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标准与劳动监察复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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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与劳动监察
1、劳动标准:
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如文字描述)或者定量形式(如数据、图标)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2、劳动标准体系:
劳动标准体系是指由劳动领域内多种类、多层次的劳动标准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我国的劳动标准体系包括:
a)劳动就业标准;
b)收入分配标准;
c)社会保障标准;
d)劳动安全与卫生标准;
e)劳动条件标准;
f)劳动关系调整标准;
g)职业技能开发标准砖。
3、劳动标准的内涵:
a)劳动标准是对劳动者、劳动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复性
事物、概念和行为作出的统一规定;
b)劳动标准的制定方式是多样性的,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
c)劳动标准的制定以劳动领域的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及其实践经验为基础;
d)劳动标准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i.有的采取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
ii.有的采取国家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
iii.有的采取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契约的表现形式;
iv.有的采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表现形式。
e)劳动标准的作用方式也是多样化的,既有强制性作用,又具有非强制性作用;
f)劳动标准实施的目的是明确的,其目的在于使劳动过程更加科学、合理,劳动力资源得到
优化有效配置,劳动效率更高,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4、劳动标准的使用范围:
a)劳动者;
b)劳动过程;
c)劳动条件;
d)劳动关系;
e)劳动力市场。
5、劳动者: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自然人。
6、劳动者受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a)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b)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c)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d)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7、不受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a)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b)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
e)其他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8、就业:
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
9、就业标准:
就业标准是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与政策中对于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而作出的一系列强制性规定。
10、就业标准的意义:
a)对政府而言,对于促进就业,维持社会正常的就业秩序,实现国家的长期战略,维护社会
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劳动监察机构实行劳动监察的法律依据;
b)对劳动者而言,是维护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c)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严格地按照就业标准制定自己的内部用工制度,按照就业就业标准进
行招工,一方面可以树立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出现违法用工现象。
11、失业:
失业是指社会经济中有能力和愿意工作的劳动者处于无工作状态。
12、就业人员:
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1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禁止行为:
a)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b)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c)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
d)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
e)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
f)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录用标准。
14、失业的界定:
a)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
b)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失业者的基本权利:
a)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b)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c)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d)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16、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17、童工:
童工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8、法律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和处罚:
a)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
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前提下,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或艺徒。
b)对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逾期仍
不改正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9、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a)初级(五级);
b)中级(四级);
c)高级(三级);
d)技师(二级);
e)高级技师(一级)。
20、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1、劳动合同的种类: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2、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a)内容:
i.用人单位税务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