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模板
公安机关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存根、附卷正本)模板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X公()解强戒证字[ ]第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
工作单位: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
承办人:
批准人:
填发人:
填发日期:
存根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X公()解强戒证字[ ]第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因,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决定书文号:)。
现因,予以
年月日
一式四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陈朝某与被上诉人耒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朝某与被上诉人耒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0【案件字号】(2020)湘04行终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尹运健丁枥澎罗慕蓉【审理法官】尹运健丁枥澎罗慕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朝华;耒阳市公安局【当事人】陈朝华耒阳市公安局【当事人-个人】陈朝华【当事人-公司】耒阳市公安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朝华【被告】耒阳市公安局【本院观点】上诉人陈朝华自2012年以来因吸毒先后三次被耒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处分,二次责令社区戒毒,但仍不思悔改,继续吸食毒品,且情节恶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行政拘留拘留户籍所在地调取证据证据确凿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在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双方当事人在一审被采信的证据已随案移送本院,经审查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陈朝华自2012年以来因吸毒先后三次被耒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处分,二次责令社区戒毒,但仍不思悔改,继续吸食毒品,且情节恶劣。
被上诉人耒阳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四)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理是正确的,上诉人陈朝华在公安机关传唤时主动供述其吸食毒品的时间及地点。
且在问话笔录上供述公安机关没有对其逼供、诱供,都是自己说的,并签字确认问话笔录。
因此公安机关的取证来源合法,作出行政处理证据充分。
上诉人陈朝华上诉提出公安机关伪造报警记录,诱供、逼供问话笔录,其无作案的时间与工具,不应受到强制戒毒的事实依据不足,要求改判的请求与客观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上诉人陈朝华还上诉提出原审程序违法,未允许陈朝华到庭参加诉讼,且未允许申请调查取证。
社区戒毒样本
编号:瑞安市+鲍田办事处+社区戒毒+ 01社区戒毒人员档案材料姓名郑洁管控等级二级建档时间2017年2月15日鲍田办事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瑞安市塘下镇乡镇(街道)前进社区(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社区戒毒(康复)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管控等级□一级□二级□三级编号:等级转化□一级□二级□三级编号:转化时间□提升□降低年月日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社区专职人员(组长):吴云文社区民警:张浩社区医生:钟晓平社会工作者:朱晓胡禁毒志愿者:林长安监护人或亲属:郑秀明所在单位代表: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管期限本卷共卷本卷共件页立卷单位目录序号内容页码备注1 社区戒毒人员登记表2 社区戒毒决定书3 社区戒毒协议书4 社区戒毒工作服务计划/记录5 社区戒毒人员个性化戒毒方案6 三年定期尿样检测安排告知书7 谈话/家访/心理干预/个人情况报告记录8 通知书9 告诫书10 移送单11 关于社区戒毒对象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证明12 关于社区戒毒对象逃避、拒绝尿样检测的证明13 关于社区戒毒对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3次以上或累计超过30日的证明14 违法《社区戒毒协议》统计表15 社区戒毒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16 社区戒毒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17 社区戒毒人员尿检次数记录表18 外出帮教尿检申请书19 社区戒毒人员变更戒毒执行地点审批表20 关于社区戒毒人员变更戒毒执行地点的函21 吸毒人员戒毒医疗救助申请表22 社区戒毒人员三年(年度)评估报告23 吸毒人员分级分类管控等级评定表24 吸毒人员管控等级转化量化评估表25 呈请(管控现状)变更审批表(样本)26 呈请社区戒毒中止审核表(样本)27 呈请社区戒毒终止审核表(样本)28 呈请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审批表29 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社区戒毒人员登记表姓名 郑洁 别 名性别男 照 片民族 汉 出生日期 1982/02/12文化程度 初中 职业无政治面貌群众婚姻状况 离 身份证号籍贯温瑞初吸时间 2015年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鲍田官进村 实际居住地 鲍田通河路3号社区戒毒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个 人 简 历起时止时 职务(职业)所在单位 1990年 1999年学生学校 2000年工作2017年2月7日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治安案件吸毒人员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律文书模板
行政治安案件吸毒人员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法律文书模板
目录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存根)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正副本)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存根)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正副本)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存根)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正副本)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存根)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正副本)
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存根)
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正副本)
存根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存根
一式五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强制戒毒申请书
此致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安局申请人:[您的姓名]出生日期:[您的出生日期]住址:[您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公安机关对本人给予强制戒毒。
尊敬的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您好!我谨以此申请书,向您提出本人自愿接受强制戒毒的申请。
以下是我个人的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一、个人基本情况我,[您的姓名],现年[您的年龄],性别[男/女],汉族,[您的民族],[您的政治面貌],[您的职业]。
我出生于[您的出生地],自[您的出生年份]以来,一直居住在[您的住址]。
二、申请理由1. 吸毒史及悔过自从[您开始吸毒的时间]以来,我在毒品的影响下,迷失了方向,荒废了学业,损害了身体健康,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我深知吸毒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因此在深刻反省和悔过的基础上,我决定勇敢面对现实,主动申请接受强制戒毒。
2. 戒毒决心在过去的[您戒毒前的努力时间]中,我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戒除毒瘾,包括参加社区戒毒、接受心理辅导等。
然而,由于自身意志力薄弱,我未能彻底摆脱毒品的诱惑。
为了彻底戒除毒瘾,我决定接受强制戒毒,通过专业的治疗和严格的监管,重塑自己的人生。
3. 家庭支持我的家人得知我申请强制戒毒后,纷纷表示支持。
他们认为,这是我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我也有信心在家人和戒毒所的帮助下,成功戒除毒瘾。
4. 社会责任我深知吸毒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会破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社会和谐,我愿意接受强制戒毒,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三、承诺与请求1. 我承诺在强制戒毒期间,严格遵守戒毒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配合治疗。
2. 我请求公安机关对本人给予强制戒毒,以便我能够在一个封闭、专业的环境中,彻底戒除毒瘾。
我相信,在戒毒所的严格管理和专业治疗下,我一定能够戒除毒瘾,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在此,我恳请公安机关能够批准我的申请,给予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致敬礼!申请人:[您的姓名]日期:[申请日期]附件:1. 个人简历2. 家庭成员意见3. 社区戒毒记录(如有)[注:以上申请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公安机关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存根、附卷正本)模板
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月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签名):
年月日
一式五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存根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公()解强戒决字[ ]第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自年月日至பைடு நூலகம்月日
经诊断评估,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情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其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公()解强戒决字[ ]第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强制隔离戒毒解除时间: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
办案单位:
承办人:
批准人:
填发人:
填发日期:
唐某某复议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唐某某复议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申请人:唐某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19年7月8日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合川公(大石)强戒决字〔2019〕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于2019年7月29日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材料不全,本机关于2019年7月29日发出补正通知,申请人于2019年8月12日补正材料,本机关依法受理该复议申请。
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决定书》。
申请人申请的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妻子2017年11月因敲诈勒索被判刑三年八个月,现在大渡口女子监狱服刑。
二人有一个三岁女儿,因为夫妻二人一个劳改,一个强戒,由申请人母亲谢某某暂时代为抚养。
但是谢某某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且无经济来源,不具备抚养申请人女儿的能力。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公安机关收集的唐某某本人的陈述、尿液提取笔录、抓获经过、吸毒成瘾严重认定书、前科材料等证据证实唐某某确有吸毒的违法行为。
唐某某于2017年8月23日被合川区公安局决定社区戒毒三年。
唐某某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不适用《重庆市禁毒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其提出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要求变更强制隔离的辩解意见不成立。
二、被申请人依法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传唤唐某某到案接受询问,将公安机关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给唐某某,并将唐某某被传唤的情况通知其家属。
在收集完证据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前,将拟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了唐某某,整个办案过程,程序合法。
经审查查明:申请人唐某某因吸毒于2017年8月23日被合川区公安局决定社区戒毒三年,自2017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3日止; 2019年6月21日15时许,唐某某在重庆市合川区某小区内,以烤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2019年6月26日被合川区公安局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唐某某的尿液,检测结果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样式-2018版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一二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
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
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文号,即“X公()字〔〕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网”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处填写年度;“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司法行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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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 公( )解强戒决字〔 〕 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文号_________________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诊断评估,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情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
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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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通告模板_通告_
戒毒通告模板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戒毒通告模板,供大家参考!戒毒通告模板范文一禁毒通告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发动全县力量开展新一轮禁毒专项整治,全力围剿毒品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为纵深推进我县禁毒专项整治“第二战役”,确保禁毒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要大力支持、协助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积极参与禁毒的浩大声势,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现象的蔓延,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
二、全县人民要自觉抵制毒品,吸食、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人员和强戒出所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并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对不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成瘾人员及复吸人员依法送强制戒毒。
三、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上述有关人员投案自首,对为毒品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提供藏匿场所或资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出租屋业主对在本场所、出租屋内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报告的,依法追究经营业主、出租屋业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对检举、揭发毒品犯罪活动,提供毒品犯罪线索,协助抓捕毒品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3千-20万元。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8398259举报邮箱:xx县人民政府二○一三年九月九日戒毒通告模板范文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吸食毒品的通告毒品严重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隆回县公安局与申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审行政判决书
隆回县公安局与申某强制隔离戒毒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8【案件字号】(2021)湘05行终5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肖竹梅段嫦娥黄毅【审理法官】肖竹梅段嫦娥黄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隆回县公安局;申某【当事人】隆回县公安局申某【当事人-个人】申某【当事人-公司】隆回县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杨子固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子固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子固【代理律所】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隆回县公安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隆回县公安局对申某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行政拘留拘留物证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隆回县公安局对申某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毛发样本检测,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毛发样本(头发)进行检测,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提取毛发样本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医用剪刀或锯齿紧贴被提取人员头皮表面剪取头顶后部(如头顶后部无法提取到足够头发,可选择离该部位最近的头部部位)长度为3厘米以内的头发;长于3厘米的头发,需从发根端截取3厘米。
隆回县公安局认定申某吸食毒品的证据是对申某的毛发检测报告,但该局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案涉送检毛发样本的提取方式符合上述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存疑,不能以该检测结果认定申某在被提取送检毛发样本之日前六个月内主动吸食或注射过毒品。
张xx吸毒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公(华)行罚决字〔2021〕508号
张xx吸毒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公(华)行罚决字〔2021〕508
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经公(华)行罚决字〔2021〕50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
【处罚日期】2021.06.0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江苏省
【处罚对象】张xx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07 16:29:56
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公(华)行罚决字〔2021〕508号
被处罚人张xx。
现查明:2021年6月7日凌晨,张xx在无锡市惠山区陈家岸新村52号601室卧室内,以冰壶过滤、锡纸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规范提取张xx的尿液并现场检测,张xx的尿液中甲基苯丙胺类呈阳性。
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张xx行政拘留十五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送达后,由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送达无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拘留。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无锡市公安局或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
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崔xx吸毒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公(遥)行罚决字〔2021〕1338号
崔xx吸毒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公(遥)行罚决字〔2021〕1338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开公(遥)行罚决字〔2021〕133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00140【处罚日期】2021.06.22【处罚机关】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常州市【处罚对象】崔xx【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9.07 16:16:41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公(遥)行罚决字〔2021〕1338号现查明:2021年6月15日左右的一天19时许,崔xx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xx村小区xx号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
后被遥观派出所民警查获。
经尿样检测,崔xx的尿样呈冰毒阳性。
另查明:崔xx于2021年1月22日因吸毒被天宁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后被强制隔离戒毒贰年。
又于2021年3月6日因吸毒被经开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后被强制隔离戒毒贰年,后被社区戒毒三年。
以上事实有崔xx的陈述和申辩、尿样检测报告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崔xx行政拘留十五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送达后,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送达常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期限自2021年6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7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或者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与强戒所签订协议书范本模板
与强戒所签订协议书范本模板甲方(戒毒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戒毒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戒毒机构,乙方因吸毒成瘾需要接受戒毒治疗,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戒毒治疗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乙方在甲方戒毒机构内接受戒毒治疗的行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戒毒治疗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心理评估,以确定乙方的戒毒治疗方案。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戒毒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3.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戒毒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4.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戒毒进展和表现,调整戒毒治疗方案。
5.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了解戒毒治疗方案,并在自愿的基础上接受戒毒治疗。
2.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戒毒治疗。
3.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4. 乙方在戒毒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戒毒机构,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甲方申请。
5.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条戒毒治疗期间的费用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戒毒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戒毒治疗的费用标准,并提供费用明细。
3. 乙方逾期未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暂停戒毒治疗服务。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戒毒治疗秩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 乙方在戒毒治疗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接受治疗的,可以申请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戒毒通告模板范文
戒毒通告模板范文药物治疗通知模板禁毒通知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动员全县开展新一轮铁定、铁艺、铁纪的禁毒专项整治,全力打击毒品犯罪,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为深入推进我县禁毒专项整治“第二次战役”,确保禁毒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知如下:一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广大群众要大力支持、协助、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民拒毒、防毒、积极参与禁毒的大势头,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现象蔓延,夺取禁毒人民战争胜利。
(二)全县人民要自觉抵制毒品,吸食、注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摇头丸的,氯胺酮(k粉)和其他可能使人上瘾、被迫戒毒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对不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和复吸人员,将依法送强制戒毒。
三是毒品犯罪人的家属、亲属应当积极劝说上述有关人员投案自首,并追究毒品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告知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庇护或者资助逃跑。
毒品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娱乐场所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的业主、从业人员以及出租房屋的业主,必须制止其场所和出租房屋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不制止、不报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企业主、出租屋主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揭发毒品犯罪活动。
对检举揭发毒品犯罪活动、提供毒品犯罪线索、协助抓捕毒品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保护,并按规定给予奖励30—20万元。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八百三十九万八千二百五十九电子邮件地址:XX县人民政府2013年9月9日药物治疗通知模板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吸毒的通知毒品严重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禁止吸毒、注射毒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禁毒决定》等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务院规定,吸食(含注射,下同)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和非法使用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人上瘾的,是违法行为。
强制隔离证明书
6.1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6.2本委托书的修改、补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3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4本委托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第2篇
强制隔离证明书
鉴于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因公共健康安全之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必须接受强制隔离措施。为确保在此特殊时期内个人权益得以维护,现特此制定如下委托书,并委托下列人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二、委托权限
2.1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代表委托人行使以下权利:
(1)获取与委托人强制隔离相关的信息及资料;
(2)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
(3)代表委托人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及处理相关事宜。
2.2受托人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真实意愿,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处理紧急事务,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2.2受托人有权在委托人强制隔离期间,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并行使以下权利:
(1)获取与委托人强制隔离相关的信息及资料;
(2)代表委托人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及处理相关事宜;
(3)在委托人合法权益范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策。
三、委托权限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信息
1.1委托人基本信息:
(此处省略委Biblioteka 人具体信息,以符合要求)1.2受托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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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X公()强戒决字[ ]第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
办案单位:
承办人:
批准人:
填发人:
填发日期:
投送执行人:
投送执行日期:
存根
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
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XX公()强戒决字[]第号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现住址:
工作单位:
现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款第项及第四十七条第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公安局或X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
地址:
(公安机关印)
年月日
接收人员(签名):
年月日
被强制隔离戒毒人(签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年月日
一式三份,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各一份,一份附卷。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