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养殖用药须防五大事故
渔药用药误区及正确使用方法
渔药用药误区及正确使用方法农村水产养殖多以分散的家庭经营为主,他们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思想意识上存在着种种误区。
这些误区使得很多养殖户的养殖效益低甚至亏本。
这就直接影响了养殖的增产增收,影响了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现简单介绍—下在用药方面存在的常见误区及正确用药方法。
常见误区1.轻视预防。
不能正确认识预防的重要性,片面追求降低成本,认为预防是一种浪费,轻视预防工作,结果给疾病的暴发流行埋下隐患。
2.心存侥幸,延误病情。
水产养殖不同于陆上养殖,当你看到一尾鱼患病时,可能这口池塘的病情已经蔓延了。
3.长期盲目用药或随意加大剂量。
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致使病原体对药物产生抗药性。
或因病原体已产生抗药性,便随意加大剂量,结果就会造成药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良反应。
4.不对症用药,滥用药物。
只凭经验而不科学诊断,不认真详细检查、化验,便盲目用药。
很多种疾病表面上看症状都很相似,很容易造成误诊。
5.频繁换药或用药疗程不足。
急于将鱼病治好,在用药一二天后发现病情未见明显好转,就认为这药没用,马上换药,如此反复。
有的见病情有所好转,认为病情治愈,就马上停药,结果造成治疗不彻底,疾病容易复发。
6.长期使用单—药物,病原体易对药物产生抗药性,或难以治愈其他并发症。
7.不注意混药禁忌。
不知道药物的性质,将几种药胡乱混在一起使用。
8.不知道水产动物对药物敏感性。
如虾蟹对菊酯类、有机磷类农药(敌百虫、敌敌畏)敏感:鳜对敌百虫等有机磷农药敏感等。
9.用药方法不当。
内服药当外用药使用;拌料不匀;用药顺序、用药时间、用药次数不当;水面测算不准,用药量计算不准等。
10.盲目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禁用药,如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五氯酚钠等。
正确用药方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用药前应先了解药物的性质,科学配药,了解水产动物的习性和疾病流行特点,根据实际情况,把握时机,适时用药,正确用药,对症下药,标本兼治。
1.适时清塘,选用适合的清塘药:适时换水或用水质调节剂进行水质调节,保持池水“肥、活、嫩、爽”。
水产养殖鱼类常见病害药害的主要因素及处理方式
水产养殖鱼类常见病害药害的主要因素及处理方式水产养殖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产业,而鱼类常见病害是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药害是造成病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本文将重点介绍水产养殖中鱼类常见病害药害的主要因素及处理方式。
一、药害的主要因素1. 不合理使用药物在水产养殖中,药物的使用是控制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
许多养殖户在使用药物时往往盲目跟风,不了解药物的性质和作用,不按照正确的用药剂量和使用方法使用药物,导致鱼类受到药害。
2. 药物残留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养殖户为了提高养殖效益和防治疾病,可能会在饲料中添加过量的药物,或者频繁使用药物,导致鱼体内残留大量的药物,形成药害。
3. 药物选择不当不同类型的鱼类在养殖中容易出现不同的疾病,而不同的疾病需要选择不同的药物进行防治。
如果选择的药物种类不符合鱼类患病的实际情况,就会导致药害的发生。
4. 药物质量不合格市场上的药品质量良莠不齐,有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也有些药品过期失效。
如果使用这些质量不合格的药物,就会对鱼类造成药害。
二、药害的处理方式1. 合理使用药物养殖户在使用药物时,应该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剂量和使用方法来进行使用。
不要盲目跟风,更不能随意提高药物的用量和频次。
2. 注意剂量控制在使用药物时,要注意剂量的控制。
只有按照正规的使用剂量使用药物,才能防止鱼类因为药物过量而产生药害。
3. 定期清除残留药物定期检测鱼体内的残留药物含量,及时清除残留药物。
可以通过改变养殖鱼类的饲养方法,增加水体流通等方式,促使鱼体内残留药物排出。
4. 根据疾病选择合适的药品对于不同类型的疾病,要选择适合的药物进行防治。
不要滥用药物,以免导致药害的发生。
5. 选用正规渠道的药品在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的药品渠道和生产厂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避免购买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的药品。
6. 定期检测水质水质是影响鱼类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定期检测养殖水质,保持水质清洁,有助于降低鱼类患病的风险。
水产用药十大问题
水产用药十大问题:1 盲目加大药量俗话说:是药三分毒。
对于池塘环境来讲,无论是杀虫药物还是杀菌药物都会杀死养殖水体内的浮游生物,使水质变清,水体透明度增加,溶解氧含量下降,容易造成缺氧泛塘或是亚硝酸盐、氨态氮含量上升,鱼类不摄食甚至中毒死亡。
一些渔民在鱼病发生初期不够重视,认为随便泼一些药就行了,到了鱼病暴发大规模死鱼时慌了神,以为加大药量就能把病菌杀死得更快。
还有一些渔民觉得今天用药不见好转明天就应加大份量,此外还有一些渔民认为一次性加大份量下足够的药物来一个疾病一扫清。
当然这些办法有时能凑效,有时疾病消除了可是鱼也死光了,有时根本就没有效果。
笔者长期在水产技术服务部工作,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
盲目加大用药量除了给渔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外,同时也折射出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药物本身的安全性问题。
比如说一种标明治疗量为10~12亩杀虫药结果按5亩使用才有效,另外一种标明治疗量为5~7亩的杀虫药结果按1亩水面使用还不一定有效,对于这些药物的疗效不得不引起大家的质疑。
总的来说,盲目加大用药量,首先不管它有效还是无效,这个用药成本首先是增加了。
2 什么是协同与拮抗作用在前来求诊的渔民当中常有人问:为什么我用生石灰加硫酸铜泼洒没有问题而用生石灰加敌百虫就出现死鱼呢?要想知道为什么,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药物的协同与拮抗作用。
简单地说协同作用就是当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其疗效会比它们单独使用时加强;拮抗作用就是当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会发生某些物理化学反应使得疗效降低或是完全无效,还有可能是毒性增加了。
比如硫酸铜加硫酸亚铁合用发生协同作用其杀虫效果会更明显,但是硫酸铜与生石灰合用就会发生拮抗作用,因为生石灰是碱性物质,而硫酸铜偏酸性,当它们合用时就会发生中和反应,疗效降低甚至无效。
大多数消毒药偏酸性,所以都不宜与生石灰合用,如二氧化氯、强氯精、漂白粉、高锰酸钾等。
生石灰特别不能与敌百虫合用,因为这两种物质混合在一起会生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非常容易引起中毒死亡。
正确科学安全使用渔药,有效规避水产用药事故.doc
正确科学安全使用渔药,有效规避水产用药事故概述:用药时不注意养殖水体的水质情况、用药对象、天气变化、药物性质与注意事项等,而乱(滥)用药物导致大小药害事故时有发生。
有效规避用药不当引起的药害事故,安全有效使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
用药时不注意养殖水体的水质情况、用药对象、天气变化、药物性质与注意事项等,而乱(滥)用药物导致大小药害事故时有发生。
有效规避用药不当引起的药害事故,安全有效使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
【掌握药敏性】选择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时,必须掌握水产养殖动物对不同类别药物的药敏性。
【考虑水质因素】使用药物全池泼洒时应充分考虑水质因素。
通常不良水质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水体缺肥或肥力无法释放的浮游植物量低的水体;第二类是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的养殖池塘。
第一类水质的水体因为缺乏浮游生物,因而使用外用泼洒药物,尤其是杀虫药后,常使水体浮游植物数量急剧下降,而导致水体缺氧,同时药物被有机质或其它无机物消耗,导致水体缓冲性差而发生药害事故,此类水质确需用药时应选择安全性大且低剂量用药。
第二类水质的水体,常因为富积大量的有机物质,在使用药物后因藻类死亡,加重了水体的氧债而发生药害事故。
此类水质用药前应首先使用化学类水质改良剂改水,再使用其它全池泼洒药物进行防病治病。
【规避不良天气】养殖户全池泼洒药物时须规避不良天气。
选择好全池泼洒药物后,应在晴好天气进行施药,用药前须密切关注天气,避免在暴雨天气、闷热天气、低气压天气等不良天气用药,而且在使用杀虫药时还应注意当天下午或第二天不能有低气压天气,否则会因养殖水体溶氧不足而产生药害事故。
【遵循用药顺序】安全有效合理用药的核心就是要遵循联合用药的用药顺序。
根据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病规律,总结数年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经验,在正确诊断疾病的基础上,按照“先改水、再杀虫、后杀菌、然后口服、最后调水”的联合用药的规程,可有效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
水产用药的十大注意问题
水产用药的十大注意问题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水产用药的十大注意问题1、盲目加大药量俗话说:是药三分毒。
对于池塘环境来讲,无论是杀虫药物还是杀菌药物都会杀死养殖水体内的浮游生物,使水质变清,水体透明度增加,溶解氧含量下降,容易造成缺氧泛塘或是亚硝酸盐、氨态氮含量上升,鱼类不摄食甚至中毒死亡。
一些渔民在鱼病发生初期不够重视,认为随便泼一些药就行了,到了鱼病暴发大规模死鱼时慌了神,以为加大药量就能把病菌杀死得更快。
还有一些渔民觉得今天用药不见好转明天就应加大份量,此外还有一些渔民认为一次性加大份量下足够的药物来一个疾病一扫清。
当然这些办法有时能凑效,有时疾病消除了可是鱼也死光了,有时根本就没有效果。
笔者长期在水产技术服务部工作,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
盲目加大用药量除了给渔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外,同时也折射出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药物本身的安全性问题。
比如说一种标明治疗量为10~12亩杀虫药结果按5亩使用才有效,另外一种标明治疗量为5~7亩的杀虫药结果按1亩水面使用还不一定有效,对于这些药物的疗效不得不引起大家的质疑。
总的来说,盲目加大用药量,首先不管它有效还是无效,这个用药成本首先是增加了。
2、什么是协同与拮抗作用在前来求诊的渔民当中常有人问:为什么我用生石灰加硫酸铜泼洒没有问题而用生石灰加敌百虫就出现死鱼呢?要想知道为什么,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药物的协同与拮抗作用。
简单地说协同作用就是当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其疗效会比它们单独使用时加强;拮抗作用就是当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会发生某些物理化学反应使得疗效降低或是完全无效,还有可能是毒性增加了。
比如硫酸铜加硫酸亚铁合用发生协同作用其杀虫效果会更明显,但是硫酸铜与生石灰合用就会发生拮抗作用,因为生石灰是碱性物质,而硫酸铜偏酸性,当它们合用时就会发生中和反应,疗效降低甚至无效。
大多数消毒药偏酸性,所以都不宜与生石灰合用,如二氧化氯、强氯精、漂白粉、高锰酸钾等。
水产养殖用药禁忌和用药规范!
水产养殖用药禁忌和用药规范!一、水产养殖贴士:特种水产养殖品种用药禁忌鳜鱼:鳜鱼对敌百虫、硫酸铜等药物比较敏感。
敌百虫浓度0.2毫克/升以上、硫酸铜浓度0.7毫克/升以上,就可致鳜鱼中毒死亡,故池塘使用时应掌握适宜的用药量。
河蟹:河蟹对晶体敌百虫、硫酸铜溶液较为敏感,全池泼洒时,敌百虫浓度应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浓度应控制在0.7毫克/升以下。
青虾:青虾对菊酯类、晶体敌百虫、硫酸铜溶液等较为敏感,故应禁用或慎用。
生产上严禁使用敌杀死。
全池泼洒时,将敌百虫溶液的使用浓度控制在0.013毫克/升以下,硫酸铜的使用浓度控制在0.3毫克/升以下。
罗氏沼虾:罗氏沼虾对敌百虫溶液特别敏感,严禁使用。
全池泼洒消毒时,漂白粉的浓度应控制在1毫克/升以下,硫酸铜浓度0.3毫克/升以下,生石灰溶液25毫克/升以下。
鱼虾蟹混养:鱼、虾、蟹混养池禁用或慎用晶体敌百虫、硫酸铜溶液。
各药物适宜使用浓度:生石灰10~15毫克/升,优氯净0.3~0.6毫克/升,土霉素0.1毫克/升,硫酸锌0.5~1毫克/升。
二、如何规避水产用药的药害事故近年来,养殖户因用药时不注意养殖水体的水质情况、用药对象、天气变化、药物性质与注意事项等而乱(滥)用药物导致大大小小药害事故时有发生。
为有效规避用药不当引起的药害事故,安全有效使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笔者结合多年经验,现总结如下:用药顺序安全有效合理用药的核心就是要遵循联合用药的用药顺序。
根据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病规律,总结数年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经验,在正确诊断疾病的基础上按照“先改水、再杀虫、后杀菌、然后口服、最后调水”的联合用药的规程可有效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其中“先改水”是在养殖池塘水质不良或长期用药无效或久治不愈或水产养殖动物发生明显的应激反应并产生应激性大量死亡的条件下实施的,改水目的是为了消除或缓解水产养殖动物的应激反应、降解或消除池塘中的药物残毒以及增加外用泼洒杀虫杀菌制剂的效果。
各种常用渔药的使用误区及注意事项,会用药,才是“救命药”
各种常用渔药的使用误区及注意事项,会用药,才是“救命药”渔药品种的改变,销售模式的变化已经给传统的鱼病防治带来了一些变化,而药物使用的方法错误,各种误区频现,更是把鱼医行业变成了高危行业,大家应该重点关注渔药使用中的一些误区,科学用药,才能为养殖保驾护航。
抗生素使用的误区011、把抗生素当预防药:以前在一线服务的时候,在湖北襄阳地区,见过一个当地的经销商,让养殖户把抗生素减半使用,预防鱼病。
其实稍微有些微生物知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
我们宏观上看到的,就是细菌对这个抗生素,产生耐药性了,这个抗生素没有效果了。
在水产上,过去用的抗生素磺胺都很有效,但是现在细菌对磺胺的敏感性是越来越低,据说在鱼粉加工过程中为了防止鱼粉的霉变,曾经有过在鱼粉中添加磺胺的现象,如果养殖中投喂的饲料采用了这样的鱼粉,那池塘中的鱼自然就会通过食物接触到低剂量的磺胺,长此以往细菌会由此对磺胺产生耐药性,正是由于类似的现象多了,才使得细菌对有些药物的敏感性降低。
这就是细菌产生耐药性的基本原理。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不要拿抗生素来当做预防用药。
022、盲目追求高含量,原粉抗生素过去我们使用抗生素,都是希望抗生素纯度越高越好,最好就是原粉。
这个也是很常见的,经常看到有人专门来问,有没有原粉卖,觉得原粉效果更好。
如果原粉效果更好,那为什么国家一线的专家,科学家即使在遇到一些再棘手的问题,都不推荐使用原粉来治病呢?很显然这个逻辑就不成立。
原粉使用的时候一方面是很难搅拌均匀,鱼虾不能均匀吃到药饵,更重要的就是效果,并没有一些复配的药物好。
一些复配的产品,会在里面加一些辅剂,增强药物的吸收度,或者保证药物的稳定性等等,所以,不要一味的追求高含量和原粉抗生素。
消毒剂使用的误区1、对于消毒剂毒性认识不足鱼池发病后,为了控制疾病,快速降低死亡量,养殖户一般会选择药性比较猛的药物,比如细菌性败血症发生后,一般会选择苯扎溴按或者戊二醛甚至是合剂一起泼洒,而苯扎溴按对于水质的影响非常大,在水质不好的池塘使用可能引起倒藻,引起更大规模疾病的暴发。
安全用药为健康养殖保驾护航
3. 稻 螺 综 合 种 养 的 模 式 可 以 带 来 农 田 新 体 验,尤其在夏天可以让在城市生活的群体来田间 摸田螺,有种回归田园的生活乐趣。
的草把放在田里进行诱捕杀灭。田埂的草要及时 割干净,防止田鼠打洞,造成田地漏水或坍塌。 养殖田螺的稻田不宜混养草鱼、鲤鱼、鲫鱼、青 鱼等。
5. 防逃巡查 早晚要勤检查进、排水口栅栏 是否堵塞或破损,田地是否漏水,尤其是高山下 暴雨天更要小心地处理进排水口的垃圾,防止田 水过满或田埂坍塌造成田螺逃逸;晚间巡田要观 察是否有敌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池塘及混养池塘禁止使用有机磷类杀虫药如辛硫 磷溶液等;甲苯咪唑禁止使用在斑点叉尾、大 口鲇、胭脂鱼、蚌、贝的主养塘及混养塘;乌鳢 养殖池塘禁止使用硫酸亚铁、代森铵等。
2. 药物对养殖品种的刺激性 外用泼洒药物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刺激性主要 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使鱼类产生应激反应, 其二是破坏鱼类体表的黏液。名特优养殖品种如 鳜鱼、斑点叉尾、黄颡鱼等无鳞及药物敏感鱼 类,使用杀菌剂时应注意保护其体表的黏液,因 为黏液是鱼类的第一道保护屏障,不宜使用强刺 激性的药物如强氯精、漂白粉、硫酸铜等。养殖 鱼类病毒性疾病防治时最好使用刺激性小的杀菌 剂如聚维酮碘溶液、二氧化氯等,禁止使用强刺 激性的杀菌剂如强氯精、漂白粉等,否则会使患 病鱼产生应激而使病毒性疾病大量暴发。
六、讨论与小结 1. 高山稻田原生态套养薄壳田螺是值得推广 的项目。稻螺综合种养不影响粮食生产的单产, 又改善了大米的品质,平均亩产达到了稻谷 375 千
鱼类养殖用药须防五大事故
鱼类养殖用药须防五大事故近年,随着养殖水平的提高,鱼产量逐渐提高,在渔业养殖过程中,因为养殖密度大、环境恶化等原因造成病害渐多,用药也成为养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有几种常见的事故需要注意,避免因用药不当造成重大损失。
一、用药不规范造成伤害事故笔者刚工作的时候,有一次使用强氯精(三氯异氰尿酸)消毒,十几斤的的强氯精粉剂倒入一个容器,加水时发生爆炸,当时幸亏躲闪及时,未伤及脸面,但一件单色衣服被溅起的药物染花了,从此不能再穿。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先在容器加适量水,再分次加入药物,化匀后泼洒。
二、用药时间不当或用药后保护措施不当造成死鱼事故:用药的天气会影响药物的效果,一般来说晴天用药效果好于阴天。
高温季节鱼类生长旺盛、摄食量大、排泄物多。
池水中的生物排泄物和死亡生物、有机碎屑在分解时需消耗大量的氧气。
当持续阴雨较长时,池水中氧气制造者主要是浮游植物因光合作用弱而无法制造大量氧气,常常形成严重缺氧,水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升高,导致鱼类浮头或暗浮头。
在持续阴雨后初晴的1—2天,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产生的氧气量可能无法消除氧债,池水仍处于缺氧状态。
笔者遇到过很多池塘在高温季节持续阴雨转晴1—2天使用杀虫药或杀菌药后鱼池泛塘的情况。
无论是从理论上讲或实践中得到的经验,正规鱼药厂生产的杀虫药按其说明书上标明的剂量使用时都无法杀死浮游植物,只能杀死对养殖鱼类有危害的体外寄生虫和少量微生物。
但杀菌药物能杀死大多数细菌、微生物和部分浮游植物,从而导致池水中氧气制造者数量上的减少,并使池中耗氧物增多,容易引起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升高。
因此在持续阴雨后初晴的1—2天不能使用杀菌药物如漂白粉、强氯精(三氯异氰尿酸)、二氯异氰尿酸钠、溴氯海因、二溴海因、二氧化氯等。
而杀虫药物的使用也应在天晴2天后,许多养殖户因使用过杀虫药后,把池塘泛塘死鱼等事故认为是药害追究经销商或药厂的责任。
有些药物如生石灰、漂白粉使用后,因为化学反应,消耗大量氧气,产生二氧化碳,当晚至次日清晨特别容易发生缺氧泛塘事故。
使用鱼药八大误区
鳖对水的酸碱度适应范围较广, 但在酸 调、饵料变质等均可成为发病因素。
性水中, 鳖的摄食强度减弱, 消化力下降, 生
4 、自 身 因 素
!!!!!!!!!!!!!!!!!!!!!!!!!!!!!!
乏必要的应急措施, 就会发生本不该发生的
八、管理不当, 引起鱼病高发。有些养殖
重大生产事故。因此, 用药前应做好增氧、冲 户一口鱼塘发病后, 首先想到的是能省则省,
当鳖体受到外界或自身因素的影响引起 硫化氢能造成鳖的组织缺氧而麻痹窒息死
新陈代谢失控, 从而扰乱了鳖的正常生命活 亡。水体中的氨氮在碱性环境和低溶氧条件
动时, 就会引起鳖病的发生。
下, 其毒性特别强。鳖对氨氮的忍耐能力较
1 、水 体 理 化 因 素
低, 被氨氮污染的鳖池池水大多老化, 鳖容易
( 1) 水温
七 、用 药 后 麻 痹 大 意 不 认 真 观 察 。不 少 养 殖户认为用药后鱼类就平安无事了, 殊不知 天 气 、水 质 、鱼 情 等 因 素 都 是 在 不 断 变 化 的 , 用药前很难全面考虑到, 一旦人不在场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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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致富指南 2008—5
科 病合研 害缘园 防专地 治栏
长受到抑制。同时, 酸性水使藻类的生长、繁殖
误 区
生病后往往不如陆生动物生病 时那样容易被发现, 一般在发 现时已有部分鱼死亡。因为他
科学使用渔药应注意的事项
科学使用渔药应注意的事项作者:李刚来源:《黑龙江水产》 2019年第3期李刚(勃利县水产总站黑龙江勃利 154500)近些年来,随着水生动物养殖品种和单位面积产量不断增加和提高,养殖模式不断多样化,水生动物产品流通越来越频繁,新发生的疫病种类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许多地区一些水产养殖户因为渔药使用不科学,从而导致的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效果不佳,甚至还出现了水生动物大批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广大水产养殖(场)户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因为水生动物死亡而蒙受损失,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渔药经售商与水产养殖户的纠纷,养殖户起诉到法院告渔药经售商经销假药给自己造成损失,有的确实是渔药经售商的责任,药物本身有问题或指导用药不当,也有的是水养殖户的自己的责任,如不按使用说明用药,不对症用药,不注意用药环境,不注意水生动物当时自身的状况等。
对于水生动物疾病的防治,如何做到科学安全使用渔药呢?建议广大水产养殖(场)户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科学诊断鱼病,正确对症用药科学诊断水生动物病害是有效防治水生动物病害的基础,特别是发病初期的诊断最为重要。
只有科学诊断水生动物病害,才能做到对症用药,准确用药,真正有效地发挥药物的防治效果。
采集水生动物样本时,应选择患病的,要死亡或刚死亡不久,症状典型的水生动物作为诊断的对象。
首先,观察病水生动物体表及鳃部位的颜色和状态有没有明显的变化,有没有发炎、发红充血及出血、粘液增多、突起肿胀和溃烂等,在显微镜下观察有没有真菌附着或者寄生虫等寄生。
再用手术镊子刮取患病水生动物的皮肤、鳍、鳃部等部位的少许粘液,或者用手术剪刀剪掉一部分患病的组织,如水生动物的鳃部的鳃丝、鳍条等,小心放在载玻片上制成压片,在显微镜下观察有无寄生虫。
最后,用手术剪剖开水生动物的腹部,仔细地观察内脏器官,看有无发炎症状、充血及出血现象、异常肿胀、体腔积水等现象,看有无寄生虫。
对细菌性水生动物疾病,可通过药物敏感试验确定。
对于疑难的水生动物病害,最好请水产专业技术人员帮助诊断。
常见鱼池用药发生事故的原因及预防
常见鱼池用药发生事故的原因及预防
鱼池用药发生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方法主要有:
一是在阳光直射的中午施药。
这时,因水温高,药物反应加速,特别是在夏季,漂白粉等强氧化剂,可在很短的时间内,药液就达到较高浓度,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角类死亡。
所以,对鱼池施用这类药,应避免在中午进行,有些药物在光照下易分解而减少药效的也应在清晨或傍晚施用。
二是所施药物没有充分溶解。
如将成块的硫酸铜施人鱼池后,被逐渐溶解,使附近池水的药液浓度较高,部分鱼长期逗留会引起中毒。
又如漂白粉、硫酸亚铁等残渣被
鱼吞食,即会造成烂肠死亡。
为此,施用固体药物,应先用水将其充分溶解,然后向鱼池泼酒药液。
三是用药过量。
如对鱼池施用漂白粉造成鱼类大量死亡。
因此高施药浓度。
四是错用药物。
对鱼池用药需按规定施用,不能任意提高药物浓度。
如用硫酸铜治疗鱼小瓜虫病,用药后不仅无效果,而且,对鱼会造成不良后果。
因此,防治鱼病需对症下药。
浅谈渔业生产用药安全
浅谈渔业生产用药安全作者:暂无来源:《渔业致富指南》 2017年第21期随着经济发展,水产品在居民食物结构中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质量安全问题,现已有大部分水产从业者认识到这个问题。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还很薄弱,水产品质量、食用安全和卫生检疫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这些问题均和渔业用药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现从渔业用药的角度剖析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更好地保护好养殖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渔业生产禁用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规定,共有30种渔业生产禁用药品。
禁用药品不乏抗生素、类激素、高毒物质,常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难降解、易富集的特质。
以下列举部分禁用药物的危害:1.氯霉素对人类的造血系统毒性较大,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
2.呋喃唑酮残留会对人类造成潜在危害,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疾病。
3.孔雀石绿可致癌、致畸、致突变,且能溶解足够的锌,易引起水生生物中毒。
4.锥虫胂胺,属杀虫剂,含砷具有较强的毒性,易富集,还能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
5.双甲脒不仅毒性高,其中间代谢产物对人体也有致癌作用。
6.林丹、毒杀芬自然降解慢,残留期长,有生物富集作用,有致癌性。
7.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属于激素类药物,水产动物代谢慢,易富集,可致胎儿畸形。
这些药物虽然被列为禁用药品,但少数水产养殖从业者不甚了解,违规使用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还需要在知识普及和执法监督上不断加强。
二、渔业生产中存在的药物使用问题在生产实践中,由于部分渔业养殖从业者缺乏用药常识,导致不能合理使用药物,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造成了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诊断不准确,用药武断,针对性差。
在渔业生产过程中,每当出现病鱼或死鱼情况时,一些养殖经营者惯性思维的使用漂白粉等药物进行消毒杀菌,缺少对病体的确诊。
水产养殖最常见的五类中毒“毒瘤”
水产养殖最常见的五类中毒“毒瘤”用生产第一线的水产养殖体会来助推渔业发展提振产业效益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常常会有一些养殖动物不明原因的出现一些症状,比如表现在鱼上面是急剧活动、身体痉挛、焦躁不安,解剖发现肝脏及鳃已经发生病变;表现在河蟹等甲壳动物上是溜边、上网、上草头等,解剖发现鳃变黑、肝胰脏发白。
笔者根据在塘口的经验,结合有关文献,发现这样一些疾病多与中毒有关,而中毒的因素又是多种多样,具体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类,在此总结出来与广大养殖户分享,望能为广大养殖户提供一些帮助。
一、藻类中毒微囊藻引起中毒微囊藻属于植物界蓝藻门色球藻纲色球藻目色球藻科微囊藻属,能引起中毒的主要是铜绿微囊藻和水华微囊藻。
当微囊藻大量繁殖并死亡后,其储存物质蓝藻淀粉和蓝藻颗粒体分解产生羟胺(NH2OH)、H2S等有毒有害物质,毒死水产动物。
微囊藻喜欢生活在温度较高碱性较高的富营养水体中(温度28.8~30.5℃、pH8~9.5)。
其原理是:在白天蓝藻进行光合作用时,pH上升到10左右,可使鱼体硫胺酶活性增加,在硫胺酶作用下,VB1迅速发酵分解,使水产动物缺乏VB1,导致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系统失灵,兴奋性增加,急剧活动。
那有哪些防治方法呢?1.在夏秋高温季节做好预防,可定期(10~15天)用大水面芽孢配合全效底改片,在晴天上午泼洒。
2.当微囊藻已经大量繁殖时,可全池遍洒浓度为0.7mg/L的硫酸铜,或者蓝藻一次净1袋/亩/米,撒药后及时增氧及观察,用药后第二天可用解毒灵按1袋/5亩进行解毒,第三天用活肥(10亩/袋)配合优加益生菌(3亩/袋)平衡藻相调节水色。
二、农药中毒农药中毒在水产上主要是各种杀虫剂的使用,以及在引进外源水时,不小心将农业废水引进池塘,农业废水中含有的各种杀虫剂除草剂等引起养殖动物中毒。
农药种类:1.有机氯杀虫剂:如DDT、地特灵等,残留时间长,性质稳定,容易在生物体内蓄积,对富含脂肪的神经组织、肝、肾以及心脏等器官产生毒害作用。
头痛!氨氮、硫化氢、亚硝酸盐中毒大量死鱼、药害事故频发...养殖户该怎么办?
头痛!氨氮、硫化氢、亚硝酸盐中毒大量死鱼、药害事故频发...养殖户该怎么办?水产养殖日常如何科学“调水、解毒”?o文/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聘用教师武汉科研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鑫军、湖北省南漳县水产技术服务站代任全、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雷武松、宣云峰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的不断发展,高密度养殖、大量投喂人工全价饲料带来的养殖水体富营养化现象越来越普遍,所谓“调水、解毒”的概念越来越被水产养殖业者接受,经常有水产养殖业者询问我们该如何“调水、解毒”。
水产养殖业者日常如何科学“调水、解毒”?往期回顾•养殖水体怎样调水解毒,一文教你调好水体中的溶解氧•全是干货!养殖水体怎样“调水、解毒”?•干货继续!养殖水体怎样“调水、解毒”?一文教你正确使用乳酸菌、芽孢杆菌、光合细菌、丁酸梭菌水温——对水产养殖有着巨大影响鱼、虾、蟹等水产养殖对象生活在水中,水体的温度对鱼、虾、蟹等养殖对象有着重要的影响,水体中所有的理化因子都受到水温的影响,水体的生态系统也随着四季水温的变化而变化。
水温对水体藻类种群结构和数量的影响一年四季,养殖水体的水温都随着气温在一定范围内发生规律性的变化,水体中不同品种的藻类对水温有着不同的适应能力,水温的变化影响着藻类种群和数量的变化。
春季来临,水温随着气温逐步升高,养殖水体中的藻类种群随着水温的升高逐步发生世代交替,如黄藻门、硅藻门、绿藻门、甲藻门、隐藻门的某些品种的生物量不断增长,水体逐渐“变肥”。
在炎热的夏季,水温大幅上升,喜高温的藻类种群如蓝藻门、裸藻门的许多品种的生物量不断增长,往往形成优势种群,水体肥度达到顶峰。
随着秋季到来,水温持续下降,喜高温的藻类种群数量开始下降,绿藻门、甲藻门、隐藻门、硅藻门等某些品种的比例又逐步回升,水体中藻类生物量开始下降。
寒冷的冬季,水温更低,耐低温的金藻门、黄藻门、绿藻门、甲藻门、隐藻门、硅藻门的某些品种在水体中占比较大,藻类生物量降到最低。
【今日头条】夏季使用渔药的注意事项
【今日头条】夏季使用渔药的注意事项随着夏季高温季节的来临,鱼病也渐渐地进入高发期,水产养殖过程中的用药高峰期也逐渐到来。
但许多水产养殖户不了解鱼病防治过程中的用药特点和注意事项,使用方法不当,或根本不会用药,不但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导致经济上的浪费。
常见的情况是,养殖户防治鱼病时,通常采用先杀虫、后杀菌的做法。
但在高密度精养和夏季高温的条件下,这种做法有时不但不实用,反而会造成水质变坏、药物性中毒、鱼类死亡等事件发生。
其原因是夏季高温条件下,养殖水体的分支现象较严重,溶氧层的对流较差,所以,杀虫药和消毒物在使用时,不仅会导致养殖水体的溶氧量急剧下降,最终导致养殖鱼类的死亡。
如在使用浓度范围内的聚维酮碘就能破坏大菱鲆表皮粘膜,引起死亡。
下面介绍几点注意事项。
1.要对症下药。
盲目用药是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的大忌,既达不到防治病害的目的,也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甚至还会污染水质,引发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科学选择和规范使用渔药的前提,是准确诊断疾病,全面了解渔药的性质、防病机理和用法用量等,做到对症下药。
特别要注意:一是不得选用禁用药物,如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呋喃西林、五氯酚钠、喹乙醇等;二是要针对病种、病情及病原体的耐药性等选用适当药物;三是防止不同养殖对象对同一种药物的敏感性情况,防止药物耐药性问题的发生。
在鱼病诊治过程中,要正确认识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了解疾病的本质特征,从而制定出有效的治疗方案和预防措施。
诊断方法有肉眼观察法、显微镜检查法和水质分析法等,在上述方法检查不出病因的情况下,应考虑水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水质检验,如溶解氧、酸碱度、硫化氢、氨氮、农药、重金属离子的含量等。
2.泼洒用药的禁忌。
泼洒用药的时间一般在傍晚前后,泼洒后,气温、水温降低,可减少鱼类的应激反应。
如清晨用药,因水体中溶氧量较低,易造成浮头。
中午用药因阳光直射的作用,会降低药效。
雨天和阴天用药因气压低,鱼体本身可能处于应激状态,用药后易造成毒害作用。
渔业用药禁忌
文/ 华祥渔业用药禁忌1.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鱼发生死亡;淡水白鲳、各种贝类敏感。
无鳞鱼慎用。
2.菊酯类杀虫药: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鱼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
虾蟹禁用。
3.含氯、溴消毒剂:当水温高于25℃时,按正常用量将含氯、溴消毒剂用于河蟹,会造成河蟹死亡(在室内做试验,则河蟹不会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
在水质肥沃时使用,会导致缺氧泛塘。
4.杀虫药(敌百虫除外)或硫酸铜:当水深高于2米,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水体药品用量,并且一次性使用,会造成鱼类死亡,概率超过10%。
5.外用消毒、杀虫药:早春,特别是北方,鱼体质较差,按正常用量用药,会造成鱼类死亡,特别是鲤鱼死亡,概率5%~10%,且一旦造成死亡,损失极大。
对患有肝胆综合症以及其他内脏疾病的鱼类,降低用药量,否则会造成鱼类的死亡。
6.阿维菌素溶液: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
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易导致贝类死亡。
7.内服杀虫药:早春,如按体重计算药品用量,会造成吃食鱼的死亡,概率10%~20%。
8.水质因素:当水质恶化,或缺3031第12月 下半月刊氧时,应禁止使用外用消毒、杀虫药。
用后48小时内,应加强对用药水体的观察,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9.辛硫磷: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
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鱼等无鳞鱼。
10.碘制剂、季铵盐制剂:对冷水鱼类(如大菱鲆)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11.一水硫酸锌: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心,有可能致死,特别注意使用后缺氧。
12.维生素C:不能和重金属盐、氧化性物质同时使用。
13.硫酸铜、硫酸亚铁:贝类禁用,用药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鱼苗塘适当减少用量;30天内的虾苗禁用。
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14.硫酸乙酰苯胺:注意增氧,珍珠、蚌类等软体动物禁用;放苗前请试水;鱼苗及虾蟹苗慎用。
水产病害防治-深水池塘鱼病防治
水产病害防治-深水池塘鱼病防治鱼病防治非正规用药危害大因为大家的龙鱼饲养时间很多不是很长,但很多朋友的龙往往在成鱼之后会莫名的暴毙,其实很多病因是小龙饲养不当积累造成的,希望大家不要只看眼前的快速治愈效果,由于用药不当为未来埋下隐患。
随着养殖业的蓬勃发展,鱼病防治技术也相应提高,除加强预防措施外,药物的使用已成为防治鱼病的重要手段。
目前,鱼病防治常用药物种类繁多,然而渔民们私自使用的许多非正规药物危害极大,使用不当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一、使养殖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鱼类健康生长或造成死亡。
二、使水产品染有异味,质量严重受损。
三、在鱼体内残留、蓄积、使鱼体致畸、致癌、致突变。
四、人类在食用含有残留药物的鱼体后也会相应在体内蓄积,危及健康。
目前,国内常用的非正规药物主要有:某些抗生素类、呋喃类、有机磷杀虫剂、染料、含砷含汞制剂及重金属盐类。
抗生素在养殖上常被用作治疗剂和生长促进剂,这不仅增加了残留物在鱼体组织中蓄积的可能性,并且还会产生严重的抗药性,其沉积物还可以各种方式传入人体。
如四环素的毒副作用可涉及多方面,对肝脏损害后会破坏菌群的正常平衡,产生继发性感染,四环素还可在骨骼中沉积而抑制其生长,对人类的毒副作用也很大。
庆大霉素属于氨基甙类,在鱼体残留时间长,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肾毒和耳毒。
氯霉素、青霉素、甲砜霉素、新霉素等毒副作用均较大。
磺胺类药物只有在机体防疫机能健全的条件下,才能取得理想的抗感染效果。
敏感菌株对磺胺药物均会产生抗药性,而且对一种磺胺类药物产生耐药性后,对其它磺胺药物往往有交叉耐药性。
有试验证明:水温10℃时,以30mg/kg鱼体重的磺胺量投喂10天,排出期为2个月;当水温较低时,药物在鱼体残留可达数月,其间会不同程度地抑制消化道的微生物,妨碍正常消化过程和维生素合成,表现出食欲不振等症状。
呋喃类药物能干扰微生物氧化酶系统的正常功能,抑制糖代谢。
在杀死细菌、霉菌和原生动物的同时会影响单胞藻类的生长繁殖,药性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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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养殖用药须防五大事故
近年,随着养殖水平的提高,鱼产量逐渐提高,在渔业养殖过程中,因为养殖密度大、环境恶化等原因造成病害渐多,用药也成为养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有几种常见的事故需要注意,避免因用药不当造成重大损失。
一、用药不规范造成伤害事故
笔者刚工作的时候,有一次使用强氯精(三氯异氰尿酸)消毒,十几斤的的强氯精粉剂倒入一个容器,加水时发生爆炸,当时幸亏躲闪及时,未伤及脸面,但一件单色衣服被溅起的药物染花了,从此不能再穿。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先在容器加适量水,再分次加入药物,化匀后泼洒。
二、用药时间不当或用药后保护措施不当造成死鱼事故:
用药的天气会影响药物的效果,一般来说晴天用药效果好于阴天。
高温季节鱼类生长旺盛、摄食量大、排泄物多。
池水中的生物排泄物和死亡生物、有机碎屑在分解时需消耗大量的氧气。
当持续阴雨较长时,池水中氧气制造者主要是浮游植物因光合作用弱而无法制造大量氧气,常常形成严重缺氧,水中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升高,导致鱼类浮头或暗浮头。
在持续阴雨后初晴的1—2天,浮游植物光合作用产生的氧气量可能无法消除氧债,池水仍处于缺氧状态。
笔者遇到过很多池塘在高温季节持续阴雨转晴1—2天使用杀虫药或杀菌药后鱼池泛塘的情况。
无论是从理论上讲或实践中得到的经验,正规鱼药厂生产的杀虫药按其说明书上标明的剂量使用时都无法杀死浮游植物,只能杀死对养殖鱼类有危害的体外寄生虫和少量微生物。
但杀菌药物能杀死大多数细菌、微生物和部分浮游植物,从而导致池水中氧气制造者数量上的减少,并使池中耗氧物增多,容易引起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升高。
因此在持续阴雨后初晴的1—2天不能使用杀菌药物如漂白粉、强氯精(三氯异氰尿酸)、二氯异氰尿酸钠、溴氯海因、二溴海因、二氧化氯等。
而杀虫药物的使用也应在天晴2天后,许多养殖户因使用过杀虫药后,把池塘泛塘死鱼等事故认为是药害追究经销商或药厂的责任。
有些药物如生石灰、漂白粉使用后,因为化学反应,消耗大量氧气,产生二氧化碳,当晚至次日清晨特别容易发生缺氧泛塘事故。
三、药物剂量过大造成事故
用福尔马林等消毒剂,都有一定的浓度和时间限制,有些药物高浓度杀虫后需要
及时疏散鱼种,加注新水,否则也会因为缺氧或药物浓度过大造成死鱼事故。
四、药物敏感造成的事故
部分鱼类对特定的药物过敏,如淡水白鲳对敌百虫敏感,池塘泼洒1个PPM的敌百虫都会引起死亡;部分水体泼洒化肥培肥水质造成套养鳜鱼死亡事故也时有发生;匙吻鲟幼鱼阶段对三亩灵(C102)、指环净两种药物敏感,常规药量就可以致其死亡。
五、药物残留造成的事故
如孔雀石绿残毒引起的多宝鱼事件,对广大养殖户造成较大损失。
总之养殖过程中应注重水体环境进行健康养殖,减少水体用药,在不能避免的情况下用药时也必须注意用药安全,减少对人、对鱼类的伤害,在追求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避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