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A技术规定报批稿

TLA技术规定报批稿
TLA技术规定报批稿

WJG214-2011 武汉地区特立尼达湖沥青(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定

(试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10月13日发布2011年11月1日实施

前言

特立尼达湖沥青(下称,TLA)是产于南(中)美洲西印度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境内沥青湖的一种天然沥青。上世纪八十年代,TLA在美国华盛顿等几个城市的路面工程中应用,表现出了优异路用性能。此后,TLA被经济较发达国家广泛地应用于的重交通路段、飞机场、桥面铺装和高速公路工程。目前,使用特立尼达湖沥青的国家及地区已达到30多个,而且已被美、英、德等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指定使用。1999年,TLA应用于我国江阴长江大桥的桥面铺装。TLA改性沥青高温抗车辙、水稳定性好等优良的路用性能得到肯定后,TLA在我国得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先后被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二环和三环道路、上海虹桥机场、珠海淇澳大桥、重庆嘉陵江大桥、钱塘江大桥、佛山一环道路、沧黄高速公路和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等60余个项目的路面工程中采用,效果良好。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的条文说明中,提供了TLA和TLA改性沥青的有关技术指标,但由于内容简单,致使TLA在实际应用时遇到困难。在目前城市道路建设的高潮期,TLA在武汉地区有大规模使用的趋势。为适应武汉地区规模运用TLA的需要,规范武汉地区TLA路面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在搜集各地研究和应用TLA成果、总结武汉地区应用TLA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地区交通和气候条件,编写了《武

汉地区特立尼达湖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定》。

本规定编写时,参照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DG D5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总结运用了武汉绕城公路TLA改性沥青路面的经验数据;参考了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太旧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路翔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编写的《特立尼达湖改性沥青应用的研究》的研究成果。本规定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香港豪银公司、武汉华通昌商贸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本规定主编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武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天银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刘喜德蒋伍林徐一心邓利明

陈凯华陈玮张诚民刘先觉

目录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材料5

4.1 沥青5

4.2 粗集料7

4.3 细集料9

4.4 填料10

5 TLA改性沥青面层施工11

5.1 基本规定11

5.2 TLA改性沥青制备13

5.3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15

5.4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运输16

5.5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摊铺17

5.6 TLA改性沥青面层碾压18

5.7 TLA改性沥青面层接缝20

5.8 开放交通及其他20

6 质量控制和验收21

6.1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21

6.2 质量验收25

附录A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油石比调整方法26

附录B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验收标准28

1 总则

1.0.1 为适应特立尼达湖沥青(下称“TLA”)在武汉地区沥青路面工程中应用的需要,规范TLA改性沥青路面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的热拌TLA改性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特立尼达湖沥青(TLA)

本规定所称“TLA”,是指产于南(中)美洲西印度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境内,质量指标符合中国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天然沥青。

2.0.2 TLA改性沥青

本规定所称的“TLA改性沥青”,是指将TLA作为改性剂,与适合道路工程使用的基质沥青按一定比例配伍,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在专用拌合罐中搅拌适当时间配制而成的改性沥青。2.0.3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

本规定所称的“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是指按配合比设计将TLA改性沥青与合格矿料(粗集料、细集料和填料)用专用拌合设备加热拌合而成的沥青混合料。

3 基本规定

3.0.1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道路工程施工资质和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能力。

3.0.2 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设计文件和有关法规、标准,结合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特点,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管理程序通过审批,如有补充或变更,补充和变更的内容应重新通过审批。

施工单位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3.0.3 TLA改性沥青路面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监理工程师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在规定时限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0.4 TLA改性沥青路面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或环境气温低于10℃时施工。

3.0.5 TLA改性沥青中TLA所占的比例(%),应根据路面工程所处环境和应用条件,通过试验确定。本地区TLA的掺入比例一般为25~40%。

3.0.6TLA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40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本地区气候条件、道路等级、路面结构等情况,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TLA沥青混合料技术指标。

2开工前,应对当地同类道路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其使用

情况进行调研,借鉴成功经验。

3 应结合本地自然条件,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选择合格材料。3.0.7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前,应按本规定附录A“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油石比调整方法”调整确定油石比。

3.0.8 TLA改性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施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有关规定。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方可铺筑TLA改性沥青路面面层。

3.0.9 TLA改性沥青路面的面层和基层宜在同一年度内连续施工。

4 材料

4.1沥青

4.1.1用于配制TLA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TLA有良好的配伍性,其质量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用于仲裁试验标求取PI时的5个温度的针入度关系的相关系数不得小于0.997.

②经建设单位同意,表中PI值、60℃动力粘度、10℃延度可作为选择性指标,也可不

作为施工质量检验指标。

③70号沥青可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提供针入度范围为60/70或70/80的沥青。

④老化试验以TFOT为准,也可以RTFOT代替。

4.1.2 用于配制TLA改性沥青的TLA,其质量应符合表4.1.2 的规定。

4.1.3 配制的TLA改性沥青,其质量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TLA改性沥青质量要求

4.2 粗集料

4.2.1 TLA改性沥青路面面层的粗集料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级配范围。

4.2.2粗集料应洁净、干燥、表面粗糙,其质量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2 对S14(即3~5mm)规格的粗集料,针片状颗粒含量可不予要求,小于0.075mm含

量可放宽到3%。

4.2.3粗集料的粒径规格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8 / 34

4.2.4 粗集料应具有一定的破碎面颗粒含量,具有一个破碎面的宜大于90%,两个及以上破碎面的宜大于80%。

4.2.5 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以及用于表面层(或磨耗层)的粗集料的磨光值应符合表4.2.5的要求。

4.3 细集料

4.3.1 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其质量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 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4.3.2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的细集料宜采用憎水性石料生产的

机制砂或石屑。机制砂或石屑规格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沥青混合料机制砂或石屑规格

4.4 填料

4.4.1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用作填料的矿粉应用石灰岩等憎水性石料磨制。TLA改性沥青路面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做填料。TLA 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矿粉应干燥、洁净,质量符合表4.4.1的规定。

5 TLA改性沥青面层施工

5.1 基本规定

5.1.1 TLA改性沥青面层施工前,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到位;TLA改性沥青和其他面层材料供应满足需要,试验检验合格;混合料生产配合比已经确定;各种施工机械、机具已按计划进场、数量足够、能力配套、性能良好。

5.1.2 通过试验确定的生产配合比不得随意变更。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质量跟踪管理和检测,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保证供应充足和质量稳定。配合比微调,应通过试验验证。材料变更、环境改变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改施工方案,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级配允许波动范围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表5.1.2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级配允许波动范围

5.1.3 TLA改性沥青路面面层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试验段长度不宜少于200m。质量合格的试验路段可以作为永久工程的一

部分。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且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完全相同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利用已竣工合格工程的经验,不再铺筑新的试验路段。铺筑试验路段的目的是:1 确认合适的TLA掺入量;确定合理的施工机械、机械数量

及组合方式。

2 通过试拌,确定拌合机的上料速度、拌和数量与时间、拌和

温度等操作工艺。

3 验证TLA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确定用于施工的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

4 通过试铺确定:摊铺机的摊铺温度、摊铺速度、摊铺宽度、

自动找平方式等操作工艺;压路机的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及遍数等压实工艺;确定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的

松铺系数、接缝方法等。

5 确定TLA改性沥青混凝土压实标准密度。

6 确定合理的施工产量及作业段长度,制定施工进度计划。7确定施工组织、人员安排、通讯联络及指挥方式。

8 其他需要验证和确定的事项。

试验段铺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质量控制并作好记录分析,监理工程师应现场旁站监控。铺筑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出试验段总结报告,修订和确定具体施工方案。修订后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5.1.4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混合料的类型

及层次、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通过试验确定。沥青混合料机械摊铺的初选松铺系数1.15~1.25为宜;(边、角等处沥青混合料)人工摊铺的松铺系数1.25~1.35为宜。

5.1.5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应经试验由TLA改性沥青粘度-温度曲线确定.缺乏粘度—温度曲线数据时,结合实际情况,执行表5.1.5的规定。

表5.1.5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用表面接触式温度计测定。当用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5.2 TLA改性沥青制备

5.2.1 TLA改性沥青,应在专门的生产场站,由有经验的工程人员使用专用设备配制。

5.2.2 TLA改性沥青配制现场必须配备专用配制设备。专用配制设备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随时进行沥青计量控制的功能;

2 所有的沥青容器均可进行自动温控;

3 采用水平搅拌轴的卧式拌和罐;

4 采用有沥青搅拌泵的贮料罐,贮料罐应有备用沥青搅拌泵;

5 贮料罐与抽提罐之间设双向循环管;

6 沥青泵送设备及输送管道上已设置滤网;

7熔化罐、拌合罐、贮料罐等容器的容量与拌合楼生产沥青混合料时的沥青需求量相适应。

5.2.3 TLA改性沥青的基本配制过程如下:

1 在熔化罐内将TLA和基质沥青分别预热至150℃;

2 按设计配合比规定的配伍量,将TLA和基质沥青泵入拌

和罐;

3 将混合的TLA和基质沥青加热到至170℃,搅拌40分钟;

4 将拌制好的TLA改性沥青输送到贮料罐。

5.2.4 施工中断时,TLA改性沥青应回抽贮料罐。

5.2.5 TLA改性沥青应根据使用需要计划配制,随配随用。配制的TLA改性沥青质量应符合本规定4.1.3条的要求。配好的TLA改性沥青,储存期间内不得停止搅拌,贮存温度不宜低于130℃,不得高于170℃。

5.3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拌和

5.3.1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宜由有资质的沥青混合料拌合站供应。拌合站的设置和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拌合站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安全的规定。

2 拌合站与工程现场距离应满足混合料运抵现场时施工对

温度的要求。

3 拌合站贮料场及场内道路应硬化,具有完善的排水设施。

4 拌合站应有完整配套的TLA改性沥青配制专用设备。

5 拌合楼应配备计算机控制系统,生产过程中能逐盘采集材

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搅拌量、搅拌温度等参数指导生产;

设计产能应不小于240吨/小时(且须设二级除尘装置);

矿粉料仓应配置振动卸料装置;有容量不小于300吨可保

温加热的贮料仓。

6 采用连续式搅拌机拌合时,应保证集料料源稳定;采用间

歇式搅拌机拌合时,拌合能力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冷料

仓的数量不少于5个。

7 各种材料(含外掺剂、混合料成品)分仓贮存,并有防雨

设施。

8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周期检定。

9 有满足TLA改性沥青生产试验检验需要的实验室,并按

国家现行试验规程要求进行原材料和混合料质量检验。

5.3.2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搅拌时间应经试拌确定,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度。间歇式搅拌机每盘的搅拌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宜少于25s。

5.3.3 用成品仓贮存沥青混合料,贮存期混合料降温不得大于10℃,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h。

5.4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运输

5.4.1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出厂时,应逐车检查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温度,并附带载有出厂时间的运料单。外观质量不合格或温度低于165℃的混合料不得出厂。温度高于195℃的混合料应予废弃。

5.4.2 TLA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与摊铺机匹配的自卸汽车运输。

2 运料车装料时,应防止粗细集料离析。

3 运料车应有保温、防雨、防混合料遗撒与沥青滴漏等功能。

4 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的总运力应比搅拌能力或摊铺能力

有所富余。

5 运料车装料前,车厢底部和周边应涂刷油水混合液,避免

沥青混合料粘车。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明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说明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报批稿 条文说明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 二OO六年三月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 一般规定 4.1总平面布置 4.2 消防扑救 4.3 防火间距 4.4 钢结构 4.5 内部装修 4.6 地下大型商业建筑 5 防火与防烟分区 5.1 防火分区5.2 防烟分区 6 安全疏散 6.1 商业营业厅内的疏散通道 6.2 商业营业厅的疏散距离6.3 安全出口6.4疏散楼梯间6.5 消防电梯

7 消防设施 7.1消防给水 7.2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7.3 消防电气 1 1 总则 1.0.1 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主城区和部份区县(自治县、市)的城区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综合商场、购物中心和Shopping mall等大型商业场所,这些场所不仅功能齐全丰富,而且形式多样,有的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有的则采用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多样化商品步行街等商业形态;有的是经营品种相对单一,但体量较大的专业市场,这些商业建筑的出现极大的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形式,丰富和满足了人们日常消费与活动的多样化需求。 由于我市地形特点,建设用地常出现坡地情况,在设计中利用地形、节约投资常采用带有吊层的商业建筑形式。尤其是在主城商业中心地带,结合地下人防工程,修建平战结合的地下商业建筑设施等,这些大型商业建筑的出现,使目前国家的现行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对设计、建设、管理诸方面都难以做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为了规范我市大型商

2014年注规试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2014 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一、单选题( 共8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 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 年规划纲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 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的() A. 主攻方向 B. 重要支撑 C.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D. 重要着力点 2、下列法律法规的效力不等式中,不正确 的是()A. 法律>行政法规 B.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 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3、下列规范中不属于社会规范 的是()。 A. 法律规范 B. 道德规范 C. 技术规范 D. 社会团体规范 4、行政法制原则对行政主体的 要求可以概 括为()。 A. 依法行政 B. 积极行政 C. 廉洁行政 D. 为民行政 5、普通行政责任不包括()。 A. 政治责任 B. 法律责任 C. 社会责任 D. 道德责任 6、根据行政法学知识,下列对 《城乡规划 法》立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属于行政立法范畴 B. 属于从属性立法 C. 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 会 D. 有权进行法律解释的机关是 国务院 7、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 法规可以在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 内,对实 页脚内容1

2 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C. 部门规章 D. 规范性文件 8、下列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叙述中, 不正确的是()。 A. 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 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C.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 属于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 政行为 9、行政许可过宽过乱会引起很多消极作 用,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消极作用的是 ()。 A. 可能会使贪污受贿现象日益 增多 B. 可能会使社会发展减少动 力,丧失活力 C. 可能使被许可人失去积极进 取和竞争的 动力 D. 可能严重影响法律法规效力 10、根据《立法法》,较大的市 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 ()报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后施 行。 A. 行政法规 B. 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政府规章 D. 部门规章 11、下列对城市规划图件的定位 叙述中,符 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是 ()。 A. 单点定位应采用城市独立坐 标系定位 B. 单点定位应采用西安坐标系 或北京坐标 系定位 C. 竖向定位宜单独使用相对高 差进行竖向 定位 D. 竖向定位应采用东海高程系 海拔数值定 位 12、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当() 就属于 页脚内容2

(XXXX报批稿)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报批稿) 2008年11 月北京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建标函[2004]43号通知的要求,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我部负责对原国家教委编制并经原建设部、原国家计委1992年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以下简称《92指标》)进行修订。我部委托上海市教委具体承担《92指标》修订工作,上海市教委成立了修编组。我部发展规划司组织修编组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舍现状作了抽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搜集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单位的意见后,由我部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筑面积指标共分三章,包括总则,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本次修订主要变更的内容为:调整高校办学规模、学科结构比例及各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增列艺术院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列了师生活动用房指标;取消了教工住宅指标。 各单位在执行本指标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本指标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林红、奚道章、欧阳瑶章、叶文俊、丁铭杰、何梅珍、甘建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年×月×日

东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市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提高规划审批部门办案的规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城建规划局决定在本市推行规划方案电子审批系统(简称电子报批系统)。为配合电子方案校核工作的顺利推行,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一、报审图的定义及其上报的文件格式采用AutoCAD 2004-2006的DWG文件,并处于模型空间,汉字一律采用“宋体”。 二、图形文件中的世界坐标系应采用珠区坐标系标准。 三、报审方案应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义线、单线、圆、弧等,不应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图形中不得留下绘图垃圾,把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文件的容量不宜大于8M。 四、报审方案图必须以按米为单位绘制,标识文字高度3个绘图单位,尺寸类标注一律采用AutoCAD中的DIM样式,标注坐标应采用本软件提供的“坐标标注”功能,小数点后保留位数须满足表二规定。 五、方案设计须参照市规划局核准的地形图以及提供的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图,并满足红线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六、报审方案制图的各专项实体图层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表一,不得将无关实体绘制在专项图层,市规划局将在必要时对该表所对应的层名颜色等进行调整并通过等途径对外公布。 七、同一方案中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的所有设计容都应在一电子图上集中表现,所有规划要素均必须定义。规划要素分用地和构件两类,用地定义参见表三,构件定义参见表四,其中的属性定义参见表五至表九。对于不含属性的要素定义,用户可以采用AutoCAD的基本功能绘制实现。 每栋建筑都必须定义属性并进行面积分解,以便把建筑的各层面积和功能表现清楚,面积分解图的平面位置必须与其表示的原建筑平面完全吻合,属性数据附加和面积分解须采用本系统提供的“定义建筑”和“面积分解”功能实现。 八、停车位分室和室外两类,其中室停车位(包含地上和地下)通过建筑功能体系或“地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一、选择题(1.5×16=24分): 1、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特征的是(C ) A、行为目的的惩戒性 B、行为违法的确定性 C、行为的内部特征 D、适用主体的行政特征 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的是(B ) A、法定的原则 B、受处罚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 C、处罚救济原则 D、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3、查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操作顺序为(B ) (1)掌握信息(2)准备资料(3)通知停工(4)实施处罚(5)总结归档(6)申请强制执行(7)行政复议或应诉 A、(1)(2)(3)(6)(4)(7)(5) B、(1)(2)(3)(4)(7)(6)(5) C、(2)(1)(3)(4)(7)(6)(5) D、(3)(1)(2)(4)(6)(7)(5) 4、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重要依据不包括:(C) A、法律、法规依据 B、城市规划依据 C、社会公众口述 D、事实依据 5、(C )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A、市级以上 B、直辖市 C、县级以上 D、县级以下 6、下列选项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不得公开的情形是:(A) a.国家机密 b.商业机密 c. 社会秩序d、个人基本资料 A、ab B、abc C、acd D、abcd 7、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对象的是(D)。 A、桥梁 B、隧道 C、人行天桥 D、河流 8、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包括(A) A、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 B、申请程序、批复程序、核发程序 C、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程序 D、规划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 9、当交叉敷设时,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一般为(B) A、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 B、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C、电力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D、热力管、电力线、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下列建筑间距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B) A、日照因素 B、美观因素 C、消防安全因素 D、空间景观因素 1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D) A、平均层数÷建筑密度 B、建筑密度÷平均层数 C、基地面积÷建筑面积 D、平均层数×建筑密度 12、法定历史保护建筑的建筑实体不包括(D) A、国家级文物建筑 B、省市级文物建筑 C、县区级文物建筑 D、村镇级文物建筑 13、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城市用地分( C )大类、46中类、73小类进行管理 A、8 B、9 C、10 D、12

TLA技术规定报批稿

WJG214-2011 武汉地区特立尼达湖沥青(TLA)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定 (试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10月13日发布2011年11月1日实施

前言 特立尼达湖沥青(下称,TLA)是产于南(中)美洲西印度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境内沥青湖的一种天然沥青。上世纪八十年代,TLA在美国华盛顿等几个城市的路面工程中应用,表现出了优异路用性能。此后,TLA被经济较发达国家广泛地应用于的重交通路段、飞机场、桥面铺装和高速公路工程。目前,使用特立尼达湖沥青的国家及地区已达到30多个,而且已被美、英、德等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指定使用。1999年,TLA应用于我国江阴长江大桥的桥面铺装。TLA改性沥青高温抗车辙、水稳定性好等优良的路用性能得到肯定后,TLA在我国得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先后被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二环和三环道路、上海虹桥机场、珠海淇澳大桥、重庆嘉陵江大桥、钱塘江大桥、佛山一环道路、沧黄高速公路和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等60余个项目的路面工程中采用,效果良好。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的条文说明中,提供了TLA和TLA改性沥青的有关技术指标,但由于内容简单,致使TLA在实际应用时遇到困难。在目前城市道路建设的高潮期,TLA在武汉地区有大规模使用的趋势。为适应武汉地区规模运用TLA的需要,规范武汉地区TLA路面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在搜集各地研究和应用TLA成果、总结武汉地区应用TLA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地区交通和气候条件,编写了《武

汉地区特立尼达湖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定》。 本规定编写时,参照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DG D5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总结运用了武汉绕城公路TLA改性沥青路面的经验数据;参考了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太旧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路翔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编写的《特立尼达湖改性沥青应用的研究》的研究成果。本规定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香港豪银公司、武汉华通昌商贸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本规定主编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武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天银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刘喜德蒋伍林徐一心邓利明 陈凯华陈玮张诚民刘先觉

广州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

广州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 1、总则 1.1 我局自二OOO年八月一日开始实施修建性详细电子报批审批制度,为完善该项审批制度,扩充原有技术指标体系适应范围,规范报批电子文件内容,进一步推动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对技术指引进行修订,二OOO年实施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磁盘报批技术细则》同时作废。 1.2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申报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或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业务类型。 1.3 本指引参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规划建设业务送审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拟定。 1.4 绘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文件除执行本指引以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5 本指引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2、技术指标审查概要 2.1 技术审查以一个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技术审查结果反映在以下五个表之中: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用地平衡表、建筑面积汇总表、绿地指标表、停车场(库)统计表,对于存在配套设施项目还需包括:配套设施统计表,对于设计要点中计算指标的用地面积数值与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计算依据的数值不一致情况,还可提供“指标核算表”加以补充说明。 2.2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除用地平衡信息以外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综合汇总表,一般一个建设项目对应一个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1为居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示例,附表2为非居住区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示例。 2.3 对于大型用地建设项目,内部用地性质有较大差别,根据设计要点要求,应在内部定义分区用地,并分别计算相应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各个分区用地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以附表2样式为准,同时还应计算综合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附表3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汇总表示例。

钢结构设计规范报批稿

钢结构设计规范报批稿 篇一:标准、规范 篇二:地铁规范20XX报批稿高架结构 10 高架结构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下列高架结构: 1 区间桥梁; 2 高架车站中的轨道梁及其支承结构。高架车站中其他构件的结构设计按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进行。 区间桥梁应满足列车安全运行和乘客乘坐舒适的要求。结构除应满足规定的强度外,要有足够的竖向刚度、横向刚度,并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区间桥梁应根据耐久性要求,按100年设计使用年限设计。 区间桥梁的建筑结构形式应满足城市景观和减振、降噪的要求。除大跨度需要外,不宜采用钢结构。 区间一般地段宜采用等跨简支梁式桥跨结构,并宜推广采用预制架设、预制节段拼装等工厂化施工方法。 区间桥梁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桥墩。桥墩类型宜分段统一。 区间桥梁墩位布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跨越铁路、

道路时桥下净空应满足铁路、道路限界要求,并预留结构可能产生的沉降量、铁路抬道量或公路路面翻修高度;跨越排洪河流时,应按1/100洪水频率标准进行设计,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大桥、特大桥应按1/300洪水频率标准进行检算;跨越通航河流时,其桥下净空应根据航道等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要求。 对于铺设无砟轨道结构的桥梁,应设立沉降观察基准点,进行系统观测与分析。其测点布置、观测频次、观测周期,应按无砟轨道铺设要求确定。道岔全长范围宜设在连续的桥跨结构上,当不能满足时,梁缝位置应避开道岔尖轨和心轨范围。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的徐变上拱度应严格控制,轨道铺设后,无砟桥面梁的后期徐变上拱值不宜大于10mm。应根据轨道专业的要求,控制无砟桥面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轨道铺设后的后期徐变量。 区间桥梁墩台基础的沉降应按恒载计算。跨度小于等于40m梁的相邻桥墩,其工后沉降量之差不应超过下列容许值: 有砟桥面为20mm;无砟桥面为10mm。 对于外静不定结构,其相邻墩台不均匀沉降量之差的容许值还应根据沉降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影响来确定。 结构刚度限值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0修正 发布: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20 实施日期2003-12-01 发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三)工业用地;(四)仓储用地;(五)市政设施用地;(六)绿地。 第五条 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

好的用地;(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 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第七条 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第八条 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一)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第九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一)供应设施用地(U1),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二)交通设施用地(U2),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三)邮电设施用地(U3),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第十条 绿地(G),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一)公共绿地(G1),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二)生产防护绿地(G2),指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城市肌体健康运行,以城市的物质要素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和建设活动 2.城市管理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城市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 在城市社会管理的四部分中,人口管理是较重要的一方面 城市管理具有以下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城市是高度复杂的集合体,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系统,具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和特征,既自成体系,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同外界环境有着密切联系,从而决定了城市管理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2)管理的开放性(城市是一个有机体,是一个开放型大系统,无论是对自然资源的以来还是产品对市场的依赖,使城市与其区域联系十分密切) 3)管理的动态性 第二章 1.决策的含义:所谓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2.决策要素: 1.决策者 2.目标 3.环境 4.待选方案 5.待选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6.环境因素、备选方案、可能结果三者的对应关系 7.备选方案的评价和选择 3.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4.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计划依据法制依据规划依据经济技术依据 第三章 1.行政的概念: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2.测量的主要三种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 2)行政职能测量法 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条文说明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修 订) 报批稿 DBJ50-056 -20xx 条文说明

1总则 (36) 3基本规定 (37) 4场地及环境 (38) 5通信通道系统建设 (39) 6通信线缆建设 (40) 7通信设备安装 (41) 8性能测试 (43)

1总则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基本规定 3.0.1基于重庆市目前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发展状况,并结合通信运营商对于通信配套设施 建设及业务开展原则,参与建设的各方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及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选择入户光纤的数量。 3.0.2?3.0.3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提出,对我市通信运营商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负责投资建设的部分予以详细明确,进行分工界面划分,以便有效整合小区内的通信资源,统一地下管网建设,美化小区 环境。

4场地及环境 4.1.9应根据用户规模及分布等因素合理设置设备间、电信间,在满足住宅建筑用户通信需求的同时,避免空间浪费。电信间面积应能满足光缆配线设备的安装操作需求。2000户以上的小区,考虑通信运营商OLT下沉需求,超过4000户的大型小区,应根据小区规模与建筑布局合理配置多个设备间。 4.2.5本标准考虑雷击的能量巨大,设备间、电信间的相关电源系统应设三级防雷,通过分级泄放的方法,将雷击能量逐步泄放到大地。第一级防雷器可以对于直接雷击电流进行泄放,或者当电源传输线路遭受直接雷击时传导的巨大能量进行泄放,对于有可能发生直接雷击的 地方,必须要进行CLASS-I的防雷。第二级防雷器是针对前级防雷器的残余电压以及区内感应雷击的防护设备,对于前级发生较大雷击能量吸收时,会有一部分对设备或第三级防雷器 仍然是相当巨大的能量会传导过来,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吸收。同时,经过了第一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LEMP,当线路足够长时(超过15米),感应雷 的能量就变的足够大,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对雷击能量实施泄放。同样,经过了第二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LEMP,当线路足够长时感应雷的能量就变的 足够大,第三级防雷器是对LEMP和通过第二级防雷器的残余雷击能量进行保护。因此,第三级防雷器到设备端的线路传输距离也不应超过10米,以避免LEMP对设备造成的损害。 4.2.5参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 5.1.2条“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第5.2.2条“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 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连接导体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第8.0.5条“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建筑物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当必须单独设置系统接地体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Q”。。

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版)

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二○○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用地和建筑控制指标 (2) 第三章城市绿地和开敞空间 (30) 第四章建筑景观和环境控制 (35) 第五章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保护 (38) 第六章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工程 (40) 第七章公共配套设施配置 (46) 第八章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 (50) 第九章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58) 第十章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54) 第十一章附则 (56) 附录一名词解释 (57) 附录二计算规则 (60) 附录三百色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标准 (71)

第一章总则 1.1 为保证科学、合理、经济地利用城市土地,配置城市公共设施,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适应百色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百色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百色市行政区划中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包括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规划管理有关的各项活动。 1.3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及建设工程设计,应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标准,并符合本规定的基本技术条件。 1.4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高于本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行,若未明确或低于本规定的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规划用地和建筑控制指标 2.1 规划建设用地控制 2.1.1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 表2.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 类别代号类别 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 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 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 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 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1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层、中 高层、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 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2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2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 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 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R3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 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3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综合应急预案最终版审批稿

综合应急预案最终版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目录

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程序,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项目部员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项目安全和稳定,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施工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1)相关设计文件和XX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1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XXXXXXXX标项目所有施工生产、生活场所发生地各类安全质量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图 应急工作原则 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实行以下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 预案科学,功能实用; 单位自救,社会救援; 2、危险性分析 风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特点,结合施工风险因素及施工现场情况,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灾害和其衍生、次生事故一并作为本预案的应急处置对象。经风险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主要有: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交通伤害、触电伤害、火灾事故、中毒、爆炸物品及爆破作业安全事故、起重伤害、突泥涌水、洪涝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通常事故都会造成人员伤亡、设施被毁、影响工程施工和周边人民生产生活、经济损失较大、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各工区发现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一旦接到工程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按工程事故等级作出响应。 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第八章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一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 (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第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

第二节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一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 (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

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 1.管理目标 最终目标P115 2.管理者 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3.管理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 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 (1)权力 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 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 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 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 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 (2)规则 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柳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最终)

柳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 (规划总平面及建筑单体)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规划设计与审批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我局决定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建筑单体)电子报批工作。为配合规划电子方案报批工作的顺利推行,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一、DWG图的设计深度 总图、建筑单体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5年8月),按其深度完成的设计成果应按我局采用的电子校核系统软件进行报审件制作,报审件设计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总平图 1、基本要求 报审方案的设计必须依据我局提供的技术条件、已测现状地形图以及各类规划控制线。 2、场地定位 标明规划总用地红线、规划净用地红线转角点的坐标。 3、道路 区内道路分为小区干道和宅间路。小区干道要求绘制出包含人行道在内的道路红线,标注出道路红线宽度;宅间路以路两边沿石为界绘制外轮廓并标注其宽度。所有道路标明各转角点和交叉口坐标以及与沿途建构筑物间的距离。 4、绿地 绘制出地块内公共绿地范围外轮廓。如果布置全民健身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则应勾绘出清晰的平面占地外轮廓。 5、车场车位 室外停车场,绘制出车场范围外轮廓。标明停车类型(不标代表标准小型车);室外采用复合式停车,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数。

停车位,分别绘制出符合要求的车位范围外轮廓。 6、主体轮廓 (1)以粗实线(1个绘图单位宽度)绘制出裙房、塔楼、地下室基底的外轮廓,不得将与基底无关的任何其它建筑内容(如:建筑俯视图内容的屋顶、水箱,建筑层平面剖面图内容的电梯、户型轮廓等)绘制在其中。 (2)架空层、局部公建须说明清楚平面范围及其公建类别(大类和小类)。 7、建筑附属 (1)阳台、雨棚,须在其建筑所在的位置上准确绘制其底层平面轮廓。 (2)楼顶间,屋顶梯间、水箱或设备间等统称,须说明所在位置及其自身高度尺寸。 (3)室外楼梯,须绘制矩形平面轮廓,说明所处位置、层数及是否具有永久性的顶盖。 (4)其它,指附属于某一建筑,在该建筑上具有实际功能或装饰用途而影响建筑间距或日照等的建筑部件。须说明其所处平面位置、轮廓、面积计算的折减系数及其面积计算权属(是否计算容积率)等。 8、室外构件 (1)服务设施、构筑物 设置于小区内的室外露天固定平面或空间设施,如硬化地面、烟囱、水塔等,如影响日照或绿地等需要描绘其外轮廓。 (2)地理凸起 须描绘平面外轮廓。 9、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须绘制指北针。 ?建筑单体图 1、建筑单体基底 建筑单体建筑主体与地面相交的水平投影范围。

【城市规划】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图和表经整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 号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已经2003年9月29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 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中心城内的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和本章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下表的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基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一)行政办公用地(C1),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二)商业金融业用地(C2),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三)文化娱乐用地(C3),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四)体育用地(C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五)医疗卫生用地(C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六)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第七条工业用地(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第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二)第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三)第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第八条仓储用地(W),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一)普通仓库用地(W1),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二)危险品仓库用地(W2),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第九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一)供应设施用地(U1),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二)交通设施用地(U2),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三)邮电设施用地(U3),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四)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五)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六)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6),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第十条绿地(G),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一)公共绿地(G1),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二)生产防护绿地(G2),指用于园林生产、隔离、卫生和安全防护等的绿化用地。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第一章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内容和特性 基本内容(1)城乡规划组织编制(2)依法审批城乡规划(3)城乡规划实施(4)城乡规 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特性 ⑴ 就管理的职能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服务性和制约性。 ⑵ 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微观性。 ⑶ 就管理的内容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 ⑷ 就管理的过程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⑸ 就管理的方法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规律性和能动性。 2城乡管理的基本原则 ⑴ 依法行政的原则⑵ 系统管理原则⑶ 政务公开原则⑷公众参与原则 3城乡规划决策的类型和含义含义:就是城乡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乡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决策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指最有效地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作规程进行决策。 4如何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技术优化决策结构,提高决策技术水平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第二章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 1简述行政领导的含义导行政领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 2结合城乡管理工作内容,谈谈如何提高行政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内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把重点放在改善内部环境上,主要从 4 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1)改革组织体制。 (2)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完善行政过程。 (4)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 3行政法治原则有哪些?分别有什么含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包括 4 方面内容:⑴ 行政行为主体合法、⑵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⑶ 行政行为程序合法、⑷ 行政行为权限合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想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4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所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应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才能构成行政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成立的共同要件是: (1)行为主体合法(2)行为客体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程序合法 ( 5 )形式合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