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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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企业标准

QB/ CYSC G SC003-2010

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2010-10-01发布2010-10-01实施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厂发布

前言

本细则依据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参照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与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结合本厂实际运作情况编制,是四川烟草工业公司成都分厂企业标准之一。

本细则由厂部办公室提出。

本细则由厂部办公室起草。

本细则由厂部办公室归口。

本细则起草人:崔敏

本细则审核人: 郭勋华

本细则批准人: 孔晓龙

文件修订状态

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施统计工作管理的职责、要求、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的统计工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烟草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四川烟草工业公司统计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统计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4 职责

4.1 共同职责

4.1.1 依照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4.1.2 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加强对统计信息的保密管理。

4.1.3 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及地方统计局、公司组织的统计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干扰和妨碍检查工作。

4.2 单位负责人

4.2.1 依照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及行业统计工作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与监督,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4.2.2 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统计报表上报的审批(或授权审批)。

4.3 统计负责人

4.3.1 代表本部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职责的行政责任人员。

4.3.2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统计负责人。

4.4 厂部办公室

4.4.1 归口管理工厂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工厂统计工作。设置综合统计岗位;负责对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行业及上级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定期综合统计报表的统一报送。根据工厂生产管理需要,制订、下发工厂内部定期报表。

4.4.3 按属地化管理要求,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4.4.4 负责组织工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4.4.5 负责对综合统计资料的管理。

4.4.6 负责综合统计信息的提供和厂内发布。

4.4.7 可会同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统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检查报告。

4.5卷烟制造部

4.5.1 负责组织管理卷烟生产、消耗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5.2 建立部门产成品入库、烟叶消耗、辅料消耗、不合格卷烟、卷烟打码内部流程,规范班组、部门统计的基础管理工作。

4.5.3 负责对卷烟生产产量,原料、辅料消耗表,不合格卷烟统计表及其他相关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5.4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6 物资管理科

4.6.1 负责组织管理原料、辅料、卷烟成品的收发存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6.2 建立部门成品出入库、原料、辅料收发存内部流程,规范部门统计的基础管理工作。4.6.3 负责对卷烟入库、销售、库存,烟叶、嘴棒、盘纸购耗存表及其他相关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6.4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7 动力部

4.7.1 负责组织管理能源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4.7.2 建立部门能源消耗分配统计流程,规范部门统计的基础管理工作。

4.7.3 负责对各部门能源分配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工业企业水消费表,单箱能耗表及其他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

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7.4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8 工艺质量检验科

4.8.1 负责组织管理卷烟产品、材料质量检验情况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8.2 建立卷烟质量抽检统计流程,规范部门统计的基础管理工作。

4.8.3 负责对卷烟质量抽检表,卷烟单支重量明细表及其他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8.4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9 设备信息部

4.9.1 负责组织管理固定资产、能源采购、备品备件、设备运行、计量设备的配置与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9.2 建立部门能源购进统计流程,规范部门统计的基础管理工作。

4.9.3 负责对烟草行业投资主体、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主要专用设备年报表,能源消耗表,设备报表及其他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9.4 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保障相关统计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系统和统计信息系统所形成的各种数据库,指定专人监控和管理。

4.9.5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10 安全管理科

4.10.1 负责组织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10.2 建立部门生产排放物统计流程,规范部门统计的基础管理工作。

4.10.3 负责对工业企业生产排放物表及其他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10.5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11 财务科

4.11.1 负责组织管理生产成本、费用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11.2 负责对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烟草主业配套产品年报表及其他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人审签后上报。审核报送专业统计报表,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咨询。

4.11.3 规范管理本部门的各项统计资料。

4.12 人力资源科

4.12.1 负责组织管理汲及人力、劳资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4.12.2 负责对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月报表、劳动情况季表及其他报表的填制,经部门统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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