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公司外事办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办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工作的管理,规范外事活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员工及外事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外事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国家外交政策;2. 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良好形象;3. 严谨务实,高效有序;4.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事办”),负责公司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外事办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外事管理制度;2. 负责审核和批准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申请;3. 负责办理员工出国(境)手续;4. 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国际交流活动;5. 负责收集和整理公司外事工作相关资料;6. 负责对外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出国(境)管理第六条因公出国(境)管理:1. 因公出国(境)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职责、出国目的、行程安排等;2. 外事办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3. 经批准的出国(境)人员需按规定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4. 出国(境)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第七条因私出国(境)管理:1. 因私出国(境)需提前向外事办提出申请,说明出国(境)目的、时间、地点等;2. 外事办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3. 经批准的因私出国(境)人员需按规定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4. 因私出国(境)人员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章国际交流活动第八条公司国际交流活动需提前制定方案,经外事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国际交流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2. 体现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3. 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高效。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外事办负责对公司出国(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外事工作,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适用范围为公司内部所有与外事工作相关的人员和事项。

二、外事工作管理的原则1.依法合规:外事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2.保密性原则:外事工作涉及重要信息和机密事项,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风险。

3.协调合作:外事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公平公正:外事工作的安排和评价要公平公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外事工作重要程序1.外事活动策划:外事活动需事先进行详细的策划,包括目标、内容、时间、地点、费用等的确定。

2.外事活动申请:外事活动需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外事活动审批:外事活动申请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外事活动实施:外事活动按照策划方案进行实施,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5.外事活动总结评估:外事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反馈和改进工作。

四、外事工作的具体要求1.外事工作人员的选派:外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和国际交流能力,并按照业务需求选派合适的人员。

2.外事工作的安全防范:外事工作涉及到安全风险,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企业的安全。

3.外事工作的财务管理:外事活动的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理、规范、透明。

4.外事活动的宣传推广:外事活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形象和知名度。

5.外事工作的纪律管理:外事工作人员要遵守企业的纪律规定,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变更外事活动安排。

五、外事工作的考核与奖惩1.外事工作的考核: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履职情况和工作表现。

2.外事工作的奖励:对表现优秀的外事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3.外事工作的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外事工作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外事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外事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2. 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的原则。

3. 全面管理、重点突出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司外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外事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外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外事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项目组负责人为外事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外事安全管理工作。

四、外事安全管理内容1. 出国(境)前的安全培训(1)出国(境)前,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外事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外事纪律、安全防范措施、紧急情况应对等。

2. 行前准备(1)制定详细的外事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时间、地点、人员、任务等。

(2)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的安全状况,收集相关安全信息。

(3)为员工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

3. 行程中的安全管理(1)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2)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单独行动,尽量避免夜间外出。

(3)妥善保管个人证件、财物,防止被盗、遗失。

(4)保持与公司、家人、朋友的联系,定期汇报行踪。

4. 应急处理(1)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安全。

(2)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3)及时向公司汇报情况,争取公司支持。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外事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未履行外事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外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外事工作是指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派遣工作人员赴国外进行工作的活动。

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管理,制定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管理,提高外事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派遣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派遣工作人员赴国外进行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推动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公约。

第五条外事工作管理应注重宣传、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国际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第六条外事工作管理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七条外事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外交往工作:包括派遣工作人员赴国外参加会议、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文化交流等。

(二)外事研究工作:包括研究国际形势、国际热点问题等,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外事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包括外事信息发布、展览展示、文化交流活动等。

(四)外事经济合作工作:包括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开展经贸合作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设立外事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统一规划、协调各项外事工作任务,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

第九条外事工作管理机构应设立外事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外事工作管理事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外事工作管理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准备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三)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四)按计划执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五)定期评估工作成效,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一条为了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提供以下保障措施:(一)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二)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水平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是指涉及国际交流、合作、协调及涉外事务的工作。

第三条外事工作的目标是加强我国对外交往,推动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国家利益。

第四条外事工作的原则是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开放共赢。

第五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外事工作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外事办公室是外事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外事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提出外事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政策措施。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外事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协调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间的外事活动;组织外事人员的培训和研讨;组织外事活动的宣传报道;参与外事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外事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立项阶段:根据外事工作需要,制定外事活动的具体项目,确定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时间。

(二)准备阶段:准备外事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

(三)实施阶段:按照活动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外事活动。

(四)总结评估阶段:对外事活动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第四章外事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外事工作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决策管理:根据外事工作的需要,制定外事工作的决策方案,包括活动的内容、目标、时间和预算。

(二)组织管理:根据外事工作的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包括人员的配备和调动,设备和物资的准备。

(三)考核评估:对外事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四)信息管理:对外事工作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传递,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第五章外事工作的政策和机制第十一条外事工作应根据国家的外交政策和战略,制定相应的外事工作政策和机制,包括对外交往、合作和协调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外事工作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工作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效率,适应xxxx对外交流、联系的需要,根据国家、市府和文广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的涉外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公司的外事工作。

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外事部门或外事专(兼)管员负责管理、办理本单位的外事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单位应当指定一位主要领导分管外事工作。

第二节接待与邀请第五条各单位在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外事接待任务,原则上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自行安排。

第六条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及集团对外事务部直接下达的外事接待任务,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在接待活动中遇到难以把握的问题或者发生重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我方主要陪同人员以及本单位的外事分管领导和集团对外事务部请示汇报。

第七条各单位接到不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内的或者比较敏感的外事接待任务,必须通过科技公司,必要时由集团请示市外办,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

第八条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的外事活动(包括会见、宴请、采访等),必须提前15日通过科技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请示,经集团领导同意和市外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的,原则上报xxxx公司审批。

需办理入境签证的,通过科技公司报经集团同意后报市外办审批,并由市外办签发入境签证通知。

第三节因公出访第十条本规定所称的因公出访主要是指:(一)由集团领导率领的文化广播影视代表团;(二)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考察团组;(三)科技交流、访问、贸易洽谈、展销、援外工程、技术、业务培训等;(四)公派讲学、进修、学习。

第十一条申请因公出访的,须报集团审批。

各单位在申报因公出访项目时,须阐明出访理由、目的、时间、人数、费用来源,并附对方的邀请信原件及译文、预审表等,原则上至少在出访任务实施前30日报科技公司核准后再报集团审批;须请集团领导率领的出访团,由集团对外事务部协调办理。

外事管理办法

外事管理办法

外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规范外事活动,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外事活动。

第三条外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外事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设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研究制定本单位外事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三)协调处理本单位外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所属各部门的外事工作。

第六条设立外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外事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拟定外事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三)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手续;(四)负责外宾的接待工作;(五)开展外事宣传和教育工作;(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任务。

第三章因公出国(境)管理第七条因公出国(境)应当遵循“因事定人、人事相符、任务明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八条因公出国(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二)业务能力强,熟悉本职工作,具有完成出访任务的能力;(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出访工作的需要。

第九条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如下:(一)出访人员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外事管理部门审核;(三)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单位领导审批;(四)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因公出国(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出访任务、行程安排和经费预算执行出访任务。

不得擅自变更出访任务、行程安排和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因公出国(境)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和单位声誉。

某某某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某某某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管理,规范外事活动,提高公司对外交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外事活动,包括商务洽谈、考察、培训、参展、交流等。

第三条公司外事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形象;(三)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外事活动顺利进行;(四)加强外事队伍建设,提高外事人员素质。

第二章外事活动审批第四条公司外事活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一般性外事活动,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二)重要外事活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三)重大外事活动,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外事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等;(三)活动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三章外事活动组织第六条公司设立外事管理部门,负责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外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外事活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二)协调各部门、各子公司参与外事活动;(三)安排外事活动所需的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四)对外事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外事活动组织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二)确保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加强对外事活动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四)做好外事活动记录,及时总结经验。

第四章外事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司外事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国际礼仪和商务礼仪;(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外语水平;(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外事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形象;(二)尊重各国文化习俗,友好交往;(三)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四)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外事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它包括外事工作的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工作责任、安全保障、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利益和形象。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明确外事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协作关系,包括外事办公室、外事部门等。

2. 工作流程:规定外事工作的流程和操作步骤,包括外事活动策划、审批、组织、执行和总结等环节。

3. 工作责任:明确各个岗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外事工作有序进行。

4. 安全保障:制定外事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事活动的安全风险防控,确保外事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5. 信息管理:建立外事工作的信息管理和归档制度,保障外事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以上是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单位和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通过建立健全的外事工作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外事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利益和形象,在对外交往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事工作的管理,规范外事工作的进行,提高外事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从事对外事务工作的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外事办、国际事务部、外交事务部、对外联络部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外事工作指我公司在国际间进行的有关外交、外事合作、国际交流等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外宾、参加国际会议、派员出访等。

第四条外事工作的目标是积极推动我公司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宣传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国际影响力提升。

第五条在进行外事工作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外事工作管理应当坚持开放、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注重形象塑造和品牌推广,力求取得良好的国际合作成果。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指定的外事工作管理部门。

第二章外事工作组织体系第八条为了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设立外事工作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外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外事工作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工作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效率,适应xxxx对外交流、联系的需要,根据国家、市府和文广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的涉外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公司的外事工作。

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外事部门或外事专(兼)管员负责管理、办理本单位的外事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单位应当指定一位主要领导分管外事工作。

第二节接待与邀请第五条各单位在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外事接待任务,原则上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自行安排。

第六条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及集团对外事务部直接下达的外事接待任务,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在接待活动中遇到难以把握的问题或者发生重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我方主要陪同人员以及本单位的外事分管领导和集团对外事务部请示汇报。

第七条各单位接到不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内的或者比较敏感的外事接待任务,必须通过科技公司,必要时由集团请示市外办,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

第八条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的外事活动(包括会见、宴请、采访等),必须提前15日通过科技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请示,经集团领导同意和市外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的,原则上报xxxx公司审批。

需办理入境签证的,通过科技公司报经集团同意后报市外办审批,并由市外办签发入境签证通知。

第三节因公出访第十条本规定所称的因公出访主要是指:(一)由集团领导率领的文化广播影视代表团;(二)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考察团组;(三)科技交流、访问、贸易洽谈、展销、援外工程、技术、业务培训等;(四)公派讲学、进修、学习。

第十一条申请因公出访的,须报集团审批。

各单位在申报因公出访项目时,须阐明出访理由、目的、时间、人数、费用来源,并附对方的邀请信原件及译文、预审表等,原则上至少在出访任务实施前30日报科技公司核准后再报集团审批;须请集团领导率领的出访团,由集团对外事务部协调办理。

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外事活动,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和安全,促进公司国际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外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国际会议、接待外宾、出差访问等,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外事管理制度执行,不得违法违纪,严禁利用外事活动谋取私利。

第三条公司外事管理采取集中统一领导,分层负责的原则,确保外事活动合法合规,安全可靠。

第四条公司外事管理严格遵循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形象为宗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公司外事活动必须遵循外交礼仪,尊重和维护外国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任何歧视性言行。

第二章外事活动组织和审批第六条公司外事活动由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统一策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针对重大外事活动,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重大外事活动的组织策划,必须经过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保证其合法、安全、稳妥,确保公司利益。

第九条非重大外事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外事管理制度,按程序审批。

第十条公司外事活动必须严格遵循中国政府对外交接待和外国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外事活动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外事活动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活动的安全。

第十二条出差访问人员需提前提交出访计划,并按规定领取出访人员手册和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出差访问人员需按时向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告行程安排和联系方式,确保外事活动期间的联络畅通。

第十四条出差访问人员需认真学习目的国的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合法合规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出差访问人员需及时向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告,听从公司外事办公室安排的安全处置措施。

第四章外事活动费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外事活动费用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预算,保证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外事活动费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不得挪用、私分、浪费。

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形象及利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对外交往、合作、宣传推广、社会责任等方面内容。

第四条公司对外事务管理原则包括合法合规、诚信守信、公平公正、专业高效。

第五条公司对外事务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公司对外事务管理由公司董事会监督,并不定期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第七条公司对外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公司对外交往管理第八条公司对外交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不能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九条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时必须遵守礼仪,态度和语言要得体,不能有任何不文明或不当言行。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时要遵守保密规定,不能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不能私自做出承诺或承担责任,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认。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前要进行充分准备,确保信息准确全面,避免造成误解或误导。

第三章公司合作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开展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确保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在合作过程中要与对方保持密切沟通,解决问题及时,协作顺畅。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合作中不能违背公司政策,私自做出决定,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合作中要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公司机密信息,防止泄露。

第十七条公司开展合作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确保合作进行顺利。

第四章公司宣传推广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宣传推广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宣传公司形象及产品。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在宣传活动中,必须遵守诚信守信原则,不得夸大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宣传活动中,不得违规使用公司资产,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宣传活动中,不得搞垄断,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其他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涉外事务与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涉外事务与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涉外事务与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涉外事务与外事管理,保障公司利益与形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涉外事务包含但不限于对外合作与沟通、海外投资与收购、跨国合作等活动。

外事管理是指对公司涉外事务进行计划、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派驻海外人员、实习生等。

在公司涉外事务中,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涉外事务管理第四条公司涉外事务需经公司领导层同意,并由涉外事务部门帮助进行具体操作。

第五条涉外事务部门负责与外方进行沟通、洽谈和签订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公司利益,并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第六条涉外事务部门应依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统筹公司涉外事务的规划和发展方向,并对涉外事务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涉外事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外部环境变动和竞争动态,为公司的战略决策供应参考依据。

第八条在涉外合作中,涉外事务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商定的义务,自动帮助外方解决问题,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层。

第三章外事管理第九条公司设立外事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并依据公司发展需要设立外事管理团队,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第十条外事管理部门应订立公司外事管理制度、流程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开展外事相关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派驻海外人员应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遵守本地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履行好公司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外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涉外人员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入境手续办理、居住登记、安全防范等,确保涉外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十三条外事管理部门应与本地政府、使领馆等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和反馈涉外事务的最新政策和动态,并依据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判、降级甚至解除合同等惩罚措施。

公司外事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外事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外事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外事活动,确保人身安全和公司形象的正常维护,特制定本《公司外事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章外事活动的种类和范围第一条公司员工的外事活动包括国内出差和境外出差两种,其中境外出差又包括短期和长期出差。

第二条国内出差由公司安排,包括到其他城市或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公务活动。

第三条境外出差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包括到境外国家进行公务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出席商务活动、交流团等。

第四条短期出差指出差时间不超过7天的活动;长期出差指出差时间超过7天的活动。

第二章外事活动的组织和安排第五条公司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选拔最适合的员工参加国内和境外的公务活动。

第六条公司外事活动由外事部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和安排,确定员工人选、安排出差行程、预订交通、住宿和餐饮等。

第七条员工在进行外事出差之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确保安全。

第八条境外出差员工必须购买个人保险,如意外险、医疗险等,以便在出现意外时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第三章外事活动的纪律要求第九条员工在进行外事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和风俗习惯。

第十条员工在外事活动期间必须服从公司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和管理,认真执行出差计划和安排。

第十一条员工需要严格遵守公司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在外事活动期间,必须注意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外事活动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一套完整的外事出差管理制度,包括出差报备、出差审批、人员培训、费用报销等。

第十四条员工在进行外事活动时,必须按公司制定的规定,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提供合理的出差理由。

第十五条出差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后,依次提交外事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方可进行出差活动。

第十六条员工在外事活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费用报销单,凭有效票据领取差旅费用,不得超标准报销。

集团外事管理制度

集团外事管理制度

集团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外事务管理,规范外事活动行为,维护集团形象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对外事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交流、合作、接待、参观、考察、招商引资等各类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在职员工以及委派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所有涉外事务活动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相关规定。

第五条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参与国际政治活动。

第二章外事活动管理第六条集团的涉外事务活动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具体操作由外事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外事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外交礼仪、沟通技巧和外语能力,确保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外事管理人员应当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文化、风俗和法律法规,做好出访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出访人员应当提前向外事办公室报备出访计划,包括出访时间、地点、目的、参与人员等。

第十条出访人员应当在出访前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出访期间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外事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访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出访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外事办公室应当定期评估和总结各类外事活动的效果和成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第三章外事活动预算第十三条外事活动预算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编制,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外事活动预算应当合理规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控制费用。

第十五条外事活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礼品费、接待费、考察费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第十六条出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合理的费用报销凭证,不得虚报或变相报销。

第十七条外事活动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流程报销,报销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外事礼仪第十八条出访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际礼仪,体现集团形象和素质。

第十九条出访人员应当注意言谈举止,尊重当地人民的文化和风俗。

第二十条集团对外来访人员应当做好接待工作,展现集团的热情和诚意。

第二十一条外事接待人员应当了解接待对象的文化背景,做好接待工作准备。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外事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事工作,包括国际商务洽谈、国际会议、国际合作项目、国际考察、境外培训、外事接待等。

第三条外事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外交政策;(二)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三)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四)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外事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司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外事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外事工作规划、计划和年度报告;(二)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各项外事活动;(三)负责外事接待、洽谈、考察等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四)负责外事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负责外事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六)负责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

第三章外事工作流程第六条外事工作流程如下:(一)提出外事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事工作计划,经外事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组织实施:外事工作办公室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实施外事工作。

(三)外事接待:外事接待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四)外事洽谈:外事洽谈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五)外事考察:外事考察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六)外事培训:外事培训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第四章外事经费管理第七条外事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外事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一)国际会议、洽谈、考察等费用;(二)外事接待、礼品、纪念品等费用;(三)外事培训、翻译等费用;(四)外事档案、资料等费用;(五)其他外事工作所需费用。

第五章外事档案管理第九条外事档案是公司重要档案,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外事档案的管理和保密。

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事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凡在公司名义下,与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商务合作、谈判、沟通等活动,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外事管理原则:诚实守信、公平合法、保密安全、服务至上。

第四条公司对外事管理目标: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对外事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部合作、招标投标、商务谈判、媒体报道、社会公关等方面。

第六条公司对外事管理责任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对外事务的决策和协调,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外事务的落实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对外事管理监督:公司设立专门的对外事管理部门,定期对外事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公司对外事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公司对外事管理奖惩制度:对于在对外事务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惩罚。

第九条公司对外事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公司对外合作管理第十条公司对外合作需遵循公平合法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合作项目需经过公司领导层审批,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评估,确定合作方的资质和信誉,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时,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合作周期、费用标准、风险责任等内容,避免争议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合作项目需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和成果评估,确保合作目标的达成。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纠纷时,应及时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第十五条公司对外合作项目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为下次合作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公司参与招标投标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公司确定参与招标投标项目时,需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准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质量和竞争力。

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公司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外部单位及组织的关系,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形象和声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外事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外事管理涉及公司与外部单位和组织的一切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全球游戏市场的拓展、与客户的合作、国际贸易等。

第四条公司外事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外事务的负责部门,负责公司与外部单位和组织的一切沟通、协商、合作等。

第二章公司对外活动第五条公司对外活动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

第六条公司对外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展会、会议、洽谈合作、签订合同、开展学术交流等。

第七条公司对外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不得私自签订合同或承诺。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公司对外活动必须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条公司对外活动必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三章公司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第十一条公司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必须经过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协调。

第十二条公司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相关政府部门的批文、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与政府部门进行交流等。

第十三条公司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必须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公司与客户的合作第十五条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

第十六条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必须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七条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必须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企业外事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外事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外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对外事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安全,保障企业在国内外各类交往和合作中的正常运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国内外开展的与外事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企业外事安全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风险防范、协同联动的原则,加强对外事活动的预防、化解与处理。

第四条企业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对外事安全管理的责任心,确保外事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外事活动的许可和备案第五条企业对涉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出国(境)的人员及活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各级组织应当依法及时申报备案,确保合法合规。

第六条出国(境)项目实施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出国(境)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第七条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出国(境)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国际法律问题、政治问题、安全问题,应当提前做好调查研究,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外事风险防范与管理第八条对外事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当认真评估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外事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对外事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保卫、涉外法律事务、应急救援等方面,应当加大投入和配备人员、装备、技术设备等。

第十条在遇到应对国际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时,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和舆情引导,防范外事危机。

第四章外事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出现外事风险事件时,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处置。

第十二条对外事风险事件,应当及时向所在国驻外使领馆报告,积极协助使领馆依法办理事务。

第十三条对于员工在国内外外事活动中出现的旅游、事故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险事件,企业应当积极协助员工处置,予以必要的协助和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追究第十四条企业各级组织应当定期对外事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理和追究。

第十六条各级组织应当加强对外事活动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工作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效率,适应xx科技对外交流、联系的需要,根据国家、市府和xx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的涉外活动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公司的外事工作。

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外事部门或外事专(兼)管员负责管理、办理本单位的外事工作,业务上受公司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单位应当指定一位主要领导分管外事工作。

第二节接待与邀请
第五条各单位在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外事接待任务,原则上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自行安排。

第六条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办)、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及集团对外事务部直接下达的外事接待任务,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在接待活动中遇到难以把握的问题或者发生重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我方主要陪同人员以及本单位的外事分管领导和集团对外事务部请示汇报。

第七条各单位接到不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内的或者比较敏感的
外事接待任务,必须通过科技公司,必要时由集团请示市外办,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

第八条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的外事活动(包括会见、宴请、采访等),必须提前15日通过科技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请示,经集团领导同意和市外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的,原则上报xx科技公司审批。

需办理入境签证的,通过科技公司报经集团同意后报市外办审批,并由市外办签发入境签证通知。

第三节因公出访
第十条本规定所称的因公出访主要是指:
(一)由集团领导率领的文化广播影视代表团;
(二)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考察团组;
(三)科技交流、访问、贸易洽谈、展销、援外工程、技术、业务培训等;
(四)公派讲学、进修、学习。

第十一条申请因公出访的,须报集团审批。

各单位在申报因公出访项目时,须阐明出访理由、目的、时间、人数、费用来源,并附对方的邀请信原件及译文、预审表等,原则上至少在出访任务实施前30日报科技公司核准后再报集团审批;须请集团领导率领的出访团,由集团对外事务部协调办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上报出访任务前,必须办理预审手续,出访申请经集团审核同意后,由集团组织部门办理出国(境)预审并出具
预审表,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注册资金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集团所属合资企业,可自行向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申办出国手续,并报集团备案;但需赴境外出席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须报经集团同意后,由集团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应当填写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发给的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邀请信原件及译文、预审表报集团。

赴国外培训的,应到市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审核表或者备案表。

第十四条因公出访前,必须对出访人员进行行前教育。

各单位的外事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或者外事专(兼)管员负责本单位(包括下属单位)出访人员的行前教育,科技公司办公室负责指导、配合做好行前教育;40人以上的大型出访团由集团对外事务部和出访团所在单位共同负责行前教育;科技公司本部的随团出访人员参加出访团单位举行的行前教育;科技公司本部组织的出访团的行前教育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行前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出访目的、任务及有关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反奸防谍、安全保密教育;外事纪律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因公出访期间,出访人员应当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出访地点、路线和时间行事,不得擅自变更;确遇特殊原因,需更改出访路线、延长出访时间的,应当及时向集团请示,报经市外办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因公出访人员回国后15日内,出访团组负责人应当
将出访小结报科技公司办公室;出访人员应当将护照上缴本单位办公室或外事专(兼)管员保管,科技公司本部出访人员的护照上缴公司办公室保管。

第四节赠送和接受礼品
第十七条在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应当报告并按规定处理。

礼品价值按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原则上应当上缴单位;不满200元的,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

上缴的礼品由专人统一登记保管,按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在外事活动中,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应当予以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受礼金、有价证券必须上缴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在外事活动中,不得私自收受礼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科技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