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教案

一、课程目标1. 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概念和特点2.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范和原则3. 熟悉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步骤4. 探讨国际商事仲裁的优势和局限性5. 提高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能力二、教学内容1.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国际商事仲裁的类型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2.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范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框架国际商事仲裁的原则国际商事仲裁的适用法律3. 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步骤仲裁协议的签订仲裁庭的组成和权限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裁决的作出和执行4. 国际商事仲裁的优势和局限性国际商事仲裁的局限性国际商事仲裁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5. 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分析案例介绍和分析案例判决和启示三、教学方法1. 讲授:讲解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概念、法律规范、程序步骤、优势局限性等内容。
2. 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
3.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国际商事仲裁的相关问题,促进学生互动和思考。
4. 角色扮演:模拟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让学生参与其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评估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提问情况。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案例分析的深度和思考。
3. 小组讨论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和贡献。
4. 期末考试:评估学生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整体理解和掌握程度。
五、教学资源1. 教材: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教材或阅读材料。
2. 案例资料:国际商事仲裁案例的判决书或相关报道。
3. 网络资源:国际商事仲裁相关的网站和数据库。
4. 教学辅助工具:投影仪、电脑等教学设备。
六、教学活动1. 引入话题:通过介绍一个真实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例,引发学生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兴趣和好奇心。
2.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让他们就给定的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案件的争议点、仲裁过程和结果。
3. 小组分享:每个小组选择一位代表向全班分享他们的讨论结果,其他小组成员可以进行补充和提问。
10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私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确认:上诉人 瑞士工业资源公司在无钢材的情况下,谎称 “货物已在装运港备妥待运”,“装船日期为 1985年3月31日”,“在我方银行收到信用证 二周内交货”,诱使被上诉人与其签订合同。 这证明,上诉人在签订《合同修改议定书》时, 就使用了欺诈手段。上诉人在收到被上诉人指 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出的信用证后,在货物 没有装船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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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佣金费等) 301928.39美元,合计5591244.21美元,并申 请诉讼保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被上诉 人的诉讼保全申请,裁定冻结上诉人在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的托收货款4408249美元,查封了 上述托收项下的全套单据。上诉人在答辩的同 时提起反诉,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因申请冻结其 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托收货款而造成其需向 银行支付利息的损失以及本案诉讼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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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瑞士工 业资源公司应偿还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钢 材贷款2290250美元;并赔偿钢材货款的银行 贷款利息873784.58美元,经营损失 1943588.25美元,国外公证和认证费、国内律 师费29045.77美元,共计5136668.6美元。二、 驳回瑞士工业资源公司的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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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上诉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称:双方签订的购销钢材合同中有仲 裁条款,原审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原审法院 裁定准许被上诉人诉讼保全申请,冻结上诉人 的与本案无关的货款不当;上诉人被诉有欺诈 行为并无事实依据,被上诉人在不同的法院对 上诉人提出重复的诉讼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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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国际私法
本批货物主要为各类废结构件、废钢管、废 齿轮箱、废元钢等”。轻纺公司遂以裕亿公司 和太子公司侵权给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 裕亿公司和太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 议称,本案当事人之间对合同纠纷已自愿达成 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依法不应受理。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认为: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争议的一种非司法争端解决机制。
它是商事主体之间通过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仲裁庭进行处理和裁决的方式。
与传统的司法诉讼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快速、灵活和具有保密性等特点。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和特点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事争议中,由仲裁庭按照相关法律规则和国际商事仲裁条例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包括:1. 快速高效:相比于传统的司法诉讼程序,国际商事仲裁通常能够更快速地解决争议。
仲裁庭的程序相对简洁,不同于繁琐的法庭审理过程。
同时,仲裁庭也更加专业化,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能够更快速地作出决定。
2. 灵活性:仲裁庭的程序和规则可以根据争议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相比于司法诉讼,国际商事仲裁更具灵活性,可以更好地适应商事争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3. 保密性: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和庭审过程通常是保密的。
这样可以保护商业秘密和商事争议的敏感信息,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商事主体的声誉和商业关系。
4. 地域中立性:国际商事仲裁一般会在第三国或中立地区进行,确保争议得以公正地解决。
争议双方可以通过选择仲裁地点,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仲裁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国际商事仲裁适用于跨国商事争议,主要包括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争议、国际投资争端等。
一般来说,商事争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庭解决。
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的仲裁规则进行,常见的仲裁规则包括联合国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规则(ICC仲裁规则)、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UNCITRAL仲裁规则等。
程序通常包括仲裁申请、选择仲裁庭、庭审、裁决等环节,具体可根据仲裁规则和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三、国际商事仲裁的优势和发展趋势国际商事仲裁相比传统的司法诉讼有着诸多优势。
首先,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各国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提供司法援助。
国际商事仲裁2

1.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当事人各方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 素的因国际商业交往(如投资、贸易、技术转让、运输等) 而产生的商事争议提交由一名或数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作 出对当事人各方有约束力的裁决。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包括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和海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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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执行。中国与缔约国之间依照 纽约公约执行。在适用公约时,要注意我国加入公约 时的保留:(1)互惠保留,即我国只对在另一缔约 国领土内作出的裁决适用该公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与 公约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公约的规定办理。(2)商 事保留,即我国仅对那些依据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 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所作的裁决适用 公约的规定。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外国仲裁裁决,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 行。对于非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我国 法院承认与执行的,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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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பைடு நூலகம்称 《纽约公约》 第5条规定拒绝承认与执行的情况 (1)当事人无行为能力,仲裁协议无效 (2)未适当参与: 被执行人没有被给予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 适当通知,或者由于其他情况而不能对案件提出意见。 (3)超范围仲裁: 裁决处理事项不是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事项,或者裁决 处理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但如果是部分超出,且 超出部分的裁决与不超出部分的裁决可以分离,不超 出的部分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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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 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 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 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 裁定撤销。
《国际商事仲裁法》PPT课件

称:根据《仲裁规则》第七条,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 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仲裁规则仲裁。双方在合同中签
订了仲裁条款,这足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仲裁规则仲裁,
故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仲裁委员会审查合同及有关材料,认为: 本案合同三方当事人均为中国法人,但本案合同仍具有涉外因素,
属于涉外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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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难点]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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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目] 1.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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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概述
一、国际经济争议的种类及其解决方法 (一)司法方法 (二)非司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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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国际经济争议的司法方法 (一)法院对国际经济争议案件的管辖 1、管辖权的冲突 2、平行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从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受理国内仲裁 案件,因此,如果案件发生在现在,仲裁委 员会当然对案件具有管辖权,被申请人也不 会以案件没有涉外因素而提出管辖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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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国际商事关系 的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依据仲裁 条款或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某一 临时仲裁机构或某一国际常设仲裁机构 审理,由其根据有关法律或公平合理原 则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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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商事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是国际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 事人自主选择出来用以解决其争议的 民间性机构,其审理案件的管辖权限 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和授权。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可分为临时仲裁机 构和常设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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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规则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商业争议的一种方式,因其高效、专业和保密的特点而受到广泛认可。
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规则对于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概述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规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运作机制。
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始于双方或多方签订的仲裁协议。
该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现有或未来争议提交仲裁的共识。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启动仲裁程序的前提。
仲裁机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选择一个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等。
选择时需考虑机构的专业性、地理位置、费用以及适用规则等因素。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通常包括申请、答辩、证据提交、听证、裁决等步骤。
仲裁庭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仲裁机构的规则确定。
仲裁地和适用法律仲裁地的选择对仲裁程序有重要影响,因为它可能决定了仲裁程序应遵循的法律体系。
同时,当事人还可以约定适用的实体法,即用于判定争议的法律。
裁决的效力和执行仲裁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为了确保裁决的执行,大多数国家都是《纽约公约》的签署国,该公约为国际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提供了框架。
挑战和上诉虽然仲裁裁决通常是不可上诉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地的法院提出挑战,例如质疑仲裁员的独立性或仲裁程序的公正性。
保密性与法院诉讼不同,仲裁程序通常是私密的,这有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公司声誉。
然而,保密的程度可能因仲裁机构的规则和适用法律而异。
结论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一个灵活、高效的解决跨国商业争议的平台。
通过了解其基本规则,企业可以更好地准备和参与仲裁程序,从而有效地解决争端并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内容仅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简要概述,实际仲裁过程可能涉及更多细节和复杂性。
建议在面临具体争议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法律课件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一)民间调解
民间调解是指除仲裁机构、法庭、国家 专门指定的负责调解的机构以外的调解 。调解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民间调解 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该一起或与调 解人一起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 相当于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应该遵守和 执行,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仲裁机构调解
定 3.国际商事诉讼涉及的法律复杂 4.国际商事诉讼涉及的内容复杂
二、国际商事诉讼的管辖权
(一)确定管辖权的意义 (二)确定国际商事诉讼管辖权的一般
原则 (三)我国法律关于涉外经济案件管辖
权的规定
(一)确定管辖权的意义
国际商事诉讼的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受 理国际商事案件的权力和资格,即争议 当事人可以去哪一国的法院起诉,哪一 国的法院可以受理该案件。
(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定义 (二)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特征 (三)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 (四)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
(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定义
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 裁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 书面协议。它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 依据,即排除法院管辖的依据。只有当 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才可以将争议提 交仲裁。
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一)临时仲裁机构 (二)常设仲裁机构
(一)临时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 仲裁协议,在争议发生之后由双方当事 人选择的仲裁员临时组成的,负责审理 当事人之间的有关争议,并在审理终结 并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的仲裁机构。
(二)常设仲裁机构
1.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 2.国别性常设仲裁机构 3.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1.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我国的 执行
2.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外国的 承认和执行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我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1、以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连接因素为标准:与仲裁案件有关的连接因素主要指当事人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营业地、公司中心管理地等,在某些阿拉伯国家,当事人的宗教信仰也被人微言轻确定仲裁国际性质的连接因素,在这些连接因素中只要其中的一个具有国际性,则包含有该连接因素的商事仲裁就是国际商事仲裁。
2、以争议性质为标准确认商事仲裁的国际性:即如果争议涉及国际商事利益,则解决该争议的商事仲裁具有国际性。
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采用这一标准。
以上就是我对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的解答,想了解更多,欢迎来学习专业。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商业争议的一种高效、灵活的手段,其规则和程序设计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迅速的纠纷解决途径。
本文将概述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规则与流程,以助于理解其在全球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应用。
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始于双方或多方签订的仲裁协议。
该协议是启动仲裁程序的法律基础,通常包含在合同条款中。
有效的仲裁协议应明确仲裁地点、仲裁机构、适用法律及仲裁语言等关键信息。
选择仲裁地仲裁地的选择对整个仲裁过程具有重要影响,因为它关系到适用的法律体系和可能的司法审查。
当事人通常会选择一个中立的国家或地区作为仲裁地,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
指定仲裁员仲裁员是负责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专家。
根据不同的仲裁机构规则,仲裁员可以是个人或由多名成员组成的仲裁庭。
当事人有权参与仲裁员的选定过程,确保仲裁庭的组成既公正又专业。
提交仲裁申请一方当事人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后,仲裁程序即正式启动。
申请应包含争议的详细描述、所请求的救济措施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答辩与反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通知后,需在一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其中可以包括对申请人主张的反驳以及对申请人的反诉。
审理与听证仲裁庭将安排审理会议和听证,双方当事人有机会陈述案情、提供证据、质询证人。
审理过程通常是不公开的,以保护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裁决审理结束后,仲裁庭会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和适用法律作出裁决。
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可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依据《纽约公约》进行,这是一份被广泛接受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跨国界裁决的执行过程。
当事国法院通常需要承认并执行对方国家所作的仲裁裁决。
总结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提供了一种相对快速、高效的解决跨国商业争议的方法。
通过遵循上述规则和程序,当事人可以在国际商业活动中有效地管理和解决争端,维护自身权益。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一种非司法方式,它通过在争议当事人之间选择一位或多位独立、中立的仲裁员来裁决争议,并以裁决作为争议解决的最终结果。
相对于传统的诉讼方式,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许多优势,如高效、灵活和具有机密性等,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首先,国际商事仲裁具有高效性。
相比于诉讼程序,仲裁通常能够更快速地解决纠纷。
这是因为仲裁程序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时间表进行调整,减少了程序性延误的可能性。
此外,仲裁庭通常可以专门化处理一些类型的争议,从而加快纠纷解决的速度。
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具有灵活性。
仲裁程序通常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意愿进行定制和调整,使得争议解决过程更加符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此外,仲裁庭通常对当事人的证据和辩论具有更加宽松的态度,使得当事人有更多的自由度来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再次,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机密性。
与法院审理不同,仲裁程序通常是私下进行的,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这种机密性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誉和商业利益,同时也有助于解决纠纷的效率,因为当事人更愿意分享可能会引起争议的材料。
除了以上的优势之外,国际商事仲裁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
首先,国际商事仲裁通常是跨国的,当事人可以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这意味着仲裁庭需要具备对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和商业习惯的了解,以便做出公正和合理的裁决。
其次,国际商事仲裁通常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他们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或仲裁协议的规定来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
此外,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通常是最终和终局的,即没有上诉程序,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然而,国际商事仲裁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仲裁案件的费用通常较高,包括仲裁费、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一些小规模的争议,这种高额费用可能会成为一项障碍。
其次,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通常需要涉及多个司法辖区,涉及的判决可能缺乏统一的途径,导致执行困难。
再次,仲裁程序的机密性也可能成为一个问题,尤其是当其中一方需要披露争议内容以支持其主张时。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1、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就是指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出现或者将来有可能出现的争议交货仲裁化解的意思则表示。
它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也是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依据。
它是一种合意的产物,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订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2、仲裁协议的种类除有的国家,如美国并不否认仲裁协议可以口头形式存在以外,绝大多数国家的仲裁立法和实践以及国际条约都不承认所谓的“君子协定”,明确规定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存在。
在书面形式中,仲裁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主要就是在争议出现之前,双方当事人在合约中所签定的将有关合约争议交货仲裁的条款。
这就是目前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广泛使用的一种形式。
常设仲裁机构通常都制订存有自己的示范点仲裁条款,所推荐给当事人签定合约时使用。
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年)》第3条就规定:"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在合约中订明的仲裁条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示范点仲裁条款为:"凡因本合同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当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出申请仲裁时该会先行有效率的仲裁规则展开仲裁。
仲裁判决就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存有约束力。
"仲裁协议书(arbitration agreement or submission agreement),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将来某项争议交付仲裁而订立的专门协议,这种协议独立于合同,一般是在争议发生之后才达成的。
在国际上也有不将上述两种类型加以区分的,统称为仲裁协议。
仲裁特别签订合同,即为为双方当事人在往来信函,例如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中,同意交货仲裁的意思则表示等,就是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货仲裁的特别签订合同。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形式固然关键,而仲裁协议的主要问题则就是其内容问题。
国际商事仲裁

事件概述
起源
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起源之一的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既不是由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立法机关制订的,也不是法 学家们的作品,而是商人们在长期的国际商事交易中发展起来的。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之所以在当时具有普遍性, 就是因为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无论在英国伦敦,还是在德国科隆或意大利的威尼斯经商,都适用相同的商 事惯例。这些惯例形成和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商人们自己在各主要集市均设立了处理他们之间商事争端的行 商法院(Piepowder),这些行商法院无疑是统一的,具有现代调解或仲裁的性质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院。若以现 代术语表述,它们具有常设国际仲裁庭的特点。哪些非职业性的仲裁员被召集在一起,负责在各地解决争端,无 论处理争端的法院设在何处,地方惯例有何差别,他们都会明确地适用相同的商业惯例。
发展进程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跨国纠纷也逐渐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 解决跨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越来越受重视。有以下发展趋势:
(一)案件数量呈几何增长趋势
国际商院仲裁院2000年度报告标明,自1987年至200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62件,是建院以来53年总和的 5倍。香港仲裁中心作为地区性常设机构,2001年受理国际商事争议和香港区内的争议案件是301件,是建院之初 的30倍,1999年起,每年受理国际商事争议和香港区内的争议案件超过200件。2000年受理国际商事争议和香港 区内的争议案件超过298件。自1999年以来,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每年受理案件200件以上,仅次于国际商会 仲裁院,跃居世界各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第二位,已成为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之一。
要想开创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新局面,营造中国作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地位,积极促进中国仲裁活动 的产业化发展,应当加快推进国际化和本土化兼备的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实践的进程,其中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仲 裁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仲裁法律环境是关键。
国际商事仲裁法

国际商事仲裁法引言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商事交易日益频繁。
随之而来的是跨境商业争议的增多,这些争议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巨大的经济利益。
为了有效、高效地解决这些争议,国际商事仲裁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成为国际贸易中解决争端的首选方式。
本文旨在概述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法律框架及其运作机制。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与特点国际商事仲裁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的当事人,根据其协议,将因商事交往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提交给一个或多个仲裁员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其特点包括:1. 自愿性:双方当事人必须基于自愿原则,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单独的仲裁协议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
2. 专业性:仲裁员通常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复杂案件做出专业判断。
3. 灵活性:仲裁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争议的性质灵活设计。
4. 终局性: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除非存在特定情形,一般不得上诉。
5. 国际执行力: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在签约国之间具有相互承认和执行的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框架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各国国内法和国际条约。
国内法如美国的《联邦仲裁法》、英国的《仲裁法》等,为仲裁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持和程序规则。
在国际层面,最重要的条约是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它极大地促进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跨国执行。
仲裁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仲裁请求的提交: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请求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 仲裁庭的组成: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仲裁机构的规则,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3. 书面程序与听证:双方当事人交换书面陈述,并在仲裁庭安排下进行口头听证。
4. 裁决: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作出裁决。
5. 裁决的执行:根据《纽约公约》和其他相关法律,裁决可在国内外得到执行。
结语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专业的争议解决机制,在全球化的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际经济法 国际商事仲裁课件

本课件已经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探讨了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应用。但可 以进一步加强对实际应用的建议,例如如何更好地利用国际商事仲裁解决商业争议等。
对现有研究的补充和完善
本课件主要关注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应用,但相关研究还可以进 一步补充和完善。例如,可以探讨如何提高国际商事仲裁的公正性和效率等。
司法审查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可以受到国际经济法的影响 。例如,在一些国家,法院可以对仲裁程序进行审查,并 要求纠正程序上的错误或对裁决进行更正。
互补性
要点一
解决争议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业争议的 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可以替代司法 诉讼或调解等传统争议解决方式。而 国际经济法则是调整跨国商业交易、 合作和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帮助各 方权益保障、促进公平交易和合作。
国际经济法 国际商事仲裁课 件ppt
汇报人:
2024-01-15
• 引言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商事仲裁 •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关系 • 案例分析 • 结语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国际经济法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已成 为调整和规范跨国商业交易、国际经 济合作和国际商业关系的不可或缺的 法律工具。国际经济法涵盖了国际贸 易、投资、知识产权、税收等方面的 法律问题,为在国际商事活动中遇到 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 保障。
对实际应用的指导意义
快速解决争议
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
国际商事仲裁可以帮助各方快速、有 效地解决争议,避免争议的升级和扩 大化。这在现代化的商业环境中尤为 重要,因为商业交易需要快速结果和 持续运营。
通过国际商事仲裁,各方的权益可以 得到更公正和透明的保障。仲裁裁决 具有约束力,可以强制执行,避免了 因司法诉讼而带来的漫长等待和费用 高昂的问题。这有助于建立更公正、 公平和信任的商业环境。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3课时)
学习要求: • 掌握国际商事仲裁、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 行的概念 • 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仲裁协议的类 型、效力及主要内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 行的实际做法 • 了解仲裁的一般程序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及其机构 仲裁协议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1.对当事人——约束当事人; 2.对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确立管辖权及 管辖具体事项、程序规则等; 3.对法院——排除法院管辖权、法院执行 裁决的依据; 4.对主合同——不影响。 √四、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仲裁事项;2.仲裁地点;3.仲裁机构; 4.仲裁程序;5.仲裁法律适用;6.裁决效力。
案例分析〈屈〉p304
第三节 仲裁程序 △一、申请、受理 △二、仲裁规则的选择 √三、仲裁庭的组成 △四、仲裁审理 五、法律适用和仲裁地的选择——什么实体法
规则?什么冲突法规则?什么程序法?
六、仲裁裁决
仲裁程序一般是从仲裁的申请开始的。 仲裁的申请是指仲裁协议约定的争端发生以 后,当事人一方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提 交仲裁书面请求的程序。这种书面请求被称 为仲裁申请书,提请仲裁的一方为申请人, 被申请的一方为被申请人。 仲裁受理案分析
《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当承认当事人 订立的书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应相互 承认和执行在另一缔约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 决。
仲裁管辖权异议案
实体法——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若未选择, 根据冲突法规则的指引。 冲突法——仲裁庭会适用其仲裁地的冲突法 规则。 程序法——仲裁庭会适用仲裁庭所在国的仲 裁程序法。 当事人双方有权自行选择仲裁地,实践 中,当事人通常会合意选择在国际上有影响 的常设性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法概述仲裁的概念:是由争议双方共同选定的与该争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制度。
仲裁的类型: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友好仲裁和依法仲裁解决争议的各种方法:1,司法讼诉的方法2选择性解决争议的方法,有仲裁协商谈判斡旋调解.“国际商事”的含义“国际商事仲裁”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来自百度百科,书上太难找,要是想翻书,就从第七页开始看起。
):仲裁与其他制度的比较:仲裁与诉讼区别:仲裁是一种自愿的解决争议的办法,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管辖的主要依据,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就谈不上通过仲裁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仲裁协议)相同之处: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他们都是最终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因为按照各国的仲裁立法与实践,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是相同的,均可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一般而言,仲裁裁决是中间vde,法院不对其实体内容进行司法审查。
仲裁与ADR(选择性解决争议的办法)相同之处:都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即这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均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在解决争议的程序上也都比较灵活,当事人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区别: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最终方法。
(调节:第三方介入后,争议双方不见面斡旋:争议双方见面)/ 仲裁既有诉讼解决争议的终局性,又有ADR方法解决争议的自愿性和灵活性。
它集当事人之间的自愿性与法律上的强制性为一体,同时具有契约性和司法的性质。
仲裁的特点仲裁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广泛的国际性高度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保密性灵活性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强制力权威性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仲裁的本质属性:契约性仲裁约束力的来源及其强制力:仲裁员审理仲裁案件的权限不仅仅是来自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还源于若干支持仲裁程序的法律制度: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国家的法律、被请求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国家的法律以及仲裁程序进行地的国家的法律。
国际商事仲裁实务

国际商事仲裁实务随着全球化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商事纠纷日益增多。
为了有效解决跨国商事争议,国际商事仲裁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端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概念、特点、程序以及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主体之间,在发生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根据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一个或多个仲裁人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1. 自愿性: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就无法启动。
2. 专业性:仲裁员通常是专业领域的专家,能够提供更专业的裁决。
3. 保密性: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过程和结果通常不对外公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4. 灵活性:仲裁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灵活设计,不受严格的法律程序限制。
5. 可执行性: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可以在签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1. 仲裁协议: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2. 仲裁申请:一方当事人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3. 组成仲裁庭:根据仲裁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组成仲裁庭。
4. 审理: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书面材料交换、听证会等。
5. 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裁决具有终局性,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上诉。
6. 执行:根据裁决内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如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1. 选择适当的仲裁地:考虑到法律环境、地理位置、语言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仲裁地对案件结果可能有重要影响。
2. 明确仲裁条款:仲裁条款应尽可能明确具体,包括仲裁机构、仲裁规则、适用法律等。
3. 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据是仲裁中取胜的关键,应提前准备好相关合同文件、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
4. 合理利用法律咨询:由于国际商事仲裁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提供专业意见至关重要。
总之,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高效、专业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处理跨国商事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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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互惠、商事
5.中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 、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B 2.A 3.A 4.B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ABCD 2.CD 3.ABCD 4.AD 5.ABCD 6.ABCD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适用简易程序的国际商事争议金额一般不超过( )。
A.50万元人民币 B.50万美元 C.100万元人民币 D. 100万美元
3.20世纪年代以来,被认为在处理东西方贸易争议方面是一个比较理想的仲裁机构是( )。
仲裁的裁决。
六、简答题
1.答: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签订后,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确立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对国际商事争议的管辖权,排除了法院对争议案件的司法管辖权;(2)约束各方当事人的行为;(3)使当事人履行按仲裁协议规定由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义务;(4)仲裁协议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上的强制力的一个根据,没有仲裁协议的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纽约公约》的全称为( )。
A.1976年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B.1958年的《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C.1975年的《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
D.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调解规则》
3.仲裁审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 ),另一种是( )。
4.为限定《纽约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规定缔约国在加入公约时可声明两项保留,即( )保留和( )保留。
5.外国仲裁裁决申请人可直接向我国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 )申请执行,执行程序依照( )进行。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1.× 2.√ 3.√ 4.√ 5.× 6.× 7.×
五、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仲裁:又称涉外经济贸易仲裁,是指当事人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依据合同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发生的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 )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禁止外国人担任仲裁代理人。
( )6.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没有法定管辖权。
( )7.仲裁庭不能进行缺席审理和做出缺席裁决。
五、名词解释
1.国际商事仲裁:
2.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3.仲裁程序:
4.外国仲裁裁决:
3.答:(1)委托执行国与我国有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公约或存在互惠关系;(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3)执行仲裁裁决不违反我国的法律原则,不违反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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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简易程序主要简便在四个方面:(1)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独任;(2)缩短审理时间,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交答辩及有关证明文件,提出反请求也一样;(3)审理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4)缩短裁决时间,书面审理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90天内作出裁决,开庭审理自开庭之日起90天内作出裁决。
六、简答题
1.简述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
2.国际商事仲裁简易程序的简便性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答:
3.外国仲裁裁决要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
《国际商事仲裁》习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上海、深圳
2.北京——汉堡调解中心、《北京——汉堡调解规则》
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
一、填空题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 )和( )设立了分会。
2.我国仲裁机构加强对外合作,已与德国建立了( ),共同制定了( )并签订了双边调解合作协议。
三、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较之诉讼,仲裁有何特点或优点( )。
A.仲裁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B.仲裁具有保密性
C.仲裁当事人有较大的选择权 D.仲裁程序相对简便、迅速
2.我国现行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为( )。
C.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的争议 D.涉及中国法人利用外资进行工程建设的争议
4.国际商事仲裁的首席仲裁员的产生方式是( )。
A.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B.由申请人指定
C.由被申请人指定 D.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
四、判断题(你认为正确的填“√”,错误的填“×”)
( )1.我国有关仲裁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临时仲裁庭的各项制度。
( )2.事前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事后提交的仲裁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3.我国涉外经济贸易纠纷,当事人订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 )4.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国际商事仲裁的终局性效力。
A.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B.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D.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3.依据相关规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的经济贸易争议范围包括( )。
A.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 B.国内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争议
A.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 B.伦敦国际仲裁院
C.美国仲裁协会 D.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
4.根据我国仲裁规则的规定,被诉人应当在收到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内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代为指定仲裁员。
A.10天 B.20天 C.30天 D.60天
2.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约定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它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3.仲裁程序:是指规定如何进行仲裁的进程、次序和方法,包括如何提出申请、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何审理作出裁决,以及如何分担仲裁费用等。
4.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规定,外国仲裁决定是指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所在国以外的国家领土内作成的裁决,或在被申请承认及执行地所在国领土内作成的裁决,但被认为不是本国国内
委员会指定
5.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办法主要有( )。
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6.仲裁条款应包括( )
A.仲裁地点 B.仲裁机构 C.仲裁程序 D.裁决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