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

合集下载

隐匿证据法律后果(3篇)

隐匿证据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可能会采取隐匿证据的行为。

本文将探讨隐匿证据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隐匿证据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隐匿证据的行为涉及犯罪,如贪污、受贿等,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隐匿证据可能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败诉风险: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法查明事实。

如果一方当事人隐匿证据,可能导致法院无法查明事实,从而判决该方当事人败诉。

(2)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因隐匿证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担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隐匿证据,给对方造成诉讼费用的,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3. 行政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隐匿证据可能承担以下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隐匿证据,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行政拘留:如果隐匿证据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行政执法秩序,当事人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二、防范隐匿证据的措施1. 加强证据意识教育提高当事人对证据重要性的认识,使其明白隐匿证据的法律后果,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2. 完善证据收集制度建立健全证据收集制度,确保证据的合法、真实、完整。

3. 强化证据审查机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4. 建立证据保全机制对于可能被隐匿、毁灭、伪造的证据,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5. 严格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要严格保密,防止证据被泄露。

6.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协助当事人隐匿证据。

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

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

当事⼈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在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时,很多⼈为了避免法律追究,消灭⾃⼰的责任,都会去做⼀些伪造证据、将证据销毁或是藏匿起来的⾏为。

这也是属于犯罪⾏为的,那么当事⼈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三百零六条【辩护⼈、诉讼代理⼈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诉讼代理⼈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违背事实改变证⾔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诉讼代理⼈提供、出⽰、引⽤的证⼈证⾔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以暴⼒、威胁、贿买等⽅法阻⽌证⼈作证或者指使他⼈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作⼈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司法⼯作⼈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帮助当事⼈毁灭、伪造证据的,⼜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本罪与辩护⼈、诉讼代理⼈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为⼀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的⾃然⼈均可构成本罪;⽽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诉讼代理⼈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

本罪帮助当事⼈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也包括民事、经济、⾏政诉讼中的当事⼈;⽽后者的当事⼈,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政诉讼证据;⽽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伪造证据法律后果条例(3篇)

伪造证据法律后果条例(3篇)

第1篇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伪造证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伪造证据的定义伪造证据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故意制作、篡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以误导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作出错误裁判、裁决或者决定的行为。

第三条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一、伪造证据的法律责任(一)当事人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伪造证据的,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伪造证据的后果(一)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以下后果:1.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原裁判、裁决或者决定。

2.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对伪造证据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人身自由、财产保全等措施。

(二)伪造证据的行为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致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 依法赔偿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经济损失。

2. 依法承担因伪造证据行为给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原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原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作为一方当事人,其提供的证据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故意或过失地提供虚假证据,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作伪证。

作伪证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也侵犯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原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一、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伪证罪是指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如果原告在诉讼中故意作伪证,涉嫌构成伪证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告在诉讼中作伪证,可能被法院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等民事责任。

二、法律程序1. 撤销案件如果原告在诉讼中作伪证,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裁定撤销案件。

撤销案件后,原告将失去诉讼资格,不能再就同一案件提起诉讼。

2. 重新审理如果原告在诉讼中作伪证,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重新审理案件。

重新审理时,法院将根据新的证据重新认定案件事实,可能对原告不利。

3. 撤回起诉如果原告在诉讼中作伪证,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撤回起诉。

撤回起诉后,原告将失去诉讼资格,不能再就同一案件提起诉讼。

三、对其他当事人的影响1. 侵犯合法权益原告作伪证可能使其他当事人失去合法权益。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伪证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利益。

2. 损害司法公正原告作伪证可能使司法公正受到损害。

其他当事人可能因原告的伪证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影响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3. 降低司法效率原告作伪证可能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降低司法效率。

法院需要重新审理案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影响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提供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提供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伪证是指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行为。

我国法律对行政伪证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后果,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伪造、变造、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伪造、变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可以比照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失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其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同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

三、行政伪证的表现形式1. 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当事人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据,以误导人民法院,使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2. 伪造、变造证据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以掩盖事实真相,或者使自己的行为显得更加合理。

刑法中的伪造证据罪与隐匿证据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伪造证据罪与隐匿证据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伪造证据罪与隐匿证据罪的区别在刑法中,伪造证据罪与隐匿证据罪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对案件证据进行非法处理的行为。

尽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都与破坏司法公正有关,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

一、法律定义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证据罪是指故意制造、伪造、篡改以及故意使用虚假证据,将假证据交给司法机关以达到误导事实的目的,或试图非法改变案件真相和结果的犯罪。

而隐匿证据罪则是指故意隐匿、销毁、伪造、篡改或以其他方式干涉搜证活动,以达到隐瞒真相的目的的犯罪。

二、犯罪对象伪造证据罪的犯罪对象是证据,即事实证明案件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这意味着伪造证据罪通常需要以讹传讹,通过伪造、篡改、捏造等手段来制造虚假证据。

而隐匿证据罪的犯罪对象是已经存在的真实证据。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故意隐匿、销毁、篡改、伪造或以其他方式干涉搜证活动,旨在阻碍正义的实现。

三、犯罪主体伪造证据罪的主体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其主要目的是制造虚假证据以达到改变案件真相的目的。

而隐匿证据罪的主体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代理人,但其目的是隐藏真实证据以阻碍司法机关的查证活动。

四、犯罪手段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手段主要包括伪造、篡改、捏造证据等,以及将虚假证据交给司法机关。

而隐匿证据罪的犯罪手段则主要包括隐匿、销毁、篡改已有的真实证据,以及影响、干扰搜证活动等手段。

五、危害后果伪造证据罪危害后果主要体现在误导司法机关、干扰案件侦查和审判程序,使案件真相难以查清,导致司法判决错误,以及对无辜人员的侵害等。

而隐匿证据罪的危害后果则体现在阻碍法庭获取真实的证据,难以确认事实真相,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判断和量刑,削弱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六、法律认定伪造证据罪需要经过法庭的审理,由判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

隐匿证据罪也需要经过法庭的审理,但在刑事案件中,对于隐匿证据罪行的行为人,有时既可能被认定为隐匿证据罪,同时也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相关罪名的犯罪行为。

伪造改证据的法律后果(3篇)

伪造改证据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司法实践中,伪造改证据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司法公正,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伪造改证据的法律后果是极其严重的,不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还可能遭受民事责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伪造改证据的法律后果。

一、刑事责任1. 刑法规定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造、变造、篡改、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改证据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将承担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承担(1)刑事责任主体: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2)刑事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将依法对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二、民事责任1. 民事责任规定我国《民法典》第113条规定:“伪造、变造、篡改、毁灭证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承担(1)赔偿损失: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应当赔偿因伪造改证据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2)停止侵害: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应当停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消除影响: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应当消除因伪造改证据给他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处罚1. 行政处罚规定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伪造、变造、篡改、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2. 行政处罚承担(1)警告: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2)罚款: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被罚款。

(3)吊销许可证: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被吊销相关许可证。

四、名誉损害1. 名誉损害后果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因伪造改证据而遭受名誉损害,影响其社会声誉。

2. 名誉损害救济(1)赔礼道歉: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被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消除负面影响。

(2)消除影响:伪造改证据的行为人可能被要求消除因伪造改证据给他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实事、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实事、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徇私枉法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和保护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职能。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
诬告陷害罪是指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恶意歪曲事实真相的方式,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严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构成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必须是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恶意歪曲事实真相的方式进行的。

也就是说,对于他人的指控必须是毫无根据的,或者是对事实的恶意歪曲,而非基于真实的情况和证据。

其次,构成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犯。

这意味着被诬告陷害的人因此遭受了严重的名誉损害,甚至可能导致了其他方面的不良后果,如失去工作、家庭破裂等。

再次,构成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

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有意识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而非出于无知或者过失。

最后,构成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

这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而非个别的、轻微的纠纷。

总的来说,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标准是相对严格的,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严重侵犯他人权益的,并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遭受了他人的诬告陷害,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知识,避免因为无知或者轻信而成为他人诬告陷害的对象。

徇私枉法罪之解释

徇私枉法罪之解释

徇私枉法罪之解释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五)徇私枉法案(第399条第1款)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审判的;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第2款)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03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非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虚假诉讼罪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以虚假证据、伪造证据或者提供虚假陈述等手段,故意诬告他人或者进行虚假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面对虚假诉讼案件时,应当依据的一系列标准和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首先,对于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查清案件事实,不得滥用职权,更不能凭主观臆测或者个人偏见对当事人进行任意处罚。

在立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其次,对于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对案件证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取证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固定、保全证据,严格依法审查证据的来源和真实性,排除一切可能存在的虚假证据和伪造证据,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平。

再次,对于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调查取证程序,不得违法违规,更不能滥用职权,以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和冤枉。

最后,对于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案件审理和裁决,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审理,不得受到任何非法干扰和压力,更不能凭个人偏见或者利益关系对案件进行任意处理,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公平。

总之,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查清案件事实,严格审查证据,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案件审理和裁决,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维护司法的公正、公平。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赵红霞辩护律师)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一、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二、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拘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从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重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三、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实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五)枉法追诉、裁判案(第399条)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彻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犯了什么罪

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犯了什么罪

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犯了什么罪⼀些⼈在报案之后希望公安机关能够秉公处理,还⾃⼰⼀个公道,但是却遇到了公安机关包庇犯罪嫌疑⼈去伪造证据的⾏为。

由于公安机关在伪造证据的关系,案件的受害者并没有获得该有的权益维护。

看看店铺⼩编收集的资料。

⼀、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犯了什么罪1.情节严重的,涉嫌伪造证据罪。

2.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威胁、贿买等⽅法阻⽌证⼈作证或者指使他⼈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作⼈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公安⼈员伪造证据应当如何定性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在主观上都有使⽆罪的⼈受到追诉或者包庇有罪的⼈不受追诉的故意,但在主体及客观⾏为上,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包庇罪等却存在着截然不同的差异。

1.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罪的⼈⽽使他受到追诉,对明知有罪⼈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

本罪在客观⽅⾯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为。

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的,为了私利私情,⽽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2.徇私枉法罪与伪证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作⼈员;⽽伪证罪的主体是在侦查、审判过程中出现的四种诉讼参与⼈,即证⼈、鉴定⼈、记录⼈和翻译⼈。

(2)客观要件不同。

徇私枉法罪在客观上须有利⽤职务上的便利,实施徇私、徇情枉法的⾏为;⽽伪证罪除鉴定⼈、翻译⼈、记录⼈具有⼀定的⾝份,并有可能利⽤职务之便作伪证外,证⼈只是具有证⼈的⾝份,了解案件情况的⼈,不要求⾝份条件和具有利⽤职务之便的⾏为。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段⼴泛,除在制造伪证、隐匿、销毁证明材料上与伪证罪相同外,还可以在起诉、审判过程中曲解或滥⽤法律条⽂,玩弄或违反诉讼程序,使⽆罪的⼈受追诉、使有罪的⼈不受追诉:⽽伪证罪的⾏为⼈只能在侦查、审判过程中作虚假证明、作不符合事实的记录、作违背事实的鉴定、作不符合原意的翻译。

案件造假的法律责任包括(3篇)

案件造假的法律责任包括(3篇)

第1篇在我国,案件造假是指侦查、起诉、审判等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地伪造、变造证据,或者故意隐瞒、毁灭证据,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

案件造假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司法权威。

因此,我国法律对案件造假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案件造假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责任1. 伪造证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变造证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变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隐匿、毁灭证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隐匿、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伪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事责任1. 恢复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造假行为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应当恢复原状。

2. 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造假行为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件造假行为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当事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

All great actions and thoughts have a trivial beginning.(页眉可删)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伪证罪只能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一般是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那此时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通常人们所说的民事伪证罪主要就是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罪名。

不少法院已依据刑法307条成功地定罪了民事伪证嫌疑犯。

支持民事伪证罪的其它法律条款还有:《民事诉讼法》102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此条法律的关键点在于情节的轻重,要根据伪证是否影响案件事实,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法官误判),伪证者的主观故意程度和动机,伪证者心智是否正常,是否及时自首悔改而定。

当然,民事伪证者有权提出其主观和客观上的抗辩。

刑法第13条……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民事伪证者侵犯的是被伪证者各种形式的权利,如工作和劳动的权利,给被伪证者造成了难以磨灭甚至永久性的伤害,且极大地浪费了法律资源,蓄意挑战了司法和法律公正,调戏了法官的智慧,扭曲了善良人的诚信观念,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团结,其对社会的危害性远远大于那种轻微的偷盗刑事罪。

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法律上做伪证的后果(3篇)

法律上做伪证的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司法实践中,伪证行为时常发生,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做伪证的后果,以警示人们遵守法律,维护司法公正。

二、做伪证的法律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做伪证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在诉讼活动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做伪证的后果1.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刑事追究。

具体处罚如下:(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责任做伪证行为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做伪证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赔偿损失;(2)承担违约责任;(3)承担侵权责任。

3.行政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4.道德谴责做伪证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败坏了社会风气。

做伪证者将受到道德谴责,丧失社会信誉。

四、案例分析案例:某案件中,证人甲故意提供虚假证言,为被告人乙开脱罪责。

经查实,甲的行为构成做伪证。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对甲处以有期徒刑一年。

五、总结做伪证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具有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做伪证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对于做伪证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以警示他人。

第2篇一、引言伪证是指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法律责任,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虚假陈述或者虚假证言的行为。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掩饰隐瞒治安处罚适用法条款

掩饰隐瞒治安处罚适用法条款

掩饰隐瞒治安处罚适用法条款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问题的日益严峻,人们对于相关法治政策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涨。

在治安处罚中,掩饰隐瞒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掩饰隐瞒治安处罚适用的法条款。

首先,对于掩饰隐瞒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妨碍诉讼活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故意损毁、伪造、隐匿、转移、毁灭证据;(二)假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虚假陈述事实;(三)威胁、贿买、胁迫、勾结以及其他方法,干扰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人民陪审员、法官、检察官等人员的作证或者陈述。


其次,对于治安处罚中的掩饰隐瞒行为,我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单独或者并处罚款:(一)在治安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拒不出示身份证件或者提供真实姓名、住所等个人基本情况;(二)故意破坏治安执法器材或者设施;(三)向治安执法人员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他方法干扰或者阻碍治安执法活动。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针对掩饰隐瞒行为的处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以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制的尊严。

- 1 -。

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3篇)

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在仲裁过程中,虚假陈述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本文旨在探讨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以期提高仲裁参与者的法律意识,维护仲裁的公正性。

二、仲裁虚假陈述的定义及表现1. 定义仲裁虚假陈述,是指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参与仲裁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陈述、证据或隐瞒事实,以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行为。

2. 表现(1)提供虚假证据:当事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文书、证物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隐瞒事实:当事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使仲裁员无法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3)虚假陈述:当事人或代理人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陈述,误导仲裁员。

三、仲裁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因虚假陈述导致仲裁裁决错误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赔偿仲裁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因虚假陈述导致仲裁程序浪费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仲裁费用。

2. 行政责任(1)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参与仲裁的人员有虚假陈述行为的,由仲裁委员会或仲裁机构依法给予罚款。

(2)取消仲裁员资格: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虚假陈述行为的,由仲裁委员会依法取消其仲裁员资格。

3. 刑事责任(1)诈骗罪: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参与仲裁的人员利用虚假陈述骗取仲裁裁决的,可能构成诈骗罪。

(2)伪证罪: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在仲裁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的陈述、鉴定意见或翻译结果的,可能构成伪证罪。

四、防范仲裁虚假陈述的措施1. 提高仲裁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加强对仲裁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仲裁参与者的法律素养。

2. 完善仲裁规则:建立健全仲裁规则,明确仲裁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加大对虚假陈述的处罚力度。

3. 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仲裁的公正性。

恶意诉讼行为的侵权法规制

恶意诉讼行为的侵权法规制

恶意诉讼行为的侵权法规制恶意诉讼行为是指当事人以不正当目的、恶意地提起诉讼,干扰司法正常运作,损害他人权益或诋毁他人声誉的行为。

恶意诉讼行为侵犯了被诉讼方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公正、高效运行。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的公正,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有多条关于恶意诉讼行为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诉讼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干扰诉讼秩序的,可以予以制止。

根据这一规定,法院可以对恶意诉讼行为采取制止措施,包括警示、调解、责令改正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以虚假证据、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提供伪证、毁灭证据等方式妨害审判活动的,应当给予制裁。

根据这一规定,法院可以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制裁,以保护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当事人以虚假诉讼或者其他恶意手段提起诉讼,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提起虚假诉讼或者采取其他恶意手段干扰他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恶意诉讼行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为了加强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打击,并维护司法的公正和高效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恶意诉讼行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判断要点和处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恶意提起诉讼或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明确了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

2.规定了司法机关如何酌情减轻恶意诉讼当事人的责任,如要求恶意诉讼当事人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合理费用、向被诉讼方公开赔礼道歉等。

3.规定了被恶意诉讼的当事人所享有的权益,包括要求恶意诉讼当事人向其赔偿损失、撤销恶意诉讼等。

我国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定,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制。

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

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

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毁灭证据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毁灭、伪造、隐匿证据,妨碍司法机关查明案情,损害国家机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毁灭证据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其立案标准,司法机关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对于毁灭证据罪的立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毁灭、伪造、隐匿的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二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是案件证据,却故意进行毁灭、伪造、隐匿的行为;三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是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即其行为对案件查明事实、维护法律权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对于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审查立案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取证工作。

包括对案件相关证据的收集、保全和鉴定工作,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以及对案件相关证人的询问和证言采信等工作。

只有在充分的证据基础上,才能够依法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还需要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危害程度。

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毁灭证据行为,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而对于一些轻微的毁灭证据行为,司法机关也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法律教育和惩罚。

最后,对于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需要依法依规,严格依法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在立案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事实和法律,依法进行审查立案,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综上所述,毁灭证据罪的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依法依规、严格依法办案的重要依据,只有在充分的证据基础上,才能够依法依规立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刑事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希望广大公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和支持司法机关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在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时,很多人为了避免法律追究,消灭自己的责任,都会去做一些伪造证据、将证据销毁或是藏匿起来的行为。

这也是属于犯罪行为的,那么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刑法条文】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1、《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本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

本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

本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

本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

本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当事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定什么罪?这类的行为也会受到刑罚的,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清楚,不要做一些损坏证据行为。

犯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申请法律援助是比较难通过,如你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又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赢了网找律师。

∙群殴打架会怎么判刑 /cr/831963.html ∙刑事诬告和错告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cr/831962.html∙强制猥亵 /cr/831961.html∙猥亵罪的认定 /cr/831960.html∙男子传播淫秽被抓,微信传播淫秽怎样定罪处罚/cr/831959.html∙审理拐卖儿童罪巨额的标准/cr/831958.html∙主犯与从犯有哪些区别/cr/831957.html∙私自挪用他人财物规定/cr/831956.html∙拐卖妇女是如何认定的/cr/831955.html∙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的区别是什么/cr/831954.html∙以工作为名诈骗如何判刑/cr/831953.html∙诽谤他人判刑吗 /cr/831952.html∙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刑/cr/831951.html∙强制猥亵什么意思 /cr/831950.html∙诈骗案和非法经营的区别/cr/831949.html∙拐卖儿童侵害了儿童哪些权益/cr/831948.html∙判三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cr/831947.html∙故意伤害私人财产罪立案标准(2018年) /cr/831946.html∙侮辱与诽谤两种罪名的构成要件有哪些/cr/831945.html∙醉酒驾驶的罚金一般是多少/cr/831944.html∙诈骗罪公安局不立案合法吗/cr/831943.html∙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cr/831942.html ∙二审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处理/cr/831941.html∙刑法第398条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cr/831940.html∙累犯可以假释和保外吗/cr/831939.html∙诈骗三千元判多长时间/cr/831938.html∙判实刑罚金可以不交吗/cr/831937.html∙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cr/831936.html∙什么是过失轻伤 /cr/831935.html∙境外诈骗怎么判刑 /cr/831934.html∙醉酒砸车会判刑吗 /cr/831933.html∙遣送出境可以提起诉讼吗/cr/831932.html∙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cr/831931.html∙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司法界分/cr/831930.html∙职务侵占罪不足2018年5000元怎么判/cr/831929.html∙管制量刑标准 /cr/831928.html∙刑法第395条第一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cr/831927.html∙一般酒驾记录会消除吗/cr/831926.html∙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赔偿/cr/831925.html∙诬陷他人强奸罪会怎么样/cr/831924.html∙深圳集资诈骗罪律师收费标准(2018年)是什么/cr/831923.html∙有过经济诈骗罪的算不良记录吗/cr/831922.html∙判了拘役之后可以保释吗/cr/831921.html∙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 /cr/831920.html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cr/831919.html∙诈骗三万块钱判刑多久/cr/831918.html∙盗窃罪的成立要件有哪些/cr/831917.html∙诈骗没成功可以报案吗/cr/831916.html∙行贿罪没收财产的范围/cr/831915.html∙应根据主刑幅度如何确定罚金档次/cr/831914.html∙刑事案件死刑判决书查询/cr/831913.html∙入室盗窃未遂可以报案吗/cr/831912.html∙法院罚金可以交一半吗/cr/831911.html∙判拘役可以提前出来吗/cr/831910.html∙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cr/831909.html∙贩卖毒品属于什么罪 /cr/831908.html ∙醉酒后吸毒会判刑吗 /cr/831907.html ∙公安部近日指挥破获特大跨国网络赌博案,网络赌博的量刑标准(2018年)规定(201 /cr/831906.html ∙被骗婚如何起诉 /cr/831905.html∙盗窃罪可以单处罚金吗/cr/831904.html∙嫖娼被骗可以报警吗 /cr/831903.html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cr/831902.html∙关于侵占罪的规定(2018)是如何的/cr/831901.html∙欠债不还能判刑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有哪些/cr/831900.html∙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形 /cr/831899.html ∙团伙非法拘禁罪能判几年/cr/831898.html∙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区别/cr/831897.html∙贩卖毒品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cr/831896.html∙无期徒刑最少服刑多少年/cr/831895.html∙关于涉案赃款赃物移送问题司法文件汇编/cr/831894.html∙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的标准(2018年)是多少/cr/831893.html∙胁从犯中对‘被胁迫情节’的如何理解/cr/831892.html∙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的区别/cr/831891.html∙酒驾判刑多久执行 /cr/831890.html∙请问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2018年),以及一般要判多久时间/cr/831889.html∙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cr/831888.html∙限期出境是行政处罚吗/cr/831887.html∙诈骗算经济犯罪吗 /cr/831886.html∙网络诈骗50万怎么判,网络诈骗如何处罚/cr/831885.html∙非法集资诈骗2000万判多少年/cr/831884.html∙生产、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cr/831883.html∙认定‘连续诈骗行为同时涉及数种诈骗罪名’有哪些原则/cr/831882.html∙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cr/831881.html∙无期徒刑的情况 /cr/831880.html∙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处什么样的刑罚/cr/831879.html∙刑事诉讼中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cr/831878.html∙法院判的罚金太多,家属无力交罚款怎么办/cr/831877.html∙终身监禁是什么意思 /cr/831876.html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哪里/cr/831875.html∙理财公司怎么才算非法集资/cr/831874.html∙刑事案件审判范围确定标准(2018年)是什么/cr/831873.html∙犯非法拘禁之前有过前科怎么判刑/cr/831872.html∙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cr/831871.html∙虚报注册资本罪与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罪的区别及认定/cr/831870.html∙交了罚金是否可以轻判/cr/831869.html∙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3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cr/831868.html∙赃款退还检察院还是法院/cr/831867.html∙刑法中的过失犯罪罪名有哪些/cr/831866.html∙刑事判决没收财产执行裁定书写格式2018 /cr/831865.html∙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标准(2018年)是什么/cr/831864.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