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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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投标管理行为,提高设备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量,确保采购资金使用合理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投标管理工作,是公司设备采购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设备投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合理和安全。

第四条设备投标管理是公司设备采购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设备采购活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设备投标的组织形式第五条设备投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形式进行。

对于较为重要、规模较大的设备采购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形式。

第六条设备投标的组织形式由设备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应当充分调研市场情况、咨询专家意见,形成招标形式的决策。

第七条设备投标应当遵循对供应商的平等对待原则,制定公平竞争的环节和规则,保障各类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设备采购预算的编制第八条设备采购预算应当在设备采购计划编制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合理确定设备采购的总预算,包括设备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配件费用等。

第九条设备采购预算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设备质量、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等因素,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设备采购预算的编制应当由设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负责,需要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设备投标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设备投标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等。

第十二条设备投标的准备工作应当充分调研市场情况、了解供应商实力、了解设备性能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第十三条设备投标的准备工作应当由设备采购人负责,需要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设备投标的实施第十四条设备投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循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环节和程序。

第十五条设备投标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保证供应商的合法性和资格的合规性。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建设企业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1、为加强公司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建筑物资采购、租赁招标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采购招标范围:2。

1实行采购招标或租赁的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砌块、周转材料和水电安装主材等大宗材料,以及单台或批量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

2。

2在工程开工前,每项大宗材料其需用总量2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进行一次采购招标。

2。

3零星材料、甲方指定材料、单项需用总量小于20万元的大宗材料以及小型设备实行比选采购。

由采购人员三比一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其中单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实行采购询价审批制,由项目部邀请三家以上供方报价进行比选,填制《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报物供部或设备部审核、监审部复审、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见附表1《材料采购询价审批表》3、采购招标小组的设立:3。

1公司分别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由生产副总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物供部、设备部、安全生产部、监审部、财务部和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人员组成。

3.2西安项目部、安装分公司相应成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小组,分别负责西安工程和水电安装主材及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4、采购招标程序:4.1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表:4。

1。

1项目部在项目中标后七天内或单位工程开工前七天向物供部报送大宗材料概算计划及采购招标申请,向设备部报送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当公司设备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时,由设备部提出大型设备租赁、购置招标申请.见附表2《大宗材料概算计划》、附表3《材料采购招标申请表》.4.1。

2在工程开工后一月内提出单位工程材料预算用量,报经营部审核后送物供部建计划供料台帐实行限量供应.4。

1.3项目部提出招标申请必须明确以下几点:①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开竣工时间);②拟采购材料的需用时间、数量、品种(品牌)、规格、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③货款结算方式及支付办法(一定是项目部能做到的条件,因为一旦评标结果产生,签订合同必须按评标时的付款条件而不得更改)。

设备采购 租凭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 租凭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租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设备采购租赁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设备采购与租赁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公司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IT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设备采购与租赁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采购与租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备采购与租赁应当实行程序化管理,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所有员工参与设备采购与租赁的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操作。

第八条公司领导应当对设备采购与租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遵章守纪。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第九条公司设备采购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

第十条设备采购计划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计划采购时间等内容。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设备采购需严格遵守公司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设备采购需合理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接受或索要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

第十五条设备采购完成后,应当及时登记台账,保管设备发票、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设备采购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七条设备采购后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点盘点,保证设备安全。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租赁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经过严格评估决定是否租赁。

第十九条设备租赁需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租赁公司合作。

第二十条设备租赁前需要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租赁设备验收后需要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设备租赁期满后需要及时归还设备,按期支付租金。

第二十三条租赁设备退回后需要进行清点,确认设备完好后结清相关款项。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设备租赁公司 8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公司 8采购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文件编号:H-GL-18采购管理制度(第A版)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制:办公室审核:批准:20年12月1日发布20年12月15日实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发布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对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包含外包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活动(包含外包过程)进行控制。

三、职责1.采购部负责采购的控制。

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方进行评价。

2.生产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检验规范等编制。

3.总经理负责合格方名录及采购计划的批准。

四、工作程序(一)、供方的选择1.供方的选择原则采购物资供方的建立应遵循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并满足以下条件:a)企业必须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合作愿望;b)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设备、管理能力和检测手段;c)具备所需的特殊工种岗位技术证书及相应生产许可证。

2.由采购部对提供主要外购件的供方按4.1.1的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初选提名,对下列企业可直接进入供方名录:a)已经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b)已连续多年供货、质量和信誉程度等质量记录证实其质量稳定,有供货能力的企业。

(二)、供方评价1.对提名初选的供方由市场经营部组织生产部、检验车间(整理车间}一起进行评审,并编写“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表”,提交总经理审批确定合格供方名录。

2.评价方法可从以下几种方案选择一种或数种:a)根据供方能力或质量体系情况进行评价;b)抽样检验或小批量使用(一般对外购件);c)以往供货质量的记录和(或)实物使用质量统计分析、评价(用于对原供方的重新评价);d)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e)根据供方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据,如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法定检验车间(整理车间}门监督抽查结果等。

3.采购供应部指定有特殊要求的,或有顾客直接指定的,进行定点采购。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应提交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可优选录用为合格供方。

设备购置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购置招标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购置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汽车、机车(以下简称设备)管理,规范购置,提高透明度,保证设备质量,维护企业利益,根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机械、各种车辆及配件、机车的购置管理(含设备租赁)。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进行招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擅自购置设备。

第四条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单位以外的合格法人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支持配合业务部门做好设备购置招标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设备购置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购置的设备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

第八条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追求优质、低价(其中以生产环保型、节能型和安全性强的设备优先考虑)。

在协议中要明确供方在同等配置条件下售价高于其他单位时,愿意接受高出价格的双倍扣款,并在年度供应商评价时,提出警告甚至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九条设备租赁,由各项目部(队、分公司)按招标程序办理,租赁双方应充分协商,认真签订《租赁合同》,发现擅自低价或不收费把单位设备出租或高价租入,从中捞取好处的当事人,必须从严惩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条公司成立设备购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保障、成本管理、项目管理、科技、安质、经营、财务、纪检部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审定、批准购置计划及招、投标项目;2、审定购置招标方式、评标方案;3、确定中标单位;4、确定评标小组及评标人员;5、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招、投标工作。

设备购置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设备购置招标的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1、拟定招标文件、评标方案;2、负责招标投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3、提名评标小组候选人名单;4、参与招标工作,提供评标资料;5、对所属单位招标工作进行指导。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设备采购活动,包括新设备采购、设备更新、设备升级等。

三、招标程序1.需求确认:采购部门根据企业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并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和质量要求。

2.招标公告发布:采购部门编制招标公告,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参数、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并通过适当的媒体发布。

3.投标准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质量保证等。

4.投标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采购部门。

5.开标评标:采购部门组织开标,公开地查看各供应商的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等,并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分。

6.中标公示:采购部门公示评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等信息。

7.合同洽谈: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明确设备交付时间、质量保证期、支付方式等。

8.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四、招标条件1.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检报告等。

2.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调试、维护等技术能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财务能力: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承担交货、质保金等相关经济责任。

4.信誉度: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度,无严重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采购风险控制1.严格甄选供应商:采购部门需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从中选择具备良好声誉、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供应商。

2.设备质量检验:采购部门在设备交付后,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合同履行监督:采购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

4.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设备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对供应商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

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

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

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招标投标活动更加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本办法。

2.0办法适用于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设备购置,且设备价格在10万元及以上。

3.0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0招投标的程序:4.1根据设备购置计划,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该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精度等级、配置等技术文件、资料等,同时使用单位可提供两家或两种设备制造厂或设备型号,供选择时参考。

4.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和文件资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厂家数量不少于三家。

也可参考使用部门提供的设备厂家或设备型号。

然后填写招标项目审批表,由部门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6以邀请招标方式向经审批的厂家或代理商发出邀标函。

4.7厂家或代理商在作好标书、密封并盖上密封章后交设备管理部门。

4.8设备管理人员在收到标书后,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拆开并报告领导,确定开标时间。

4.9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投标厂家或代理商并邀请厂家派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领导、设备管理员、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职工代表。

4.11开标会议,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召开,通过各厂家代表依次向评委介绍设备情况和补充说明,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然后进行二次报价。

评标委员会评标,然后根据评标结果由公司领导宣布中标单位,最后各评委在招投标会议纪要上签字认可。

5.0通知中标厂家或代理商,并择日签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6.0招投标文件存档,并交一份复印件到财务。

勤劳的蜜蜂有糖吃以上办法经审批通过后于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由资产物业部负责解释。

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实行设备询价采购方式的, 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由机电管理部门组织使用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订货小组, 按照设备购置计划从诸多设备供应商中筛选2个以上(含本数,下 同)具有相应资质的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询价, 询价内容包括设备性 能、价格、交货周期、质量标准、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付款方式 等。
四、评标。评标着重是进行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 论证原则为 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实用、 价格上合理,具体说来要综合考虑下列 因素:
1、工艺性:具有满足工程建设施工需求并有较好的配套性和 适应性。
2、生产性:设备生产效率高,设备的功率、行程、速率等一 系列技术系数适合生产需要。
3、可靠性:设备的使用寿命长、故障小、运转可靠。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设备购置行为,是指因工程建设项目的需 要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实行设备的更新换 代所需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行政管理部门及城区事业单位因工作 需要和设备更新所需购置设备器械及专控设备的购置行为。
第四条 设备采购实行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由集团公司统一 购置与各单位自行购置相结合,大额批量的设备实行招标方式进行 采购的原则。
第四章 设备的采购
第十一条 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后方可 进行实施。
第十二条 设备采购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和所属各单位 自行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大型、特种、专用设备(附表一) , 无论资金来源均由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组织采购;一般通用设备 (附表一除外的设备)由所属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九条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配置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 整体装备能力,本着“优先挖潜、调剂,适当外租、外联,必需方 可购置”的原则,编制设备采购计划。
第十条 设备采购计划编制后应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采购计 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其审批权限如下:

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编号:BF-QEO-031.总则1.1为了进一步提高设备质量,•节约资金和增加设备采购透明度,使我公司设备采购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一次性设备采购价值在2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必须进行招标。

采购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由公司机运物资部负责购买,5万元以下2万元及以上的设备,由项目部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参与,进行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结束后将有关资料报公司机运物资部。

1.3设备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招标过程要货比三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除独家生产的设备外,不能指定设备生产厂。

2.招标的组织管理2.1 组织机构及职责:2.1.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程管理、计划、安质、机运、财务、监察等部门成员参与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

办公室设在公司机运物资部,办公室成员由公司机运物资部全体人员组成。

2.1.2机械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的职责:•负责全公司设备采购招标的审查、监督、组织、管理工作。

并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小型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监控。

3.招标对象3.1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从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册中选取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所需的机械设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节能高效、符合环保要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3.2对业主指定设备生产厂家、或指定设备规格型号的设备采购招标对象应是指定的生产厂家、•该厂的销售代理、或以议标的形式直接向厂家采购。

3.3只对采购设备的技术性能加以要求或要求专门加工制作的非标类设备采购招标对象应是符合要求的所有生产厂家,厂家销售代理或具有此类业务经营能力的一级经营公司和机构。

3.4繁杂型号的中小型设备采购招标对象主要以当地各类机电经营公司和厂家为主。

4.招标程序4.1公司机运物资部根据机械设备更新计划和各项目设备采购计划及当年主要工程所需机械设备汇总后,价格在5万元以上设备,报公司设备领导小组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交由设备采购领导小组以招标的形式付诸实施。

租赁设备及使用管理办法

租赁设备及使用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办法设备配备必须坚持“优先内部调剂、购置,最后考虑租赁”的原则。

充分利用内部设备资源,严把外租设备关,防止资金外流。

确因内部资源缺乏,需外租设备时,必须呈报分部分管领导审批,按公司《设备购置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租赁。

1、充分利用内部设备资源,严把外租设备关,提高外租设备利用率,降低租赁费用,防止效益流失。

2、租赁价格按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制定的指导单价执行,不准超过最高限价,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价格时,必须经分部主管领导审批。

特殊原因是指特种设备、因施工工艺要求业主指定、市场大幅度波动和不在公司指导限价之列等。

3、租用外部设备原则上以工作量法进行计价,减少月租或年租结算方式。

按完成工程量租赁设备时,以验工计价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计算租赁费用,具体执行标准按照项目招标结果确定。

4、租赁设备的油耗标准由使用单位在设备到场30 天内,根据现场考核并由机主签字确定,作为考核该设备的燃油消耗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5、租赁设备月施工台班累计超过27 个台班时,按月租金全额支付租金。

不足27个台班时按:实际月结算租金=(合同月租金宁27台班)X(累计作业台时十8)-应扣费用。

租金结算必须及时扣除应扣费用。

①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连续停机7 天(含)时,按停机台班支付租金,标准为设备台班租金的40%(该费用为机械折旧费和司机生活费),停机台班每个日历天数按 1 个台班计。

6、合同参照统一格式和条款签订,各队所要租赁的设备合同上报项目分部,由项目领导审核后,由使用单位领导和机主签字,项目部盖章后生效,机主是单位或组织的必须盖章。

租赁合同要向分部保障部备案。

设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产权证明书以及机主和操作司机的身份证明,并确保司机操作证的有效性。

对于特种设备必须提供地方政府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不能租用。

特殊情况下(分部急用、临时租用)分部(队)可以直接从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用,但无论租期长短,都应签订租赁合同。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CRSGC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和对项目成本中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的管控能力, 规范机械设备的租赁行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铁六局集团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六京经〔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赁原则第二条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在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的前提下,应优先向公司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租用(机械分公司、线桥设备项目部、塔吊项目部)。

第三条在公司内无法租用调剂或者确实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下,需要租用外部单位的机械设备时,应将拟租用的机械设备的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经营室职责1.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相关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各核算单元机械使用费成本预算,根据各核算单元成本预算编制机械使用费总成本预算,并与相对应的收入中的机械使用费进行对比分析,经项目部总工、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2.参与大型、重要机械设备的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要在公司经营部主持下签订大型、重要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3.参与中小型机械设备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组织签订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备案。

4.组织相关部门按月结算并汇总机械使用费,建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行台账。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使用费用盈亏分析会,从经营角度查找超标原因。

第五条物资设备室职责1.对机械设备租赁、运输、供方的社会资源调查,参与大型、重要设备的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组织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的供方评审,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根据审核批准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和验收。

3.依据分包合同中的设备配置清单核对分包队伍进场设备的型号、能力、数量,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掌控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进出场情况。

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发挥集团采购优势,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实现设备采购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公务用车指各类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等.第四条境外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适用本办法.第五条设备集中采购必须坚持内部产品优先采购原则。

集团公司西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压路机、隧道衬砌台车、铺轨机、轨排组装生产线设备、双块式轨枕生产线设备、双块式无碴轨道施工设备、CA砂浆搅拌车等设备,在性价比满足的情况下优先选购。

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设备所需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议标洽谈,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根据股份公司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和要求,集团公司设立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各工程公司及上海后勤保障中心设立设备采购分中心,并建立完整的设备集中采购的机构和制度体系。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设备物资部、工程管理部、科技部、安质部、计测中心、财务部、成本管理部、资金中心、法律事务处、信息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设备集中采购的领导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的日常工作。

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和设备采购中分心,负责设备采购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办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批和申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协调、考核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的工作。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设备(含车辆)的采购管理,维护国家和企业及物资 (设备)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净化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保证物资(设备)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建造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纪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机关和公司所属项目部 (分公司)的大型设备(含车辆)、批量物资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在全公司范围内所需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主要物资及大批量物资(10 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业主供料除外)。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采购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质优、价廉的原则,面向市场公开 (邀请)招标。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物资 (设备) 采购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活动。

第七条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司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支持和配合物资部门做好物资(设备)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成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分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施技安质、经营开辟、财务、纪检及项目部(分公司)等职能部门领导组成。

具体负责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审定、批准采购计划及招标项目;(二)审定采购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三)确定评标小组及评标人员;(四)确定中标单位。

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仪器设备的采购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对设备购置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相关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仪器设备的招标组织与协调管理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监察组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由各院(系)使用单位会同实验室与设备处共同编写标书,并按规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二、招标、投标与评标第五条招标依法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六条我校“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学科及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设中仪器设备的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组织招标或依法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一)单台或批量同类设备金额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二)单台金额在2500元人民币以上,且批量在50台以上的仪器设备。

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所采购的仪器设备需要获得该条例所规定的进口许可等手续的,由学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采购招标事宜。

第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不以招标方式采购,但应当履行必要的谈判手续,并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一)为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零部件;(二)只有单一供货来源(没有竞争)的仪器设备;(三)自制设备。

第八条国家、上海市和学校投资的建设项目所购置单台,或者同类设备的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4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可以由院(系)使用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在校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下自行组织招标,与供货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并履行严密的询价程序,货比三家,经过对性能(技术配置)、价格、服务等综合评价标准比较后,择优购置。

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设备购置、租赁及操作流程,特制定设备购置、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设备购置管理办法第三条设备购置程序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设备业务申请,在上报设备购置申请前要将设备的技术协议上报设备信息科审核,油田板块设备技术协议上报油田技术管理科审核,由XX公司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交企管法规科作投资计划并上报运输公司或作为XX公司设备购置自行招标的依据。

第四条设备购置申请编写要求XX公司各基层单位在编写设备购置申请时,应根据可行性分析,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充分挖掘现有装备潜力的前提下,本着效益第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编制本单位设备购置申请。

第五条设备购置的基本原则: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安全达标、型号统一。

第六条设备及配套件的选型1、设备信息科根据公司投资计划批复和设备的技术要求,需经过反复调研和了解,以使用寿命、安全、节能、环保、生产适用及性能评价指导设备选型。

一级物资必须从中石油集团的物资集采招标目录中选型。

设备信息科审核基层单位上报的设备技术协议后将其上报公司设备信息处,油田板块设备由油田技术管理科审核后上报公司工程技术处。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设备使用情况,对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一致性、可维修性、兼容性、合法合规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最终确定技术协议及设备型号。

2、其他设备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选用合适型号。

3、设备选型的技术协议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操作人员操作和保养手册、零配件图册、维修手册(发动机、变速箱、变扭器、底盘各部位的维修手册、全车气路、电路、液压图等)。

车辆设备要配备该车型的车辆故障诊断仪一套,并要求厂家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及维修培训。

油田服务板块设备应包括如下内容: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零配件图册、图纸、调试与试验报告、联锁设定值一览表、自控系统软件(包括应用软件、驱动程序和组态程序及控制软件)等,并要求厂家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及维修培训。

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设备购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设备采购行为,遏止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及违规采购行为,确保设备资产投资效益,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行政事业单位等,投入各种来源资金进行设备购置的采购行为均适应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购置行为,是指因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实行设备的更新换代所需购置设备的采购行为;行政管理部门及城区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和设备更新所需购置设备器械及专控设备的购置行为。

第四条设备采购实行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与各单位自行购置相结合,大额批量的设备实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原则。

第五条对违规、违纪、违反设备采购规定程序和权限、不按本办法进行设备购置的采购行为,实行处罚制度。

第二章设备采购的决策及组织机构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电、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查设备采购计划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做出决策。

二、对采购(招标)小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做出决策。

三、对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采购管理的主管部门,在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设备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需购设备单位提出的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提交设备采购委员会审查。

二、对经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设备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

三、提交评审意见报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二章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八条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前,必须以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生产经营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进行论证后编制设备的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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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械设备、车辆、检测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购置和租赁工作,完善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购置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购置工作,由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设备部门会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设备招标小组具体实施。

办公及生活设备的购置工作以设备的使用或产权单位(部门)为主,设备部门予以配合或协助。

第三条租赁设备是指因工程短期需要从外部租赁所需设备,以台班形式体现,每台班按8小时计。

第四条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招标:单台设备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一次性设备修理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单台设备租赁月租金在3万元及以上。

第五条设备修理和租赁的招标,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

单台设备月租金在10万元及以上的,应先集团公司内部调剂,调剂不成时外部租赁。

第六条设备部门应做好设备采购和租赁的标前市场调查和论证工作。

进口设备的规格选择、技术论证工作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所需单位的设备部门配合。

第七条设备采购和租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招标过程要货比三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除独家生产的设备外,不能指定设备生产厂。

第二章招标组织管理第八条组织机构及职责:集团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工程、计划、安质、设备、财务、监察等部门为成员的设备招标小组。

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办公室成员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全体人员组成。

设备招标小组的职责:负责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或租赁的审查、审批、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为当然评委。

第九条子(分)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的设备招标实施工作。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小组负责以下情况的设备采购:1.集团公司大型专业设备;2.集团公司本级筹集资金购置设备;3.集团公司同一时期子(分)公司拟购设备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4.进口设备。

以上设备的招标工作,产权单位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子(分)公司设备单台价值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性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采购,集团公司派员参加。

第三章招标对象第十二条进口设备应是设备生产厂商、外商在国内的分销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商务代理和国内有此类设备外贸经营权的一级经营机构。

第十三条国产设备应是设备生产厂或生产厂在各区域的特约销售代理(须有售后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非标类设备应是符合技术及质量要求的生产厂家。

第十五条小型设备主要以当地各类机电公司为主。

第十六条租赁设备的出租方必须是设备的产权所有方,设备在租赁期间不能抵押、质押或转让。

第十七条对投标单位的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方。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每年对主要设备的供方进行一次评审取舍,并发布合格供方名录。

不合格单位将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除名,并通报各子(分)公司和供方。

各单位只能在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发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各单位应对出租方建立档案。

对信誉良好,施工质量高,能力强的出租方在将来的协作中,给予参加投标资格和优先选择权。

各单位每年对出租方进行评审取舍,发布合格出租方名录。

不合格者将从名录中除名。

各单位只能在其发布的合格出租方名录中选择供方供方所提供产品,因质量、服务等原因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将据情随时终止其供方资格,并给予其产品停止进入集团公司各单位1-2年的处罚。

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十八条采购程序1、集团公司重难点工程所需的大型专业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重难点工程项目上报设备购置计划和集团公司已有设备情况,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2、集团公司筹集资金设备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设备购置计划,会同集团公司财务部落实购置资金,确定需采购设备的规格、数量及配置单位,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3、子(分)公司同一时期上报设备采购计划,合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经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实施小组批准后,实施招标采购。

4、子(分)公司设备采购:由设备部门将所需采购设备的规格、数量、金额及审批手续等汇总,报本公司设备招标小组备案;主要设备(见附表)单价在6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复后,由设备招标小组组织实施,并将招标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

5、招标采购和租赁的工作程序①编制招标文件;②发出招标邀请书;③对响应招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④发售标书、标前会及招标文件答疑;⑤召开开标会。

审查投标书、公开唱标,做好开标记录;⑥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⑦公布评标结果,宣布中标单位;⑧发出中标通知;⑨签订合同(设备部门);⑩写出招标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设备采购标书要求标书中应列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质量标准、设备配置、随机附品、报价、付款条件、质保期、质保金、运输费用、设备到达时间及地点、售后服务、厂方承诺、优惠条件及使用环境等。

进口设备或用于国外工程的出口施工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适合长途航运的包装与防护,厂商还应协助办理进口或出口各种手续及退税。

对于中标单位而言,投标书将作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设备租赁标书标书中应列明所租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报价、付款条件,所需承担的工作及数量、质量标准、安全标准、质保期、质保金,设备到达时间和地点、优惠条件及使用环境等。

第二十一条开标与评标1.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开标前,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标书内容并做好记录。

3.评委人数应为5人以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应参与评标工作。

4.评定中标单位应遵循“生产配套、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手续完备”的原则,在保证优质优价、售后服务完善的前提下选定中标厂家并写出评议结果。

第二十二条评标纪律1.评标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评标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钱物或其他馈赠。

3.评标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设备招标办公室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办公室不另发通知、不解释落标原因。

第二十四条以下情况应重新招标:1.投标人少于三个(独家生产厂除外);2.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串通并影响评标结果的。

第二十五合同签订合同应经单位法律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六条招标办在确定中标人十日内,将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一次性采购设备在5万元以下、一次性设备修理金额在10万元以下、单台设备租赁月租金在3万元以下的,须同时对三家及以上合格供方、修理单位或出租人进行询盘,促使其相互竞争,在对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进行充分比较后确定供方、修理单位和出租人。

第二十八条不能以招标形式实施的独家生产设备采购、设备修理和设备租赁,由设备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独家生产的设备,子(分)公司须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处罚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设备招标实施小组将随时对各单位的设备采购、修理和租赁招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规避招标的单位和项目,将责令其重新招标并在集团公司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在年度设备检查时扣减相应分值。

第三十条对在招标过程中违犯招标纪律,向投标单位泄露机密、通风报信、收受钱物的评标人员,将对其采取批评教育、停止以后评标资格直至交纪检部门处理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备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解释。

2005年5月15日附件:1.设备招标工作流程图2.设备采购计划明细表3.招标邀请书4、投标书5.报价评分表6.技术评分表7.商务评分表8.综合汇总书9.中标通知书10.主要设备明细表附件2设备采购计划明细表编制单位:单位领导:复核:制表:投标邀请日期:年月日招标编号:xxxxx-xxx-xxxx1.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参加投标:2.投标人可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投标人将在年月日到中铁十七局有限集团设备招标办公室索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需交纳购买标书的资料费元整(元)。

5.所有投标书应于年月日 xx:00之前递交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x路xxxx号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投标书致:(招标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1.2.3...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投标xxxxx设备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5 报价评分表招标单位:总分XX1、资格审查不符合的投标单位不参加基准价格比较。

2、技术评审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不参加基准价格比较。

3、投标单位按复核后的报价,取平均值做为基准报价,报此价格得满分XX分。

4、投标单位经复核后的报价与基准报价比较,在满分XX分的基础上,每高出基准报价X万元减1分,每低出基准报价X万元加1分。

附件6 技术部分评分表投标单位:总分XX分评标人:附件7 商务部分评分表附件8 综合汇总表1、商务部分评分汇总表评标人:年月日2、报价部分评分汇总表评标人:年月日3、技术部分评分汇总表评标人:年月日4、综合评分汇总表评标人:年月日附件9中标通知书厂(公司):贵厂(公司)在我单位“招标[ ]号”投标中参与投标的设备中标。

请贵厂(公司)接此通知书后,于年月日之前到我单位设备招标实施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签定购销合同。

(招标单位公章)设备招标办公室年月日附件10 主要施工设备目录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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