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务接待的效率和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国内外的公务接待活动。
3. 公务接待应遵循热情、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接待范围和标准1. 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上级部门领导、兄弟院校同行、业务往来单位等来访客人。
2. 接待标准应根据来访客人的身份、访问目的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控制接待规模和费用。
3.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应遵循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正规发票和报销单据。
三、接待程序和礼仪1. 接待部门应提前了解来访客人的基本情况,制定接待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
2. 接待人员应提前到达接待现场,准备相关资料和设备,确保接待活动的顺利进行。
3. 接待活动中,接待人员应着装得体、礼貌待人,展示学校良好的形象。
4. 接待活动中,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接待费用管理1. 公务接待费用应按照学校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控制,合理使用。
2. 接待费用报销时,应提供正规发票和报销单据,如实反映接待活动的实际情况。
3. 财务部门应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监督检查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接待活动的相关资料。
3. 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XX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XX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校内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学院、科研机构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对口支援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
纪检监察部门、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对国内公务接待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校内各单位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严格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
所有国内公务接待均需填写审批单,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学院、科研机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联签审批。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未经审批的公务活动或未纳入公务活动方案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七条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按以下原则实行对口接待:1. 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校接待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按照中央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 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政机关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兄弟高校校领导、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来校接待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上述人员来校参加会议活动,由会议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接待。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规定是为加强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维护学院形象,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原则1. 公正性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为个人或特定集体谋取私利。
2. 适度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高效、经济、适度,不得超出工作需要和规定范围。
3. 廉洁原则:公务接待活动应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或索取礼品、礼金等物品。
四、接待范围和方式1. 接待范围:学院公务接待活动包括接待国内外来访人员、考察团、合作机构代表等,以及公务会议、座谈会等活动。
2. 接待方式:根据接待对象和活动性质合理选择接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座谈、会议等。
五、接待程序1. 预约:接待活动需提前书面或口头预约,申请者需提供接待对象的基本信息、活动目的和时间等。
2. 审批:预约接待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接待活动符合工作需要和规定范围。
3. 安排:根据预约和审批情况,安排接待活动的时间、地点、接待人员等,并向相关人员发出通知。
4. 实施:按照接待安排,认真执行接待活动,要求接待人员做到礼貌待客、服务热情、妥善安排等。
5. 记录:接待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记录,包括接待对象姓名、单位、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内容等,以备后续核查和查询。
六、经费管理1. 接待经费应按照学院相关财经制度执行,严格控制经费使用,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2. 接待经费使用需提供相应资料和凭证,做到凭票结算,确保经费使用真实、合理、合规。
3. 接待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接待活动相关支出,不得私自挪用。
七、行为规范1. 接待人员应端正态度,热情接待,礼貌待客,尽力满足接待对象的合理需求。
2. 接待人员不得借公务接待之机索取或接受礼品、礼金等,不得违反廉洁自律原则。
如遇礼品赠送,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 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规泄露接待活动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接待活动谋取个人或他人的利益。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学院公务接待活动,提高我院的接待水平和形象,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部各单位、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在学院公务接待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该规定。
三、基本原则1.公正、廉洁。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要坚持公正、廉洁的原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
2.精打细算。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要尽量控制开支,合理利用会议费用,不得浪费公共财物。
3.策划周密。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要提前做好策划,明确活动目的和预算等,制定合理的计划。
4.服务周到。
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要服务周到,体现学院的热情和诚信。
四、接待标准1.接待人员应尽可能提供公共交通方式前往接待场所,如果条件不允许,应尽量采取节约的交通工具。
2.在会食中,接待人员应尽可能克制并酌情考虑酒精饮料的消费,不得强制喝酒,并注意滋润、均衡的饮食。
3.餐饮款式应以中华美食为主,菜肴的数量、质量和口味应与所接待的来宾相匹配,并不能太过奢华。
4.接待人员应本着尽可能易接近和易接触的原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官僚主义和高傲感。
5.接待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我校有关规定、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公务接待的正常进行。
五、禁止事项1.不准向来访者或参会者赠送过于价值昂贵或超出规定之外的礼品。
2.不准在接待时使用当地产烟酒以外的高档烟酒。
3.不准使用过于奢华的用品及场所,如不负责任的购物,高档化妆品,浪费公共资源的不必要装饰和礼仪等。
4.不准违反慈善捐款和赞助活动的相关规定。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对于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人员,学院将按照学院纪律规定和工作制度进行惩罚。
2.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3.对于无意识违反规定的人员,学院应采取教育和引导,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情况的发生。
七、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主管领导负责解释。
3.本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学术、行政和工会部门共同拟定。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涉及学校管理工作的公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其中,以下公务接待由校办公室负责牵头:(-)接待来校视察指导工作的重要领导、重要嘉宾;(二)各类校级重要会议、签约与庆典等仪式活动;(三)其他经校领导批示由校办公室牵头的接待活动。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公务接待由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如有关活动内容涉及学校多个部门、单位,可由校办公室协调。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坚持对口接待、对等接待、凭函接待原则。
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和公务内容分级、分单位接待。
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予接待。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要加强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前,须填写《**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由接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各职能部门公务接待活动须报校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确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工作餐标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安排在校内,提倡采用自助餐形式。
在不具备自助餐条件时,可以安排桌餐、简餐,要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含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七条需要安排接待对象住宿的,接待部门、单位可以提供帮助。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学校公务接待活动,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学校公务接待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领导、教职工以及相关参会人员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接待范围1. 国内公务接待:指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活动等。
2. 国际公务接待:指学校与国际交流合作相关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接待流程1. 活动策划: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公务接待活动的目的、规模和时间等要素,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
2. 预算报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编制公务接待活动的预算,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邀请函发出:根据活动的邀请对象,及时发出邀请函,并说明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安排。
4. 接待安排:确保会议室、宴会厅、住宿等场所设施的准备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
5. 费用报销:活动结束后,相关参会人员需及时提供相关费用支出凭证,经审核后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6. 事后总结:对每次公务接待活动进行事后总结,包括活动的顺利进行情况、活动策划与执行的不足之处以及改进措施等。
四、公务接待原则1. 精简高效原则:在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活动环节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
2. 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公务接待活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特殊化、特殊待遇。
3. 经济实用原则:公务接待活动需务实经济,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4. 风格独特原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体现学校的特色,突出学校的品牌形象。
五、公务接待标准1. 会议活动:会议活动期间,提供合理的会议场所、设备和餐饮服务,并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2. 住宿接待:提供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确保参会人员能够得到良好的休息。
3. 餐饮接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和饮品,根据活动的规模合理安排餐饮服务。
4. 文化娱乐接待:根据参会人员的需求,安排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丰富的文化休闲娱乐。
六、公务接待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负责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公务接待活动的执行情况。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部及外部人员在接待公务活动中的用餐、住宿、交通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条用餐管理1.公务接待用餐需提前预订,并在用餐前一天确定人数、预算和菜品。
2.用餐场所要选择卫生状况良好、价格适中的餐厅,并保证餐点质量。
3.禁止使用公款用于高档、奢华的餐饮场所。
4.用餐费用应当合理,严禁大吃大喝。
第三条住宿管理1.公务接待住宿需提前预订确认,严禁在高档酒店进行住宿。
2.所选住宿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价格合理。
3.使用公款进行住宿时,应当严格按照经费标准进行报销,不得超标。
第四条交通管理1.公务接待交通需进行提前预订,严禁在豪华车、私人车辆等高档车辆上进行接待。
2.所选交通工具应当符合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3.对于公务出行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和使用。
第五条赠送礼品和礼金管理1.公务接待活动不得赠送无关的礼品或礼金。
2.公务接待活动赠送礼品或礼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礼品的种类和价格应当适当。
3.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公务接待礼品或礼金管理规定。
第六条公款报销管理1.公务接待支出应当记录明细,必须保留相关票据。
2.公务经费按照经费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并应当审批报销。
3.收款人应当核实相关票据并签署收据。
在票据缺失的情况下,应当以证人证明作为报销依据。
附则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学院内部和外部人员公务活动中的用餐、住宿和交通等方面的行为。
学院内部与外部人员公务接待活动中的其他行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应当结合《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国家财务人员行为准则》、《国家公务员接待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其他特殊规定,应当参照执行。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校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省内高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以及各二级学院、处(室)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上级领导、高等院校及业务实体等来校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申报审批、对口接待、简化礼仪、定点安排、厉行节约、高效透明、尊重少数名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四条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制度
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和经费预算。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学校党政办公室或各二级学院、处(室)应当向接
1。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模版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廉洁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公务接待的目的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学院内外交流合作,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学院形象。
第三条学院公务接待应坚持精简、实用、经济、高效的原则,坚决杜绝浪费、铺张和奢侈。
第二章接待对象和范围第四条学院公务接待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来访学术交流人员;2. 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人员;3.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合作伙伴;4. 学院内部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参与人员。
第五条学院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合:1. 学术交流会议;2. 培训班和研讨会;3. 重要会议和座谈会;4. 学术报告和讲座等。
第三章接待程序和要求第六条学院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1. 接待申请:接待单位应提前提交接待申请,包括接待对象身份信息、接待时间和地点、接待目的和内容等详细信息。
2. 审批程序:接待申请须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并提出意见,最终经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接待活动。
3. 接待安排:接待单位应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包括接待场所布置、接待人员安排、接待餐食准备等。
4. 接待记录:接待单位应详细记录接待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接待人员名单、接待内容、接待费用等,确保接待过程可追溯和核查。
5. 费用合理:接待单位应按照公务接待费用标准进行费用核算,务必保证费用合理、公正,并避免超标和浪费。
第四章餐饮接待管理第七条学院公务接待餐饮应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 饮食安全:接待单位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餐饮服务提供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2. 菜品合理:接待单位应根据会议和接待对象的特点,合理安排菜品,做到丰富多样、清淡适宜。
3. 控制总量:接待单位应根据接待人员数量合理安排餐饮用餐,避免剩余和浪费。
4. 务求平价:接待单位应选择价格合理的餐饮场所,坚决杜绝高档奢华餐饮。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公务接待是指学院组织接待来访客人,进行公务交流、商务洽谈、合作协商等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学院公务接待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法的原则,注重节约,提倡简约、务实的风格。
第二章接待对象第四条学院公务接待的对象主要包括:(一)代表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机构的来访客人;(二)参加学院组织的会议、研讨会的与会人员;(三)参加学院活动的重要客户、合作伙伴;(四)其他有关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
第五条学院公务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待遇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第三章接待范围第六条学院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一)接待来访客人的住宿、餐饮、交通以及其他必要费用;(二)举办相关会议、研讨会的场地租赁、设备购置、茶歇等费用;(三)购买礼品、纪念品等用于接待活动的必要物品;(四)其他与公务接待有关的费用。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七条学院公务接待应经过以下程序:(一)接待需提前报备,明确接待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预算等内容;(二)接待需由主管领导或批准人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三)接待活动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确保接待顺利进行;(四)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章接待标准第八条学院公务接待的标准应坚持节约的原则,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性质合理设定。
第九条学院公务接待标准包括餐饮、住宿、交通、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费用,并应根据不同接待对象的特殊需求进行调整。
第六章接待用餐第十条学院公务接待用餐应具备以下原则:(一)餐饮场所应选择品质优良、服务周到的餐厅;(二)合理安排接待菜肴的种类和数量,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三)严禁接待场所变相提供高档、奢华餐饮服务,倡导简朴、雅致的用餐方式。
第七章接待住宿第十一条学院公务接待住宿应具备以下原则:(一)合理选择酒店,确保服务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二)避免安排豪华、奢侈的住宿条件,提倡节约、舒适的住宿环境;(三)酒店接待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应受到重视。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为规范学校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学校公务接待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公务接待的廉洁风气,保障学校公务接待的合法、公正、公开。
第二条学校公务接待包括接待来访人员、举办会议、招待考察等各种活动。
第三条学校公务接待活动应符合公务接待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廉洁性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公平。
第四条学校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来访人员权益,维护学校声誉,加强团结与合作,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接待来访人员第五条学校接待来访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来访人员,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接待服务和礼遇;(二)依法行使学校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接待来访人员行为的规定;(三)公开接待来访人员,接待活动不得牵涉商业利益,不得迎合个人私利;(四)加强与来访人员的沟通与交流,介绍学校情况,宣传学校成就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接待来访人员事宜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并明确接待人员的身份、来访目的、来访时间、接待费用等。
第七条接待来访人员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需提前进行预算,并在经费范围内进行。
第八条接待来访人员的接待活动应公开、公正、公平,不得违反学校相关规定。
第九条接待来访人员的接待活动应做到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来访人员的财物、礼品等。
第十条学校接待来访人员应制定接待方案,并及时向其公示,接待方案应包括接待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费用等明细。
第三章举办会议第十一条学校举办会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举办会议应提前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
第十三条学校举办会议应节约开支,合理安排会议场地、用餐等,不得浪费学校资源。
第十四条学校举办会议应优先考虑使用学校内部的会议场所和设备,如确需使用外部场所,需事先报请领导同意。
第十五条学校举办会议应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议费用的合理安排,并进行严格的会议费用审查。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接待工作。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遵循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原则,坚决抵制超标准、奢侈浪费行为。
第四条学院各单位应建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五条学院公务接待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会议接待:学院内部会议或会议活动需要接待相关人员时,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接待服务。
2. 来访接待:学院接待来访的领导、同行专家等相关人员时,应根据来访人员的身份和需要提供相应的接待服务。
3. 考察接待:学院接待考察团组或参观学习的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接待服务,保障其对学院的了解和参观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其他公务接待:学院其他与公务工作相关的接待活动,应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接待服务。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六条接待活动应提前制定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准备工作。
第七条接待方案应明确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内容、接待费用等相关内容,并报批相关领导。
第八条接待活动中的食品、饮料、礼品等需事先按照规定购买,不得临时增加或变更。
第九条接待活动应严格控制费用,不得超出规定预算,并保留相关的费用凭证。
第十条接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接待废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并按规定提交财务部门核销。
第四章接待标准第十一条学院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1. 会议接待:会议接待的标准应以学院内部相关规定为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 来访接待:来访接待的标准应根据来访人员的身份和级别确定,不得超出相关规定。
3. 考察接待:考察接待的标准应考虑到参观学习的需要,但不得超出预算。
4. 其他公务接待:其他公务接待的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超出预算。
第五章接待管理第十二条学院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将其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大学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大学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学机关、学院、实验室及其他直属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章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
公务接待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大学规章制度的规定。
2. 公开透明。
公务接待活动的组织、执行等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待对象和接待内容要公示,接待费用要及时公开。
3. 实事求是。
公务接待活动要务实、真实、精细,确保实际需要和经费适度。
4. 简约节俭。
公务接待活动要精确掌握服务需求,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杜绝奢侈浪费。
第四章接待标准1. 接待活动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特点和来访事由的重要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接待内容应以展示大学学术研究、教学成果和推动学术交流为主。
2. 接待菜单应根据接待对象的饮食习惯和口味,选择合适的菜品。
酒水的选用应适度,不得过分奢华。
3. 接待场所应根据来访人数和接待需要,选择合适的场所。
场所布置整洁、舒适,与大学的品位和形象相符。
第五章接待费用1. 接待费用范围包括食品、酒水、鲜花、礼品、交通费等。
接待费用应当按照实际花费予以报销,在财务审核后予以支付。
2. 接待费用应合理控制,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特点和来访事由,均衡配置。
不得恶意浪费或违规奢靡。
3. 接待费用的使用应遵循规定程序,保障资金安全,并加强资金监督和审计工作,防止财务违规行为发生。
第六章接待程序1. 接待活动的组织程序应合理规划,明确责任,确保顺利进行。
接待活动的安排要充分考虑接待对象的时间安排和个人需求。
2. 接待活动的执行程序要严格按照接待计划进行,不得超过预算或违规操作。
接待过程中,要注重礼仪,细致服务。
3. 接待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接待记录,如有需要,可进行总结、反思和改进,不断提升接待工作水平。
第七章监督检查1. 各单位应建立公务接待活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接待活动的督查和检查工作,重点查找接待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建议。
大学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接待工作,促进接待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建设,切实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学校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学校政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公务接待的主要职能部门,校内各单位须承担相应的接待任务。
接待工作要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归口管理、对等对口接待、互相配合的办法,做到文明、节俭、规范、个性接待,使我校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接待范围㈠政办公室接待范围1.来校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及地方政领导。
2.来校参观、考察、交流、访问的兄弟院校的校领导。
3.以学校名义邀请前来讲学的国内专家、学者;以学校名义邀请的来校交流、讲学的外籍人员;来校任教的外籍教师、专家;学校组织国际交流活动的参加人员。
4.应学校邀请来校参观、考察、交流、讲学的港、澳、台同胞。
5.应邀参加以学校名义组织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来宾。
㈡部门接待范围1.来校检查、指导对口部门工作的上级及地方政职能部门负责人。
2.来校参观、交流的兄弟院校各职能部门及系部等负责人。
三、接待任务分工1.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和有关单位(厅局级及以上)直接与学校联系工作的客人或学校邀请的客人,由校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2.有关单位(处级及以下)和兄弟院校部门、院系来访的接待工作由对应部门、系部负责制定接待方案,报政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政办公室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3.涉外宾客的接待工作由校政办公室制定接待方案,外事办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外交部有关礼仪规定及外事纪律组织接待工作,有关部门、系部不得自行其是。
四、接待程序根据宾客的身份、来校目的、要求和内容,制定接待方案。
本着统标准,对等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力求从简,不搞层层陪同。
㈠校政办公室主任根据来宾情况及时报告分管校领导,听取校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意见。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三篇)
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公务接待行为,提升学院形象,加强公务管理,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院公务接待包括接待来访學者及其他外来宾客等公务性活动。
第三条学院公务接待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廉洁文化。
第四条学院公务接待应明确接待目的,确保预算合理、节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第五条学院公务接待应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规模,合理安排接待时间和场所,确保接待效果。
第六条学院公务接待应选用适当的接待形式,注重实际效果和节俭。
如:宴请、酒席、茶点等。
第七条学院公务接待应根据需要制定接待菜单,合理安排餐饮品种和用量,并注意烹饪技术和卫生卫生标准。
第八条学院公务接待应特别注重对接待对象的服务,体现热情、礼貌、周到的态度,提供优质而有特色的服务。
第九条学院公务接待应尊重和保护接待对象的隐私权,维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学院公务接待应严格遵守礼仪礼节,注重仪表仪态,提高自身素质和学院形象。
第十一条学院公务接待应及时归还借用的餐饮用具和其他接待用品,保持公物的完好及常规维护。
第十二条学院公务接待应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的闭环管理。
第十三条学院公务接待应加强合规及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违反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将依据《学院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不适用。
(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予以补充)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学院制定的针对公务接待行为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内容:1. 安排接待人员:学院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保证接待人员具备必要的素质和能力。
2. 接待主体:学院公务接待主要针对外来访客、领导和相关业务往来等对象,接待内容包括会议、餐饮、交通等。
3. 接待预算:学院应制定接待预算,明确接待经费来源和预算数额,并确保公务接待开销合理、经济和务实。
《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五篇》
《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五篇》第一篇: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机关、直属单位、教学院(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各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
第六条公务接待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七条公务来校的宾客,住宿费原则自理,接待单位可根据来宾的住宿意愿和需要,代为预订住房。
住宿费用需要学院承担的,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
第八条公务用餐一般安排在学院食堂就餐,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从严控制宴请。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50元(中晚餐标准相同,下同)。
宴请标准为:每人每餐100元,不含酒水的费用。
第九条禁止领导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用3篇)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的原则1.学校要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支出。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吃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的范围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三、具体办法及要求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接待。
2、接待标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
3、其它:(1)严格执行对口陪餐及对等级陪餐,严禁一宾多陪。
(2)每次接待完毕后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汇总。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2为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现根据区教育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原则范围: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2、本办法适用学校负责接待部门,一般为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3、学校公务接待,一般指来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研究等公务性活动。
二、部门职责:1、“一室两处”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全面负责学校层面的各项接待任务。
2、工会组织、学校队部需要公务接待的,则由“一室两处”决定负责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三、接待地点:学校公务接待选择的地点,一般为周边地区餐饮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办理,如需住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1、公务接待审批。
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3: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工作,明确接待标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应坚持热情友好、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对口接待,先审批、后安排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和分工1、公务接待实行学院、院内二级部门(系部、处室)两级负责和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兄弟院校院级领导和学院邀请的客人来学院视察、调研、访问和交流,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视其工作性质协调相关学院领导出席有关活动。
3、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来学院开展业务工作的人员,以及院内各部门邀请的客人,由相应部门负责接待。
4、无法归口或涉及多个部门的来客可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接待。
三、接待要求1、接待用餐原则上在学院的饭堂就餐。
确需在外面接待的,须经院领导同意,一般安排在大众化的食肆用餐,不得上高档酒楼、不得上高档酒菜。
2、用餐标准。
具体用餐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严格控制陪餐人员。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各项接待只安排礼节性宴请,且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5、凡来学院调研、访问、交流的所有客人,原则上住宿费由客人自行结算。
特殊情况若需安排住宿的,须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6、住宿标准。
具体住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文〔2012〕9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待经费的审批和报销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接待业务,必须事前填写《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并经分管财务院领导批准。
凡事前没有申请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学院财务处要加强对接待费支出和报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实施接待的、超过接待标准的部分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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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机关、直属单位、教学院(部)。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各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
第六条公务接待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显示)。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七条公务来校的宾客,住宿费原则自理,接待单位可根据来宾的住宿意愿和需要,代为预订住房。
住宿费用需要学院承担的,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
第八条公务用餐一般安排在学院食堂就餐,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从严控制宴请。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
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50元(中晚餐标准相同,下同)。
宴请标准为:每人每餐100元,不含酒水的费用。
第九条禁止领导之间、部门或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禁止接受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
第十条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提倡公务活动乘坐动车或高铁出行。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公务接待审批单。
在学院食堂发生的接待费可累计转账,但须附多次接待的事由说明。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
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各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应接受学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四)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和财务部门对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学院办公室。
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