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与值班有什么区别
加班和值班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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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和值班的区别是什么
关键词:
加班值班区别
问题:
加班和值班的区别是什么?
回答:
1、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仍然在用人单位从事经营生产等工作。
加班属于劳动法中的法律术语,是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额外增加的工作时间。
2、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防火、防盗、消防、休息休假日
等需要,要求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承担与劳动者本职工作并不是完全相关的工作,且工作强度一般要小于正常工作。
3、无论加班和值班,劳动者都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报酬。
但对于值班,由于其工作强度一般不大,故,正常情况下,值班的报酬要少于加班报酬。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都有哪些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都有哪些普遍观点都认为,值班和加班是不同的,然而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支付劳动报酬而故意混淆两者的概念。
那么值班与加班的区别有哪些?而在单位要求员工值班的情况下,是否也需要支付员工值班的费用呢?律师365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普遍观点都认为,值班和加班是不同的,然而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支付劳动报酬而故意混淆两者的概念。
那么值班与加班的区别有哪些?而在单位要求员工值班的情况下,是否也需要支付员工值班的费用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值班和加班的区别都有哪些▲1、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2、值班与加班的区别(1)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2)调整规范不同。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
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3)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怎样区分值班与加班
怎样区分值班与加班1、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2、调整规范不同。
3、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4、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之前我们说到值班与加班是不同的,很多单位就以值班为借口,实际上安排员工加班,从重剥削员工。
那具体说来,到底值班与加班有哪些不同之处呢?可能很多员工都是不会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区分值班与加班。
▲一、如何区分值班与加班▲1、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2、调整规范不同。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
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3、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4、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二、值班是否应当支付报酬通常认为,值班期间劳动者并不直接从事劳动,亦不存在工作任务,其仍然处于休息之中,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但不管值班人员是睡觉还是要巡视,主要是安全与值班时间的一些事务处理(或联络)。
在值班期间假如发生意外(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或告知,否则由于值班人员的失职而让企业的财与物受到损失的,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如何区分加班与值班
标准个人劳务合同书3篇篇1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务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雇佣劳务人员从事特定工作,乙方愿意提供个人劳务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1. 合同签订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乙方提供服务的岗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明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在甲方的安排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二、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支付报酬,具体金额根据岗位和工作表现确定。
2. 报酬支付方式为______(如月薪、计件等),支付周期为______(如月薪制每月支付一次等)。
3. 甲方在每月的______日通过__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应遵循甲方的规定,执行标准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值班费与加班费间有哪些不同
Human life rushes like a flood, without encountering islands and reefs, it is difficult to arouse beautiful wav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值班费与加班费间有哪些不同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企业因为劳动者加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加班费。
值班,通常是单位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
企业因为劳动者值班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为值班费。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有时候却是遇到需要值班的情况。
那么,在法律上,值班费与加班费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其实劳动者之所以想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也仅仅是为了计算自己能拿到多少钱。
那在实践中,加班费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值班费与加班费间有哪些不同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因为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并非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一些单位节假日由工作人员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等。
这种情况下,值班费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加班费怎么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值班是否等同于加班
值班是否等同于加班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二者是不同的。
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调整规范不同。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
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通常认为,值班期间劳动者并不直接从事劳动,亦不存在工作任务,其仍然处于休息之中,因此值班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加班,不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但不管值班人员是睡觉还是要巡视,主要是安全与值班时间的一些事务处理或联络。
在值班期间假如发生意外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或告知,否则由于值班人员的失职而让企业的财与物受到损失的,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可见其职责重要,并非摆设,要求其担当这样的责任,又不支付其工资,是责与利的严重失衡,侵害了值班人员的劳动得益权。
因此,应当肯东的是安排劳动者值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
一、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
法律对值班并未作具体规定。
值班和加班确实存在相同的地方:第一,二者均是在非工作时间进行本单位的工作,即二者所占用的时间都是非正常工作的时间。
例如,既存在夜间加班的情况,也存在夜间值班的情况;节假日亦是如此,既有节假日加班,也有节假日值班。
第二,二者都反映的是单位的意志,需要劳动者履行单位职责。
也就是说,一方面无论是值班还是加班,都不是劳动者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必须经过单位安排,体现单位的意志;另一方面不管是值班还是加班,均需要由劳动者履行一定的单位职责,而不是为了实现劳动者的个人目的。
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那就是二者工作的具体内容不同。
值班一般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或者根据规章制度来安排劳动者从事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一般为非生产经营性的责任。
而加班则是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已的本职工作,或者说是继续完成自己的具体生产或经营任务,承担相应的生产经营性责任,其不存在边工作边休息的问题,而是纯粹地进行工作。
也就是说,加班其实就是在非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而值班则属于是“半工半休”,二者在具体工作内容上的不同客观上也导致了加班在工作强度上来讲明显要大于值班。
加班和值班的上述本质性区别决定了要想从实践中正确区分加班还是值班,主要就是看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里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是否存在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具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即是否可以边工作边休息)。
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或是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一般应认定为加班;如果劳动者不是继续在其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也没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或是虽被安排与本职工作有关联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则应当认定为值班。
对加班和值班进行正确区分,最终意义还是在于相应工资待遇的处理。
值班费和加班费
值班费和加班费1、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2、值守与上班的区别(1)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2)调整规范相同。
关于值守问题,目前尚明晰的法律规范对其展开调整。
而上班却应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3)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4)时间管制相同。
值守并没时间长短的管制。
而上班必须受到《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严禁少于一小时;因特定原因须要缩短工作时间的,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缩短工作时间每日严禁少于三小时,每月严禁少于三十六小时的管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通常指出,值守期间劳动者并不轻易专门从事劳动,亦不存有工作任务,其仍然处在歇息之中,因此值守并无法轻易等同于上班,不该由用人单位缴付加班费。
但不管值班人员就是睡还是必须巡查,主要就是安全与值守时间的一些事务处理(或联络)。
律师答疑丨如何区分加班和值班
律师答疑丨如何区分加班和值班?企业客户李总来电话,说有个员工的事情搞得自己很郁闷。
公司售后部门对外承诺是24小时服务的,所以每天都会安排一个人值夜班,售后部门的人员轮流值班,公司也给配备了一个行军床可以休息。
值班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接客户来电,给客户的报修情况做个登记,次日再安排具体的售后人员上门维修。
但实际上一晚上基本都没电话,一个月平均下来也就接个十几个电话,结果李总收到劳动仲裁的通知,其中一个值班的员工仲裁申请给值班期间的加班费。
其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着安排员工值班的情况,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经常会混淆值班和加班这两个概念,加班与值班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带来的结果却相差甚远,主要是加班费一般都会比值班费高,那我们该如何判断员工是属于加班还是值班呢?下面我们就通过一个小小的案例来对值班和加班做一个区分。
2013年北京某公司与赵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6年5月6日,赵某将公司诉至朝阳区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支付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之间值班期间的加班费。
仲裁委支持了赵某的请求。
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期间额外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值班而不是加班,不应支付加班费。
其理由是:公司安排员工每周值夜班一到两次,其值班工作主要包括夜间巡视、处理突发问题处理等,可以适当休息但不能离开值班区域,并为值班员工提供休息室及桌椅等设备。
法院认为,赵某白天工作与晚上值班的工作内容不同,应当认定为值班而不是加班。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加班和值班的区别:1、工作内容不同。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其本来的工作内容。
一般情况下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值班一般是从事与本职工作内容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加班的时间一般允许扣减合理必要的休息、就餐时间。
劳动法对值班与加班的解释
劳动法对单位晚上19:00—7:00班值班怎么算工作日我是一名邮政押运员白天上班8:00至12:00 下午2:30至18:00 晚上19:00至早上7:30这一天怎么算工作日?网上答案:一、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二、值班与加班的区别第一,工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第二,调整规范不同。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
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工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1、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同:
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2、时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制。
3、工作报酬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一般而言,值班待遇比加班待遇低。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实际工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对《劳动法》贯彻落实不到位,不给或少给加班费,肆意调整加班费计算基数及标准。
部分用人单位故意模糊“值班”和“加班”的概念,将“加班”称为“值班”。
这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关于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关于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关于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容易被人们混淆,实践中因此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也屡见不鲜。
部分用人单位以“值班”的名义,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从而逃避支付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的义务,而有些劳动者也错误地认为,“值班”就是“加班”,值班也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获得加班费。
|典|型|案|例|a 李某是某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每逢法定节假日,单位总要安排他值班,还会给他几十块的值班津贴,相当于他一天的基本工资,这与国家规定的“三倍工资”相距甚远。
于是,李某就此提出疑义,觉得值班也等同加班,放弃了个人的休息时间,牺牲了节假日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应该按《劳动法》规定拿三倍工资的加班费。
而单位却认为:值班时,大多只是接电话或处理简单的事务,和平常工作比较起来清闲得多,不属于加班的范围,给了相应的补助就不错了。
于是,二者产生分歧。
b 设计师小敏自去年底进入某装饰公司工作后,每周都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已超过《劳动法》所规定的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规定。
小敏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与公司续签合同。
离职时,小敏要求公司支付他在职期间的加班工资,公司拒绝支付。
小敏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在仲裁时公司认为,在公司与小敏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小敏周六需值班,且每月工资中已包含周六值班的工资,所以公司并不存在还须支付小敏的加班费。
|案|例|评|析|上述两案均是关于加班与值班争议的典型案例,两案的争议焦点都在于应当认定为加班还是值班。
有人认为,用人单位将“加班”称为“值班”的做法,是一种“文字游戏”,笔者认为,其实不然。
加班与值班有着明显的区别。
那么在上述两案中,那么到底是加班还是值班呢,应该如何认定,具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试做以下分析:[如何认定加班还是值班?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超出正常工时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热门城市:萧县律师荥阳市律师恩施市律师开平市律师洪洞县律师荔湾区律师惠民县律师曲江区律师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有时候却是遇到需要值班的情况。
那么,在法律上,▲值班费和加班费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了解清楚这两个内容,才能更好的计算自己的加班费或值班费。
▲一、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根据规定,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双休日单位安排加班的,应给予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则按照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值班,则值班费的支付办法不同于加班工资的计算。
因为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并非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如一些单位节假日由工作人员临时负责接听电话、看门等。
这种情况下,值班费按照用人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加班费怎么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与值班的定义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 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 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家法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
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 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 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 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 休息的工作。
1
加班与值班的区分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 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 产或经营任务。
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 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 而如果不是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具 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值班。
2
案例分析
显然,我们可以由上看出,小黄和 小张的叔叔在国庆节期间都是在本 岗位上坚持工作,应当属于加班。
而小李只是临时性的与专职门卫一 起为企业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 任,应当属于值班。
3
加班与值班的工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果是加班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超时加班应当支付平时工资150%的工资,周 末加班要支付平时工资200%的工资,法定节 假日加班要支付300%的工资。
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 企业规章制度来确定。
所以根据法定标准,小黄和小张的叔叔应该和 各自的企业进行交涉,要求他们支付自己的加 班工资,而非值班津贴。
小张获得了一天100元的值班津贴是合情合理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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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和加班的区别
第二:值班与加班,它们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协商性等问题受不同的规范调整。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专门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如何值班,值班一次要值多长时间,安排值班是否应予协商,干部职工能否拒绝值班……等等细则问题,它往往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调整。而加班却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等条款的约束,即除了“(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加班的,均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加班,而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的,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
第一:值班与加班,它们有着不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的延长,但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第三:值班与加班,它们的工作报酬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它也是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的,但由于干部职工在值班时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及所负的责任基本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同工同酬的规定,不同干部职工的值班报酬标准也应当是一致的。所以值班报酬可以是每天每人50元,也可以是每天每人100元,还可以是……,但应根据单位财力而定.而加班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在原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所以不同的劳动者,他所付出的劳动中所包含的劳动强度和技术要素是各不相同的,且他们所负的责任也各有差别,加班报酬标准也就因人而异了,具体来讲,劳动者的加班报酬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约束的,即: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
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1、按照司法解释,值班和加班是有区别的,最主要是看工作性质。
加班是指在多出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而值班一般是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认定加班还是值班,最重要的一方面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加班和值班有什么不同?或许很多劳动者都以为加班和值班是一回事,二者之间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其实,加班和值班是两个完全不同个概念。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本质却差了很远。
有关加班与值班的不同之处,请阅读下文。
按相关政策的规定,值班和加班的概念是有区别的。
但实际中,在一些特殊性、不能间断的轮岗岗位上,不少职工和企业常常因为工作时间到底是算“加班”还是“值班”而引发关于加班费的劳动纠纷。
某物业公司的电工李师傅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儿,因为公司拒付加班费,他找到了工会组织求助。
日前,在西城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会律师的帮助下,企业最终支付了李师傅的加班费,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化解。
▲侵权事实工作时间超过法定节日不休加班没钱李师傅今年50岁,是北京一家物业公司的电工,岗位实行的是“做一休二”的轮班制,即上班24小时休息48小时,而且不分节假日和公休日,只要当天轮到谁来上班,就必须24小时在岗。
今年春节过后,李师傅向公司提出调换工作时间,因为连续24小时上班身体吃不消,但公司表示已经实行轮班制多年,无法做调整,如果无法承受只能选择离职。
无奈,李师傅决定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但他提出,物业公司必须给予补偿,支付他工作一年半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用。
李师傅的要求遭到了物业公司的拒绝。
公司指出,在和李师傅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已经注明了是轮班制。
在李师傅工作的24小时里,晚上是可以适当休息的,有活了才去干,应该算值班。
同时,物业岗位实行的是非标准工时制,所以不必支付加班费。
对于物业的说法,李师傅表示不认可,他说,公司根本说不上实行的是什么工时制标准,就算实行的是非标准工时制,也已经超过了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
教职工加班值班管理规定
教职工加班值班管理规定一、加班与值班的区别加班和值班是常见的两个工作概念,尤其在教育行业,也是非常普遍的。
虽然看上去相似,但加班和值班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别。
加班是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进行工作,通常是出于工作量的需要而进行的。
如果经过与领导的协商和安排,教职工可以进行加班。
但是,加班所支付的报酬应按照规定的劳动法律进行支付。
而值班是指教职工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全天候监督某项工作,例如实验室管理、宿舍值班、校门守卫等。
在值班期间,教职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顺利实现工作目标。
在教育行业中,对于加班和值班的管理,学校应当对教职工进行规定。
二、加班的管理规定加班是为了满足学校日常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但也存在一定的管理规定。
1. 加班必须与领导协商教职工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必须向自己的领导提出请求,并经过协商安排。
2. 加班工作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加班的工作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必须符合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
3. 记录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教职工在加班时,应该记录实际的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并且必须按时报告给领导。
4. 加班费用应该按规定支付教职工在加班时所获得的报酬,应该按照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三、值班的管理规定值班在教育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需要特别制定管理规定。
1. 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并按时履行职责。
如果不能顺利履行职责,必须提前和领导沟通,并寻求解决办法。
2. 值班人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沟通。
3. 值班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定,保持工作纪律,遵循学校的管理指南。
4. 值班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工作设备值班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工作设备,确保工作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四、管理的建议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对于加班和值班,学校需要进行全面的管理。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学校需要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加班与值班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加班与值班的管理流程、职责分工、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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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加班与值班有什么区别
核心内容:加班是什么?值班是什么?加班与值班有什么区别呢?下文律伴网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相关内容,望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也缺乏法律依据。
通常认为,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第一、作特点和工作任务不同。
值班和加班虽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责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内承担一定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
而加班是因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和非工作时间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第二、整规范不同。
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
而加班却应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第三、作报酬支付依据不同。
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而加班报酬是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规范。
第四、间限制不同。
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而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限制。
由此可见,判断加班与值班的主要依据是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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