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

合集下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有关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有关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有关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5.24•【字号】京市监发〔2020〕157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有关工作的通告为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决定,优化食品经营企业营商环境,本市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由“食品经营许可”改为“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本市“多证合一”登记改革。

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申请办理设立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选择“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时,一并填报需备案采集的信息(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

二、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记载“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不需要单独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三、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它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企业,仍应按照“先照后证”的有关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开办者,应按照《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小食杂店备案,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五、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其他食品的企业、小食杂店开办者,申请办理登记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得使用“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六、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受理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补办、延续申请。

七、本通告实施前,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许可证继续有效。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结合首都食品安全的特点,不断加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其一体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根本目标是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依法采取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保障首都食品安全。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是指本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事权划分,依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采取监督检查、安全监测、违法案件查处等方式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

第五条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分类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风险程度,将生产经营者进行动态区分,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精确化、精细化和精致化目标。

(二)分区分责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事权确权原则,将监管责任属地化,通过建立快速反应与查处机制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体化、无缝隙化和责任量化目标。

(三)区域联动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行政区域特点,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地理位置相近划分为若干个区域联动协作组,通过建立执法力量联动机制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机动化、集约化和效能化目标。

(四)过程记录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及本办法规定标准化操作流程,通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新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痕迹化和可追溯化目标。

第二章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与办法第一节一般性要求第六条本市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企业标准文本;(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

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

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
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过程。

标准备案
的质量和流程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企业的发展,因此,食品企业
标准备案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食品企业在进行标准备案前,需要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进行全面了解和研究,确保自身的标准能够符合国家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企业需要成立标准备案小组,确定负责人和成员,并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其次,标准备案小组需要全面梳理企业的生产、加工、储存、
运输等环节,对现有的标准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找出不足之处
并进行改进。

同时,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
的标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接着,标准备案小组需要制定详细的标准备案方案,明确每个
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在方案制
定的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备案的合理性和科
学性。

随后,标准备案小组需要进行标准备案的试点工作,对标准进行实际操作和验证,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小组还需要不断完善标准备案文件,确保标准备案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最后,标准备案小组需要进行标准备案的审核和认证工作,确保标准备案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在审核和认证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标准备案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标准备案的质量和可靠性。

总之,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需要经过充分的准备和认真的执行,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够为食品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关于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食品知识问答,你和食物的误会可能都在这里了!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相关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希望大家喜欢。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一)1、所有食品企业的问题都是食品安全问题吗?答:大部分时候不是。

食品安全一般不讨论与“健康危害”无关的事。

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它的核心是“健康”,它和产品的质量或营养是有一定区别的,虽说质量不好或营养不好的食品也可能造成健康问题,但营养不好的食品也可能没健康问题,这之间不能划等号;它也不讨论商家的经营方式和诚信问题,比如味千拉面,虽然夸大了自家产品,但其产品本身没有健康危害,属于诚信问题。

2、食品安全能做到零风险的吗?答:不可能,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

我们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是坐在家里也不做,都可能面临风险,何况是“吃”。

且不说人类自身、人类的食物无时不在面对着复杂的客观环境(空气、土壤、微生物等等),有已知的,还有未知的,即使是属于主观能动方面,也有偶发事件、人力不可及的范围及操作成本问题。

零风险只是个美好的愿望——无论你是自己种植还是大规模种植,无论是初级农产品还是深加工,无论谁来生产谁来监管,都没有零风险。

所以食品生产不是要承诺零风险,而是要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

3、不合格的食品就是有危害的食品吧?答:不合格仅是不合标准,并非就一定有危害。

一个产品被判为不合格原因很多,标签问题、超过保质期、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等。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有可能只是风味不佳了,未必就有害;至于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因为标准的制定一般都会留“安全余地”,所以只能说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引发健康问题的几率比较大,但并不绝对致病。

举个例子,闹得很凶的含菌水饺,它是不符合当时的国标,属于不合格食品,但考虑到当时国标规定得太严,而且水饺煮着吃就可以杀灭那些病菌,所以这样的“不合格产品”基本是没事的。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卫政法发〔2009〕5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

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

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二)企业标准文本(一式八份)及电子版;(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应当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和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情况。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案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二、备案主体企业标准备案的主体是企业。

企业应当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备案内容企业标准备案的内容包括企业标准的编号、名称、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等。

四、备案程序1. 企业应当在企业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 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标准文本;(2)企业标准编制说明;(3)企业标准制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文件;(4)企业标准中涉及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的依据和相关证明文件;(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企业委托代理人备案的,应当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备案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标准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4. 企业标准备案后,企业应当定期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审查,及时更新企业标准,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五、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标准不予备案,并及时向企业反馈。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企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标准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进行验证,确保企业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3. 企业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企业标准备案和实施的相关资料。

六、法律责任1.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企业标准的;(2)企业标准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不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3)企业标准备案后,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更新企业标准的。

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一版)

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一版)

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第一版)1.什么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指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从原料选择、生产过程至最终食品产品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

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及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要求。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结构与内容详见问答6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管理依据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与食品企业标准有所不同,关注的内容是安全性指标,不关注与食品安全无关的指标。

2.什么情况需要制定、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什么情况不需要?答:两种情况下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1)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2)生产的食品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

以下情况不需要备案:(1)已经发布了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类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生产企业执行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严于上述标准的除外);(2)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类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企业执行相应的现行有效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3)属于集团公司或者连锁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外省市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3.怎样判别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答: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可以理解为某种食品没有相应的产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发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类标准,即将发布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正在制定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产品类标准目前还较少,只有乳与乳制品、蜂蜜、速冻面米食品、婴幼儿食品、发酵酒及其配臵酒、蒸馏酒及其配臵酒等。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题目及其解答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题目及其解答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题目及其解答1. 请问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具体来说,食品安全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食品的营养成分、添加剂的使用及其限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食品的标识应真实、清晰、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食品的保质期应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 食品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请问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及其作用是什么?{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丰富食品营养成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提高食品的加工工艺等目的,经过人工合成或者从天然物质中提取的一类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主要包括:- 改善食品品质:如着色剂使食品颜色更加诱人,调味剂增加食品的口感;- 保持食品新鲜:如防腐剂可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增加食品营养成分:如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强化剂可以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提高食品加工工艺:如稳定剂可以使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保持稳定的状态。

}3. 请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其主要原因是什么?{食品安全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食品污染事故: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 食品中毒事故: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病毒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等;- 食品变质事故:由于食品储存不当、加工不充分等原因导致食品变质;- 食品欺诈事故:包括虚假标识、掺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 食品原料质量不合格;- 食品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 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或者超量;- 食品经营者违规操作,如虚假标识、掺假等;- 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4. 请问如何判断食品是否安全?{判断食品是否安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观色: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有无明显变色;- 闻味:食品气味是否正常,有无异味或者腐败气味;- 口感:食品口感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感觉;- 食品标识:查看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成分表等是否齐全且真实;- 食品储存条件:了解食品储存的环境,如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来源:了解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确保其来源可靠。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是食品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乎着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也是食品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

在进行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

首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第一步是确定标准制定的需求。

这需要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包括生产工艺、产品种类、销售范围等,同时也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对相关食品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只有充分了解自身情况和外部要求,才能确定标准制定的需求。

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标准制定的立项。

这一步需要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范围、依据和可行性分析。

在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标准制定的工作组织,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然后,企业需要进行标准制定的技术研究和论证。

这一步是标准制定的核心环节,需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技术研究和论证,包括市场调研、产品检测、风险评估等工作。

通过科学的数据和实验,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接着,企业需要进行标准的起草和论证。

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企业需要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标准的起草和论证工作,确保标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一步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食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

最后,企业需要进行标准的审定和发布。

在标准的起草和论证完成后,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标准的审定申请,通过专家评审和行业论证,最终确定标准的内容和执行范围。

一旦标准通过审定,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将标准正式发布,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总之,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企业充分重视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

只有通过科学的技术研究和论证,才能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驾护航。

希望企业能够严格按照标准备案流程进行,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产品。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的水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市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的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并实施企业标准体系,保证企业产品标准的有效实施和产品质量持续稳定。

第四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企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第五条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当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

第六条企业是企业产品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主体,应当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其实施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市推行企业产品标准水平评估制度。

企业产品标准水平评估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企业产品标准制定第八条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发布。

第九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中只有安全卫生要求的;(三)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存在差异的;(四)对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补充的;(五)其他需要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备案范围1. 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其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包括产品标准、生产过程控制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包装标识标准等。

三、备案程序1. 企业应在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2.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向企业发放备案回执。

3. 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说明;(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备案管理1.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公布备案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2. 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内,应确保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实施,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3. 企业应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提交备案材料,申请延续备案。

4.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五、法律责任1. 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备案要求

食品安全备案要求

食品安全备案要求食品安全备案是指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或食品进口企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其生产的或经营的食品向相关部门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的过程。

食品安全备案的目的是确保食品企业和进口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要求,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一、备案申请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或食品进口企业在进行食品安全备案前,需要先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企业的注册登记证明、生产或经营场所的租赁或房产证明、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使用情况、产品标签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备案要求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或食品进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负责人,实施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每一道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质量控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或食品进口企业要对原材料的采购、仓储、加工、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对于需要检测的食品,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标签和包装要求:食品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名称和用量、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以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并确保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

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

4. 食品进口备案要求:食品进口企业除了需要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按照相关进口政策规定备案。

进口食品必须提供国外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产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文件等。

三、备案流程1. 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将备案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备案机构。

2. 材料审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备案机构对所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真实准确。

3. 现场核查:针对备案申请审核通过的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备案机构将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流程符合要求。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卷调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卷调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卷调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卷调查:
1. 您对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态度是什么?
* 非常支持
* 支持
* 中立
* 反对
* 非常反对
2. 您认为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有必要吗?
* 非常有必要
* 比较有必要
* 一般
* 比较不必要
* 非常不必要
3. 您认为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作用是什么?
* 保障消费者权益
* 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 其他
4. 您认为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法律法规要求
* 消费者需求
* 企业实际情况
* 其他
5. 您认为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标准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标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 其他
6. 您是否支持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标准的监管?
* 非常支持
* 支持
* 中立
* 反对
* 非常反对
7. 您认为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标准的监管?
* 加强执法力度
* 加强宣传教育
*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作
* 其他
8. 您认为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该如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 加强食品安全追溯和召回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保险机制
*其他
请在相应选项上打勾,感谢您的配合!。

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部门是

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部门是

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部门是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和审核食品企业备案申请的相关部门。

在中国,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部门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等。

首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主要管理部门之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会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具体的备案审核工作,包括对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核和检查,以确保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合规性。

其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是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重要管理部门之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对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常会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此外,相关行业协会也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自律组织,负责对会员企业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行业内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制定和宣传,引导企业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提升行业整体的食品安全水平。

行业协会通常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备案申请进行评审,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促进企业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部门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企业能够充分重视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卫生部政法司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法》中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落实,我部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及个人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09年5月10日前传真至(010)68792883,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hengyy@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二○○九年四月三十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为原则。

第三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有利于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发,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和权威。

第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发扬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的编制第五条卫生部于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

第六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于每年年初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提出的立项建议,应当包括立项建议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依据以及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第七条卫生部应当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总体工作部署对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汇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

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标准安全问题30答

食品标准安全问题30答

食品安全标准常见问题解答三十问【北京卫健委】1. 食品安全标准是如何分类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其他食品标准有什么不同?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用标准与产品标准是什么关系?3. 什么是国际食品标准?国际食品标准、发达国家的食品标准比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严格吗?4. 是不是所有食品中的危害物质都应制定食品安全标准?5. 食品中没有限量标准的危害物质,是否就不得检出?6. 在使用食品安全标准时,如何确定食品的分类?7. 食品安全标准公布以后,是否可以在实施日期之前实施?8. 非食用物质是否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有哪些主要规定?地方标准在其他行政区域内有效吗?10.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主要有哪些规定?11. 检出了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表明该食品一定不符合 GB 2760-2014 规定?12. 餐饮服务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如何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13. 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如何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14. 如何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的“特别强调”、“有价值、有特性”?15. 如何看待食品标签上标示“不含”或“不添加”某物质?16.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食品标签上必须选用其中的一个名称吗?如何理解“等效名称”?17. 即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又可作为其他配料使用时,该如何标识?18. 益生菌可否在食品标签上进行营养声称或者营养成分功能声称?19. 某食品没有产品标准,食品企业执行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用标准时,食品标签上如何标示执行的标准代号?20. 终产品中营养素检出量与标示的不一致,是否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要求?如何判定?21. 什么是食物的“可食部位”?营养成分表中的每 100 克或者每 100 毫升或者每份食品指的是“可食部分”吗?22. 干制食品如何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23. 我国特殊膳食用食品有哪些类别?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是否适用于餐饮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如何控制餐饮食品中的致病菌?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中的即食食品有哪些?26.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规定检验食品中致病菌时,在采样时应该注意什么?27. 熟肉制品检出“瘦肉精”,是否符合兽药残留限量规定?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的适用范围有什么规定?同一物质有多个检验方法标准,该以哪个检验方法的结果为准?如何判定?29. 检验食品中某一物质时,如果没有食品安全检验方法标准怎么办?应该按照什么方法进行检验?30. 如何判断某种物品能否作为食品原料?前言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服务的精准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日常食品安全标准解答工作的基础上,凝练出标准使用者最关心、最疑惑、最常见的 30 个问题,委托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食品安全标准常见问题解答 ( 三十问 )》。

北京市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流程与职责

北京市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流程与职责

北京市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流程与职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一、北京市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流程1. 备案准备阶段(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保健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备案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问答一、问:什么样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备案?答: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京卫食安标字〔2013〕2号)的有关规定,有两种情况需要备案: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的;二是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北京市地标标准的。

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如实提交必要的依据和验证材料。

除以上情形外,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或者国家另有相关规定的,不再备案相关的企业标准。

在没有统一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前,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属于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形。

二、问:目前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有哪些?答:目前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包括: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属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范围。

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三、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到哪里去备案?答:市卫生局确定市卫生监督所承担我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并负责新资源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受理工作。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除新资源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之外的普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工作。

需申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食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部门申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

《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集团公司或者连锁公司所制定的适用于本公司统一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或者连锁公司总部,或者授权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地址。

委托生产食品的,无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时,由受委托方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企业标准备案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四)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定纪要;(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定人员意见表;(六)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七)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生产食品的,同时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合同);(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九)新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应提供卫生部的公告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提交的上述资料(除前款第二项一式五份外)应当一式两份。

新办企业可免于提交前款第(七)项中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但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预先核准名称证明。

属于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延续备案或修订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

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食品生产企业单位印章,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仅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六、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制作有哪些要求?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报送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除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基本生产工艺以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等技术要求;(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

七、问:食品安全企业备案的办结时限如何规定?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市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查看,符合要求的,应当准予备案,并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

标注的备案号和加盖的备案章作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凭证,由备案受理部门发放。

八、问:如何编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号编号?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的封面中右上方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号,标准编号格式为(Q/×××××××××—××××)。

标准顺序号与年号之间用“—”连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号编号延用原质监部门公示的编号规则,即:企业标准代号Q/ 代表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企业代号由企业定,一般用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和单位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或英文缩写的字母表示。

顺序号是企业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的顺序号,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年号用四位数表示。

如果有标准修订或延续备案时,需要标注被代替标准的编号,被代替标准的编号,应在标准编号之下另起一行。

“代替”两字之后接排代替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编号和代替标准编号右端对齐。

九、问:已经在质监部门备案过的企业标准号是否可以延用?答:现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号编号规则与原质监部门的编号规则是一致的,多数企业可以延用原企业标准号。

如果某些企业的标准号不符合现行编号规则,考虑到企业以前的食品包装已经定制,为避免造成浪费,已经在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在2014年4月1日前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时可以延用原企业标准编号。

十、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有效期限是多长?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

十一、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到期,如何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答:有效期届满并经复审确认需要延续备案的,应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在备案有效期届满20个工作日前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备案号应更新年号,其他编号按申办年度排序,原备案号自动废止。

逾期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延续备案,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在有效期届满后予以注销。

十二、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要求有哪些?答: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制定发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后,应当按照规定将企业标准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食品企业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备案后的企业标准的实施后果依法承担责任。

备案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企业标准中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一经发现,备案企业应当修订其企业标准。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组织食品生产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十三、问:食品生产企业认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如何公开?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要求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标准内容的,应当在备案时提出书面意见,并同时提供可向社会公开的企业标准文本。

十四、问: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吗?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复审:(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三)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四)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如法人代表、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变更等);(五)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经复审后应提出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明确结论。

十五、问:哪些情形需注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注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一)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二)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三)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四)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五)企业没有按照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且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议注销备案的;(六)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备案手续的;(七)企业主动申请注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八)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办法第十九条重新备案的。

十六、问:卫生行政部门收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材料后,如何处理?答:卫生行政部门收到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时,对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形式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当事人不需备案;情况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不需备案;(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立即或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补正;(三)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备案。

市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查看,符合要求的,应当准予备案,并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

备案申请人补充材料、专家技术审查等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十七、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由谁组织审查?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小组成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食品安全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不得少于5人;(二)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起草的人员不得作为审查小组成员参加审查。

审查小组应当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制定的安全性、必要性、合法性以及标准格式等规范性内容和技术要求内容进行论证、审查,同时出具结论性审定意见及审定纪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科学、安全的原则,不得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抵触。

标准审查必须经审查小组全体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市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企业在组织标准审查时可以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十八、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标准可以到哪里去委托起草?答:《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等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编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草案。

十九、问: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须知、标准文本格式、编制说明格式从哪里下载?答:可从北京市卫生信息网“行政许可大厅”中“食品安全标准”专栏(:8088/wssb/index/spbzba.action)下载。

二十、问:如何查询标准文本?答:《标准化法》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

国家标准,可以登录国家卫计委网站(/zwgkzt/psp/wsbz.shtml)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进行在线查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