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incoterms 和 2010 incoterms 比较

合集下载

【解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解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通则》中的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 DAP 取代了DAF、DES、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DAT(DeliveredatTerminal)“Terminal”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

DAP(DeliveredatPlace)是指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两者的主要差异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2000通则》与《2010年通则》不同之处

《2000通则》与《2010年通则》不同之处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修改之处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2.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

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

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 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

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

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

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

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比较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比较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发表时间:2011-5-23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1年第5期供稿作者:朱念[导读]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朱念钦州学院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Delivered At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 T和DAP两个术语。

《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 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 “船舷”的变化。

《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页PPT让你看懂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一页PPT让你看懂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共有11種貿易術語
①刪去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4個術語: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 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貨 DEQ(Delivered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 DDU(Delivered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 ②新增了2個術語: DAT 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 DAP 在指定目的地交貨。 即 **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個術語 **DAT取代了DEQ,且擴展至適用於一切運輸方式 ③修訂後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取消了 “船舷”的概念,改為在“裝運港的船上”,即賣 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 買方承擔貨 物自裝運港裝上船後的一切風險。

2003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 的区别解析

2003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 的区别解析

2. 链式销售的存 在导致的条款 修改
Incoterms2010 在四种术语的使用指 南和A4 中规定,卖方应将货物运到船 边(FAS) /在船上交付( FOB、CFR 和 CIF) 或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
在CPT 和CIP 的A3a 运输合同中规定,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 (procure a contract for the carriage)”。
Incoterms 2010 卖方一般义务
B1 支付价款
买方一般义务
A2 许可证、授权和海关手续
许可证、授权、安检清关和其他手 续
B2 同上
同上
A6 Divis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 Allocat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 )
B6 同上同上源自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具有同 交货凭证 等效力的电子数据
A3b中告知买方最低投保险别是《协会货物保栓条款》 的C款或类似条款。
B3b增加了一条规定“‘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卖 方提供投保附加险的信息”
1.A3 /B3 条款的修订
Incoterms2010 的A3 /B3 条款中明确了买方对卖方 ( 或卖方对买方) 无订立运输或保险合同的义务。
Incoterms2010 的A3b 和B3b 建议买卖双方,即使一 方对另一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是还要积极地去 做一些事情,如向对方提供保险所需信息。
B8 同上
同上
A10 其他义务
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1. 文字措辞更加简洁,易于理解掌握
2. 跟踪最新贸易实践做法和法律动态,体现 了与时俱进
3. 防止使用者误解误用术语而对条款所做的 调整
4. 弥补过去条款的缺陷,表述更为清晰、严 谨,避免争议的发生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3.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 Incoterms® 2010 取消了INCOTERMS2000 中FOB、 CFR和CIF术语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
移的概念,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改为卖方承
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Place on board)为止的一切风险, 而买方则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
FCA货交承运人
(三)买方的义务和费用 • 1、买方的基本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按时租船订舱,并充分通知承运人名 称、运输方式、具体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或期限等信息。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买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领货、领单和付款 • 2、买方要承担的费用 – 运费+保险费+货交承运人以后的一切费用+进口报 关的税费
2010通则
A1 /B1买方/ 卖方的一般义务 A2/B2许可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其他许可,安全清关和其 他手续 A3/B3运输与保险合同 A4/B4交货/收货 A5/B5风险转移 A6/B6费用分摊 A7/B7通知买方/ 卖方 A8/B8交付单据/交货证明 A9/B9核对包装及标记/ 货物检验 A10/B10信息协助和相关费用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5.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
• Incoterms® 2010 在FAS,FOB,CFR和CIF等几种适用水
上运输的术语的指导性说明中,首次提及“String Sales”,在 CPT和CIP的A3项中也有提及。
• 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
Incoterms® 2010相对于2000版本的主要变化 7.电子信息交流

incoterms2000incoterms2010比较

incoterms2000incoterms2010比较
具体使用该术语时,应在术语后加注装运港, 例如,FOB Shanghai表明货物在上海港装 船。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付至买方 指定的船上,并承担货物在交付前的风险, 同时也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 失或损坏的风险。
注意:FOB仅适用于海运 或内河运输 ,以 装运港船舷作为风险划分点
分析谁应该为货物丢失负责?
分析
在FOB项下,保险费用以及办理手续由买方办 理和承担,买方负责办理运输,所以,如果买 方未向卖方提供关于船名,装货地点以及时间 的充分通知,或指定的船只未能及时到来,或 者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则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 由买方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显然,此案中买方未能及时装货,又未给予卖 方充分通知,所以货物发生的损失应由买方承 担。本案中应由非洲公司承担损失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成本加运费 成本加运保费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13种变为11种 2.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EFCD四组分为两类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仅适用海运或内河运
输方式 3.删除了Incoterms2000的四个贸易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工厂交货 货交承运人 运费付至目的地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 的地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 集散站交货 指定目的地交货 完税后交货
仅适用于水运类(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FAS FOB CFR CIF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增贸易术语解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增贸易术语解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增贸易术语解析摘要本文通过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比较,分析了在贸易术语的种类和数量上的变化,表明新增术语可以替代删减术语,使其适用范围扩展至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推动了多式联运的发展,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关键词Incoterms2010 贸易术语变化国际商会正式宣布最新修订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比,Incoterms2010在贸易术语的种类和分类上有明显区别。

此外,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规定。

这些变化和规定,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实际意义。

一、《2000通则》与《2010通则》贸易术语变化1.种类上的变化。

《2010通则》由原来的E、F、C、D四类变更为以下两类:(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

分别是:EXW(始发地工厂交货)、FCA(始发地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目的港码头或集散站交货)、DAP (目的地交货)、DDP(目的地完税后交货);(2)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分别是: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贸易术语增减变化。

Incoterms2010删去了Incoterms2000的4个术语,即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新增的2个术语,即DAT(目的港码头集散站交货)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DAP(目的地交货)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

二、《2010通则》删减的贸易术语简介1.DAF的规定。

DAF全称: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随着当即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为了使贸易术语能更加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国际货物交易中越来越多的使用到店咨询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的变化,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较Incoterms 2000,Incoterms 2010首次正式明确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同时内容上也有所变化,下面主要谈谈贸易术语中常用的三大术语FOB、CIF和CFR的变化。

一、“风险界点”的变化Incoterms 2010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而是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不设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当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这样,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为界,更加符合装船作业的实际情况。

二、严格规定贸易术语运输方式的使用范围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和滚装船运输的广泛运用,Incoterms 2010希望能用更为确切的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来取传统的FOB、CFR、CIF。

例如,对FOB术语的定义除了把原来的风险界点从“装运港船舷”改为“装运港装上船”外,还特意加了“如果货物在装船前就被交付承运人,例如集装箱货物通常在港区交付,则不宜用FOB术语,此类情形应使用FCA术语”。

另外,贸易术语在新的分类中将FOB、CIF、CFR归类于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更明确了这三种术语的适用范围,防止滥用。

三、码头装卸费的明确。

Incoterms 2010中的CIF、CFR规定卖方承担到目的港的港运费,但不承担目的港的卸船费用、目的港水域驳运费用以及转运环节费用,不过同时仍然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码头装卸费的承担。

这样就避免了在Incoterms 2000规定下,买方可能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的情况,即已由卖方支付的包含在货物价格中的运输相关费用,承运人或码头运营商再次向买方收取的。

INCOTERMS 2000与2010区别解析

INCOTERMS 2000与2010区别解析
INCOTERMS 2000 与Incoterms® ERMS 2000 与Incoterms® 2010的区别
特别说明 总体结构上的区别 主要区别点
2
特别说明



国际商会于2010年9月通过了Incoterms® 2010,并 规定该版本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是迄今为止的关 于贸易术语的含义的国际惯例的最新版本。 注意,贸易商人仍可在Incoterms® 2010实施后继续 选择使用INCOTERMS 2000 的解释,或者如果合同 中出现了新版本中没有的术语(如DAF、DES、DEQ等) 仍将被认为适用早期版本。 因为目前世界上存在多种解释贸易术语含义的惯例 及其不同年份的版本,为避免误解,2011年1月1日 以后签订的贸易合同中最好标明合同适用的贸易术 3 语的惯例的名称及其版本。
6
Incoterms® 2010的结构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类(Any Mode of Transport)
EXW FCA CPT CIP DAT DAP DDP
Ex Works Free Carrier Carriage Paid To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Delivered At Terminal Delivered At Place Delivered Duty Paid
国际商会此次还将Incoterms注册成了商标, 并提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 在使用任何贸易术语时都需要将 “Incoterms®2010”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通则®2010”作为后缀或者贸易术语选择的必 要构成要件在合同中说明。 例如,尽可能对地点和港口作出详细说明
USD900 Per Ton FOB New York Incoterms®2010

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10年异同

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10年异同

《201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异同一、2010年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将2000年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中的13个贸易术语减成了11个;1、《201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 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地)和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代替了《200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中的DAF 、DES 、DEQ和DDU 术语。

2、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3、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AF、DES 和DDU 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到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4、DA T和DAP 术语都规定需在指目的地交货,二者主要区别是:DAT 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义务;而在DAP术语下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

5、D组中只剩下三个术语:DAP[运到]、DAT[运到、卸下]和DDP[运到、卸下、完税]。

二、根据使用的运输方式将11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201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没有使用《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那样按组别分类的方式,而是按照适用运输方式不同将11 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1、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 (工厂交货)、FCA (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及保险付至)、DAT (运输终端交货)、DAP (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

2、只能适用于海上和内陆水运输的术语有4个:FAS (船边交货)、FOB (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和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00简介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一套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中确定买卖双方责任和风险划分的标准术语。

目前,最新版本的Incoterms是2010版,但在2011年之前,Incoterms 2000是最新的版本。

本文将对Incoterms 2000进行详细介绍。

Incoterm列表Incoterms 2000共包含13个术语,每个术语都描述了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划分情况。

以下是Incoterms 2000的列表:1.EXW(Ex Works,已装运):指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地点,卖方不负责装运和报关的责任。

2.FCA(Free Carrier,自由承运人):卖方负责把货物交给运输公司或工厂,买方负责将货物从指定地点运出。

3.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指定港口船边,并负责清关手续。

4.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船港口,并负责清关手续。

5.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目的港口,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清关和保险。

6.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目的港口,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清关手续。

7.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目的地指定的地点,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清关和保险。

8.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目的地指定的地点,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清关手续。

9.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卖方负责把货物交到边境指定的地点,并支付运费,买方负责清关和保险。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Carriage Paid ToDAP –Delivered At Place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Delivered Duty PaidEXW –Ex WorksFCA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Free Alongside ShipFOB –Free On Board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一、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结构上的比较分析(一)通则总体结构上的变动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一样,都是有引言和对各术语解释的正文部分。

2000版通则的引言部分内容繁多,多达22个部分,很容易被阅读和使用者忽视。

因此,Incoterms2010 尽量缩减引言内容,而把某些重要内容调整到正文各术语的具体条款和条款前的使用指南(Guidance note)中。

现在的引言只包括5部分内容:如何正确使用通则、Incoterms2010 的主要特点、贸易术语的变形、引言的地位和对6个专用词含义的解释。

(二)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种调整为11种Incoterms2010将原有的13种贸易术语减为11种,使用两个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取代过去的DAF、DES、DEQ和DDU。

这两个新增术语的交货都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使用DA T时,货物已从到达的运输工具卸下,交由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EQ术语相同)。

使用DAP 时,货物在运输工具上做好卸货准备交给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AF、DES和DDU类似)。

(三)贸易术语的分类方法发生变化Incoterms2000 按照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F组、C组和D组,这种分类和排序反映了卖方对买方承担的责任由小到大的程度,在买卖双方选择贸易术语以确定自己承担的责任时显得很重要。

然而,Incoterms2010将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 和DDP。

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也可用于船只作为运输一部分的情形。

第二类是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四种传统贸易术语:FAS、FOB、CFR和CIF。

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本月修正2023简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本月修正2023简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2010国际贸易术语异同比较异同比较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有助于准确描述和解释商业交易中的各种条款和条件。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经济环境和商业习惯的差异,贸易术语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一些异同。

本文将对2010年国际商会发布的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比较,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这些术语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情况。

相同点尽管有一些差异,但是2010年的INCOTERMS与2000年版相比,许多贸易术语仍然保持了相似的含义和用法。

以下是一些相同点:1. 核心术语:许多核心术语在这两个版本中保持不变,例如:EXW(货物交货地),FCA(装运点交货),CPT(运费预付至目的地),CIP(运费和保险费预付至目的地),DAT(到岸货到)等。

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被广泛使用。

2. 责任和风险转移:在这两个版本中,贸易术语明确了责任和风险的转移时点。

例如,EXW术语规定货物交货后的责任和风险由买方承担,而在CIF术语中,卖方负责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口前承担责任和风险。

3. 保险:在这两个版本中,有一些术语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的分配。

例如,CIF术语规定卖方负责在货物运抵目的地前提供保险。

差异点虽然有些相似之处,但是2010年版本的INCOTERMS与2000年版相比,也存在些许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差异点:1. 取消的术语:与2000年版相比,2010年版取消了一些术语,例如:DAF(交货到边境),DES(交货到船上目的港),DEQ(交货到码头目的港),DDU(交货到未清关目的地)和DDP(交货到清关目的地)。

这些术语在2010年版中被重新定义或合并到其他术语中。

2. 新增的术语:2010年版引入了两个新术语,即DAT(交货到目的地)和DAP(交货到指定地点)。

这些术语是对以前术语的补充,以更好地适应全球贸易的需求。

3. 增加的注释:2010年版相比2000年版增加了注释,以进一步解释贸易术语的使用和含义。

《INCOTERMS 2010》三种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化及其应用

《INCOTERMS 2010》三种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化及其应用

《INCOTERMS 2010》三种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化及其应用关于《INCOTERMS 2010》颁布后,对其与前一版本(《INCOTERMS2000》)的比较文章有不少,大多从INCOTERMS 整体内容上作出分析和比较,鲜有针对具体贸易术语的应用做比较分析,特别是对有的贸易术语内容理解上还存在着偏差。

本文以常用的三种贸易术语———FOB、CFR和CIF 为例,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对这三种贸易术语在《INCOTERMS2010》和前一版本的具体应用变化作了深入的探讨,希望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贸易术语的内容及正确解决应用问题。

一、FOB《INCOTERMS 2000》对FOB的规定:“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INCOTERMS 2010》对FOB的规定:“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指派的船上,卖方即完成交货或者卖方获取如此交付的货物(适用链式销售———作者注)。

风险在货物装上船舶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并在此时刻开始时买方承担所用费用。

新规则对FOB规定的变化具体体现为两方面:(一)风险转移界限与卖方交货义务完成的统一。

变化前,《INCOTERMS2000》将FOB 风险转移的界限界定为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但卖方交货义务(A4)规定在指定日期和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这样规定对实际业务操作中判定货物在装运过程中的损失可能带来争议,争议的基本焦点就是何时为越过船舷?而越过船舷之后是否就意味着货物已经装上船?变化后,《INCOTERMS 2010》中的FOB 改变了在对风险转移界限以“船舷为界”的描述,取而代之的是明确规定货物在卖方按照规定的交货义务(A4)完成时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这样规定把风险转移的界限和卖方交货义务完成的时间统一起来,现实应用中减少操作上的偏差和理解上的争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0 incoterms 和2010 incoterms 比较
《INCOTERMS 2010》2011年1月1日生效
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 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INCOTERMS 2010与2000主要区别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以下简称2010通则)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它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区别是删去了4个术语,添加了2个术语,并进行了一些改动,具体内容如下:
1、删除4个术语,新增2个术语,
2010通则删去了2000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2010通则有11个术语,而原来有13个术语。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采用“两类分类法”取代“EFCD分类”
2010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而之前的版本分为EFCD 组。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3、国内和国际贸易术语有改动
贸易术语在传统上被运用于表明货物跨越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

然而,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

因此,2010通则的编撰委员会认识到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两方面的发展使国际商会确信在这个方向上作一个改动是适时的。

首先,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就是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

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

4、使用指南更详细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

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

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

5、电子通讯的等同功效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

不过现在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

在2010通则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

6、条款略有变动
保险: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

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

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

此外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安全核准书: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

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

码头装卸费: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

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

譬如,在这些情况下,买方就要注意避免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

2010通则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7、连串销售
在商品的销售中,有一种和直接销售相对的销售方式,货物在沿着销售链运转的过程中频繁地被销售好几次。

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连串销售中间的销售商并不将货物“装船”,因为它们已经由处于这一销售串中的起点销售商装船。

因此,连串销售的中间销售商对其买方应承担的义务不是将货物装船,而是“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

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销售中的应用,2010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8、术语的使用解释不同
2000通则中,按照镜像原则,A条款下反映的是卖方的义务,相应地,B条款下反映的是买方的义务。

但是由于一些短语的使用贯穿整个文件,2010通则打算在其正文中对以下被列出来的词语不再作解释,以以下注解为准。

承运人:就2010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出口清关:遵照各种规定办理出口手续,并支付各种税费。

交货: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律和惯例中有着多重含义,但是2010通则中用其来表示货物缺损的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点。

电子数据: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和相应纸质文件功效等同的电子讯息组成的的一系列信息。

9、‘包装’和‘存放’:这些短语被用于不同的目的:
(1)遵照合同中所有的要求的货物包装。

(2)使货物适合运输的包装。

(3)已包装好的商品转载进货柜或其他运输工具。

在2010通则中,包装的含义包括以上第一种和第二种。

2010通则没有涉及到货物在货柜中的装载义务由谁承担,所以,相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FOB=CIF-INSURANCE-FEIGHT
=(500+600)-保险费-180
CIF转换成FOB价,就是CIF,减去I(INSURANCE),减去F(FREIGHT),剩下的C 就是了。

追问
在免抵退系统里面如何做这笔数?谢谢!
回答
退税金额跟你报关单上的价格关系不大,
退税的是你工厂,或者是你合作的工厂,开的税票再乘以退税率。

比如你这批货物的买的是3块钱,你让工厂开票给你,那么他的价钱可能就是4块,然后你的退税就是4X退税率。

报关单上的货值建议写FOB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