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税务规划李文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前俩部企业所得税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1.从纳税人的角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和涉外企业所得税相同。
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从计税依据的角度相同点:计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法定扣除项目)。
不同点:企业所得税法不分项,个人所得税分为11项,适用税率不同,费用扣除也不相同,第壹节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俩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壹、居民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的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仍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均要于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民纳税人是指于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于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所谓住所是指习惯性居住地。
3.于中国境内满壹年是指壹个纳税年度,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这些人如果于壹个纳税年度内,壹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仍应视为全年于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壹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于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如果于2006年1月1日入境,于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2007年1月20日才回中国境内。
虽然壹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于俩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壹纳税年度里,壹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期间按以下规定为准:(见课件351页)1.对于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于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于华逗留天数计算。
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壹天计算其于华实际逗留天数2.于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于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于华实际工作天数3.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06年CPA考试8月17日李文税法答疑实录
06年CPA考试8月17日李文《税法》答疑实录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腾讯的嘉宾聊天室,今天我们请到了李文老师给大家就CPA考试的税法重点内容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李文: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再次来到腾讯做答疑。
税法这门课我个人认为比去年要稍微难一点,所以在考前要有一个心理准备。
难度我认为应该是要按照02、03、04这三年的水平来把握。
因为一般从税法的合格率看,如果控制在12%左右的时候我认为是一个比较恰当的比例,但如果高过20%了我认为这个比例就有点偏高了。
所以我认为今年的难度会大一些,大家总体要把握02、03、04这三年考题难度水平就可以了。
作为税法这门课重点的章节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上。
八章的内容,第一个层次就是增值税。
然后是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层次上税种是消费税、营业税和印花税、还有征管法。
这八章的内容占了我们考试内容的考分的80%左右。
所以最近一个阶段来看,还是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这八章的内容上面。
在增值税来看,我们主要把握住的问题就是征税对象、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退税、发票管理这样四个大的问题上。
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上,我们应该注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重点上,应该强调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等于当时期销向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是正的交税,负的在下期抵扣。
考试中是负数的情况很少,我印象中就一次。
在销向税额的把握上要注意销售额包括的内容,这是一个大的问题。
它包括收取的全部的价款的费用。
第二个是销售额不包括的内容,不包括销项税额,代收的消费税和同时符合条件的运费,这个运费是考试的重点和难点。
所以我们考生碰到运费这种问题上,还是首先要看是采购环节上产生出的运费还是销售环节上产生出的运费。
如果是采购销售环节上发生的运费,谁持有运输发票谁抵扣税款,如果是销售环节上,我们就要看支付销货运费还是待建运费。
如果是支付销货运费意味着运输费用将由销售方承担的,这个费用可以在走税前扣掉。
个人所得税法培训讲义
(2000+500)×12-800×12=22.551(万元)
▪ 3、超过4000元的劳务报酬,可扣除20%作为应纳所得税
额=20-20×20%=16(万元)
▪ 该次劳务报酬超过5万元,应使用劳务报酬加成征税的规
定。应纳所得税税额=16×40%=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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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
▪ 1、某中国公民同时在A、B单位工作,A单位每月
工薪1100元,B单位每月工薪800元。计算该公民 每月应纳个人பைடு நூலகம்得税。
▪ 2、王某2000年承包某国有企业,合同规定承包
人可以取得企业税后利润的80%,且每月可以从 企业领取工资2000元,补贴200元。当年该企业 销售收入85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万元, 缴纳增值税12万元,产品销售成本500万元,其 他费用和损失225万元。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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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及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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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种应
税所得。包括:
▪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 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 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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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法讲义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作为所得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
各种题型在考题中均出现过, 特别是个人综合收入的所得税计算题。
分值一般在10分以内。
本章新增及变化内容:1. 修订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2. 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3. 删除了公益捐赠中全额扣除规定等♦本章内容结构:6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税收优惠^第五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六节征收管理♦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释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2】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
时间标准:“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临时离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解释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1. 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 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二、征税范围目前共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1. 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个人所得税讲义》课件
适用税率
根据应税所得额确定适用 的税率档次。
扣除费用
减除税款前的特定费用和 支出。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1
填写申报表
根据个人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
缴纳税款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报送相关材料
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退税
减免
根据个人情况,可以享受个 人所得税的一定减免政策。
3 税务登记
个人在达到规定的应税收入额时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从 业人员。
财产权人
包括股东、知识产权权 益人等。
其他所得者
包括利息、红利、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类 型的所得者。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 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讲义》PPT 课件
本课程将介绍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重要知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个人所得税的 基本概念、征收对象、计算方法、申报和缴纳、减免和退税等内容。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
1 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缴纳的以其所得额为税款的一种税种。
2 所得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退税
符合退税的个人可以向税务 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
免税
符合免税条件的个人可以免 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和挑战
1 税收合规
2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需要确保自己的 个人所得税缴纳合规。
了解和应用相关的税 收优惠政策,以最大 限度地减少个人所得 税负担。
3 税收规划
进行个人所得税规划, 合理安排自己的财务 状况和税务情况。
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辅导李文老师《税法》冲刺访谈实录2.docx
李文老师《税法》冲刺复习访谈实录2主持:烟叶生产厂家将购入的烟叶委托某企业代其加工烟丝,应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其消费税和城建教育附加,计算教育费附加时是按受托方的税率计税,可否享受减半优惠。
李文:是乡镇按乡镇,你在城市就按城市来计算。
主持:开发产品预售收入不作为提费的基数,请问预售收入是否不用填入所得税申报表?核定征收是否应单独计算所得税,填什么申报表?李文:作为计算营业税是肯定的,但是不反映在申报表上内容里面,不能记入里面。
主持:在购买国产设备的40%可抵扣当年新增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外商可延至7年,五免五减半外商可减少多少年?李文:我认为从减半第一年确认五年的期限,但是这个问题不是在历年考试里面把握的问题。
主持: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现在是否免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李文:基金管理人如果作为一个经营型组织上,国家如果扶植的话,会有一些优惠政策。
主持:教材上营业税提到暂免,但是由于文件说明是在底免税了。
李文:我们教材有过时的一面,对基金公司有政策上的扶植的。
主持:投资转让损失是否由分类投资收益或者投资转让收益来弥补,即股票转让收益只能由股票的投资收益来弥补而不能由债券投资收益弥补?李文:在所得税有相应原则,似乎有这样的问题所存在,但是实际工作中我们却没有这样,考试也不会这样出,对于损失的问题,我觉得大家掌握到这个程度上就可以,股息性损失,永远都不需投资方弥补了,被投资企业已经补过了,对于股权转让的损失,必须用当年投资收益弥补,这种投资收益可能是股权的收益,也可能是民营企业分回来的收益,并不一定只得是股票弥补股票的,是作为一个大类分得,你是投资收益所得可以弥补投资损失,规为投资一大块来看的。
主持:企业以自建厂房抵债,成本价20万,高于债务万,这样情况下如何计缴营业税?李文:首先是自建房,如果本身价格高,成建价值低,应该由当年同一个地段同一个建筑物正常交易价格确定,这样的问题不太出现在考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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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与前两部企业所得税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1.从纳税人的角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与涉外企业所得税相同。
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从计税依据的角度相同点:计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法定扣除项目)。
不同点:企业所得税法不分项,个人所得税分为11项,适用税率不同,费用扣除也不相同,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1.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的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所谓住所是指习惯性居住地。
3. 在中国境内满一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这些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仍应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一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在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如果在2006年1月1日入境,在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2007年1月20日才回中国境内。
虽然一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在两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一纳税年度里,一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期间按以下规定为准:(见教材351页)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
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2.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3.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选择题)第二节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注意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的支付地不是同一个概念。
两者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比如,单位外派人员到境外常驻三年,境外一份工资,境内一份工资,但来源地都是中国境内;也有来源地来源于中国境内,在境外分支机构支付的情况。
(这对于外籍来华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是很重要的一条标准,要重点把握)第三节应税所得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1.工资、薪金、奖金这里的奖金是指按月发放的综合奖,也包括半年奖,季度奖。
2.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和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原则上作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
3.津贴补贴注意征免界限。
哪些征税,哪些免税。
4.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选择题)(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内部退养手续后到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职工2006年1月1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在1月份取得一次性补助12000元,则每月为1000元,如果当月内部退养费(当月工资、薪金)为2000元,则应是3000-1600=1400,确定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元,则应纳税额为(2000+12000-1600)×10%-25=1215元。
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600)×5%=25。
3、4月同2月。
假设该职工5月份在另一单位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3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600)×15%-125=385元。
6月至12月同5月。
到2007年1月1日该职工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2000是退休工资,不征税,仅就取得外单位收入3000元征税,则(3000-1600)×10%-25=115元。
6.参照2001年11月9日国税函〔2001〕832批复的规定,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选择题)7.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8.自2004年1 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斑、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注意给非雇员的按劳务报酬征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选择题)2.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判断题、计算题)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见教材354页)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要与工资、薪金区分: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因个人一技之长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的特点是阶段性提供劳务,阶段性取得报酬;而工资是连续性提供劳务,连续性取得报酬。
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斑、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如果法院判定某企业对个人侵权(如非法使用其专有技术),该个人得到的某企业的赔款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教育储蓄存款不征税。
2.国债、国家发生的金融债券利息不予征税3.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3.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孳生的利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见教材357页)九、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一)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时,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择题、判断题)(三)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对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不能扣费用,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见教材359页)第四节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5%—45%二、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多选题)1.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2.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3.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4.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率减征30%。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十成。
按定义法计算举例:例题:某歌星一次出场费是八万元,在扣除20%费用后,64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纳科税额=20000×20%+30000×30%+(64000-20000-30000)×40%=18600元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个人所得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应该先减合理费用,再减法定费用。
)一、费用扣除标准(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