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2016-SS-03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维护管理导则
海绵城市技术导则
甬DX_JS_003-2020_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甬DX/JS003-2020———————————————————————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design in Ningbo2020-06-05发布2020-09-01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design in Ningbo甬DX/JS003-2020主编单位: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日期:2020年9月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甬建发〔2020〕44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建筑设计质量,统一和规范住宅建筑设计技术要求,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和《住宅设计标准》DB33/1006-2017等规范标准,结合我市住宅建筑工程实践经验,我局组织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2018甬DX-03)进行了修订,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003-2020,自2020年9月1日起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的项目,均应严格执行本细则,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提前实施本细则,《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2018甬DX-03)同时废止。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首要责任,不得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以优化或变相优化为理由降低设计标准,压缩建设成本。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1. 引言温州市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其中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重要举措。
在温州市的建设项目中,海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技术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的内容,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并掌握这一重要主题。
2.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的重要性海绵城市建设是应对城市雨洪、城市水logging、水质污染和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技术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制定并严格执行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对于保障温州市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的内容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海绵设施的运行管理,二是海绵设施的日常维护,三是海绵设施的故障处理及应急预案。
3.1 海绵设施的运行管理海绵设施的运行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对海绵设施进行有效的运营和管理。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还需要对海绵设施运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监测和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2 海绵设施的日常维护海绵设施的日常维护是指对海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养护等日常性工作。
这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维护体系和维护标准,确保海绵设施的长期可靠运行。
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维修,确保海绵设施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3.3 海绵设施的故障处理及应急预案海绵设施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故障或突发情况,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故障处理及应急预案。
这包括对各类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并确保在发生故障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应急处理。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温州市建设项目海绵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的撰写者,我认为这一技术导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温州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2017甬DX-13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宁波市气象台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 10 月 1 日
3.1 一般规定 ...............................................................................................7 3.2 主要标准 ...............................................................................................7 3.3 建议性标准 ..........................................................................................8
5 设计指引............................................................................................. 17
5.1 一般规定...............................................................................................17 5.2 建筑与小区 ..........................................................................................18 5.3 城市道路...............................................................................................23 5.4 城市绿地及广场 ..................................................................................26 5.5 城市水系...............................................................................................29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正式发布版-2016.9.18
技术导则》编制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 901 号;邮编:200092)。
主编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
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
华东师范大学
主要起草人: 张 辰(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一
丁磊
于冰沁
42总体规划层面421全市或区域总体规划层面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统筹确定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各项目标和指标应从全市范围内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现状排水条件建设条件等因素分区域确定地区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和雨水资源利用需求并以地区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改善为主雨水资源利用为辅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性目标提出战略性对策引导下层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1 一般规定..........................................................................................................5 3.2 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5 3.3 年径流污染控制目标......................................................................................7 3.4 排水防涝标准..................................................................................................7 3.5 雨水资源利用目标..........................................................................................8 4 规划.............................................................................................................................9 4.1 一般规定...........................................................................................................9 4.2 总体规划层面...................................................................................................9 4.3 详细规划层面.................................................................................................10 4.4 项目实施方案层面.........................................................................................13 5 设计..........................................................................................................................15 5.1 建筑与小区.....................................................................................................15 5.2 绿地.................................................................................................................20 5.3 道路与广场.....................................................................................................26 5.4 水务.................................................................................................................35 5.5 设施规模计算.................................................................................................44 6 工程建设..................................................................................................................47 6.1 一般规定.........................................................................................................47 6.2 建筑与小区.....................................................................................................47 6.3 绿地.................................................................................................................48 6.4 道路与广场.....................................................................................................49 6.5 水务................................................................................................................49 7 维护管理..................................................................................................................51 7.1 一般规定.........................................................................................................51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发〔2016〕111号)、《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甬建发〔2018〕47号)相关要求,强化《宁波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2017甬DX-15)执行刚性,提高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严格把关施工图审查环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范围宁波市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新建、改建房建和市政等项目。
二、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的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刚性指标。
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按照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执行;专项规划未明确的新建和改建项目类型,按照《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17甬DX-13)执行。
三、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要求(一)根据《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要求,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后报属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形式包括:国家试点区内的项目由宁波市海绵办核发方案审查告知书;各区县(市)试点区内的项目由各区县(市)海绵办核发方案审查告知书;非试点区内的项目,由海绵城市专家库专家出具方案评审意见书。
海绵城市改造运营维护方案
海绵城市改造运营维护方案(此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目录项目的概况、运营维护的内容、运营维护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4)1、运营维护的技术方案 (4)1.1、总则与目标 (4)1.2、机械设备、各类工具的检修与维护 (6)1.3、电器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9)1.4、管道的运营管理与维护 (12)1.5、污染物控制方案 (13)1.6、透水路面 (16)1.7、管网养护方案 (18)1.8、生物滞留设施 (57)1.9、渗透塘 (58)1.10、渗井、渗管/渠 (59)1.11、植草沟、植被缓冲带 (60)1.12、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61)1.13、人工土壤渗滤 (61)1.14、维护频次 (61)1.15、相关管理制度 (62)2、组织方案 (76)2.1、责任落实和人员管理 (76)2.2、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77)2.3、低影响开发管理 (81)3、运营维护质量标准 (82)3.1、透水混凝土路面 (82)3.2、下沉式绿地 (83)3.3、生物滞留设施 (84)3.4、渗透塘 (84)3.5、植草沟 (85)3.6、保洁养护 (85)3.7、绿化养护 (85)3.8、基础设施维护 (85)4、事故应急管理方案 (86)4.1、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86)4.2、进水水质超标的应急预案 (88)4.3、人员触电应急预案 (89)4.4、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91)4.5、人员溺水应急预案 (91)4.6、停电的应急预案 (92)4.7、设备受冻后的检查及恢复运行应急预案 (92)4.8、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94)4.9、防洪度汛方案 (97)5、运营维护的费用 (100)5.1、15年运营维护估算费用明细表 (100)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运营维护方案项目的概况、运营维护的内容和基本要求道路与管网海绵化改造项目的概况道路管网海绵化改造工程总面积约62万㎡,包括惠民大街以北-阜安大路以西区域7条雨水管网的提标扩管工程、惠民大街以北-阜安大路以东区域30条管网的雨污分流和提标改造、惠民大街以南区域10万m³的雨水调蓄设施。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标准征求意见稿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 20××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and operation maintenance for subject construc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发布2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施工 (5)4.1一般规定 (5)4.2施工准备 (6)4.3项目施工 (16)4.4设施施工 (18)5验收 (47)5.1一般规定 (47)5.2设施质量验收 (50)5.3项目联合验收 (86)6 运行维护 (91)6.1一般规定 (91)6.2设施运行维护 (92)6.3项目运行维护 (103)附录A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划分表 (107)附录B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111)附录C 验收记录单 (112)附录D模块储水池土工布(膜)搭接及穿管质量检验方法 (125)本标准用词说明 (129)引用标准名录 (130)附:条文说明 (131)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城市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规范和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设施良好运行,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渗、滞、蓄、净、用、排”设施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1.0.3施工应全面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1.0.4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2020 年4 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年〕7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 年〕98 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和促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杭州市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施工图审查要点及附录。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4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10)4.1设计说明书 (10)4.2设计图纸 (14)5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18)5.1主要审查内容 (18)5.2主要审查要点 (18)5.3审查结论 (19)6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20)6.1设计说明书 (20)6.2设计图纸 (21)7施工图审查要点 (30)7.1主要审查内容 (30)7.2主要审查要点 (30)7.3审查结论 (31)本导则用词说明 (32)相关规范和文件 (33)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自评表 (35)1总则1.0.1为推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公园绿地及广场、道路、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城市河道类建设项目中与海绵城市相关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
1.0.3海绵城市设计应统筹考虑工程可行性和综合效益,贯彻“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城市雨洪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传统的雨水排放方式不仅会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增加城市内涝的风险。
因此,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运而生。
一、海绵城市概述1.1 海绵城市定义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中,通过改变自然水文循环、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等手段将自然与人工系统有机结合,形成具有自净、自调节、保护生态系统功能的可持续发展型城市。
1.2 海绵城市特点(1)多功能性:海绵城市具备雨水管理、生态保护、景观美化等多种功能。
(2)低影响开发:采用低影响开发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多元化措施:采用多种措施进行雨洪管理,包括绿色屋顶、雨水花园、滞洪池等。
(4)全过程管理:从规划设计到建设运营全过程进行雨水管理,实现雨洪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2.1 绿色屋顶技术绿色屋顶是指在建筑物屋面上种植植物,形成一个具有生态功能的绿色覆盖层。
它可以减少城市热岛效应、降低建筑物能耗、改善空气质量,并且可以吸收雨水,减少雨水径流量。
2.2 雨水花园技术雨水花园是指通过构造适宜的地形和植被,使得地表径流能够自然渗透到土壤中,并在花园内部形成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
它可以减少城市内涝风险、提高土壤保水能力、提高景观价值,并且可以起到净化雨水的作用。
2.3 滞洪池技术滞洪池是指通过构造人工湖泊或者河道,在城市中形成一定容积的蓄洪区域,以缓解城市内涝风险。
滞洪池不仅可以起到蓄洪的作用,还可以提高景观价值和生态功能。
2.4 雨水收集利用技术雨水收集利用是指通过构造雨水收集设施,将雨水进行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
它可以减少城市内涝风险、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并且可以起到节约自来水的作用。
三、海绵城市建设案例3.1 新加坡滨海湾花园新加坡滨海湾花园是一个以海绵城市理念为基础的综合性公园。
它采用了多种海绵城市技术,包括绿色屋顶、雨水花园、滞洪池等。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气象台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目
次
前 言............................................................................................................................................. 2 1 总则 .............................................................................................................................................. 1 1.0.1 编制目的......................................................................................................................... 1 1.0.2 适用范围......................................................................................................................... 1 1.0.3 编制原则......................................................................................................................... 1 1.0.4 与相关专业的协调性 ..............................................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报审稿)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报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保障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缓解城区内涝、削减城区径流污染、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详细规划、立项、土地供应、选址(规划条件)、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是指结合城市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道路与广场、水体等主体工程建设,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市住建委是本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营使用。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六条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的《宁波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与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统、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专项规划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并制定控规单元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
第七条市规划局在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应依据《宁波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
第八条统筹考虑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设施与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关系,将海绵城市设计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各个阶段,实现《宁波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宁波市雨水控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另文)确定的目标。
第九条政府性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对海绵城市建设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雨水控制和利用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建设规模、内容以及投资估算;在初步设计文本中应按照《宁波市海绵城市设计导则》(试行)要求,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列明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主要材料和投资概算等。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最终稿)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 要求,推动宁波市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相关规划编制、建 设项目设计及职能部门的技术审查,特制订本导则。 1.0.2 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 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 1.0.3 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应贯彻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的理念,海绵城市建设包括“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 术措施,涵盖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 水径流排放系统。 1.0.4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要求, [wss1]指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相关内容的设计。海 绵城市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使用。 1.0.5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区排水防涝、水污 染防治和雨水利用的需求。 1.0.6 各类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应当体现宁波市的地域特点,并采 用本地化的参数(设计雨型、土壤渗透系数等)和资源进行设计。 1.0.7 海绵城市设施规划设计中,应与项目相应的园林、建筑、给 排水、水利、结构、道路、经济等相关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1.0.8 海绵城市建设应符合宁波市各层次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优先 采用非工程性措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类工程措施之间应有效协 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其景观效果。 1.0.9 海绵城市的各类工程设施应与市政排水系统合理衔接,且不
1
应降低市政雨水排放系统的设计标准,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 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1.0.10 特殊污染源地区(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制药厂、 金属冶炼加工厂、传染病医院、油气库、加油加气站等)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应采用以滞蓄、净化为主的海绵城市设施。如 需建设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的,除适用本规划设计导则外,还应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1.0.11 陡坡坍塌、滑坡灾害易发的危险场所;对居住环境以及自 然环境易造成危害的场所;其他有安全隐患场所不适用本规划设 计导则。 1.0.12 海绵城市设施收集的回用雨水宜就地回用,水质应达到国 家、地方相应的规定,并与用户需求相匹配的水质标准。 1.0.13 海绵城市设施应采取确保安全、使用和维护方便的措施。 1.0.14 本导则自批准公布之日起生效。 随着宁波市海绵城市建 设的推进和实践,应及时总结并对本导则内容进行逐步完善和优 化。 1.0.15 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除满足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 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本导则要求与国 家现行标准、规范矛盾时,以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为准。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运行维护技术规程海绵城市是一种创新型城市化管理思维,旨在实现雨水循环资源化利用、生态水系就地治理、优化城市结构,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施工、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包括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海绵城市景观设计、场地的开发利用及水资源代储利用等。
具体规程中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施工内容和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构建海绵城市施工管理制度,以保证施工质量;明确海绵城市设备运行维护要求,以强化日常维护及备品备件管理;明确项目的培训及应急处置要求,以便更加灵活有效的处置发生的局部突发性事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测、质量检查及管理规则等。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常态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110号)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总结吸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宁波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管理责任,将海绵城市理念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环节。
海绵城市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第二章设计质量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或《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所明确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指标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并满足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或《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招标文件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设计单位编制的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指标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做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设计,合理选择海绵设施类型及规模。
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专篇,要与其它相关专业设计相协调,其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设计深度应满足规划指标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国家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相关政策以及宁波市海绵城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开展对海绵城市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宁波市城市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和鄞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城市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宁波市城市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市城市开发建设健康发展, 完善城市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进一步理 顺关系,明确职责,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城区规划区内开发房地产和新建、改建、扩建房屋,都必须配套建设城市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根据服务范围, 分为大区域配套设施与小区域配套设施 (以下分别简称大配套 与小配套)。
大配套主要是指服务范围超过一个居住区的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 邮电通信、 环卫、 公交场站、 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骨干工程和街道级机构的行政管理用房。
小配套主要是指服务范围一般不超过居住区的道路、 桥梁、 给排水、供电、供热、 燃气、 消防、通讯、有线电视、环卫、绿化、停车场(库)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 育、商业等服务设施及街道级以下管理、服务机构用房。
第三条 配套设施必须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定的规模、 建设标准设置。
配套设施建设必须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
第四条 计划实施开发(建设)的地块,事先必须由市城乡建委牵头,计划、规划、市 政、土管、房管等部门参加,进行建设条件评估,认定具备与地块相应的大配套条件或可靠 的相应大配套建设计划。
凡不具备大配套条件的地块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第五条 开发(建设)单位都应按标准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费(以下简称配套费)。
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分工按规划建设应由配套费列支的配套设施,其投资经核定可以 抵扣配套费。
第六条 配套设施由政府、专业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分别进行建设。
大配套一般由市计委会同市城乡建委及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城市建设计划。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海绵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海绵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甬建发〔2018〕76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海绵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8〕76号各区县(市)住建局、开发园区各相关管委会(指挥部)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为更好地加强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的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海绵设施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委制定了《宁波市海绵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6月1日宁波市海绵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验收流程,确保海绵设施工程质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域范围内所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海绵设施竣工验收活动以及参与海绵设施竣工验收活动的各方主体。
第三条海绵设施是指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设施、雨水管渠、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等设施。
其中,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设施包括: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生态树池),下沉式绿地,绿色屋顶,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渗透设施(雨水渗透池/塘、渗井、渗管/渠),湿塘,雨水湿地,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雨水“渗、滞、蓄、净、用、排”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
目录1 总则32 术语43 基本规定64 海绵城市设施84.1 透水铺装84.2 绿色屋顶94.3 生物滞留设施114.4 下沉式绿地144.5 植草沟164.6 渗透塘184.7 湿塘204.8 雨水湿地224.9 调节塘234.10 渗管/渠254.11 人工土壤渗滤池274.12 雨水罐284.13 延时调节设施304.14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334.15 分布式生态调蓄设施355 监测设备385.1 雨量监测设备385.2 管网监测设备406 运行效果评估43附录A 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记录表45附录B 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常用工具、设备和材料本标准51 用词说明53引用标准名录5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32 Terms 43 Basic requirements 64 Sponge city facilities 84.1 Pervious pavement 84.2 Green roof 94.3 Bioretention facility 114.4 Sunken greenbelt 144.5 Grassed swale 164.6 Infiltration pond 184.7 Wet pond 204.8 Rainwater wetland 224.9 Detention pond 234.10 Infiltration pipe and trench 254.11 Artificial soil filtration 274.12 Rainwater barrel284.13 Storage and extended detention devic3e04.14 Initial stormwater discarding facility 334.15 Ecological storage and purification facility 355 Mornitoring device 385.1 Rain gauge 385.2 online sewer monitoring device 406 Evaluation of operation performance 43Appendix A Operation and maitenance list for sponge city facilities 45Appendix B Ordinary tools 、device and material used in operation and maitenance of sponge city facilities 5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53Lists of quoted sandards 541 总则1.0.1 为加强源头减排类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证设施的运行效果,有效发挥设施功能,制定本标准。
宁波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宁波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宁波市作为中国东部沿海城市,近年来面临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面积扩大、雨洪排放增加等诸多城市化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宁波市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期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首先,宁波市将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率。
通过增加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城市内部温度的升高,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加强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增加植被覆盖,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减少雨水径流,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其次,宁波市将推动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设。
通过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设施,收集和利用雨水资源,减少城市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
同时,通过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减少水污染,保护城市水体生态系统。
另外,宁波市将加强城市雨水排放管网的改造和建设。
通过改善城市雨水排放管网,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减少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城市雨水排放水质,保护城市水体生态环境。
同时,加强雨水排放管网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城市雨水排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此外,宁波市还将加强城市水体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
通过对城市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提高城市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水体水质,保护城市水体生态系统。
同时,加强城市水体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城市水体的生态环境质量。
总的来说,宁波市的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将通过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推动雨水资源化利用、改造雨水排放管网、加强水体生态修复等措施,实现城市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城市雨水排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宁波市能够建设成为一个具有海绵城市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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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维护管理导则(试行)2016甬SS-0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维护管理导则(试行)2016甬SS-03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参编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注单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年3月21日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甬建发【2016】29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维护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各开发建设、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为贯彻落实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宁波实际,深化、细化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指南,指导和促进宁波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由北京建筑大学主编,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的《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维护管理导则(试行)》,已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批准发布,编号2016甬SS-03,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导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建筑大学等编制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3月21日前言本导则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等有关资料,由北京建筑大学、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
导则总结了近年来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的经验,并参考国内外相关应用研究,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个章节,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运行维护要点、其它设施运行维护要点、风险管理。
本导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北京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鉴于海绵城市建设涉及面广、综合性、地域性强,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本导则。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寄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松下街595号,邮编:315010)。
本导则主编单位:北京建筑大学本导则参编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毛坤王文亮王思思于迪吴文洪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李俊奇蔡建明忻建刚邵建惠目录1 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 (1)1.4基本原则 (2)1.5其他规定 (2)2术语 (3)3 源头径流控制设施运行维护要点 (8)3.1 渗透类技术设施 (9)3.1.1透水铺装 (9)3.1.2下沉式绿地 (11)3.1.3生物滞留设施 (12)3.1.4渗透塘 (14)3.2储存类技术设施 (15)3.2.1雨水罐 (16)3.2.2蓄水池 (17)3.2.3雨水湿地 (18)3.3调节类技术设施 (20)3.3.1调节塘 (20)3.3.2调节池 (21)3.4净化类技术设施 (22)3.4.1人工土壤渗滤设施 (22)3.4.2植被缓冲带 (22)3.4.3绿色屋顶 (23)3.4.4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24)3.4.5生态驳岸 (25)3.5转输类技术设施 (25)3.5.1植草沟 (25)3.5.2渗渠 (26)4 其他设施运行维护要点 (28)4.1雨水管道及泵站 (28)4.2监测设备 (38)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宁波市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指导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运行效果,特制定本导则。
1.2编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40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城市排水工程规范》(GB50318)《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1.3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宁波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内海绵城市相关项目的维护管理,试点区外的项目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4基本原则应针对各类设施的具体情况,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
若无明确责任主体,遵循“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
应落实运行维护作业单位,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完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维护作业人员应落实安全生产的要求。
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设施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源头径流控制等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1.5其他规定宁波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维护管理除满足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宁波市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 术语2.1海绵城市Sponge city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下垫面能有效地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适当的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2低影响开发(LID)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3雨水控制与利用stormwater management and harvest削减径流总量、峰值及降低径流污染和收集回用雨水的总称。
包括雨水滞蓄、收集回用和调节等。
2.4雨水调蓄stormwater detention, retention/storage雨水滞蓄、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5雨水滞蓄 stormwater retention在降雨期间滞留和蓄存部分雨水,以增加雨水的入渗、蒸发并收集回用。
2.6雨水储存 stormwater storage在降雨期间储存未经处理的雨水。
2.7雨水调节 stormwater detention也称调控排放,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调节)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径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但不减少排放的总量。
2.8透水铺装地面P ervious 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
2.9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由具有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混凝土路面。
2.10透水沥青路面Pervious asphalt pavement由较大空隙率混合料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沥青路面。
2.11绿色屋顶Green roof绿色屋顶也称种植屋面、屋顶绿化等,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绿色屋顶又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基质深度根据植物需求及屋顶荷载确定,简单式绿色屋顶的基质深度一般不大于150 mm,花园式绿色屋顶在种植乔木时基质深度可超过600mm。
2.12下沉式绿地Subsided green space下沉式绿地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200mm以内的绿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或设计计算时,不包括调节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等。
2.13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measure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生物滞留设施分为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和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按应用位置不同又称作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
2.14渗透池(塘)infiltration basin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蓄水池(塘)。
2.15渗井pits渗井指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下渗的设施,为增大渗透效果,可在渗井周围设置水平渗排管,并在渗排管周围铺设砾(碎)石。
2.16湿塘、雨水湿地Wet pond,rainwater wetland2.16.1湿塘指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雨水同时作为其主要的补水水源。
2.16.2雨水湿地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净化雨水,是一种高效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湿地分为雨水表流湿地和雨水潜流湿地,一般设计成防渗型,以便维持雨水湿地植物所需要的水量,雨水湿地常与湿塘合建并设计一定的调蓄容积。
2.17蓄水池reservoir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时也具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砖、石砌筑蓄水池及塑料蓄水模块拼装式蓄水池,用地紧张的城市大多采用地下封闭式蓄水池。
2.18雨水罐Rainwater tank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可用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
2.19溢流口The overflow mouth溢流口是指为确保集水沟排水安全的必要措施,限制液位超设置的泄流管口。
2.20调节塘The detention pond调节塘也称干塘,以削减峰值流量功能为主,一般由进水口、调节区、出口设施、护坡及堤岸构成,也可通过合理设计使其具有渗透功能,起到[]一定的补充地下水和净化雨水的作用。
2.21调节池Adjust the pool调节池为调节设施的一种,主要用于削减雨水管渠峰值流量,一般常用溢流堰式或底部流槽式,可以是地上敞口式调节池或地下封闭式调节池。
2.22植草沟grass swale植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可用于衔接其他各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除转输型植草沟外,还包括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及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可分别提高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控制效果。
2.23渗管/渠infiltration trench渗管/渠指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渠,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砂混凝土管/渠和砾(碎)石等材料组合而成。
2.24植被缓冲带Vegetation buffer植被缓冲带为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缓冲带坡度一般为2%-6%,宽度不宜小于2m。
2.25初期雨水弃流设施The initial rainwater removel facilities初期雨水弃流指通过一定方法或装置将存在初期冲刷效应、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弃除,以降低雨水的后续处理难度。
弃流雨水应进行处理,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雨污合流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等。
2.26人工土壤渗滤Artificial soil infiltration人工土壤渗滤主要作为蓄水池等雨水储存设施的配套雨水设施,以达到回用水水质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