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香港的5种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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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香港的5种方式及香港投资定居简介

去香港定居的方法有5种方式:

第一种:父子女关系(父亲、母亲必须是永久居民,而申请人满18周岁)

第二种:夫妻关系(申请人与香港永久居民结婚)

第三种:所谓优才计划的(留学)居住香港七年后可以领取香港居民身份证

第四种:所谓优才计划的(投资移民)必须申请前二年净资产1000万港元以上…

第五种:照顾香港年长父母(香港无子女照顾的父母)

两地结婚都差不多的香港结婚花销肯定比内地贵

就是第二种情况:夫妻关系申请移民香港,证件是单程证。持单程证去香港,居住7年(每年315天在香港居住的)后,可以领取香港永久居留权,也就是说是香港永久居民!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本计划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新入境而不具有进入香港和在香港逗留权利的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所有申请人均必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才可根据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两套计分制度分别是「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获批准的申请人可带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惟其必须能自行负担受养人在香港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适用人士

本计划不适用于右列地区的国民:阿富汗、亚尔巴尼亚、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

甄选机制

第一阶段:基本资格

根据本计划提出申请的人士,必须首先符合一套「基本资格」的要求,然后才能根据计划所设的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

第二阶段: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的方式接受评核。「综合计分制」下设五个得分范畴,而「成就计分制」则设有一个得分范畴。

「综合计分制」设有最低及格分数,选择以「综合计分制」获取分数的申请人应先评估其个人资历是否已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才提交申请。

第三阶段:甄选程序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在每次甄选程序中,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及符合「基本资格」并在「成就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后,得分较高的申请将获提选作进一步评核。入境事务处处长(下简称「入境处处长」)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评分及分配名额征询一个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该谘询委

员会由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官方及非官方成员组成。谘询委员会将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分配每次甄选程序中可分配的名额。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获分配名额。每次甄选结果会在入境处网页公布。由于甄选程序需时,除非入境处向有关申请人发出申请被拒絶的通知,否则申请人可视其申请为正在办理中。

第四阶段:原则上批准

在甄选程序中获分配名额的申请人将获发一封「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在接获该函件后,有关申请人须亲身前来香港出席会面,并出示其在申请期间递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处查证。申请人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出席上述会面。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并不自动保证申请人最终可循本计划获准入境香港或逗留香港。

第五阶段:获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在入境处满意查证所有文件而且各相关申请程序均告完成后,获批准的申请人可根据本计划获发逗留香港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基本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所有的基本资格:

年龄

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18岁或以上。

财政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良好品格

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语文能力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基本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絶,不获继续处理。

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接受进一步评核。每名申请人只能在同一时间提交一份申请,并只能在同一次申请中选择以一种计分制进行评核。

入境安排于甄选程序中获分配名额的申请人,将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持有该通知书的申请人会获邀请前来香港亲自出席会面,并提交紧接「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签发日前的10年内曾居住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每个国家/地区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具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的正本,以及出示其在申请期间提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便入境处查证。此外,如申请人为中国内地的居民,包括现

时暂居于香港或澳门的内地居民,还需要提交其现时所属内地工作单位或负责备

存其记录的内地有关当局所发出的赴港居留同意书。同意书的样本会与「原则上批准通知书」一并寄予有关申请人。申请人的受养人(如果有)无须来港出席会面。

获「原则上批准」并不等同根据本计划获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的正式批准。申请人必须令入境处信纳其在申请期间所作的一切声明和资料为真实和完备,才会获得正式批准。

在获正式批准后,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果有)将会根据本计划获发逗留香港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该入境签证/进入许可标签应贴在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的空白签注页上,在进入香港时向入境处人员出示。

曾根据任何入境政策或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并受一项或数项在港逗留条件限制的香港居民可申请参加此计划,条件是当局评核其申请时,会视申请人、其配偶及受养子女(如果有)为不具有进入香港和在香港逗留权利的新入境人士。在申请获正式核准后,申请人将根据本计划获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中国内地的居民,包括现时暂居于香港或澳门的内地居民,若其申请获批准,于根据本计划来香港居留前必须先取得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和相关的赴港签注。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在海外提交申请,并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或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满一年,(「海外」指中国内地、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以外的地区),可使用其有效的中国护照申请根据本计划在香港居留。就循本计划进入香港的目的而言,此类别的海外中国公民并不需要上述的「通行证」及相

关的赴港签注。

香港投资定居

优势:

1、无需税单和资产来源证明,即可拥有香港居民身份。

2、双重身份,保留内地户口,不影响在内地的事业和生活。

3、法制健全,实行英、美法系,保障人权,保护私产和隐私。

4、底税率,无遗产税,无外汇管制,自由市场经济,“自由港”政策,产品可以零关税进入中国内地。

5、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充足的政府财力,使香港成为令人向往的高福利社会,身居香港,乐而无忧。

6、高度发达的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品质的生活质量,使之成为全球最佳人居之都。

7、一人投资,全家受惠,给子女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和成就未来的平台。

8、没有计划生育界限,任意生育,不受政府限制,孩子在港出生后既享有香港永久公民权。

9、移民七年后即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持香港护照通行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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