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检查后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技巧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一、查补税款处理。
新的申报办法在申报表主表各部分均单独列举有关查补税款的栏目,专门反映整个查补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人入库查补税款的过程。
相比于旧办法,申报表更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缴纳全部税款的情况。
具体的:1.纳税人被检查部门检查发生查补税款情况的处理。
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收到处理决定书的当月作帐务处理,并填写在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
(1)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通过附列资料的《本期销售明细》(表一)的第6、13栏"纳税检查调整"作调整反映,在《本期进项明细》(表二)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作调整反映,并自动生成主表的有关栏目。
主表的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6栏+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等于本月纳税人收到检查部门出具的检查处理决定书上注明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主表的第22栏"按简易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13栏。
(2)纳税人仅发生被查进项税额需作转出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处理决定书核定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据,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4栏和16栏本月数,并对应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2.纳税人自查查补税款的处理。
(1)纳税人自己检查发现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发现的当期调整和作帐务处理,并按正常的业务处理一样填写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
即,如纳税人2003年11月发现2002年12月少报销售收入10万元,应在税款所属时期为2003年11月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纳税额"等栏目的本月数作调增反映。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一、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一种以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由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照一定税率纳税。
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税收类型之一,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流程十分重要。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流程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处理增值税账务,下面依次介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流程。
1. 票据的整理和登记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后,首先需要对相关的进项发票进行整理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方名称和税号、销方名称和税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税率等。
登记完毕后,将进项发票进行分类归档。
2. 发票的认证和认定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对进项发票进行认证。
认证是指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认发票上的内容与实际交易相符合。
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对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性质进行认定,以确定其用于应税业务还是非应税业务。
3. 税款的计算和申报根据增值税法规定的税率和计税方法,企业需要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是根据销项发票的金额减去进项发票的金额得出。
计算完毕后,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申报期限,将应纳税额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4. 税款的缴纳企业根据申报的结果,按时足额地将应纳税额缴纳给税务部门。
缴纳税款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完成。
5. 申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在税款缴纳完成后,企业还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编制和上报相应的增值税申报表。
申报表的编制应准确无误,并按时上报。
6. 稽查和审计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增值税账务进行稽查和审计,以检查企业的税务合规情况。
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向其提供相关的账务凭证和资料。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流程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流程与一般纳税人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 发票的开具和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并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纳税评估补交增值税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请教纳税评估补交增值税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问:国税纳税评估说企业有未计收入36万多元,要求企业以自查形式补交增值税6万多元,并补滞纳金500多元,已经开了完税证。
请教企业会计如何做账务处理。
要不要计入申报表啊(税务人员说不用)?增值税纳税评估后续账务处理及申报衔接一、当年增值税评估结果处理:(一)、自查未做收入补缴增值税入库;目前企业一般处理为: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2、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复查时发现有的企业自主使用“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不出现季度内预警两税收入差异。
注:评估财务处理不规范,只调整税款不作收入,导致企业将评估补税在后期应缴税金中冲抵、漏交所得税、增值税与所得税收入差异预警指标数上升,已引起各级重视,是加强评估后续管理的新课题,随着评估立法,有可能设置“增值税评估调整”科目过渡。
调账处理:时间假设1月20日评估并通过“税票录入”模块入库,且当时未开具发票。
1、借:应收账款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货: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72、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7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73、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营业外支出---滞纳金贷:银行存款申报处理:次月2月10日申报税款时在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将收入数100填列,同时主表第4栏填“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100,第16栏中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交税额计算填列17。
由于主表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自动承接评估补税17万,必需手工填列主表第36栏“期初未缴查补税额”17万,否则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显示负数如果对方以后索要发票,则开具发票时应做如下分录:1、先冲掉原来的业务:借:应收帐款---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2、根据发票同样的做:借:应收帐款---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次月申报税时则应在附表一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填列相应收入负数-100,原因为已开具了发票,在开票收入中多呈现了收入。
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方向:进项税额转出,增加相应的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成本错误分录:借:库存商品71492.15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12153.69贷:预付账款83645.84更正-转出分录1:入原材料成本借:库存商品12153.69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153.69或转出分录2: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说明:转出的进项税要进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进项税票均须认证,之后或抵扣、或转出再入成本不会罚款,但如果不认证会形成滞留票,到时税务局会让你出具情况说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进行认证处理,允许抵扣的,做进项税处理,不允许抵扣的,全额记入相关科目三、补交增值税(及所得税)的账务处理1----因多计了进项税额而造成一些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稽查后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或《审核评税税务处理通知书》)时,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一些处理决定,不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有的未进行调账处理;有的直接做出“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贷:银行存款。
”的错误处理。
现就工作中遇到的某一事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如,某企业1999年12月被查出取得假增值税发票1张(所购货物已售出),价款51,282.05元,增值税8,717.95元,发票面额60,000元。
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进项税额8,717.95元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8,717.95元;同时将上述金额从成本中转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据此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两步考虑:一、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补缴增值税款。
1.涉及事项属当年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9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商品销售成本8,717.95元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2.涉及事项属以前年度发生:如取得假增值税发票日期为1998年1月,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717.95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717.95元当企业实际缴纳该项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查补税款) 8,717.95元贷:银行存款8,717.95元二、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注:下例中所得税税率均为33%;年度盈利额或亏损额均指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般纳税人在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待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处理之后,本账户无余额。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的规定,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不同情况处理。
即:根据检查核实后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因此,对于该文所述企业在8月份少记的收入造成漏记的增值税,不管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编报之前还是之后进行,都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该科目的余额按照以上所述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以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是在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决算之后进行的,作为直接补税的依据。
根据应付税款的规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还应设立“所得税”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企业根据纳税所得计算出的所得税额,贷方反映税收减免或退回的所得税额。
该科目余额在借方,月末应将其借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记收益、多计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数额。
在处理补或退所得税等有关项目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账务处理在实际业务中,对企业纳税情况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都需要及时地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对于企业自查或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纳税审查时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上述有关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而对于税务机关检查后发现的增值税问题,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作为检查调整的过渡账户,按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进行调整。
这样做可以将单位日常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检查会计核算从账目上分开,比较直观地反映核算期内的进、销项金额和检查查补的有关税额。
一、“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的运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作为一个纳税检查调整的专用账户,专门核算经税务机关检查,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
账户的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
全部调账事项完成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
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
二、年终结账前增值税纳税检查调整的方法对于企业年终结账前,经税务机关检查后应调整的当期增值税款,可以利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直接调整损益类或其他会计科目。
(一)销项税的账务调整1.少计或不计收入的账务调整。
主要包括由价外费用、逾期押金、未按规定冲红票、以旧换新销售、还本销售等经济事项而引起会计处理上少计或不计收入,达到少计销项税的目的。
,检查发现以上行为的,应按照少计的不含税收入和适用税率,算出应补缴的增值税销项税,若该收入属于本年度,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例1】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开展以旧换新电视机销售业务,本月共销售电视机50台,实际取得价款收入200000元(不含税,下同),扣除了旧电视的收购价格25000,该商场按照实收价款200000计算缴纳当期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检查调整后账务处理详解
表现 在账外 经 营 、 隐匿 收入 , 一些 特殊经 济事 项造 成会 ‘ 处 理上 少计 或不计 收入 , 到少 计销项 税额 的 目的 。 达 检查 发现
以 上 行 为 的 , 按 照 少 计 的 不 含 税 收 入 和适部门的稽查或 自查过程 中 ,如果发 现申报错误或 者会
借 : 付 职工薪 酬 应
贷: 主营 业务 收入
1 4 40 0
1 0 20 0
借: 银行 存款 ( 或应 收账 款 等 )
贷 : 营业务 收入 主 应 交税 费—— 增值 税检查 调 整
81 0 9
70 0 0 110 9
( ) 同销售行 为未 计销 项税 额的账 务调 整 。 照增 值 2视 按
税暂 行条 例规 定 ,单 位或个 体 经营者 涉及 到 8种 视 同销 售
没有 入账 。
税 务 稽 查 后 调 账 的 法 律 规 定
按照 《 国家税 务总局 关 于印发 < 增值 税 日常稽 查办法 >
的通知》 规定 ( 以下 简称《 规定 》 , )增值 税检查调 账方法 如下 :
( ) 值 税检查 后 的账务 调整 。 设立 “ 交税 费—— 一 增 应 应
计 与税收存在差异时 ,必须按税务部 门的意见和会计准则要 求 进行账务调整 。
、
应补 交 的增 值税 销项税 额 。 例 1 某彩 电生 产 厂 ( 般纳 税 人 ) 本月 共销 售 1 0台 : 一 , 0 彩电, 不含 税价 1 00 0元 , 0 0 为保证 及时送货 , 由本厂 车 队提 供运输 , 收取运 费 70 0元 ( 0 不含税 ) 该企业 收到 的 70 0 。 0 元
增值税 检 查调 整” 门账 户 。 专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浅析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浅析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在各种税种中,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因为它能够从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收取税款,对国家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纳税检查是国家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纳税人进行会计账务调整,以确保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本文将浅析增值税纳税检查中账务调整的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的目的和意义增值税纳税检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合法、规范,并保证国家税收的合理征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增值税,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情况进行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和防止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增值税纳税检查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有效提高税收的质量和效益。
通过对纳税人的账务调整,税务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错误申报行为,减少非法避税和偷漏税的情况发生,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
此外,增值税纳税检查对于规范纳税人的会计和税务操作也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以提高纳税人的会计管理水平,减少会计错误的发生,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益。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中的账务调整方法1. 核对销售额和购买额增值税纳税检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核对纳税人的销售额和购买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中获得的收入额,购买额是指纳税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
核对这两个额度的一致性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的会计差错和违法行为,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
2. 检查发票和凭证发票是纳税人提供给购买方的证明文件,凭证是纳税人会计核算中的重要依据。
在增值税纳税检查中,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发票和凭证进行详细的检查。
主要包括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纳税人凭证和账簿的一致性等。
通过对发票和凭证的检查,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的账务错误,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
税务查账后涉及的账务调整与处理方法有哪些
税务查账后涉及的账务调整与处理方法有哪些如果纳税人不进行账务调整,则可能造成重复征税问题,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有鉴于此,企业在接受当地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后,如果被税务稽查部门发现的错误账务,依照税收法律的规定,补交税款后,必须要对稽查发现的错误账务进行账务调整,以规避今后税务稽查机关又稽查发现后被重复补税的风险。
一、税务稽查后账务调整的依据在税收稽查工作实践中,纳税人普遍按照税务人员的要求,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亦即将税法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不仅如此,很多的税务干部都认为,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稽查调账时,应该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这种观点正确吗?分析如下:税务稽查后,纳税人调账时是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呢,还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及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认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的依据是企业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因为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归根到底,仍然是一种会计核算活动,属于会计核算的范畴,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依据的就是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国家颁布施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所以,能够作为税务稽查调账依据的只能是那些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和财务会计制度。
尽管我国现行税法所规定的“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当按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但在账务处理上则仍以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二、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技巧在税务稽查实践中,税务稽查稽查机关稽查的账务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对本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另一种是对过去以往年度的账务进行稽查。
因此,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涉及到本年度的账务调整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
如果税务稽查机关稽查出的本年度的账务有错误,则企业只要按照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进行处理,有关“红字更正法、补充调整法和综合调整法”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章第三节第二部分“年度结账前账务自查,及时账务调整规避纳税盲点”的内容。
以下主要介绍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思路、跨年度账务调整技巧和的账务调整技巧。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运用的会计账户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为应交增值税,下同)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
(1)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攻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攻略一、“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1.国内购进货物。
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讲稿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敖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
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运用的会计账户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为应交增值税,下同)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
(1)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抵扣范围擅自扩大。
增值税月末账务处理的步骤
增值税月末账务处理的步骤
以下是增值税月末账务处理的步骤:
1. 核对进项税额:将本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并核对进项税额是否与发票上的税额一致。
2. 核对销项税额:核对本月销售收入的税额是否与发票上的税额一致。
3. 计算应纳税额: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相减,计算出本月应纳税额。
4. 编制纳税申报表:根据应纳税额编制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税务机关。
5. 缴纳增值税:根据纳税申报表的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
6. 记录账务:将本月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等信息记录在账务中。
7. 核对账务:核对账务中的数据是否与纳税申报表和缴税凭证上的金额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及时处理增值税月末账务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自身的纳税情况,避免税务风险。
纳税检查后如何处理增值税账务
值税 纳 税 检 查 后 . 业 必 须 按 税 务 部 门 企 的 意 见进 行 账 务 调整 . 即使 进 行 了账 务 处 理 , 果 处 理 有 误 . 会 出 现 明 补 暗 如 也 退 、 补 后 退 或 重 复 退 税 、 复 收 税 的 前 重 情 况 ,有 些 企 业 在 增 值 税 检 查 之 后 . 虽
、
年 终 结 账 前 的查 补 调 账
抵 扣 , 查发现后应 做如下 账务处理 : 检 借 : 定 资产 固 在 建 工 程等
年 终 结 账 前 检 查 发 现 的 补 税 可 直 接 调整损益或 其他有关科 目. : 即 1 销 项 税 方 面 的账 务 处 理 、 ( ) 率 使 用 有 误 。 税 率 使 用 错 1税 因
但 小 于 上 述 贷 方 余 额 .应 将 这 两 个 账 户 的余 额 冲 出 .其 差 额 贷 记 “ 交 税 应
的过 渡 账 户 凡 检 查 后 应 调 减 账 面 进 项 税 额 或 调 增 销 项 税 额 和进 项 税 额 转
借 : 付 福 利 费 ( 计 入 福 利 费 用 应 应
的部 分
出 的 数 额 .借 记 有 关 科 目 .贷 记 本 科
目 :凡 检 查 后 应 调 增 账 面 进 项 税 额 或
调 整
额 后 的 余 额 . 销 项 税 额 减 去 进 项 税 额 若 后 的 余 额 为 正 数 ,则 为 当 期 应 交 数 . 若
为 负 数 ,则 为 留待 下 期 待 抵 扣 的税 金 。 增 值 税 的价 外 税 特 点 使 得 企 业 在 税 收
检 查 后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有 一定 的难 度 增
费 或 无 偿 赠 送 他 人 等 视 同 销 售 业 务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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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检查后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技巧增值税的价外税特点,使得增值税的纳税
企业在税收检查后进行账务处理有一定的难度。
增值税的纳税企业在税收检查后,必须按税务部门的意见进行账务调整,否则就会造成税企双方在涉税记载上的不一致,影响税收征管。
有些企业在增值税检查之后,虽然如数补交了税款,但由于没有及时进行账务调整,企业在缴纳下期税款时,有可能又将补交的税款抵扣回去,造成税收流失。
即使进行了账务处理,如果处理有误,也会出现明补暗退、前补后退或重复退税、重复收税的情况。
因此,财会人员对查补税款应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在增值税查补之后及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将应补退增值税直接计入“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其好处是:将日常
税务会计核算与纳税检查会计核算从账目上分开,从而避免了打乱正常核算程序,有效地解决了调账工作量大的问题。
其具体调账方法为——
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
在此基础上,还要对该余额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若余额在
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
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上述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
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上述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该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具体调账方法如下:
一、年终结账前的查补调账
年终结账前检查发现的补税可直接调整损益或其他有关科目,即:
1.销项税方面的账务处理
(1)税率使用有误。
因税率使用错误造成的少提销项税,记:
借:本年利润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如果发生多提,则用红字作上述分录。
(2)价外费用未提销项税。
如果企业价外向购货方收取的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
包装费、延期付款利息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来计提销项税,应按新售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出应补增值税后,作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交)款(代收、代垫款项)
本年利润(价外费用款项)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视同销售业务来计税。
如果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发工资或无偿
赠送他人等视同销售业务未计提销项税,应按当期同类货物的价格或按组成价计算销售额后计提销项税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付福利费(应计入福利费用的部分)
本年利润(应计入损益的部分)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进项税方面的账务处理
(1)取得的进项税凭证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税凭证不合法抵扣了进项税的,
应作下列账务调整:
借:原材料(工业企业)
库存商品(商业企业)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擅自扩大抵扣范围。
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及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
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3)非正常损失的货物进项税应转出未转出。
企业外购货物及产成品、在产品等
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其应负担的进项税应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列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等有关科目,经检查发现未作转出处理的应进行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等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4)少抵扣进项税。
如果企业少抵扣了进项税,按规定计算出少抵扣的税额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等(红字)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红字)
二、年终结账后的查补调整
对以前年度增值税进行检查补税,如果涉及损益科目的,应将查增、查减相抵后的应补增值税记: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如果涉及非损益科目,按结账前的有关帐务处理方法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