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申诉面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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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申诉面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的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维护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性,规范现有的绩效申诉和面谈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麦包包全体员工。

3.员工绩效申诉

3.1员工应在知道绩效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并填写员工绩效申诉表(附件一);

3.2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绩效申诉表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走访,并将员工申诉信息及时反馈部门,要求部门在二个工作日内拿出申诉处理意见;

3.3 人力资源部将结合调查走访信息及部门处理意见,在接到申诉后四个工作日内拿出处理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批;

3.4 人力资源部将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申诉最终处理意见反馈申诉人。

4.员工绩效面谈

4.1 绩效考核结果反馈

4.1.1月度绩效考核以部门为单位,部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每月9日、10日)通过OA、公司邮箱等方式将考核结果逐一单独反馈本部门员工;

4.1.2 年度绩效考核以部门为单位,部门应在考核结果出来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OA、公司邮箱等方式将考核结果逐一单独反馈本部门员工;

4.2 员工绩效面谈

4.2.1每月10日-13日为公司月度绩效面谈时间,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业绩有所下滑员工为必谈对象,其他为选谈对象;年度绩效面谈参照月度绩效面谈执行。

4.2.2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组为部门绩效面谈的实施机构,全面负责本部门的绩效面谈工作;

4.2.3员工绩效面谈记录表(附件二)为绩效面谈记录依据,面谈结束后,面谈双方均应签字确认;

4.2.4绩效面谈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所有绩效面谈记录表反馈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查阅存档,并作为以后人员异动的依据。

5.附则: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订、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武汉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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