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再融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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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莱美药业(300006)、华谊兄弟(300027)、碧水源(300070)等10家创业板公司推出短中期融资券,另有立思辰(300010)、蓝色光标(300058)等创业板公司递交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预案

爱尔眼科(300015)、银江股份(300020)等创业板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需要通过再融资打破资金瓶颈,拓展公司业务。根据Wind统计显示,爱尔眼科募投项目近30个,绝大多数项目已按计划全部投入募集资金。

银江股份相关负责人称,公司正准备相关材料,但是具体何时推出再融资计划则要等待时机。有券商保荐人介绍,虽然目前证监会还未出台创业板的再融资细则,可是有多家创业板公司已经在准备相关材料

定向增发卡壳

“如果监管部门批准立思辰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方案,公司或许将考虑推出再融资计划。”汉威电子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立思辰提交的再融资方案尚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2010年11月8日,上市刚满一年的创业板公司立思辰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称,公司拟以18.57元/股的价格,向张敏、陈勇、朱卫、潘凤岩、施劲松定向增发股份,合计不超过1604.74万股,用以购买上述五人持有的友网科技合计100%股权。

立思辰不仅成为创业板首个宣布定向增发的公司,也被称为创业板换股并购的“首吃螃蟹者”。

今年3月,立思辰将该并购方案上报至中国证监会。5月25日,立思辰公告称,收到

证监会对公司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反馈意见。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意见希望立思辰对收购资产与公司业务的联系、对公司的业绩贡献等进行回复。

据了解,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并未对公司的财务数据的有效期提出异议。不过,公司意识到公司此前申报文件中的审计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限。公司亦表示,需根据今年半年报的情况准备新的财务资料,待相关补充审计资料齐全后,一并报送证监会。由于立思辰的中报尚未披露,目前公司仍未将相关材料送至证监会。这意味着公司的收购事宜将延期。

分析人士指出,立思辰再融资方案之所以延期或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一交易中,友网科技资产预估值约为2.95亿元,交易评估价格最高不超过2.98亿元。而以截至8月31日的净资产3569万元计算,友网科技净资产的预估值溢价高达7倍多。另外,立思辰在收购资产时有超过1亿元的超募资金。

立思辰当时表示,公司所获得的不仅仅是利润,而是在文件生命周期管理领域的战略优势地位。而且,友网科技股东所承诺的净利润以30%的增幅快速成长,承诺期达到4年,均

显著高于普通并购案例的水平,也表明了友网科技的价值。另外,超募资金不足以收购友网科技。

对于立思辰延期提交反馈意见,中信金通的分析师指出,公司在做完相关材料的审计之后,增发审批将重回正轨。

另一家创业板公司蓝色光标7月8日公告,拟以现金加定向增发的方式收购王舰、王建玮、阚立刚等自然人持有的今久广告全部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约4.4亿元。但截至8月3日,蓝色光标的收购方案也尚未获批。

一方面,大部分创业板公司刚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尚未用完,手头仍有大量的超募资金;另一方面,目前创业板公司市盈率超高,但业绩并不突出,更重要的是,创业板退市制度尚未出台,如果大面积进行融资,将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自今年2月28日起至8月3日,共有通裕重工(300185)、东方日升(300118)、向日葵(300111)、金刚玻璃(300093)、长信科技(300088)、奥克股份(300082)、碧水源、华谊兄弟、吉峰农机、莱美药业等10家创业板公司推出了短期或中期融资券,总计募集58.4亿元,主要用于发展公司自身业务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一位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秘介绍说,截至目前,证监会尚未出台有关创业板再融资的法规,创业板公司如果申请增发、配股,要通过证监会审批,估计耗费的时间会比较长,而小额短期融资券不需要证监会审核,融资的速度会快很多。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总额: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融资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 年。

3、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电影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偿还银行借款及其他用途等。

6、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注册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7、主承销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选择确定。

为了保证公司短期融资债券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等,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有关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五月十八日第十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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