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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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_1597年至今

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_1597年至今

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_1597年⾄今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1597年⾄今内容提要作为世界上第⼀个⼯业化国家,英国在制度⽅⾯的创新为世界各国的现代化作出了贡献,其中财政税收体制的建⽴和确定为⼀个国家的现代化和作为现代化国家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本⽂即从英国⼯业⾰命开始之初说明了英国财政税收制度的建⽴过程,从中可以看出英国的财政税收体系在其⼯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从⽽为正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我国提供借鉴。

⼀、⼯业⾰命之前(1750年以前)济贫法可能是英国历史上政府介⼊收⼊分配的重⼤事件的开始。

16世纪下半叶,不列颠地区发⽣了⼀次严重的饥荒,当时统治该地区的都铎王朝政府这才勉强地认为政府要处理⼯⼈的⾚贫问题,并于1597年和1611年颁布了济贫法。

济贫法规定由政府提供救济的条款只适⽤于18世纪的英格兰。

1838年前爱尔兰不存在政府的救济系统,⽽苏格兰的旧济贫法主要以私⼈⾃愿捐献为基础。

英格兰的济贫法规定,教区以⼀定的税率征收济贫税。

在16、17世纪教区是⼀个⾃然单位,也是较⼤的农村社会的地⽅⾏政机关。

在18世纪由于⼤⼩城市发展起来,于是教区的作⽤逐渐缩⼩。

不过教区仍然努⼒地在情况发⽣剧烈变化的情况下奉⾏伊丽莎⽩时代制定的法律:救济病⼈、⽼年⼈、精神病患者和丧失劳动⼒的⼈,短期地救济失业⼯⼈,使他们在教区的帮助下重新得到雇佣,并为孤⼉提供某些职业培训。

为了不断完善济贫的效果,1782年和1834年议会⼜通过了修改济贫法的⽴法。

⼆、⼯业化崛起时期(1750~1837年)(⼀)收⼊⽅⾯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的开征(1799年、1806年、1816年)。

从1793年到1815年间除了亚眠和平协议的短暂插曲外,不列颠与法国的⾰命政府以及拿破仑政府始终处于交战状态。

从1793~1802年的战争初期,财政状况处于不佳或者完全不能适应形势需要的状态,⼤量增发的国债收⼊已不能满⾜战争的需要。

从战争开始到结束,在附加的年平均战争经费中,税收收⼊占了35%,其来源就是从1799年开征的所得税。

英国的税收概况

英国的税收概况

英国是⼀个历史悠久的资本主义国家,其税制很健全,注册完了在英国当地要实地经营经营必须要考虑以下税务问题:1)公司注册成功后,如果该公司需要在英国本地实际经营或有任何经营⾏为,必须向英国国税局(Inland Revenue)注册;2)从公司注册成功的那⼀天开始,每个⽉必须有收⽀记录和记账单据,同时最短每三个⽉向英国国税局申报⼀次。

(申报⼯作是由英国本⼟会计师代做)3)年运做额在6万英镑以上的公司必须申请增值税号码(VAT NO.)4)年利润额⾼过6万英镑必须交纳所得税,但是除⾮该公司想上市,⼀般情况下英国会计师都会把申报的利润控制在6万英镑以下。

英国现⾏的主要税种有个⼈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国民保险税、⽯油收⼊税、遗产和赠与税等。

1、个⼈所得税个⼈所得税是英国对个⼈所得征收的⼀种税。

纳税⼈。

英国个⼈所得税的纳税⼈是英国居民和⾮居民。

凡⼀个征税年度内在英国居住满六个⽉者为英国居民,否则为⾮居民。

t h : 0 p x " c l a s s = M s o N o r m a l > S P A N s t y l e = " F O N T - S I Z E : 1 4 p x " > S P A N s t y l e = " C O L O R : r g b ( 5 1 , 5 1 , 5 1 ) " l a n g = E N - U S > o : p > F O N T f a c e = " T i m e s N e w R o m a n " > &n b s p ; / F O N T > / o : p > / S P A N > / S P A N > S P A N s t y l e = " C O L O R : r g b ( 5 1 , 5 1 , 5 1 ) ; F O N T - S I Z E : 9 p t " l a n g = E N - U S > o : p > / o : p > / S P A N > / p >。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也在逐渐趋同。

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经验和做法,对于我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将对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借鉴的具体步骤,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分析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特点、优势,并探讨其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借鉴意义。

通过对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梳理和分析,探讨其在税收征管、税收政策设计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文也将探讨实施借鉴的具体步骤,为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提供思路和支持。

通过对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研究和借鉴,旨在为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 正文2.1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英国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的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在英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和在英国工作的非居民个人。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免税额、扣除项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点。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几个不同档次,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款。

这种渐进税率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能够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英国个人所得税有一定的免税额,即个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收入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

这种免税额的设置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设立了一些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慈善捐款等。

这些扣除项目能够激励个人进行教育投资和公益捐赠,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渐进、免税额设立、扣除项目设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点,体现了公平和社会责任感。

借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有助于我国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2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特点1. 纳税人分类: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行分级征税,分为基本税率、高税率和附加税等不同税率等级。

外国税制概述

外国税制概述

外国税制概述外国税制概述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不同国家的税制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定,本文将对外国税制进行概述。

一、美国税制美国税制是以联邦政府为主导,各州和地方政府为辅助的联邦制税制。

美国的税种繁多,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为不同档次,最高税率为37%。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消费税则由各州自行决定。

二、日本税制日本税制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为辅助的集中制税制。

日本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

其中,消费税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税率为10%。

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为不同档次,最高税率为45%。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86%。

三、德国税制德国税制是以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管理的联邦制税制。

德国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财产税等。

其中,增值税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税率为19%。

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为不同档次,最高税率为42%。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四、英国税制英国税制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为辅助的集中制税制。

英国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财产税等。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税率根据收入水平分为不同档次,最高税率为45%。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9%,增值税税率为20%。

总体来说,不同国家的税制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定,但都是为了维护国家财政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设立的。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税制的相互影响和互动越来越密切,税收合作也越来越重要。

英国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英国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英国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
英国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是基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有政府的干预和调节。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收制度:英国实行渐进税制,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负,以实现收入再分配。

同时,还有一系列专项税收措施,如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等。

2. 福利制度:英国有完善的福利制度,包括国民保险和失业保险,为失业者、老年人、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提供补贴和福利。

此外,还有公共医疗保健系统(NHS)为全民提供免费或低
成本的医疗服务。

3. 最低工资标准:英国设立了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低收入工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每年通过调整来适应通货膨胀和经济变化。

4. 教育和培训机会:英国注重教育和培训,并提供普及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机会,以便所有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5. 社会住房:英国有一定数量的政府提供的社会住房,用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尽管英国的社会财富分配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但仍然存在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平等的问题。

社会财富分配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仍然是英国社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

英国个税税制及征管

英国个税税制及征管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及征收管理一、英国经济、财税体制概况(一)英国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简称。

全境面积24.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800万。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组成。

该国境内具有较为丰富的煤、铁、石油、天然气资源,在欧共体各国中排名第一。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业革命的国家,虽然自二次世界大战开始走向衰退,但仍属发达国家之列,国民生产总值总排名为世界第六。

其金融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传统制造业、新兴航空、电子、化工、电气等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英国经济自1993年起开始复苏,近几年经济增长率为2%左右。

(二)英国是一个实行中央政府高度集权的国家,与此相适应,英国财政体制、税制也充分体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不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存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收立法权完全属于中央政府,除房产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外,其它税种均由中央政府征收。

中央税收占绝对比重,地方政府大部分经费由中央政府拨给。

英国将税种按税收负担属性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石油税、资本收益税、继承税和印花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税务机构设置与之相配套。

英国财政部下设两个相对独立的税收征管部门,即:国内税务局和关税与货物税管理局。

国内税务局主要征收直接税及代征社会安全保险费。

间接税由关税与货物税管理局征收。

地方税(主要是房产税)由地方政府直接征收。

国内税务局拥有16000多名税务官员,下设10个地区分局作为中间机构,其下设税务征收所和检查所若干,具体负责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

(三)英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

个人所得税占国内税务局收入的65%以上,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5%以上。

与世界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发展趋势相适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组建以来,短短五年时间,个人所得税已由一个小的辅助税种一跃成为全市第二大税种,税收收入由建局初期的1.2亿元增长为98年底的35.3亿元,占本市地方工商税收比例由2.3%迅速增至为17.7%。

英国的税制改革

英国的税制改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英国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主要是围绕所 得税、法人税、增值税三个税种进行,对 战后税制格局进行根本性变革,其中心目 的来实现经济的增长。
1987年的税制改革
英国最重要的税制改革建议通常是在财政大臣的 预算报告中正式提出的,然后将其纳入财政法案 中,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后变成法律。预算本身 已成为某种仪式。在陈述预算之前 的这段时间, 其最终准备是严格秘密地进行,财政大臣和财政 部其他官员对可能发生的变动无一作评说。只有 当财政大臣正式向平民院作预算演说时这一秘密 才会公开。 财政大臣在演说中要评判经济形势,对经济前景 作出预测,判断财政状况,解释政府的财政货币 政策,最后陈述其税制改革计划。
引进增值税,取代购买税,改革流转税制 度。1973 年英国引进增值税,对英国税制 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起了不小的作用,而 其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也在逐年上升。后 来,英国扩大了增值税范围,大幅度调整 了增值税税率,使增值税的比重不断增 加。
降低关税税率。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的 贸易中,关税税率降低20% ,这对英国经 济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1987年税制改革
1973年的税制改革
1973年英国政府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后, 在税收制度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内 容包括:
完善所得税制,将两种独立的所得税基本所得税和附加所 得税合并,实行统一所得税,并统一使用累进税率。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英国撒切尔下令采用货币学派 理论为刺激经济增长也进行了税制改革,其主要措施是降 低所得税税率,同时提高起征点。 1977 年到1978年度的 10 档税率减少为1980 年到1985 年度的6 档,最高税率 也相应地从83% 降为60% ,起征点则由1978 年的6000 英镑提高到1985 年的15400 英镑。1983-1987 年中,税 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降低法人税税率,同时扩大税基。 1988 年后,税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其主要内容是规 范所得税税率;改变所得税中的扣除方法;简并资产转移 税级次,扩大免征额。

英国税收

英国税收

从“税收是代议制之母”看英国的税文化税收的宪政精神要了解英国的税文化,可先看英国的一句谚语:“税收是代议制之母”,因为它透视着这样的文化内涵:英国是一个宪政国家,其税收的实质是“议会中心主义”,体现了“纳税人至上、王在法下的宪政精神”。

英国是税收宪政精神的发源地。

1215年《大宪章》颁布,其中有一条最为经典的条款: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赋税外,“王国内不可征收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除非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

17世纪以后,英国税收的宪政精神进一步成熟。

1689年,英国国会制定《权利法案》,其中第四条规定:“凡未经议会允许,借口国王特权,或供国王使用而任意征税,超出议会准许的时间或方式皆为非法。

”征税要依法,同样,当政府使用人民所纳赋税时,也要遵照国家的法律,无论数额多少,必须有国会法案为法律依据。

因此,在国家法律上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税收宪政制度安排,欧洲议会开始承担起推行国家宪政制度与公共财政制度的历史责任。

宪政制度下的税收是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数量的财产而使国家具备满足人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能力的一种活动。

从形式上说,税收表现为人民将自身创造的财富和享有的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无偿地转让给国家和政府,实质上是人民因这一转让而获得要求国家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权利。

服务型税务组织为了遵循和体现“纳税人至上”的宪政精神,英国历届政府始终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尤其是自1979年保守党撒切尔夫人上台以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以注重商业管理技术,引入竞争机制和顾客导向为特征,致力改“官僚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

1994年,布莱尔接掌英国工党,上台伊始便提出了“更好地制定政策、更好地回应公民的需求、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的执政理念,推行公共服务改革,主要是通过管理方式的改造来实现公共服务的“最佳价值”。

从实践经验来看,英国布莱尔政府公共服务改革有两条原则性的价值取向:一是树立了“服务于民”的执政理念,二是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英国的税收制度

英国的税收制度

英国的税收制度英国税收制度概述一、英国税制特点(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花税、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

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

1991年包括所得税在内的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总额的67.3%。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

1991年,英国间接税收入占当年全部税收总额的32.7%,低于直接税所占的比重。

(二)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

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

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

二、英国税制的演变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

在垄断资本主义以前,英国税制就较之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完善,并首创了所得税,但此时是以间接税为主。

1799年英国政府废除了具有所得税性质的"三级联合税"法案,正式颁布所得税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同样是英国税制改变的契机,大战前的l911年,英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仅为20%,而大战后的1922年,就达45.1%。

"二战"后,英国政府取消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设置的一些临时税制,开征了一些新税种。

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后,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具体包括:①完善所得税制,将两种独立的所得税,即基本所得税和附加所得税合并,实行统一所得税,并统一使用累进税率;②引进增值税,取代了购买税,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实行的包罗万象的消费税和选择职业税;③降低关税税率,在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贸易中,将关税税率降低20%,这对其经济的发展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英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扣除项

英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扣除项

• 6、款待和赠与(Entertaining and gifts)。款待和赠与支出,类似于 中国税法所说的“业务招待费”,但有一些细微的区别。总的来说, 用于款待和赠与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但有两个特殊情况:一是赠 送给消费者或来访者的每人每年低于50英镑的礼品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但前提是该礼品上有和公司经营相关的广告;二是赠送给慈善机构 的礼品费用可以扣除,但如果该赠送礼品行为符合慈善捐赠条件,则 不能在经营所得中扣除,而应该在计算应税所得的最后作为总利润的 扣除额进行扣除。 (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税法中未查到有扣 除比例限制) • 7、税收罚款和滞纳金(Penalties and interest on tax)。税收罚款和 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因补交税收而支付的利息在 经营所得中不允许扣除,但可在接下来要讲的利息所得中扣除。 • 8、法律和专业服务费(Legal and professional charges)。只有直 接用于经营活动的法律和专业服务费用才可以扣除。有意思的是,对 于会计代理记账和审计服务,当代理和审计服务存在舞弊、欺诈行为 时,支付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 9、其他可扣除杂项:职工的教育费用、养老金、职工医疗保险、职 工离职再就业咨询费用、企业搬迁费用、赔偿金支出等都允许全额据 实税前扣除。
UK
英国企业所得税 —五类所得的确认
英国国内税法下针对居民企业公司所得税的规定
公司税的应税所得范围与个人所得税有很多相似之处。应纳税所得额是 将公司在每一会计期的应税利润总额(包括按不同收入类目计算的该期 所得)加上资本收益,扣除允许减除的捐赠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等计算得出。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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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
英国企业所得税
2015级税务硕士第一小组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和特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收制度进行概述。

一、美国的税收制度美国的税收制度分为联邦税和州税两种。

联邦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等;州税属于各州政府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税、房产税等。

美国税制的主要特点是税率分层,高收入人群纳税金额较高。

美国还实行个人税收抵免政策,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同时,美国也长期存在较大的税收逃避现象。

二、英国的税收制度英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被视为间接税,收入主要由各级政府共同支配。

英国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率较高,纳税人的税负较重。

同时,英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投资和纳税。

三、法国的税收制度法国的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增值税、公司所得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法国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收种类繁多,税率较高,且存在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手段,确保纳税人公平纳税,防止逃税现象发生。

四、德国的税收制度德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德国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税率分层,高收入人群纳税金额较高。

德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措施,防止逃税和避税现象的发生,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五、日本的税收制度日本的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被视为间接税。

日本税收制度的特点是个人所得税较低,企业所得税相对较高,消费税税率较冷门。

此外,日本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投资和纳税。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和特点,但都致力于实现税收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比较税制-4.4英国、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比较税制-4.4英国、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 (三)税收抵免 • 1.外国税收抵免 • 2.儿童税收抵免 • 儿童税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 CTC)是对所有 抚养儿童家庭提供的一种普遍性补助计划,属于返还性税 收抵免。
• 3.工作税收抵免
• 工作税收抵免(Working tax credit)是对低收入家 庭提供的一种在职援助,无论这种家庭是否有孩子,只要 其收入低于一定水平都可以获得税收抵免,它属于一种返 还性的税收抵免。
• (六)税款的缴纳 • 日本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与年终申报相结合的制 度,每个纳税人年终都必须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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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税制
第4章 外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4.4 英国、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内容
• 一、英国个Biblioteka 所得税制度 • 二、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 • 2005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 28.6%,占GDP的比重为10.6%,高于OECD和欧盟国家的平 均水平。
• (二)课税对象 • 1.一般规定 • 综合课税:将纳税人一年内的各种所得合计加总,然 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课税。 • 2.特殊规定 • 分类课税:对利息所得、山林所得以及某些红利所得 和转让所得实行源泉独立课税,课税后,不再计入综合课 税所得总额。
• 非课税所得是指不需特殊申请即可免税的所得,比如 ,军人遗属领取的抚恤金和年金,失业者领取的失业保险 津贴、低收入者领取的生活保障津贴、老人小额储蓄的利 息、继承和赠予的财产收入、各种政府奖金等。
• (2)当纳税人的所得超过规定的收入限额时,所享受 的宽免额要适当减少,但不能低于个人基础宽免额或已婚夫 妇最低宽免额。 • (3)宽免额每年都根据物价的变化进行指数化调整。 • 2.税率 • 英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三级累进税率。 • 一般来讲,在纳税级次和税率确定的基础上,每年都需 要对每一级的应税所得额根据当年的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中国与英国税法对比

中国与英国税法对比

中国与英国税法对比中国与英国税法的对比税法是各国政府用来管理和征收税款的法律体系。

中国和英国作为两个具有重要经济地位的国家,其税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以中国与英国税法对比为题,从税制结构、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制结构中国的税制结构相对复杂,包括了多种税种,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增值税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占据了税收总额的很大比例。

与此相反,英国的税制相对简单,主要包括了个人所得税、公司税和增值税。

英国的税制结构相对较为简洁,使得纳税人更容易理解和遵守税法规定。

二、税率就税率而言,中国的税率相对较高。

例如,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45%不等,增值税税率为13%或9%。

相比之下,英国的税率相对较低。

英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9%,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5%,增值税税率为20%。

较低的税率使得英国的税收负担相对较轻,有利于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三、税收优惠在税收优惠方面,中国和英国都设立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中国为鼓励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行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入股等税收优惠政策。

而英国则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和提供税收减免等方式来吸引外资和促进创新。

此外,英国还设立了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制度,如企业孵化器和企业投资计划等,以鼓励创业和投资。

总结起来,中国与英国税法在税制结构、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中国的税制相对较为复杂,税率也较高,但同时也提供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经济发展。

相比之下,英国的税制相对简单,税率较低,同时也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和促进创新。

这些差异反映了两国在税收政策上的不同取向,也为纳税人提供了不同的选择和机会。

英国税收制度

英国税收制度

英国税收制度一、介绍英国税收制度是指英国政府通过征收各种税收来获取财政收入的制度。

这些税收的收入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和支持国家经济发展。

本文将深入讨论英国税收制度的运作方式、税种以及相关政策。

二、税种分类英国税收制度包括多种税收,这些税收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征收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所得税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水平来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所得税采用逐级累进税率制度,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这个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了公平和可持续的税收制度。

2.消费税消费税是按照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消费税主要是增值税(VAT),适用于绝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务,税率为20%。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商品和服务,如烟草和汽油,有额外的消费税。

3.资产税资产税是针对个人和公司的财产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资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遗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的价值为基础征收的税收,遗产税是在个人去世后留给继承人的财产上征收的税收。

4.企业税企业税是根据公司的利润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企业税主要是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9%。

此外,英国还实行了一项特殊的税收政策,即创新税收,为科研和开发活动提供税收减免。

三、税收运作方式英国税收制度的运作方式是由政府机构和税务部门共同组成的。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收,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并按时缴纳税款。

下面我们将介绍英国税收制度的运作方式:1.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向纳税人收取相应的税款。

纳税人根据自身的征税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税款。

2.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务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纳税申报、调查和追缴逃税行为,并向纳税人提供咨询和指导。

3.税收政策调整税收政策调整是指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情况,对税收制度和税率进行调整和优化。

政府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促进经济增长、改善财政状况和实现公平分配。

4.税收透明度税收透明度是指政府向公众公开税收信息和财政支出情况。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改革历程分析及经验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改革历程分析及经验借鉴

税收优惠调整
增加儿童税收优惠
为了鼓励生育,英国增加了儿童税收优惠,减轻家庭抚养子女的 负担。
推行绿色税收优惠
为了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英国推行了绿色税收优惠,对环保行为 给予税收减免。
调整教育和医疗税收优惠
英国调整了教育和医疗领域的税收优惠,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 需要。
其他相关政策调整
推行社会保障制度02英ຫໍສະໝຸດ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动因经济因素
经济增长与税收来源
随着英国经济的增长,个人所得税的 税收来源逐渐增多,这为改革提供了 物质基础。
经济全球化与税收竞争
全球化背景下,各国都在努力优化税 收制度以吸引投资和人才。英国面临 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压力,促使政府 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
社会因素
社会公平与税收调节
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政府希望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实现更公平的税收分 配,以缓解社会矛盾。
人口老龄化与社保资金压力
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保资金压力增大,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助于缓解社保资金压力 ,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政治因素
政党政治与政策取向
不同政党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取向,个人所得税改革往往反映了执政党的政策理念和目标。
税务稽查和处罚力度
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务 稽查的效率和威慑力,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
公正。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1980年代
实施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 ,包括降低最高税率、引 入资本利得税等。
1990年代
进一步改革个人所得税制 度,引入了分段征收和税 收抵免等措施。
现状与特点
01
英国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的主要收 入来源之一,对国家财政有重要 影响。
02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结构相对较为简单。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制主要分为基本税率、高额税率和附加税三部分。

基本税率是最为广泛适用的税率,根据个人所得水平的不同分为几个档次,通常情况下,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高收入者适用较高的税率。

高额税率主要适用于高收入者,其税率较为昂贵。

附加税主要用于特定消费品、服务等进行征收,如烟酒税等。

这种分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既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分配的需求。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较为灵活。

英国政府每年都会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英国政府通过动态调整税率来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适时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率,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从而达到调控收入分配的目的。

英国政府也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情况来调整税率水平,以保持税收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这种灵活的调整机制,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值得借鉴。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主要通过预扣缴税和年度汇算的方式来进行。

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直接从雇员的工资中预扣缴税款,并在一年一度的纳税申报中对预扣缴情况进行汇算。

英国税务机构也会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税款的合规缴纳。

这种征管方式不仅便于管理和监督,能够减少逃税行为,还能够减轻纳税人的纳税压力,提高纳税合规性和便利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值得借鉴之处。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改革和完善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借鉴: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建立起更为合理和公平的分级税率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国民的分配需求。

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税率调整机制,建立一个更为灵活和有效的税率调整体系,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税收征管方式,建立更为便捷和高效的纳税缴纳和监督机制,以更好地提高纳税合规性和便利性。

光荣革命”前英国税制特点探析

光荣革命”前英国税制特点探析

“光荣革命”前英国税制特点探析在世界历史上,英国以其独特的传统与现代并存而著称,这不仅体现在其政治制度的变迁上,也体现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特色上。

以税收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言,英国也是一个颇有特色的国家。

综观英国税收发展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其独特之处。

尤其是在其税制形成的初期,“光荣革命”前便显示出了与其他封建国家十分不同的税制特征。

本文拟对英国税制发展的初期特征加以梳理,以期加深对其税收制度发展的理解。

“光荣革命”前的英国在税收理念和税收结构上都与欧洲其他国家十分不同。

表现出了三个重要的特征:税收具有很强的临时性;税收的结构由封建性税收向全国性税收转变;税收的决策主体由国王转向议会。

下面分别对英国税制形成初期的这三个方面的特点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点看法。

一、“光荣革命”前英国税制特点概述首先,“光荣革命”前英国的税收是一种临时性的税收。

这种临时性的税收源于英国传统上就有的“国王靠自己过活”观。

这是一个西欧封君封臣制度下形成的观念。

根据封君封臣制,封君把土地分封给封臣的同时,保留一部分自营地,用以维持封君及其家庭的日常生活。

当封君被俘需要交纳赎金、封君的长子被封为骑士、长女出嫁时,所有封臣都必须交纳一笔特别协助金,数量由双方协商决定。

国王的正常收入主要来自没有分封给其他封建主的自营地。

自营土地一般由各郡的郡守负责管理。

他们把土地出租,并负责征收地租。

到亨利一世时期,王领地租全部被折算成货币,各郡的地租数量也被固定,称为“郡包租”。

每年复活节和米迦勒节(9月24日),郡守把包租交纳到国王的财政署。

正是这样,所以在英国人的观念中,王家与国家似乎是分开来的。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王家的花销与国家的支出的区分是比较明确的。

王家的支出靠封君的封建收人来解决。

而国家的支出由临时性税收来支付。

作为最高领主,他依靠封建收入和王室领地生活,应该“自立”,而不应该依靠臣民生存。

而作为国家,它的日常开支极小。

英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地处大西洋,欧洲大陆之外,与哪个国家也不接壤,因而不需要强大的军队,军事支出少,由此没有建立全国性税收的紧迫性。

英国vat税号格式

英国vat税号格式

英国vat税号格式
摘要:
1.英国VAT 税号概述
2.VAT 税号的格式
3.英国VAT 税号的应用场景
4.我国与英国VAT 税号的差异
5.结论
正文:
1.英国VAT 税号概述
VAT,即Value Added Tax,是欧盟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消费税。

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也实行VAT 税制。

VAT 税号是企业在英国税务部门注册的唯一的识别号码,用于识别和追踪企业的VAT 税务事务。

2.VAT 税号的格式
英国VAT 税号由13 位数字组成,分为三部分:
- 第一部分:企业所在的欧盟国家代码,英国为GB;
- 第二部分:企业在英国税务部门的注册序号,通常为9 位数;
- 第三部分:校验位,用于验证税号的准确性。

例如,一个典型的英国VAT 税号为GB123456789。

3.英国VAT 税号的应用场景
在英国,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时,需要向客户收取并上交VAT。

企业在向税务部门申报VAT 时,需要使用自己的VAT 税号。

此外,企
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可以抵扣VAT,也需要提供自己的VAT 税号。

4.我国与英国VAT 税号的差异
我国的增值税(VAT)制度与英国类似,但税号格式有所不同。

我国的增值税税号分为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税号为15 位数字,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号为10 位数字。

5.结论
英国VAT 税号是企业在英国税务部门注册的唯一识别号码,由13 位数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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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的税收体制一、英国税收的结构与特点(一) 英国的税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直接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土地开发税、石油税、遗产税及赠与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和印花税。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是英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0%略多。

(二) 英国的税收分配和征税权力英国税收收入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

在政府收入分配上,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非主要来源;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分配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力也高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地方税权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19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

二、英国税制的演变历程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相当慢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英国近代税制的第一块奠基石是土地税。

这是一种直接税,是汉诺威王朝从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下来的。

1692年,英国国会授权征收土地税。

这种简单的直接税在当时是带有“革命”意味的。

因为这表示国王此后不再只“靠自己养活”。

此前,在西欧式的封建体系中,大大小小的贵族就是他们自己领地上的“国王”,英国王室和宫庭的日常开支只能依赖于王室领地的收入,只有战事来临,王室需要额外支出时,才召集国会,商量战争费用的解决办法,临时征收某项特别税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便是由于英王查理一世要求征收对苏格兰作战的费用而与议会发生冲突,最终爆发了英国内战。

1720—30年代“无议会统治时期”,查理一世强行征收的“船税”,也是古代英国为抵御海盗进攻而在东南沿海征收的临时税收。

查理一世无视传统惯例,欲行强征,激起了极大的民愤。

迟至17世纪,税收在英国依然是非常的、战时的特殊现象。

18世纪每一项新税的开征总会引起朝野舆论哗然、民众抵触及统治集团内部的相互攻击。

不过,土地税的开征终使英国政府有了一项比较稳定的税收,并成为英国政府的财政基础。

斯图亚特王朝末期,其土地税的收入占到政府总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可见其重要程度。

英国的土地税不仅包括对土地征收的税,还包括对房屋、窗户、仆人、马车,甚至化妆扑粉、纸牌等征的税,其税率一般为10%,战时上升到20%。

但是,纵观18世纪,土地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是逐渐下降的。

尤其是18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工业革命,使英国的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税额固定的土地税就相应地减少了,到1793年时,土地税的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

在18世纪末以前,政府还大力征收间接税,其中最重要的是货物税、关税和印花税。

18世纪是英国人口增长较快的时期。

世纪初英国约有500 万人口,而仅仅在18世纪的头40年中,其人口就净增了57万,故而向日益增长着的消费大众征税无疑是个好主意,所以政府在货物税上下功夫。

1723年,沃尔波下令对茶叶、咖啡、可可征收货物税。

由于饮茶和咖啡在英国日益普及,因而此税数量颇为可观。

在货物税中,给英国政府带来最大收益的是酒类消费税。

据统计,在18世纪30年代的450万英镑年税收中,有三分之一来源于酒类消费税,而到1760—1765年间,在480万年税中,300万英镑来源于啤酒与麦芽酒的消费税。

对进口酒类也是征收重税的。

如1800年,酒类进口税占总关税收入的60%以上。

此外,英国政府还向砖头、淀粉、玻璃、盐、纸张、肥皂、蜡烛、皮革、煤、糖、烟草、木材、丝绸、铁条乃至于粮食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征税。

小威廉·皮特首相是自由贸易的忠实信徒,认为高额关税壁垒不利于经济发展,对付英吉利海峡走私贸易的有效办法是大大降低关税,使走私者无利可图,这个做法却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仅仅1790年,英国海关收取的葡萄酒关税就增加了29%,烈性酒关税增加63%,烟草关税则增加了89%,1792年海关给英国带来了100万英镑的关税收入。

近代英国税制诞生的直接推动力则是沉重的债务压力。

在1756—1763年的英法七年战争结束时,英国欠下了2460万英镑的债务,随后的北美独立战争使债务增加到了2.31亿英镑,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反法同盟耗资更巨,在滑铁卢战役后,英国的债务总额高达8.2亿英镑。

偿还不断增长的巨额债务成了18世纪历届英国政府的大事,从英国历史上第一任首相罗伯特•沃尔波到两度出任英国首相小威廉·皮特皮特等,无不为开辟财源、清偿债务而竭尽脑汁,而近代英国的税收体系也因此逐步建立起来。

债务压力使政府开始寻找新的税收来源。

1798—1799年,小威廉·皮特引进了所得税的概念。

由于18世纪后半期经济的快速增长,资本主义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财富的分配愈加不公,贫富分化更加严重,所以一项渐进的所得税是向商人和工业家们收税的合理的逻辑发展。

所得税草创之时,效果并不理想。

1799年预计可征收1千万英镑的所得税,结果只征收到了一半左右。

只有到了小威廉·皮特的继任者亨利·阿丁顿手中,所得税才逐步成型。

亨利·阿丁顿在1803—1804年的财政预算中,修改和调整了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他的所得税后来以财产税而知名。

他认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不在于提高税率,而在于保障对财产的准确估价,从而有效地征收税收。

他的最高税率,是收入在150磅以上者纳1先令,较小威廉·皮特的税率少了一半;而收入介于60到150磅者,纳3便士。

这样温和的税率很容易为大众所接受,因而实现的税收与预算计划十分接近,如1803年预算收入为450万英镑,结果却征到了476万英镑。

阿丁顿把他的财产税划分为A、B、C、D、E五类,分别是土地和建筑物税、土地产出税、基金持有利息税、商业利润和薪水税、年金与养老金税等。

这种划分能够对个人收入做出精确的估价,其基本要素一直延用至今。

故此,有些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认为,亨利·阿丁顿是现代英国税制之父。

从英国税制史的角度来看,18世纪是一个筚路蓝缕的开创时期。

从税制结构的演进来看,则浓缩了人类社会税制结构演进的一般过程,从简单直接税的开征到间接税大量推行的复合税制,而19世纪初所得税——现代直接税的正式确定,则使英国的税制结构基本定型,一个适应并能促进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逐渐形成并日臻完善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税制改变另一个重要的契机。

大战前的l911年,英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仅为20%,而大战后的1922年就达45.1%。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取消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设置的一些临时税制,开征了一些新税种。

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后,税收制度又进行了一些重大改革,具体包括:①完善所得税制,将两种独立的所得税,即基本所得税和附加所得税合并,实行统一所得税,并统一使用累进税率;②引进增值税,取代了购买税,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实行的消费税和选择职业税;③降低关税税率,在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贸易中,将关税税率降低20%。

1980年代以后,为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英国再次对税制进行了一些改革。

主要改革措施有:①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提高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最高由原来的83%降为60%;基本税率由原来的33%降为30%,1988年以来降为27%,最后预定降为25%。

同时,税率档次由原来的11级降为6级,1988年又进一步规范化为25%和40%两级。

②调整公司所得税税率,鼓励投资。

公司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52%降为1986年的35%。

废止对机械设备及生产性建筑物的特别折旧和库存转换制,以扩大税基。

取消国民保险附加税和投资所得附加税,减轻企业负担。

③改革流转税制度,积极推行增值税。

将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8%分期提高到12.5%和15%,并扩大了增值税税基。

上述改革逐步形成了英国的现行税制。

近些年来,英国一直保持着低税制的商务环境,以利于商业发展和吸引外国投资。

英国目前的公司税标准税率是24%,增值税为20%,在欧洲属较低水平。

英国还有更多的减免税条款,如对商业利润不征收地方税,高级管理人员享受优惠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

英国具有世界上最广泛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网络。

对公司内部选择购买股权的灵活税收政策使英国成为欧洲中最支持企业发展的国家之一。

三、英国的主要税法英国没有独立的税收法典。

当涉及某一领域的税收法规数量太多时,则汇编为一部法案。

主要的税收法律有如下十五种:《1891年印花税法》;《1970年税收管理法》;《1975年石油税法》;《1983年增值税法》;《1984年遗产税法》;《1988年公司所得税法》;《1990年资本折扣法》;《2001年资本折扣法》;《2003年所得税法》;《2003年所得税条例》;《2005年所得税法》;《2007年所得税法》;《2009年公司所得税法》;《2010年公司税法》;《2010年税法》。

除上述法律外,法庭判决(即案例)也有补充效力,不过,案例只是解释性而不是立法性的,而且法庭判决是以更高级法庭以往的判例作为依据。

对税法不够清楚或存在疑问的地方,在实践中形成的特别解释或说明也可以提供司法指导,虽然它没有法律效力,但一般都能得到采用。

四、英国的税务管理英国政府负责税务管理的是英国收入与海关管理局(HM Revenue & Customs),由以前的英国国内税务局(Inland Revenue)和英国海关与消费局(HM Customs and Excise)在2005年合并而成立。

该机构负责增值税、关税与消费税等的征管。

税款的征收一般以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为依据。

公司应在申报表之外附加其年度会计报表,如果公司在正常的税款支付期之前未能及时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税务官员估定税款(财务结算期结束的9个月之内),那么税务当局可对其处以罚息。

个人应在其纳税申报表中详细填报其所得、利得及其申请的费用、津贴、折扣等。

独立个人劳务者也必须在申报其应税的经营或职业所得时附送经营报表。

雇员如没有别的投资收入,可由其雇主代扣税款(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一般隔几年才会要求其填报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一般须在收到报表30日之内填报。

公司税按每个财政年度(由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规定的税率申报纳税。

英国公司所得税亦称“公司税”或“法人税”,是对法人实体的利润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英国公司所得税的开征比个人所得税晚,1947 年才开征公司所得税。

1947年前,英国公司利润包括在第四类所得之中,交纳常年利润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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