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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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2、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⑴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4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⑵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⑶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6—9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6、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1、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十六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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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a、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b、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二:三级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a、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b、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C、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四:会诊制度: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a、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而首诊医师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b、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a、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疗服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4、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伤病员的各类药品和各类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
计入医嘱记录单。

2、医嘱要求清晰、准确,处理、输录、整理医嘱必须准确、认真,不
得修改。

3、医师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先对医嘱进行认真校对,护士对
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的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遗嘱时,应当并处理。

对临时医嘱,因通知并督促有关人员15分钟内执行,然后打印出医嘱本及各项治疗单。

4、医嘱提交到电子病历的医嘱记录单后以蓝“√”表示,长期医嘱在打
印出各项治疗单并查对后,以红“√”在打印出的医嘱本上表示;临时医嘱处理后已执行的以铅笔“√”表示,未执行的用铅笔“△”表示。

医嘱执行后护士必须签全名及时间以示负责。

5、每日医嘱查对时是在计算机上调出医嘱记录单与打印出的医嘱本、
执行牌进行查对。

每周1次的大查对,是从计算机上调出每一个病人的医嘱记录单与打印出的执行牌进行查对。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新技术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住院医师应当每日至少查房两次,重点查房,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协助 查房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疗效评估、预防并发症等 查房时应当了解患者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查房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制定下一步诊疗计划
定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医疗核心制度之一,指医疗机构应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讨论, 明确诊疗计划,并记录在病历中。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 新技术准入制度
对新技术进行评估 和审核
确保其安全性和有 效性
保障患者权益和安 全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新技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准入评估机制,对新技术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准入档案,记录新技术的评估结果、使用情况等信息。
查房频次:每周至少2次
查房重点:疑难、危重、手术、新入院及病情变化快的患案和护理计划
查房程序:先巡视病房,听取患者及家属主诉,进行体格检查,然后与主治医师、住 院医师讨论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查房频次:至少每日一次,重点查房至少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诊断和治疗方案、护理和营养情况等 查房要求:认真听取患者和家属意见,分析病情,提出诊疗建议 协助要求:必要时请住院医师协助查房,共同商讨诊疗方案
医疗机构应当建 立急危重患者登 记制度,对急危 重患者应当及时 登记,并按照规 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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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 构应当建立会诊制度,对涉 及多个科室的疑难病例及时 组织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
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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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会诊制度,医疗 机构可以及时组织多个科室 的医师进行讨论和协作,共 同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 疗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效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门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的病人应在询问病史、进展体检、写好病历,并进展必要的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挂错号与科本毫无关系的病人,可通过挂号室换号转他科就诊,首诊医师必须做好耐心解释,不得推之不问。

四、凡遇复合伤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当主要诊疗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五、如患者确须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并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察同意后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妥善安排。

如须转院,由首诊医师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备案前方可转院。

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有关科室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病例及新入院病例的诊断及治疗方案,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展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展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进展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展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核心制度是指一个组织、国家或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维系整体稳定运行的基石。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提出了十六项核心制度,对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项核心制度是党的领导制度。

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和保证。

第二项核心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拥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第三项核心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分配制度。

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五项核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基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第六项核心制度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我国加强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七项核心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我国实行全民社会保障和全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健康。

第八项核心制度是社会治理制度。

我国实行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人民自治的社会治理体制。

第九项核心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

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实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制度。

第十项核心制度是党的纪律和党的组织制度。

我国实行严格的党内纪律,强化党的组织管理。

第十一项核心制度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第十二项核心制度是依法治国制度。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十三项核心制度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

我国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全面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十四项核心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

我国坚持廉洁从政,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

第十五项核心制度是民族团结制度。

我国积极推动各民族交流融合,营造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个接诊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的科室或医师(包括门、急诊医师及病房医师)为该患者的首诊科室、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应对该患者检查、诊断、治疗、抢救、会诊、入院、专科、转院等负责到底;并按规范完成医疗文书书写和记录,做出初步诊断意见,给予妥善处理,不能推诿或中途不管。

(二)首诊医师接诊患者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给予相应处理,并认真记录门诊病历。

经检诊后,如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断处理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如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诊疗范围的疾病时,则应及时请求相关科室会诊。

(三)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在迅速开展抢救的同时,立即请相关科室医师急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应按急会诊要求,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共同参加抢救。

1(四)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绝收治。

在本科室病区床位收满的情况下,可按照:专业相近、楼层相近的原则,通知相关病区收治,有空床的病区不得拒收患者。

(五)急、危、重患者检查、入院或转院时,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护送。

凡需护送者,由首诊医师负责护送。

(六)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

交接班时首诊医师必须当面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去。

2二、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一)本制度所指“三级医师”为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

(二)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请示、逐级负责。

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认真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上级医师应及时检查下级医师的工作,指导诊疗,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三)下级医师如果不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擅自对患者做出不正确的诊疗,或者下级医师不严格执行上级医师指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下级医师承担责任;如果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而上级医师不及时做出适当指示,不亲自查看患者,或做出错误指示的,由上级医师承担责任。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1. 患者权益保障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制定了一系列患者权益保障制度。

首先,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如医生与患者的交谈内容、病历信息等应严格保密。

其次,医疗机构应提供明确的价格公示制度,确保患者对医疗费用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患者投诉反馈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诉求和问题。

2. 临床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部医疗机构还规定了临床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即制定标准化的诊疗流程,确保医疗操作规范和一致性。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医疗巡查制度,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合理的医疗操作。

3. 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和确保医学研究的可靠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立了医学研究伦理和学术道德制度。

医学研究项目需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确保研究过程中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此外,医学研究人员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杜绝数据捏造和虚假宣传等不道德行为。

4. 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的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服务质量评估制度。

这包括评估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护理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关注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5. 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设立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制度。

这包括建立患者健康档案,方便医生对患者的病史和治疗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

同时,医生应与患者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供必要的医学知识。

6. 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医疗手术时,医疗机构应实施知情同意和手术安全管理制度。

医生在进行手术前,需向患者详细解释手术的目的、风险和预期效果,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手术风险评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印】医疗十六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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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十六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 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 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将病史、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 结果详细记录外, 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 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 院,如因本院条件有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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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诊资格不够、延时会诊:全院通报,扣罚综合质量 考核成绩,由此所发生的诊疗过失,由当事人或上级医师承担。 (三)不填写会诊记录单:凡申请会诊医师或被邀会诊医师 未按时填写会诊记录单者,全院通报,扣罚综合质量考核成绩, 由此所发生的诊疗过失,由当事人承担。 五、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讨论时限: 一般情况下, 患者死亡 1 周内进行; 特殊情况 (医 疗纠纷、猝死病例)及意外死亡病例,当日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凡死亡病例,医师均应询问死亡患者的家属是否同意尸检,如不 同意尸检,应取得患方书面知情同意。凡同意尸检的,患方须在 尸检协议书签字,保留于病历中,待尸检报告发出后 1 周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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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重点病例,提请主任医师查房。 6、介绍有关专业理论进展,进行教学查房,搞好住院医师 “三基”训练,培养下级医师正确的临床思维方式和处理实际问 题的能力。 7、查阅医疗文件,对病历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及时审 签住院医师所写的“主治医师查房记录”的内容。 (三)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 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二次,对新入 院病人的查房应在 72 小时内完成,要求病区各级医师、责任护 士及实习进修人员必须参加。 查房形式包括指导查房和教学查房。 1、指导查房:旨在了解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的查房质量、 医疗质量、病历质量、护理质量、病区管理质量,解决所管辖病 区病人诊断和治疗中的疑难问题。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事业是国家民生的基石,为了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核心制度。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六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医疗资源配置制度旨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均等、高效的医疗服务。

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资源调控机制,优化医疗资源分布,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二、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与质量管理制度注重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医疗质量的保障。

通过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质量评价和事故处理等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费用的定价、调整和监管,使医疗费用合理、透明。

通过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制度,防止医疗费用过高,保障人民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合理范围内。

四、医保制度医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和风险分担。

通过参保、筹资和医保支付等环节,让全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五、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通过建立药品生产、流通和采购的管理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

六、药品审评审批制度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是保证我国药品质量安全和研究创新的基础。

通过严格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和控制。

七、医疗法规与政策制度医疗法规与政策制度是医疗事业运行的依据和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医疗法规与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八、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旨在及时、公正地解决医患纠纷。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促进医患和谐关系,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十、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注重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和医疗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XXX医院十六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级护理制度4、术前讨论制度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危重病人抢救制度8、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9、查对制度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2、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3、会诊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首诊负责工作制度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请求相关诊疗科室派员参加抢救处理,被邀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5.被邀科室须有二级医师或专科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并做好登记记录。

6.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7.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8.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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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太原美林苑2016年目录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03)二、病房管理制度 (04)三、抢救工作制度 (04)四、分级护理制度 (05)五、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06)六、查对制度 (07)七、给药制度 (09)八、护理查房制度 (10)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1)十、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1)十一、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2)十二、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12)十三、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3)十四、护患沟通制度 (13)十五、输血、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16)十六、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8)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二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

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

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

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

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

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

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

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

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

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三、抢救工作制度(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

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一)使用对象: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一)使用对象: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一)使用对象: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一)使用对象: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

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

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

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

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交班内容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交班方法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六、查对制度(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

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

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

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

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核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1、六查十二对: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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