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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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一、总则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青年参预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本章程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成员权利与义务、活动范围与方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结构1. 协会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2. 会员大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所有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章程修订、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等。

3. 理事会为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理事会成员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要事项、管理协会的日常运营等。

4. 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三、会员权利与义务1. 会员享有提案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2. 会员有权参预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并享受相应的培训和奖励。

3. 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履行义务。

4. 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协会反映问题,并积极参预协会的改进与发展。

四、活动范围与方式1. 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宣传、扶贫帮困、文化交流等公益事业。

2. 协会可以通过组织义工活动、开展公益项目、举办培训讲座等方式开展活动。

3. 协会可以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公益活动。

五、财务管理1. 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款项、项目资助等。

2. 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3. 协会应定期向会员大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监督。

六、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理事会提出,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2. 修订章程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七、附则本章程自通过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协会的所有会员具有约束力。

如有与本章程相悖之规定,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是关于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详细内容,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结构、会员权利与义务、活动范围与方式等方面的事宜。

义工协会章程

义工协会章程

义工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

本协会全称为:xx区义工协会。

第二条性质。

本协会是由我区义工自愿组成,开展义工服务,从事公益、慈善等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民间组织。

第三条宗旨。

传承文明,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倡导义务服务精神,弘扬助人为乐美德,鼓励人们奉献自己的精神、才能和时间,服务弱势群体,帮助有需要人士,共同为追求美好生活、建立和谐社区而行动。

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业务主管部门、指导部门。

本协会接受xx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办公地点:xx区社区服务中心(x江路)。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范围。

根据实际条件开展力所能及的助学、助贫、助孤、敬老、环保、青少年思想教育等慈善、公益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预备会员与正式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二)年满18周岁,品性端正,遵纪守法,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具有从事义工服务所要求的服务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好《入会报名表》;(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办理入会手续,缴纳会费,成为本协会预备会员;(四)通过协会组织的义工服务,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授予正式会员资格,分配会员号并发放会员标识。

(五)对于正式会员,协会将结合提供义工服务的情况,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晋级。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二)参加协会组织的义工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三)要求获得从事义工服务的必需条件;(四)享有本会内的选举权(仅限正式会员)与被选举权(仅限正式会员);(五)优先获得义工组织和其他义工提供的服务;(六)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协会的宗旨、权利与义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协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和实践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章协会名称与性质2.1 本协会定名为“[具体名称]志愿者协会”,简称“[简称]”。

2.2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宗旨与任务3.1 本协会的宗旨是:传播志愿精神,倡导公益理念,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2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3.2.1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2.2 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高公众志愿服务意识;3.2.3 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促进志愿服务资源共享;3.2.4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3.2.5 与其他公益组织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种类与权利4.1 本协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

4.2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4.2.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2.2 接受本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4.2.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2.4 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其他合理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职责5.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必要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5.2 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等。

5.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

第六章活动与服务范围6.1 本协会的活动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教育支持、扶贫济困、文化传播、社区服务等领域。

6.2 本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不断拓展和优化志愿服务项目。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7.1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7.2 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

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

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一、引言志愿服务是一种无偿的、自愿参与的社会活动,旨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志愿服务联合会是必要的。

二、组织名称志愿服务联合会三、组织宗旨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宗旨是: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提升志愿者素质,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四、组织任务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联合会将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义工、环境保护、灾害救援等。

通过组织这些活动,可以调动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2. 培训志愿者志愿服务联合会将组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志愿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通过培训,志愿者可以更好地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搭建平台志愿服务联合会将搭建志愿服务平台,为志愿者提供信息发布、项目申请、交流互动等功能。

通过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4. 开展调研与评估志愿服务联合会将开展相关调研和评估工作,了解志愿服务的需求和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通过调研和评估,可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五、组织架构志愿服务联合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

1. 主席团主席团是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代表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工作方针和发展战略,统筹组织各项活动。

2. 理事会理事会是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相关专家组成。

理事会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志愿服务活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3. 秘书处秘书处是志愿服务联合会的日常运行机构,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管理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培训活动等。

六、会员管理志愿服务联合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两类。

1. 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是指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和素质的志愿者。

义工协会章程

义工协会章程

义工协会章程(2023年版)第一章总则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廉政文化和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 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义工服务,组织开展义工概念、意义、资格、工作的宣传活动;(二) 开展助学支教、义卖义演,生态环保,法律援助,购买服务、敬老爱幼,血液捐献,病患护理,扶残助残,安全宣传,社区服务;(三) 组织开展和援助有益于社会弱势群体及人们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参与推动城市文明综合治理;接收反馈大众对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探索具有我县特色的公益事业发展道路,奖励优秀义工人才及为公益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四) 招募志愿者,规划、组织本县区域内的公益活动,协调指导本县各乡镇、各类公益组织开展工作;(五) 开展与县内、外有关单位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六) 指导协调单位会员的工作,做好会员内部关怀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认可协会理念,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年满十八周岁,积极学习公益的知识和业务;(四)需要参加三次以上活动或积极转发宣传协会相关信息。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会员入会需由推荐人推荐,或自行进行书面申请,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由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颁发会员证,载入会员名册,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退会自由。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活动,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协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服务、奉献。

通过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和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服务社会、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范围第五条协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保护、教育支持、健康宣传、文化传承等公益领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荣誉会员三个层次。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2. 热爱志愿者事业,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3.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和项目的权利;2. 享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3. 应当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决议;4. 应当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项目。

第十条会员的退出和除名:1. 会员有权自愿退出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即可;2. 会员违反协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协会利益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分别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理事会由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设主席团。

第十三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组织和执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1.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2. 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捐助;3. 项目筹款。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公正、透明。

儿童义工组织章程模板

儿童义工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_______儿童义工组织第二条组织宗旨:以培养儿童社会责任感、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他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组织性质:本组织为非营利性、自愿参加的儿童义工团体。

第四条组织理念: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快乐成长。

第五条组织活动范围:全国范围内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组织机构设置:1. 理事会: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方向、重大决策和监督组织运作。

2. 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管理组织日常事务。

3. 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负责地方活动的开展。

第七条理事会组成:1. 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捐赠人、志愿者代表、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

2.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组成:1. 执行委员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2.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会员资格:1. 凡热爱公益事业,自愿参加本组织活动的儿童,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 会员需遵守本章程,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第十条会员权利:1. 享有本组织的各项服务;2. 参与组织活动的策划与实施;3. 对组织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4. 优先获得组织提供的各类资源。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组织决议;2. 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为组织发展贡献力量;3. 不得损害组织声誉,不得利用组织名义谋取私利;4.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与项目第十二条活动类型:1. 公益宣传: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公益事业的关注;2. 志愿服务:组织会员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弱势群体;3. 教育培训:开展儿童成长教育培训,提升儿童综合素质;4. 合作交流:与其他公益组织、企业、学校等开展合作与交流。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1. 项目策划:根据组织宗旨和市场需求,策划各类公益项目;2. 项目实施: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质量;3. 项目评估: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

志愿者服务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社的管理,规范志愿者服务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社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组织和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社的宗旨是:自愿参与、无偿奉献、互助友爱、共同发展。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社的任务是: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社设立理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志愿者服务社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社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志愿者管理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社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志愿者服务社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服务社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两类。

第九条普通会员是志愿者服务社的基本组成单位,享有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志愿者服务社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参加志愿者服务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志愿者服务社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遵守志愿者服务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履行志愿者义务。

第四章活动组织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社根据社区需求和志愿者的特长和兴趣,组织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活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清洁、环境保护、扶贫帮困、教育支持等。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社应当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和任务,确保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社应当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升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志愿者服务社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志愿者服务费等。

第十八条志愿者服务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第十九条志愿者服务社应当及时向社员和社会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组织宣传第二十条志愿者服务社应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志愿者服务的认知和支持。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精选3篇)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xx市爱心社区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是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关心、热爱、支持慈善公益的民间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经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成立的、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服务,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崇尚中华传统文明风范,构建互助、互爱、乐观、感恩,伸张正义的社会团体。

致力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组织社会力量,为鳏、寡、孤、独、残疾者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救助,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努力推进公益、慈善社会化的进程,促进社会的公平、文明、和谐和进步。

第四条本会接受xx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 xx市商州区长坪路。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热心于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的各方有志同仁加入志愿者队伍,根据本会宗旨开展公益、慈善项目。

(二)组织会员依法开展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

(三)招募志愿者、提供信息和咨询等服务,宣传现代公益、慈善文化精神,提高社会公益、慈善意识。

(四)通过举办各种公益、慈善文化活动,接受社会捐赠、募集会员捐赠,公开、透明、合理的用于各项公益慈善活动。

(五)开展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益、慈善机构就民间公益、慈善文化事业的发展进行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编写、编译、出版有关公益、慈善文化事业方面的书刊、资料,研究和介绍国内外有关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的理论、方法、经验。

(七)向政府提出有关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方面的建议,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提供资讯和服务,协助政府发展社会公益、慈善文化事业。

第七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xx市。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分为会长(副会长)级会员、常务理事会员、普通单位会员。

志愿者组织章程

志愿者组织章程

志愿者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1.1 本志愿者组织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1.2 组织宗旨:以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促进和谐为目标,推动志愿服务的开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1.3 组织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2.1 本组织设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组织的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

2.2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活动策划部、财务管理部等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的各项事务。

2.3 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章会员资格3.1 凡是热心公益、承认本组织章程并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组织会员。

3.2 申请成为会员需填写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4.1 会员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组织培训、参与组织管理等权利。

4.2 会员有遵守组织章程、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维护组织声誉等义务。

第五章活动策划与实施5.1 组织根据社会需求和会员兴趣,定期策划并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5.2 活动策划需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志愿服务内容6.1 组织提供的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支持、环境保护、社区建设、老人关爱等领域。

6.2 志愿服务内容需符合社会公益性质,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7.1 组织设立专用账户,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

7.2 财务收支需公开透明,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3 每年度末,组织需编制财务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并通过。

第八章章程修改与终止8.1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相关部门备案。

8.2 组织因故需要终止时,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8.3 组织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组织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九章附则9.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9.2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组织惯例处理。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以下是根据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相关精神和规定,为其制定的章程内容。

一、名称与宗旨1.名称: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2.宗旨:本会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致力于团结和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会员1.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交流的权利,并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三、组织机构1.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等。

2.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会的各项活动,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3.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四、活动与任务1.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关爱弱势群体、环保、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应急救援等。

2.培训和选拔志愿者,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加强与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4.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经费与管理1.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活动收入等。

2.本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六、附则1.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志愿者协会是由团委批准成立,医疗服务部带头以医院青年职工为主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积极配合医院开展的素质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改善人际关系,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第六条: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七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八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工作。

第九条:培养青年志愿者,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第十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热心公益事业、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加入本协会的青年职工,在校医学生,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个体会员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进行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向本协会推荐成员。

5、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

第十六条:对于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在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取得一定成绩的会员,协会应根据其从事志愿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就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深圳义工联章程4

深圳义工联章程4

深圳义工联章程4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是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简称市义工联。

本会的英文名称为 Shenzhen Volunteer Association,缩写为 SVA。

第二条本会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通过组织、协调全市义工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义工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会奉行“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深圳市民政局,对本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地是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 1001 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义工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协助政府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市义工工作资源,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和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义工服务;(四)为具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五)统一制定义工服务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 (六)招募、培训和表彰义工; (七)拓展义工服务领域; (八)加强义工服务理论研究; (九)开展义工服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

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二)团体会员分为法人义工会员和团体义工会员。

法人义工会员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团体义工会员是指 200 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义工。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义工和志愿者的区别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义工和志愿者的区别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义工和志愿者的区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ChinaY0ungVolunteersAss0ciation,简称CYVA)是由志愿从事社会服务事业的各界青年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接受共青团中央的指导。

第二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保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全面素质,推动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为城镇发展、社区建设、 __、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十二条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十四条凡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第十五条团体会员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会务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

5、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六条团体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向本协会报告团体会务。

4、向本协会缴纳会费。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3篇)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3篇)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____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2)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志愿者入会管理:协会设立入会资格条件,进行入会审批流程,包括填写入会申请表、参加入会培训等。

同时,协会会员也要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会员义务。

2. 志愿者工作分配:协会根据志愿者的兴趣、能力和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任务,确保志愿者能发挥所长。

3. 志愿者工作记录:协会建立志愿者工作记录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成果,以便评定志愿者的表现和进行表彰。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XXX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为××XXX。

第二条:本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宗旨是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为“爱在心中,公益在行动”。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

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为××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1.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3.组织、推广义工活动。

4.宣传推广环保知识和消防知识。

5.接受各种捐赠现金和物资,用于需要救助的人。

6.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7.其他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

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

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他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包括:1.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授予会员资格。

公司义工协会章程

公司义工协会章程

公司义工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义工协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公司义工事业的发展,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形象而制定的。

1.2 公司义工协会是由公司员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组织和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服务,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1.3 公司义工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独立运作,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结构2.1 协会会长协会会长由公司领导指定,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协会与公司及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2.2 副会长副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助协会会长的工作,并在会长不在时代行职责。

2.3 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协会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协会的重要事项,选举产生协会会长和副会长。

2.4 理事会理事会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其他理事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2.5 秘书处秘书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会员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会员管理3.1 会员资格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经过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后正式成为会员。

3.2 会员权益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的权益,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3.3 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四、活动组织4.1 活动策划协会理事会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公益活动,根据成员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

4.2 活动宣传协会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材料、发布通知、组织宣传活动等,以吸引更多的员工参与。

4.3 活动实施协会会员根据活动计划和安排,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为社会做出贡献。

公司义工协会章程

公司义工协会章程

公司义工协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公司义工协会的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义工活动,促进公司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而制定的。

1.2 公司义工协会是由公司员工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通过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回馈社会,提升公司形象。

1.3 公司义工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预、公平公正、互助合作、服务社会。

二、组织架构2.1 协会成员2.1.1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利自愿加入公司义工协会,并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资源和服务。

2.1.2 公司义工协会成员应积极参预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2.2 协会理事会2.2.1 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

2.2.2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

2.2.3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活动计划和预算,并监督协会的运作情况。

2.3 专业委员会2.3.1 为了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环保、健康等领域。

2.3.2 专业委员会由协会成员自愿组成,每一个委员会设立一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领域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三、活动规划3.1 活动策划3.1.1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义工活动、公益项目、培训和交流活动等。

3.1.2 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协会成员的需求和意见,并与公司其他部门进行协调。

3.2 活动组织3.2.1 协会理事会委托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3.2.2 活动组织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标、时间安排、人员配备、物资准备等。

3.2.3 活动组织应与相关机构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3 活动评估3.3.1 活动结束后,协会应进行活动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3.3.2 活动评估应包括活动效果、参预人数、资源利用情况等方面的评估。

四、资源管理4.1 资金管理4.1.1 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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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义工协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本单位内部员工、志愿者、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经四会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民间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关注弱势群体,提倡文明生活,‘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


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调查、了解社会贫困线以下的人群的基本情况,唤起社会对贫困人群的关心与帮助;
(二) 组织会员提供业余时间,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三) 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助残、失学儿童结对等慈善活动;
(四) 开展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服务基地,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五) 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六) 社会突发、灾难事件的仁道救助;
(七) 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
(八) 积极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义务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协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进行志愿者宣誓,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协会的帮助与服务;
(七)有向本协会推荐会员和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在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私隐和商业秘密;
(七)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或变相收取报酬。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四会市民政局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
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捐赠;
(二) 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利息;
(五 )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采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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