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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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还是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还是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还是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听众:我们认为,在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我们有以下几个理由:首先,合法化流动商贩将促进经济发展。

流动商贩作为一个庞大的劳动力群体,其经济贡献不可小觑。

合法化可以推动市场活力,增加就业机会,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其次,合法化可以提升流动商贩的就业保障和权益保护。

目前,流动商贩常常面临赶摊、处罚等问题。

合法化可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保障措施,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最后,合法化可以规范流动商贩市场秩序。

合法化后,政府可以制定相关规定,加强市场监管和管理,防止不法商贩的出现,保证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

同时,合法化也给予了流动商贩更多的发展机会,鼓励他们积极提升自身经营水平,推动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当今中国,合法化流动商贩是一种必要的举措,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流动商贩的权益,并规范市场秩序。

因此,我们坚决支持合法化流动商贩的立场。

谢谢!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听众:我们认为,在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我们将从社会效益、文化传承和政策调整三个方面来论证我们的立场。

首先,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对社会效益有积极影响。

合法化可以减少非法经营和黑市交易,使得市场交易透明度提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合法化还可以增加税收收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其次,合法化对于传承和保护特色文化有重要意义。

许多流动商贩代代相传的手艺和产品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和文化价值。

合法化可以为这些手艺和产品提供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机制,帮助流动商贩更好地发展自己的特色文化,推动文化多样性的繁荣。

最后,政策调整是合法化流动商贩的必要举措。

目前,流动商贩存在法律法规缺失、城市规划不合理等问题。

政府应该通过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定明确的政策,为流动商贩提供合理的经营空间,同时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合法化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合法化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更加合法化正方辩手观点:首先,我认为应该更加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因为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有效控制和监管相关行为,从而减少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尽管这一辩题在很多国家都是非法的,但是实际上却存在着大量的地下交易和非法活动。

而一旦合法化,政府就能够通过相关法律和规定来规范这一行业,确保其合法合规的运行,从而减少相关犯罪活动和不良影响。

正如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有效控制并减少不法活动,从而保护社会和公民的利益。

”。

其次,合法化对这一辩题也将能够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许多国家的非法这一辩题市场规模巨大,但是由于其非法性质,政府无法征税和监管,从而导致国家无法从中获得应有的税收收入。

而一旦合法化,政府就能够征收相关税收,并且通过合法渠道监管这一行业,从而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经济效益。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税收是国家的命脉,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

”。

最后,合法化对这一辩题也将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当前非法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产品,因为这一辩题市场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而一旦合法化,政府就能够通过相关法律和规定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产品。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曾经说过,“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高质量和安全的产品。

”。

综上所述,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能够有效控制和监管相关行为,为国家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和经济效益,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我坚定地支持更加合法化对这一辩题。

反方辩手观点:我认为不应该更加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因为合法化对这一辩题将会带来更多的不良社会影响和健康问题。

尽管这一辩题在当前非法的情况下存在着大量的地下交易和非法活动,但是一旦合法化,将会导致这一辩题的使用和滥用增加,从而带来更多的不良社会影响。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VS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VS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VS不应该合法化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作为正方第一辩,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商贩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人们提供方便。

他们可以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出售商品,方便市民购买日常用品。

而且他们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能够满足一些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其次,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规范市场秩序,减少非法经营的现象。

如果流动商贩合法化,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避免一些非法经营的现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最后,流动商贩合法化可以促进城市的发展。

流动商贩可以为城市的建设和环境改善做出贡献,比如可以进一步美化城市街道,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从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因此,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是正方第二辩,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提高流动商贩的生存条件。

流动商贩在非法经营的情况下,往往面临着被罚款、被抓捕等风险,这给他们的生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如果他们合法化,政府可以为他们提供相关的扶持政策,提高他们的生存条件。

其次,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促进就业。

流动商贩的数量庞大,如果合法化,将会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最后,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提高政府的税收收入。

流动商贩在非法经营的情况下,往往不缴纳税费,这对政府的财政收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如果他们合法化,政府可以收取相关的税费,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因此,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大家好!我是正方第三辩,我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够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流动商贩的数量庞大,如果合法化,将会增加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可以促进城市的发展。

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流动商贩合法化能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比如可以增加城市的文化氛围,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等。

流动摊贩应该合法化立论

流动摊贩应该合法化立论

流动摊贩应该合法化立论谢谢主席,大家好!我们的观点是,移动供应商应该合法化。

首先,流动摊贩的合法化是指2022年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事项不得包括固定经营场所。

合法化代表着对移动供应商合法身份的识别,以及通过法律对供应商商业行为进行更详细管理和标准化的过程。

我们的判断标准是,合法化是否有利于维护摊贩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我们的理由如下:一、从商贩个体角度来看,据调查显示,大部分流动商贩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缺乏获得其他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只是希望能凭借自己仅有的一点能力在社会中谋得生存。

故此,基本的生存权和谋生权不仅是弱势商贩们应有的权利,更是国家对底层人民应尽的义务,而国家只有通过对流动商贩的合法身份,社会地位作出法律层面的肯定,才能做到真正的对商贩个体的生存权与工作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与维护,所以合法化势在必行。

二、从就业角度来看,根据调查,在流动摊贩中,下岗工人占总数的56%,而农村人口占总数的40%,这表明流动摊贩职业的存在可以解决大多数从经济落后地区甚至农村地区来的没有学历的人的就业问题。

合法化是为移动供应商提供合法、安全和受支持的商业环境,使小型移动供应商成为法律职业。

这有助于鼓励弱势群体创业,创造一个畅通的就业渠道。

三、从社会角度来看,合法化是通过法律对流动商贩的无序和混乱进行管理和规范的过程,是一个变无序为有序的过程。

让流动商贩们在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管理和指导后,在合理的区域里自由流动,经营小摊,既有利于使执法者有法可依,使商贩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又有利于为市民的生活提供便利,满足低端消费市场的需要。

我们应该摒弃对手机供应商的偏见,通过法律渠道尊重和保护他们。

一个社会之所以受到尊重,不是因为它的傲慢和暴力,而是因为它的理性和宽容;一座城市之所以怀旧,不是因为它是权贵的天堂,而是因为它是穷人的天堂。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今天我们的辩题是“流动商贩应不应该被全面禁止”,我站在正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首先,流动商贩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市容市貌,他们的经营行为占据了城市的公共空间,给市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其次,流动商贩的食品卫生和质量难以保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最后,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会引发不少社会问题,如非法拓展经营范围、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这也是城市管理和市民安全的需要。

谢谢。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我是本辩论赛的第二位辩手,我也站在正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现在,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日益严格,流动商贩的存在已经不适应城市的需要。

流动商贩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同时,流动商贩的食品卫生和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此外,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如非法拓展经营范围、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管理的有序和市民的安全。

谢谢。

三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我是本辩论赛的第三位辩手,我也站在正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我们都知道,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协作,才能保证城市的有序和安全。

流动商贩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也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同时,流动商贩的食品卫生和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此外,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如非法拓展经营范围、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流动商贩应该被全面禁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城市管理的有序和市民的安全。

谢谢。

四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我是本辩论赛的最后一位辩手,我站在反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被全面禁止。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各位评委,主席,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在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 而合法化指合法性的客观基础被质疑的时候达成关于合法性的某种共识的努力。

也指使某些事物符合法律规范。

而当今中国的背景,城市化体系还不够完善,城市化进程还比较落后,人民的生活品需求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有效的满足我们所生活的居民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使得我们固定摊位所占地不够,固定摊位数量较少,他们所供应的商品数量满足不了大众的需求,所以,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衍生出流动商贩存在的这一现象。

他们很好的弥补了商品供应不足的缺陷,缓解了下岗职工的生存压力,促进了我们的城市化进程。

,下面,我将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为对方辩友阐述流动商贩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合法化的方式:1,从政府角度出发,一方面流动商贩是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选择自我就业的一种形式,可以为社会提供便利、廉价、灵活的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怎么规范来说对流动商贩的态度要实现从“控制取缔”到“疏导发展”的转变。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都把流动商贩视为城市形象的“天敌”,再加上运动式的“创卫”和市容整治,流动商贩每次都成为首当其冲的清理对象。

在这种本末倒置的城管思路下,个人选择灵活就业的基本权力被忽视,法律允许的经营行为长期以来也被弄得“非法”了。

再加上传统集权思想以及长期赶超发展战略的影响,流动商贩的治理以“控制、打击”为主,这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也不利于解决民生问题。

为此,应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治理理念,将工作重点放在帮助流动商贩改善经营环境、提高商品质量、实现依法经营等方面,促使流动商贩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营的权利,减少流动商贩经营的“负外部性”。

[1]2,从经济角度出发,目前我国经济不够发达,正处于一个过渡时期,而流动商贩正好能弥补过渡期特殊要求.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会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而这部分人的生活经济来源或者说是工作怎么办? 另一方面,因为流动商贩的售货方式是主动接近消费者的,这正是消费者所需求的,所以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要是流动商贩合法化之后给他们以规范,消费者买他们的产品就会更安心也更舒心.让目前3000万流动商贩变为固定商贩,做到这一点似乎还需要一个漫长艰苦的过程,但让这3000万人不必再东躲西藏中经营生计,给予和法的身份存在。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合法化反方立论

流动商贩应不应该合法化反方立论

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朋友,大家下午好。

开篇明义,就让我们先来理解一下这个辩题的含义: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合法摊位且流动性大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合法化是指给予流动商贩合法的身份认同,把其纳入政府的管理规范之中的过程。

对于这个辩题,我方一致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现在城市中处处渗透着流动商贩的身影,他们活跃了城市经济,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需求,但他们的无秩序经营也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城市化的过快进程使城市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据此我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今天存在于社会上的流动商贩这一群体符合这个时代现存的社会契约内容。

也就是说,流动商贩的存在并没有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相反,它维持了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它也没有对社会的良性发展起严重的负面作用。

相反,流动商贩促进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完善了社会的分工和层次差异。

对于这样一个在社会中正常存在着的有其存在性和存在意义群体,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进行一些多余的合法化的工作。

第二:就现在中国社会状况而言,合法化的工作,实际成本>实际收益。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合法化是一件得不偿失的工作。

对政府,关于流动商贩群体的管理法和保护法都还不完善,而且现行的很多法律都将会与流动商贩合法化的法律规定起冲突。

推进流动商贩合法化,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一方面必然要对现有的部分法律作出修改或说明,这么做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而且收效甚微。

而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我国相关职能部门未完全分工协调,地区执法水平各不相同,最终会导致执法混乱,效率低下,执法成本高昂。

立法与执法综合考虑,会造成实际成本大大高于实际收益的不良状况,这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改革。

对商贩,小摊贩跻身个体户后,需要缴纳多种税费和管理费用,经营成本的提升会成为小摊贩合法化的现实阻碍,加之政府如对流动商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甚至用登记的方式设立门槛,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成本,让其原本流动、廉价的生存方式彻底遭到破坏。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的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的辩论辩题正方辩手观点:我认为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

首先,人口贩卖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违背了人类尊严和平等的原则。

根据联合国的数据,全球每年有数百万人成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他们被强迫进行性交易、劳动或其他非法活动,遭受身心双重的折磨和剥削。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也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和伦理基础。

其次,人口贩卖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

人口贩卖往往伴随着非法移民、有组织犯罪、走私等问题,给社会治安和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而且,人口贩卖也是导致贫困和不平等现象加剧的原因之一,因为受害者通常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弱势群体,他们被迫离开家乡,成为人口贩卖的牺牲品。

最后,全面禁止人口贩卖不仅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各国政府应尽的责任。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都明确规定了对人口贩卖的禁止和打击,各国应该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打击人口贩卖的行为。

反方辩手观点:我认为不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

首先,人口贩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全面禁止可能会导致一些负面的后果。

比如,一些妇女和儿童可能因为被禁止而失去了唯一的生存手段,导致他们陷入更加恶劣的境地。

而且,一些贫困地区的居民可能会因为禁止人口贩卖而失去了赚钱机会,加剧了他们的贫困和不平等现象。

其次,全面禁止人口贩卖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非法行为和地下交易。

因为需求不会因为禁止而消失,一旦人口贩卖成为非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非法组织介入,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和治安问题。

最后,应该采取更加综合和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人口贩卖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全面禁止。

比如,加强国际合作和执法力度,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提供更多的救助和援助措施,同时加强对人口贩卖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名人名句及经典案例:“人口贩卖是现代社会的一种严重犯罪,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合作和打击。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我方认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为我方判定其是否应该合法化的标准。

首先明确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且具有较大流动性的自雇职业者。

合法化指给予流动商贩合法的身份认同,把其纳入政府的管理规范之中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流动商贩的出现不可避免。

它既带动了下岗人员以非正规方式再就业,也为低文化水平人员,家庭困难,残障人士谋得了一线生机;不仅如此流动商贩的存在使得城市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样与人性化,活跃了城市经济,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需求。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超过三千万的流动商贩,它已经实际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显然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显然国家无法忽视他更无法消灭他。

合法化成了管理他的必要途径。

流动商贩固然有其积极一面但其消极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比如商品质量无法保证,对公共资源的占用,对市民的影响等。

这让他们更需要法律引导。

尽管中国各个地区对流动商贩的定义不同,但中国各地对其态度基本明确——消灭。

根据近十年的实践以及上文论证,这种消灭的方式是不可行的且收效甚微的,甚至激化城管与商贩双方的矛盾导致不少流血事件。

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势在必行。

于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7月全文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一旦该条例获得通过,那些流动的马路摊贩也可获得合法身份。

如此既缓解城管商贩双方的矛盾,也有助于减轻流动商贩的负面影响。

其实,除此之外市场的调节机制也是不可忽视的。

就好比一个脏乱差的小摊不如一个干净卫生的小摊子竞争力强。

而他们两者的竞争力又不如正规门店。

流动商贩为了生存自然会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因此国家不需要家长式的耗费大量精力整顿流动商贩,只需要评选几个模范摊位,自有大批人争相学习。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对方辩友,你们好。

今天的辩题中,我方的观点是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开宗明义,流动商贩是指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无固定经营场所,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以流动方式进行低成本小商品销售的小规模商业经营者,通常由失业、待业、无业人群组成。

合法化,使某些事物符合法律规范。

流动商贩合法化即通过实体法将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纳入工商管理体系。

我们的价值标准是:流动商贩行业的合法化是否能满足相关社会需要。

下面阐述我方观点一、流动商贩合法化能带来诸多方面的益处。

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有助于增强流动商贩的安全感和社会认同感,从而扭转了流动商贩依赖城市而又脱离城市的心理,进一步保障流动商贩的生活。

流动商贩缓解失业问题,从而促进国家收入增长,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流动商贩合法化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管与商贩间矛盾,解决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社会流动商贩合法化具有一定条件。

一方面,流动商贩合法化在国际上已有范例可循,例如:韩国分区域限时管理的市区三分法;法国巴黎定时定点举办跳蚤市场并提前公布相关信息。

另一方面,流动商贩合法化在我国已有成功试点,我国通州按交通重要性将地区分级做摆摊限制,采取分别情况,疏堵结合,辟出地段,进区经营,集中管理的方式成功管理了流动商贩;怀远县禹王步行街的早点露水市场获得成功;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流动商贩合法化在我国具有的高度可行性。

与此同时,城市快节奏的生活也极其需要灵活性较强的便捷服务,流动商贩能够充分满足这些需要。

三、流动商贩不合法化将在加重现有社会问题的同时带来其他新的社会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流动商贩不合法化的唯二手段是放任和取缔。

若我们选择放任自流,政府将因不作为而公信力下降,流动商贩也会始终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从而带来诸如2014年崔英杰争执中杀害执法人员、流动商贩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将始终无法提高、不受控的随处摆摊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社会问题。

辩论赛

辩论赛

辩论赛主题: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正方)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认为当今社会的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首先,我们今天之所以讨论流动商贩该不该合法化,是因为他的合法性遭到了质疑,所以需要我们为其证明。

本来流动商贩的正规经营行为是没有违法性的,但对于他们的管理我们还缺少在法律法规及规定层面上的要求,以至于他们出现的占道经营、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所售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

鉴于此现状,我们不应该采用极端的方式来对其管理,而应该让其合法化,那么对方辩友所说的当今社会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就是不承认当今中国流动商贩的合法性,也不赞成政府对其加强管理的措施,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我们今天讨论的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其管理,完善其法律法规,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当今社会的流动商贩存在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说当流动商贩从部分人群因为不合法性遭到社会质疑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为其证明。

流动商贩生活在城市生活结构的底层,如果得到政府的帮助,他们就会得到生活的希望,流动商贩群体也会成为动态的、经济的、充满活力的社会群体。

如果得不到政府的帮助,流动商贩也可能加剧贫困化,甚至是流氓化、黑社会化。

所以说今天我们政府采取措施让流动商贩合法化,就是为了规范他们的行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与稳定。

第三,城市流动商贩合法化之后应具备八项原则: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分权制企业。

之后可以以自己的合法经营权利、财产权对抗各种非法干扰其经营、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

而地方立法部门可以基于维护交通秩序、交易秩序等公共利益以法规形式对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予以限制,比如划定允许其经营的区域、时间,禁止其经营的区域、时间。

流动商贩在营业工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工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对其依法进行的管理。

工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在治理流动商贩问题时,要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监督其合法经营,尊重流动商贩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当今社会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辩论稿

当今社会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辩论稿

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未经商事登记,以流动方式在公共空间进行简单商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是指出台相关法律条例,在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使流动商贩的身份从不合法变为合法判断应不应该合法化标准:是否促进社会长远发展。

(政策性辩题)(不仅仅是流动商贩的生存得到改善(太狭隘),因为牵涉到很多方面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城市市民的利益(公共资源)等)1.合法化不可行(1)背景:双方都存在流动摊贩问题: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管理(2)对方合法化是不是固定地点:是的话失去流动性流动摊贩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的流动性,今天您方提出的措施牺牲流动性换取合法性。

流动商贩失去了自由经营权,您方觉得您这样的做法还能叫做流动商贩合法化吗?且您方抹杀了流动摊贩的流动性,那不就等于取缔了流动摊贩这个群体使他们成为固定摊贩吗?不是的话无法解决现有问题(3)对方合法化缺点:A.可行性低出台全国法律成本高:出台法律需要经历各种各样手续,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还有,各地的情况不同,还需要针对地方问题来仔细制定条例准则。

商贩们的行为不是完全没有法律管制的,比如买卖要受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事食品行业有一定健康证明等这些法律的制约,且固定流动商贩是已经有相关基础了,我们现在只需继续加大力度推行、完善,成本是小于出台一个独立专门法律使流动商贩身份合法化的。

我方举例:南宁市,北京市,上海2009年四月开始,广西南宁按照“疏堵结合,稳妥推进”的思路,在一些社区设置相对固定的摊位,准许商贩在固定时间内合法经营,政府还拿出专项资金资助小贩搭凉棚。

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条例简化了流动摊贩办证程序和审批时间,只要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但同时对生产经营地点和摆摊地点做出了界定,各城区街道办将划出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集中经营。

又如北京随处可见的安心早餐车,也是政府推行相应政策,准许商贩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进行早餐营业。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一辩稿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流动商贩,即指以流动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贩,合法化,指让事物符合法律规范,而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指,让流动商贩们拥有营业执照从而获得法律许可的地位。

今天,我方认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的存在无可置疑,是有其必要性的。

第一,流动的形式是流动商贩们最能维持生存的方式。

因为固定商铺的经营方式成本过高,资本过重,而流动商贩中大部分是下岗职工及无稳定的工作者,他们难以负担。

并且这些人往往年龄偏高,由于缺乏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工作,政府和企业也很难解决其就业问题,面临着庞大生存压力且寻找正规就业无望后,他们只能选择经营成本低和门槛低的流动商贩行业养家糊口,摆摊卖小商品来满足他们的生存需求。

对于他们来说,摆小摊是既无奈又积极的生存行为,虽然收入不高,但对于摊贩个人和家庭来说始终是一条出路,这一点微薄的收入就是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和经济支撑,是其生存权的保障,而这种就业方式不仅有充足的存在依据,而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不仅有利于创建社会文明和建设和谐社会,还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二,流动商贩的存在形式弥补了城市服务功能的不足。

作为一种流动的形式,首先,他们为城市服务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方式,弥补了固定商铺所无法满足的需求。

其次,他们填补了正在城镇化地区某些有限的功能。

因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收入水平差距,甚至发生两级分化,不可能所有人都进入大超市大商场消费,也不可能在一个商圈内满足人们的所有生活需要,所以,流动商贩的存在不仅适应了市场要求,还能满足市民多方面的需要,因此,为了满足低收入者和市区居民便利的需要,流动商贩必然长期存在。

第三,将流动商贩合法化,出台配套政策,将可以与不可以划清界限,鼓励支持流动商贩的正向功能,限制他们的危害,而不是全盘封杀,才能够更好的管理他们,保障他们可以更好的运转,更好的发挥必要性。

且事实证明,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具有其可行性,如美国,韩国已相应出台流动商贩合法化的法律,细化管理规则,调整管理思路为服务型,这样不仅调动了商贩的积极性,增强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又最大限度的避免小商小贩因为乱设摊点而给城市带来不良形象和影响。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今天我们在此讨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不应该合法化,首先就要了解当今中国流动商贩现状。

流动商贩是指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没有固定营业场所和营业执照的流动性经营人员,现今流动商贩人员组成有主要有以下几种,失去土地的城镇居民,下岗失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民,自产自销的农民,不难看出流动商贩一般为社会中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没有更好的经济来源。

而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法律意义上讲即承认其合法地位并推行配套管理措施,而相对于流动商贩特定弱势主体来看,合法化即意味着提供给了他们正当的谋生途径使其最基本的生存权得到保障。

而不应合法化即意味着,流动商贩经营方式将被取缔或禁止。

我方认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将从以下三方面为大家论证。

首先,流动商贩合法化有其必要性。

对于流动商贩本身来说,他们中有大量下岗职工及无稳定工作者,这些人往往年龄偏高,多为4050人群,由于缺乏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工作,政府也很难帮助其安排工作,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的生存压力,因此他们只能选择经营成本低和门槛低的流动商贩行业养家糊口。

而不将其合法化,违法经营的处罚以及城市管理者的驱逐使这些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生存权更加无法得到保障。

06年枣农李年红拉着一百多公斤枣区洛阳城贩卖为给两个孩子赚学费,无奈城市管理者驱逐使他处处碰壁,最终李年红一怒之下将枣全部倒入江中。

这个例子不恰恰说明以将流动商贩合法化的方式来满足部分人的生存需求是十分必要的么。

其次,流动商贩合法化有其合理性。

在现今社会,流动商贩行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是难以替代的,2011年全国各地流动商贩人口已不少于3000万人。

虽然流动商贩的存在也有负面影响,如破坏城市整洁,影响经营秩序等,但这些也并不是不可以通过管理手段改善的,而且与其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安宁安定等方面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最后,流动商贩合法化有其可行性。

一方面具有入法的可行性。

虽然09年出台的《条例》及之前出台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都有相关流动商贩合法化规定,但是申请为个体工商户的方式并不合理,第一流动商贩归类为个体工商户后没有对其自身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纵观世界各国,流动商贩也是不需要行政登记的,如日本和台湾法典规定流动商贩可以不经行政登记获得合法地位,根据需要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辩论赛一辩稿

辩论赛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开篇明义,概念先行。

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

流动商贩合法化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09年7月21日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根据征求意见稿,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今天我们讨论流动商贩是否应该合法化的标准就在于这种方式是否有助于缓解城管部门与流动摊贩之间的尖锐矛盾,鼓励弱势群体自主创业,以开创一条通畅的就业渠道。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论证。

第一,自古以来流动摊贩的存在就是合情合理的,还记的那篇恢弘的清明上河图吗?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正是最好的验证吗?而这些合理的存在者现在却在这生硬、缺乏人性的管理方式的夹缝中艰难地生存着,整日提心吊胆地与城管部门打游击,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然而,“猫捉老鼠”有时候会发展到肢体冲突,甚至酿成悲剧。

打架斗殴,暴力抗拒的事情常常发生,最后演变成一幕幕残忍的流血事件。

城管与游商,“猫捉老鼠”何时休?流动商贩合法化势在必行!第二,流动商贩的存在是对物价的一种平衡。

小摊贩们多为小本经营,无需缴纳市场进场费,经营成本较低廉,相应的产品价格比市场要便宜,广大市民也自然乐得实惠。

在物价飞涨的今天,能有一处物美价廉的小摊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这有何乐而不为呢?流动商贩合法化,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第三,基于中国现实的基础,失业人员数量在逐步攀升,而这些人员最简单的再就业方式就是选择流动商贩的经营。

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城市的流动摊贩不少于3000万人。

如果能使流动商贩合法化,我们将解决多少人失业的问题,给他们低保还不如给他们创造再就业的机会有效率。

况且凭着那唯一的生活来源养家糊口,却因为像城管那样的公职人员的追赶和打压不得不在夹缝中生存,我们怎么忍心?流动商贩合法化,给失业人员一个生存的空间。

今天,相信对方辩友和我们一样,都是本着一颗真诚而善良的心,想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裕。

流动摊位合法化辩论稿(5篇范文)

流动摊位合法化辩论稿(5篇范文)

流动摊位合法化辩论稿(5篇范文)第一篇:流动摊位合法化辩论稿谢谢主席,对方辩友,各位观众,你们好:流动摊位在广义上可分为三类:固定在一处、早摆晚收的,在固定的几个点来回摆摊的,还有就是没有固定摆摊地点的小贩。

但是这其中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

而今天我们论的是狭义上的流动摊位,即那些就现在而言还不合法的流动摊位。

我方认为:流动摊位应该合法化,理由如下:其一,流动摊位因为需求而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对于公众来说,流动摊位因其本身的流动性而可以改变位置,其位置是随着消费人群需求的多少而改变的,这很大程度上为公众提供了便利;同时又因其价格方面的优势,使得公众对它的需要程度进一步加大。

对于摊贩来说,流动摊位是其赖以生存的手段。

据调查显示,流动摊贩大都是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这种流动摊位为其带来赖以生存的收入,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生活的更好,而人民通过自己的劳动活的更好了,生活的更幸福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更容易实现了不是么?其二,我们看到,在现今流动摊位不合理的状况之下,政府对待流动摊位的政策不仅没有很好的解决最初想要解决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政府和摊贩之间的矛盾。

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城管和流动摊贩之间的游击战,城管来了,流动摊贩就消失,城管走了,流动摊贩又冒出来;城管不定点巡逻,流动摊贩就时刻提高警惕做好逃跑准备。

这反映出来的市政府政策的治标不治本,使得流动摊位呈现出一种“春风吹又生”的景象。

而前段时间出现的流动摊贩刺死城管的事件,更是让我们在痛心疾首之余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而若是把流动摊位合法化,在免去了摊贩和城管之间矛盾的同时,使得摊贩们有了合法的权益和义务,可以踏踏实实做生意。

流动摊贩维持了自己的谋生手段,政府也做到了有效监管,更容易达到自己最初的目标,这样一种双赢的局面,难道不是我们更乐于看到的吗?其三,流动摊位合法化可以避免流动摊位的一些弊端。

从当今社会来看,流动摊位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也承认流动摊位存在弊端,但是这不应该作为流动摊位非法化的理由,而流动摊位的合法化,正是消除这些弊端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谢谢主席:我方观点为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开宗明义,流动商贩,是指未经商事登记,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流动的方式在城市广场、街道等公共空间从事简单的小规模商事交易活动的经营者。

应该指情理上的必然。

合法化,包括静态和动态,不仅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更应在司法和执法上规范化,合理化。

我方标准为,流动商贩合法化是否能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我方论点有二:第一,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既能促进该行业的发展,也便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方面,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赋予其一定法律地位,增加社会认同度。

此外,也让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更具规范化,依法经营,违法必究,不只是在约束每个个体,更是在规范整个行业。

另一方面,流动商贩的合法化也将惠及消费者,合法化随之带来的是商品质量的提升和价格的规范,让消费者更加安全放心地购买商品。

同时,在所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时,也让维权与追责更加便利。

由此可得,流动商贩合法化不仅惠及自身,更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着眼现状,当今社会需要流动商贩合法化。

据统计,我国现存3000多万流动商贩,主要由无业、下岗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底层构成,大多是为了维持生计。

虽然他们基本是无照经营,但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着社会保障的负担,也减缓了就业压力。

这一现状昭示着这一群体亟待被认可,需要一条合法的谋生渠道。

与此同时,如今,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矛盾激化,其根源在于两者的立场不同,流动商贩大都属于无照经营者,而城管的职责之一就是对这种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如此,让流动商贩拥有合法身份,依法从事经营,将从根本上缓解这一冲突。

因而,从现状来看,流动商贩的合法化能减少社会矛盾,有助于社会和谐。

基于此,流动商贩的确应该合法化,而且这一过程也并非痴人说梦。

我们可以对流动商贩进行登记,但程序尽量简便;并对经营场所和时间进行一定限制,对经营的产品定时检查监督;且尽量减免税费的征收;而对其违法行为,也有配套的处罚措施。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街头小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街头小贩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街头小贩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全面禁止街头小贩。

首先,街头小贩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容市貌。

街头小贩经营的摊位占据了大量的人行道和道路空间,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也给城市的整体环境造成了污染。

例如,新加坡政府就曾经在几十年前通过严格的法规,全面禁止了街头小贩的存在,使得这个城市成为了一个整洁、有序的现代化城市。

其次,街头小贩的存在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由于街头小贩通常是无照经营,他们的存在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管理和监督,这无疑是对城市资源的浪费。

而且,由于街头小贩的存在,也经常会引发一些治安问题,给城市的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最后,全面禁止街头小贩也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街头小贩通常没有经过严格的卫生检查和质量监管,他们经营的食品和商品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全面禁止街头小贩的存在,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商品。

综上所述,全面禁止街头小贩的存在是有利于城市整体形象、城市管理和消费者权益的。

因此,我们应该全面禁止街头小贩的存在。

反方观点,不应该全面禁止街头小贩。

首先,街头小贩是一些低收入群体的重要经济来源。

许多街头小贩是来自于城市贫困地区的低收入群体,他们通过在街头经营小摊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如果全面禁止街头小贩的存在,将会给这些人群带来失业和生计困难。

其次,街头小贩也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他们经营的特色小吃和手工艺品也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

例如,马来西亚的小贩食品街和泰国的夜市,都成为了这些国家城市的一大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如果全面禁止街头小贩的存在,将会损害城市的文化和旅游形象。

最后,对于一些街头小贩来说,他们的商品并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影响。

一些街头小贩经营的食品和商品是经过严格的卫生检查和质量监管的,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因此,全面禁止街头小贩的存在并不是一个必要的举措。

流动商贩一辩稿

流动商贩一辩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在场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对于今天的辩题,我方的观点是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正本清源,首先让我们来明确辩题中的几个关键词。

所谓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且流动性大的摊贩。

应该就是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

而合法化是指,法律支持某种行为并且保障该行为的权利义务。

所以在流动摊贩确实给社会带来了极多不利影响的形势下,从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出发,我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我们的判断标准是流动商贩合法化是否有利于个人利益,是否有利于社会安定与和谐,接着来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首先,就个人而言。

一方面,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流动商贩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食物中毒强买强卖现象屡见不鲜。

占道缺斤短两的现象更是不胜枚举。

这些对消费者的消费权安全权等权益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流动商贩天然具有的流动性对他们的执法造成了极大不便,甚至造成冲突。

同时,对于其他同样做生意的固定经营者来说,流动商贩的存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流动商贩的场地成本日常运营成本受监管成本明显要低得多。

老实本分做着生意的固定经营者的生存空间一点点被流动商贩蚕食,这很明显违背了市场公平的原则,不利于市场发展。

所以就个人层面而言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其次,我们从社会层面考虑。

若要将其合法化,很明显,这一行为将要付出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更何况,从试点来看,合法化并没有带来什么改变。

广州城管部门早在2009年便开始了流动商贩划区域经营试点,而直到2013年,疏导区也仅解决了两万小贩的安置问题。

同时,小贩总数有多少呢?30万。

疏导区不可能无限量增长,成本投入巨大却收效甚微。

这成本最后还不是要由所有人来承担!对资源的浪费造成的恶性循环不利于从根本上提高弱势群体的福利。

另一方面,公共空间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能让给某一特定的阶层、群体。

如果允许流动商贩合法经营,城市的公共空间秩序将会陷入混乱,无法管理。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

首先,人口贩卖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违反了个体的尊严和自由。

人口贩卖者以非法手段拐卖他人,剥夺了被贩卖者的人身自由,使其陷入长期的身体和心理折磨之中。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人类的基本道德和尊严,应该受到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其次,人口贩卖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被贩卖者往往被迫从事非法劳动、性交易等活动,导致他们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同时,人口贩卖也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破坏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必须全面禁止人口贩卖。

最后,全面禁止人口贩卖可以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

人口贩卖往往伴随着其他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拐卖、绑架、强迫劳动、性交易等。

只有全面禁止人口贩卖,才能够有效地遏制这些犯罪活动的蔓延,保护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

因此,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以保护个体的人权和社会的稳定。

反方观点,不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

首先,人口贩卖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单纯的全面禁止并不能解决问题。

人口贩卖往往伴随着贫困、失业、社会不公等问题,全面禁止可能导致被贩卖者失去生计和生存来源,进一步加剧其困境。

因此,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采取禁止的手段。

其次,人口贩卖往往是被贩卖者自愿参与的,他们出于生存需要或其他原因选择了这种方式。

全面禁止可能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和自由,违反了个体的权利。

应该尊重被贩卖者的选择,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全面禁止可能导致人口贩卖转移到地下化、非法化的状态,使得打击和管理变得更加困难。

应该通过规范管理、加强监管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采取禁止的手段。

因此,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不应该全面禁止人口贩卖,而应该采取更加综合、人性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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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流动商贩,即指以流动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商人和小贩,合法化,指让事物符合法律规范,而流动商贩的合法化指,让流动商贩们拥有营业执照从而获得法律许可的地位。

今天,我方认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的存在无可置疑,是有其必要性的。

第一,流动的形式是流动商贩们最能维持生存的方式。

因为固定商铺的经营方式成本过高,资本过重,而流动商贩中大部分是下岗职工及无稳定的工作者,他们难以负担。

并且这些人往往年龄偏高,由于缺乏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工作,政府和企业也很难解决其就业问题,面临着庞大生存压力且寻找正规就业无望后,他们只能选择经营成本低和门槛低的流动商贩行业养家糊口,摆摊卖小商品来满足他们的生存需求。

对于他们来说,摆小摊是既无奈又积极的生存行为,虽然收入不高,但对于摊贩个人和家庭来说始终是一条出路,这一点微薄的收入就是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和经济支撑,是其生存权的保障,而这种就业方式不仅有充足的存在依据,而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不仅有利于创建社会文明和建设和谐社会,还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二,流动商贩的存在形式弥补了城市服务功能的不足。

作为一种流动的形式,首先,他们为城市服务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方式,弥补了固定商铺所无法满足的需求。

其次,他们填补了正在城镇化地区某些有限的功能。

因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收入水平差距,甚至发生两级分化,不可能所有人都进入大超市大商场消费,也不可能在一个商圈内满足人们的所有生活需要,所以,流动商贩的存在不仅适应了市场要求,还能满足市民多方面的需要,因此,为了满足低收入者和市区居民便利的需要,流动商贩必然长期存在。

第三,将流动商贩合法化,出台配套政策,将可以与不可以划清界限,鼓励支持流动商贩的正向功能,限制他们的危害,而不是全盘封杀,才能够更好的管理他们,保障他们可以更好的运转,更好的发挥必要性。

且事实证明,流动商贩的合法化具有其可行性,如美国,韩国已相应出台流动商贩合法化的法律,细化管理规则,调整管理思路为服务型,这样不仅调动了商贩的积极性,增强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又最大限度的避免小商小贩因为乱设摊点而给城市带来不良形象和影响。

中国同样可以通过如建立经营专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规定开放时间,开放地点,定期检查食品卫生等方式,对合法化后的流动商贩进行有效管理。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当今中国,流动商贩应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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