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与货币政策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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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险机构

(一)职能和特征

1.保险公司也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的主要功能是使家庭或企业可以通过购买一种名为保单的合约规避特定的风险,在特定事件发生时,依合约赔付现金。

2.特征

为获得保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称为保费。保险公司将收到的保费投资于股票、债券和房地产等资产。

在我国,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业务内容

1.保险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还有一种保险机构之间的保险业务,被称为再保险。

2.理赔

被保险人有请求赔付保险金的权利;保险人有受理索赔申请,承担保险金赔付的义务。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过程,即为保险理赔。

3.保险资金的运用

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将积聚的保险资金部分地用于投资,以实现保险资金增值的业务活动。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六、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他非金融机构的类型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组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典当行、邮政储蓄机构、金融期货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卡公司等。

1.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①资金信托;

②动产信托;

③不动产信托;

④有价证券信托;

⑤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⑥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⑦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⑧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⑨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⑩代保管及保险箱业务;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一种主要提供消费信贷、企业信贷和财务投资咨询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西方国家,财务公司与投资银行已无太多差异。

在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财务公司有两类,

一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另一类是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1)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业务。

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财务公司分公司不能从事上述业务。

(2)财务公司不得从事离岸业务,除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外,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资金跨境业务。

财务公司不得办理实业投资、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3.信用合作组织

信用合作组织是合作制在金融领域的具体实践形式。国际公认的“合作组织7原则”是:自愿与开放原则;民主管理、一人一票原则;非赢利和社员参与分配原则;自主和不负债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社际合作原则;社会性原则。

根据《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1997),合作制可理解为“由社员人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无论国内国外,合作金融都具有以下基本经济特征:

①自愿性;

②互助共济性;

③民主管理性;

④非赢利性。

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信用合作组织。

4.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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