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桩围堰施工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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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土建工程ST1-TJ-04标

钢管桩围堰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设计概况

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土建工程ST1-TJ-04标段里程范围

SDK14+094.02~SDK18+133.5(长约4.039Km),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自湘江路与何山路交叉口起,沿何山路、珠江路、金山路至苏州乐园站地铁连接线,平面俯视呈“Z”字形,全线均位于既有道路中央。工程主要分为两部份:位于何山路、珠江路和金山路道路中间宽度为8米的有轨电车工程。有轨电车8米范围外的道路改造工程。本标段范围内有4座地面中小桥,根据设计资料及现场踏勘调查,金枫路东侧桥桥下现状满填土,无水,不需进行围堰施工;而大士庵河桥、金山桥及箱涵所处河宽为10~13m,珠江路中桥所处河道宽度为30m,河道水深均为1.5~3m,河床底标高<1.5m,全河道需要全部进行钢管桩土围堰施工。

1.2工程地质

沿线以浅土层第四系全新世至早更新世沉积的疏松沉积物及泥盆系~白垩系基岩及其风化剥蚀层组成,第四系松散沉积物以粘性土为主,间夹砂性土。沿线场地土层分布相对较稳定,基本具水平成层特征,自上而下主要包括填土层、粘土层、粉质粘土层、粘土夹粉质粘土层、粘土夹粉砂层等,局部地段存有强风化花岗和中风化花岗岩。

1.3水文

根据现场的勘察及结合相关图纸资料,4条河流中有3条河流河道宽度为10~13m,珠江路桥所处河流河道宽度为30m,河床土壤为砂粘土,河流水深为1.5~3m。河流与外城河相通,无通航等级,水力联系较密切。

2资源配置

2.1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表

2.2人员配置表

2.3主要材料配置表

3施工进度计划

4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4.1总体施工方法

本项目桥涵施工河道围堰采用双排钢管桩内侧填土作为围堰主体,钢管桩长度为9米,双排钢管桩之间间距设为3米,钢管桩横向间距0.5m。中间以粘土填筑。钢管桩外侧加固一道槽钢围囹连接,在钢管桩外侧及内侧以彩条布(防水土工布)加竹篱编制在钢管桩上,使整个堰体形成一个框架结构;以此作为围堰主体。钢管桩打设采用船上打桩机打设,打设时打桩船抛锚定位牢固,打桩机架导轨垂直,进行钢管桩打设作业。本工程道路改造旧路面挖除时,有大量土方,土质大部分为粘土,适合用于围堰填土。

4.2 施工工艺流程

打设钢管桩→筑岛围堰填土→桥梁施工→挖出内部土→拔出钢管桩

4.3 钢管桩施工

钢管桩打设采用船上打桩机打设(打桩船事先与海事单位联系临时通行),打设时需拉线定位,定位后经复核同意后方可打设。打设时打桩船抛锚定位牢固,打桩机架导轨垂直,打设过程中随时检查桩位及桩的垂直高度及桩顶高程,如有移位、倾斜应及时纠正。

待钢管桩施工一定数量后,横向之间先用槽钢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然后挂竹篱笆及彩条布(土工布),竹篱笆为定做尺寸,宽为1.6米、高度为2.5米,如高度不够在桩顶上部可用0.9×1.2米的竹篱笆调节。竹帘与竹帘之间的搭设长度应大于10cm。彩条布(土工布)施工时在底部用铅线拴小石块,这样可以保证彩条布(土工布)不折叠、悬挂垂直。彩条布(土工布)顶部用铅丝与桩固定牢固。在坝体填土时应随时检查竹帘及彩条布(土工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纠正。

钢管桩及竹篱笆及彩条布(土工布)施工一定长度后即可填土,本工程道路改造旧路面挖除时,有大量土方,土质大部分为粘土,适合用于围堰填土。

4.4 围堰施工

1、钢管桩打完后,横向之间先用槽钢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然后依次用竹栅、土工布,回填土施工,依次推进,最后用横向槽钢将两根双排方向的钢管连接。外侧设置2[32围檩,中间采用φ32圆钢内拉,内拉杆间距为2.4m.

2、围堰内排水利用抽水机进行排水,其排水量应大于围堰内渗水量的1.5-2倍,抽完围堰内水,要留有1-2台抽水机备用。

4.5 围堰拆除

围堰内拆除梁体支架,清除围堰内残留物和两钢管桩间填土后,才能进行拔桩。拔桩时,由汽车吊吊起。

5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

5.1安全控制措施

1、构件吊装和安装须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要对每一个相关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要穿救生衣。

3、吊装过程中,无关人员应退至安全范围之外,吊车臂架下和工作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

4、吊装用的钢丝绳、吊具等必须满足受力要求,且要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钢丝绳使用前一定要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钢丝绳吊点部位要保证所吊构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必要时加设支撑杆或扁担梁,以防止构件变形。

6、为保证钢丝绳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应在吊点处加垫木板、麻片或采取其它措施使吊点处钢丝绳受力均匀,不产生应力集中,避免割绳、断绳等安全事故发生。

7、钢丝绳安装好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牢固后方可指挥起吊。起吊时要缓慢提升吊钩,先收紧吊绳使之受力,然后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后才能正式起吊提升。

8、吊装或拖拉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指挥和协调运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任何违规操作立即制止,纠正后方可继续吊装或拖拉。

9、构件起吊后应根据实际情况,由起重工通过拉绳拉好重物防止旋转和晃动,任何人员、船只不得从被吊构件下通过。

10、现场注意用电、用火安全,每天施工完毕应收好电线、气瓶,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关闭电闸。

5.2环保措施

提前与海事部门、河道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按行政审批程序上报水上施工申请和相关安全措施,经审批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始组织水上施工。

(1)设置环保机构

A、成立环保工作小组,配置环保专职人员,切实贯彻环保法规,该机构由一名副经理任组长。各班组派人参加,将环保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人。

B、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申报有关环保文件,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C、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按环保要求进行布置,严格遵守业主的环境保护政策,为使环境得到保护,随时准备接受监理工程师、业主的环保人员及政府有关环保机构人员的检查,认真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办事。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在两岸施工营地设置沉淀池,负责处理生活污水,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河中,排出的污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改道冲刷、水质污染。

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船只要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应回收后处理,不得随意排入河流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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