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补充标准
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补充标准
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补充标准1 灌砌块石挡墙1.1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检验资料并观察检查。
1.2细石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的水泥、骨料、水和外加剂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1.3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浆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验报告。
1.4砌石的组砌型式、错缝和灰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与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300)的有关规定。
砌筑砂浆和灌缝细石混凝土应饱满,勾缝应密实牢固,挡墙表面应清晰洁净。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拆检查。
1.5挡墙平均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并抽查检查。
1.6排水孔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出现逆坡。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
1.7灌砌块石挡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7的规定。
灌砌块石挡墙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7注:H为墙体设计高度,单位㎜。
2 换填开山石基础2.1开山石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必要时试验检查。
2.2基础换填开山石的范围和密实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量测记录并观察检查。
2.3换填基底范围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除。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
2.4 换填开山石基础平均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测量记录,必要时进行复核。
2.5土工格栅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抽样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2.6 土工格栅布设的数量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土工格栅应理顺拉直。
土工格栅的布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航道整治工程水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目录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抛石挤淤.....................................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填砂挤淤.....................................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换砂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抛石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现浇混凝土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浆砌石基础................................... 错误!未定义书签。
8、袋装砂井.....................................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塑料排水板...................................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水下基床抛石................................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水下基床整平................................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护底、护滩与护脚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散抛物护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散抛石压载软体排护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江苏省内河航标细则
江苏省内河航标细则来源:江苏省交通厅作者:日期:01-07-0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提高航道的通航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辖区不含长江的内河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规划、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管理和保护全省的航标,县级以上交通局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辖区的航标,省交通厅航道局负责全省航标工作,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厅苏北航务管理处、所属航道站、县级以上航道管理处、站负责本辖区航标工作。
航道局、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厅苏北航务管理处、所属航道站、县级以上航道管理处、站统称航标管理机构。
第四条全省内河航标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助航标志》、《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及交通部《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航标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开发、研究航标技术,推广经济实用的航标新技术,开展航标教育和培训,提高航标管理与维护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级航标管理机构应当重视航标工作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
第二章航标管理职责第七条省级航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对全省航标具体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二)制定全省航标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考核航标维护和管理质量;(三)编制和审定全省航标建设、维护计划,提出实施措施;(四)审定等级航道及新开辟航道的航标配布图和航标设置;(五)组织审批四级及四级以上航道与通航有关设施的航标配布图和航标设置;(六)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省航标工作;(七)接受省交通厅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
第八条市级航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对本辖区航标具体工作实施管理;(二)依据航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所属航道的航标工作;(三)审定年度航标工作计划及其航标工程建设与养护计划;(四)掌握辖区航道特征、水情变化及碍航物的分布情况,及时设置或调整航标,发布航道通告;(五)收集和整理航标技术资料,确定航标维护质量,总结航标管理经验,建立航标档案,及时、准确地填报航标统计报表;(六)积极开展航标管理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和应用航标新技术和新材料;(七)参与评审辖区内与通航有关设施的航标配布图和航标设置;(八)接受市交通局的委托,苏北航务管理处接受省交通厅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
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部分
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填表说明2014年11月30日目录一、工程资料 (1)(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1)第1项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 (1)第2项钢筋及钢筋焊接、机械连接材料 (1)第3项砖、砌块、填充墙砌块、后臵埋件 (1)第4项预拌混凝土、砂浆 (1)第5项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紧固件连接材料 (1)第6项预制构件及预应力混凝土锚具、夹具 (2)第7项防水材料 (2)(二)施工试验报告 (2)第8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验报告 (2)第9项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2)第10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 (2)第11项钢筋焊接、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 (3)第12项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验报告 (3)第13项钢结构连接(焊接)质量检测报告 (3)第14项回填土检验报告 (3)第15项沉降观测记录 (3)(三)施工记录 (4)第16项水泥及外加剂、混凝土及砂浆、钢筋及连接接头、砖、砌块、防水材料、钢结构用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等进场验收记录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4)第17项桩基试桩、成桩记录 (4)第18项混凝土施工记录、混凝土冬期施工温控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温控记录 (4)第19项预应力筋的张拉、安装和灌浆记录 (4)第20项预制构件、钢结构吊装记录 (5)第21项钢结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钢网架挠度检验记录 (5)第22项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锚固力检测报告 (5)第23项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5)(四)质量验收记录 (5)第24项地基验槽记录 (5)第25项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记录 (6)第26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第27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 (6)第28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及验收记录 (7)二、工程实体 (7)(五)钢筋工程 (17)第29项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17)第30项钢筋代换 (18)第31项钢筋加工制作 (19)第32项钢筋连接 (19)第33项受力钢筋位臵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20)(六)混凝土工程 (8)第34项混凝土试块留臵 (8)第35项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9)(七)砌体工程 (9)第36项砌筑砂浆强度和砂浆试块留臵 (9)第37项砌块质量 (9)第38项墙体转角处、交接处及临时间断处砌筑方式 (10)第39项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 (10)第40项构造柱、圈梁和拉结筋的设臵等抗震构造措施情况 (10)(八)实体质量抽测 (10)第41项钢筋原材料 (10)第42项钢筋位臵、数量、保护层厚度 (11)第43项使用混凝土回弹仪现场抽测的混凝土构件强度 (11)第44项楼板厚度:使用厚度检测仪或钻孔抽测 (11)(九)其他 (28)第45项预制承重构件安装 (28)第46项钢结构安装 (29)第47项施工荷载控制 (29)一、工程资料(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第1项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一、检查内容:水泥及外加剂、掺合料。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办法》
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省内河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充分发挥测绘的基础性作用,定期更新航道基础数据,及时了解船闸主体的安全运行状况,掌握航道疏浚、护岸和船闸大中修等养护工程质量,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218)和《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以外的内河六级以上航道养护测量管理。
第三条航道养护测量遵循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航道养护测量分为航道基础数据更新测量、整治建筑物观测、航道养护工程测量和特殊航段的水文测验等四类。
第五条航道管理机构应当以测绘技术为支撑,积极研究推广应用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方法,不断提高航道养护测量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测量管理第六条省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对航道养护测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航道基础数据中心数据库,在年度航道养护技术考核检查时对测量实施情况予以抽查。
第七条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负责辖区内航道养护测量的计划以及航道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负责对县航道管理机构、船闸管理单位以及测量实施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和分析工作。
第八条县航道管理机构、船闸管理单位组织和落实测量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负责测量现场管理、过程监督,收集整理测量资料,编写测量工作总结等。
第九条航道养护测量可以由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或者受其委托的县航道管理机构、船闸管理单位、船闸应急保障中心)自行组织承担;航道养护工程测量和特殊航段水文测验也可以由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勘测单位承担。
第十条航道养护测量人员应当具有从事测量工作经验,并且接受水运工程勘测专业培训或者航道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评定标准(一)》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
其质量评定标准为: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水是人生存之根本,近现代以来我国环境污染严重,国家更注重对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若相关部门不能按照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后再验收,若在保质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者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相关信息。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评定标准(一)》至《评定标准(六)》的质量等级标准及评定方法归纳分述如下:1、《评定标准(一)》对水工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检测项目。
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凡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2、《评定标准(二)》~《评定标准(四)》对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分为主要检查项目与一般检查项目。
其质量评定标准为:在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检查项目的实测点有90%及其以上符合质量标准,其余基本符合质量标准的,即评定为质量合格;在合格的基础上,有50%及其以上的检查项目达到优良标准(其中主要检查项目必须达到优良)的,即评定为质量优良。
3、《评定标准(五)》~《评定标准(六)》对电气设备安装、发电、升压变电工程的质量检查(检验),同样分为主要检查(检验)项目与一般检查(检验)项目,并将操作试验内容直接放在单元质量评定中作为单项参与评定。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江苏标准2020版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河航道维护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维护尺度与通航保证率,以及维护测量、护岸维护、维护疏浚、清障扫床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航道(不含长江)的维护及质量评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J 287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S 131—2012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2 水运工程水文观测规范JTS 145 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 154 防波提与护岸设计规范JTS 181-5—2012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50139和JTJ/T 20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50139和JTJ/T 20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航道水深 channel depth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底部的垂直距离。
就局部区段而言,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从水面到底部的垂直距离。
[JTJ/T 204-1996,2.0.7.1]3.2航道弯曲半径 curvature radius of channel弯曲航道中心线的圆弧半径。
就局部区段而言,通常指航道中心线上最下的圆弧半径。
[JTJ/T 204-1996,2.0.7.3]3.3断面系数 cross-section coefficient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过水断面面积与设计通航船舶或船队设计吃水时的舯横剖面浸水面积之比值。
[GB 50139-2014,2.0.5] 4 总则 4.1 维护分类内河航道的维护分为下列三个类别:a) 年货运量超过3000万吨的航段纳入一类维护; b) 年货运量1000至3000万吨的航段纳入二类维护; c) 年货运量不超过1000万吨的航段纳入三类维护。
4.2 维护内容内河航道维护工作内容包括航道维护测量、护岸维护、维护疏浚、清障扫床、航标维护等工作。
DB32.513-2002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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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现行)
附录A 我省常见水工建筑物工程分部工程划分表续表注:①标有“Δ”的为主要分部工程;②水闸和泵站工程的上下游联结段的消力池,铺盖若有防渗要求,也应作为主要分部工程。
附表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表注:①应附有表1.2~1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②在序号栏中带有Δ符号者为主要分部工程工程平面位置、高程测量总体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表1.3续表1.3注:①大型枢纽主体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由质监项目站核定质量等级,其余分部工程质监机构不签署评定意见。
②对各混凝土的分部工程应附有表5.5.2混凝土细骨料(砂料)质量检验评定表,表5.5.3混土粗骨料(石子)质量检验评定表。
表5.5.4石料质量检验评定表,表5.5.5分部工程砼拌和物质量评定表,以及有关钢筋、水泥、外加剂、水、砂、石等原材料和混凝土试件强度等的试验资料。
③对金属结构的分部工程应附金属结构防腐蚀的质量检验资料。
④闸门启闭机分部工程应附试运行检验资料。
⑤泵站机电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应附泵站试运行检验资料。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续表2.1.1说明:(1)检测数量: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
(2)评定等级标准:测点中符合质量标准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率为100%时,为一级。
合格率为90~99.9%时,为二级。
合格率为70~89.9%时,为三级。
合格率<70%时,为四级。
其下方的百分数为相应于所得标准分的百分数。
每项评定得分按下式计算:各项评定得分=该项标准分³该项得分百分率(3)表中第⑥项混凝土表面缺陷指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挂帘、裙边、局部凹凸及表面浅层裂缝等。
如无上述缺陷,该项得分率为100%,缺陷面积超过总面积5%者,该项得分为0。
参评单位名称:检测人员:年月日(签名)模板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注:标有Δ为主要检测项目。
钢筋制作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续表5.2.0注:标有Δ为主要检测项目。
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注:标有Δ为主要检测项目。
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航道整治工程是为了保障航道畅通、安全,提高水域利用率和水运效益,保护水域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程。
为了保证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检验评定。
下面将就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选用、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验评定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其次,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当注重工程的实际效果。
除了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外,还应当重点关注工程的使用效果,如航道畅通情况、水域环境改善情况等。
只有真正达到了预期的使用效果,工程才能被认定为合格。
另外,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还应当注重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性。
在评定工程质量时,不仅要关注工程的短期效果,还要考虑其对环境的长期影响,以及对未来水域利用的促进作用。
只有在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后,才能更全面地评定工程的质量。
最后,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只有在有力的监督管理下,才能保证检验评定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结果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以推动工程质量的持续提升。
总之,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效果以及可持续发展性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下,才能保证航道整治工程的质量,为水域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江苏省航道赔(补)偿标准调整后项目表
江苏省航道赔(补)偿标准调整后项目表项目单位赔(补)偿标准(元)备注一、通航水域1.倾倒泥土、垃圾,排放泥浆立方米802.倾倒块石、建筑垃圾立方米1753.采挖砂石、泥土立方米504.占用通航水域设置锚地、码头,停放装卸吊机船、加油船等经营性船舶,构筑堤坝、围堰、护桩、沉箱、墩台等平方米·月105.设置跨(过)河管线米·根按杆塔或管道计量根数依附桥梁设置跨河管线米·根200不依附桥梁设置跨河管线米·根500设置过河管线米·根500二、航道边坡(护岸设施)1.损坏护岸混凝土压顶、角石立方米600浆砌块石墙身立方米400混凝土墙身立方米6002.损坏栏杆混凝土预制型米135实腹式砖砌型米180花岗岩型米2000铸铁型米2253.护岸滑坡倾倒、变形、沉陷米20004.取土立方米355.拆除航道护岸米15006.临时占用航道用地平方米·月10 指确权的航道土地7.临时占用护岸装卸作业米·天10指确权的航道护岸设施8.临时占用航道边坡米·月45三、航道绿化1.乔木胸径4厘米以下(含4厘米)株30胸径指距地面1米处树干直径胸径4-8厘米(含8厘米)株100胸径8-12厘米(含12厘米)株400胸径12厘米以上株每增加1厘米加收130元2.灌木高度1米以下(含1米)株20高度1米以上株603.花卉株104.草皮平方米405.特殊植被、名贵树木花卉按实计取四、航标1.岸标基础按实计取2.水中灯桩基础按实计取3.标体按实计取(1)水泥标结构杆形标座6000(2)玻璃钢结构杆形标座8500(3)钢、反光膜结构杆形标h为高度h≤5.5m座15000项目单位赔(补)偿标准(元)备注h≤7.5m座20000(4)钢质镀锌框架形标h为高度h =4m 座9000h =6m 座16000h =8m 座22000(5)玻璃钢质圆形标h为高度h =7.5m 座32000h =8m 座36000h =10m 座45000(6)钢质镀锌反光膜柱型标h为高度h =6m 座36000h =8m 座45000h =10m 座540004.电池箱玻璃钢电池箱只300不锈钢电池箱只8005.太阳能电板瓦1006.灯器普通航标灯器套1500一体化式LED航标灯器套50007.碱电池安时?伏特 48.锂电池安时?伏特 6五、标志标牌1.陆上界桩根3752.水中界桩根20003.里程牌块9004.标志标牌(1)基础个1900 (2)立柱根4000 (3)面板平方米2000 5.测量标志(坐标点)处(个)5000六、船闸及附属设施1.闸门钢结构依照鉴证的受损值照价赔偿2.水工结构(1)钢筋砼墙底板立方米810(2)钢护面吨6480(3)砌石墙身立方米360(4)靠船墩立方米4953.附属设施(1)系船柱个900(2)系船钩个720(3)铁爬梯米270七、专设标志1.桥涵标(1)桥孔灯盏10000 (2)桥柱灯盏100002.桥名牌平方米32003.提示牌平方米32004.桥梁倒水尺平方米12505.管线标项目单位赔(补)偿标准(元)备注(1)边长2米套12000 (2)边长3米套20000 (3)LED灯器套120006.浮标浮标费用仅指材料费用(1)φ1.2浮鼓套10000 (2)φ1.8浮鼓套40000 (3)φ2.4浮鼓套70000 (4)φ3.0浮鼓套80000 7.遥测装置(1)定位套6500 (2)不定位套3500八、其它未列项目根据恢复重置或设置费用按双方协商或鉴证结论计收。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江苏水运工程质量鉴定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江苏水运工程质量鉴定标准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序及标准。
第二条本程序及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航道的航道工程以外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
水运养护工程可以参照本程序及标准执行。
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由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评定两个阶段。
第五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二)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以及概算调整等批复文件;(四)主要设备技术规格书或者说明书;(五)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六)项目质监机构监督过程中有关质量的监督检查、检测资料。
第六条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遵循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参建单位按照本程序及标准及时履行相应手续。
第二章交工质量鉴定工作程序第八条质监机构应当在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鉴定。
质量鉴定合格的工程,方能组织交工验收。
第九条交工质量鉴定分为建设项目(合同段)交工质量鉴定和单位工程交工质量鉴定。
船闸工程充水前应当进行水下工程专项质量鉴定。
第十条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申请交工质量鉴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全部完成,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且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尾留工程投资额不得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二)施工单位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各单位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单位对工程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并且已完成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四)建设单位已经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预验收,且预验收合格,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意见表》(见附件A-1);(五)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关规定,交工文件经监理审核并按有关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已完成建设项目(合同段)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江苏标准2020版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及质量评定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河航道维护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维护尺度与通航保证率,以及维护测量、护岸维护、维护疏浚、清障扫床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航道(不含长江)的维护及质量评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J 287 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S 131—2012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2 水运工程水文观测规范JTS 145 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 154 防波提与护岸设计规范JTS 181-5—2012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50139和JTJ/T 20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50139和JTJ/T 20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航道水深 channel depth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底部的垂直距离。
就局部区段而言,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从水面到底部的垂直距离。
[JTJ/T 204-1996,2.0.7.1]3.2航道弯曲半径 curvature radius of channel弯曲航道中心线的圆弧半径。
就局部区段而言,通常指航道中心线上最下的圆弧半径。
[JTJ/T 204-1996,2.0.7.3]3.3断面系数 cross-section coefficient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过水断面面积与设计通航船舶或船队设计吃水时的舯横剖面浸水面积之比值。
[GB 50139-2014,2.0.5] 4 总则 4.1 维护分类内河航道的维护分为下列三个类别:a) 年货运量超过3000万吨的航段纳入一类维护; b) 年货运量1000至3000万吨的航段纳入二类维护; c) 年货运量不超过1000万吨的航段纳入三类维护。
4.2 维护内容内河航道维护工作内容包括航道维护测量、护岸维护、维护疏浚、清障扫床、航标维护等工作。
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
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通航秩序,提高通航效率,保障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港口条例》和《内河通航标准》、《运河通航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除长江航道以外的四级以上内河航道(以下简称“干线航道”)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船员,以及从事可能影响干线航道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省干线航道通航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干线航道通航管理工作。
有关航道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做好干线航道通航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新建、改造干线航道,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航道条件和航行需要等,统筹配置交通安全、助航标志等辅助设施。
干线航道的交通安全、助航标志,应当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发现受损、移位、失常,有关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修复前应当设置临时标志。
第五条影响船舶航行的桥梁,以及未达到干线航道通航标准的已建过船设施、架空管线等设施,其权属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交通安全、助航标志以及防撞保护设施。
第六条船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管制、交通安全标志和助航标志的规定。
船舶的标志标识应当规范,清晰可辨,不得遮挡、涂改。
推广使用标准化船型,逐步限制新建非标准船舶和落后淘汰类船舶进入京杭运河等干线航道航行。
第七条船舶配载和系固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货物装载宽度不得超过船舶型宽,装载高度不得遮挡驾驶视线。
载运不可解体的大件货物,经营人或营运人应当在装船前24小时报有关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核定拟航行的航路、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载运安全,需要通过船闸的,应当征求船闸管理单位意见。
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指用于检验内河数字航道工程建设的质量,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良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以满足内河水运和水利工程的要求。
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包括了多个细节性的原则,如测量标准、构造标准、装备标准、验收标准等。
在建设内河数字航道工程时,需要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工程各项标准都能够得到精确遵守和有效实施。
在内河数字航道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指导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前的检验、施工中的监控和施工后的复核。
施工前的检验主要是确认材料和设备的选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主要是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和记录,施工后的复核则是对工程完成质量进行评估。
此外,在内河数字航道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现场检验和抽检。
现场检验主要是针对工程质量感应部位进行的,如水泵、管道、水闸等。
抽检则是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进行质量检测的过程。
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制定不仅要考虑工程质量,还要考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性。
良好的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标准不仅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还能提高内河水运的效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总之,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内河数字航道工程建设的重要指导文件,是保证内河数字航道工程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进行内河数字航道工程建设时,需要认真遵守这些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得到充分保障。
交通部关于发布《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发布《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26•【文号】交水发[2004]207号•【施行日期】2004.04.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部关于发布《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的通知(交水发[2004]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由我部组织长江航道局等单位制定的《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314-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第2.1.1条、第2.2.2条、第2.2.3条、第2.2.4条、第2.3.2条、第2.3.3条、第2.3.4条、第2.3.5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2.1条、第3.2.2条、第3.2.3条、第3.9.1条、第3.9.2条、第3.10.2条、第3.13.2条、第3.15.2条、第3.20.1条、第3.20.2条、第3.21.1条、第3.21.5条、第3.41.2条、第3.41.3条、第3.41.4条、第3.46.2条、第3.47.3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3.1条、第4.3.2条和第4.4.1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建标[2002]273号文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ICS 93.140P 67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386—2013代替 DB33/ 386-2002和DB33/T 714-2008 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规范Quality inspection standard of inland waterway project2013 - 12 - 31发布 2014 - 01 - 31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386—2013 I目次前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1)3.1 一般规定 (1)3.2 划分细则 (1)4 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5 工程质量检验程序 (4)6 航道土方开挖工程 (4)6.1 一般规定 (5)6.2 陆上土方开挖 (5)6.3 水下土方开挖 (5)7 基槽和岸坡开挖工程 (6)7.1 一般规定 (6)7.2 陆上基槽和岸坡开挖 (6)7.3 水下基槽和岸坡开挖 (7)8 软土地基和岸坡加固处理工程 (8)8.1一般规定 ...................................................................... 8 8.2砂(石)垫层和基础换砂 ........................................................ 9 8.3抛石挤淤 ...................................................................... 9 8.4水泥粉喷(搅拌桩 ........................................................... 10 8.5挤密砂桩和碎石桩地基 ......................................................... 10 8.6 预制混凝土趾坎 (11)9 桩基工程 (12)9.1一般规定 ..................................................................... 12 9.2木桩 ......................................................................... 12 9.3灌注桩 ....................................................................... 12 9.4方桩、管桩 ................................................................... 13 9.5 板桩 (14)10 模板工程 (15)10.1 一般规定 (15)10.2 主要检查项目 (15)10.3 一般检查项目 (15)DB33/T 386—2013II11 钢筋工程 (17)11.1 一般规定 (17)11.2 主要检验项目 (18)11.3 一般检验项目 (18)12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 ........................................................... 19 12.1一般规定 ..................................................................... 19 12.2现浇混凝土 ................................................................... 20 12.3混凝土预制构件 ............................................................... 24 12.4 预制混凝土护岸砌块、连锁块和植草砖 . (29)13 砌石工程 ......................................................................... 30 13.1一般规定 ..................................................................... 30 13.2浆砌块石基础、浆砌块石挡土墙及护坡砌筑 ....................................... 31 13.3镶面石和帽石砌筑 ............................................................. 33 13.4 混凝土灌砌块石挡土墙 (34)14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和砌筑工程 ..................................................... 35 14.1一般规定 ..................................................................... 35 14.2方(圆块、卸荷板、小型构件安装 ............................................... 35 14.3扶壁安装 ..................................................................... 36 14.4锚锭板安装 ................................................................... 36 14.5预制混凝土箱体和圆筒护岸结构安装 ............................................. 37 14.6预制混凝土护岸砌块砌筑 ....................................................... 38 14.7 干垒预制混凝土砌块护岸 . (39)15 护坡工程 ......................................................................... 40 15.1一般规定 ..................................................................... 40 15.2预制混凝土块护坡 ............................................................. 40 15.3现浇混凝土护坡 ............................................................... 40 15.4模袋混凝土护坡 ............................................................... 41 15.5水下模袋混凝土护坡 ........................................................... 42 15.6浆砌块(片)石连拱草皮护坡 ................................................... 42 15.7预制混凝土连锁块、植草砖护坡 ................................................. 43 15.8 抛石护坡 (44)16 回填工程 ......................................................................... 45 16.1一般规定 ..................................................................... 45 16.2岸坡填筑 ..................................................................... 45 16.3墙后土方回填 ................................................................. 45 16.4 墙后块石回填 (46)17 排(泄)水及倒滤层工程 (47)17.1 一般规定 (47)17.2 截水沟、排水沟 (47)DB33/T 386—2013III 17.3 排水管涵(盖板涵) (48)17.4 排水窨井 (49)17.5 倒滤层及泄水管 (49)18 沉降缝和伸缩缝工程 (51)18.1 一般规定 (51)18.2 主要检验项目 (51)18.3 一般检验项目 (51)19 标志、标牌工程 .................................................................. 51 19.1一般规定 .................................................................... 51 19.2基础工程 .................................................................... 52 19.3里程牌和界桩 ................................................................ 52 19.4标志牌 ...................................................................... 53 19.5杆型标志 .................................................................... 54 19.6玻璃钢塔标 .................................................................. 56 19.7桥涵标及桥柱灯 .............................................................. 56 19.8 浮标工程 .. (58)20 绿化工程 (59)20.1 一般规定 (59)20.2 岸坡绿化 (59)20.3 服务区绿化 (60)21 信息化工程 (61)21.1 一般规定 (61)21.2 视频监控系统 (61)21.3 可变信息标志 (63)21.4 射频识别系统 (65)21.5 光缆、电缆线路 (66)21.6 监控中心设备系统 (67)21.7 大屏幕显示系统 (69)21.8 太阳能供电系统 (70)21.9 低压配电设施 (71)21.10 低压电力电缆线路 (72)22 附属工程 ........................................................................ 72 22.1一般规定 .................................................................... 73 22.2踏步 ........................................................................ 73 22.3系船设施 .................................................................... 73 22.4橡胶护舷 .................................................................... 74 22.5钢护舷 ...................................................................... 75 22.6铁爬梯和钢栏杆 .............................................................. 76 22.7 钢护角 (77)附录A (规范性附录)内河航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79)DB33/T 386—2013IV附录B (规范性附录)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80)附录C (规范性附录)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项目 . (94)附录D (规范性附录)内河航道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要求 . ................... 99 参考文献 . (101)DB33/T 386—2013 V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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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补充标准1 灌砌块石挡墙1.1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检验资料并观察检查。
1.2细石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的水泥、骨料、水和外加剂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1.3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砂浆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验报告。
1.4砌石的组砌型式、错缝和灰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与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300)的有关规定。
砌筑砂浆和灌缝细石混凝土应饱满,勾缝应密实牢固,挡墙表面应清晰洁净。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拆检查。
1.5挡墙平均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并抽查检查。
1.6排水孔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出现逆坡。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
1.7灌砌块石挡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7的规定。
灌砌块石挡墙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7注:H为墙体设计高度,单位㎜。
2 换填开山石基础2.1开山石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必要时试验检查。
2.2基础换填开山石的范围和密实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量测记录并观察检查。
2.3换填基底范围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除。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
2.4 换填开山石基础平均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测量记录,必要时进行复核。
2.5土工格栅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抽样试验报告并观察检查。
2.6 土工格栅布设的数量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土工格栅应理顺拉直。
土工格栅的布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2.7换填开山石基础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2.7的规定。
注:L为土工格栅设计长度,单位mm。
3 充填袋护脚3.1充填袋的质量和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充填袋不得有破损。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出厂合格证。
3.2充填料的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验报告,每1000M3进行一组抽样检查。
3.3充填袋的饱满度宜控制在75%~85%。
检验方法应为抽验3‰检查。
3.4 充填袋应分层填筑,层与层之间和充填袋之间应交错嵌紧,不得形成垂直的通缝和贯通空隙,充填袋应沿垂直航道轴线方向布设。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3.5充填袋护脚平均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必要时抽查检查。
3.6充填袋护脚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3.6的规定。
充填袋护脚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3.64 预制生态护坡块铺砌4.1预制生态护坡块的质量和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4.2铺砌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4.3生态护坡块的铰接材料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4.4预制生态护坡块铺砌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4.4的规定。
预制生态护坡块铺砌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4.45 生态袋加筋挡土墙5.1生态袋的质量、色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2三维排水联结扣、缝袋线等附属件的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
5.3 充填料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试验报告,每1000M3进行一组抽样检查。
5.4生态袋的饱满度宜控制在85%以上。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并抽验5%检查。
5.5生态袋应分层砌筑,层与层之间和生态袋之间联接扣应交错嵌紧,不得形成垂直的通缝和贯通空隙。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5.6排水孔的设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5.7生态袋加筋挡土墙的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断面测量记录并抽查检查。
5.8回填料的种类和密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抽查检查。
5.9土工格栅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抽样试验报告。
5.10土工格栅布设的数量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土工格栅应理顺拉直。
土工格栅的布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5.11生态袋加筋挡土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生态袋加筋挡土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5.116 自嵌式加筋挡土墙6.1挡土块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抽检频率每批次不少于一次。
6.2挡土块应分层砌筑,上下层的竖缝要错开。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6.3回填料的种类和密实度必须满足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抽查检查。
6.4 土工格栅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抽样试验报告。
6.5土工格栅布设的数量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土工格栅应理顺拉直。
土工格栅的布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程》(JTJ/T22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6.6 自嵌式加筋挡土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6.6的规定。
自嵌式加筋挡土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6.6注:H为墙高。
7 金属网护垫7.1金属网材的规格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抽检频率每批不少于一次。
7.2填充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必要时试验检查。
7.3 石料填充应密实。
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7.4护垫铺设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7.5金属网护垫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的规定。
金属网护垫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表7.58 金属网箱挡墙8.1金属网材的规格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抽检频率每批不少于一次。
8.2填充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8.3石料填充应坐实挤紧,不得有松动。
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必要时拔试检查。
8.4金属网箱的组装形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
8.5金属网箱挡墙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的规定。
金属网箱挡墙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表8.5注:H为墙高。
9 水泥搅拌桩地基工程9.1 水泥搅拌桩体现场取样的取芯率和芯样试件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9.1.1 钻孔取样的取芯率应大于85%。
9.1.2 芯样试件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应低于设计抗压强度标准值。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钻孔取样记录和芯样试件试验报告。
取样数量为桩总数的0.2‰,且不少于3根。
9.2 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9.3 水泥搅拌桩所用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为检查材质证明和进场检验报告。
9.4 水灰比和每立方米水泥搅拌桩拌和体的水泥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经试验段施工所确定的参数。
检验方法为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和制浆记录。
9.5 搅拌头的转速、贯入及提升速度、着底电流和水泥浆流量等应符合试验段施工所确定的工艺参数。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9.6水泥搅拌桩地基工程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表9.6的规定。
水泥搅拌桩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表9.6注:D为水泥搅拌桩的直径,单位㎜。
10 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块体制作10.1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块体制作采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掺合料和预埋件及连接绳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应为检查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进场抽验报告。
10.2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的有关规定。
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配合比设计和试验报告并抽查检查。
10.3 混凝土应进行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的配合比、配料计量偏差和拌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配合比设计和试验报告,检查混凝土的施工和计量检查记录并抽查检查。
10.4混凝土养护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0.5混凝土构件和块体制作应振捣密实,不得出现露筋、松顶、空洞缝隙夹渣和连贯性气泡。
检验方法应为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并定期对模板进行检查,必要时凿开检查。
10.6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块体制作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10.6-1、10.6-2的规定。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0.6-1注:b为桩的边长,单位㎜。
预制钢筋混凝土挡土板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0.6-2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挡土板安装11.1混凝土挡土板的强度和养护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269)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11.2混凝土挡土板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当挡土板有棱角残缺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3挡土板安装方法、位置和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和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应为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11.4钢筋混凝土挡土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1.4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挡土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1.412 钢筋混凝土方桩沉桩12.1钢筋混凝土方桩的规格和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
12.2桩尖标高或沉桩贯入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12.3钢筋混凝土方桩沉桩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12.3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方桩沉桩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表12.3江苏省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补充标准条文说明1、灌砌块石挡墙1.1砌体所用石料应选用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的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