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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法差异

会计与税法差异

企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计算所得税时,需要调整的差异项目有(1)永久性差异。

会计利润永久性差额,指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纳税所得(或亏损)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额。

这种差额在本期发生,将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当企业按照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包括的内容不同时,即所确认的收支口径不同时,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就会出现差异,这种差异包括两种情况:①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

例如:企业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等,按照会计核算原则的规定,应在计算税前会计利润时予以扣除。

因为这些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范畴,所以应体现在经营损益中。

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这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中扣除。

在这种情况下,税前会计利润就会小于纳税所得。

产生这种永久性差异的事项还有:利息支出(计会计利润入损益的部分):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纳税时扣除;按照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无论是从金融机构还是从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无论利率的高低,均应按照实际发生数计入损益。

工资: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应按照计税工资(即计算应纳税昕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扣除;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按照应付给职工的实际工资计入成本、费用,这样,计税工资与实际应付工资之间也会存在差额。

捐赠: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用于公益、非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和不通过规定的组织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也无论是否通过规定的组织捐赠,都可直接计入损益。

机场类“政府补助”税务政策与会计处理差异浅析

机场类“政府补助”税务政策与会计处理差异浅析
·财 务 管 理
机场类“政府补助”
税务政策与会计处理差异浅析
□苏 丽
本文以民用航空运输中小机
闫玉莲
管理等方面造成困扰。
场为例,机场收到的政府补助主
要有民航发展基金和地方政府补
贴款,会计人员依据 《企业会计
算、争议处理、基金的缴纳、基
金的申请、使用、考核监督等各
一、机场收到的“政府补
助”概述及会计处理
民航发展基金体系建设的相
不需要开具发票;机场收到地方
关文件,从数据传输、开账结
政府的补贴资金时,不需要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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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管 理
发票,有的要开收据。
申报,否则,需要对收入作纳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调增处理。
用政府补助资金时,应该取得增
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文和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企业使
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按规定
三、政府补助的税会差异
抵扣。
(一) 增值税事项
的通知》(财税 【2016】 ) 36 号
机场收到的政府补助有形成
规定,企业向政府销售货物、提
资产的补助资金和弥补成本费用
机场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一
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
金政策,支持民航业安全生产运
续经营的。普遍亏损是中小机场
征手续费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
营发展的同时,引领本地区以机
的现状,而现金流的短缺是阻碍
支出。
场为核心大力发展临空经济。
中小机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
和地方政府为了扶持中小机场的
财政部发布 《关于民航发展
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计与税法差异.doc

会计与税法差异.doc

会计与税法差异1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体现的是()。

税法优先原则2 按税法要求,不具有相关性的支出不得于税前扣除。

()正确1 下列资产项目中不属于非流动资产的是()。

交易性金融资产2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

()正确1 以下各项,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是()。

因债务担保确认的预计负债2 永久性差异不会在将来产生应课税金额或可扣除金额,故不存在跨期分摊问题。

()正确1 下列项目不属于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会计和税法差异内容的是()。

暂时性差异2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正确A企业于2013年12月销售商品(已经发出)符合税收确认规定但不符合会计确认条件,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该笔交易不应缴纳所得税2 以固定资产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收入应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收入明细表的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项目中。

()错误1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税收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2 税收规定,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市场价值确定收入额。

()错误1 税收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为()。

完工百分比法2 对于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劳务业务,税法不直接承担企业间的坏账风险。

()正确1 会计准则对与建造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不计入合同收入而应冲减合同成本2 会计准则规定,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终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正确1 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捐赠的处理,错误的是()确认为当期收益2 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2009-04-24 10:23:46)标签: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会计税收差异财经分类:解读精华一、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两类,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以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见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主要有4种形式:一是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二是财政贴息。

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如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或者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是税收返还。

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贴。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所得税政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项损益(营业外收入)。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会计与税法收入确认差异分析

会计与税法收入确认差异分析

收入确认税会差异分析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会计目标与税法的立法宗旨不同。

会计准则的目标是向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向所有者报告受托责任完成情况,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必须符合会计目标。

税法立法的目的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经济收入进行测定并课税,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满足政府实现经济和社会职能的需要。

税法在立法时主要考虑保证财政收入,但同时又要以企业的会计记录为依据进行税款的计算。

一、收入确认原则差异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侧重于收入在经济实质上的实现,而不仅仅是收入在法律形式上的实现;税法的目的在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满足政府实现经济和社会的需要,侧重于收入社会价值的实现。

会计准则和税法都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二者在应用上存在差异。

在所得税的处理上,税法要求纳税人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这一点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

但增值税税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如进项税额的抵扣,必须先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抵扣,并不是发生当时就可抵扣。

会计准则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与实施也存在差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实质重于形式,是指强调交易与事项的经济业务实质内容,而不是仅仅考虑其法律形式。

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法律形式上企业并没有取得所有权,但从实质上看,企业已完全控制资产,拥有全部使用权,同自有固定资产没有本质区别。

税法也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比如在实施反避税措施时,主要是看企业的经济活动实质是否属于故意的避税行为。

会计上主要是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实施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里的“实质”要依靠会计员的理解和判断,与会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相关。

税法却是依法来衡量“实质”,没有法律规定的,税务人员不能自行认定业务的实质。

比如税务人员在认定企业实施价格转移避税而要实施反避税时,必须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第41条的规定来认定业务的实质。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税法扣除的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税法扣除的差异分析
贷 : 行存 款 银 2 00 0 0 0
酬 委 员 会 或相 关 管 理 机 构 制订 的工 资 薪金 制 度 规 定 实 际
发 放 给员工 的工 资薪 金 。对工 资薪金 支 出应进 一步 界定 为 而不是 计入 盈余 公积 下 的二级科 目专 项储 备 中。盈 余公 积 用 于 转 增 资 本 ,将 专 项 储备 从 盈 余 公 积项 下 转 出 单 独列
同时 , 照形 成 固定 资 产 的 成本 冲减 专 项 储 备 , 确 按 并 认相 同金 额 的 累计折 旧 ( 固定 资产 在 以后 期 间不 再 计 提 该 折旧) : 借: 专项储 备— —生 产 费用 2 00 0 2 0
贷: 累计 折 旧
2 0 0 2 0 0
展 完 善 的同时 , 持一 贯性 、 应保 持续性 , 以便实 务操作 。
( 作者 单位 : 顺德 职 业技术 学院 )
财会 [0 93号文 对 财会 函 [0 86 文 作 了 改进 。 20 ] 2 0 ]0号
在计 提安 全 生产 费用 时 直接 将计 提金额 计 人 专项 储 备 中 ,
责 任编 辑 春 霞
C mmec l c u t g2 1 ・ ・ 7期 o r a Aco ni 0 6 1 i n 1
( 允 许税 前 扣 除 的工 资薪 金 必须 是 合理 的 一)
“ 理 工资 薪 金 ” 是指 企业 按 照股 东 大会 、 合 , 董事 会 、 薪
供 给 职工 的货 币性 和 非货 币性 薪酬 。提 供 给职 工 本人 、 配 偶 、 女 或其 他 被 赡 养人 福 利 等 。 子 以商 业 保 险形 式 提 供 的
注: 由于该涂料 公司属 于增值税 一般纳税 人 , 2 0 故 0 9年 1 1日起 , 月 新购置 的固定资产增值 税进项税 额可以抵扣 。

财税实务:新政府补助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财税实务:新政府补助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新政府补助准则与原会计制度差异比较
我国有关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主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新准则与原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有:
 (一)核算口径改变
 不再定义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捐赠行为,取消了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

 (二)计量基础有些调整
 原会计制度全部按照成本计价,新准则规定,接受政府的非现金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价,无公允价值时按照名义金额计价。

 (三)规范了不同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例某有限公司接受一项政府补贴l00万元,要求用于治理当地污染,企业购建了专门设施并于上年末达到可使用状态。

该专门设施入账金额为1为万元,预计使用4年,预计净残值为0。

这是一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的要求。

在上年接受补助和设施完工时:
 借:银行存款1 000 000。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

关于国家补贴收入的规定及帐务处理补贴是指国家对企业因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类和方式进行经营活动所受损失的补偿,包括退还的增值税等。

企业的补贴收入是直接构成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中,补贴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性质,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不具备确定性和持续性。

企业收到的各种形式补贴收入,从项目上大致可分为三类:与科研创新有关的内容,如科研项目申请的拨款补助、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新产品补助等;与生产有关的内容,如软件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款、自营出口奖、财政补贴收入(为各类贴息)、环保治理资金补助等;与各类企业荣誉有关的内容,如名牌产品奖励、省级示范企业奖励、国家级新产品、免检产品奖励等。

以上补助、奖励款项,大部分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科技、环保和信息等部门对当地企业的补助性、奖励性款项。

国家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获得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

税法规定国家补贴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

一、税法规定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94]074号)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1995]8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企业取得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凡能够提供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属于国家有指定用途的补贴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中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国家补贴收入”中列示。

政府财政补助收入账务处理和纳税调整_政策解读_第一会计网

政府财政补助收入账务处理和纳税调整_政策解读_第一会计网
①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40 000
贷:累计折旧40 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17 500
贷:营业外收入17 500
(4)2015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 000
累计折旧3840000
(三)减税、免税和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这里所讲的减税、免税是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他所有税费的减免。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返还与资产无关,也不是为了未来发生耗费取得的补助,故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准则中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此说法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笔者不与其苟同。应根据不同的税种和企业的核算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进行调整。其他政府补助收入,是上述以外政府给予企业的补助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
(2)20×8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20000
(3)20×8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谈谈政府对企业补助收入如何进行走账,结合税法进行纳税纳税调整,汇算清缴以纳税人为主,企业纳税人做好纳税调整。目前尚未实行准则的企业,建议涉及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走账时可参照使用,因为在准则前的相关会计制度和通则,对政府补助收入涉及极小,不适应当前会计核算的需要。

补贴税收政策及账务处理

补贴税收政策及账务处理

财政补贴税收政策及账务处理一、会计处理(一)会计处理1.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政府补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计入营业收入。

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及解读——政府补助》规范,与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损失的,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损失时再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总额法),或者冲减相关成本(净额法)3.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比如,某企业研发新型节能环保型冰柜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予税前抵扣2000万元,直接定额减免企业所得税,未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属于政府补助。

4.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5.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补助,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适用收入准则。

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按每辆新能源轿车售价13万元,其中补贴8万元,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对新能源汽车厂商而言,如果没有政府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企业不会能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政府补贴实际上是新能源汽车销售对价的组成部分。

因此,新能源汽车厂商从政府取得的补贴,应当按照14号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案例政府为鼓励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对购置环保设备的企业予以补助。

2020年乙公司以自有资金200万元和政府补助100万元购入一台价值300万元的环保设备售价,按5年折旧,该政府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假设企业采用全额法,会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1.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100贷:递延收益1002.购进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300贷:银行存款3003.计提折旧:简化每年折旧为300/5=60(万元)借:管理费用60贷:累计折旧604.2020年末:政府补助对应的折旧为100/5=20(万元)借:递延收益20贷:其他收益205.2021年末:借:递延收益20贷:其他收益206.2022年~2024年度相同。

会计核算及应税所得的差异

会计核算及应税所得的差异
会计上对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债券)、贷 款和应收帐款都采取实际利率法
19条: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 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上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 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则应采用比直接法更系统合理的方法。
例:2000年初,甲公司购买了一项国债债 券,剩余年限5年,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 资,公允价值为90,交易成本为5,每年 按票面利率可收得固定利息4。该债券在 第五年兑付(不能提前兑付)时可得本金 110。
(五)实现原则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虽然是基于净资产增加的 经济学意义上的所得概念,但为了便于征管, 同时必须以“交易”实现或完成为前提。
在涉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以及涉及大规模资产交易的企业重组 时,要考虑所得实现甚至纳税必须的现金流问 题(因为企业重组中涉及的资产交易量大,许 多交易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没有变现要纳税 人,可能阻碍这类交易的发生,因而,从经济 意义上分析是无效率的)。
2、真实性原则应用应考虑:
(1)企业有的业务无法取得发票或不需要发票的情 况;
比如,向某些其他事项核算都很准确的五星宾馆, 也可能从集贸市场采购餐饮物资;
(2)取得不合格发票、甚至假发票的情况。
有的发票内容真实,金额准确,但不符合发票管理 规范. 也有的无意取得的假发票,实际支出真实存 在;甚至有意取得假发票,比如购买发票抵帐,有真 实支出存在。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新税法第五条首创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的概念,并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 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 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同,从根源上和性质上,不属 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获 得的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 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界定及政府补助财税差异和纳税调整

不征税收入界定及政府补助财税差异和纳税调整

不征税收入界定及政府补助财税差异和纳税调整不征税收入的界定及政府补助的财税差异和纳税调整授课提纲不征税收入的界定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政府补助的财税差异和纳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国税函[20__]15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的通知十、不征税收入的具体确认考虑到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组织形式多样除企业外有的以非政府形式(如事业单位)存在有的以公益慈善组织形式存在还有的以社会团体形式存在等等。

这些组织中有些主要承担行政性或公共事务职能不从事或很少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入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纳入预算管理对这些收入征税没有实际意义。

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不征税收入”概念。

实施条例将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界定为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面包含了两层意思: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原则上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价格补贴、税收返还等财政性资金这样有利于加强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规范管理同时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处理保持一致;在现有企业所得税法规下企业取得属于不征税的财政性资金收入包括:财税〔20__〕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2018版)政府补助的总体原则是涉及资产直接转 移的政府补助纳入本准则范围,即企业从政府直接取 得资产(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资产)。
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方式的税收优惠,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但也存在个别例外情况:个别减免税需要按照政府补 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 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照 定额扣减增值税的,应当将减征的税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 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 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 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新会计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 差异分析及纳税处理
一、税会差异产生原因
一个小故事: 一元硬币有正反两面,正面看到的是一元,反面看到
的是国徽,但无论从正面看还是反面看,看到的都是 同一枚硬币 税法和会计也一样,由于目标和方式的不同,会计看 到的是一元钱的正面,税法看到的是一元钱的反面, 但看到的都是同一笔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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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后于会计确认收入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2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 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 税”科目。

企业收入确认的会计与税务差异

企业收入确认的会计与税务差异

企业收入确认的会计与税务差异作者:冯英来源:《财会通讯》2006年第10期一、确认的原则不同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注重收入实质性的实现,而不仅是收入法律上的实现。

而税款的征收要遵循法律性原则和确保收入的原则,注重界定和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首先,会计制度和税法虽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则,但前者是从准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角度确认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包括对象的配比和期间配比;后者是从保护税基、公平税负的角度对有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加以规定。

其次,会计上强调收入的重要性原则,而税法不承认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人,无论其业务事项是否重要,也不论其涉及的金额大与小,一律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税收入和应税所得。

再次,对一些收入的处理,会计上通常要充分考虑这些收入将要承担的潜在义务,以确保能准确反映一个实体真正的长期获利能力;但税法,尤其是所得税法一般情况下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可能性,纳税人的经营风险国家不予承担。

只要纳税人对赢利有控制权时,税法就会对纳税人的所得加以确认。

二、确认的条件不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商品销售收入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税法中商品销售收入为流转税中增值税应税收入,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问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接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政府补助的处理

政府补助的处理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及其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2010-01-06一、基本概念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点。

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1)政策条件。

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

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使用条件。

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政府补助的概念,但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入总额包括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收入总额,包括政府补助,即包括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较

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较

属 于企业 的利润, 但这部 分收入 不需要 缴纳所得 税。
3 . 处理补贴收入时要注意的问题
1 . 根 据 相关 的规 范 , 有规 定指 出某 些补 贴收入 是不需 要缴 纳税 金 根据 《 财政部 、 国家税务 总 局关于减免及 返还 的流转税 并人企业 利 的 , 然 而对于这 类财务活动 引起 的现金流在 登记所 得税科 目 的时候 , 应 润 征收所得 税的通 知》 ( 财税 字[ 9 4 ] 0 7 4 号) , 相 关规范表 明: “ 针对退 还企 在适 当的程 度 上进 行一系 列的调 整 , 由此引发企 业 的收入与 支出等 都 业 的增值 税的退 还 问题 , 主 要的执行 方式有 即征 即退 、 先 征后退 税 , 除 具有 明细的登记 。 根据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企业 所得税 暂行条 例》, 在企 非 有关部 门命令指 出的某 些典型 的项 目 以外 , 其他必须计人企 业损 益, 业财务核算 的过程 中, 企业 的应税 收入和免税 收入都需要按 照—定 的规 同时, 企 业 的这一部分 利润必须 按照相关的规 定缴纳所 得税 。 然 而针对 则单独的核 算, 这其 中必然 混存在一些 由于财务活动复杂 引起 核算工作 直 接减免 和即征 即退 的, 企业 应将这部 分 的利润 归于企业 的年利润 , 并 量大 以及一些收入 不能给予其一个 明确 的分类 , 企业应 当申报给相 关税 且按 照规范 上交这部 分利润的所得税 , 对于 企业先 行提交 退还 申请, 政 务部 门, 在分析 明确 之后再进行这一类 财务活动的登 记, 登 过程 中的按 府 部 门审 核之后 退还 的部 分增值 税 款项 , 企业 需要 交纳规 定 的所 得税 照一定 的比列进行 核算, 来 明确企 业总额 中成本费用所 占比例金额。 款。 ” 并且, 企业 的其他 补贴 , 利 润专利技术研 发的拨款 、 免检商 标 的奖 2 . 在 进 行会计 核算 的时候 , 企 业进 行生产 生活的过 程按 照工作量 励的等 , 经过 相关政 府部 分审核过后 , 企业可 以免交 这一部分 的所 得税 来进行, 并且 此 时采用的定额 为国家定额 的时候 , 就 需要根 据企 业当年 额度 。 生产经营所 发生的所有财务活 动来进行 定额补助 。 此 时, 针对其他 的税 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 《 关于鼓励 软件产业 和集成 电路产业 发展有 金, 例如增 值税 的退还 、 所 得税 的免收等 , 应按照 当年 实 际收 到或者支 关税收政 策 问题的通知 》 ( 财税[ 2 0 1 1 1 7 0 号) 文件中明确规定 : 付 的金额来进行定额补贴 。 ( 1 ) 增值 税一 般 纳税人 在销售 软件产 品的同时销 售其他 货物 或者 4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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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较
补贴收入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比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补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补贴,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企业增值税退税款;而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开发的新技术,这样对于社会的进步具有显著作用的技术,在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通过技术的评定向相关政府部分提出申请部分项目开发基金,帮助企业进一步的进行技术研发;三是由企业商标荣誉引发的一系列补贴收入,政府部门对于国内免检产品实行的奖励政策、对于省级以上的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

针对上面提到的各类补贴收入,大多舒服地方财政、科技研发政府部门,其中有些事属于补助性的、有些属于奖励性质的,但是总的来说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的稳定的发展。

然而面对形形色色的补贴,建立完善的补贴评估体系,政府各个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相关规定指出:补贴不计入虽然属于企业的利润,但这本文由
论文联盟收集整理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1、税法规定方面存在的差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及返还的流转税并人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94]074号),相关规范表明:“针对退还企业的增值税的退还问题,主要
的执行方式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税,除非有关部门命令指出的某些典型的项目以外,其他必须计入企业损益,同时,企业的这一部分利润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然而针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企业应将这部分的利润归于企业的年利润,并且按照规范上交这部分利润的所得税;对于企业先行提交退还申请,政府部门审核之后退还的部分增值税款项,企业需要交纳规定的所得税款。

”并且,企业的其他补贴,利润专利技术研发的
拨款、免检商标的奖励的等,经过相关政府部分审核过后,企业可以免交这一部分的所得税额度。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

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2)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对于一些能够积极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以及帮助下岗工人再就业的企业,根据相关的劳动法规,针对这一类企业,当地的政府部分可以适当的给以一定经济上的支持与奖励,政府部门可以帮助企业再就业的员工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可以适当的免征这些企业的所得税。

除此以外,企业还可以政府部门对企业获得培训下岗再就业的补助对于这一部分的收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必须缴纳规定的收入的所得税。

2、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差异
补贴是损益类账户,是企业的直接现金流,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于明确企业的现金
流具有重要的意义,记录企业的补贴收入,其中也包括企业申请退还的部分增值税。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的产品,其生产过程中造成的一系列超额费用,政府部分也可以定期的给
予适当的补贴;又或者对于政府部分所扶持的部分创业企业、中小企业等,在适当的时候给予这类企业补助,帮助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登记账簿过程中,注意明细账户的登记,并且在期末余额的登记过程中,将左右的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科目,账目应该全额
结转。

对于政府扶持的一些地方企业、创业企业、中小企业等,政府部门可以给予其他方面补助,登记账簿时,在借记的一方可以标明银行存款或者应收票据等,而在贷记的一方则
可以标明为补贴收入,这样对于财务工作者以后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一个明确的资料。

而对于退还的税金,在贷记一方可以记录为营业税金附加等各类税金科目。

针对企业受到相关部门退还的增值税,在登记账簿时,可以在借记的一方标明银行借款,而在贷记的一方标明“补贴收人”。

除此之外,对于一些帮助下岗工人再就业的企业,政府部分可以直接减免部分由这一部分利润引起的所得税作为奖励,这里的一系列免交的税金就可以不用记录在账簿。

但是对于增值税,无论以后是否退还,都必须记录在账簿,在借记的一方标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而在贷记的一方标明“补贴收入”。

尤其是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可以直接归于在营业外收入这一类账户。

3、处理补贴收入时要注意的问题
1.根据相关的规范,有规定指出某些补贴收入是不需要缴纳税金的,然而对于这类财务活动引起的现金流在登记所得税科目的时候,应在适当的程度上进行一系列的调整,由此引发企业的收入与支出等都具有明细的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在企业财务核算的过程中,企业的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都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单独的核算,这其中必然混存在一些由于财务活动复杂引起核算工作量大以及一些收入不能给予其一个明确的分类,企业应当申报给相关税务部门,在分析明确之后再进行这一类财务活动的登记,登过程中的按照一定的比列进行核算,来明确企业总额中成本费用所占比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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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企业进行生产生活的过程按照工作量来进行,并且此时采
用的定额为国家定额的时候,就需要根据企业当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财务活动来进行
定额补助。

此时,针对其他的税金,例如增值税的退还、所得税的免收等,应按照当年实
际收到或者支付的金额来进行定额补贴。

4、结语
会计收入和补贴收入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

补贴收入核算必须遵
循一般的会计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为投资者
、债权人、企业管理者及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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