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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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本管理制度的任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两级公司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企业成本计划,不乱挤乱摊成本。
(二)及时正确地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和完全成本,监督生产耗费,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如实反映经营成果。
(三)按月进行成本分析,总结经验,挖掘潜力,不断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1.建立材料物资的验收、发放、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盘点制度。
2.根据清投公司下达的物资消耗、劳动定额,测定我矿的相关消耗定额,并据以核算和考核,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要各计量验收。
二、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方法
我矿以商品煤为核算对象,按简单法(品种法)进行成本核算。煤炭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组成煤矿的完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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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本管理责任制
(一)矿长(同时分管财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法规及财经纪律和有关企业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成本管理责任制,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成本计划,对企业生产耗费、经营成果负完全责任。
(二)总工程师协助矿长合理集中生产,搞好挖掘改造,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效率高、成本低、效益好,对其经济效果负责。
(三)矿综采队、连采队、辅助生产单位领导负责矿下达的成本任务的完成,落实成本指标,实行成本责任制。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效果负完全责任。同时将矿下达的成本指标做进一步分解、落实到班组,搞好班组核算,促使班组执行定额控制,节约使用材料,保证生产任务及各项消耗定额的完成。
(四)各职能部门对成本管理的责任制
1.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成本计划,按照公司批准下达的成本计划的,分解下达到本矿有关部门,对基层的成本核算和管理负责指导和协助。对全矿的成本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考核,按时向矿领导报告。负责全矿其他费用计划的完成,努力降低管理费用。
2.生产技术部门(含机电动力部门),负责落实年、季、月度的生产作业计划,通过合理组织调度,达到安全、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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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制订生产定额,提高工时利用率,努力减少停窝工浪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负责各项消耗定额的完成,开采设计要做到技术经济合理,努力提高煤质。
机电动力部门负责全矿设备和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包机制,定期对设备检查,努力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利用率,节约维修保养费用。制定合理的耗电定额,严格计量考核,减少无功负荷。制定和考核配件定额。
3.计划统计部门负责编制全矿的生产经营计划,及时准确地统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为加强成本管理提供有关数据。
4.劳动工资部门要指定劳动定额和劳动保护措施。严格考勤制度。控制工资总额。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制度,搞好劳资统计,为成本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数据。
5.物资供应部门要搞好物资供应,严禁超储积压,节约材料成本。
6.其他各部门都要围绕搞好经济效益,做好本职工作,节约支出。为完成成本计划而努力。
四、成本开支范围
(一)直接成本:指生产过程中的采煤、掘进、供电、通风、排水、运输等为生产煤炭产品而发生的支出和消耗。
1.材料费
(1)木材:综采、掘进的日常消耗,外委施工分摊以及一次搬家倒面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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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火工品:综采工作面崩大块煤、强制放顶消耗的乳胶炸药导爆管以及外委施工分摊的火工用品。
(3)支护用品:综采日常消耗的运顺单轨车吊锚杆,顺槽端头单体液支架租赁费,搬家倒面采通前一次网片、帮网、单体、钢梁、钢丝绳、锚杆,连采日常消耗的锚杆、钢带、锚索及金属网。
(4)建工材料:全部为外委工程分摊,用于井巷密闭、回采充填、生产维修等方面的砖、瓦、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
(5)大型材料:工作面排水管路(DN100、DN219)16平方(含)以上电缆、PVC胶带、风筒、皮带机及穿条。原列入大型材料的各类钢材列其他材料。
(6)机械配件:综采机、连采机及后配套(含国产连运系统)设备日常消耗的易损件、截齿、支架用胶管、钻头钻杆、主井顺槽胶带机的托辊以及租赁形式管理的大型部件租赁费。单价在300元以下的配件列入其他材料。
(7)专用工具:矿用钉扣机、黄油枪、局扇、台钻、电动机、防爆开关、接线盒、潜水泵、激光仪、千斤顶、拉力器、拔轮器、各类仪器仪表、各类工
器具、各类起重及液压工具(如链锯、台式砂轮机、各类电焊设备、连采机专用工具、三机专用工具等)。
(8)油脂:用于矿井各类生产设备润滑的抗磨液压油、润滑脂及泵站用乳化油,不包括车辆燃料用汽油、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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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材料:应列入材料成本又未进入以上八项的材料。
2.工资:指支付给直接生产单位人员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年功、效益工资、婚丧、产假、探亲假工资、年度休假工资、六个月以内的病伤假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总额经公司核定后,不准突破。
3.职工福利费:指按计入直接成本的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福利费。
4.电力:原煤生产消耗的全部电力的购入价格。
(二)制造费用:矿为组织原煤生产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折旧费:根据公司规定,按直线法提取。
2.xx基金:按2.50元/吨提取。
3.维检费:按6.50元/吨提取。
4.设备折旧费:指根据设备总金额按月分摊的费用。
5.矿务工程费:指为采掘创造条件而发生的雇佣外部劳动力施工的清理巷道、打水沟、水窝、打密闭、清淤泥、风桥、风障、铺底等劳务发生的材料以外的费用。
6.递延资产摊销:按规定比例分期摊入成本的递延资产费用和按吨煤提取的安全技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