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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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试论《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本 原则 ,即 许 可 法 定 原 则 、许 可 公 开 原 则 、许 可 公 正 原 则 、
力 机 关 ;省 级人 民政 府 。 上述 主体 在 法 定 权 限 范 围 内 ,可 以 设 定相 应 的行 政 许可 ,其 他 任 何 政 府 和 政 府 部 门 ( 括 国务 包 院组 成 部 门 )都 没有 权 力设 定行 政许 可 。 ( )设定 形 式 必 须 合 法 。 以 前 ,行 政 许 可 制 度 非 常 混 二 乱 ,据 国务 院 法 制 办 2 0 0 1年 向 国务 院 报 送 的 < 于 清 理 行 关 政 审批 有 关 情 况 的报 告 》 披 露 ,设 定 行 政 审 批 的依 据 不 仅 有
原 则, 于推动《 对 行政 许 可法 》 贯彻 执 行 , 的 深化 行 政 管理 体 制 改 革 ,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现 实意 义 。 笔 者 认 为 , 据 《 政 具 根 行 许 可法 》 则 的 有 关规 定 ,行 政 许 可 法》 七项 基 本原 则 , 合 法 原 则 、三 公 则 、 民 原 则 、 济原 则 、 赖 保 护 原 总 《 有 即 “ ’ 原 便 救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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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卷第 1 20) 1 期(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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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论《 政许 可 法》 行 的基 本原 则
刘希琳
( 兰州商学 院, 甘肃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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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法律 的原 则 是 法律 的灵 魂 。《 政 许 可 法》 我 国 目前 规 范行 政 许 可行 为 的 一 部 重 要 法 律 , 究 其 基 本 行 是 研
施 ,对 于依 法 规 范 行 政 行 为 ,进 一 步 推 进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将 产 生重 大 而 深 远 的 影 响 。 < 政 许 可 法 》 确 立 的基 本 行 原则 ,不 仅是 对 行 政 许 可 本 身 的重 大 改 革 ,也 是 对 行 政 工 作 的进 一步 规 范 。 然而 ,对 于 《 行政 许 可 法 》 的 基本 原 则 , 目前 在 理论 界 还存 在 一 些 不 同 认 识 。 有 人 认 为 , 《 政许 可 法 》 有 八 项 基 行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规范行政机关对社会各界的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

其立法背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需要。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向市场化转型,行政许可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但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不健全等因素,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着许可范围不清、标准不一、期限不明、程序繁琐和核准难度大等问题,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公正竞争。

因此,制定《行政许可法》可以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管和约束,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2. 加强法治建设的需要。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一种形式,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范。

制定《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完善法治体系,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 开展行政管理创新的需要。

《行政许可法》十分注重创新,充分体现了严格规范和便利化相结合的原则,推行了电子政务、告知承诺制等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立法过程中,制定《行政许可法》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1. 法律优先原则。

《行政许可法》是法律的最高表达,必须优先适用于许可事项,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原则。

行政许可有监管属性,但也是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提供服务的。

法律应该在规范行政许可的同时,尽量方便和简化行政程序,切实提高政府效能,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优质、公正的服务。

3. 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许可是一个公开的过程,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行政机关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许可的标准、程序和结果等相关信息。

4. 法统一原则。

行政许可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地区或部门差异造成不公平的待遇或竞争壁垒。

5. 稳定性原则。

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必须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能动辄修改或废止,以免给市场主体和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有哪些范本一:行政许可法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概念定义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法定的条件下进行管理,并给予或者不予给予权利的一种行政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类型1. 一般行政许可:指国家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例如营业执照、建筑许可等。

2. 特殊行政许可:指特定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例如危险品运输许可、外资企业设立等。

三.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 法定许可原则:行政许可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立许可事项。

2. 平等自由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平等对待申请人,不得歧视或者限制申请人的申请。

3. 依法审批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审查和决定,不得滥用权力或者超越权限。

4.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开许可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方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并监督。

5. 保护合法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许可申请,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四.附件1. 行政许可法相关法律和法规2. 行政许可流程图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许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法定的条件下进行管理,并给予或者不予给予权利的一种行政行为。

2. 一般行政许可:指国家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

3. 特殊行政许可:指特定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主体进行事先审批的行政许可。

4. 法定许可原则:行政许可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立许可事项。

5. 平等自由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平等对待申请人,不得歧视或者限制申请人的申请。

6. 依法审批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必须依法进行审查和决定,不得滥用权力或者超越权限。

7.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公开许可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透明,方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并监督。

行政许可法》十问

行政许可法》十问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又分为一般程序和的别规定两部分。 一般程序可以概括为7个子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听证、 决定、变更和延续。 特别规定是针对5种行政许可和1中特殊பைடு நூலகம்施主体,在行政许 可的审查、决定环节分别作出的特殊规定。
九、行政许可监管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
一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
政许可活动的监督。 二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被 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管。 它们的性质都属于行政监督。
《行政许可法》对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
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活动的层级监督只有原则 的要求。 为了改变行政机关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 许可、不监管的问题,并为行政机关提供必 要的监督手段,方便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 《行政许可法》行 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规定 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监管机制。

(一)普通许可
其是指行政机关准予当事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占全部行政许可的 80%以上。 其性质是确认具备行使既有权利的条件,主要功能 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主要特征有三个:一是对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或者 从事法律没有禁止但附条件的活动的准许;二是一 般没有数量限制;三是行政机关实施普通许可一般 没有自由裁量权。例如,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爆炸 物品生产运输许可、商业银行设立许可。

(五)登记
其是指行政机关确立当事人的特定主体资格的行为。 主要功能是通过是当事人获得某种能力向公众提供 证明或者信誉、信息。 主要特征有四个:一是未经合法登记取得特定主体 资格或者特定身份,从事涉及公共关系的经济、社 会活动是非法的;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登记 的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通常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 记的决定;四是行政机关实施登记没有自由裁量权。 例如,工商企业注册登记、社团登记等。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摘要:一、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1.社会背景:转型期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行政许可的需求和依赖性增强。

2.政治背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要求行政权力规范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法律背景:《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行政许可立法的空白。

二、《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主体、权限、程序法定。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事项、范围和条件应当公开;实施过程应当公平、公正。

3.便民原则:简化行政许可程序,降低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

4.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保护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正文: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转型期的社会对行政许可的需求和依赖性不断增强。

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行政许可法》。

该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行政许可立法的空白,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具体包括:行政许可的主体、权限、程序法定。

这是保证行政许可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要求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事项、范围和条件应当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公平、公正原则要求在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得给予特权或歧视。

这有助于保障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便民原则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尽量简化程序,降低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这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增强申请人对行政许可的满意度。

四、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保护原则要求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充分保护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充分的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的规范和监督,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行政许可制度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办事效率低、公正性不足、滥用职权等。

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来规范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标准,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法定原则:行政许可的设立、修改和废止必须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平原则:行政许可必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不得歧视市场主体,确保各方的平等权利。

3. 便民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便于市场主体申请和办理,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

4. 规范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可预期性。

5. 限制原则:行政许可应当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避免过度干预市场,保护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和创造力。

总之,通过《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旨在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
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行政许可法》解读

《行政许可法》解读

《行政许可法》解读1.引言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涵盖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定义和背景,以便读者了解文章的主题和重要背景信息。

以下是一个示例:1.1 概述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旨在规范和管理行政许可活动的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行为,涉及政府对个人、组织或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授权。

它通过授予特定的权力和权限,以实现公共利益的平衡和社会管理的需要。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背景主要源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与自由、效率与公正的平衡问题,行政许可制度在中国面临重大的挑战和改革需求。

行政许可在过去由于其过程不透明、操作不规范、权力滥用等问题,导致了不少投资者、企业家和公众的诟病和抱怨。

因此,为了加强行政许可的规范和监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市场经济秩序,行政许可法应运而生。

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和实施追求的核心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高效、便利企业、保护公众。

它在保证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强调权力的可控、公平的行政决策过程、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

行政许可法通过对行政许可的许可条件、程序、范围、期限等进行详细规定,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会详细讨论行政许可法的背景,包括其基本原则以及对社会、市场、政府和公众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同时,我们还将分析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活动的影响,特别是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公众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对行政许可法的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律法规,为行政许可活动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2 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讲解和解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第一部分,引言,旨在引入本篇长文的主题。

首先,我们会对本文的概述进行简要介绍,包括介绍行政许可法的背景和重要性。

其次,我们会阐明本文的文章结构,即本文将从哪些方面进行论述和解读。

最后,我们明确本文的目的,也就是通过深入解读《行政许可法》,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法律的意义和影响。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001]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001]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袁曙宏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前言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述《行政许可法》,首先讲述《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理论。

《行政许可法》在7月1号正式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部法律非常的重视。

国务院专门开了几次会议进行研究、贯彻实施,在今年1月6号温家宝总理在省部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会议上做了重要的讲话,专门进行部署。

我们国家行政学院专门对省部长进行了一个礼拜的培训,那么对一部法律的实施这么的重视,这在建国以来是第一次,充分的说明这部法律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一)行政许可的基本概念与特征首先第一个问题我要给大家介绍,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

什么叫行政许可,它是怎么发展来的它有什么重要的功能我们说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给它下了一个定义,就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我们将这样一个定义,如果公民要开出租车,你向出租车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出租车管理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你符合法定条件,这样让你开出租车。

这样一个活动,这样一个行为,叫行政许可。

我们将根据这样一个定义,它有四个含义,四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行政许可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通俗的意义来讲是行政审批,但是它不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批,它是一个外部性的行为。

比如行政机关内部中一个处长要当局长这种审批,行政机关财务的审批、出国的审批,这些都不是行政许可。

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了,我对你批准,这个是行政许可,所以它是一个外部行政的行为,不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审批。

刚才讲的出租车司机,再比如你要办一个学校,你买学校要审批。

这是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它是一种已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老百姓的审批必须是老百姓主动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你不申请我就批准你办一个学校,那是不可能的。

它不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当然不可能老百姓提出一个申请,讲我申请你对我进行处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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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主讲人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授《行政许可法》。

首先讲授《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理论。

《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号就要正式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部法律非常重视,国务院专门开了几次会议进行讲究,贯彻实施。

今年1月6号,温家宝总理在省部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专门进行部署。

国家行政学院专门对省部长进行了一个星期的培训。

对一部法律的实施这么重视,这在建国以来可能是第一次,充分说明这部法律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首先我要给大家介绍第一个问题: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

什么叫行政许可,它是怎么发展来的,有什么重要的功能?我们给《行政许可法》下了一个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比如公民要开出租车,先要向出租车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出租车管理机关就会审查,认为你符合法定条件,就会让你来开出租车。

这样一个活动、这样一个行为,就叫。

根据这样一个定义,行政许可有四个含义,四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通俗意义上讲,就是行政审批。

但是它不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批,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比如行政机关内部的提职,一个处长要当局长,这种审批就不是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财务的审批、出国的审批,这些都不是行政许可。

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了,相关单位批准,这才叫行政许可。

所以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不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审批。

像我刚才讲的出租车司机,再比如你要办一个学校,民办学校要审批,也是行政许可。

这是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它是一种以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对老百姓的审批,必须先有老百姓提出申请,没有申请,行政机关就不能批准公民办一个学校,那是不可能的。

它不像行政处罚,也不像行政强制。

当然老百姓不可能提出行政机关对自己进行处罚、进行拘留的申请。

所以行政许可必须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申请为前提。

第三个特征它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虽然需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为前提,但是批准不批准是行政机关的事。

行政机关可能批准也可能不批准,它不像行政合同。

比如行政机关要建一个高速公路,通过招标,或者是拍卖的形式来出让,就必须签订一个行政合同来实现行政目的。

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跟法人公民之间要达成一致。

但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单方行政行为,公民,法人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行政机关可以给你许可也可以不给你许可,所以它是一种单方行政的行为。

第四个特征,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什么叫授益性的行政行为?就是授予的授,利益的益。

所谓授益性的行政成为,就是给公民,法人一种利益,这叫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它不是像行政处罚,我赋予你一种义务,我对你进行处罚,比如罚款1000元、10000元,给你设定一个义务,你必须要履行。

也不是一种强制,你不履行我采取强制措施。

行政许可是给公民、法人一种利益。

我们讲的这四个特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什么叫行政许可,它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怎么发展来的?行政许可是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制度,但不是说一开始就有这个制度。

在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之初,行政许可是很少的。

资本主义政府刚建立的时候,是奉行越小政府,越好政府的理念,政府越小越好,越少干预越好,对经济社会的干预越少越好。

所以当时讲的政府就是一种守夜人。

政府把国防、外交、治安、税收管好就行。

美国政府成立之初只有三个部:国防部、外交部、财政部。

公务员只有五、六千人。

为什么是这样一个情况呢?在政治上,资本主义政府刚建立之初,为了防止封建行政权的复辟和专横,必须把行政权牢牢的束缚住,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设定政府的权力范围。

政府必须要依法行政,牢牢地按照议会设定的法律来行使职权。

通过司法法院来监督政府,使政府不敢违反法律。

这是政治上的一种体制设计的原因。

在经济上英国的亚当斯密写了《国富论》,被奠定了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

他主张在经济领域,要采取绝对自由竞争,政府不能干预,这样让经济有最大的发展空间。

这样一种体制、这样一种理论,统治了西方世界150年左右。

所以在资本主义早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常少。

但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规模的扩大,也就是列宁讲的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发展到了垄断,这时候光靠市场调节已经无法驾驭资本主义一个这么大的经济规模。

在 1929年就发生了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

1933年罗斯福上台后,采取了一系列新政措施:扩大政府权力,保障中小企业利益,保障充分就业等来促使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罗斯福新政以后,美国政府包括有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的行政权得到了非常大的扩张。

这时候立法不仅是议会的事,政府也有立法权。

政府也获得了司法权,即解决纠纷的权力。

所以依法行政这个法包括政府本身立的法。

这时候的观念,不是越小政府越好政府,而是越大干预越好政府。

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职能,政府作用的范围,都得到了非常大的扩展。

美国在这个前后,成立了一系列的独立管制委员会,有五六十个:有洲际贸易委员会、原子能委员会、航空委员会等一系列的委员会。

行政许可主要是在这样一段时间,即20世纪以后为适应政府对经济社会管理的需要迅速扩展起来,发展起来的。

在经济上,英国凯恩斯创造了凯恩斯主义,就是主张政府对经济、对社会全面干预。

但是这样一种全面干预的模式,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带来了一系列的消极后果。

它带来了经济活力的降低,行政成本的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也影响了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英国的撒切尔夫人开始了一系列自由化的措施,以后里根在美国也采取了一系列自由化的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放松规置、放松许可。

这样采取了一系列公共改革的措施,掀起了一场公共改革运动。

主要是以放松规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为宗旨。

这就是我们讲的资本主义国家行政许可发展的一个过程:从一开始没有规制,很少规制到20世纪以后,大幅度的强化规制、发展规制。

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放松规制,我们国家的行政许可,有的说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我个人认为这个说法不完全正确,在计划经济时代,人财物、产供销都由政府来调拨。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当中,原来的行政手段失效,法律手段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加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扩张,部门、地方纷纷采取行政许可来扩大自己的权力,地方权力。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行政许可得到了急剧的发展。

到了今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得程度。

这就是行政许可在西方国家,以及在我们国家发展的来龙去脉。

行政许可有什么样的功能,它的存在有什么样的合理性?行政许可主要有三点功能:第一个是控制风险的功能,这是行政许可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功能。

行政许可通过对企业设定主体资格的限制,对标准的严格控制来防止发生经济风险、社会风险。

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以后,为了解决当时的经济危机,经济风险,罗斯福上台采取了新政措施,对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严格控制其设立标准。

比如对烟花炮竹的设立标准要严格审查,它是不是符合要求,对炸药、医药、食品这些行业严格控制标准。

以此来保障人民安全和国家安全。

在美国“9·11”事件发生以后,美国政府,布什政府和一些学者在反思:他们认为“9·11”的发生,与过度放纵规制有关系。

政府过度强调了提高出入境的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的效率,这样使得一些恐怖分子进入了美国。

同时像驾驶飞机这样的一些特殊的行业,也没有很好的进行审查。

使得恐怖分子能够学会驾驶飞机。

所以美国在“9·11”以后强化了规制,要求在一部分领域强化规制措施。

比如现在它成立了国土安全部,移民局。

同时出入境严格加以审查,使得签证非常困难。

同时布什政府在发生了安然公司丑闻以后,对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严格监督和规制措施。

在发生了纽约和加州能源危机以后,他们认为主要也是规制过度放松,造成电力紧张。

所以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这样的危机和风险。

所以许可第一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控制风险。

第二个重要的功能就是配置资源。

市场是配置资源最重要的手段,这是毋庸置疑的。

因为只有通过市场来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最大限度的、最有效率的来利用资源。

但是一些有限的资源,仅仅靠市场配置,政府不介入,可能会导致资源的垄断,或者导致资源的恶性的竞争。

比如像土地、矿山、城市公共服务、自来水、电、公交、出租汽车一些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如果政府规制一点不介入,可能会带来非常大的问题。

包括土地,我们采取了非常严格的许可制度,审批制度,但仍然发生了很多的问题。

所以政府在资源配置当中要采取许可手段。

但这个许可手段是一些以特定的市场调节的手段为基础,后面我会说到,比如它要以拍卖、以招标为基础,最后才加以审批。

这是许可第二个重要的手段,即在配置资源方面的手段。

第三个重要的手段就是证明或者提供某种信誉、某种信息。

政府为什么要有这个手段?因为政府比较有信誉,有公信力。

比如对企业的设立,通过政府,通过政府工商机关,出具营业执照证明这个企业设立了,这样就比较有公信力。

这样市场主体之间就能力比较信任了。

再比如律师,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发给律师资格证书。

像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公证员,教师这样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特殊职业,要对他们的资格、资质来加以证明。

这是讲许可的第三个重要功能。

这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第一个问题,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

我给大家介绍第二个问题,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和基本原则。

首先我们讲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许可法》。

我们国家的许可法制定了7年多,从1976年开始,专家就拿出了行政许可法的稿子,它是世界上第一部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综合性的统一调整的法。

西方国家有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它都是在经济自然演进过程当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比如航空,中国发展了航空许可。

比如矿山,逐步发展了矿山许可。

比如原子能,逐步发展了原子能许可。

所以它对每一个方面的许可都比较完善。

但是我们国家因为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实现整体的转型(这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体制转型),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综合性立法,来推动这个制度的转型。

具体来讲它主要有四个重要的意义。

第一个,制定《行政许可法》是规范、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需要。

《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各个单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里面有大量的许可,但是非常混乱。

第一种情况就是行政许可的范围不清,事项过多,管理就是审批,管理就要审批,这样一个管理十分盛行,造成什么事项都要审批。

审批充斥了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领域,所以这个情况已经发展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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