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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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通过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单位。

二、食品安全等级划分1. 食品安全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和历史安全记录等因素综合评定。

2. 食品安全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高等级,C级为最低等级。

三、等级评定标准1. A级:连续三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检查结果优秀,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2. B级:一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监督检查结果良好,食品安全管理有序。

3. C级: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缺陷。

四、等级评定程序1. 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提交食品安全自评报告。

2. 由专业食品安全评估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和风险分析。

3. 结合自评报告和评估结果,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定。

五、等级动态管理1. 食品安全等级每年评定一次,根据最新评定结果调整。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改进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等级。

3. 对于连续两年评为C级的单位,将采取限制或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措施。

六、信息公示1. 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安全等级。

七、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卫生条件、产品质量等。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现将《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附件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方案。

一、工作原则按照“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自律诚信、社会监督”和“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批推进,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2012年内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一)组织培训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具体方案。

召开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全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对监管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保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和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

北京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北京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

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量化分级管理是本市食品监管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强化执法监管,结合风险评估原则和经营者客观实际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级,并将有关情况进行社会公示的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是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综合水平的客观反映。

第三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遵循“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评定、鼓励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餐饮服务单位是指我市已经取得许可资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

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企业暂不评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办法制定、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参与特大型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重点业态、重点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与核准工作。

第六条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量化分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组织、协调和最终等级评定等工作。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初审工作。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复核工作。

第七条各直属分局参照上述规定,负责本辖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级与评定标准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场所等级和管理等级。

场所等级,是指餐饮服务单位的营业场所建筑布局、设备设施等硬件情况的综合评价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 保障公众健康:量化分级管理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公众健 康。
• 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餐饮业 的健康发展。
P餐A饮R服T务4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
理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原则
促进经济发展:餐饮服务行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为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确保食品安 全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促进餐饮服务行业的繁荣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增长。
遵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重要内容。确保 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也是其合法经营的基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或 者委托检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并妥善保存样品,及时送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采用其他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方式进行清洗、消毒。餐具、饮具消毒后应当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
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标准和要求,确保 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 能,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强化监督和检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 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内容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实施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规范食品加工过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1. 简介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国餐饮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评定标准,旨在规范餐饮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 评级标准2.1 餐饮企业分类餐饮企业分为三个类别:小型餐饮企业、中型餐饮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

小型餐饮企业经营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可容纳不超过50人同时就餐;中型餐饮企业经营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可容纳不超过200人同时就餐;大型餐饮企业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可容纳超过200人同时就餐。

2.2 餐饮企业评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餐饮企业评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食品安全管理评分2.厨房卫生评分3.厨师操作规范评分4.食品储存管理评分5.食品加工控制评分6.环境卫生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及其占比如下:评分项细则占比食品安全管理评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教育和培训、审核检查等)30%厨房卫生评分清洁卫生管理(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器皿卫生等)20% 厨师操作规范评分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操作流程、标识和规范化操作等10%食品储存管理评分储存环节的管理(可控温控湿、储存时间、保质期等)10%食品加工控制评分加工工艺控制(烹饪过程、调味管理、菜品标准化等)20%环境卫生评分就餐环境卫生(就餐区域、餐厅布局、空气质量等)10%2.3 餐饮企业评级标准根据以上评分标准,餐饮企业将分为三个等级:1.优秀(得分95分以上)2.合格(得分85分以上,不满足优秀等级评定标准)3.不合格(得分85分以下)3. 评级结果和奖惩3.1 评级结果经评定,餐饮企业将按照评级标准确定等级。

评级等级评定结果公布时间为评定完成后一周内。

3.2 奖惩措施1.优秀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并依此纳入市级级以上餐饮服务行业质量评定资料库。

2.合格企业:颁发合格证书,可参加餐饮产品展销活动。

3.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营业;整改后重新评测。

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丹凤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业服务水平,提高我县对外开放形象,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县餐饮业合理有序发展,保障就餐群众人身安全,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药监局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县餐饮业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诚信经营、规范操作为监管重点,落实餐饮服务安全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统一,动态评级与年度考核相一致,全面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餐饮业服务水准和安全意识。

二、总体目标对所有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201*年7月底完成学校食堂、职工食堂、旅游景点餐饮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1*年11月20日全面完成餐饮业全覆盖,量化分级管理100%。

三、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量化评级、动态考核、鼓励进步、耐心指导”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状况,告示消费者餐饮业安全服务等级,让百姓明白消费;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鼓励餐饮业晋级进位争先,提高餐饮服务安全标准。

四、实施办法量化分级管理分A\\B\\C级,A级单位由市药监局监督考核;B,C 级由县药监局负责监督考核;(一)等级划分量化分级分为:动态等级、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每次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

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单位过去12个月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二)评定期限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监管部门应在其取证后的4个月内,对其进行首次动态评定,每三个月评定一次,连续4次。

满一年后根据餐饮单位每次评定结果进行年度等级评定。

(三)评定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列》《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评定表》等法律法规,进行评定。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我局制定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一、适用范围凡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食堂,均应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范围。

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除外。

二、等级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行等级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A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良好)、B 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中等)和C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一般)。

三、等级评定期限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含原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满6个月、接受日常检查1次以上,进行首次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一年1次,也可以根据具体监督检查频次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1次.四、等级评定依据等级评定以许可审查核查结论和日常检查结论为依据。

许可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附件一)核查结论判定为“符合”和“基本符合”;日常检查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执行,《日常检查记录表》(附件二)检查结论判定为“好、中、差”。

(具体见附表)五、等级评定标准1.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好”的,评为A级;2.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中”的,及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基本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中”或“好”的,评为B级;3.许可审查核查结论为“符合"或“基本符合”,日常检查结论为“差”的,评为C级.有两次及两次以上的日常检查结论,原则上取其中最低的一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单位达标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单位达标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B级单位达标指南一、等级划分和评定方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行等级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A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良好)、B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中等)和C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一般)。

结合现行的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等级评定工作主要以日常检查结论为依据,日常检查按照《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进行检查,结论判定分为“好、中、差”,日常检查结论的判定:不合格项目数≤检查项目总数的10%,不合格关键项=0项,不合格重点项≤1项,判定为“好”;不合格项目数≤检查项目总数的20%,不合格关键项≤1项,不合格重点项≤3项,判定为“中”;不合格项目数>检查项目总数的20%,且没有应予以“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判定为“差”。

日常检查结论为“好”的,评为A级;结论为“中”的,评为B级。

二、日常检查项目分析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说明:1.本检查内容分为关键项目(序号带***)、重点项目(序号带**)和一般项目(序号带*)。

2.结果评定符合要求打“√”,不符合要求打“×”,缺项不予评定打“-”。

有细化项目、结果评定为不符合要求的,除了在该项目“结果评定”栏打“×”外,还应在不符合要求的细化项目前的“□”内打“×”,对符合要求的或缺项的细化项目,可不标识。

(一)B级单位最容易做到的达标指引根据上述检查表格,要达到B级单位的标准,最低要求是不合格项目数总数不多于6项,其中不合格关键项不多于1项,不合格重点项不多于3项。

首先我们先看关键项分别有1、2、3、4、9、16、19、20、24共9项,作为新开办的餐饮店,关键项目是比较容易达到要求的,并且关键项目建议做到全部合格,不仅仅是为了达到B 级单位要求,同时也是合法合规经营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然后是重点项分别为7、8、13、14、15、17、18、21、23、28、29、30共12项,其中建议除了17、23、28其他重点项目都达到要求,这些项目是比较容易达成要求的,可确保比较容易通过B级单位的评定,17、23、28这三项要求更为细致,容易存在瑕疵,第17项索票索证容易遗漏一两样或一两次,并且按时间先后次序整理并妥善保存不少于2年这一要求对于部分业务繁忙的餐饮业主,也容易缺漏;第23项容易缺少明显标识,并且在日常经营中容易把成品、半成品、原料混放;第28项容易缺少标识和专用保洁设施。

深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深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

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2012版)(征求意见稿)一、评定范围对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不包括新办许可证三个月以内和持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二、评定依据按照《中华人中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三、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动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督部门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四、评定标准等级评定按照《深圳市餐饮业日常监督量化检查表》执行(附录1)。

注“★”为关键项(高风险项目),◎仅为餐饮配送和中央厨房单位适用的关键项目,⊙代表仅为小型餐饮为一般项目(集体食堂除外),其它类型的餐饮单位为关键项目;检查项目和内容可以依据不同餐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缺项;根据现场检查不符合项目数量,评定结论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三五、有以下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等情形,应列入重点监管和限期重点跟踪检查对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不得准予A 级单位(一)6个月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且被确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实施两次以上相同或相近违法行为的;(四)重大活动经常接待单位、餐饮配送餐企业、中央厨房、集体食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量化检查表中有≥4个关键项目不符合,或不符合项目总数≥10个;其它单位有≥5个关键项目不符合。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餐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确保餐饮服务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量化分级标准第四条餐饮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1. 餐饮服务环境:包括场所卫生、环境整洁、装修风格等;2. 食品安全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环节的安全管理;3. 服务水平:包括服务态度、服务速度、服务质量等;4. 经营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营销管理等。

第五条餐饮企业的量化分级标准应当根据餐饮服务的不同类型、规模、地域等因素进行考虑,具体标准由各地餐饮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量化分级管理第六条餐饮企业应当按照量化分级标准,自觉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保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餐饮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员工认识到量化分级管理的重要性,提升服务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

第九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对照量化分级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达标。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对照量化分级标准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餐饮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达标。

第十二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解决和回复,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和复核。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对符合标准的餐饮企业进行表彰,对不符合标准的餐饮企业进行整改督促,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背景介绍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餐饮业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领域之一,但由于行业特殊性和生产经营条件的限制,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挑战。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餐饮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出了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意义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食品安全风险,将食品企业分为不同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食品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加强食品企业的自我管理、提高食品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被划分为一、二等级的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更加严格和全面的监管措施,包括现场抽检、定时抽检、常规监测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管和跟踪,促使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质量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被划分为三、四等级的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将通过一系列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并鼓励其自行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餐饮企业的健康发展。

餐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是餐饮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配合实施,不仅能够对餐饮企业进行规范化监管,还能够对规范化、合规化的餐饮企业进行适当指导和扶持。

最后,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餐饮企业数量繁多、覆盖面广的情况下,传统的监管手段难以满足监管需要。

而以食品安全风险为基础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给予监管部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更有针对性、更加全面的监管措施,从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和监管工作的质量。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风险评估通过对餐饮企业类型、规模、生产流程、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综合评估,判断企业所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2012〕101号)及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滁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食药监办〔2012〕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构建餐饮服务行业诚信体系,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减少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实现2012年底前完成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为等重点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

三、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
许炎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可编辑课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强化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举措, 更是增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 责任意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提高餐饮 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必要载体。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主要 包括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等级公示和日常 监管三方面工作。
可编辑课件
一、量化分级管理发展过程
• 2、试行阶段(2002年4月——2005年9月) • 2002年4月卫生部在总结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
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现状,出台了 《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 知》(卫法监发〔2002〕107号)。 • 2003年9月卫生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法监〔2003〕 242号)。 • 2005年7月浙江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公布全省第 一批食品卫生A级单位名单的通知》(浙卫发 〔2005〕193号),公布了杭州大华饭店等193家 A单位。
≥75分<90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一般。
可编辑课件
量化分级等级评定
• (2)整改情形: • ①餐饮服务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擅自超范围经营、改变经
营地址、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发现一 项,评定为整改。 • ②60分以下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评定 为整改。 • ③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食物中毒,评定为整改。 • 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加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 罪行为,应依法处理。 • (3)降级情形:发生三级以下食物中毒,给予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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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量化分级标准1.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 级为最低等级。

2. 量化分级标准包括: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食品运输与配送、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七个方面。

3. 各方面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评定程序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我评定,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评定结果。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等级。

3. 评定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

2. A级单位可享受政策扶持、优先推荐等优惠措施;D级单位应接受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按照规定开展自我评定、弄虚作假、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六、培训与宣传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标准(注:本文仅为示例,实际内容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标识应置于餐厅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识别。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为在全省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评价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试行,并在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推广;一、总体目标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实施原则一监管并重;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风险高低分为关键项※、10分项、5分项、2分项四个档次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三动态监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四公开透明;将餐饮服务单位的信誉等级公开,便于社会监督;五鼓励创新;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修改后的内容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三、实施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见附表,依据量化评分表分别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为良好;评价得分为总分的60-85%,为一般;评价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为差;一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使用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三级评价结论良好、一般和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不予许可;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许可证发放后,每年度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销售过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监管人员现场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加工销售行为的查处应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三信誉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通过综合许可审查的评价结论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A、B、C三级信誉等级;1.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良好的,为A级;2.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一个为良好,另一个为一般的,为B级;3.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一般的,为C级;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监督频次依据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按照下表进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评价结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评价结论监督频次A良好良好不少于4次/年B 一般良好不少于8次/年良好一般C 一般一般不少于12次/年此外,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许可审查评价为良好或一般,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为差,责令限期整改;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查处;附表:1.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3.小吃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4.小吃店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5.快餐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6.快餐店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附表1餐馆食堂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2餐馆食堂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3小吃店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经营者: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申请许可项目::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如设专间,则按餐饮业量化评分表中专间要求设置; 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监督员:附表4小吃店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如设专间,则按餐饮业量化评分表中专间要求设置;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5快餐饮品类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申报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f.对于统一配送的、无需现场制作的成品凉菜,不纳入专间管理;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表6快餐饮品类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被检查单位:结论:良好、一般、差地址:电话: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d.结论:标化分85%以上为良好,60%—85%为一般,60%以下为差;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f.对于统一配送的、无需现场制作的成品凉菜,不纳入专间管理;应得分: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实得分:标化分:评价机构: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附:几点说明:1、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对餐饮业的分类,我们将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划归为一类;将饮品店与快餐店划归为一类;划分后可分为餐馆食堂、快餐饮品、小吃店等三类;即食堂按餐馆类评价,饮品店参照快餐类评价,分别使用同一评分表;2、由于餐饮服务业的生产加工、基本设施、销售食用、人员管理等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故应加大监督频次;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分别为A、B、C的餐饮服务单位,将监督频次分别调整为不少于4次/年、不少于8次/年和不少于12次/年;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暂定为“食品安全监督员”;4、将评分表后填加“评价机构”一项;5、量化评分表食品安全管理类别中,加入索证索票制度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附件1:第一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 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附件2:第二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附件3:第三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 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附件4:第四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建筑工地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附件5:第五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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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一阶段(4月份): 4月下旬,市局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量 化分级管理评定动员工作会议,把食堂(学校、托幼 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机关)纳入食品安全 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中,特别是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为 重点,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并 将辖区内原A级餐饮单位和拟申报A级的餐饮单位推荐 名单于4月30日前报州局。 市局组织B级以下及各类食堂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 品安全员进行学习培训,为顺利实施此项制度打好基 础。
第二阶段(5-7月份)
检查、动态评定阶段。第二阶段重点做 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 一是依照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我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 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督促餐饮服 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量化评分 申请自查表由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评打分, 并依照评价标准确定申报等级,准备申报 材料,提交申报申请


•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统一逐页 编码活页装订; • 第5项必须是企业自行组织实施的培训,考 核成绩登记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岗 位、培训时间、考核时间及成绩等项内容;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审小组负责对考核内 容的抽查; • 所有上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企业)公章, 个体经营者须业主签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格尔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指导思想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 药监食〔2012〕5号)及省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本着总体部署、分类 指导、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 体水平,努力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 级率有明显提升,有力推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诚 信体系建设,以减少食源性疾病等突发性食品安 全事件的发生。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 级上 报 材 料 目 录
• • • • • • 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申请自查表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登记表 5、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表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平面图(各分区、专间需注 明面积) • 7、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设置情况 • 8、设备布局示意图(*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 9、工艺流程示意图(*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
总体目标
• 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 管理重新评定工作。 • 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率 达9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率达100%, A级、B级单位数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较大幅 度的增长。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 量化分级: ● 一方面做到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科学 化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对高风 险及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低的餐饮服务单位 的监管; ● 另一方面构建餐饮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强化其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 责任意识,鼓励企业自律,形成激励机制, 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8-10月份):年度评定 审核阶段。
• 由州局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 量化等级进行年度评定审核,并组成量化 分级验收评审小组,适时对本辖区食品安 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审核,确 定A级年度评定名单。
第四阶段(11月份):验收公示总 结阶段。
• 配合省局做好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 级评定总结的上报工作,汇总本辖区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通 过网络、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 示结束后组织A级、B级单位授牌。
基本原则
遵循依法行政、全程监督、全面覆盖、分级评 审、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鼓励进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 工作实施时间从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 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份):宣传动员培训阶段。 第二阶段(5-7月份):检查、动态评定阶段。 第三阶段(8-10月份):年度评定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11月份):验收公示总结阶段。
• 二是对以往已评定A、B级单位组织回头看, 依据评定标准重新评定,实施动态管理, 凡评分达不到原级别的,摘取等级牌作降级处 理。
• 三是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 市局按照申报单位的类别使用《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 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 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 品添加剂;检验运输九个方面进行量化分 级动态等级评定。 • 初步确定A、B、C三级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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