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米宽(钢管桩)围堰施工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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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宣桥段)2标钢管桩围堰施工方案

编制:刘德胜

审核:杨东

批准:马建中

中交三航局第二宫程有限公司

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宣桥段)2标项目经理部

2015年7月2日

目录

一、前言 ...................................................................................................................... - 2 -

二、工程概况 .............................................................................................................. - 2 -

三、临时围堰总体部署 .............................................................................................. - 3 -

四、临时围堰施工步骤 .............................................................................................. - 3 -

五、围堰施工专项安全控制措施 .............................................................................. - 5 -

六、防洪防汛施工安全措施 .................................................................................... - 14 -

一、前言

本工程安全目标设定为:重伤以上事故频率为0,施工环境安全评估率100%;船舶海损、机损事故频率为0,施工机械事故频率为0,特殊岗位持证率100%。

创建“平安工地”,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力争到工程竣工,使工程平安工地和文明工地创建率达100%,达标率达90%以上。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按《上海港建设工程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办法(2013年8月修订)》要求,围堰施工属“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此段施工特点,特对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宣桥段)2标北岸(桩号:19+026~19+360)护岸结构施工中的围堰施工采用钢管桩临时围堰。二、工程概况

大治河航道自西向东几乎成一直线,西起黄浦江,经大治河西闸,穿越宣桥镇,东至大治河东闸全长约38km,大治河航道属浦东片闸控水系范围。

本工程为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宣桥段)2标段,设计范围为二团桥桥标东边界(桩号18+627)~六奉公路桥东边界(桩号19+898),建设总里程为1271m。本标段除少量新建码头结构较好外,其余大部分岸线无永久性护岸,大部分河段现状为土坡或临时简易护坡,河岸冲刷后坍塌严重。两岸陆域基本为耕地、农田、果园、鱼塘及企业工程等,除局部岸段有沿河防汛道路外,无全线贯通的防汛通道。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护岸工程、停泊区工程、支流桥工程、疏浚工程、引道工程、防汛道路工程。

三、临时围堰总体部署

本围堰堰体设计总宽度为 2.5m。围堰主体支撑采用两排Φ168*δ9、L=6m的钢管桩,钢管桩中心间距为0.5m。两侧横向围檩采用φ60钢管并用10#铁丝绑扎,横向连接采用φ15钢丝绳对拉连接。内壁采用悬挂土工格栅(厚300g)及绿网。堰内填土采用密实性较好粘土的填心。

四、临时围堰施工步骤

4.1、施工步聚:

4.1.1、总体施工顺序

施工准备→围堰定位→筑围堰→围堰内排水→待工程结束拆除围堰→工完场清。

4.1.2、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流程

临时性钢管桩围堰施工工艺流程见下图所示。

临时性钢管桩围堰施工工艺流程图

4.2、具体施工方法:

4.2.1、临时围堰施工

(1)、确定围堰中心线

根据业主交接的围堰中心线点确定围堰中心线。

(2)、清除坝体内障碍物及,淤泥

用抓斗式挖泥船对坝体内外的障碍物及淤泥从岸边开始依次清除。

(3)、打钢管桩

本工程拟采用水上打桩船与辅助船相配合,由辅助船将钢管桩运至施工现场,打桩船进行施工。根据围堰中心线,在围堰每端各定出两个点作为边线基准点,先在边桩线中心打一根桩使该桩与边线基准点在同一直线上以便于打其它桩,打桩采取从围堰两端向中心施工,最后合拢中心,采用φ168*δ9至圆形钢管桩长度为6m,壁厚5mm,控制管顶标高在+4.0。

(4)、回填粘土

对已清除淤泥、挂好土工格栅和绿网的坝体进行填土作业,直至使坝身露出水面,后逐步延伸直至合拢,尽量不中断以免造成过多的稀泥影响围堰的强度。围堰围堰土料宜采用粘土,最大粒径为10cm,严禁用淤泥填筑,围堰回填土分三层围堰填,第一层回填后隔天后再回填,施工时留足足够的沉降量,钢管桩两侧纵向连接采用φ60钢管电焊连接,横向连接采用φ15钢丝绳连接,须与横档、桩杆联结牢固,连成整体。围堰施工严格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5)、围堰填筑完成稳定后,采用2台6寸泵抽水,抽水时注意围堰稳定情况,围堰内水位每下降50cm,则由现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对钢管桩围堰的整体情况进行巡查,避免内外水位差引起的压力对(使)钢管桩围堰整体失稳,若发现围堰有倾斜、坍塌等情况出现,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并立即停止水泵抽水,甚至向围堰内补水,同时对木桩围堰进行加固处理。抽水速度应控制,特别刚开

始排水时速度宜缓,保证围堰整体自然沉降固结。

(6)、围堰养护

围堰施工完毕后,不间断轮流值班,发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7)、拆除围堰

工程完工围堰须要拆除时即进行拆除。由于围堰是采用双排钢管桩中间填筑素土的,采用水上拔桩机进行钢管桩的拔除。待钢管桩全部拔除后,采用1m3水上挖掘机进行河道清理,恢复河底原状或按规划河道进行施工。

4.2.2、围堰拆除、清淤

待护岸结构施工完毕(墙背部分回填)后,具备放水条件时,封闭围堰两侧便道,并设立警示标志,进行围堰拆除。

围堰采用分段施工分段拆除方式,堰内护岸结构工程完工后,用作业船舶拔除木桩,拔桩时先易后难,逐个将钢管桩拔除,拔出来的钢管桩堆放在运输船上保存,然后用挖泥船清除围堰土方。

围堰拆除进度,根据现场的征地拆迁情况,开工的顺序大致为大治河北岸B1-1型护岸、B2-1型护岸、最后是U2型护岸围堰的拆除进度将根据护岸结构施工进度进行。

4.2.3、施工机械

打桩船一艘、运输船一艘。

4.2.4、施工工期

开始2015年7月5日结束2016年4月20日

五、围堰施工专项安全控制措施

5.1 水上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另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5.1.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5.1.2、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设备。水上施工船舶必须锚固可靠,无论在顺水、逆水或有风浪的情况下,都应该有足够的控制能力。

5.1.3、水上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水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5.1.4、船舶或围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水上作业平台不应有油污、细砂等易滑物,平台铺板要坚固平整,围堰周围应设置牢固的防护栏。

5.1.5、水上作业应尽量避免单人操作,作业中应注意自我保护和相互监护。

5.1.6、上下船时应集中注意力,以防踏空落水。

5.1.7、水上作业需要移动行走时,应从设有安全设施的地方通过。5.1.8、必要时应配交通指挥监督(警戒)船(交通船),防止其它船只进入施工区域。

5.1.9、交通船必须配置救生和消防设备(救生衣或救生圈、灭火器等),

交通船行驶时,乘员不得在船头和船舷聚集和走动,乘员未入舱,交通船不得启动行驶,恶劣气候条件下,乘员不得违章指挥开船。

5.1.10、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5.1.11、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

5.1.12、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天气与水情)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的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5.1.13、大(雷)雨、大雾或风力大于六级以上的恶劣天气,严禁作业,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台风警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避风措施按防台预案处理。

5.2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的规定执行。

5.2.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5.2.2、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5.2.3、变压器设拦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欧姆,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

警示牌。室内配电盘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4、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5.2.5、配电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5.2.6、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5.2.7、检修电气设备的停电作业,电源箱式开关握柄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带电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

5.2.8、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得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并安设绝缘支承物。

5.2.9、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采用36V的安全电压,未经领导同意,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它电器。

5.2.10、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5.3机械设备

5.3.1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5.3.2 操作人员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5.3.3、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3.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5.3.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

5.3.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3.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5.3.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它对象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5.3.9、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5.3.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5.4船舶安全施工

(1)工作船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向海事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进入。

(2)进入施工现场后,立即向监理和业主提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①海事局的批准文件;

②船舶登记表:包括船名、吨位、任务、船长姓名、船员人数及

姓名、通讯联系方式;

③有关证件(船况证件、船员操作证书等);

④航行、施工操作规章制度;

⑤救生器材配置情况表(名称、数量)。

(3)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

(4)由于施工水域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施工中还需注意以下几项

①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操作人员作好安全生产布置并要有书面记录,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记载当班的机械运转故障、维修等情况。

②落实防范措施,对施工区域进行局部封闭,避免渔民行船进入施工点干扰正常施工。

③掌握工况条件,注意水位(潮汐)规律、船舶浅滩地区航行,防止搁浅撞滩、船舶抛锚定位时合理布设锚位,注意锚绳长度,勿使涨、落潮或船体旋转时失稳,撞击围堰、码头等危险。

④船舶要保持适航状态,严格执行持证操作和安全航行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备足有效的消防救生设备。

⑤船舶按规定悬挂灯号、信号,认真瞭望,注意避让,不准超速航行,抢档争先。

⑥船舶过浅滩时,要严格执行“多看看”、“多转转”、“多吊吊”、“多跑跑”的规定,情况不熟,不准冒险航行。

⑦航行途中或施工期间,船上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操作和施工。

⑧航行途中一旦遇到浓雾,根据船上助航设备适当减速鸣雾号,谨慎驾驶,必要时选择安全地带停舶泊待航,并与指挥项目部及时取得联系。

⑨岸形物标不明或航道地形不熟悉时,船只慢车航行,随时做好停车、倒车、抛锚准备并与项目部及时联系,防止撞滩或错航。

⑩有风浪影响时,船舶与堤岸保持适当距离并检查泊位锚链情况,避免堤身船舶损坏。

○11船舶停工避风时,加强现场值班,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和船长在场,并有应急措施,特别注意值班人员自身的安全保护措施。遇到灾害性气候,按照规定统一指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在施工或航行中遇突发狂风、暴雨、浓雾或水位陡涨陡落(怪潮),事先尚无准备,船长当机立断,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与项目部联系,船只来不及避难时,首先考虑人员及时上岸,撤离险区,确保人身安全。

5.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5.5.1 围堰桩施打安全管理

1. 沉桩位置,轴线设明显标志,以便船只定位。

2. 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并做好记录、统计工作,及早制定防浪、防风、防寒方案,以保证施工安全

3. 严格掌握水位(潮时潮位)和流速流向,确保作业船舶停妥停稳。

4. 船上作业人员及施工人员均穿戴救生衣,注意船面防滑,尤其冬天,面上有水结成薄冰,采取防滑措施。

5. 利用桩架吊臂吊桩和下桩,检查设备的稳定性,吊臂下严禁站人。

6. 严禁人员站在船边上扣和卸扣。

7. 围堰施打过程中,注意围堰入土深度,按设计施工。

8. 对已沉好的围堰桩,需做好明显标志,每50m需设置警示灯和标牌,以免船只触碰。

9. 工地有救生船或其他救生设备,以备抢救落水人员。

10. 施工人员均戴安全帽、穿胶底鞋,切不可穿硬塑底或硬底皮鞋、拖鞋。

11. 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后方堆载与作业面的距离,一般控制在10m 左右。

5.5.2 围堰填土安全管理

1、加强宣传教育,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施工现场设专职(兼职)安全员,做到随时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禁止违章作业。

2、机械回填土时,禁止碰触围堰桩及格栅、绿网;

3、根据工程特点分别制定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4、加强施工机械司机的安全教育,禁止无证及酒后操作机械,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做到安全施工。

5.5.3 堰内排水、基坑开挖的安全监控

围堰填筑完成稳定后,采用2台6寸泵抽水,抽水时施工人员不间断保持对围堰的巡查,围堰内水位每下降50cm,则由现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对钢管桩围堰的整体情况进行巡查,避免内外水位差引起的压力对钢管桩围堰整体失稳;基坑开挖时,保证围堰足够的最小安全距离,防止引起围堰变形。

(1)变形和位移监测

围堰水平位移监测采用边交汇法进行观测,垂直位移监测采用精密水准法观测。在基坑开挖施工中,当一些监控数据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及时准确地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准确地调整施工步骤,并采取相应对策,以达到有效控制基坑变形,确保基坑施工安全。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严格控制横、向变形,当变形在5cm以内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超过5cm以上时,应连续监测。

(2)渗漏监测

对围堰堰体定时进行巡查,记录每段围堰的渗漏情况,特别是高水位时,需加密巡查频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若危及围堰安全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5.4 围堰拆除安全措施

1、围堰拆除前,先将围堰内放水,待堰内外水位平衡一致时方可进行拆除围堰。

2、围堰拆除过程中采取分段拆除,为了防止将临近的围堰桩拔出,同时将未拆除部分的格栅及绿网进行加固。

3、拆除下来的围堰桩在驳船上堆放整齐并进行必要的加固,防止围堰桩滑动伤人;

4、围堰桩拆除时,设置专职安全员指挥人员,按方案有序进行拆除。

5、围堰拆除时,尽量少占用航道,如航道流量较大,须暂时施工进行避让;

6、拆除的围堰桩和填土等必须清理干净,拆除完成后,项目部人员现

场监督挖泥船进行一次扫障过程,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六、防洪防汛施工安全措施

6.1、学习防洪知识,加强并完善自身环境内的防灾措施,发现异常征兆,如堤坝渗水,出现“管涌”,水位异常猛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2、做好防洪准备,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妥善安置贵重物品,准备必要的衣物、食品、矿泉水,做好自救和救援的准备,将人畜等尽早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被洪水围困,可在屋顶、树上等高处避难。将木料或木制家具捆扎成救生筏使用:施放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如有条件时,要积极援救周围的遇难者。

6.3、在洪水到达之前,最重要的是选择逃生路线,尽快地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撤离危险地带,不要徒步涉过水流湍急、水深已过膝的水溪。

6.4、不能饮用洪流中的污水。

6.5、即时了解汛期灾情,制定或调整防洪对策。

6.6、在汛情紧张时期,当天气预报有连续暴雨或有台风袭击时,在易受洪水淹没的低洼、滞洪地带或河边的人群,更要提高警惕,随时注意水位的变化,及时了解洪水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轻洪水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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