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路面及排水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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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路基路面
一、设计依据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2004.3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CJJ1-2008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CJJ37-2012
4、《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CJJ169-2012
5、《无障碍设计规》GB50763-2012
6、《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JTG F40-2004;
7、《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JTJ 034-2000;
8、《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10、《天府新区2015年第二批项目新兴28、新兴33、新兴34路初步设计》;
11、《市城市道路沥青路面道路结构设计导则》(2011年版);
12、《天府新区直管区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技术导则之城市道路路基路面设计导则》(2014
年试行版);
13、其它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执行规、规程、标准。
二、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JTG F40-2004);
2、《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CJJ 44-91);
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GB50092-96);
4、《城镇道路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
5、《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GB50642-2011);
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1、建议膨胀土边坡为永临结合性质,在坡脚或土石交界处应考虑隐形挡土墙、埋置式抗滑小桩等加固措施。
回复:本项目周边为工业区,后期将进行场平挖除处理,为避免工程浪费,现设计的所有边坡不采用永久性圬工加固措施。
2、软弱地基路段建议采取盲沟或强夯进行方案比较。
回复:本项目软土分布于地表局部段落,一般厚度为1~1.5m左右,个别段落最大厚度不超过2.5m,故仍采用清除换填处理。
3、核查地勘报告,路槽至地下水位高差不应小于1.5m,否则应加深盲沟排水。
回复:经核查地勘报告,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水及基岩裂隙水。与地下常水位高差小于1.5m的地段路床换填砂卵石。
4、补充道路交通等级,核实车行道路面结构是否满足交通需求。
回复:根据《市城市道路沥青路面道路结构设计导则》(2011年版)支路交通等级为轻、通,结合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及交通量分析,考虑今后重车的作用,三条道路的路面按通设计,路面结构组合及厚度满足以上的导则要求。
四、设计围
1、本文件为新兴28路、33路、34路施工图设计,设计里程围新兴28路:
XX28K0+042.683~ XX28K0+928.910;新兴33路:XX33K0+023.109~ XX33K0+650.414;新
兴34路:XX34K0+042.734~ XX34K0+867.035;设计容包括路基设计、路面设计、路基排水设计。
2、由于雨污水管线开挖需要,道路两侧开挖宽度各加宽5m。该围土石方数量计算原
则为:挖方段由雨污水管线开挖引起的路面设计标高以上土石方计入路基工程,路面设计标高以下开挖及回填量由管线工程计量;填方段加宽围的填方均计入路基工程。
五、路基设计
1、路基横断面布设
根据天府新区直管区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技术导则之《道路设计基本规定及线形设计导则》(2014年试行版)规定,新兴28路、33路、34路横断面组成如下:
新兴28路XX28K0+042.683~XX28K0+928.910、新兴34路XX34K0+042.734~XX34K0+867.035为城市支路,道路横断面宽为20m,断面组成为 3.5m 人行道+2.75m非机动车道+3.5m车行道+0.5m中分标线+3.5m车行道+2.7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横坡为单向坡,坡度为2.0% 。
新兴28路、新兴34路路基标准横断面
新兴33路XX33K0+023.109~XX33K0+650.414为城市支路,道路横断面宽25m,断面
组成为3.5m人行道+2.25m非机动车道+7.5m车行道+0.5m中分标线+7.5m车行道+2.25m 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车行道横坡为双向坡,坡度为1.5%,人行道横坡为单向坡,坡度为2.0% 。
新兴33路路基标准横断面
2、一般路基设计
2.1 路基填料及压实标准要求
(1)优先选用级配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填料,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0~150mm。
(2)泥炭、淤泥、膨胀性岩土、易溶性岩石、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有机质土、有机垃圾、不满足强度和粒径要求的建筑垃圾不能用作路基填料。
(3)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能用作填料。
(4)路基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路基压实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压实度和路基填料最小强度要求按照《市城市道路沥青路面道路结构设计导则》(2011年版)要求执行。如下表所列:
路床及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和压实度要求
项目
分类
路面底面
以下深度(m)
填料最小强度
(CBR)(%)
压实度(%)最大粒径(mm)路填方0~0.3 6 ≥95 <100
2.2 路基边坡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天府新区直管区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技术导则之《城市道路路基路面设计导则》(2014试行版),结合市天府新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规划要求,路基边坡按稳定边坡坡率,进行绿化防护处理。
① 路堤边坡
填方路基边坡设计表
为达到美观的效果,边坡修饰时可利用超宽碾压削坡,将边坡做成弧形。 受水浸淹部分的边坡坡率采用1:2.0,并在设计水位下填砂砾石。 ② 路堑边坡高度及坡率
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不留后患的原则,尽量减少破坏天然植被和避免破坏山体平衡,在坡形坡率设计上,应放缓坡率,避免生硬的切坡坡形,堑顶应避免生硬的折线尽量采用弧形过渡,主要采用植物绿化防护。
根据各个坡体不同的地质情况,路堑边坡坡率值详见下表
2.3 基底处理
一般地段:路堤基底为耕地、草地时,必须先清除地表种植土后方可填筑,清表平均厚度为0.3~0.5m ,采用挖方合格填料回填和压实,清除的表土应集中堆放,用作绿化用土。
在积水洼地上填筑路堤时,应排除明水、清淤后方可填筑。
填方地段当地面横坡(或纵坡)为1:5~1:2.5时,将原地面挖成宽度不小于3.0 m 的台阶,并设置向倾4% 的横坡。填前基底均需夯压,基底压实度不得小于90%。地面横坡陡于1:2.5的填方路基应按路基工点设计。
水(鱼)塘地段:当路堤全部侵占水塘时,抽水、挖淤后直接进行填筑;当路堤部分侵占水塘时,采用设围堰抽水清淤后在设计水位+50cm 以下部分路堤填筑砂砾石。
挖方地段:挖方地段应进行清表处理,清表平均厚度为0.3~0.5m ,清除的表土应集中堆放,用作绿化用土。
2.4 填挖交界处理
①当地面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需将原地面挖成宽度不小于3m 的台阶,并设向倾4%的横坡,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填筑应由最低一层台阶填起,然后逐台向上填
筑,分层夯实,所有台阶填完之后,可按一般填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