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知识产权法》教学课件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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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PPT课件讲义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讲义
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 (二)著作权的内容
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所享有的以人
身权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转让和 不可剥夺的专属权,非作品创作人不得享有。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人身权包括四种权项: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⒉知识产权的客体须有能为人所感知的客观 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性。
– 客观表现形式,即可独占、利用的物质载体(有 声语言、文字、图表等),否则不能被法律确认 和保护。
– 首创性,以前没有。 – 新颖性,刚刚出现,能够充分的、越来越作为自
身起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3.专有性。 知识产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
出版社行使并由此取得稿酬。
制片权,是指作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拍摄为电影、电视片或录
像制品的权利。这些都应经作者授权并事先签订书面合同。
一、著作权的概念
⑵ 演绎权 演绎权是作者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演绎作品就是利用
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所产生的新作 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人享有,受 法律保护,但以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为原则。
知识产权法
教学重点与难点:
• 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法律特征 • 著作权的内容、主体、客体 • 著作权的取得、保护期限、权利限制 • 专利权的客体及其特征、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 申请专利的原则 • 专利权的期限
§1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 1. 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
§1 知识产权法概述
1. 保护范围: • 中外学者通常分为:

《知识产权法教案》课件

《知识产权法教案》课件

《知识产权法教案》课件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1.2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作用1.3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4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第二章:著作权法2.1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2.2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2.3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与保护期限2.4 著作权的限制与侵权行为第三章:专利法3.1 专利法的保护对象3.2 专利的类型与条件3.3 专利申请与审批程序3.4 专利权的保护与限制第四章:商标法4.1 商标法的保护对象4.2 商标的注册条件与程序4.3 商标权的保护与限制4.4 商标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第五章:知识产权合同法5.1 知识产权合同的定义与类型5.2 知识产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5.3 知识产权合同的履行与变更5.4 知识产权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第六章:不正当竞争法6.1 不正当竞争的定义与类型6.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6.3 商业秘密的保护与侵权行为6.4 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第七章:知识产权侵权责任7.1 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与特点7.2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7.3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形式与赔偿计算7.4 知识产权侵权的抗辩事由与诉讼程序第八章:知识产权行政保护8.1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机关与程序8.2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实施8.3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与执行8.4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国际合作第九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9.1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管辖与程序9.2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与证明责任9.3 知识产权民事判决的国际承认与执行9.4 知识产权刑事诉讼的犯罪类型与处罚第十章: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10.1 全球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概况10.2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与协定10.3 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完善10.4 知识产权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挑战与机遇重点和难点解析一、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难点解析:理解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特点,以及它们在法律保护中的具体体现。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问题是,“地铁瀑布”照片是否受著作权
法保护的客体?关于“地铁瀑布”照片的 属性存在三种不同见解:第一,将该照片 当作实景照片,是可版权客体,应当依法 自动产生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 未经著作权人杨某许可擅自刊载,侵犯了 杨某的著作权。[2]第二,将该照片当作时 事新闻,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任 何报刊媒体都可以自由使用,不必经照片 拍摄者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不构 成侵权;[3]第三,该实景照片虽然属于时 事新闻,是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不可版权 客体,但报刊媒体刊发时应当注明出处以
1995年9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宣判吴冠中胜诉。庭上,吴冠中的律师 向法院提供了公安部关于伪作落款署名不是 吴冠中亲笔所写的鉴定书,这份刑事科学技 术鉴定书的出具日期是1994年6月5日。对方 则出示了证明此画确为吴冠中所作的专家鉴 定书,令人发笑的是,“专家”无一例外竟 然都是上海朵云轩自己的职工。更令人忍俊 不禁的是,这些专家在应对原告方律师的例 行询问过程中,不仅对他们所鉴定过的吴冠 中绘画风格一无所知,甚至连专业书画鉴定 的基本常识都不具备。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四条
汇编 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 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 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 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 原作品的著作权。 (五)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五条 电影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 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 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 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又称属地原则,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产生的知识 产权,只在该权利产生的区域有效,在该国家或地区以外 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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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产权的性质及在民法中的地位
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对于知识产权的性质,各国 主要有下列观点: (一)无形财产权说
此理论依据自然法学说建立,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 权,因此根据“天赋人权”的思想,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二)智慧财产权说
各国专利局对申请的行政监督大体上可以分为 两种:登记制与审查制。
专利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间。最通用的办法为规 定自申请之日起多少年之后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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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权的保护
(一)保护范围的确定 专利的权利要求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但是在确
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各国有不同的解释原则。 1.周边限定原则。 2.中心限定原则。
专利侵权的救济各国基本一致,即为申请禁令、损害赔偿、交出利 润、交出或销毁侵犯专利权的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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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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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法概述
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特定的制造商或商人的货物与其 他制造商或商人的货物的标记和符号。
在美国、英联邦国家和地区以及某些大陆法系国家, 商标法是不公平竞争法的一部分。而在绝大多数大陆法系 国家,保护商标、对付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商标的办法是遵 照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
对新的技术产生的权利的保护上面,大陆法系通过司 法解释完成对新的权利的保护,而英美法系则通过扩大权 利保护的目录完成,即直接通过立法完成。
表现在具体立法上,大陆法系的每一次立法可以保持 很长的时间,因为通过法律解释足以实现对新权利的保护。 而英美法系的立法对于新技术的挑战,更多的通过修订法 律或新的立法实现。
是指该权利是由创造性思维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三)顾客权利说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全册课件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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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
一、临时措施
(一)临时措施概述
TRIPs协定第50条也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责令采取迅速和有 效的临时措施以便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入商业渠道, 以及保存关于被指控侵权的有关证据。
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在2001年进行修订 时,以TRIPs协定第50条为依据,同时借鉴了英美法系“临 时禁令”制度,规定了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诉前证据保全和 诉前财产保全三类临时措施。同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不仅规定了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可以申请临 时措施(诉前保全措施),还规定了在起诉之后,判决、裁 定或仲裁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诉中保全措 施)。
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 的财产, 产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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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 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注意点:
首先,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 誉等非物质性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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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四)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 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
对公开的智力创造成果而言,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到限制的。 对于商业标记、商业秘密等非智力创造成果或非公开性信息而言,
者即将受到侵害;
(5)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 (6)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知识产权法课件

知识产权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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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课件中,我们将探讨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和概念,并强调知识产权 的重要性。我们还将介绍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和方法, 以及知识产权的侵权和违规行为。最后,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来了解知识产 权纠纷,并展望知识产权法的趋势和发展。
法律和概念
1 知识产权的定义
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定义。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
商标
解释商标的定义、保护和管理。
专利
探讨专利的作用、申请程序和权利保护。
版权
介绍版权的范围、保护期限和权利限制。
商业秘密
解释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和违规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的手段和方法
注册和登记
详细介绍如何注册和登记知识产权。
合同和协议
解释合同和协议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性。
监测和执法
说明如何监测和执法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教育和宣传
强调教育和宣传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的侵权和违规行为
1
盗版和侵权
探讨盗版和侵权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影响。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假冒和伪造
详细介绍假冒和伪造行为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3
侵犯商业秘密
解释商业秘密的侵犯方式和损害后果。
案例分析:知识产权纠纷
案例1 案例2 案例3
展望知识产权法在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会。
2 知识产权法的起源
探究知识产权法的历史背景和发展。
3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
介绍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及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经济发展
解释知识产权对创新和经济增 长的积极影响。
竞争优势
展示知识产权如何帮助企业在 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第8章 著作权限制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8章  著作权限制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适用法定许可使用时,若权利人声明不许使用 的则不得使用,而合理使用无此条件的限制
8.3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 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 度
强制许可使用制度采用之初,仅适用于对音乐作品录制唱片之情形,即 唱片制作人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以支付使用费为对价,得以录制他人的 音乐作品而该著作权人不得拒绝,以后才渐次延及其他领域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 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 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将任何一种文字改 成盲文,都是一种翻译行为
8.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 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 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了判断某一行为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四条标准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 或者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
版权作品的性质 同整个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
实质性 这种使用对有著作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
的影响。这一标准对其他国家的合理使用立法产生 了相当大的影响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 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 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 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 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 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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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著作权人的权利:
(1)人身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复制、 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改编、 翻译、注释、编辑、整理、许可)
5、著作权的取得
我国著作权法采取的是自动获得原则,作品一经 完成就自动产生权利,故对于一般文字、音乐等作 品,作品所有人具有是否登记的自由决定权,法律 鼓励作品所有人进行登记。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 人或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 人个人所有;
(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发明人或设计 人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其所在单位 (3)、共同发明创造人共同发明创造;
(4) 、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作出发明创造的单位 或个人可以将自己所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合 法受让人有权就受让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被批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惩治 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首次在我国明确了追 究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违法所得数额 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七年以下徒刑。
习题:(判断对错)
某歌星参加抗洪救灾义演,将票房收入全 部捐给灾区。他既不需要征得他所唱歌曲的作 者的同意,也不需要付给作者报酬,这属于对 歌曲作品的合理使用。
(1)、依法禁止出版的作品;
(2)、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政府、 国家机 关的正式文件及其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习题:
下列作品中,可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是( D )
A.历法 B.通用数表 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D.音乐作品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知识产权法教材教学课件(全)

知识产权法教材教学课件(全)
“作品”扩大到不具备作品条件的“表达形式”。 2.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界定为国家。 3.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表达形式的收集者、整理
者和传播者的权利,尊重他们在收集、整理和传播 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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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
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第四节 著作权的性质 第五节 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 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 有权利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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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
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 客观依据,是此作品区别于彼作品的重要标志, 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 我国《著作权法》在规定独创性的同时,还要求 作品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即作品能通过印刷、绘 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
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法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制度。但笔 者认为,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系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 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 用规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至于行政法和刑法性质 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占有的比例较小,不足以影响该法 的性质。
也有学者主张,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笔 者认为,知识产权法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所有的调整 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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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立体 颜色组合
商标法
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
主体
可以是中国人,外国人。 修改:自然人,共同申请,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客体 商标法所保护的对象是注册商标。
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
申请注册商标的条件是具有显著特征和易于识别。 条件
商标法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禁用标志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同外国国家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 同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同“ 红十字”、“ 红新月”组织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驰名商标的认定)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 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 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 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 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此外,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 、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不构成作 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 每次续展的期限为10年,续展的次数不限。
商标侵权行为
• 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类或类似商品上使 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行为;
•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教学电子课件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教学电子课件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教学电子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知识产权法概述 • 著作权法律制度 • 专利权法律制度 • 商标权法律制度 •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01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
01
02
03
04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 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有性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享有独占实施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 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 需向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申请,经审查批准 后授予品种权。
3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 保护育种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植物新品种的培育 和推广。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法律制度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定义
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的专有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
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经审查批准后授予专有权。
商标权的客体与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商标注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标权的内容与限制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和商标许可使 用权。
商标权的限制
商标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如合理使用、先用权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
保护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知识产权法》教学课件第八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知识产权法》教学课件第八章

第三节 外观设计
二、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模式
就世界范围来看,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律模式有多种。一些国家制定了 专门的外观设计法,如日本等国;也有一些国家在著作权法体系中收入外 观设计的内容,如英国等;还有一些国家则采用专利法的模式来保护外观 设计,如美国、中国等。
外观设计作为一种具有美感的设计,仅就其造型或图案而言,原则上 也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
2. 本章教学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自的概念、类型与特 征。
3. 本章教学重点、难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之间的区分与比较。
第一节 发明
一、发明的概念和特点
(1)发明的概念:发明是指人类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 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 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四节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一、概述
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一系列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但各国的具体规定 不尽相同。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确排除那些不属于发明的对象, 比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等。二是基于一国的公共政策将一些属于 发明的技术排除在专利法保护范围之外。
保护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第二节 实用新型
二、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比较
1.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这首先表现在申请实用新 型专利的主题只能是产品;而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 是方法。 2. 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还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构造。 3.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和保护水平较发明专利低。 4.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

《知识产权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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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界则担心转基因技术会给自然界带来 灾难。他们担心某种转基因动植物融入到 自然界的动植物中后,会改变物种的平衡, 他们更担心一个 • 物种平衡的破坏会带来“多米诺骨牌”一 样的效应,从而改变整个自然界。 【问题】 “哈佛鼠”在我国能够获得专利权吗?为什 么?
• 动植物品种可以分为天然生长和人工培育两种。 自然界生长的动植物不是人类智力成果的产物, 而专利法的重点在于鼓励创新,因此不能对动 • 植物新品种授予专利权。经过人工培养的动植物 新品种虽然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但是任何一 种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都必须经过较长的时间 • ,并且经过好几代的筛选才能够获得显著性、稳 定性和一致性。因此,我国的专利法暂时没有授 予动植物新品种以专利权。
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 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 关于知识产权术语的起源,我国目前有两 种学税: • 其一,认为知识产权最早起源于17世纪法 国的大革命时代,主要倡导者为法国学者 卡普佐夫(Capzov)。其二,认为知识产 权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
2、知识产权的范围
•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揭示知识产权的外延。正确认 识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助于大家准确地或更具体、 更感性地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其 内涵在不断变化,外涵日益扩大。各国法律对知 识产权范围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有的范围大, 有的范围小,从我国的情况看,我国参加的国际 条约以及国内立法对知识产权范围的规定并不完 全相同。下面我们分别介绍几个重要国际条例和 国内立法对知识产权范围的规定,然后综合下一 个结论。
• 如:美术作品必须有物质载体才成为版权 客体。一个画家如果这样说:“我创作了 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只说不做,没有载 体,他不享有版权。但他把山水画在纸上 或刻在石头上,就享有版权。如果他把画 卖了、烧了或丢了,他仅丧失画的所有权, 仍享有版权。买画的买主仅有画的所有权, 但不享有版权(展览权除外)。

知识产权法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第八章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点为著作权的内容及侵权行为的认 定。甲对其自拍的摄影作品享有复制权、发行权 等专属权利。同时,该照片以真人为对象还涉及 本人的肖像权。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复制权、肖 像权,B、C项当选。“生活照”被置于网上即公 开发表,乙对生活照的使用不是发表行为,故应 排除A。丙的行为属于发行侵权复制品,如乙能证 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停止发行, 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停止侵害是我国《民法通则》 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故D项当选。
知识产权法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二、复制权


(一)复制权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 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复制的基本含义是重复、再现。复制的另一个特点 是“非创造性”。复制在著作权法中具有重要的意 义。首先,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一直与“复制”相 联系。其次,对复制的控制是实施著作权保护的有 效机制。
追续权,是指艺术作品的作者从作品转卖的收入 中提取报酬的权利。 按照法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追续权的权利主体, 是艺术作品的作者或其继承人,追续权的对象是 艺术品的原件,追续权的内容是获得艺术作品每 一次转卖价款的一定比例的提成。 我国没有规定追续权。


知识产权法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概述 二、复制权 三、传播权


四、演绎权
五、追续权
知识产权法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一、著作财产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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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明的概念和特点
(2)发明的特点: 第一,发明包含创新。 第二,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 第三,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也不是发明。 第四,自然规律本身也不是发明。 第五,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第一节 发明
二、发明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发明可以有多种类别: 1. 以发明的完成状况为标准,发明可分为已完成发明和未完成发明。 2. 按完成发明的人数来划分,可将发明分为独立发明和合作发明。 3. 按发明人的国籍划分,发明可分为本国发明和外国发明。 4. 按发明间的依赖或制约关系划分,又可将发明分为基础发明和改良发明;
保护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第二节 实用新型
二、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比较
1.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这首先表现在申请实用新 型专利的主题只能是产品;而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 是方法。 2. 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还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构造。 3.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和保护水平较发明专利低。 4.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
本章思考题
思考题: 1. 发明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2. 简述技术发明同科学发现的关系。 3. 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4. 简述外观设计与实用艺术作品的关系。 5.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类别?
谢谢
改良发明是在基础发明之上作出进一步改进而获得的发明。也有将这类 发明称作基本发明和从属发明的。 5. 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专利法上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分类 )
第二节 实用新型
一、实用新型的概念与特点
(1)实用新型的概念与特点 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
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只能是关于有固定形状或构造的产品的技术方案。 在保护方式上,现在实用新型不只停留在“模型”上,而是同发明一样,
第三节 外观设计
二、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模式
就世界范围来看,保护外观设计的法律模式有多种。一些国家制定了 专门的外观设计法,如日本等国;也有一些国家在著作权法体系中收入外 观设计的内容,如英国等;还有一些国家则采用专利法的模式来保护外观 设计,如美国、中国等。
外观设计作为一种具有美感的设计,仅就其造型或图案而言,原则上 也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
知识产权法学
第八章 专利权的对象
目录
第一节 发明 第二节 实用新型 第三节 外观设计 第四节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本章导语
1. 本章教学目的:介绍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内的专利权对象 的概念、特点;介绍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2. 本章教学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自的概念、类型与特 征。
第三节 外观设计
一、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是指对 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 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1.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 2.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 目的,而不追求实用功能。 3.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美感。 4.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将他人已经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设计图案或造型申请商标注册,或 者将他人注册商标图案或造型申请外观设计,依照现行《商标法》和《专 利法》的有关规定,均属与在先权利相冲突,其申请不应当被批准。
第三节 外观设计
二、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模式
在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方面,各国均采用以交存的照片或图片为准的 方式,而不像发明或实用新型采用文字说明方式。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 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 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四节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一、概述
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一系列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但各国的具体规定 不尽相同。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明确排除那些不属于发明的对象, 比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等。二是基于一国的公共政策将一些属于 发明的技术排除在专利法保护范围之外。
3. 本章教学重点、难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之间的区分与比较。
第一节 发明
一、发明的概念和特点
(1)发明的概念: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 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其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
第一节 发明
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其公共政策自然不同,进而导致专利法上存在 差异。首先,各国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不同以致对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理 解不同。其次,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致使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利益明确 规定了一些领域的发明创造不予保护。
第四节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二、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1. 不对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 2. 不对科学发现授予专利。 3. 不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授予专利。 4. 不对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授予专利。 5. 不对动物和植物品种授予专利。 6. 不对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授予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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