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执法有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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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对外制作文书主体和组织听证主体
《宁波埃斯科光电有限公司、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终审判决书):……参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15条第一款规定提请重 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需提交的材料中包含有听证材料。本案中,被告举行 听证的时间是2017年9月5日,而原宁波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8月14日就已经做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意见书》故存在先 集体讨论后进行听证,此举势必使听证流于形式,应认定为重大程序违法。
(三)机构改革对税收执法工作的全新挑战 1、执法的范围更宽。 2、执法的对象更广。 3、执法的任务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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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Part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总体要求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透明、规范、合法、
1 公正”。
“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 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三)税务稽查报告; (四)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五)听证材料; (六)相关证据材料。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与稽查内部归档有重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 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 通知》(税总发〔2014〕127号)已下发,对稽查案 卷中应立卷归档的材料已有具体规定。
特别注意:特殊情形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审理
法规处意见
该类案件虽已下决定性文书,但由于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与相 对人权益有重大关联,仍需提请重案审理,但在提请审理资料及审理重 点上区别于一般的案件。
具体而言,该类案件在提请审理时应提交:(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案卷交接单;(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三)《税务稽查案卷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稽查内部审理环节要求立卷归档的材料、税务处 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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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7
0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新收申请 决定受理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2、从工作实践来看
(2)应诉案件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省局近两年办案的三大特点
1
案件数量快速翻番
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最高法以典型案例形式认定无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系严重犯罪, 如将该罪理解为行为犯,只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增值税专 用发票管理秩序的,即构成犯罪并要判处重刑,不符合罪刑责相适 应原则。(法研【201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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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项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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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近期司法实践
2019年1月17日,最高项人目民一检察院院发布了首批涉民营企业司 法保护典型案例。
“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3人无货虚开专票 税额336万余元,价税合计2314万余元,目的就是偷逃税款,系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应当打击的行为,检方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 需要,对其中两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需要满足行政主体具有行政 职权、行政行为作出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等4项条件。经审 查,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满足前一顺序条件的,即可予以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由于 欠缺做出程序合法条件,依法应予以撤销,其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所适用的法律 是否正确与本案裁判结果已无关联,本案不做评判……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制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3)应司法、监察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4)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5)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6)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因此,在稽查实践中,要根据纳税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和接受 行政处罚的情况判断案件是否应移送公安机关,所以逃避缴纳税款 往往是在稽查执行环节发生的,此时案件已完成稽查审理程序并已 下达决定性文书,是否移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观点一
特别注意:特殊情形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审理
对于纳税人涉嫌逃避缴纳税款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 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 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1、全省重案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案审理维持率居高不下。

复议程序综合纠错率较高。

少数单位重案审理违规决策。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 √《关于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8]120号) √《关于明确重大税务案件标准的通知》(鄂税发[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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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日趋复杂
3
穷尽救济意愿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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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3、从法律法规调整变化来看
2018年2月6日发布该司法解释,全文 分为十三个部分,共163条,是对《行政 诉讼法》的最新全面司法解释。
调整内容中税务机关应重点关注,如对 行政机关在掌握证据规则基础上应有相应 的程序制约,明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必 须出庭的情形,提升行政复议纠错率和发 挥复议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作用等等。
审理重点即为该案件是否符合移送标准。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特别注意:特殊情形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的审理
观点二
“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的虚开拟移 送案件是否有进行重案审理必要”
VS
法规处意见
移送案件重大与否不能仅从金额进行判 断,该类案件之所以纳入重案审理范围,是 因为其与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关联,确有审理 的必要。
“江苏A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 ,7家涉案单位虚开普通发票金额达到3亿元,检方认定7家建筑公 司系从犯,在其补缴税款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项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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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骗取1、税目款的、犯造与成结税果款犯损—失—的项最目目高一的法和以结典果型。案例形式认定本罪需要具有 2、国家税款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所保护的刑事法益,而不是
从资料(五)听证材料,可以看出,稽查局在提请 审理前,应制作和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如果在重审中改变了稽查局的拟处理意见,经书面审 理或者会议审理,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稽查局应依法 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即行政处罚“二 次告知”。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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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近期司法实践 2018年12月4日,最高项人目民一 法院发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 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中明确:” 以其他单位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由该单位收取货款、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 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案不应定罪处罚, 故未核准一审判决,并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最终, 本案一审法院宣告张某强无罪。
全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级别
处罚标准
省局
≥500万元
武汉市局
≥300万元
其他市、州局 直管市、林区局 县(市、区)局
≥100万元 ≥50万元 ≥1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大税 务案件标准的通知》(鄂税发〔2018〕17号)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重大税务案件范围
具体审查内容为:(1)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充分、确凿;(3)执法程序是否 合法;(4)适用法律是否正确;(5)案件定性 是否准确;(6)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34 号)第十五条 稽查局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应当提交以下案件材料:
合法、合理、尽职、尽责
既要依法收好税,又要打击偷逃税;既要依法减免税,又 要不收过头税;既要依法促征管,又要积极促发展;既要 依法改善税收治理,又要主动服务国家治理。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与稽查密切协作的两项具体工作:重审、应诉
(一)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1、全省重案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对外制作文书主体和组织听证主体
稽查局应当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 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稽查局印章 后送达执行;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稽查局组织听证。听证 结束后,稽查局应将听证结果报审理委员会,审 理委员会须重新进行书面审理或者重新召开会议 作出审理结论。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关于税收执法有关问题的探讨
政策法规处 胡清艳 2019年2月19日
政策 综合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等综合性政策文 件会办工作,并牵头开展有关综合性政策的研究分析;; 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等综合性文件的 起草及落实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 等工作;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1、从社会关注来看
1 触点广


舆 情
2 起点低

大 特
3 热点多

4 燃点易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二)社会法治进步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殷切期盼
2、从工作实践来看
(1)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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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102
100
80
55
60
48
40 17 12
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 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
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法制 综合
目录
Contents
1 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2 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3 稽查执法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 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Part
一、税收执法环境的形势分析
(一)全面依法治国对税收执法工作的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 “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党的十九大报告: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稽查局与重案审理委员会的分工
稽查局
负责提交重大税务案件 证据材料、拟作税务处理 处罚意见、举行听证。
稽查局对其提交的案件 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准确性负责。
审理委员会
对稽查局认定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 审核,判定案件查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在此 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
因此,在受理稽查局提请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时, 对应当提交的(三)-(六)案件材料,实际操作上即 为《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选案、检查、 稽查内部理环节要求立卷归档的材料。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相关规定——稽查局的工作职责
提请审理时应提交的材料:处罚告知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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