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选奖项及要求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根据学院要求,我们制定了以下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一、评选内容1. 学术成果评选: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成果。
2. 学术竞赛评选:包括参与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1. 学术成果评选:- 论文发表:根据刊物级别和影响因子评定,不同级别的刊物对应不同的分值。
- 专利获得:根据专利的技术创新度和实际应用价值评定,优先考虑国家级专利。
- 科研项目参与:根据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研究难度和成果影响评定。
2. 学术竞赛评选:- 参与学术竞赛:须是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竞赛活动。
- 优异成绩:根据获得的奖项和竞赛的难度评定。
三、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院教师可以提名有优秀学术表现的研究生。
2. 评审阶段:学院设立评审团队,对提名研究生进行评审,评委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
3. 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接受对评审结果的质询。
4. 奖励发布:按照评审结果,学院将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研究生给予奖励。
四、奖励方式1. 学术成果评选:- 论文发表:优秀论文作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 专利获得:优秀专利获得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 科研项目参与:优秀参与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学术竞赛评选:- 优异成绩: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奖励发放1. 奖金和证书将在评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发放。
2. 奖励将直接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奖金金额将根据学院的财力情况确定。
六、奖励效力1. 奖励对研究生学业评价和继续深造有积极影响。
2.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将有机会得到更好的研究项目和科研机会。
经过以上的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制定,希望能够激励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二、评选条件(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1.休学、推迟毕业、课程未结束期间出国、出境交流;2.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3.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未按规定修满课程;4.学费、住宿费欠缴;5.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篇: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表彰和奖励在研究生阶段表现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奖项。
其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果、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学业成绩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名列前茅。
具体要求包括:1. 学术课程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课程方面成绩优异,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位论文成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方面表现突出,一般要求获得优秀或者较好的评价。
二、学术成果学术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奖项等。
具体要求包括:1. 发表论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较多的发表量,一般要求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2. 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会议方面积极参与,一般要求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3. 获得奖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学术竞赛和科技创新方面有所突出,一般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奖项1项以上。
三、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实践、科研能力等。
具体要求包括:1. 科研项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科研项目方面有所参与和表现,一般要求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 科研实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科研实践方面有所表现,一般要求参与科研实验室或者企业实践1次以上。
3. 科研能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科研能力方面有所提高和表现,一般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社会实践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社会工作等。
具体要求包括:1. 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方面有所表现,一般要求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次以上。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一、奖学金评定范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主要面向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一)学业成绩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课程学习、论文写作和学术活动,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科特殊性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
(二)学术活动重点考核学生科研论文发表、参与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参与以及获得的各项证书等方面表现。
(三)课外活动重点考核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社团、公益活动、竞赛及获得相关荣誉等方面表现。
三、评定程序(一)推荐阶段学院会根据研究生申请材料中提供的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课外活动情况等,对全体在读研究生进行全面评价,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
(二)审核阶段根据学院推荐名单,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将逐一审核推荐学生的综合表现,同时将各位评审专家分为不同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分别评审各自负责评选学生的申请材料。
(三)评审阶段各小组将根据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排名,并按得分情况将申请材料逐一讨论、交换意见,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评选结果由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决定获奖人数和名额。
四、奖学金金额及奖励方式(一)奖学金金额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般按学期发放,奖励金额每年不超过学费的30%,并可重复申请。
奖学金数额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科特殊性等因素,按委员会裁定。
(二)奖励方式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会以奖金的方式发放给获奖学生,奖金一般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账户。
五、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决定获奖人数和名额,同时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获奖名单,来自每个评审专家的评分及评语反馈。
六、其他事项(一)评选委员会的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鼓励设置学科特殊性评审小组,每个小组由三人组成,包括一名教授,一名副教授和一名助理教授。
(二)奖学金的资助来源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主要资助来源于学校和企业等捐赠,资金用于奖惩机制建设,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研究生国奖评选标准(二)
研究生国奖评选标准(二)背景国家奖学金是国家授予在学术、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卓越成绩的学生的一种奖励。
而在研究生阶段,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又有哪些要求呢?学术成就•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相关学术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在核心期刊或国际著名学术会议上发表。
如SCI、SSCI或EI等。
•研究成果创新性: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为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帮助和启示。
•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研究生应在自己所学的专业领域内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和技能。
学术创新潜力•突出的学术潜力:学术领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在其中具有远见卓识和创新精神的研究生通常会具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和学术声望。
•突出的学术探索能力: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够为该领域研究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
•未来发展潜力:研究生所学的领域是否具有广阔前景,以及是否具备成为该领域前沿研究人才的潜力等,也是评判其学术创新潜力的重要因素。
社会影响力•学术声誉:研究生所在的实验室、研究团队等在学术领域内的声誉也是评价其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因素。
•社会贡献:研究生在学术领域外是否具有杰出的社会贡献,如有多年的公益服务经历、专利或商业创新等也会给其加分。
•学术合作和交流:研究生是否具备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的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
总结综上所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术成就、学术创新潜力和社会影响力。
评选委员会通常是根据以上要求来综合评价每位研究生的综合水平和未来发展潜力,并最终决定是否获得该奖项。
注意事项•研究生应该认真对待每一次的课堂教学和实验操作,不断增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能。
•研究生应该积极参加学术讲座、会议等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以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研究生应该培养自己的学术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追求卓越,不断超越。
结语在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不仅是对个人努力和成就的肯定,更是激励研究生不断学习和创新的重要标志。
三好研究生评选细则
三好研究生评选细则一、引言二、评选条件1.学术成绩优秀:研究生在课堂学习和科研实践中表现出色,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突破和贡献。
2.品德良好:研究生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具备坚定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研究生在校外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设立提名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候选人名单。
2.宣传阶段:学校在校内外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并邀请候选人参加宣讲会,向大家介绍自己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情况。
3.研讨阶段:学校组织评委会或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答辩,评估其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并结合提名委员会的初步评估结果,确定优秀研究生名单。
4.公示阶段:学校公示优秀研究生名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议,并公开征集意见。
5.颁奖阶段:学校组织颁发“三好研究生”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举办庆祝活动。
四、奖励机制1.荣誉称号:评选出的“三好研究生”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的荣誉证书。
2.奖金奖励:评选出的“三好研究生”获得一定的奖金奖励,以表彰他们在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3.学术支持:学校将为评选出的“三好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学术支持,包括资金支持、研究资源和导师指导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学术研究工作。
五、监督机制1.公示和征集意见: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进行公示,并邀请社会公众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和评议,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2.举报奖励:任何人都可以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学校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3.定期报告:学校将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评选工作的报告,公开评选结果和相关的监督意见,并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
六、总结通过制定三好研究生评选细则,可以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激发他们在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中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大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稿)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勉向学,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 113 号),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一、参评对象按学校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已注册且未超过规定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二、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二)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三)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资格:(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二)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道德失范的行为;(三)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及格;(四)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等违反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情况;(五)未完成学年小结;(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评奖评优申请表;(七)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评奖材料;(八)始业教育出勤率不足95%(请假除外)(九)研究生(预备)党员不积极参与支部活动,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十)过去一学年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少于1/3;根据学校规定,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生身份参评。
三、评选依据评选依据在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的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公益实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具体量化方案参考如下:(一)科研成果1.科研成果的基本分值根据学校有关绩效考核和科技成果奖励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研究生学术成果分值具体计算标准为:说明:若文章发表于top或zju100期刊,影响因子计算参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计算办法说明(1)学术成果形成时间:前一年9月1日到评奖当年的8月31日止;毕业班学术成果形成时间为前一年9月1日到评奖当年院网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止。
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基本申请条件包括: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同时,研究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①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②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微博]籍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③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④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但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深入研究,树立研究生的学术榜样,我校特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
该办法是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旨在保证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奖学金的评定机制,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二、评定标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研究生的学术成就、发表论文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的学术会议和获得的学术成就等。
该项评价要考虑到学术水平、影响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等因素。
发表论文的重要性、论文的引用次数、会议报告的影响等都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2.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
评价时主要考察学术交流的频率、参与程度以及主动申请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等。
3.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操守等方面的评价。
该项评价要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学术操守等因素。
研究生在科研能力上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学术操守上的表现将被高度重视。
三、评定程序1. 申请:研究生需在规定的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2. 审查:评定工作组根据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其中包括对学术成果的审查、论文的质量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过程中,评定工作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面试。
3. 投票:评定工作组成员针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投票。
投票环节主要考虑申请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影响力、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投票机制要求评定工作组成员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公正评价,并保持评定结果的公平性。
4. 公示: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研究生公布。
研究生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评定工作组将对提出异议的研究生进行重新审查,必要时可以重新投票。
三好研究生评选细则
XXXX-XXXX学年三好研究生评选细则一、评奖选项该办法适用于三好研究生评选,本次研究生一班三好研究生的评定名额为XX人,其中博士XX人、硕士XX人。
二、申请人条件本奖项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双证)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品德行为上表现不良的学生取消该奖项的参评资格。
对于有资格的申请人需满足三个条件:(1)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a、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b、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MⅰAⅰ/ΣAⅰ;式中Mⅰ、Aⅰ分别为第ⅰ门学位课程成绩和学分数)在80分以上;(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表现积极。
三、评选形式采取“答辩+打分”的形式。
说明:1.答辩时间为5 分钟。
2.答辩形式可以是个人自述,也可以是通过PPT 讲述。
3.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为同学们服务事例、参与集体活动、科研成果、社会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争先创优成绩等,所阐述内容须为XXXX-XXXX 年度内容(需提交PPT讲述/个人自述内容证明材料)。
4.打分形式为40 分制,打分人主要围绕思想政治素养(10)、科技创新(10)、社会实践活动(10)文体活动(10)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分值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评分代表组成本次评审共设置20个评审代表,由研究生一班青年老师学生代表和各项目组代表组成,参选对象不得作为评审代表!五、评选办法(一)答辩人的成绩通过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取平均分算的。
研究生学术奖项评选指南
研究生学术奖项评选指南一、引言研究生学术奖项是对于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贡献和优秀成果的认可和奖励。
评选学术奖项不仅能够鼓励研究生们在学术领域的创新探索,还能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力。
在本文中,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份研究生学术奖项评选指南,以帮助研究生们更好地了解评选流程和关键要点,从而提升他们争取奖项的机会。
二、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在评选开始之前,学校或研究机构会向各学院或研究部门发出通知,并明确提名的时间和要求。
学生会、科研指导老师和导师一般是提名的来源,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荐。
2. 材料提交提名人需要按照评选指南要求,准备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关的材料,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成果、专利等,并按要求提交给评选委员会。
3. 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或研究机构指定的一群专家学者组成。
他们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和评选准则对提名申请进行综合评审,并初步筛选出具有较高竞争力的候选人。
4. 公示与筛选初步筛选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将在相关渠道上进行公示,并留出一定时间供其他学生和教师提出异议或推荐其他人选。
评选委员会会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再次筛选,并对剩余的候选人进行逐一深入了解。
5. 终评与表彰在终评阶段,评选委员会会邀请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或学术报告等形式的评估。
最终,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学术成果、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指标,评选出获奖者,并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点1. 研究成果质量学术奖项的核心评判标准是研究成果的质量。
评选委员会会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创新性、学术水平等方面。
因此,研究生们应该在选择研究方向和开展科研项目时要有针对性,同时注重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和结论解释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学术交流与合作评选委员会也会评估候选人的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
研究生们应该积极参与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和研讨活动,与同行交流学术思想和理论。
此外,与合作导师和团队成员的合作也是重要的评判指标,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个人能力。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学业奖学金的首要评选标准是学术成绩,包括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
课程成绩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分数标准,而科研成果则根据发表的论文、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进行评价。
2. 科研能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注重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经验、实验技能、创新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通过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参与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体现。
3. 综合素质:除了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也会考虑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团队协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
这些能力可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学术环境,并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4. 学术道德:在评选学业奖学金时,学术道德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研究生应该遵守学术规范,保持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5. 其他表现:除了上述标准外,学业奖学金评选还会考虑申请者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其他表现,如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等。
每个学校和专业的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在学校或学院官网查询。
同时,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和学院通常会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获奖者。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评选结果公示7天收集反馈意见,经公示无疑义后生效。
学校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
学校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精英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学校在校研究生,指在校通过注册取得XX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MBA、MPA、MEM等研究生)参加学校各项个人或集体优秀称号及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比。
第三条各类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奖励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置以下个人奖励奖项:1、校优秀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授予荣誉证书。
评选比例为在校可参评研究生数的10%。
2、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授予荣誉证书。
评选比例见当年通知。
3、校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授予荣誉证书。
评选比例为在校可参评研究生数的1.5%。
4、研究生单项奖励。
奖励在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的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授予证书和奖牌。
获奖人数视申报情况和个人业绩而定,原则上不超过学部(学院)研究生总数的1%。
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省、市级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选按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执行;第五条优秀研究生标兵。
学校每年在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出不超过10名“优秀研究生标兵”,授予证书,同时授予“屈伯川奖学金”,奖金额度10000元/人。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学校每年在荣获“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出不超过10名“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授予证书。
第七条专项奖学金。
由热心于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海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资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及额度每年根据相应奖学金协议执行。
第八条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在校班级总数的10 %。
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德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学校《关于印发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浙商大研〔2018〕2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与基本条件第二条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申请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三)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三)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四)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第三章评选名额与申请条件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第六条优秀研究生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评选应结合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比例不超过当年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10%。
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有资格申报:(一)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二)在评奖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七条优秀研究生干部是学校授予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干部的荣誉称号,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研究生人数的3%。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评奖学年担任党、团支部、级委(班委)、研究生会等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组织研究生干部满一学年;(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骨干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能够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业绩突出;(三)在评奖学年的综合测评中,干部任职考核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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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08-200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奖项及要求
(中文系)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009级中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的全日制博士生可作为07硕士生参加此次评选,以下简称“09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
2.评选比例及金额:各学院按在校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含09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数的5%比例评选,奖励金额1500元/名。
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报送材料:填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4.评选上报截止时间: 10月11日
二.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范围:2008~2009学年度全日制在校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09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及2009年6月在册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
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或博士期间只可分别参加一次南粤优秀研究生的评选。
2.评选条件: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②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必须含外语(综合成绩)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③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一定的成绩。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其导师)。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
3. 评选名额及审批程序:全校博士或硕士99名,院系在初评的“中大优秀”候选人中推荐符合条件者,宁缺勿滥。
审批程序:(1)院系推荐;(2)研究生管理处组织校内专家初评;(3)上报广东省学位办由其聘请专家评审后公布获奖名单。
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4. 报送材料: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南粤优秀研究生推荐表》并附科研成果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5. 评选上报截止时间:10月11日
三.光华奖学金
1.评选条件:品学兼优的在校二、三年级研究生(含09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参
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博士或硕士59名,奖励金额1500元/名。
3.报送材料:填报《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4.评选上报截止时间:10月11日
四. 商承祚奖学金
1.评选条件:①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诚实可信。
②勤奋好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
③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生活俭朴,乐于助人。
④一年内无院级通报及以上处分。
⑤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贫困学生。
2.评选范围及参评学院:在校二、三年级汉语言文学系、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资讯管理系图书馆学专业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含09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
参评院系(专业)包括:中文系,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资讯管理系(图书馆学)。
3.评选名额及金额:博士或硕士4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4.报送材料: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5.评选上报截止时间: 10月11日
五. 平安励志奖学金
1.评选范围和条件:在校二、三年级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含09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
①品学兼优的在校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
②在评奖年度,至少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③参加英语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合格;④上学年曾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需提交相应证明)。
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优先考虑高等级奖项。
2.评选名额及金额:院系在初评的“中大优秀”候选人中按分配名额推荐符合条件者,并注明推荐等级,。
研究生管理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按条件确定获奖等级。
一等奖2名,10000元/人;二等奖4名,5000元/人;三等奖10名,3000元/人。
3.报送材料: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4.评选上报截止时间:10月11日
欠费及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以上十六个奖项评选。
十七.报送材料要求(请仔细阅读)
1. 所设的评选奖项除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有特别表格要求外,其余均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上述各类评选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学生管理”―“相关下载”处下载。
填写表格时除签名外均需用电脑双面打印。
2. 凡是评选条件中有论文要求的,须附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
录用通知仅作参考,请院系在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3.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书面材料,逾期不候。
4.于本次评比过程会涉及通过数字化校园管理的环节,请仔细核对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