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
北京华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合理有效的使用建设资金,加强经济核算,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保证4S店项目基建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原则和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经济活动。
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杜绝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建设资金的管理1、不得转作他用。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开设一个基建专用户,并根据实际项目用途需要开设一定数量的基建人民币专用户,据以进行建设期项目资金的收支运作,并进行基础财务管理。
2、基建帐户专人管理,日常经济活动中现金、支票的使用、现金银行帐簿的管理,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基建项目配备财务人员两名(出纳、基建会计),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单独核算。
按相关法律严格控制建设资金的使用;对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各项财产物资应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项目部及集团公司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三、建设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使用计划书的审批,由项目经理编制,由总经理、项目总指挥、集团财务总监、集团公司副总、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四、建设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1、审批权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款项,均须报主管基建的院领导签批,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2、审批程序:经办人签字→基建科长审核→财务科审核→主管基建院领导签批→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3、各类款项付款程序及结算规定:⑴按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要求,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时,施工方填写“付款通知书”,工程监理单位按月进度签署意见,基建办经办人审核签字,交由基建会计审核,并经基建科科长审批后,财务科根据基建资金情况及合同约定,通知施工单位开具正规发票。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院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总务科、财务运营管理科3.定义:对项目的手续推进及完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4.内容:4.1 指导思想:4.1.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基本建设工作。
4.1.2 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2 建设程序管理:4.2.1 医院基本建设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装修改造等工程。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4.2.2 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委托专业第三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4.2.3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正式批复后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变动。
必须更改变动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4.2.4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复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
4.2.5 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专项审查及有关工程建设手续。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交警、绿化、防疫、抗震、日照、电力、通讯、市政、供水、供气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4.2.6 根据工程招标规范进行招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
4.2.7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由监理单位签署(或接到)开工令后,即可组织施工。
4.2.8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总务科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并及时备案。
4.3. 投资计划管理:4.3.1 凡属新建、扩建项目均应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新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新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新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科学合理地进行资金运作,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资金来源1.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贷款、募捐、自筹等多种方式,确保资金来源清晰透明,合法合规。
2. 项目资金必须按照项目预算和计划进行安排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资金管理机构1. 项目资金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进行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2. 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编制项目资金计划、管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监督项目相关费用支出等。
四、资金管理制度1. 项目资金使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预算进行,资金使用需经过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 资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督制度,包括资金使用的时限、额度等限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项目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决策资金,一旦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资金报销1. 项目相关费用的报销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需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项目费用报销应及时核对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结算和清理。
六、资金监督和审计1. 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进行定期监督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项目管理部门应每年对项目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七、资金管理的信息化1. 项目资金管理应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系统和数据库,保证资金管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对项目资金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八、常规管理1. 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档案和记录,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2. 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提高资金管理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合理管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
第二章资金管理责任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测和管理,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使用记录和报销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清晰。
第九条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应及时分配到项目账户,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资金支出应按照采购、支付、结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二条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需提出合理的解释和报备。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应遵循项目管理的原则,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的记录应真实、准确,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四章资金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应设立资金监督和检查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资金监督和检查部门应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资金监督和检查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资金监督和检查的指导和督促,确保监督和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资金使用的报告和评估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层应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投资计划管理的科学性,保证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前期、建设、运营、管理等建设全过程,主要包括建设期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以及建设施工场地征用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应提前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建设和经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投资计划的落实和完成。
第四条计划合同部为投资计划主管部门,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业务管理和投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投资建议计划编制与审批第五条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应坚持依据规划、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一)编制部门计划公司各业务部门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小结,每年9月底前完成下年度相关工作建议计划的编制和和预测并报计划合同部。
(二)申请政府资金计划合同部在汇总和平衡部门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和预测,经公司班子研究通过后,确定下年度资金计划,并争取尽早确定年度资金落实方案。
(三)编制公司投资建议计划在基本确定政府资金的基础上,计划合同部商财务部在10月完成公司下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
前期工作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费用项目和临时工程项目,按照合同项目和进度进行编报。
建设期项目的建议计划应按照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进度总体安排,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报。
运行期项目的建议计划应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编报。
申报项目任务书的材料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基建)和可行性研究深度(科研及咨询服务项目)。
工程资金计划制度
工程资金计划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资金计划编制、审批、执行及监控过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活动。
3. 资金计划应与项目进度计划相协调,确保资金供应与项目需求相匹配。
二、资金计划编制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资金计划,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支持。
2. 资金计划应包括项目预算、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现金流量预测等内容。
3. 编制资金计划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施工周期、材料采购、人工费用等因素。
4. 资金计划应每季度更新一次,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资金计划审批1. 资金计划编制完成后,需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初审。
2. 财务部门应对资金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3. 经过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资金计划需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4. 审批通过的资金计划作为项目资金使用的依据。
四、资金计划执行1. 项目经理应根据审批通过的资金计划组织实施资金的使用。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资金按计划流动。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资金计划,应及时提出申请并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处理。
五、资金监控与报告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与资金计划进行对比分析。
2. 发现资金使用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3. 项目经理应针对资金使用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提高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81号令)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需要集团公司控股企业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控制、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公司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办)对集团公司基本建设投资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管理,并对报批项目进行审查,给集团公司办公会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处对建设项目履行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职责,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门对基本建设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管理,设立项目筹建处,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建设和竣工结算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立项程序方可确定。
建设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维持单位正常运转为目的,确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第八条项目的立项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相关立项报批工作,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关于新建、迁建、改造办公楼等有关规定,经营性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有关要求。
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三个环节。
第九条项目建议书是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的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依据和必要性、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进度安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
非经营性项目的资金来源必须是自有资金,不能通过银行贷款等外部借贷形式筹措建设资金。
经营性项目的资金来源可以有银行贷款等借贷资金,但原则上自有资金应占所需货币资金的30%以上。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总论、项目背景、项目需求及前景分析、项目建设方案及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实施计划及进度、风险因素分析及对策。
基建会计有关财务制度
基建会计有关财务制度基建会计的财务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建项目投资规划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的投资规划是决定项目投资方案的基础,要确保项目的投资规划合理、科学,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的投资规划进行预算、评估、控制和监督,确保项目的投资渠道、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等方面的合理性。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项目投资预算、决策、审批程序,对项目的投资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二、基建项目融资管理制度基建项目通常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通常都需要通过融资方式来获取。
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确保项目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要建立健全的融资审批、风险评估、资金监管等制度,确保融资活动的安全、合法和有效。
三、基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基建会计的重要职责之一。
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资金预算和资金计划,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合法、合规。
同时,要建立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财务记录和报告制度,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和追踪。
四、基建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是确保项目效益的重要手段。
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核算、分析、控制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和控制成本超支、浪费等问题,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要建立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的制度,完善成本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绩效。
五、基建项目财务报告制度基建项目的财务报告是项目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也是向投资人、融资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方提供项目财务信息的重要通道。
财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对项目的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编制项目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相关方提供项目的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性。
在建设基建会计的财务制度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要求,确保项目的财务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基建资金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和有效地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二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决策,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三条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开招投标原则。
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原则,全过程监督控制原则,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组织会计核算原则,依法审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项目单位应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主要职责如下:(一)依法筹集、拨(支)付、使用资金;(二)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三)编制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四)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工程成本;(五)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六)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第五条融资计划和方案应聘请专业机构对纳入项目投资计划中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对贷款的结构和还款期限进行论证,提出评估意见。
根据评估意见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确定贷款规模、时间、结构,切实控制融资成本,提出年度融资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融资要件准备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批复、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文本及规划批准文件、环评报告文本及环评批准文件、用地指标及预审意见、资本金到位凭证或项目已投入资金的发票和收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和工程施工合同等要件。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七条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应按申报程序报批。
第八条概预算审核项目单位按照《工程项目预算审核所需资料明细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标底或进行预算审核.项目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以上的,或超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其他超过投资估算应当予以报告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请批准。
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制度(范本文)
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制度
引言
背景
预算编制
项目需求分析
在编制基建投资预算之前,需对每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这包括了解项目的目标、范围、计划和资源需求等。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步骤
预算编制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目目标、范围、计划和资源需求等。
2. 评估项目需求:通过与项目相关人员的沟通和讨论,分析和评估项目的具体需求。
3.
制定预算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可用资源,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
4. 预算编制:根据预算计划,编制项目的预算表。
5.
内部审批:提交预算表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6.
最终预算确定:在完成内部审批后,将最终预算确定并公布。
预算管理与执行
预算管理
预算控制
预算报告
预算执行
总结
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合理性、携手协作和透明度原则。
在预算管理与执行过程中,需进行预算控制和编制预算报告,以确保项目的成本和进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预算的执行阶段需要严格按照预算开支,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
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提高投资计划管理的科学性,保证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前期、建设、运营、管理等建设全过程,主要包括建设期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独立费用,以及建设施工场地征用费、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第三条公司的各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应提前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建设和经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投资计划的落实和完成。
第四条计划合同部为投资计划主管部门,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业务管理和投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投资建议计划编制与审批第五条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应坚持依据规划、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一)编制部门计划公司各业务部门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小结,每年9月底前完成下年度相关工作建议计划的编制和和预测并报计划合同部。
(二)申请政府资金计划合同部在汇总和平衡部门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和预测,经公司班子研究通过后,确定下年度资金计划,并争取尽早确定年度资金落实方案。
(三)编制公司投资建议计划在基本确定政府资金的基础上,计划合同部商财务部在10月完成公司下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
前期工作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费用项目和临时工程项目,按照合同项目和进度进行编报。
建设期项目的建议计划应按照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进度总体安排,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报。
运行期项目的建议计划应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编报。
申报项目任务书的材料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基建)和可行性研究深度(科研及咨询服务项目)。
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任何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都需建立在明确的组织结构基础之上。
在基建工程财务管理中,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资金调度、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等工作。
该部门直接对项目负责人或者公司高层负责,以确保财务决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是具体制度的构建。
一个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管理:项目启动前,必须制定详尽的预算计划,包含材料成本、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预算一旦确定,任何超支都需要经过严格审批。
2. 资金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出都有明确的用途和相应的凭证。
对于大额支出,需要多级审核,避免出现贪污腐败现象。
同时,要定期进行资金状况分析,预测未来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延期。
3. 成本控制:通过市场调研和历史数据分析,建立成本数据库,为项目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监控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策略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成本波动。
4. 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行业规定,准确记录每一笔财务事项。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5. 内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6. 风险管理: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汇率变动、利率变化、政策调整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7. 信息披露:对外定期发布项目财务报告,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众及投资者信心。
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还需配套相应的考核机制。
通过设定一系列财务指标,如成本偏差率、资金周转率等,对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以此激励团队成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基建财务管理规定
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基建财务管理规定,是指在基建项目的过程中,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基建项目通常都需投入大量资金,因此财务管理尤为重要。
下面是针对基建财务管理的一些规定:1. 项目资金计划。
基建项目在开始之前,应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明确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采购时间表。
同时,要制定合理的资金调配规划,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
2. 资金监管。
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通常涉及政府拨款、银行贷款、投资者投资等多种方式,因此需要建立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控,制定严格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3. 资金使用审批。
任何项目支出都需要经过合规的审批程序,确保支出符合法规和项目计划,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审批程序一般包括预算编制、审批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
4. 财务报告。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及时反映项目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以及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财务报告要具有可靠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为项目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5. 成本控制。
基建项目的预算往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超支和变动,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成本控制机制。
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定期跟踪和分析,发现偏差和问题及时调整,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成本。
6. 资金回报评估。
基建项目完成后,需要对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以确定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未来项目决策的参考,对项目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基建财务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确保基建项目能够有效利用和管理资金的重要保障。
通过合理的规定和制度,可以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为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也可保护政府和投资者的利益,提高项目的收益和财务效益。
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以下简称省基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基建资金是指由省级预算安排的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及相关领域费用支出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省基建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具体包括:(一)农林水利设施;(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三)基础设施建设;(四)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领域。
省基建资金安排应当体现政府行为,并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倾斜。
第四条省基建资金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基建资金项目申报、投资计划下达和项目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基建资金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工作。
第五条省基建资金主要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
第六条省基建资金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或省直主管部门按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同时上报项目绩效目标。
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申报项目,由所在市汇总上报。
省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同意安排省基建资金的项目,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
第七条省基建资金年度计划草案,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投资需要编入省级部门预算,并与省级预算草案同时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要求,省基建资金年初预算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
第八条省人大批准省级预算后,省发展改革委按要求细化投资项目建议计划,并按规定时限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省财政厅依据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投资计划,在规定时限内下达省基建资金。
省基建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经法规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金是指用于工程项目的各种来源的建设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统筹自筹基建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资金等。
第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程序、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将项目资金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项目各服务单位、或政府采购供应商。
第四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设立项目资金专户,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和调度工程项目资金。
第五条各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资金计划以及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在月底之前汇总上报单位负责人。
第六条资金计划编报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尽可能准确、详实、不得故意多报、早报。
如确属不可确定的项目,应注明原因和可能发生时间。
第七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上报的资金需求量,合理平衡资金,及时筹集资金。
第八条工程付款必须坚持按合同约定付款,禁止无合同付款。
在工程实际完成进度达到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进度时,请款单位根据合同提出书面付款请求。
第九条各建设单位应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工程造价内审工作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落实资金拨前审核把关,防止工程进度款超支。
第十条各建设单位要积极推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强化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在工程结算完成前,工程建设付款不超过合同价(甩项工作量扣除)的80%,工程设备付款不超过合同价的85%,工程补充协议付款不超过补充合同总价的60%。
设计、监理等服务付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
建设主体要严格核算支付进度款,不得超付。
5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工程,不支付进度款,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款。
其中,若属应急抢修等原因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不需要后期维修保养的,可在审计结束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按区工程价款结算分类审计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工程建设竣工结算,凭经报备的审计报告支付至结算价的97.5%,需留2.5%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缺限责任期满后,经建设单位核实无质量问题后,办理质保金的退还手续。
基建资金专户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高基建项目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投资主体投资的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项目。
第三条基建资金专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基建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
(二)专款专用原则:基建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基建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基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第四条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投资主体应建立健全基建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监督,确保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基建资金专户的开立与变更第五条基建资金专户的开立:(一)基建项目单位应在项目批准后,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开立基建资金专户。
(二)申请开立基建资金专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项目批准文件;2. 开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3. 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4. 基建资金使用计划;5. 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基建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开立基建资金专户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要求。
第七条基建资金专户的变更:(一)因项目建设进度调整、资金来源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基建资金专户的,项目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二)开户银行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变更。
第三章基建资金专户的管理第八条基建资金专户的管理职责:(一)开户银行负责基建资金专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工作,并对专户资金进行监督。
(二)项目单位负责基建资金专户的日常管理,包括资金拨付、使用、结算等工作。
(三)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基建资金专户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基建资金专户的收支管理:(一)基建资金专户的收入应包括:1. 国家财政预算拨款;2. 各类投资主体投入的资金;3. 基建项目自筹资金;4. 其他合法收入。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办法(1988年6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保持稳定,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合理工期组织施工,经国务院批准,从1988年起建立中央基本建设基金(以下称基本建设基金)。
第二章基金的组成和来源第二条基本建设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由以下部分组成:(一)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中的中央使用部分;(二)建筑税中的中央使用部分;(三)铁道部包干收入中用于预算内基本建设部分;(四)国家预算内“拨改贷”投资收回的本息(利息部分扣除建设银行业务支出);(五)财政定额拨款。
第三条1989年、1990年基金中,财政定额拨款按1988年计划数不变,其余各项均按当年实际收入计算。
如果国家对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建筑税办法有较大的改变时,另行调整。
第四条中央投资的项目,收回的投资本息(利息部分扣除建设银行业务支出)和参股部分按规定分得的股利(包括外汇),除按规定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可留成一部分外,均转为基本建设基金。
第五条基本建设基金与财政费用分开,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转,周转使用,在财政预算中列收列支,并受财政部门监督。
第六条基本建设基金中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建筑税仍按原渠道征收,连同财政定额拨款,由财政部统一在每年15日将下月资金拨交建设银行。
按照常年基本建设拨款规律,及时供应资金。
第七条各种财政专项投资和基本建设储备资金不属于基金范围,仍由国家财政根据需要和可能安排。
第八条国务院批准的七个下放港口,国家年度计划安排的预算内投资,如少于“七五”计划原安排的数字,港口应将调减的数额上交中央财政。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基建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透明,从而提高基建项目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
2. 目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透明,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效率和效益。
通过制定一套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提高基建项目的财务运营水平。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利工程、能源项目等。
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的基建项目,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主要内容4.1 资金管理- 设立专门的基建项目资金账户,确保资金的独立与安全性;- 编制和执行基建项目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并及时进行监督和调整;- 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建项目的需求,避免浪费和滥用;- 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4.2 预算管理- 提前编制基建项目的年度预算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因素;- 对每一笔支出进行预算控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进度、财务指标和项目效益的评估。
4.3 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管机制,包括财务审批、财务审核和财务监察等环节;- 加强内部控制,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
5. 实施步骤5.1 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成立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研究和分析基建项目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完善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基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筹措计划的准确性,降低资金筹措成本,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通过有效的投资计划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及资金呆滞状态,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第二条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以下简称“公司”)。
本制度所指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包括投资完成计划和投资资金计划。
第三条引用标准(一)《中华人民国统计法》(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部门职责(一)计划经营部. .1.负责项目投资计划及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部审查、调整、分析和上报。
2.负责根据投资计划的审查情况,修改投资计划。
3.负责编制工程、设备、材料、与工程有关的服务项目、前期费及征地费资金计划。
4.负责审查PC承包单位及其他承包单位编制并上报的工程、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及付款计划。
5.负责依据附件2格式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6.负责依据附件3格式编制分月度的《年度投资计划》。
(二)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PC承包单位编制并上报的设备及材料招标、采购及付款计划,每月22日前提交相应计划给计划经营部。
(三)财务部负责编制月度项目法人管理费用及财务管理费用计划,每月22日前提交相应计划给计划经营部。
负责依据各部门提供的月度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整体资金计划,并上报董事会审批。
负责填写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中的融资及资本金。
(四)生产准备部负责编制生产准备费,根据需要提交相应计划给计划经营部。
第三章编制原则. .第五条基建投资计划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据项目概算及进度计划编制,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第六条基建投资计划中的投资完成计划(产值计划)指标是以货币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总量,它是反映基本建设规模和建设进度的综合性指标。
其编制应按计划期的工程进度,根据签订的合同价款,考虑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因素计算所得;如合同尚未签定,按批准概算价乘以调整系数计算,调整系数按计划期市场情况适当下浮原则。
投资资金计划(现金流量计划)是一定周期基于基建工作量的实际资金需求额,用以指导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七条公司编制下一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工作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建议调整计划应在7月30日前完成。
公司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计划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报董事会。
具以编制投资计划的进度计划以公司控计划为准。
第八条投资计划调整公司定期将实际资金需求与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做比较,年度投资计划如存在较大偏差,确需调整,应提出申请,报董事会审批。
调整计划的依据:(一)工期进度发生重大改变。
(二)合同签订后发生重大变更。
(三)合同签订时间和付款方式与原计划有较大变化。
教育资料word. .(四)设备到货期改变。
(五)其它影响因素。
投资调整计划需有调整计划说明,调整计划说明需要以列表形式并按构成分项说明计划调整的原因和金额。
第九条月度投资计划每月23日,计划经营部负责根据各承包单位报送的投资计划,以及财务部提供的项目法人管理费用及财务管理费用计划,编制月度投资计划(见附件4)。
第十条月度资金计划每月23日,计划经营部负责根据各承包单位审定的工程、设备、材料月度投资完成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见附件5),24日提交资金计划给财务部。
第十一条投资计划执行与评价计划经营部需密切跟踪月度或季度投资完成情况,掌握动态投资信息,进行风险预控。
分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反映问题。
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具体要求、编制方法及编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详见本规定附件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导则》。
第四章检查、评价与反馈第十二条制度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规性。
教育资料word. .第十三条制度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程序是否升版。
第十四条程序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导则2.年度投资建议计划3.分月度的年度投资计划4.月度投资计划5.月度资金计划6.投资及资金计划编制与审批流程7.制度信息总览表教育资料word. .附件1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绩效标准,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计划经营部是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是公司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及财务管理费用计划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编制方法及要求第三条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以报告的形式上报,报告容包括投资计划编制说明和投资计划表两部分:第四条投资(建议)计划编制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前期项目说明项目批复进度情况)、本年上半年基建计划执行情况、工程主要考核节点完成情况及主要形象进度、工程投资完成、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调整意见并说明调整计划的原因、本年度其他投资方资金落实情况(预计);下年度基建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基建投资建议计划(包括资本金和融资计划)、下年度其他投资方资金落实情况(预测)、至竣工年工程资金框架计划等容。
第五条投资(建议)计划表容包括: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教育资料word. .划预计完成情况表、下年度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建议计划表、发电工程投产进度安排表、下年度至竣工年资金计划建议安排表、基本建设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电力基本建设大中型新开工项目情况表和下年度建议计划分项构成计划表。
前期项目包括:前期项目情况表、前期费用使用表、主要项目支出情况表。
第六条编制资金计划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的批准概算(有执行概算的用执行概算)、里程碑计划、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交付计划、投资完成统计台帐、合同、公司批准的四项费用指标。
第七条基建投资计划一般应以资金计划为编制基础,具此根据各项目的不同阶段的特点测算投资完成计划。
按建筑、安装、设备、其他费编制报表。
第八条投资计划中的计划投资完成额指标的编制应按计划期的工程进度,根据签订合同的价款,考虑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因素计算所得;如合同尚未签定,按执行概算价格计算,如没有执行概算,按批准概算价乘以调整系数计算,调整系数按计划期市场情况确定。
第九条投资计划编制时应注意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充分考虑预付款、设备到货时间、工程和设备的质保金等在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特点:(一)工程建设前期1.开工前:确定本年前期项目需要做的工作,确定前期工教育资料word. .作各项任务的启止时间表,根据这些工作容预测各个合同及各年所需资金。
2.开工后:由于建设初期合同签订较少,大部分工作的计划投资完成额只能按概算价并考虑适当下浮,同时要充分考虑留足设备、材料预付款;建安预付款参照合同惯例支付比例及额度,因此,基建投资计划应为计划投资完成额加预付款。
(二)工程建设中期1.建筑安装施工部分已招标签订合同部分按由承包单位先编制基础表,要求每个单项工程各年计划合计要等于合同金额,各年资金分配比例要与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比例相符,公司负责审核后列入计划。
未签订合同部分由公司负责编制,每个单项工程各年计划合计要等于概算调整金额。
建筑安装施工部分编制完成后根据公司运做程序做调整,比如当年12月进度款是否计入当年计划要根据工程进度款报表上报时间加进度款拨付审批时间是否跨月决定,编制年价差、基本预备费在各年的比例要与工程结算进度相符。
2.设备采购部分有合同的按合同付款时间编制计划,未签订合同部分根据设备交付计划和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计算资金使用时间。
此部分要考虑年末付款项目的付款条件是否能完成决定12月计划是否列入当年计划,特别是金额较大的付款,主要考虑验收手续、是否需要计量或确认交货数量。
3.其他费部分(有合同的按合同付款时间,未签订合同部教育资料word. .分根据预测)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由财务部门负责分析汇总。
部分计划编制完成后要与项目的批准概算(有执行概算的用执行概算)做对比,找出造成差异的原因,并具此修正计划。
(三)工程建设后期资金计划编制除按建设中期方法编制外重点应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的差异(包括单价结算项目、暂定金额部分、预算下浮部分、甲方委托、变更及结算中双方有争议的部分)。
2.结算进度对资金计划的影响。
3.未完工程对资金计划的影响。
教育资料word. .2附件电发红星兵疆生产建设团新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201X批准:审核: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日月一六年〇二教育资料word . .1: 表201X年电力基本建设建议计划调整表教育资料word. .表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 机组新建工程201X年电力基本建设建议计划表教育资料word.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至竣工年表3:电力基本建设框架计划表教育资料word. .:表4电力基本建设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注:1.附表1、2、3中“计划总投资”中的“估算/概算”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填报初设概算或可研估算,“预计实际总投资”为根据合同执行情况,结合计划总投资调整后确定。
2.附表1、2、3中工程项目按概算表一深度填报。
教育资料word.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表5机组新建工程至竣工年各年基建投资建议计划汇总表教育资料word.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表6 机组新建工程至竣工年各年基建资金建议计划表(按构成汇总)教育资料word. .表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建筑工程费投资建议计划表教育资料word.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表8 机组新建工程安装工程费投资建议计划表教育资料word.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表9设备购置费投资建议计划表教育资料word.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表10其他费投资建议计划表教育资料word. .附件3201X年分月度投资计划编制: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教育资料word. .附件4红星发电201X年X月投资计划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编制:教育资料word. .附件5红星发电201X年X月份资金计划计划经营部金额单位:元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编制:教育资料word. .附件6投资及资金计划编制与审批流程流程名称:投资及资金计划编制及审流程编号HXFD计划经-0编制时间2015-11-20 红星电董事公司领未通3审4审执行过程中若需调报董事会审批教育资料word. .附件7制度信息总览表教育资料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