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调整后基准地价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海政字〔2020〕40号
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关于公布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和烟台市自然资源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新一轮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烟台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025年8月31日。
原海政发〔2017〕37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海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日附件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一、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范围本轮城区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为以《海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海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市建设状况确定,城区评价范围130.16平方公里。
镇辖区评价范围为10个镇和龙山街道驻地,评价更新面积为35.18平方公里。
二、土地级别城市商服用地划分为5个级别,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划分为4个级别。
镇驻地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采用综合定级均划分为2个级别。
各级别范围以基准地价图所确定的位置为准。
三、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是指不同土地用途的各土地级别,在以下设定的基准日、容积率、使用年限、开发程度、土地权利状况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其具体设定条件为:1.基准日:2019年1月1日;2.容积率:城区商业用地2.0,住宅用地1.8,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9•【字号】铁政办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原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更新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是制定土地有偿使用政策和地价评估及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次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21年7月1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将对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调整和更新基准地价标准。
二、凡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应的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应根据新的基准地价标准,结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测算后按规定程序确定。
三、新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20号)同时作废。
附件:1.铁岭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级别范围2.铁岭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9日一、工作意义开展这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从而推动铁岭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榕政综[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榕政综〔2009〕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已经市政府2009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土地分类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07〕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四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及仓储用地三类。
各类用地划分如下:(一)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以及其他商服用地。
(二)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三)工矿仓储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二、基准地价的内涵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其中:商服用地路线价是指同一路线价区标准深度内一层独立式商业店面的楼面地价;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为2.0;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为1.0。
土地的开发程度均为达到“五通一平”。
估价期日为2009年1月1日。
三、基准地价评估的范围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以及晋安区,北至国家森林公园,南至乌龙江,东至南台岛最东端,西至南台岛西北端。
四、土地级别分布与基准地价(一)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1、商业用地路线价分布福州市商业用地路线价分布表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适用于1至3层,修正后楼面地价低于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按基准容积率换算成楼面地价的,执行该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三层以上商业路线价按照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按基准容积率换算成楼面地价的标准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27•【字号】张政函〔2022〕99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张政函〔2022〕9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界市永定区和武陵源区城镇基准地价、旅游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张政函〔2019〕180号)中涉及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的基准地价成果同时废止。
附件: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成果一览表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27日附件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成果一览表一、基准地价内涵表1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2 张家界市武陵源城区基准地价内涵二、级别范围表3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商服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4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5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6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7 张家界市武陵源城区商服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8 张家界市武陵源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9 张家界市武陵源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10 张家界市武陵源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三、基准地价表11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级别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表12 张家界市武陵源城区级别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表13 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单位:米、元/平方米表14 武陵源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单位:米、元/平方米。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实施更新后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景政发[2011]11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实施更新后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实施更新后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景政发〔2011〕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我县现行基准地价执行的是2003年的地价标准,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不相适应。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有关规定,我县于2010年开展了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浙土资函〔2011〕6号),现将更新后的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准地价一览表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基准地价一览表一、基准条件(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更新期日:2010年7月1日;2.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3.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4.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二)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
表1 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界定一览表区域用地类型容积率建筑密度宗地进深土地使用年期备注城区商业2.050%30m40规划地块住宅1.530%--70规划地块工业1.040%--50规划地块乡镇商业1.550%24m40规划地块住宅1.240%--70规划地块工业1.040%--50规划地块(三)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市市区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市市区基准地价及土地
收益租金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28
•【字号】安政〔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市市区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
金标准的通知
安政〔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有关规定,我市对市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现将《安阳市市区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安阳市市区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安阳市市区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安阳市市区各类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率标准》《安阳市市区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土地用途及用途修正说明表》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阳市市区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的通知》(安政〔2019〕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阳市市区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
2.安阳市市区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
3.安阳市市区土地收益租金标准
4.安阳市市区各类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率标准
5.安阳市市区基准地价及土地收益租金标准土地用途及用途修正说明表
2024年2月28日。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临时调整后全省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7]97号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临时调整后全省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临时调整后全省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7]97号)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地按照省厅《关于临时调整全省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辽国土资传发[2007)17号)要求,对本地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并上报了成果。
经审查、平衡,其成果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的规定,能满足各地工业用地出让工作的需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予以公布的临时调整后全省城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详见附表。
二、城镇基准地价级别范围按照调整后的级别范围确定。
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平均容积率为1.0,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
三、调整后的基准地价要在市、县(市)政府可公开查询的政务公开系统或相关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布,内容包括基准地价级别图、基准地价价格表、基准地价内涵、基准日及使用说明等。
四、在进行工业用地宗地评估时,评估结果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本地区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五、本次公布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推进我省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和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工作的过渡性成果,全省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后停止执行。
附件:临时调整后全省城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附件:临时调整后全省城镇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序号│县、市辖区名称│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纽│七级│├─────┼────────┼───┼───┼───┼───┼───┼────┼───┤│1│沈阳市│ 814 │ 715 │ 594 │ 480 ││││├─────┼────────┼───┼───┼───┼───┼───┼────┼───┤│2│苏家屯区│ 479 │ 386 │ 288 │││││├─────┼────────┼───┼───┼───┼───┼───┼────┼───┤│3│沈北新区│ 427 │ 374 │ 343 │ 295 │ 288 │││├─────┼────────┼───┼───┼───┼───┼───┼────┼───┤│4│辽中县│ 321 │ 256 │ 217 │183 ││││├─────┼────────┼───┼───┼───┼───┼───┼────┼───┤│5│法库县│ 295 │ 227 │ 141 │││││├─────┼────────┼───┼───┼───┼───┼───┼────┼───┤│6│康平县│ 286 │ 222 │ 132 │││││├─────┼────────┼───┼───┼───┼───┼───┼────┼───┤│7│新民市│ 385 │ 354 │ 325 │ 285 │ 251 │││├─────┼────────┼───┼───┼───┼───┼───┼────┼───┤│8│大连市│ 900 │750 │ 650 │ 600 │ 540 │││├─────┼────────┼───┼───┼───┼───┼───┼────┼───┤│9│大连经济技术开发│ 560 │ 490 │450 │ 400 │ 360 │││││区(含保税区) ││││││││├─────┼────────┼───┼───┼───┼───┼───┼────┼───┤│10 │金州区│ 550 │ 480 │ 420 │ 380 │ 350 │││├─────┼────────┼───┼───┼───┼───┼───┼────┼───┤│11 │旅顺口区│ 520 │ 460 │ 400 │ 375 │ 350 │││├─────┼────────┼───┼───┼───┼───┼───┼────┼───┤│12 │瓦房店市│ 450 │ 400 │ 350 │ 300 │ 220 │││├─────┼────────┼───┼───┼───┼───┼───┼────┼───┤│13 │普兰店市│ 420 │ 360 │ 300 │ 240 │ 180 │││├14 │庄河市│ 380 │ 320 │ 260 │ 210 │ 180 │││├─────┼────────┼───┼───┼───┼───┼───┼────┼───┤│15 │长海县│ 320 │ 260 │ 210 │ 165 │ ]30 │││├─────┼────────┼───┼───┼───┼───┼───┼────┼───┤│16 │鞍山市│ 867 │ 672 │ 545 │ 429 │ 384 │││├─────┼────────┼───┼───┼───┼───┼───┼────┼───┤│17 │诲城市│ 547 │ 456 │ 380 │ 304 │ 264 │240 ││├─────┼────────┼───┼───┼───┼───┼───┼────┼───┤│18 │岫岩县│ 262 │ 217 │ 175 │ 122 │ 112 │96 ││├─────┼────────┼───┼───┼───┼───┼───┼────┼───┤│19 │台安县│ 241 │ 194 │ 157 │││││├─────┼────────┼───┼───┼───┼───┼───┼────┼───┤│20 │抚顺市│ 863 │ 613 │ 434 │ 336 ││││├─────┼────────┼───┼───┼───┼───┼───┼────┼───┤│21 │抚顺县│ 172 │ 144 │ 120 │││││├─────┼────────┼───┼───┼───┼───┼───┼────┼───┤│22 │清原满族自治县│ 277 │ 210 │ 142 │ ill ││││├─────┼────────┼───┼───┼───┼───┼───┼────┼───┤│23 │新宾满族自治县│ 277 │ 210 │ 142 │ 11l ││││├─────┼────────┼───┼───┼───┼───┼───┼────┼───┤│24 │本溪市│ 720 │ 520 │ 430 │ 360 ││││├─────┼────────┼───┼───┼───┼───┼───┼────┼───┤│25 │本溪满族自治县│ 460 │ 300 │210 │ 153 ││││├─────┼────────┼───┼───┼───┼───┼───┼────┼───┤│26 │桓仁满族自治县│ 310 │ 240 │ 200 │ 160 │ 130 │100 ││├─────┼────────┼───┼───┼───┼───┼───┼────┼───┤│27 │丹东市│ 590 │ 460 │ 390 │ 290 ││││├─────┼────────┼───┼───┼───┼───┼───┼────┼───┤│28 │风城市│ 325 │ 245 │ 175 │ 160 │ 155 │││├─────┼────────┼───┼───┼───┼───┼───┼────┼───┤│29 │东港市│ 304 │ 239 │ 199 │ 144 ││││├─────宽甸满族自治县│ 322 │ 245 │ 205 │ 155 ││││├─────┼────────┼───┼───┼───┼───┼───┼────┼───┤│31 │锦州市│ 541 │ 498 │ 399 │ 351 │ 300 │288 ││├─────┼────────┼───┼───┼───┼───┼───┼────┼───┤│32 │凌海市│ 320 │280 │ 250 │ 200 │ 144 │││├─────┼────────┼───┼───┼───┼───┼───┼────┼───┤│33 │北镇市│ 290 │ 245 │ 215 │ 160 │ 150 │140 │ 120 │├─────┼────────┼───┼───┼───┼───┼───┼────┼───┤│34 │黑山县│ 250 │ 200 │ 160 │ 120 │9S │││├─────┼────────┼───┼───┼───┼───┼───┼────┼───┤│35 │义县│ 250 │ 200 │ 160 │ 120 │ 110 │98 ││├─────┼────────┼───┼───┼───┼───┼───┼────┼───┤│36 │营口市│ 511 │ 418 │ 314 │ 288 ││││├─────┼────────┼───┼───┼───┼───┼───┼────┼───┤│37 │老边区│ 312 │ 300 │ 288 │││││├─────┼────────┼───┼───┼───┼───┼───┼────┼───┤│38 │鲅鱼圈区│ 285 │ 240 │ 204 │││││├─────┼────────┼───┼───┼───┼───┼───┼────┼───┤│39 │大石桥市│ 280 │ 230 │ 168 │││││├─────┼────────┼───┼───┼───┼───┼───┼────┼───┤│40 │盖州市│ 275 │ 225 │ 168 │││││├─────┼────────┼───┼───┼───┼───┼───┼────┼───┤│41 │阜新市│ 417 │ 372 │ 332 │ 296 ││││├─────┼────────┼───┼───┼───┼───┼───┼────┼───┤│42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330 │ 200 │ 160 │142 ││││├─────┼────────┼───┼───┼───┼───┼───┼────┼───┤│43 │彰武县│ 159 │ 138 │ 120 │││││├─────┼────────┼───┼───┼───┼───┼───┼────┼───┤│44 │辽阳市│ 658 │ 497 │ 317 │ 288 │ 252 │││├─────┼────────┼───┼───┼───┼───┼───┼────┼───┤│45 │弓长岭区│ 380 │ 330 │ 280 │ 231 │ 144 │││├46 │灯塔市│ 433 │ 377 │ 328 │ 280 │ 220 │100 │ 144 │├─────┼────────┼───┼───┼───┼───┼───┼────┼───┤│47 │辽阳县│ 432 │ 380 │ 334 │ 284 │ 213 │160 │ 120 │├─────┼────────┼───┼───┼───┼───┼───┼────┼───┤│48 │银州区│ 408 │ 357 │ 326 │ 282 ││││├─────┼────────┼───┼───┼───┼───┼───┼────┼───┤│49 │清河区│ 357 │ 326 │ 282 │││││├─────┼────────┼───┼───┼───┼───┼───┼────┼───┤│50 │开原市│ 343 │ 313 │ 271 │ 236 │ 206 │176 ││├─────┼────────┼───┼───┼───┼───┼───┼────┼───┤│51 │调兵山市│ 357 │ 326 │ 282 │ 246 │ 206 │176 ││├─────┼────────┼───┼───┼───┼───┼───┼────┼───┤│52 │铁岭县│ 282 │ 246 │ 200 │││││├─────┼────────┼───┼───┼───┼───┼───┼────┼───┤│53 │昌图县│ 326 │ 282 │ 246 │ 211 │ 176 │150 ││├─────┼────────┼───┼───┼───┼───┼───┼────┼───┤│54 │西丰县│ 282 │ 246 │ 211 │ 176 ││││├─────┼────────┼───┼───┼───┼───┼───┼────┼───┤│55 │朝阳市│ 420 │ 360 │ 310 │ 270 ││││├─────┼────────┼───┼───┼───┼───┼───┼────┼───┤│56 │北票市│ 320 │ 260 │ 150 │││││├─────┼────────┼───┼───┼───┼───┼───┼────┼───┤│57 │凌源市│ 320 │ 260 │ 160 │││││├─────┼────────┼───┼───┼───┼───┼───┼────┼───┤│58 │朝阳县│ 160 │ 145 │ 130 │││││├─────┼────────┼───┼───┼───┼───┼───┼────┼───┤│59 │建平县│ 380 │ 270 │ 220 │ 140 ││││├─────┼────────┼───┼───┼───┼───┼───┼────┼───┤│60 │喀左县│ 260 │ 150 │ 110 │││││├─────┼────────┼───┼───┼───┼───┼───┼────┼───┤│61 │盘锦市│ 512 │ 451 │ 410 │ 373 ││││├─────┼────────┼───┼───┼───┼───┼───┼────┼───┤│62 │大洼县│ 239 │ 211 │ 180 │ 134 ││││├─────┼────────┼───┼───┼───┼───┼───┼────┼───┤│63 │盘山县│ 206 │ 177 │ 134 │││││├─────┼────────┼───┼───┼───┼───┼───┼────┼───┤│64 │葫芦岛市│ 499 │ 462 │ 413 │ 325 │ 288 │││├─────┼────────┼───┼───┼───┼───┼───┼────┼───┤│65 │兴城市│ 326 │ 272 │ 227 │ 181 ││││├─────┼────────┼───┼───┼───┼───┼───┼────┼───┤│66 │南票区│ 280 │ 240 │ 200 │││││├─────┼────────┼───┼───┼───┼───┼───┼────┼───┤│67 │绥中县│ 293 │ 225 │ 173 │ 144 │ 120 │││├─────┼────────┼───┼───┼───┼───┼───┼────┼───┤│68 │建昌县│ 280 │ 240 │ 200 │ 170 ││││└─────┴────────┴───┴───┴───┴───┴───┴────┴───┘——结束——。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
更新后的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表2.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土地级别边界表3.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4.商业用地区段名称、范围及路线价表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附件1: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万元/亩)级别商业住宅工业Ⅰ2330(155)1002(67)572(38)Ⅱ1538(103)761(51)452(30)Ⅲ1122(75)589(39)354(24)Ⅳ801(53)458(31)268(18)Ⅴ534(36)358(24)198(13)Ⅵ387(26)260(17)--Ⅶ267(18)----附件2:商业用地土地级别边界表所在区编号区片名称路段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Ⅰ级黄石港区1-1交通路片颐阳路武汉路南京路信息巷Ⅱ级黄石港区2-1武汉路东片铁路南京路、铁路武汉路华新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2-2武汉路西片武汉路铁路湖滨大道华新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Ⅲ级黄石港区3-1磁湖路片铁路、鄂黄高速支路、民政局、山体、华新路支路支路、磁湖路北第一宗地3-2湖滨大道西片湖滨大道沿湖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磁湖、儿童公园湖滨大道3-3沿江片长江黄石大道铁路规划局西塞山区3-4湖滨大道片黄石大道湖滨大道以南临街第一宗地儿童公园路延长线铁路Ⅳ级黄石港区4-1武黄高速片黄石大道以东临街第一宗地、湖滨大道以东临街第一宗地延安路评估范围界线、湖滨大道以西临街第一宗地武黄高速以北临街第一宗地、评估范围界线4-2公园路片青山湖、鄂黄高速支路大众山、纸带加工厂延安路以北第一宗地4-3沿江片长江规划局以北铁路长江4-4红旗桥片山体、黄石大道以西临街第一宗地湖滨大道、支路湖滨大道支路、山体西塞山区4-5澄月路区片儿童公园路延长线、团山垴花园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建材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铁路、环湖路4-6湖滨大道南片团山垴、支路、飞云公园儿童公园路延长线、团山垴、王家湾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湖滨大道以南临街第一宗地、黄石大道下陆区4-7市政府片支路杭州路以南第一宗地、人民广场、支路安达路杭州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支路铁山区4-8铁山大道片支路三岔路铁山大道以西临街第一宗地建设路、胜利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Ⅴ级港区5-1武黄高速北片鄂黄高速武黄高速以北临街第一宗地、大桥公园评估范围界线评估范围界线5-2长江片长江延安路以北第一宗地、长江鄂黄高速、大桥公园、黄石大道以东第一宗地评估范围界线5-3青港湖片湖滨大道以西临街第一宗地青港湖、盘龙山大泉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武黄高速以南临街第一宗地5-4磁湖片纸带加工厂以西磁湖支路鹰子山西塞山区5-5沿湖路北片沿湖路沿湖路、铁路桂林南路磁湖、环湖路5-6沿湖路南片团山垴、胡家湾路以东临街第一宗地支路、建材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团山垴桂林南路、胡家湾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沿湖路、花园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5-7王家湾路片团山垴团山垴团山垴支路5-8新建路片团山垴团山垴团山垴支路5-9黄石大道片杨武山、河口路廖家岩、黄石大道以南临街第一宗地飞云公园、支路、黄厂街以西第一宗地黄石大道以北临街第一宗地5-10河口片支路以东临街第一宗地支路以南第一宗地支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支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下陆区5-11团城山公园片磁湖杭州路、磁湖桂林北路、支路团城山公园、磁湖5-12杭州路北片桂林北路、安达路杭州路、杭州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安达路蓝天大酒店、公仆园、青龙山居委会5-13杭州路南片磁湖肖湖路支路杭州路、杭州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人民广场5-14下陆大道北片支路、支路延长线下陆大道支路支路、铁路5-15下陆大道南片支路延长线支路支路、山体、铜花路以东临街第一宗地下陆大道、新冶钢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支路、支路延长线铁山区5-16铁山大道西片铁山大道以西临街第一宗地铁路友爱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广山路5-17铁山大道东片盛洪卿路以东临街第一宗地、铁路胜利路、胜利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铁路支路支路VI级黄石港区6-1筲箕山片大泉路盘龙山、磁湖区行政界线评估范围边界西塞山区6-2黄石大道北片长江黄石大道以北临街第一宗地黄石大道以北临街第一宗地长江6-3黄石大道南片黄石大道以南临街第一宗地评估范围界线廖家岩、杨武山、评估范围界线黄厂街以南临街第一宗地、东屏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黄石大道以南临街第一宗地6-4大垴山片桂林南路、建材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白塔山、大垴山、卫尖山、胡家湾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区行政界线支路、胡家湾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下陆区6-5桂林北路片区行政界线、磁湖蓝天大酒店、公仆园、青龙山居委会、支路、肖湖路大泉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大泉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6-6肖湖路南片磁湖磁湖、铁路线支路肖湖路6-7吴家山片区行政界线、黄金山吴家山、评估范围界线支路磁湖、铁路6-8下陆大道北片支路、支路延长线铁路、下陆大道、支路尖珠山、支路尖珠山、铁路、支路6-9下陆大道南片黄金山支路、评估范围界线、黄金山支路铁路、下陆大道、支路铁山区6-10铁山大道西片友爱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铁贺公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三岔路以西临街第一宗地广山路以北临街第一宗地、铁路6-11铁山大道东片铁路、区行政界线武全公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铁贺公路以南临街第一宗地、铁路盛洪卿路以东临街第一宗地、铁路铁路VII级7-1六级范围外至评估范围线内住宅用地土地级别边界表所在区编号区片名称路段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Ⅰ级黄石港区1-1黄石港区黄石大道颐阳路磁湖、儿童公园支路Ⅱ级黄石港区2-1磁湖路片青山湖、鄂黄高速、铁路线磁湖路、支路湖滨大道、支路青山湖、公园路2-2黄石大道片铁路线支路、黄石大道湖滨大道、黄石大道铁路线西塞山区2-3颐阳路片黄石大道、新建路湖滨大道、沿湖路环湖路、枣子山路延长线环湖路、颐阳路、黄石大道Ⅲ级黄石港区3-1延安路北片鄂黄高速、青山湖延安路支路武黄高速3-2盘龙山片湖滨大道、支路磁湖路盘龙山、大众山、纸带加工厂延安路3-3红旗桥片铁路线铁路线湖滨大道磁湖路、支路3-4长江片长江黄石大道铁路线长江西塞山区3-5枣子山路区片太子湾路花园路水机路环湖路、沿湖路3-6太子湾路东片王家湾路团山垴、支路太子湾路沿湖路、湖滨大道3-7王家湾路东片支路、飞云公园团山垴、支路王家湾路湖滨大道、黄石大道、新建路下陆区3-8人民政府区片磁湖肖湖路支路、安达路支路3-9团城山公园片磁湖杭州路桂林北路团城山公园Ⅳ级黄石港区4-1武黄高速北片鄂黄高速武黄高速评估范围边界线评估范围边界线4-2武黄高速南片支路支路大泉路武黄高速4-3长江片长江鄂黄高速评估范围边界线4-4磁湖路片纸带加工厂以西磁湖支路鹰子山西塞山区4-5花园路北片水机路花园路、沿湖路支路、支路延长线环湖路4-6花园路南片团山垴团山垴建材路花园路、花园路延长线4-7王家湾区片团山垴团山垴团山垴支路新建路区片团山垴团山垴团山垴支路4-9黄石大道片杨武山、东屏路延长线廖家岩、评估范围界线飞云公园、支路长江下陆区4-10杭州路北片宏维置业、青龙山社区团城山公园、磁湖、蓝天大酒店、法院、公仆园、青龙山社区安达路、支路磁湖、磁湖路4-11杭州路南片支路、磁湖磁湖支路杭州路、肖湖路4-12下陆大道北片下陆大道支路支路、铁路、神牛路4-13下陆大道南片支路、牛角山路支路支路下陆大道铁山区4-14铁山大道区片支路三岔路、盛洪卿路友爱路建设路、胜利路Ⅴ级黄石港区5-1大泉路片清港湖、盘龙山、鹰子山、支路磁湖筲萁山、区行政界线评估范围界线、筲萁山西塞山区5-2磁湖南片建材路大垴山、卫尖山磁湖、区行政界线磁湖5-3西塞山片评价范围界线山体、评估范围界线东屏路延长线长江、西塞山风景区下陆区5-4磁湖路片支路铁路线支路杭州路、磁湖路、肖家铺路5-5大泉路片支路、磁湖、磁湖路杭州路峰烈山、大泉路大泉路、行政区划界线5-6吴家山片区行政界线吴家山、评估范围界牛角山路、支路铁路线、磁湖5-7下陆大道南片牛角山路评估范围界线支路下陆大道、支路5-8下陆大道北片牛角山路下陆大道、铁路、支路、神牛路支路、尖珠山铁路、肖家铺路、尖珠山铁山区5-9铁山大道西片铁山大道、友爱路铁贺公路三岔路、三岔路延长线铁路、广山路5-10铁山大道东片铁路铁贺公路胜利路、盛洪卿路、铁山大道铁路Ⅵ级6-1五级范围外至评估范围线内工业用地土地级别边界表所在区区片名称路段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Ⅰ级黄石港区1-1中心城区片黄石大道颐阳路湖滨大道华新路Ⅱ级黄石港区2-1延安路片长江、青山湖公园路支路武黄高速2-2沈家营片青山湖黄石大道、湖滨大道、华新路湖滨大道、磁湖公园路、青山湖2-3儿童公园片湖滨大道沿湖路磁湖、儿童公园湖滨大道2-4黄石大道东片长江黄石大道黄石大道铁路2-5颐阳路片黄石大道铁路湖滨大道颐阳路西塞山区2-6沿湖路片王家湾路团山垴建材路沿湖路、环湖路2-7湖滨大道片飞云公园、支路团山垴王家湾路铁路、黄石大道Ⅲ级黄石港区3-1武黄高速片长江武黄高速评估范围界线评估范围界线3-2盘龙山片湖滨大道、青山湖磁湖、磁湖路筲箕山、区行政界线评估范围界线、武黄高速、延安路3-3沿江片长江铁路线黄石大道、铁路线青山湖西塞山区3-4沿湖路片建材路白塔山、大垴山、卫尖山区行政界线沿湖路、磁湖3-5西塞山片评估范围界线杨武山、评估范围界线飞云公园、廖家岩长江、西塞山风景区下陆区3-6杭州路片桂林南路肖湖路支路杭州路3-7下陆大道片牛角山路、支路支路一零六国道支路、铁路、神牛路铁山区3-8铁山大道片盛洪卿路三岔路友爱路建设路、胜利路Ⅳ级下陆区4-1杭州路北片磁湖、团城山公园杭州路风烈山、大泉路马鞍山、区行政界线4-2杭州路南片磁湖、区行政界线铁路、黄金山、吴家山牛角山路、支路杭州路、肖湖路4-3下陆大道北片牛角山路磁湖路尖珠山、支路肖家湖路、铁路4-4下陆大道南片牛角山路评估范围界线支路下陆大道、支路铁山区4-5铁山大道西片铁山大道、友爱路铁贺公路三岔路广山路4-6铁山大道东片铁路、武全公路胜利路、铁贺公路胜利路、盛洪卿路铁山大道、铁路Ⅴ级5-1四级范围外至评估范围线内附件3:黄石市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内容用途估价基准日平均容积率开发程度年限使用权类型商业2007年6月30日2.5六通一平40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2007年6月30日2.0六通一平70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2007年6月30日0.7五通一平50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六通一平”指红线内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及红线外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指红线内通路、供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红线外场地平整。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水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水市城区土地级别
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26
•【字号】天政办发〔2020〕121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天水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秦州区、麦积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我市新一轮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调整更新后的天水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天水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2.天水市城区各类型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附件1
天水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附件2
天水市城区各类型用地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津市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8.31
•【字号】津政发〔2017〕28号
•【施行日期】2017.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
正文
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津政发〔2017〕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同时原《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津政发〔2011〕3号)废止。
附件:津市市城镇基准地价一览表
津市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附件
津市市城镇基准地价一览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
表2 津市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3 津市市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二、级别范围
表4 津市市城区土地级别范围
三、城区基准地价
表5 津市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6 津市市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四、各镇基准地价
表7 津市市各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8 津市市各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9 津市市各镇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表10 津市市各镇土地级别范围
表11 津市市各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29•【字号】洛政〔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19〕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等要求,我市对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
2019年6月14日,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现将市区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补缴土地出让金,自2019年9月1日起按新基准地价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14〕74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吉利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由各县(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2019年7月29日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说明:一、本基准地价的适用范围为洛阳市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二、本基准地价为级别基准地价,不同用途的土地级别范围不同,具体见洛阳市市区分用途土地级别图。
三、本基准地价的内涵为: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设定开发条件下,同一用途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1.价格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暖及土地平整;3.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特殊用地1.0,水利设施用地0.5;4.设定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有偿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牡政规〔2017〕9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有偿使用费标准的通知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有偿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牡政规〔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进一步调控土地市场,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调整后的《牡丹江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有偿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9日牡丹江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有偿使用费标准一、基准地价标准表1--商业、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土地级别路线价商业用地Ⅰ20871151478Ⅱ790373Ⅲ571261Ⅳ376188Ⅴ231133Ⅵ14186表2--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土地级别ⅠⅡⅢ标准354325295注:基准地价范围为市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土地估价的依据,不作为市场价格或者出让二、租赁土地使用权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供地的,经有相应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其价格。
三、土地年租金标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和自营的生产、经营性用地的营业者及自有房屋的土地使用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按其使用的土地用途和面积依照各类等级计算确定的土地年租金标准交纳年租金。
表3--土地年租金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年土地级别路线价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Ⅰ136.5872.1827.5918.67Ⅱ50.8221.3213.31Ⅲ36.2315.258.10Ⅳ23.8010.765.21Ⅴ14.457.793.77Ⅵ8.705.022.81表4--自有住宅用地年租金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年土地级别IⅡⅢⅣⅤⅥ标准0.70.60.50.40.350.3四、地下工程土地使用权价格(一)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地下工程项目,以用地面积分层计算,第一层按相应地上出让标准的30%收取;第二层按第一层标准的50%收取;第三层按第二层标准的50%收取,以此类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石政办函〔2018〕97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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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8〕97号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情况,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辖区内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
2012年4月21日公布的基准地价(石政办函〔2012〕37号)同时废止。
本次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是指,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各土地级别内,“七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平均容积率(商服2.5,住宅2.5,工业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5)下,分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4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50年)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附件:石家庄市内四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6日
——结束——。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执行资阳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执行资阳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2•【字号】资府办发〔2016〕57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执行资阳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资府办发〔2016〕57号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和完善地价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更新后的资阳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本通知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资阳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资府办发〔2015〕34号)同时废止。
在新的规定出台前,对资阳中心城区独立(栋)宗地划拨土地使用权因转让、改变用途、出租、抵押等办理转出让手续以及出让续期的,土地出让金继续按照“各类土地用途各地段出让土地最高年限基准地价×土地面积×容积率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计算。
附件:1.资阳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基准地价表2.资阳城区各土地级别范围分布表(商服用地)3.资阳城区各土地级别范围分布表(住宅用地)4.资阳城区各土地级别范围分布表(工业用地)5.雁江区乡镇基准地价水平分类及基准地价表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2日附件1资阳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定义1.估价期日:2016年1月1日;2.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3.容积率:商服用地2.0、住宅用地2.0、工业用地1.0;4.开发程度: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工业用地宗地外“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5.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6•【字号】盘政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盘政发〔2016〕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地价管理,准确反映城市地价分布规律和地价水平,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标准,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是制定土地有偿使用政策和地价评估及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对城区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二、对土地出让、企业改制、抵押等地价评估必须依据新公布的盘锦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综合宗地区位和规划条件等因素按规定程序确定。
三、本次调整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盘锦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盘政发〔2007〕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盘锦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和土地级别范围2.关于盘锦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盘锦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6日附件1盘锦市城区基准地价标准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工业用地级别范围附件2关于盘锦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土地定级分类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参照体系的适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要求,本次土地定级采用分类定级,共分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同时制定了相应用途级别的基准地价。
本次更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参照基准地价用途分类进行了衔接。
具体衔接情况见下表:二、土地级别范围说明和宗地土地级别的确认1.根据《盘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次级别更新和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城区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田家街道和前进街道部分土地、盘山县吴家镇部分土地。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08•【字号】临政字〔2020〕89号•【施行日期】2020.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城市管理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我市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成了新一轮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于2020年8月1日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将临沂市城区(含市区建制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原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的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沂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临政字〔2016〕135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临沂市城区商服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2.临沂市城区住宅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3.临沂市城区工业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4.临沂市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区片与基准地价图5.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6.临沂市城区外延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成果表7.临沂市三区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成果表8.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基准地价成果表9.原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基准地价成果表临沂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8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临沂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商服用地)临沂市城区及城区外延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内涵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7,住宅用地1.7,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3.土地使用年期: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4.土地平均开发程度设定:商服用地设定Ⅰ-Ⅴ级为“七通一平”,Ⅵ-Ⅶ级为“五通一平”;住宅用地设定Ⅰ-Ⅳ级为“七通一平”,Ⅴ-Ⅵ级为“五通一平”;工业用地设定工业控制区内为“七通一平”,工业控制区外为“五通一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Ⅰ-Ⅲ级为“七通一平”,Ⅳ-Ⅴ级为“五通一平”。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绥化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绥化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绥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绥政规〔2021〕2 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土地资源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绥化市本级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绥政规〔2021〕2 号北林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市政府决定对绥化市本级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标准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用地等用途分别评估、由政府公布实施的法定最高使用期限的建设用地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本轮基准地价修订成果包括全额基准地价标准、政府纯收益基准地价标准、标定地价标准和年租金标准(附件1)。
二、城镇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确定商业、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基准地价适用范围。
(一)商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住宅用地。
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1.工矿用地中的工业用地、采矿用地。
2.仓储用地中的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23
•【字号】菏政字〔2016〕79号
•【施行日期】2017.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
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菏政字〔2016〕79号
牡丹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优化城区土地市场化配置,确保科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经2017年1月23日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菏政字〔2014〕2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菏泽市城区土地级别边界表
2.菏泽市城区基准地价表
3.菏泽市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28
•【字号】漯政[2009]12号
•【施行日期】2009.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漯政[200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规范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我市对2003年制订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与更新,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现将调整更新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漯河市城镇规划区内,凡实行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联营等显化土地资产价值的,均须据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并经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003年12月发布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漯政〔2003〕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漯河市市区各类各级土地基准地价表
2.漯河市各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漯河市市区各类各级土地基准地价表
附件2
漯河市各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滨州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滨政发〔2020〕8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滨州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滨州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滨城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我市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对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现将《滨州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轮滨州市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均采用区片基准地价,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滨州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滨政发〔2017〕10号)同时废止。
沾化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实行独立基准地价体系,其基准地价成果分别由沾化区人民政府、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予以公布。
滨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14日滨州市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一、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二、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一)城区评价范围。
东至梁才街道韩墩干渠,西至西外环路(沿黄河二路-黄河五路延伸至国道220线),南到南外环路(黄河大堤),北边界新立河以西到北外环路外约1000米(规划路)、新立河以东到德龙烟铁路,评价区总面积约249.00平方公里。
(二)高新区评价范围。
东至小滨铁路,西至青田路,南至广青路,北至新四路-道旭干渠-新一路(沿国道205两侧延伸至滨州黄河大桥),评价区总面积43.7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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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调整后基准地价的通知
新政发[201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培育规范土地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9〕143号)要求,我市已完成基准地价的调整更新工作,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青云城区、新汶城区、莲花山景区、各乡镇政府驻地。
二、基准地价内涵:土地权利状况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50年;土地还原率取值6.51,房屋还原率取值8.34;标准容积率青云、新汶城区分别为商业1.3、住宅1.5、工业0.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0.8,莲花山景区及各乡镇政府驻地分别为商业1.3、住宅1.2、工矿仓储0.6。
三、根据区位、景观、环境、交通便捷程度等情况,将青云、新汶两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分为四级,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分为三级。
将莲花山景区及各乡镇政府驻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土地级别分为三级。
四、市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土地资产、土地价格、征收税费以及引导土地交易市场的基础和依据。
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企业改组、
改制、兼并破产以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变更出让土地使用条件时,应进行地价评估。
五、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公布的基准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
1、新泰市青云城区基准地价表;
2、新泰市新汶城区基准地价表;
3、新泰市莲花山景区基准地价表;
4、新泰市各乡镇政府驻地基准地价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新泰市青云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新泰市新汶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新泰市莲花山景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新泰市各乡镇政府驻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
商服住宅工矿仓储
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二级三级
东都镇645525495630510450255225195小协镇540510488495450390240219194汶南镇510465390480420345245218191翟镇495435375450390315243215188楼德镇450390330435375330242213186羊流镇435375315420360300240210185西张庄镇405360330360315285230207182果都镇390345315345300270228203177泉沟镇375330300330293255227200176谷里镇360315285315285240225200171宫里镇345300255300270225207198170禹村镇315270240285263210204197168龙廷镇300263225270255195203195167岳家庄乡285255210255240180201182165刘杜镇270240195240225180200180164天宝镇255225180225210176198179162石莱镇240210173210195173197177161放城镇22519516519518016519517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