机构废弃药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禁止私自处理或乱扔。
(2)个人家庭废弃药物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弃。
可以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废弃药物回收活动,也可以将废弃药物交给药店等单位进行处置。
(3)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废弃药物回收制度,定期收集和处理过期药品等废弃药物。
3. 处置技术:(1)焚烧处理:适用于有毒性或易挥发的废弃药物,通过高温焚烧将其彻底破坏。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本院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造假渠道,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收集,毁形处置”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管理1.药剂科为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的主要责任部门,承担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医务科、护理部协助管理。
各药房主任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各科室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责任人,负责落实相关科室的药品废弃包装毁形、登记及交由协议收集人收集,各药品使用部门应设置专用登记本记录处置事项。
2、医务科负责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护士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4、药剂门诊药房、药品库房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与医院指定的废弃包装收集人签订协议,并要求其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处置管理1、药品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门诊药房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品库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药品库房每年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破损情况汇总,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三、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输液瓶(袋)、注射器、安瓿或西林瓶、容器等包装材料,使用后须回收,分类集中堆放,待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用废弃物回收服务公司负责回收处理。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防止其流入造假渠道,按照“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集中处置”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医疗机构废弃物品包装:是指医疗机构中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所有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所管辖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管理监管部门。
3、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药械科为协助管理部门。
4、总务科为具体实施部门。
(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处置流程1、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急诊科等废弃药品、物品包装产生部门负责对废弃药品、物品包装进行分类收集,放于科内指定地点。
2、按照院感科人员分工,总务科负责指派专人与各科室交接运送人员进行交接、收集、暂存管理和入出库称重交接、记录,资料备案保存三年。
(四)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处置遵循的原则1、过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原规范的处置流程,做好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瓶(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置。
3、对于上述以外的废弃包装(包括废弃药品、检验试剂、器械、设施、设备、耗材等废弃包装),贵重药品废弃包装应尽量在使用后毁形或做破坏性标识,由指定人员统一收集后交医院废弃包装物暂存点统一管理,科室应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废弃药品、物品包装物中。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
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贯彻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的精神,落实并加强我院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的管理工作,制定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1、成立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副院长担任组长,是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流程见附件2。
2、药剂科各药房组长、临床科室护士长为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药品废弃包装处置管理工作进行落实,切实做好药品废弃包装处置工作。
药剂科主任和护理部主任负责相应科室的工作督查。
3、各科室必须将废弃药品包装进行分类处理,废弃药品包装必须与医疗废弃物和医院废物(生活垃圾)分开,不得混装。
4、药剂科各药房组长、临床科室护士长指定专人将收集废弃药品包装运送至制订地点。
5、总务处负责废弃药品包装的贮存和处置工作。
负责废弃药品包装毁形,不易毁形的要进行破坏性标记,并将此类废弃药品包装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统一处理。
未经毁形处理的不得外流。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记录和监督销毁工作,严格按照《华东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7、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按照《华东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
8、加强药品废弃包装管理,禁止个人私自出售谋利。
9、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废弃包装处置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危及群众身体健康。
10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宣传教育,特别对药品使用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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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规范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行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甘肃省《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废弃药品包装定义:
废弃药品包装是指医院内废弃的药品内外包装盒、说明书、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
二、建立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我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灵台县人民医院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李广琦
副组长:王红英
组员:杨龙杨喜凤王春惠张春玲夏小惠董小杰董小荣周雪玲王涛张瑞潘静张晓娟马岚兰史
晓霞何坪李晓萍仇晓娟乔亚妮孙海燕朱郁
涵杨丽霞马鸿烈张忠
各人员职责为:
1、护理部负责临床各科室护士长、相关护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药剂科主任杨龙负责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3、护理部主任杨喜凤,总护士长王春惠负责各临床科室护理单元临时收集人员的指定和管理。
4、各临床科室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5、药剂科各部门临时收集人员负责本科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废弃包装的处置管理
1、药剂科各药房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的回收、核对和记录。
2、药剂科各药房定期将上一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废弃空安瓿、贴剂汇总情况,报院科领导审核批准后,会同医院保卫科共同销毁。
3。
手术室及其他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所产生的空安瓿,有残余药品的安瓿,手术室及相关科室要登记残留药品处置过程,及时清点空安瓿,交回药房登记,统一销毁。
四、其它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
1、各临床科室废弃药品包装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方法: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其他废弃药品包装,特别是贵重药品、含兴奋剂药品、高危药品的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1)、药房在发药时,口服药品外包装上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等文字;注射剂中包装原则上留药房,特殊情况下应撕掉顶部包装纸。
2)、药房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3)、药库废弃药品包装(包括大、中、小包装)应先进行损形处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
五、医院应加强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使内部医护、保洁、保安等人员了解私自回收药品包装盒的危害性及违法性,防止药品废弃包装流入非法渠道。
六、医院指定院感科负责人,护理部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员定期对院内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一起处置不当着,扣相关科室单元负责人1分,报医院绩效工资中兑现;发现院内废弃药品包装的处置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严重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2019年1月25日起开始执行。
灵台县人民医院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