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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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实行集体领导 的组织形式。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 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以多数人意见作为审判 委员会的意见,合议庭应当据以作出判决和裁定, 但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判决书上不署名,而由审理 该案的合议庭成员署名 审与判的分离
海事法院 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 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各海事法院判决 或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海事法院下设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及研究 室和办公机构。海事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庭 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海事法院院长由所在 地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 员,由海事法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一、概述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 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的国家机关。
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部门、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在办 理特定的刑事案件时,是刑事诉讼的专门 机关,另外,从1998年开始,国家在各级 海关均设有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二、人民法院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
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最
高人民法院件的具体组 织形式 我国的刑事审判组织有:

独任庭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各个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统一领导日常工作。各 级人民检察院均设立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主持 下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检察 委员会的成员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检察长、副检察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 都是检察委员会成员。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 制,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如果检察长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可以报请同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本章重点】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是指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承担一定职能的国家机关。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另外,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等。

一、公安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一)公安机关的性质:(二)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1、上下级关系:2、中央一级------------------------------------------------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地区、自治州、省辖市-------------------------------公安处(局)县、县级市、自治县、直辖市、中等城市的市辖区-------公安(分)局3、根据需要,在大中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县属的乡镇设立公安派出所,他们是基层公安机关的派出工作机构,履行基层公安机关的部分职责,但不是一级公安机关。

4、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一些特殊的部门或单位设立专门公安机关,如我国的海关缉私局,还有在铁路、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设立的公安机关。

二、其他侦查机关其他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这些部门在各自领域中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其申请批捕由相应的检察机关批准。

三、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1、上下级关系:2、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置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县级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四、人民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一)人民法院的性质:(二)组织体系1、上下级关系:2、各级人民法院的设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所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县、县级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法院第二节诉讼参与人※一、诉讼参与人概述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了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看看瞅瞅第二章历史发展(了解)第三章、专门机关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公安机关4、其他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设立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1、当事人: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

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被告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供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权利和义务见法条。

3、单位犯罪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代表单位进行诉讼活动,其权利来源于单位的正式授权,他不是个人嫌疑人和个人被告人,为维护其本人的利益而参加诉讼活动,而是以单位的名义,代表单位的利益并在单位授权范围内从事诉讼行为,他本人一般也不承担诉讼的后果,因而他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告人。

当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和实施犯罪的主体是同一个人时,出现“一身兼二任”,导致刑事诉讼的混乱。

最高法《解释》由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好好看下,论述)1、基本原则: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2、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三、依靠群众;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五、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八、各民族公民有权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九、审判公开;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十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十三、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四、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使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3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第3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人民法院改革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2007-2-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 院——(2006-12-2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若干问题 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9-2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4-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最高 人民法院——(2005-12-7)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最高人 民法院——(2005-11-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 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2005-92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 紧急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8-25)
• 国家机构职能-组织体系和诉讼职责 国家机构职能-
四级
第二节 人民法院
•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责 人民法院的性质、
–审判机关:《宪法》第123条和《人民法院组 审判机关: 宪法》 123条和《 审判机关 条和 织法》 织法》第1条; –人民法院的职权(下表) 人民法院的职权( 人民法院的职权 下表) – 有必要指出的是,从诉讼理论上讲,同外国 有必要指出的是,从诉讼理论上讲, 法院相比, 法院相比,我国的人民法院除了行使国家的审 判权以外,没有司法立法(无判例制度)、 )、司 判权以外,没有司法立法(无判例制度)、司 法审查、 法审查、程序规则的制定和司法行政事务的管 理权。 理权。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刑事诉讼的概念: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的特征:(1) 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2) 刑事诉讼是专门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 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 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阶段:立案、侦察、起诉、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 (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的内容:(1)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权利和义务;(2)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和义务;(3) 刑事诉讼的原则、规则和制度;(4) 刑事诉讼中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规则和制度;(5)刑事诉讼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的特征: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规定;(4)法律解释;(5)行政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7)地方性条约。

刑事诉讼法与民诉、行诉的异同:区别(1)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民诉、行诉主要为人民法院。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自诉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民俗和行诉中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当事人平等,调解原则,处分原则;行诉特有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3)证据制度,在举证责任上刑事诉讼法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方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实行被告负举证责任;(4)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民诉和行诉规定,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采取训诫、罚款、拘留;行政诉讼法还规定有责令具结悔过;(5)诉讼程序,民诉、行诉的程序分为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而刑事诉讼则复杂得多,审判前有立案、侦察和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另有死刑复核程序。

【BT学院】2020年法考 刑诉法 第三章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BT学院】2020年法考 刑诉法 第三章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2.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国家安全机关在各自的权限范
(1)上级发现下级有错误,有权予以撤 围内行使类似于公安机关的侦
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纠正
查权

(2)下级对上级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 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警局
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 不可以行使技术侦查权。只有
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或国安机关能够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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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简单解释今天学习内容: 本章解决了参加刑事诉讼的机关和参与人的问题。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这三大机关 分别在一个刑事诉讼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又有哪些人参与了这个诉讼呢?这个部分就是 给大家解决这个疑惑的! 可能会遇到的难点: 本章难点在于理解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个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都各自扮演重要的角色, 这是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最大的区别之所在。对于此部分的学习,一定需要转换思 维,不要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思维带到刑事诉讼中来,梳理清楚脉络,建立起清晰的 框架,有条理地解决这个难点。 另外根据新法修改,检察院的职权有了很大变化,同学们要注意甄别往年真题的更正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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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学习框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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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专门机关★★★★★
一机关、公检法职性权质
公安机关
侦查机关
组织体系
职权
1分.按局照(行派政出区表所划3不-设是1 立一公公级检安公法部安职、机权厅关一、)处览、表局
立案、侦查、执行 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警局
国家安全机关
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同公安机关的职权
海关缉私部门
海关走私案件,该部门属于公安部门
第一节 专门机关★★★★★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特征:(1)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主持进行的活动;(2)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解
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3)刑事诉讼是依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刑事诉讼是
在当事人及其他诉
本目的与直接目的。 根本目的并非刑诉法所特有,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都是这个目的,即,通过制定刑诉法和实施
刑诉活动想要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 直接目的表现为两方面:(1)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适用刑法,惩罚犯罪,
实现国家刑罚权;(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障人权,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特 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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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理念和精神是一致的。 2、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与落实是我国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另一方面,只有法治进步 了,公民守法、遵法的意识增强了,才能为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落实提供环境保障。二者 的关系是互为依靠,相辅相成的。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典,
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如《高法解释》、《高检规则》等均属于广义
的刑诉法)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 2 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
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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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 (1)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3、
5、7)
(2)我国的陪审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而 不适用于其它程序。同时,陪审的法院级别 不限,从基层到最高院都可以有人民陪审员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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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
(3)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 长指定的审判员担任。在审判员不能参 加合议庭的情况下,由代理审判员经院 长授权后担任。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 的,由他们自己担任。
(2)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决定逮捕、拘传、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3)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 查询、冻结,行使调查权;
(4)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
(5)行使某些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权,
(6)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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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法院
(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的职能及具体职权
【教学重点】公检法三机关的性质、诉讼 职权、诉讼地位及审判组织。
【教学方法】教师课堂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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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 述
1、概念:指所有参与刑
刑 事
事诉讼活动,在诉讼中享

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
讼 主
定诉讼义务的国家专门机

关和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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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门机关



当事人
铁路运输基层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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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法院
(二)领导体制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 我国的人民法院实行“双重监督” 的领导体制: 对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对内:上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

刑事诉讼法讲义

刑事诉讼法讲义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本章共五节内容,二、三节重点掌握。

第一节概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海关的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第二节法院一、法院的性质与职责性质上法院是审判机关。

职权有:1、逮捕、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决定权;2、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行使权;3、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4、某些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权;5、司法建议权。

二、法院组织体系及领导体制上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通过二审、再审、死刑复核对裁判进行纠错来监督。

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三、审判组织(一)独任制适用于基层法院简易程序(二)合议制基层与中院,一审由三名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一审可由三至七名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

上诉与抗诉由三至五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

最高法死刑复核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

再审的,分别按照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规定另行组成相应的合议庭。

(三)审判委员会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的问题。

院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四)陪审制度有两种形式:一是英美的陪审制,定罪不量刑;二是参审制。

陪审制度的意义:一是吸纳社会的法律意志;二是弥补法官职业定势的不良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5年5月1日生效,确定了以下内容1、陪审员任职条件:第四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①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检察院(按照行政区划称呼)、专门检察院
②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参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公安机关
侦查Βιβλιοθήκη 机关①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公安部、厅、处、局
②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
★★二、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表-19)(刑诉法第106条)
★★三、当事人(表-20)
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
①提出控告;(刑诉法第14条)
②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刑诉法第9条)
当事人共有的
诉讼权利
①提出控告;(刑诉法第14条)
②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刑诉法第9条)
③申请回避;(刑诉法第28条)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⑤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刑诉法第56条)
④提起自诉
⑤对不起诉决定,有权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⑥无刑事上诉权,有权请求检察机关对判决提起抗诉
自诉人
有刑事上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接受调解(公转自除外)。
犯罪嫌疑人
①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
②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被告人
最后陈述权。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有权提出反诉(公转自除外)。
鉴定人
★★★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注:自然人),经过聘请或指派
专门性事实问题(诉讼内了解案件事实)

——
——
翻译人员
①公、检、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参与诉讼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少数民族人员、盲人、聋人、哑人等进行语言、文字或手势翻译的人员。
②翻译人员应当是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刑事诉讼法课后思考题

刑事诉讼法课后思考题

刑事诉讼法课后思考题刑事诉讼法课后思考题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概述【复习思考题】1、诉讼、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

3、简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4、简述三大诉讼法的异同。

5、简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6、简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7.简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可不做)【复习思考题】1、从外国刑事诉讼发展历史看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

2、从中国刑事诉讼发展历史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模式。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复习思考题】、1、简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的设置与相互关系。

2、简述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3、审判委员会的利弊分析。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当事人?有哪几个特征? 2 、被害人在刑诉中可能充当哪几个角色?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复习思考题】1、以被害人的地位为范例分析国家追诉原则的涵义。

2、以公开逮捕现象为例评价无罪推定在我国是否得到贯彻。

3、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义务的关系。

第六章管辖与回避【复习思考题】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

2、简述地区管辖的原则。

3、回避适用的人员范围、情形及程序。

第七章辩护与代理【复习思考题】1、法律意义上的辩护和自然意义上的辩护的特征?区分的意义?2、简述辩护人的地位与权利义务。

3、简述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

4、简述刑事代理的意义。

5、律师阅卷权的作用和意义何在?第八章强制措施【复习思考题】1、列表分析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

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复习思考题】1、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

2、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3、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程序。

第十章期间与送达【复习思考题】1、简述刑事诉讼中规定期间的意义。

2、简述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3、简述不同诉讼阶段的法定期间的起算、计算方式。

4、简述诉讼期间恢复的概念和条件。

5、简述送达的概念和特点、方式。

第十一章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复习思考题】1、刑事诉讼启动模式的思考。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0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0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第五节 一、国家安全机关

其他专门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 组成部分。 职能是办理间谍、特务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根据刑诉法第4条和国家安全法第6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办理 上述案件中,享有与公安机关相同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 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诉讼地位基本相同。
关于独任庭的适用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 以适用 独任庭向合议制的转化

关于合议庭的组成

一审案件,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在审判时,由审判员3人 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人组成合议庭 一审案件,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在审判时,由审判员3-7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3-7人组成合议庭
五、海关(缉私局):



法律依据: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 部、海关总署关于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办理走私犯罪案件适 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 职能: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 的走私犯罪案件,接受海关调查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包 括公安边防部门)和工商行政等执法部门查获移送的走私 犯罪案件。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本章主要内容: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其他专门机关

程序法名言录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 分水岭。
——西方法谚
第一节
概述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包括: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监狱 军队内部的保卫部门 海关(缉私局)
课后作业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当事人课件 (一)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当事人课件 (一)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诉讼当事人课件(一)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专门机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执行诉讼职能的机构,而诉讼当事人则是指侦查、起诉、审判中的各个参与方。

本文将分别从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专门机关1.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专门机关之一。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其职责是收集、固定、保护刑事案件现场并获取物证、证人证言、调查情报,以便为检察机关和法院做好审判准备工作。

2.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第二个专门机关。

检察机关的职责是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以及起诉的方式和范围,确保依法办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法院:法院是刑事诉讼中最终的专门机关。

法院承担的职责是对已经起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要严格,裁判的公正性要得到保障。

二、诉讼当事人1. 公诉人:公诉人是依法承担刑事检察工作的检查人员,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进行起诉的代表。

公诉人必须依法提起诉讼,形成起诉书,并向法院提供证据,支持对被告人的指控。

2. 被告人:被告人是指被检察机关起诉并送交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方,是一种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称谓。

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和申诉,并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其他的权利,如听证权、援助人权。

3. 辩护人:辩护人是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拥有的法定权利之一。

辩护人可以帮助被告人澄清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辩护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都至关重要。

专门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其职责决定了刑事诉讼工作的进展和结果。

在此基础上,诉讼当事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方,他们的权力和义务得到了保障。

只有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确保刑事诉讼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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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 • (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负责对案 ) 件进行侦查,是主要的侦查机关。 件进行侦查,是主要的侦查机关。 • (2)是刑罚的执行机关之一。(管制、 。(管制 )是刑罚的执行机关之一。(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 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暂予 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
• 练习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练习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在中级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可以适用独任 庭 • B 中级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应该由审判员和 人民陪审员3人组成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 人组成合议庭 • C 高级法院审判一审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 人民陪审员3-7人组成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 人组成合议庭 • D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合议庭,由审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合议庭, 判员3-7人组成 判员 人组成
三、人民法院
• 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独立行使审判权。 独立行使审判权
2、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职权:
• 1)受理自诉案件权; 受理自诉案件权; 受理自诉案件权 • 2)对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和作出裁 对受理的刑事案件, 对受理的刑事案件 判权; 判权; • 3)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权; 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权; 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权 • 4)为调查核实证据,进行勘验、检查、扣 为调查核实证据, 为调查核实证据 进行勘验、检查、 押、鉴定和查询、冻结权;(特别关注: 鉴定和查询、冻结权;(特别关注: ;(特别关注 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调查核 实证据,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 实证据,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 定和查询、冻结,但无搜查权。) 定和查询、冻结,但无搜查权。) • 5)交付执行权及对部分生效裁判直接执行 交付执行权及对部分生效裁判直接执行 权 • 6)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权等。 )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权等。
• 一审: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一审: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 应当由审判员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 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高级法院、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员共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法院、最高 法院,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 人至7人或者审判员和 法院,应当由审判员 人至 人或者审判员和 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共 人至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 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 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 判员3人至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判员 人至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 死刑复核:应当由审判员 人组成合议庭进 死刑复核: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 行。 • 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依照原审 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程序进行审判。 程序进行审判。
• 3、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 • (1)是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之 ) 一。 • (2)是国家唯一的公诉机关。 )是国家唯一的公诉机关。 • (3)是法定的诉讼监督机关。 )是法定的诉讼监督机关。
• 3、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及领导机制 、 • 4、检察委员会 、 • 各级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 各级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 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 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 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 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 决定, 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决定。 委员会决定。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责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 • ①侦查权。②批捕权、决定逮捕权。③ 侦查权。 批捕权、决定逮捕权。 公诉权。 诉讼监督权。 公诉权。④诉讼监督权。 • • •
• 练习题:王某为某局的工作人员,其在与外国 练习题:王某为某局的工作人员, 客人交往的过程中, 客人交往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将其掌握的国 家秘密泄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家秘密泄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刑法和有 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案件, 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一案件,应由哪个机关 直接受理? 直接受理? • A 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受理 • B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C 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D 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受理。 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受理。
4、人民陪审员制度(p263)
• • • • (1)陪审制与参审制 ) (2)意义: )意义: (3)法律依据:刑诉法第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47条 条 年通过的《 (4)2004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 年通过的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5 日生效。 年5月1日生效。 月 日生效
• (1)独任制: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 )独任制: 判案件的审判组织。 判案件的审判组织。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 审判。 审判。 • (2)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 )合议庭: 基本组织形式。 基本组织形式。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 则。 • 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
• 3、职权 、
• ①立案权。 立案权。 • ②侦查权。(可分为侦查、预审、拘留、执行逮 侦查权。(可分为侦查、预审、拘留、 。(可分为侦查 捕并羁押) 捕并羁押) • 详细:公安机关有权对其管辖的案件立案侦查, 详细:公安机关有权对其管辖的案件立案侦查, 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实施鉴定、查询、 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实施鉴定、查询、 冻结、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 冻结、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 有权采取拘留、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有权采取拘留、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对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请检察机关批准 并执行逮捕,有权决定和实施通缉。 并执行逮捕,有权决定和实施通缉。 • ③执行权等。 执行权等。
4、审判组织(教材P258)
• 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具体 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 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审判刑 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 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合议庭和独 任庭。另外, 任庭。另外,各人民法院内部还设有审 判委员会,领导本院的审判工作。 判委员会,领导本院的审判工作。
• 习题: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 习题: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 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 . 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 • 注意:在刑事诉讼中除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以 注意: 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有: 外,其他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有:①国家 安全机关。 军队保卫部门。 监狱。 安全机关。②军队保卫部门。③监狱。④走私 犯罪侦查机关。 犯罪侦查机关。
3、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及领导体制
•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人民法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 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 门人民法院构成一个完整的审判机关体系。 门人民法院构成一个完整的审判机关体系。 •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 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 领导关系。 领导关系。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 机关,是指依照法定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 职权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机关,包 括公、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 括公、检、法。此外,国家安全机关、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各级海关的走私 犯罪侦查部门办理刑事案件时也是刑事 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 (3)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 )审判委员会: 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 审判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实行民 主集中制, 主集中制, • 任务: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 任务:总结审判经验, 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 实践中问题较多,法学界反思和讨论较 实践中问题较多, 多。
一、公安机关
• 1、公安机关的性质 、 • 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 属行政机关。任务: 属行政机关。任务: • 2、公安机关的体系及相互关系 2、 • 国务院设公安部;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按照行政 国务院设公安部; 区划设立。 区划安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 系统的公安机关,实行互相配合, 系统的公安机关,实行互相配合,协同办案的 原则。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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