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规定
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暂行规定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校研[2010]09号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
为了更好地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实践环节的培养质量,规范实践环节的安排、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和意义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实践项目,提高实践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创造条件。
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注重职业精神、沟通技巧、团结协作、管理能力、书面总结等能力的培养。
二、组织管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落实和实施,各学院(系、所)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项目、专业实践的模式、组织、管理和考核等问题作出规定,并有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实施细则和方案必须在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三、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的项目1.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联合建立的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的实践工作;2.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工作;3.学院(系、所)的大型实验室(含中心)和实践基地工作;4.经导师同意,研究生自已联系,导师、学院必须认可的实践单位的实践工作。
四、专业实践的模式在学院和导师的统筹安排下,研究生参加上述实践项目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累计实践时间达到半年(应届生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以达到专业实践环节的培养目标。
五、过程管理1.研究生开始实践时需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由导师和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2.研究生进入相关企业实习,需与企业签署相关的协议。
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和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条例(试行)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XX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XX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的文件相关规定,为使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实施细则(一)专业实践保障研究生辅导员要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主动与工作站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为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和稳定的实践平台。
(二)专业实践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专业硕士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进入我校与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拟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依托于学校、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与企业合作的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四)专业实践管理1.研究生进站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在进行专业实践学习前,须认真阅读“XX大学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并签字确认。
2.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时间,地点)。
3.派往实践的每个研究生工作站中的班级干部为研究生实践小组长,实践小组长负责学校与工作站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学校有关通知的传达、工作站单位及研究生实践情况的反馈等。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医学类实习生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医学类实习临床实习教学,提高临床实习能力和疾病诊疗水平,保证临床医疗教学的质量,根据我院医学类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实习审批1、凡完成所学专业准备进入临床实习的医学类学生必须通过医院科教科组织的入院实习考试(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临床实习。
实习生需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制定出书面个人实习计划,填写《医学类实习生临床实习审批表》。
2、填写完成的《医学类实习生临床实习审批表》需经学院(校)审批同意后,实习生持审批表和个人实习计划于学期开学前到医院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实习生与医院签定实习协议后,科教科根据其所学专业及医院具体情况做出临床实习安排。
3、医院科教科对实习生实习进行全程管理和监控,组织召开实习教学经验交流会,不断完善临床教学管理机制和考核评定体系。
负责实习生进入临床考试、临床考勤、出科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实习生临床实习基本要求1、参加临床实习的实习生每月必须由本人向医院科教科做一次实习汇报,要求有书面汇报材料及本人签到。
2、临床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活动,严格按照医院的安排认真完成临床实习任务,培养良好的医德素质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
3、实习生临床实习时间原则上根据其所在学校的要求在个人申请中写清,医院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其完成本专业实习任务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其在相关的辅助科室轮转。
4、实习生进入临床科室后,必须按照实习科室带教老师要求完成临床基本工作,书写完整的相关专业病历,要求内容详实准确,不得虚假伪造;参加本科室病历讨论、学术讲座和义务活动,完成医院及科室安排的学术及专业讲座。
5、按照实习计划需要轮转科室,须经本人申请临床带教老师同意,医院科教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实习生临床实习指导1、实习生临床指导工作,由临床一线带教老师承担。
带教老师要重视临床教学,坚持以人为本、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做好实习生思想政治教育,从医德医风、临床操作能力、理论联系实际方面进行指导,引导和锻炼实习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习能力和自学能力。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附件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为贯彻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促进实践教学有效开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实践教学的目标与任务实践教学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了解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统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实际、教育改革的基本趋势和企业生产的过程与岗位能力需要;学习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方法与经验,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与技能,提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学习模范班主任的基本工作方法和经验,养成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了解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教育创新的能力。
二、实践教学的时间要求实践教学的时间累计为一学年,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等环节。
教育见习在第一学年进行,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在第二学年进行。
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实践教学应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分别进行,学校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期,企业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三、实践教学的方式与内容实践教学可采取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企业实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行业企业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多种形式;时间安排上可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段实习等。
(一)教育见习教育见习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过程和企业生产过程,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和教育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育工作的兴趣。
教育见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参观学校和企业,观摩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听课,参加教育管理专家与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或讲座,参加主题班会,参加市级或区级教研活动,体验和感受教师的工作和学校生活。
在教育见习过程中,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听课应不少于4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和跨专业学生听课不少于6节。
硕士教学实践活动内容
硕士教学实践活动内容
硕士教学实践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参与实践活动,可以帮助学生充分了解学科前沿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提高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 实验室探究:研究生可以参与教师主持的科学研究项目,在实验室中学习和掌握实验技能,领悟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2. 教学实习:研究生可以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实习活动,了解本专业的教学和教育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3. 实践课程:研究生可以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课程,如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等,学习和应用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学科竞赛:研究生可以参加学科竞赛,如科技创新比赛、科技创业大赛等,锻炼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团队合作和竞争意识。
5. 社会实践:研究生可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调研、企业实习等,了解社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高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以上是硕士教学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活动的参与和实践,可以使研究生在专业技能、科学研究、教学能力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 1 -。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范专业实践的有关要求,保证专业实践活动效果,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基本要求1.专业实践是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本专业领域的校内外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践实习活动,以提高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实践的方式为主。
3.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场所主要依托学校或学院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的实践基地,也可根据需要到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过程管理1.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结束前与校内外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提交《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所在学院、校内导师签订《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未签订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3.专业实践由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院负责开展研究生安全、保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联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档案。
三、专业实践考核1.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专业实践学分。
2.专业实践结束时,研究生应向校内外导师提交专业实践书面总结报告并填写《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3),经校内外导师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给予专业实践成绩。
3.专业实践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沈阳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
沈阳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保证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保障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要建立一个由主管院长负总责、研究生秘书协调、指导教师直接负责的管理体系;要主动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的稳定的实践基地。
二、专业实践时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发挥校外兼职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校外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 依托于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4. 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四、专业实践过程管理1. 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
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试行)
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安排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
二、专业实践的时间安排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与导师一起制订《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时,认真填写专业实践的各个环节和安排。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一)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二)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人才培养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三)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四)依托学校与外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四、专业实践考核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总学分为6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大学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
大学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暂行规定为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树立服务观念、劳动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和规范我校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素质,特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任选其一)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之一,其学分(1学分)列入培养计划的总学分。
其中,教学实践应不少于40学时,社会实践应不少于15日。
第二条教学实践的内容和要求1.教学实践包括:讲授大学本专科课程的若干章节,协助主讲教师指导实习、实验、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指导本专科学生的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2.计划学时折算成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量的标准:理论课,计划学时×8实验课,计划学时×6辅导答疑、课堂讨论,计划学时×4指导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天数×8(学时)第三条社会实践的内容和要求1.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科技咨询、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科技开发、科技培训等。
2.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1)由学校组织安排的部分研究生参加的实践活动。
(2)由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组织的实践活动。
(3)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本人自行联系的实践活动。
3.凡实践单位提交的任务,可由对方提供往返路费和当地食宿费,研究生不得向实践单位索取劳务费和其他钱物。
4.由于研究生完成任务良好,可以接受实践单位主动提供的奖励。
第四条时间安排1.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4学期进行,社会实践一般利用寒暑假开展。
2.在时间分配上,应根据实践活动内容,结合研究生课程学习安排统考虑,可以按周次平均安排,也可以相对集中。
第五条组织实施1.由研究生导师根据上述原则和培养方案,提出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的时间、内容及要求,报学院进行统筹、协调和审定后组织实施。
2.教学实践指导教师一般由研究生导师或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实践指导教师须具体指导研究生备课、审查教案、听试讲、随堂听课,了解教学效果,帮助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办法应用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突出特点,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
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专业实践,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实践工作量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三、实践内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内容由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根据国家制定的培养要求确定,可以是教学实践、工程实践、艺术创作、活动组织和其他社会实践等。
提倡在校外实践单位,尤其是我校专业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活动。
四、实践安排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在二年级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任务由培养单位(专业学位中心)与研究生导师根据该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并结合社会需要,具体明确专业实践任务,落实实践单位和校外指导教师。
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中进行专业实践申请,填写实践学习计划,经培养单位(专业学位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专业实践。
3.在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由实践部门、导师和培养单位(专业学位中心)审核评定。
4.实践环节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专业实践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五、其他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不接受免修申请,但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经导师和培养培养单位领导批准,可适当减少专业实践时间或参加更高层次的专业实践。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实施细则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了使硕士研究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了解社会,增强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提高研究生整体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论文调研,教学实践,学术会议等。
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时间和工作量及考核办法由各二级教学部门具体制定,并在教学方案中列明。
实践活动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在学期间每位研究生至少应完成240小时的实践工作量,并形成书面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或实践单位评定成绩,通过者记1学分,具体内容为:一、社会调查研究生社会调查是指研究生就社会上某项专题进行实地调查的活动。
社会调查可由各二级教学部门安排,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调查的目的要求,制定较详细的调查提纲。
研究生在社会调查结束后,应该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有自己见解,能解决或阐明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的调查报告,并由导师审阅评定成绩,通过者计1学分。
研究生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完成特定专题的调研,形成专业的调研报告,并获得市级或校级的奖励,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可以充抵社会调查。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在项目中的工作量和表现评定成绩,通过者计1学分。
二、论文调研研究生论文调研是指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或科研论文的过程中,针对论文中涉及的专业领域问题通过发放问卷、网上访问、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数据搜集、统计分析等研究活动。
论文调研需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问卷问题的设计、发放、回收等工作,利用所学的理论和工具,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系统科学的调研报告。
导师根据研究生完成数据分析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审,给出评定成绩,通过者计1学分。
三、教学实践研究生教学实践是指研究生参加教学第一线的工作,内容包括:1. 担任大学本科、专科课程若干专题或章节的讲授;2. 协助教师上辅导课、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3. 指导本科、专科学生论文写作等。
参加本校教学实践需由各二级教学部门根据教学需要安排。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重理工学〔2012〕94号专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组织机构(一)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实施工作由研究生处总体布置和协调。
各相关学院(中心)成立由分管领导为负责人的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学院(中心)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具体管理以及落实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
(二)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应与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跟踪和调研实践教学的情况,及时处理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学院(中心)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一)通过专业实践,使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推进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专业实践的内容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等。
实践教学要能培养和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学位类别(领域)具体专业实践内容要求由各学院(中心)自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专业实践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专业实践期间如遇寒、暑假,由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协商解决。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原则上采取集中实践的方式。
三、专业实践前期工作(一)确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的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前须与实践基地、学院(中心)、校内导师签订《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协议书》(简称“四方协议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应用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突出特点,科学有效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通过专业实践,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全部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
在学校研究生处总体布置和协调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二、组织管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各学院落实和实施。
各学院须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项目、模式、组织、管理和考核等问题作出规定,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三、实践模式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学生可参加多种实践方式,实践时间可以累加。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进入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资源,由校内导师与实践基地辅导教师共同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硕士生教学实践评定(3篇)
一、引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作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本报告将对某高校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进行评定,分析其优势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教学实践环节概述1. 教学实践目的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环节旨在使学生通过参与实际教学活动,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为将来从事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2. 教学实践内容(1)听课与评课:学生需参加至少10次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课程,并完成听课笔记和评课报告。
(2)教学观摩:学生需观摩至少5次以上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分析其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3)教学设计:学生需根据所学专业和课程要求,完成至少2次教学设计方案,并进行模拟教学。
(4)实习教学: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与至少2周的教学实习,包括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
3. 教学实践评价方式(1)指导教师评价: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的表现,给予评价和反馈。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教学实践过程中的收获和不足,进行自我评价。
(3)同行评价:学生参加教学观摩、评课等活动,对其他同学的教学实践进行评价。
三、教学实践环节评定(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实践环节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教学相结合,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方法。
(2)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参与教学实践,学生可以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在教学实践中,学生需要不断探索和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2. 不足(1)实践机会有限:部分学生反映,由于教学实践环节时间较短,实践机会有限,难以充分锻炼自己的教学能力。
(2)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现有的评价体系主要以指导教师评价为主,缺乏对学生自评和同行评价的重视。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实践的组织与管理(一)研究生部负责指导、管理和协调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本领域专家和教授共同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及考核等相关工作,积极建设并管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内实践基地或其他校外实践单位(以下统称实践单位)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生部或各学院与实践单位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处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一)专业实践以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包含必要的技能训练,体现所学的专业知识,达到职业性与专业性的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所修学分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一般为4学分)执行。
(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一年的实践教学。
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的方式。
(四)学校和各学院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协商,以协议方式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
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根据需要到学校具有实训、实践教学能力的单位、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三、专业实践前期准备(一)离校实践三个月以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签订《XX大学研究生合作培养三方协议》。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做好详尽的实践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专业实践活动。
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3篇)
第1篇一、前言实践教学是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实践教学安排旨在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全面、系统的实践锻炼机会,使其在学术研究、工程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实践教学目标1. 提高研究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使其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2. 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3. 使研究生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拓宽视野,为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4. 促进研究生与导师、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三、实践教学内容1. 实验室实践(1)基础实验:研究生需完成专业课程中规定的实验内容,熟练掌握实验技能。
(2)综合性实验:结合导师研究方向,开展综合性实验,提高研究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3)创新实验: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进行创新性实验,培养其创新能力。
2. 工程实践(1)企业实习: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与企业合作的项目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提高工程实践能力。
(2)工程项目:研究生参与导师承担的工程项目,学习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实践能力。
3. 社会实践(1)志愿服务:研究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2)社会调查:研究生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社会热点问题,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4. 学术交流(1)学术讲座: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讲座,了解学术前沿动态,拓宽学术视野。
(2)学术会议: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提高学术交流能力。
四、实践教学安排1. 实践教学时间:研究生在读期间,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一年。
2. 实践教学形式:根据实践教学内容,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集中实践教学:集中安排实践教学活动,如实验室实践、工程实践等。
(2)分散实践教学: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安排实践教学活动。
3. 实践教学考核:(1)实验室实践:根据实验报告、实验成绩等进行考核。
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名条件(3篇)
第1篇一、引言研究生教学实践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为将来的教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的开展,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制定本报名条件。
二、报名对象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素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报名条件1. 学术成绩优秀(1)报名者应具有良好的学术成绩,硕士研究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博士研究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2)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在学术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2. 教学能力(1)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如担任过助教、辅导教师等;(2)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如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3. 实践能力(1)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教学实践任务;(2)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开展教育教学研究;(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实践。
4. 参与度(1)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贡献力量;(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教师共同完成教学实践任务。
5. 个人品质(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6. 年龄要求(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报名流程1. 报名者需填写《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学生证复印件;(3)学术成绩单;(4)教学经验证明材料;(5)个人简历;(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规定
为使硕士研究生能将理论用于实践,锻炼独立工作能力,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素质,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硕士点将教学实践列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内容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分为以下四种(两种?)形式,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其中一项活动。
1. 教学实习(含教学助教):上辅导课及习题课;答疑及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生产实习;编写教材及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
2. 工程实践(含科研助教):参加课题研究;进行工程设计或工程试验;协助企业、科研单位及本学科解决生产、管理及科研中的技术问题等。
二、组织落实
1. 教学实习由学院或硕士点根据需要予以安排。
2. 工程实践可由导师组织安排。
三、时间安排
教学实践一般应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实际工作量不少于40学时,可以集中安排,亦可分散进行。
四、考核方式
每位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实践完成后,填写《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其中须写明任务和要求(包括内容、时间及安排),由教学实践
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包括在实践中的态度、工作量、完成质量及工作能力并给出成绩等,不通过者须重新进行。
五、其它
1. 入学前已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硕士研究生可免教学实践。
2. 本规定由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