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行政处罚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行政处罚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一)违法事实;(二)执法现场的情况(三)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的情况;(四)勘验现场的情况;(五)抽样、检验、检测的情况;(六)进行证据登记保存的情况;(七)实施鉴定的情况;(八)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二、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和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二)宣读违法行为通知书;(三)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内容;(四)当事人签收违法行为通知书;(五)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三、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1)送达的时间和地点;(2)核实受送达人的身份;(3)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4)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检查全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车的使用情况;(二)执法人员风纪;(三)被检查对象的情况;(四)被检查的场所、物品、车辆等情况;(五)检查行为的实施情况;(六)需要重点记录的其他情况。
行政强制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全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行政强制的时间和地点:(二)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三)当事人到场和核实其身份的情况;(四)制作现场笔录的情况(五)宣读行政强制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的情况;(六)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七)当事人签收行政强制决定书的情况(八)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二、延长扣押期限全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二)当事人到场和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三)宣读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的情况; (四)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五)当事人签收延长扣押期限通知书的情况;(六)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三、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全过程音像记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二)当事人到场和核实其身份的情况;(三)宣读解除扣押决定书(四)当事人签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的情况;(五)当事人接收被扣押物品的情况;(六)其他需要音像记录的情况。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我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的活动。
第二章记录的形式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种形式:文字记录包括通过纸质或电子文件形式形成的行政执法文书、检测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证据材料等。
音像记录包括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手机等记录设备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等。
第三章记录的主体第五条我局各行政执法承办科室正式在编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体。
第六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全面、客观、及时、可追溯的原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音像记录的方法,长期保存音像资料:(一)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行为有异议者进行投诉、上访的;(二)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三)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四)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第八条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应当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使用音像记录设备,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第九条行政执法人员使用音像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的,应当使用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开展文明执法。
第十条禁止利用公用音像记录设备参与与执法无关的活动,禁止故意毀坏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执法记录设备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或其他违反执法记录管理规定的行为。
黄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模板】
了解和掌握被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经费投入、应急管理、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点安全部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状况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19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实施现场检查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过程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
类别
执法
项目
记录事项
记录
场合
执法时限要求
执法
部门
记录人
开始记录时间
记录过程
结束
记录时间
执法记录方式
1
行政
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企业提出申请、安监部门内设机构受理、审查、批准
办公场所、企业现场
20个工作日
危化科
执法人员
程序启动前
受理申请时一次性告知补正、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20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查看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行政执法人员依据预先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或检查表,对被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文件资料进行检查和询问、核实、记录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21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检查重点场所
执法
现场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9
听证过程
听证开始至听证结束的过程。
录音、录像
10
执法办案场所
公安机关办案区的执法办案活动。
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
5
辨认
让违法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
录音、录像
6
扣押、扣留
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
录音、录像
7
抽样取证
采用随机的方式、依法抽取样品以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的情况。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序号
执法环节、活动、场所
记录内容
记录方式
1
接收证据材料
接收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重要证据材料。
录音、录像
2
现场执勤执法
日常执法执勤活动,现场处置。
录音、录像
3
询问
询问违法嫌疑人、被害人、证人。
录音、录像
4
勘验、检查
对违法行为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举行听证
听证
录音,录像或 视频监控
听证场所
实施处罚 人员
进入听证场所
记录听证全过程。
离开听证场所
序 号
执法事项
记录环节
记录方式
记录场合
记录人
开始记录时间
记录过程
结束记录时间
备注
9
重大案件讨 论
案件讨论全过程
录音,录像, 照相
案件讨论会场
参会人员
进入讨论会场
记录案件讨论全过程及 讨论结果
离开案件讨论会 场
陈述 内容。
结束询问
3
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全过 程
录音,录像, 照相
查封扣押场所
执行人员
进入查封扣押 场所
记录查封、扣押全过 程;记录查封扣押的物 品详细情况。
离开查封扣押场 所
4
解除查封扣 押
解除查封扣押全 过程
录音,录像, 照相
查封扣押场所
执行人员
进入查封扣押 场所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事项
记录环节
记录方式
记录场合
记录人
开始记录时间
记录过程
结束记录时间
备注
1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全过程
录音,录像, 照相
检查场所
检查人员
进入检查场所
记录检查全过程;记录 检查环境、设施、财务 详细情况。
离开检查场所
2
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全过程
录音,录像或 视频监控
询问场所
检查人员
记录解除查封、扣押全 过程;记录解除查封扣 押物品详细情况。
离开查封扣押场 所
序 号
执法事项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应急管理厅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保存管理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文字记录,是指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形式。
本办法所称音像记录,是指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形式。
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文字记录为基本形式,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
第六条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音像记录事项、内容、环节、方式等。
第七条按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全面记录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保存管理等内容。
逐步推进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第八条对以下行政执法环节应当进行文字记录:(一)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补正告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及听证笔录;3.组织专家审查或现场核查的有关资料;4.向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核查通知书及其核查反馈意见;5.由承办人、承办机构(单位)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字的审查意见;6.行政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文字记录的内容。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内容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内容》摘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等权利的方式应进行记录,(三)现场检查(勘验)等,应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条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
本办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第四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根据执法需要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
第六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的事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申请登记、口头申请、受理或不予受理、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出具书面凭证或回执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等予以记录。
第七条依职权启动一般程序行政执法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填写程序启动审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情况紧急的,可先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在行政执法程序启动后24小时内补报。
程序启动审批表应载明启动原因、当事人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电子版(四篇)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是指局各有关处室、监察支队依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人员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第二章记录方式第五条执法全过程记录主要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种方式。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执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取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音像记录资料的现场采集设备主要为执法记录仪。
第六条下列行政执法环节应进行文字记录:(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二)实施综合或专项督导执法检查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同级政府、安委会(办)、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督导执法检查____、方案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三)核查投诉、举报案件时,所依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信件(函),以及领导批示、批复或机关督办文件等;(四)行政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听证报告,以及内部程序审批表、集体讨论记录、送达回执等书面记录;(五)其他应当采取文字记录的内容。
第七条下列行政执法环节应进行音像记录:(一)能够反映企业名称、概貌的标志性建筑;(二)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介绍执法目的、意义、重点及相关要求时;(三)依据现场检查方案对企业现场必查区域、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四)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相关人员通报执法检查情况、交换意见时;(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及应当执行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六)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就所需调查的事项(问题)进行询问时;(七)现场勘验时;(八)企业相关人员在现场检查记录或相关执法文书上签署姓名和意见时;(九)对企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时;(十)调查取证中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时;(十一)抽样取证不能提取原物,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时;(十二)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或当场收缴罚款等容易引发争议时;(十三)以留臵送达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时;(十四)以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时;(十五)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十六)其他应当采取音像记录的内容。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4篇)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气象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条各执法单位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文书、影像资料、记录仪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
第二章记录的形式、范围和载体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
第五条文字记录即通过文书、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第六条动态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影像资料。
第三章记录设备使用和管理第七条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执法单位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案由及案件当事人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第九条各执法单位要定期做好执法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
在进行执法记录时,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第四章记录的保存及归档第十条各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执法记录设备的影像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日常存储、保管。
第十一条日常执法的影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案卷每年底都交由法规科统一考评、保存。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影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河北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不收费
191017
对药品标识不符合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不收费
191018
对药品生产企业未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的处罚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不收费
191006
对未经批准使用药包材产品目录中的药包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不收费
191007
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处罚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不收费
191022
对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的处罚
行政处罚
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不收费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黄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各类组织
不收费
191021
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处罚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制 作 文字记
书送达文书 室
队
罚决定
完成 录
书送达
之前
12
执行
行 政 处 罚 罚 部 门 办 公 适时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行 政 处 缴纳罚款时限、地点
制 作 文字记
款通知书
室
队
罚决定
完成 录
书送达
之前
13
结案
结案报告
部 门 办 公 立 案 后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行 政 处 案件执行情况、申请结案审批 制 作 文字记
先 行 登 记 保 违法现场 适时 存通知单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队
开始记 录时间
发现违 法人员 涉嫌违 反相关 法律时 现场检 查开始
现场检 查开始
询问笔 录开始
确实需 对相关 物品进 行先行 登记保
记录过程
结束
记录
时间
案件来源、当事人、案发地、 立 案
存
6
登 记 保 存 物 违法现场 现 行 等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做 出 对 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处罚
文字记
品处理通知
级保存 队
登 记 保 决定
录
单
通知单
存物品
下发后
的处理
七日内
决定后
7
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 适时
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 开 始 检 相关各项指标
检 测 文字记
队
测是
完成 录
8
审核
案 件 集 体 讨 部 门 办 公 适时
当事人 求听证的权利。
10
决定
行 政 处 罚 决 部 门 办 公 适时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时间
程
时间 类别
检查和询
问、核实、
记录的过
程
行政执法
人员依据
预先制定
的《现场检
查方案》或
对违反水
检查表,对
土保持法 查看现场、
水土保持
被检查企
10
行政处罚
执法现场 适时
执法 人员 进入现场前
检查结束后 场景类
行为的处 调查取证
站
业的安全
罚
管理文件
资料进行
检查和询
问、核实、
记录的过
程
附件4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记录人
备注
部门Βιβλιοθήκη 时间程时间 类别
检查和询
问、核实、
记录的过
程
行政执法
人员依据
预先制定
的《现场检
查方案》或
对侵占、破
检查表,对
坏水源和 查看现场、
抗旱服务
被检查企
6
行政处罚
执法现场 适时
执法 人员 进入现场前
检查结束后 场景类
抗旱设施 调查取证
队
业的安全
的处罚
管理文件
资料进行
检查和询
问、核实、
记录的过
程
查方案》或
对违反水
检查表,对
利建设工
查看现场、
被检查企
14
行政处罚 程质量管
执法现场 适时
相关站室 执法 人员 进入现场前
检查结束后 场景类
调查取证
业的安全
理行为的
管理文件
处罚
资料进行
检查和询
问、核实、
记录的过
程
附件4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7号)《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已经2019年10月10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勤2019年10月22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组织,下同)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职责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法定执法程序,明确各类执法行为的记录内容、记录方式,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六条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明确标准、制定范本等方式,加强对本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指导,促进行业规范统一。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和储存方式,逐步建立基于计算机网络、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第二章记录内容第八条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环节应当记录下列内容:(一)依职权启动的,应当对执法事项来源、启动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录;(二)依申请启动的,应当对执法事项的申请、补正、受理等情况进行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了解和掌握被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经费投入、应急管理、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点安全部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状况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19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实施现场检查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照《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16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不少于2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向企业当场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17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向被检查对象告知执法目的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证据保存结束后
便携设备
28
行政
处罚
调查
取证
现场勘验取证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现场勘验取证前
案件调查人员为查明案情,依法对违法事实的现场或者场所、物品等进行检查和勘验,并记载检查勘验情况的过程
勘验取证结束后
便携设备
29
行政
处罚
调查
取证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办公场所、执法现场
告知后3日内
程序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2
行政
许可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企业提出申请、安监部门内设机构受理、审查、批准
办公场所、企业现场
20个工作日
审批科
执法人员
程序启动前
受理申请时一次性告知补正、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的过程
程序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
行政
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事项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20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查看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行政执法人员依据预先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或检查表,对被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文件资料进行检查和询问、核实、记录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21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检查重点场所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送达
地点
听证7日前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送达通知书时
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的过程
送达完成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8
行政
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宣布有关事项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与听证纪律、核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相关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的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11
行政
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听证主持人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许可办理人员询问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听证主持人对办理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及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询问的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12
行政
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许可办理人员、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最后陈述
危化科
执法人员
程序启动前
受理申请时一次性告知补正、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的过程
程序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5
行政
许可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企业提出申请、安监部门内设机构受理、审查、批准
办公场所、企业现场
30个工作日
审批科
执法人员
程序启动前
受理申请时一次性告知补正、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的过程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陈述申辩开始前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的过程
陈述申辩程序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0
行政
处罚
调查
取证
询问有关人员
询问
地点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记录人
询问开始前
记录执法人员为查明案情,依法向案件当事人、见证人等有关知情人员告知有关权利、进行调查询问、签字确认的过程
询问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1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
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送达
地点
听证7日前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送达通知书时
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的过程
送达完成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2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
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证
场所
适时
企业提出申请、安监部门内设机构受理、审查、批准
办公场所、企业现场
65个工作日
审批科
执法人员
程序启动前
受理申请时一次性告知补正、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的过程
程序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4
行政
许可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企业提出申请、安监部门内设机构受理、审查、批准
办公场所、企业现场
20个工作日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查封、扣押开始前
2人行政执法人员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宣告并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的过程
查封、扣押结束后
便携设备
44
行政
强制
查封、扣押物品核实确认
查封涉案物品时,对拟查封物品的具体情况认真清点核实和确认。
查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查封、扣押开始前
最后陈述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最后陈述的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8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
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听证主持人确认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再无陈述申辩事项,宣布听证结束的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9
行政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的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6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
双方相互辩论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互相辩论的全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7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案由与听证纪律、核对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告知相关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的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33
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听证
案件调查人员说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的过程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按照《现场检查方案》或检查表,对被检查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点车间、仓库、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变电室等现场和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管理等重点安全部位和重点生产经营环节实施实地检查的过程
检查结束后
便携设备
22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反馈检查情况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听证
场所
适时
政策
法规科
执法人员
听证开始前
听证笔录经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代理人、办理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及听证主持人确认后签名或者盖章过程
听证结束后
视频监控便携设备
15
行政
检查
现场
检查
进入被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进入企业前
执法人员到达能够反映企业名称、概貌的标志性建筑物的过程
案件调查人员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并由出具证据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过程
调查取证结束后
便携设备
27
行政
处罚
调查
取证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执法
现场
适时
各业务科室、安全生产监察队
执法人员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前
向相关单位制作并送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现场核对确认证据名称和数量,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签字,并在7日内依法作出有关处理决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