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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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得春 法学概论

谷得春 法学概论

谷春德所著的《法学概论》是一本全面介绍法学基础知识的教材,内容涵盖了法学的概念、历史发展、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知识。

该书不仅适用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想要了解法学基本知识的读者来说也非常值得一读。

以下是该书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科,目标是揭示法的本质和规律。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所构成的体系,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

国内法是指由一国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国际法则是指由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构成的国际法律规范。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准则,是法的灵魂和核心。

它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是评价和衡量各种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的依据。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将抽象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得出具体的法律结论。

它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方面。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是指将法从抽象的规定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行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

总体来说,谷春德的《法学概论》是一本全面介绍法学基础知识
的教材,内容涵盖了法学的各个方面。

对于想要了解法学基本知识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教材。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一、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或行为规范。

特征:①.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④.法具有普遍性2.法律义务,一般在下列几种意义上使用:①它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②它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③它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3.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具有特殊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4.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①.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

②.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历史上的法或已失效的法。

③.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但法律部门又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

④.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

二、1.宪法的概念: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3.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4.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一国两制”构想在宪法上的体现,是考虑到香港、澳门、台湾问题而设立的。

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级地方政权,但与一般省不同,它享有高度自治权。

这表明,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方面是坚定不移的,但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又有很大的灵活性。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一、法学的基本概念1. 法学: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2. 法律: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 法律现象: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4. 法律制度:国家为实现一定目的而建立的法律规范体系。

5. 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行为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法学的分类1. 理论法学:研究法律现象的本质、规律和价值取向的法学分支。

2. 应用法学:研究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的法学分支。

3. 历史法学: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演变的法学分支。

4. 比较法学: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异同和相互影响的法学分支。

5. 国际法学:研究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关系的法学分支。

三、法学的研究方法1. 历史分析法: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揭示其内在规律和价值取向。

2. 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发现其异同和相互影响。

3. 逻辑分析法:通过运用逻辑推理,分析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

4. 实证分析法: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案例,检验法律规范的实际效果和适用性。

5. 经济分析法:通过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作用。

四、法学的基本问题1. 法律的本质:探讨法律现象背后的社会本质和价值取向。

2. 法律的来源:研究法律规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3. 法律的功能:分析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4. 法律的效力:探讨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和保障机制。

5. 法律的实施:研究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过程。

五、法学的价值取向1. 法治:强调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普遍约束力和公正性。

2. 人权:关注法律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和维护。

3. 民主:强调法律制度应体现人民意志和公共利益。

4. 效率:追求法律制度在解决社会问题时的经济性和高效性。

5. 和谐:倡导法律制度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注重和谐与稳定。

六、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 法学与哲学:哲学为法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法学概论是一门基础性的法学必修课,其内容包括法学本身的历史、文化、理论、制度以及实践,对于了解法学和法律制度,进行法律思维训练与形成法律思想观念,以及进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就法学概论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一、法学概论1.学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法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法律规范的学科,主要包括对法律本身的研究、法律的运用以及法律的实施等多种形式,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哲学基础、法的系统理论和历史、社会法的思想及其实践、政治法的形成及其实践、宪法的理论及其历史、民商法的理论和历史、诉讼法的研究以及其它相关法学问题。

2.学从业者法学从业者是指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例如律师、公证员、司法警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公务员、法院研究人员及法学教育工作者等。

他们要具备法学和法律实践的知识,同时要能够综合分析和运用法律,并能在法治环境下工作。

二、法学的原理和方法1.的基本原理a)法类派:法的本质是人民的自愿行为,人民行为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核心。

b)法类派:法的本质是国家机关依据宪法以及政府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规范,它以宪法为基础、以政府权利为核心,人民在它面前只有义务而无权利。

c)派:法的本质是神的命令,是神的旨意的体现,法是不可抗拒的、有约束力的,人们只有服从接受,毋须有任何争议。

d)然学派:法的本质是自然的规律,它不受任何人的制定,是一种自发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并具有影响力的行为规范,它反映了自然秩序本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律科学方法a)律原理方法:根据法律及其原理,按照当事人意图、客观事实以及历史情况等,通过比较、分析及推理等手段,加以判断应用条款。

b)律历史方法:根据法律的历史发展,查阅法律历史资料,对过去的法律制度进行考究,以求找出法律的发展规律,以及构建新的理论系统。

c)论证明方法:根据法律理论的法律规范性,通过所研究的案例事实及相关的法理思想,以及法律的前提条件,从合理的角度出发,用辩证的方法来审查和分析法律的正确性,并判断其合理性。

法学概论_第一章_法

法学概论_第一章_法
第一章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法及其本质 第二节 法的职能和作用 第三节 法与经济、政治和道 德的关系
第一节 法及其本质
一、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 义务的规范 (4)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行为规范
封 建 制 法
唐律残片 钦定大清律
封建制法。封建制法是指封建制国 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封建制法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重 要工具,是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和意志 的表现,其内容由封建地主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决定。

资 本 主 义 法
具《 有中 资华 本民 主国 义临 法时 的约 性法 质 》
(3)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 上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 益或行为自由。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 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 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 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 证自己的实施,但方式有所不同。法作为 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权力的 力量即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而且这 种强制力具有普遍性。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 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也将受到 法律的制裁。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的强 制力只是法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特 点之一,但不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方 式。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研究方法和基本原理等内容。

下面是法学概论的复习要点:一、法学的定义与对象: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的是国家和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范。

2.法学的对象:法学的对象主要是法律规范及其形成、实施、运行和效果等。

二、法学的分类:1.分类标准:根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对象等不同标准,法学可以分为多个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

2.主要法学学科:(1)宪法学:研究宪法的内容、性质、作用等;(2)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的制度、原则、程序等;(3)民法学: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则和具体制度等;(4)刑法学:研究刑法的构成要件、适用原则和刑罚制度等;(5)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法学的历史发展:1.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古代中国法学、古代罗马法学等,其特点是以律令制度为主,注重司法实践。

2.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教会法学为主要内容,注重神权与王权的关系。

3.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注重人权、社会公正和国家法等问题,主要代表有自然法学、正义法学、实证法学等流派。

4.现代法学:现代法学注重立法、法律解释和法的效力等问题,尤其关注社会变革、政治制度等内容。

四、法学的研究方法:1.逻辑研究方法:包括概念分析、逻辑推理等。

2.历史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制度研究等。

3.比较研究方法: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进行比较分析。

4.社会学研究方法: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进行社会学调查和统计分析。

五、法学的基本原理:1.法的合理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合理,并为社会共同利益服务。

2.法的权威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3.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平等适用于每个人,不分贵贱、有钱穷。

4.法的保护原则:法律规定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5.法的开放性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灵活性,便于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第一部分: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一、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

法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广义法学和狭义法学。

广义法学是指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哲学等在内的所有法学类学科。

狭义法学是指专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史、法律思想、法律逻辑等。

二、法学的内涵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其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范: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2. 法律制度:法学研究的对象还包括法律制度,即由法律规范和相应的法律机构组成的整体。

3. 法学方法:法学是以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研究方法包括逻辑分析、历史分析、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

4. 法学价值:法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弘扬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公正、平等和秩序。

第二部分:法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学派一、法学的发展历程1. 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中国古代法学、印度古代法学、古希腊罗马法学等,具有浓厚的历史和宗教色彩。

2. 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天主教教义为基础,包括教会法学和世俗法学。

3. 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是18世纪以后的法学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

4. 当代法学:当代法学是20世纪以后的法学发展阶段,主要包括法律理论学、法律史学、法律哲学学等。

二、法学的主要学派1. 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符合自然法则,是古希腊罗马法学的主要思想。

2. 法律实证主义学派:法律实证主义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且以实证研究方法进行法律研究。

3. 法律实用主义学派:法律实用主义学派主张法律应当对社会进行服务和调整,强调法律实用价值。

4. 法律解释学派:法律解释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具有统一和稳定的解释性,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判断。

第三部分: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一、法学的基本原理1. 法律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原则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人应当平等,不得因种族、性别等因素差别对待。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原始社会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氏族。

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的原始社会的规范是习惯。

习惯是自发形成并世代相传的。

习惯的遵守主要靠自幼养成的观念,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出现;2、由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法律的历史类型概念:这是从纵向的历史发展上,对法律进行的最基本的本质性的分类。

奴隶制法律:是历史上的第一个剥削阶级类型的法律。

已发现的最早的奴隶制成文法有《汉穆拉比法典》、《十二表法》、《摩奴法典》等。

奴隶制法律反映了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具有如下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残酷的刑罚维护奴隶主的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封建制法律:如中国的第一部成文法李悝的《法经》。

封建制法律的反映了地主阶级的意志。

具有如下特点:1、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残酷的刑罚镇压人民的反抗。

资产阶级法律:其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意志,特点有: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主义法律:是最高历史类型的法律,也是最后一个历史类型的法律。

《法律》名词解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的本质:是指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内在规定性,即法律本身所包含的区别于其他社会的种种属性和特征的总和。

法律的特征: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煌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法学概论》是吴祖谋编写的法学入门教材,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科目。

本书第十三版是在第十二版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对《法学概论》第十三版的笔记概要,涵盖了书中的主要内容。

一、法学的定义与特征1.法学的概念: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一门学科。

2.法学的特征:科学性、实用性、文化性。

二、法学的相关学科1.法学与哲学:法律的哲学解释、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2.法学与社会学: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法律的社会功能。

3.法学与政治学: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法律的政治功能。

三、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法律的含义:由国家制定、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

2.法律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相对稳定性。

四、法律的分类1.按照法律的层级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

2.按照法律的性质分为公法和私法。

五、法律体系与法律层级1.法律体系:由多个法律组成的系统,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法律层级:宪法最高,普通法律居中,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居下。

六、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1.合理性原则:法律的适用应当合乎逻辑、合乎道义,符合社会公平公正原则。

2.权威性原则:法律的适用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

3.先例性原则: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相似案例的判例进行适用。

七、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利1.法律责任: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后果。

2.法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八、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1.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人类行为,包括合同、行政行为等。

2.事实行为:无意识或无法控制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九、法治与法律治理1.法治:国家权力受法律约束,政府及其机构行使权力应当以法律为准绳。

2.法律治理:以法律为基础,运用法治的方式来管理社会。

十、法学与法理学1.法学: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实践科学。

2.法理学:研究法律的规范特征、规范结构、规范功能的理论科学。

十一、法学研究的方法1.逻辑分析方法:运用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法学概论第01_111组】重点总结

【法学概论第01_111组】重点总结

法学概论总结版【01组】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00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这一社会现象。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到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和奴隶制的出现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002.原始社会中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稍后时期形成的氏族。

氏族最重要的权利机关是全体成员参加的氏族会议事会。

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

003.法律产生的五大规律性:[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004.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是从一个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过程。

法律的具体类型有四种:奴隶制的法律、封建制的法律、资产阶级的法律、社会主义的法律。

其中,资产阶级的法律的本质及其特点是:[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005.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法律的五大特征:[1]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006.法律三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其中,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适用条件、行为准则(核心部分)、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007.法律原则的分类:以所属的法律体系层次的级别为标准,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可分为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

008. 法律的三大功能:认知功能、构成功能、规范功能009. 依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法律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其中,不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PPT课件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1.1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2 法律与道德、纪律的区别与联系1.3 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1.4 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二章:法律关系2.1 法律关系的定义与特征2.2 法律关系的种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2.3 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2.4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第三章: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3.1 法律行为的定义与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刑事法律行为3.2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意思表示、客体、法律后果3.3 法律事实的定义与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3.4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作用第四章: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4.1 法律规范的制定:立法机关、立法程序、法律文本4.2 法律规范的实施:执法、司法、守法4.3 法律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4.4 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术解释第五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5.1 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征5.2 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5.3 法律制裁的定义与特征5.4 法律制裁的种类: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第六章:民商法律制度6.1 民法概述: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6.2 民法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6.3 物权法:物权的概念、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6.4 债权法:债权的概念、种类、债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七章:行政法律制度7.1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定义、调整对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7.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种类、效力、程序7.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行政诉讼的概念、范围、程序7.4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条件、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第八章:刑事法律制度8.1 刑法概述: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刑法的基本原则8.2 犯罪: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论体系8.3 刑罚:刑罚的概念、种类、刑罚的适用8.4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第九章:经济法律制度9.1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9.2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法律制度9.3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9.4 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的定义、分类、管理与监督第十章:国际法律制度10.1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国际法的主体10.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10.3 国际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海洋法10.4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重点解析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重点: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的构成要素、法的效力。

法学概论.ppt

法学概论.ppt

6、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 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
志性
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4.行政行为是一种通过实施法律来实现的
公共服务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1).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目的。 2).行政行为必须出于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4、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 调整,在行政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是:第一,行政法律 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 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第三,行政法律 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第四,行政法律关系 引起的争议,行政主体虽为争议的一方当 事人,但往往有先置处理权。
四、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五、国家标志
国旗:《宪法》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 五星红旗。”
国徽:《宪法》第1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间是五星红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国歌: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136条增加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五、民事法律行为 1、有效要件 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标的合法 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3、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四、法的定义
1、历史上法的定义 2、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
五、法的分类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2、国内法与国际法 3、实体法与程序法 4、一般法与特别法 5、中央法与地方法 6、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六、法的形式
1、法的形式与法的渊源 2、法的三种形式 3、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成文法形式下进一步划分)
刑罚



刑罚概述 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刑罚裁量 刑罚裁量制度 刑罚执行 刑罚消灭
刑法各论

刑法分则的体系 罪状、罪名与法定刑 几种常见犯罪 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盗窃、抢夺与抢劫
第十一章
经济法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特性
经济法分论


宏观调控法 税法、金融法 市场规制法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作用的的表现: 政治方面 经济方面 文化方面 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正确认识法的功能与作用

法无用论 法万能论
克服法律工具主义 克服法律万能论 克服法律无用论

价值问题

价值的概念
所谓价值,指的是客体之于主体的意义。在本质 主义的理论视野中,主体是人,因而通俗地说,价 值就是作为主体的人所感受到的,客体对于人的需 要的满足性、满足程度。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概述 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从犯、胁从犯 实行犯与教唆犯
一罪与数罪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名词解释1、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

2、法律继承:法的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是纵向的“扬弃”。

3、法律移植:法的移植指的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4、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又称为法的形式。

是指法的具体的外在表现形态,是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6、法律规则:也叫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指定或认可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7、法系:是西方法学家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形式上的特点对法所作的分类,是指凡属于同一历史传统,在形式上具有相同特点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

8、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9、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解散。

10、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从年龄和神智两个方面来进行判断。

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11、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1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13、立法:也称法的制定,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它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14、法律制裁:是指由专门机关对违法者因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依法采取的具有惩罚性的强制措施。

法学概论00040

法学概论00040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套用公式:谁依照法律权限按照法律程序做什么每一道刑法案例题如:16-18周岁都应该加上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12-14周岁犯故意杀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并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一章法理学(第三重要)第一节法的起源、本质与基本特征一、法的起源(选)原始社会:没有法,有类似于法的习惯奴隶社会:法律自奴隶社会产生;产生了农业、畜牧业,生产力增加了(不强壮的人依附于强壮的人)就产生了奴隶社会;奴隶主要压迫奴隶便产生了奴隶社会的法律封建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为了保护地主的权力便产生了封建社会的法律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为保护资产阶级而产生了资本主要的法律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保护的所有的人民(一)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以及国家的出现而渐进生产的。

1)原始社会中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氏族(姓)。

2)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

(二)法同早期氏族习惯的根本区别:a)两者反映的利益不同b)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c)两者反映的意志不同(想法)d)两者的实践结果相同:都是往好的方面发展二、法的发展(选)1.从法的形式上看,法的发展体现为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程。

从法的内容上看,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法与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浑然一体到逐渐分离和相对独立的过程。

【了解】不同的法学家对于法的发展也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英国法学家梅因将法的发展总结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德国思想家韦伯认为法的发展是从不合理走向合理、从实质合理性走向形式合理性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发展是从一个历史类型向另一个历史类型依次更替的过程。

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根本原因: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直接原因:社会革命「生产力对应矛盾」2.人类历史上的法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属于剥削阶级类型。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恒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法产生的标志: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的本质第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第二,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本质所揭示的并不是某个惟一的、终极的要素,而是法内在的一种矛盾关系。

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客观方面——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前者是法的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意志性,后者是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的物质制约性和法的阶级意志性是法的不同层次的本质属性,二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

法的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治的内涵:“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法治”是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

“法治”是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

“法治”代表着某种具有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

法治的基本特征:法律至上、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法律非溯及既往法律必须清晰明了、法律必须具有统一性、法律普遍得到遵守、审判独立、诉讼应当易行法治的基础:法治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

法治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法治的文化基础:理性文化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治”强调的是通过法制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而且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并且是“良法之治”,它与“人治”直接对立。

“法制”是静态的,强调的是法律和制度的存在。

法制并不必然是民主的,可以成为专制的工具。

法学概论教案大学

法学概论教案大学

课程名称:法学概论授课对象: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教学目标:1. 理解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

2. 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 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4. 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1. 法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 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 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教学难点:1.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

2. 法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法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哪些作用?2. 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法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科学。

-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现象等。

2. 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法学的理论包括法哲学、法理学、法律史、比较法学等。

- 法学的方法包括实证方法、规范方法、比较方法等。

3. 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

- 中国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

三、课堂讨论1.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有哪些?2. 如何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四、总结1.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科学。

2. 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3. 中国法律体系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一节课的内容,提问学生掌握情况。

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附近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 案例分析:- 运用法学知识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法律责任。

- 探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课堂讨论1. 如何加强法学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2. 如何运用法学知识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四、总结1. 法学教育对于培养具有法律素养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概论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

法学概论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 宪法性文件 ——共 同纲领
十月革命胜利,制定 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象征王权和王法的铜器 对奴隶行刑的石头刑具
第二节法的产生及历史发展
• 法的历史类型 是指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这一 概念集中反映了法与其社会经济基础这间的相互 关系。
• 第一,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 意志的体现。
• 第二,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具 有物质的根源性和制约性。
•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也有影响。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1789年法国大革命 初期, 制宪会议通过 《人权宣言》和《一七九 一年宪法》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本质
一、 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 (一) 法的概念
1.从词源上分析:中国“法”字的古字体
为“灋”,《说文解字》:“灋,刑 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i),所以
触不直去之,从去”。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廌是一种能“治狱”、“别曲直” 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 罪则不触”。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
类别 法律适用 判例地位 法律渊源 法律分类 法律编纂 诉讼程序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归纳 判例是法 制定法、判例法 普通法、衡平法 倾向单行法 对抗制诉讼
演绎 不属于正式渊源 制定法 公法和私法 法典形式 职权主义诉讼
第四节 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 1、法律规范的概念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2、古今“法”的观点分析 (1)西方学者:“自然法”、“神法”与 “它实是在先法”“自然法”是指一种人类的普遍理性,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一、法学概论的基本概念1. 法的概念:法是一种规范、强制力量和统一性的体系。

它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2. 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起源、性质、规律和效用的学科。

它包括法律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

二、法律的分类1.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个人、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是指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民法、商法等。

2. 权利法与义务法:权利法是指规定个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义务法是指规定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法律规范。

3. 国家法与国际法:国家法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规范,国际法是指国际社会成员之间的法律规范。

三、法律的发展与演变1. 法律的历史:从原始社会的习惯法到现代法的形成,法律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逐渐体现出专业化、民主化和国际化的特征。

2.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

四、法律的原理与价值1. 法治原则:法治是指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2. 审判权原则:审判权原则是指裁判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独立行使裁判权,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司法活动。

3. 人权原则:人权原则是指国家保障公民和组织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五、法学研究的方法与思维方式1. 归纳与演绎:归纳是从个别到普遍的思维过程,演绎是从普遍到个别的思维过程。

2. 分析与综合:分析是从整体分离出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综合是把各个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3. 抽象与具体:抽象是从具体事物中抽出其共同的本质特征进行研究,具体是从抽象的概念中找到具体的应用实例进行研究。

六、法律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建构1. 法律体系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组成的,它们之间通过上下位、一般特征、一般性和特殊性等关系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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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案例分析题
1:1.某校四年级小学生李大才,在作文比赛中,以“记邻居家的一件事”为题,虚构描绘了邻居五年级学生张小同虐待祖母的情节。

由于情节动人,受到好评、奖励。

但张小同因受到议论、指责,便起诉到某人民法院。

问:
(1)本案侵犯张小同的哪种权利?根据何在?
(2)谁应承担该侵权的责任?为什么?
答:(1)侵犯了张小同的名誉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由李大才的父母承担。

因其父母有监护责任。

2.A饲养的一头牛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A便将该牛抛至野外,B发现病牛,将牛牵回家,并寻找失主。

A得知后,告诉B,这牛由于得了重病,难以治好,所以不要了。

于是B 喂养了病牛,并多方请兽医给牛治病。

经过4个多月的精心照料和治疗,B给牛治好了病。

于是B以2500元的价格将牛卖掉。

A得知后,找到B,要求B将卖牛款交回给自己。

B不允,A于是起诉到法院,称B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牛款应归自己。

问:(1)什么是不当得利
(2)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手足损失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取得人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人。

驳回A的诉讼请求,A无权请求返还应属于B的卖牛款。

因为B的所得并非不当得利,B的所得与甲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A抛弃了牛即是放弃了对牛的所有权,已不是该牛的所有人。

:
3.某工厂保卫科干部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杀乙,一天,他带枪外出,看到远处某乙与某丙站在一起。

他认为报仇时机已到,连忙举枪向乙射击,结果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

对于丙的死亡,甲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答:某甲在举枪射击之时,已经看到了丙与乙站在一起,也明知从远处射击,有可能击中丙的结果,但他报仇心切,抱着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举抢射击,因而造成丙的死亡,某甲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4.9.汽车司机某甲驾驶一辆满载乘客的长途客车翻越一座山。

当下山时,客车后轮脱落,刹车失灵,摇晃着向下滑行,随时可能翻车。

此时对面有一辆货车正在抓坡,某甲为了避免翻车事故的发生,对着货车开去。

客车因与货车相撞而停住,但是两辆车的发动机都被撞坏了。

某甲对其撞坏汽车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答:某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权益的行为,当某甲驾驶长途客车下山时,由于客车轮脱落,刹车失灵,全车乘客随时可能因翻车而死亡,此时存在一种紧急危险。

某甲驾车撞向上行货车,是为了使客车得以停住,以损害两部汽车的笔段,来保护全车乘客的生命健康。

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惟五能够避免危险的方法。

对于这一紧急避险的行为,他不应负刑事责任。

5.一天深夜,某女工从工厂下班回家,路过一个偏僻小巷时遭到抢劫。

抢动犯手持匕首,声称不交出钱财就要杀人。

女工不得已交出了手表和钱包。

当抢动犯打开钱包查看时,女工突然捡起一块砖头向抢劫犯头部砸去,此人应声倒地。

女工迅即脱身而去。

此抢劫犯后经抢
救无效而死亡。

此女工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此女工捡起砖头砸击抢劫犯,是由于面临着严惩的不法侵害行为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实施的防卫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二:材料分析题
展现温州人创业创新史的电视剧《温州一家人》在央视一套黄金剧场播出。

该剧以一个温州家庭近30年的变迁为视角,书写了草根温商的奋斗史。

因以小人物折射时代大变革,《温州一家人》在改革开放题材中脱颖而出,并为地域性电视剧寻求表达共鸣探索出一条新路。

近年来,反映改革开放题材的电视剧不在少数。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鲜有令人印象深刻之作,是因为作品大多都停留在解释政策或简单歌颂的层面,并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生动而具体的艺术形象。

而《温州一家人》中的周阿雨具有很强的超越精神——她从温州出发走向世界,代表了中国的未来。

纵观近年来的电视剧作品,以“一家人”为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已成为某些地区打出的一张“文化牌”。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徐舫州认为,在电视剧中加入地域性特点,可以让观众在体会故事的同时对剧中所展现的地方特色形成记忆,进而成为话题。

“筹备之初,当地相关部门也希望电视剧能够着重呈现…温州商人‟群体的光辉形象。

”但制片人侯鸿亮却认为,这部剧并不是一个城市的“成功表达”。

“温州人只是我们的切入点,我们真正要表达的是中国人在改革开放这个时期的经历。

”侯鸿亮说,“所有的故事结构、人物个性、命运冲突,都将放置在一个更加宏观和阔大的背景中来审视。

”该剧编剧高满堂也直言不讳:“这次的故事是史诗性的,我就是要借由温州人,为改革开放树碑立传。


二:婚姻法案例分析题(大量)
备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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