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外事工作,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
适用范围为公司内部所有与外事工作相关的人员和事项。
二、外事工作管理的原则1.依法合规:外事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2.保密性原则:外事工作涉及重要信息和机密事项,必须严格保密,防止泄露风险。
3.协调合作:外事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合作,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公平公正:外事工作的安排和评价要公平公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外事工作重要程序1.外事活动策划:外事活动需事先进行详细的策划,包括目标、内容、时间、地点、费用等的确定。
2.外事活动申请:外事活动需提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外事活动审批:外事活动申请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外事活动实施:外事活动按照策划方案进行实施,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5.外事活动总结评估:外事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反馈和改进工作。
四、外事工作的具体要求1.外事工作人员的选派:外事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和国际交流能力,并按照业务需求选派合适的人员。
2.外事工作的安全防范:外事工作涉及到安全风险,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企业的安全。
3.外事工作的财务管理:外事活动的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理、规范、透明。
4.外事活动的宣传推广:外事活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形象和知名度。
5.外事工作的纪律管理:外事工作人员要遵守企业的纪律规定,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变更外事活动安排。
五、外事工作的考核与奖惩1.外事工作的考核: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履职情况和工作表现。
2.外事工作的奖励:对表现优秀的外事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3.外事工作的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外事工作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港澳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台办”)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事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外事处为集团公司设置的外事工作专办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含港澳台事务)范围包括:因公出国(境)考察;出国(境)培训、出国(境)工作;组织、参加国(境)内外相关国际会以、涉外业务洽谈会、展览会以及从事商务活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和接待国(境)外人员来华(大陆)访问;日常外事活动;出国护照、签证、赴港澳通行证、签注,赴台通行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及相关事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督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23号)执行。
第六条外事工作要注重政策性、科学性、计划性和实效性,本着规范、统一、透明的原则,加强管理,讲求实效,确保安全,注意保密。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相应的外事管理部门和外事工作人员开展外事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驻外机构等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八条根据外交部、港澳办、国台办和国家海事局授权,集团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审批本单位人员(不含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以下简称“主要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海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境)外相关人员来华(大陆)事宜。
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集团的外事工作,确保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保证集团形象的良好展示。
外事工作包括对外交往、外事接待、外事考察等方面,涉及集团与外部组织或个人的合作与沟通。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集团外事活动的有效实施,使外事工作为集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2 原则•依法合规:外事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对外事工作的要求。
•良好形象:外事活动应展示出集团的良好形象,为集团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
•互惠互利:外事合作应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障。
3. 外事工作组织管理3.1 外事工作组织架构外事工作由外事工作组织负责,组织架构如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外事工作的总体策略和规划,并对外事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外事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外事工作执行,包括组织外事活动、接待来访客人等。
•外事工作协调员: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外事工作,确保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3.2 外事工作计划每年初,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外事工作计划,包括外事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并报领导层审批。
外事计划应综合考虑集团的业务需求和发展战略,确保外事活动与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3.3 外事预算管理外事活动的预算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进行编制和管理。
外事预算应合理规划和分配资金,确保各项外事活动的顺利开展。
外事活动结束后,外事工作办公室应及时对预算进行结算和总结,并报告领导层审查。
4. 外事接待管理外事接待是集团对外交往的重要环节,要求接待活动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有规范。
以下是外事接待的管理要点:4.1 接待计划制定每次接待活动前,外事办公室应制定接待计划,包括接待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并与被接待方进行沟通和确认。
4.2 接待方案执行接待活动的执行应严格按照接待方案进行,确保符合要求,并给予被接待方良好的印象。
在接待过程中,应注重礼仪、礼貌,并妥善安排活动流程。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模板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外事工作,提高外事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外事工作的部门及员工。
二、外事工作原则1.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和习俗。
3. 坚持公开、透明、高效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 外事部门负责日常外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外事活动管理1. 外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会议、商务谈判、技术交流、人员出访等。
2. 所有外事活动需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并报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人员管理1. 参与外事活动的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2. 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外事礼仪和安全教育。
六、文件管理1. 对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 建立外事文件档案系统,便于查询和存档。
七、财务管理1. 对外事活动的费用进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
2. 所有费用支出需提供详细凭证,并进行审计。
八、应急管理1. 制定外事工作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对、危机公关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监督检查1. 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外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外事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外事工作是指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派遣工作人员赴国外进行工作的活动。
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管理,制定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管理,提高外事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派遣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派遣工作人员赴国外进行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推动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公约。
第五条外事工作管理应注重宣传、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国际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
第六条外事工作管理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七条外事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外交往工作:包括派遣工作人员赴国外参加会议、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文化交流等。
(二)外事研究工作:包括研究国际形势、国际热点问题等,为决策提供参考。
(三)外事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包括外事信息发布、展览展示、文化交流活动等。
(四)外事经济合作工作:包括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开展经贸合作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设立外事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统一规划、协调各项外事工作任务,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
第九条外事工作管理机构应设立外事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外事工作管理事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外事工作管理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准备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三)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四)按计划执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五)定期评估工作成效,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一条为了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提供以下保障措施:(一)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力资源支持。
(二)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的管理,确保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是指本单位与国内外有关部门、机构、机关和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交往活动,包括国内接待、出访访问等。
第三条外事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与外事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四条外事工作管理应坚持开放合作、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守法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外事工作程序第五条外事工作需经相关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
第六条外事工作由本单位外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第七条外事工作计划由外事部门拟定,并报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外事活动需尽早安排,并在实施前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确保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外事活动结束后,需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善意见,完善外事工作的管理。
第三章外事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第十条外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具体任务包括组织接待、出访访问、派驻海外机构等。
第十一条外事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应密切配合,共同进行外事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二条外事部门与外事工作相关人员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外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外事工作的接待第十三条国内接待是指本单位接待国内外部门、机构、机关和其他组织和个人到我单位进行访问、考察、参观等活动。
第十四条接待计划需提前编制,并报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接待工作由接待单位负责,需按照安排时间和内容进行准备和安排。
第十六条接待单位应做好接待人员的接待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七条接待活动完成后,需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接待工作的管理。
第五章外事工作的出访访问第十八条出访访问是指本单位派遣工作人员到国内外部门、机构、机关和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工作、交流、合作等活动。
第十九条出访访问计划需提前编制,并报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出访访问工作由派出单位负责,需按照安排时间和内容进行准备和安排。
第二十一条出访访问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手续,确保出访访问的合法合规。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4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水平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事工作是指涉及国际交流、合作、协调及涉外事务的工作。
第三条外事工作的目标是加强我国对外交往,推动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国家利益。
第四条外事工作的原则是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开放共赢。
第五条外事工作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公开透明、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外事工作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外事办公室是外事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外事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提出外事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政策措施。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外事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协调各部门、单位、地方政府间的外事活动;组织外事人员的培训和研讨;组织外事活动的宣传报道;参与外事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外事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立项阶段:根据外事工作需要,制定外事活动的具体项目,确定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时间。
(二)准备阶段:准备外事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
(三)实施阶段:按照活动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外事活动。
(四)总结评估阶段:对外事活动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第四章外事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外事工作的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决策管理:根据外事工作的需要,制定外事工作的决策方案,包括活动的内容、目标、时间和预算。
(二)组织管理:根据外事工作的具体项目,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包括人员的配备和调动,设备和物资的准备。
(三)考核评估:对外事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四)信息管理:对外事工作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传递,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第五章外事工作的政策和机制第十一条外事工作应根据国家的外交政策和战略,制定相应的外事工作政策和机制,包括对外交往、合作和协调的原则和方法。
【管理制度)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壹条为进壹步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港澳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台办”)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事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壹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外事处为集团公司设置的外事工作专办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含港澳台事务)范围包括:因公出国(境)考察;出国(境)培训、出国(境)工作;组织、参加国(境)内外关联国际会以、涉外业务洽谈会、展览会以及从事商务活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和接待国(境)外人员来华(大陆)访问;日常外事活动;出国护照、签证、赴港澳通行证、签注,赴台通行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及关联事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督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之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23号)执行。
第六条外事工作要注重政策性、科学性、计划性和实效性,本着规范、统壹、透明的原则,加强管理,讲求实效,确保安全,注意保密。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相应的外事管理部门和外事工作人员开展外事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驻外机构等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八条根据外交部、港澳办、国台办和国家海事局授权,集团公司于授权范围内自行审批本单位人员(不含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以下简称“主要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海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境)外关联人员来华(大陆)事宜。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外事工作是指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在国际交往和对外合作中的有关活动,包括对外交往、对外援助、对外经贸合作、对外文化交流等。
为了规范外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确立外事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流程,以及加强对外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外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外事工作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
四、工作原则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外事方针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外事手续。
3.秉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准确的信息。
4.加强对外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5.保守外事工作的机密,确保国家利益和机构利益的安全。
五、工作职责分工1.外事工作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外事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
(2)组织和协调国外的事务,包括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对外援助等工作。
(3)保持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外国使馆的联系,维护外事工作的良好关系。
(4)处理外事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5)负责外事工作的档案管理和信息报告。
2.其他部门在外事工作中的职责:(1)根据外事工作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对外交往、援助和合作。
(2)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配合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外事工作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六、工作流程1.外事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外事工作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外事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配给各相关部门。
各部门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外事接待(1)外事接待的安排应提前进行,并及时通知相关方。
(2)外事接待中的活动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进行。
(3)外事接待期间需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接待工作,包括安排行程、接待会议、安排住宿和用餐等事项。
3.外事交往外事交往根据需要和任务进行安排,包括与国外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对外援助等工作。
某某某公司外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管理,规范外事活动,提高公司对外交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参与的外事活动,包括商务洽谈、考察、培训、参展、交流等。
第三条公司外事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形象;(三)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外事活动顺利进行;(四)加强外事队伍建设,提高外事人员素质。
第二章外事活动审批第四条公司外事活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一般性外事活动,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二)重要外事活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三)重大外事活动,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外事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等;(三)活动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三章外事活动组织第六条公司设立外事管理部门,负责外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外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外事活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二)协调各部门、各子公司参与外事活动;(三)安排外事活动所需的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四)对外事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外事活动组织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二)确保活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加强对外事活动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四)做好外事活动记录,及时总结经验。
第四章外事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司外事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国际礼仪和商务礼仪;(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外语水平;(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外事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形象;(二)尊重各国文化习俗,友好交往;(三)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四)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外事工作管理规定外事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1(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外事工作的管理,规范外事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中组部、外交部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人员的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任务审批、因公团组出国管理、邀请外国人来华等外事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是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统一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因公出国(境)的人员审批、任务审批管理和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人事、外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出国(境)的人员审批、任务报批等具体事项的办理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外事工作所含内容:1.因公出国(境)考察;2.国际经贸项目、商务活动的组织、洽谈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涉外工程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3.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的境内、外培训以及涉外工程技术培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4.组织、参加境内、外与集团公司业务有关的国际会议,组织与参加国际电力展览会的参展与观展;5.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负责集团公司邀请和接待外国人来华事项;6.负责出国护照、签证,赴港澳通行证、签注,赴台通行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7.日常外事工作及外事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国(境)人员审批程序第六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办发[1993]23号文件的规定,集团公司党组可直接授予已成立党委的所属单位具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审批权,并须将拟授权单位名列报中组部备案,经中组部审核确认后,被授权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审批权予以生效。
集团公司党组于2003年4月9日已正式授予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及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等三十三家单位党委具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权并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国电集党[2003]14号)。
第七条集团公司国际合作部负责公司本部、各分公司、驻外办事处以及集团公司所属无人员审批权单位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工作。
第八条经集团公司党组授予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权单位,负责本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外事工作管理,提高外事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司对外交往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利益和形象的维护,通过制度化管理来保障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负责部门公司外事工作由外事办公室负责,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工作。
第三条外事活动的确定和筹备1. 外事活动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确定。
2. 外事活动筹备包括活动计划、预算编制、会议安排、宾主关系确认等,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第四条外事接待1. 外事接待包括国内外来访的领导、客户、合作伙伴等各类来宾。
2. 外事接待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包括会议安排、住宿、用餐、交通等。
第五条外事差旅1. 外事差旅包括国内和国际的出差任务。
2. 外事办公室负责出差事宜的申请、核准、安排和报销等工作。
3. 出差期间的安全和费用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监管和协调。
第六条外事宣传1. 外事办公室负责公司外事宣传工作。
2. 外事宣传包括新闻稿件撰写、媒体报道安排、公关活动组织、网络推广等。
第七条外事机构管理1. 外事办公室负责对涉外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2. 外事办公室负责审核和批准涉外机构的设立和变更事项。
第八条外事安全管理1. 外事办公室负责外事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2. 外事人员在外事活动中应注意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严禁向外泄露机密和敏感信息。
第九条外事事故处理1. 外事办公室负责处理外事突发事件和事故。
2. 外事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处理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
第十条外事费用管理1. 外事费用由外事办公室负责核算和管理。
2. 外事费用包括差旅费、接待费、宣传费等。
3. 外事办公室应制定相应的费用管理制度和预算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外事办公室应定期对外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2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一、外事办公室职责1、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外事工作、活动及有关外事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并向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
2、制定年度外事工作计划,做好中期及年终检查评估,并以书面形式写好总结报告。
3、负责收集、处理各种外事政策、资料、照片、文件,并存档。
4、负责外事经费的预算、管理与使用。
5、协调全院外事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外事工作的贯彻落实。
6、负责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二、外事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外事工作的文件精神。
2、制定学院外事工作的发展计划、经费预算。
3、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4、负责外教的聘请、报批及管理。
5、负责协调外事办与院办、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保卫部、后勤服务部、处等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
三、外事专干职责1、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不利于国家利益的话不讲,不利于国家利益的事不做,严守国家____。
2、协助外事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3、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向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定期汇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外教的情况报表及其有关资料。
4、____外籍教师的教学评估。
5、提供外事政策及有关外事规定的咨询与指导,为在校外教____节假日活动。
6、处理外教在任期内的突发性问题与事件。
7、不利用外事工作营私牟利。
接受礼品,按学院规章处理。
8、对待外籍教师友好热情,尊重外教的风俗习惯与____。
四、外事工作保密的规定一、涉及国家____的事项,在涉____活动中均须严格保守____。
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并贯彻到一切涉____工作当中。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保密项目,均不得对外(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以及华侨、____台人员)泄露和提供。
在教学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做好保密工作的规定。
二、有关国家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数字等,均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开的口径对外表态。
集团外事管理制度
集团外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外事务管理,规范外事活动行为,维护集团形象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对外事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交流、合作、接待、参观、考察、招商引资等各类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在职员工以及委派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所有涉外事务活动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相关规定。
第五条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参与国际政治活动。
第二章外事活动管理第六条集团的涉外事务活动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具体操作由外事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外事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外交礼仪、沟通技巧和外语能力,确保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外事管理人员应当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文化、风俗和法律法规,做好出访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出访人员应当提前向外事办公室报备出访计划,包括出访时间、地点、目的、参与人员等。
第十条出访人员应当在出访前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出访期间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外事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访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出访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外事办公室应当定期评估和总结各类外事活动的效果和成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第三章外事活动预算第十三条外事活动预算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编制,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外事活动预算应当合理规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控制费用。
第十五条外事活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礼品费、接待费、考察费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第十六条出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合理的费用报销凭证,不得虚报或变相报销。
第十七条外事活动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流程报销,报销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外事礼仪第十八条出访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际礼仪,体现集团形象和素质。
第十九条出访人员应当注意言谈举止,尊重当地人民的文化和风俗。
第二十条集团对外来访人员应当做好接待工作,展现集团的热情和诚意。
第二十一条外事接待人员应当了解接待对象的文化背景,做好接待工作准备。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外事工作是指国际交流与合作、外国事务处理等工作。
为了规范和管理外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建立一个详实的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以期提供一个全面而系统的操作指南。
二、工作目标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高效、高质的工作成果。
具体目标如下:1. 提升外事交流与合作的效率和水平;2. 完善外国事务处理程序,确保准确、及时地处理各类外事事务;3. 加强对外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运作和合法性;4. 建立健全外事工作档案,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三、工作范围外事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外事工作的人员,包括外事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事馆等相关单位。
外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国际交流与合作;2. 外国事务处理;3. 外事活动组织;4. 外事信息管理;5. 外事培训与交流。
1. 国际交流与合作1.1. 接洽与邀请1.2. 准备与策划1.3. 对接与协调1.4. 实施与总结2. 外国事务处理2.1. 外交与外商事务处理2.2. 领事与签证事务处理2.3. 国际法律事务处理2.4. 国际协议事务处理3. 外事活动组织3.1. 宣传推广活动组织3.2. 会议研讨活动组织3.3. 接待考察团组织3.4. 文化交流活动组织4. 外事信息管理4.1. 外事信息搜集4.2. 外事信息整理4.3. 外事信息发布5. 外事培训与交流5.1. 外事培训计划制定5.2. 外事培训实施与评估5.3. 外事交流组织与安排外事工作管理制度将责任明确分配给各个相关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落实。
具体责任如下:1. 外事办公室(或类似机构)负责整体外事工作的协调与管理;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组织与推进;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的外国事务处理工作;4. 监管部门负责对各方面外事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六、工作要求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外事工作的合法性;2. 保守外事机密,确保外事信息的安全与保密;3. 提高外语能力,确保外事交流与合作的质量;4. 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外事工作的专业性和影响力;5. 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外事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外事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事工作,包括国际商务洽谈、国际会议、国际合作项目、国际考察、境外培训、外事接待等。
第三条外事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外交政策;(二)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三)坚持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四)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外事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司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外事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外事工作规划、计划和年度报告;(二)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各项外事活动;(三)负责外事接待、洽谈、考察等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四)负责外事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负责外事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六)负责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外事工作。
第三章外事工作流程第六条外事工作流程如下:(一)提出外事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事工作计划,经外事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组织实施:外事工作办公室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实施外事工作。
(三)外事接待:外事接待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四)外事洽谈:外事洽谈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五)外事考察:外事考察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六)外事培训:外事培训工作由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第四章外事经费管理第七条外事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外事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一)国际会议、洽谈、考察等费用;(二)外事接待、礼品、纪念品等费用;(三)外事培训、翻译等费用;(四)外事档案、资料等费用;(五)其他外事工作所需费用。
第五章外事档案管理第九条外事档案是公司重要档案,外事工作办公室负责外事档案的管理和保密。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对组织内外事工作的管理规范和流程的制定和执行。
下面是一个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1. 外事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定义外事工作的目标,包括促进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对外联系渠道、提升组织的国际形象等。
同时明确外事工作的原则,如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等。
2. 外事工作的组织结构:建立外事工作的组织结构,明确外事工作的责任人和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可以设立外事办公室或专门的外事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执行外事工作。
3. 外事工作的策划和执行:制定外事工作的策划和执行流程,包括确定外事工作的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估等。
确保外事工作符合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需要,并具有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特点。
4. 预算和资源管理:制定外事工作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外事工作的经费来源和使用规范。
同时,合理配置相关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确保外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外事协作和沟通:建立外事协作和沟通机制,与各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保持密切联系和互动。
包括与政府部门、外方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以及与国内外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等。
6. 外事工作的评估和反馈:制定外事工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定期对外事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并及时收集外事工作的相关信息和反馈意见,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改进。
7. 外事工作的安全管理:建立外事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外事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包括对外事人员的培训和防范措施的制定,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
8. 外事工作的纪律和激励:制定外事工作的纪律和激励机制,明确外事工作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
鼓励并激励外事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外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的框架,具体内容可以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
外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外事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提升外事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形象。
第二条外事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外事工作的组织、执行、协调、监督等方面。
第五条外事工作应该遵循合法、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坚守国家利益和核心利益第一,维护国家形象和尊严。
第七条外事工作要注重团队协作,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外事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单位设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决策。
第九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第十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择,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应当定期召开,重要事项需要提前征求相应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二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成立工作小组或专门组织外事工作培训,提升外事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三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外事工作的规划和发展方向,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的战略和政策。
第十四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外事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事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外事工作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七条外事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分工,做好外事交流和合作的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外事工作。
第十八条外事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九条外事工作应当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外事工作的计划应当包括年度计划和临时计划,根据工作的需要和紧急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外事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确定工作的进度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外事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计划执行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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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集团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壹条为进壹步集团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港澳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台办”)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事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壹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部外事处为集团公司设置的外事工作专办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外事工作(含港澳台事务)范围包括:因公出国(境)考察;出国(境)培训、出国(境)工作;组织、参加国(境)内外关联国际会以、涉外业务洽谈会、展览会以及从事商务活动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和接待国(境)外人员来华(大陆)访问;日常外事活动;出国护照、签证、赴港澳通行证、签注,赴台通行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及关联事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督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之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9]23号)执行。
第六条外事工作要注重政策性、科学性、计划性和实效性,本着规范、统壹、透明的原则,加强管理,讲求实效,确保安全,注意保密。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相应的外事管理部门和外事工作人员开展外事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驻外机构等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八条根据外交部、港澳办、国台办和国家海事局授权,集团公司于授权范围内自行审批本单位人员(不含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以下简称“主要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海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境)外关联人员来华(大陆)事宜。
第九条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外事[2003]44号)要求,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须事先征得国资委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同意后,提前20天报国资委审核、同意。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互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集团公司领导及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如赴未建交国或其出国任务涉及国家安全和可能影响国家关系等重要敏感事项的,均需事先征得外交部同意,或经外交部审核上报国务院领导审批。
第十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申请因公多次出国(境)签证(签注),按程序由集团公司报国资委有关部门审核,且报国资委领导同意。
经批准已获多次赴国(境)外签证(签注)的人员再次出访需报国资委备案。
第十壹条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由集团公司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各单位可根据港澳业务需要,确定3-5名业务人员,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为其办理壹次审批、壹年多次往返的手续。
第三章出访报批程序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因公临时出国(境),壹般应提前20天向国资委外事局申报,报送材料包括:领导出访请示件(出访的具体任务,本年度第几次出访和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意见)、邀请函及译文、团组主要成员名单等。
经国资委外事局审核,会签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后,报国资委领导同意。
收到国资委外事局下发的书面同意通知后,方可办理关联出国(境)手续。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总部因工作需要组团(派员)出国(境),按如下程序办理:(一)集团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安排承办部门;(二)人力资源部提出审查建议;(三)集团公司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批;(四)人力资源部外事处按程序办理关联手续。
第十五条各单位组团(派员)出国(境),壹般应提前30天(双跨团组至少要提前60天)向集团公司提出组团(派员)出国的书面申请,且由本单位外事管理部门报写出国(境)请示件(格式见附件1)。
出国(境)呈报材料原则上按组织渠道递送,京内单位可由外事专办员直接送达。
因公出访请示件内容包括:(一)出国(境)事由;(二)外方邀请函电(外文函电需附中文译文);(三)出访日期、出访国家(城市)、停留时间、出访日程表;(四)出访费用来源;(五)出访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5)第十六条参加由外单位组织的出访团组,按如下程序办理:(一)集团公司内参团人员所于单位报写出国(境)请示件(格式见附件2),且将组团单位的“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送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审核;(二)集团公司分管外事工作领导审批;(三)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发“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复函”至组团单位;(四)参团人员所于单位将“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或“赴台任务通知书”)原件、“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复函”复印件、政审材料原件、邀请函及译文等材料,以及出国(赴港澳)任务报批件(或赴台任务报批件)报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履行手续。
第十七条出国任务批件有效期为3个月,从出国任务批件出境日期起算。
因工作需要推迟出访,超过3个月必须重新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第四章出国(境)团组管理第十八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且按照高质量、讲求实效、精简节约的原则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和选派人员。
第十九条因公出国(境)团组要任务明确、具体,人员要精干内行,可派可不派的团组壹律不派。
杜绝壹般性参观考察,严谨搞公费出国(境)旅游等不正之风。
第二十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访必须是知性其主管或分管的业务,不得借故出访。
第二十壹条同壹单位、同壹部门的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壹国家。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总部组团出访,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执行,同时严格限制团组人数和于外停留时间。
各单位组团出访,壹般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
壹次出访壹个国家(地区)壹般限3至4天,最长不超过6天;俩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2天;3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4天;出席国际会议壹般不超过7天。
之上天数均含旅途时间。
如工作上有特殊需要,应另行报批。
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邀请外单位人员随团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或接受外单位提出的出访邀请。
第二十四条参加国际会议、出访敏感或热点国家和地区、出访任务涉及敏感问题的团组,于正式报批前,须征求我驻外使领馆(机构)的意见。
其他团组可不再征求意见,但应于到达出访国家(地区)后即使和我驻外使领馆(机构)保持联系。
第二十五条离退休人员壹般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少数受聘继续工作、有技术专长、身体健康的离退人员,如确属工作需要,可批准出国(境)执行公务,其出国(境)经征得原所于单位同意后,可由聘请单位办理。
第二十六条由集团公司审批的出国(境)团组出访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制定团组负责人,研究制定出访任务和计划,了解出访国家(地区)的关联情况,进行外事教育等。
出访团组于外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出访路线及于外停留时间,要遵守外事纪律,听从指挥,保持和我驻外使领馆(机构)的联系。
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即使总结,且向所于单位领导汇报。
同时,于回国后壹个月内向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提交出访总结或考察方案。
第二十七条根据外交部《关于我劳务人员改持隐私普通护照的通知》(领七函[2002]307号)集团公司派往海外项目长期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临时工作或考查人员,办理因公护照出国;其余人员办理隐私普通护照。
第二十八条因公证照由集团公司统壹办理、收缴和保管,也可根据有关规定授权有关单位对证照进行收缴和保管等管理工作。
第五章邀请外国人来访第二十九条根据外交部授权,集团公司能够邀请国(境)。
外关联人员来国内访问或洽谈业务。
第三十条邀请外国人来访按如下程序办理:(一)邀请单位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请示件》(附件3)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附件4);(二)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审核、编号;(三)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分管外事领导审批。
第三十壹条邀请外国副部级之上政府官员、尚未建交国家的人员、知名度教高的人员及外国新闻从业人员来访,应从严掌握,于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二条《邀请外国人来华请示件》,应详细填写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理由和关联细节:(壹)来华人员所于公司名称;(二)来华人员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护照号码、护照复印件;(三)来华目的;(四)于华停留时间;(五)访问城市或地区;(六)费用来源。
第三十三条外事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或部门要及时将邀请外国人员来访及接待、效果情况书面方案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部门。
第六章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第三十四条所有涉外人员均须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国发[1992]5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于涉外工作中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第三十五条涉外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决抵制国内外壹切反华势力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所有涉外人员于外事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请示方案制度,不得越权处理涉外事项。
第三十七条外事活动中,涉外人员应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
第三十八条涉外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保守国家机密。
第三十九条出国(境)团组原则上不准携带秘密级之上文件、资料出访,确因工作需要须携带有关资料出国(境)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印发《<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的工作办法》的通知(国保发<1995>12号)和印发《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的通知(国保发<1994>17号)中的关联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携带出国(境)。
于国(境)外期间要高度警惕,防止泄密。
第四十条向外方提供文字资料,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第四十壹条外事工作,责任重大。
各级领导人员、各单位外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程和外事纪律,对违反外事规程和外事纪律的当事人、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同时于1年内停止为其所于单位办理外事事宜。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