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8号青白江区政府:你区《关于批准〈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暨青白江区卫星城总体规划〉的请示》(青府〔2014〕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青白江区是成都经济区成德绵发展轴上重要的节点城市,成都卫星城,主要的物流基地,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
四、规划区为青白江区全域范围。
规划形成一个卫星城,一个小城市,二个特色镇,三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毗河、青白江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五、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城区范围西至宝成铁路,南至青白江区界线—毗河(青白江段),北至青白江区界—凤鸣大道,东至第二绕城高速西侧500米绿带控制范围线。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与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推动传统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
城区之外的各级城镇规划规模应在镇总体规划中具体论证确定。
六、坚持“四态合一”的规划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优美化的城市生态融合发展。
七、按照“独立成市”要求,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结合地铁15号线站点与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依托现状老城中心区改造和北部新城中心,形成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
成都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4)《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6)《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7)《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2015)。
2、相关政策与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15】99号);(3)《研究我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5】108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3、相关规划(1)《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规划(2015-2020)》;(2)《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3)《青白江区排水工程规划(2010-2020)》;(4)《青白江区电力专项规划(2013-2020年)》;(5)《青白江区智慧产业城概念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1-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面积约为88.47平方公里。
官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规划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五年九月一、规划基本情况(一)规划背景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成都市规划部门开始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立了由十字骨架构成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形态,2000年编制完成第一版《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2008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4-2015年)》,2011年在原有轨道交通线网基础上重新编制新一轮的《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7年),201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调整方案》。
随成都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引导支撑天府新区规划发展、支持“双核共兴”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中心城线网、缓解中心城拥堵、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外围新城的发展需求,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规划概况《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及线网规划》方案新建项目为: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修编后规划共新建线路124.2km,其中地下线78.1km,高架线46.1km,规划新建车站66座,车辆段4处,停车场4处,主变电所9座,工程总投资774.6亿元。
表1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线路站位规划情况汇总表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一)环境敏感区本规划方案涉及的环境敏感区详见表2。
表2 成都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与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表(二)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1、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1)节约环境资源轨道交通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较其它交通方式优势明显,且有利于土地资源整合与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成都市青白江区分区规划
成都市青白江区分区规划一、现状规模青白江区行政区范围,幅员面积392平方公里;城市组团规划范围:包括弥牟、大弯、华严、大同、祥福(不含原日新辖区)的行政辖区,幅员面积94.95平方公里。
2003年青白江区现状建城区面积为14.07平方公里。
二、规划规模2010年城区规划用地规模23.89平方公里,2020年城区规划用地规模33.51平方公里。
三、现状人口2003年城区现状居住人口12万人,2003年全区总人口40.24万人。
四、规划人口青白江城区2010年规划人口规模21万人,2020年规划人口规模32万人。
青白江区域2010年规划人口规模47万人,2020年规划人口规模54万人。
五、性质成都市主城区北部的分中心,以化工、治金、建材、重型设备制造为主导的集中发展区,与新都区共同形成北部物流中心并与其共同构成北部新城。
六、用地布局延续青白江传统的带状城市形态,形成“两带两区”的格局。
“两带”:即居住带和工业带,以防护绿地进行分隔。
在青白江区建设用地的北部,沿华金大道和老唐巴路,及在建设用地西部沿老川陕路布置主要生活区,形成居住带;在青白江区建设用地的南侧布置工业用地,沿工业区铁路专用线和从大同居住区的城市副中心至新都的城市主干道形成工业带。
“两区”:即弥牟组团综合功能区、大弯组团综合功能区。
城市公共设施结构:为“一主一次”两个公共中心结构;“一主”指青白江区城市组团中心。
“一次”大同组团次中心。
1、居住建筑用地布局本次居住区规划将青白江区共划分为8个大的居住片区区,由于青白江区为传统工业区,工业污染较为严重,居住环境较差,规划的住宅以中档为主。
2、公共建筑用地布局行政办公设施规划:依托现有行政办公用地比较集中的青江中路、青江北路地区,形成区级行政办公中心。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保留老城区的主要商业金融业设施.沿华金大道两侧布置新增商业用地,主要安排综合商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旧城商业中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2•【字号】成府函[2013]73号•【施行日期】2013.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成府函〔2013〕73号)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请审批青白江区主城区外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青府〔2013〕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青白江区姚渡镇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要督促和指导各乡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姚渡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3.51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52.9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75.34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07.1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36.13公顷。
清泉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7.4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69.0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05.43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814.1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390.5公顷。
龙王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10.37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5.6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98.06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81.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75.98公顷。
人和乡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2.0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8.8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41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56.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88.14公顷。
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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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TOP1 TOP2
钦州北过境线公路项目上跨南防、 邕北、黎钦铁路工程铁路变形监测 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青白江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暨智慧 产业城规划区物流通道)建设项目配套地下管网(非涉铁段)基坑变 形、隧道位移监测单位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
244.8 218.2 217.9 180.0 168.5
公告时间 2022-11-14 2023-01-31 2022-07-18 2023-02-13 2022-03-29 2022-06-02 2023-02-02 2022-05-20 2022-08-19 2022-08-03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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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量的 59.2%。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1 个。 近 1 年(2022-02~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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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广东、河北、重庆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151 个、 23 个、20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69%。从中标金额来看,广东、河北、四川的中标总金额 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99号)精神,全面开展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总体战略目标,按照“双核共兴”、“独立成市”发展理念,以地上地下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为指引,通过普遍推行综合管廊建设模式,解决反复开挖地面、架空线网密集等问题,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构建“国内示范,引领西部,多层次、网络化”的现代新型城镇化综合管廊体系。
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下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各自建成独立成网、规模适中的综合管廊体系,到2020年末全市建成综合管廊约500公里(中心城区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拟建150公里,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拟建350公里),到2025年末全市建成综合管廊约1000公里(中心城区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拟建200公里,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拟建800公里)。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按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卫星城和区域中心城分类形成区域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建设独立成网、规模适中的综合管廊体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16日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综合管廊使用功能完好及安全运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其他县(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燃气、有线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交通安全、公安通信、天网、城市照明、垃圾渗滤液管线等;附属设施是指管廊的附属设施,包括排水、通风、消防、照明、电气、通信、标识、监控与报警设施等。
本办法所称的管廊监管单位是受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具体承担管廊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单位;管廊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管廊运营维护管理的单位;管线单位是指城市工程管线的权属单位。
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
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九年二月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组织编制单位: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技术编制单位:成都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二〇一九年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一、规划目的 (2)二、规划依据 (2)三、指导思想 (5)四、规划原则 (5)五、规划任务 (7)六、规划范围 (9)七、规划年限 (9)第二章规划背景 (10)一、区域概况 (10)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1)三、土地利用特点 (12)四、土地利用问题 (13)第三章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 (15)一、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 (15)二、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 (15)三、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成效 (21)四、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2)第四章土地整治潜力分析 (25)一、农用地整治潜力 (25)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25)三、废弃工矿复垦潜力 (27)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 (28)五、土地整治潜力汇总 (28)六、潜力功能区划分 (29)第五章土地整治规划战略和目标 (31)一、土地整治规划战略 (31)二、土地整治目标 (32)三、土地整治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32)第六章土地整治布局和安排 (34)一、土地整治规模 (34)二、土地整治布局与时序安排 (34)三、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35)第七章高标准农田建设 (37)一、建设总体思路及目标 (37)二、建设区域 (37)三、建设内容 (38)第八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42)一、增减挂钩区域划定原则 (42)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 (43)三、拆旧区规模与布局 (43)四、建新区规模与布局 (43)第九章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 (46)一、资金来源 (46)二、资金投入 (46)三、资金保障 (47)四、效益分析 (48)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 (51)一、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51)二、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51)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5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4)一、机制保障 (54)二、农民权益保障 (54)三、资金保障 (54)四、土地权属关系调整保障 (55)五、技术保障 (55)六、耕地占补平衡保障 (55)附表 (56)表G.1青白江区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56)表G.2青白江区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57)表G.3青白江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58)表G.4青白江土地整治项目表 (59)表G.5青白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表 (60)表G.6青白江区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项目安排表 (63)附图 (70)附图1青白江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5年) (70)附图2青白江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布图 (70)附图3青白江区废弃工矿地整治潜力分布图 (70)附图4青白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 (70)附图5青白江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规划图 (70)前言青白江地处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又与沿海的孟中印缅经济带相连“海上丝绸之路”,近年来大力实施“蓉欧+”战略,打造国际物流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市发展区域影响力。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4)《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6)《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7)《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2015)。
2、相关政策与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15】99号);(3)《研究我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5】108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3、相关规划(1)《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规划(2015-2020)》;(2)《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3)《青白江区排水工程规划(2010-2020)》;(4)《青白江区电力专项规划(2013-2020年)》;(5)《青白江区智慧产业城概念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1-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面积约为88.47平方公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竣工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竣工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7•【字号】成城发〔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竣工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城发〔2020〕26号市住建局、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高新区天府空港新城管委会、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成都城投集团、成都兴城集团、成都环境集团、市蓉城管线公司:为规范我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的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明确交接内容,确保管廊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28号),我委牵头编制了《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竣工移交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3月27日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竣工移交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我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的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明确交接内容,确保管廊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成办发〔2020〕2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管廊的移交接管工作。
本市中心城区管廊采用PPP模式运作,合作期限结束或因项目终止需提前移交的,移交接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其他县(市)管廊的移交接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监管主体市建设部门负责新、改、扩建管廊的竣工验收及管廊正式移交前的监管工作。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廊移交及接管的监管工作。
管廊监管单位受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承担管廊移交及接管的监管事务性工作。
青白江区七个工业园区
青白江区七大产业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北)成都市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在西南建立的老工业基地。
地处“成德绵经济走廊”和“成渝经济圈”,是成都冶金建材制造产业的重点区域。
力争创建为省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工业集中发展建成区11平方公里,在建区8平方公里,青新工业连片发展区8平方公里,南连新都工业东区;中远期规划将跨毗河、上丘陵10平方公里,形成40余平方公里的成都北部的工业新城。
2006年3月,区委区政府确立“生态立区、工业强区、物流兴区、商贸活区,建设成都北部新城,构建和谐青白江”战略,全面启动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依法有程序、突破有规范、借鉴有创新”的思路,采用政府投资、社会融资、银行信贷、业主投入等多种模式,累计投入建设资金6.7亿元进行工业区道路、供水、供电、供气、路灯、绿化、光纤、通讯、视频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工业区8平方公里范围内,已建成道路34.5公里;110KV主干电路3.6公里、35KV主干电路16公里、10KV主干电路22公里,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5座、35KV变电站3座;自来水干管40公里、燃气主干管30公里、光纤线路42公里、通讯线路45公里;市级“工业区森林公园”和道路等绿化123万平方米,工业排水渠3条7.3公里,已完全具备承载企业的能力。
按成都“一区一主业”产业发展规划,工业集中发展区产业定位为冶金建材制造业,现已聚集冶金、建材、机械、化工等六大产业集群。
建成区有攀成钢、川化集团、台湾玻璃、王牌汽车、玉龙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130余家。
新建区有巨石玻纤、天马轴承、艾切斯钢管、三洲特精核管、天保重装、米高集团、和乐门业、中讯集团、中远特钢等新入驻项目106个,总投资215亿元。
上亿元的项目40个,其中: 1-5亿元32个,5-10亿元5个,10-60亿元3个,已投产项目52个,正在建项目32个。
目前,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是省和谐劳动工业园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2024成都新都地块初判分析重点
2024成都新都地块初判分析重点按照成都市规划局的划分,2024年新都地块分为A、B、C三个区块。
其中A区块位于新都区的核心地带,拥有着便利的交通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是新都区的发展重点区域。
B区块则位于新都区的次中心位置,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人口基数。
而C区块则位于新都区的外围,需要进一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规划。
本文将分别对A、B、C三个区块进行初步判分分析,探讨各区块的发展优势和潜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和建议。
A区块初判分析:A区块作为新都区的核心地带,具有着较好的地理位置和市场潜力。
首先,A区块位于成都市的东部,与天府新区、高新区相邻,交通便利、城市规划先进,具有着优越的发展环境。
其次,A区块内拥有着多处商业地产和文化设施,吸引着大量的人流和商业资金,具有着较强的商业氛围和消费能力。
再次,A区块的居民生活水平较高,消费需求旺盛,人口密度大,为商业地产和物业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需求。
然而,A区块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A区块的土地利用率较高,建设密度大,导致了交通拥堵和环境恶化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规划和整治。
其次,A区块的商业发展仍需提升,需要引进更多的高端商业品牌和文化活动,提高商业竞争力和吸引力。
再次,A区块的居民生活品质需求多样化,需要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服务。
针对A区块的发展优势和问题,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划和引导。
首先,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交通、环境、配套等方面的整体水平。
其次,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引进更多的高科技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提升A区块的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再次,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B区块初判分析:B区块作为新都区的次中心位置,具有着相对较好的基础设施和人口基数。
首先,B区块位于成都市的西部,紧邻成都市中心区和新都区中心,交通便利,市场潜力大。
成都市青白江区总体城市设计
成都市青白江区总体城市设计情况说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总体城市设计,现准备进行招投标,其相关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总体城市设计二、成都市青白江区总体城市设计现状慨况现阶段工作已有总体设计构思,前期分析、案例研究、规划结构、规划定位、分区特色梳理等初步成果,并在中期进行了强度分区划分的配合工作三、预算规划所需经费280万元四、规划设计机构资质要求1、需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规划设计机构近年的业绩要求应参加过《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都市区范围内的区县城市总体规划或统筹城乡类总体规划或乡镇总体规划或场镇新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统筹城乡类规划应包括“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五大兴市战略”、及“土地综合整治”等内容。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20%;初步方案完成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20%;方案通过专家及部门审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20%;方案通过区规委会审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30%;方案正式成果提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10%。
七、资金来源区财政专项资金。
八、相关图纸出图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九、规划编制的工作内容第一部分:总体城市概念规划(目的:提炼并强化城市特色,打造整体空间印象)。
区位背景分析:梳理城市区位条件、城市产业发展情况、城市发展阶段水平以及文化、城乡环境等要素。
城市空间形态问题分析:分析城市产业资源、空间结构、服务配套、道路交通、景观环境、土地资源,诊断城市发展空间优势及存在问题。
城市空间形态发展思路及目标:通过国内外案例研究分析适合青白江的城市发展思路,提出发展目标。
城市空间形态规划总体发展策略:针对如何实现发展目标,结合产城关系、城市中心、城市交通、城市廊道等空间要素提出发展策略。
城市空间形态总体格局规划:确定产城空间结合关系,确定城市中心、重要廊道、重要节点的选点及联系,规划空间关系合理,适合青白江未来发展的空间总体格局。
以怡心湖C、D环湖市政道路项目综合管廊为例的综合管廊设计探讨
以怡心湖C、D环湖市政道路项目综合管廊为例的综合管廊设计探讨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城市建设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城市综合管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列为了市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现在,人们都在大力提倡城市建设,只有加强了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系统性,才能让管廊的设计变得更有科学性,更有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
关键词:综合管廊;节点设计;共建;管廊支墩随着综合管廊工程的发展,它在形式和数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在设计工作中,受到技术水平和城市发展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这就使得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变得更加困难,要使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工作能够极大地影响到城市的建设,就需要把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工作与现实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不断地进行完善和改进,从而使得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工作更加精确、高效。
一、成都雅州路综合管廊项目概况怡心湖C、D环湖市政道路项目综合管廊工程,管廊布置于道路东侧绿化带下,第一段含一个综合舱、一个电力舱、一个雨水暗渠,断面尺寸为BXH=7.5X3.0米,综合管廊中心线距离道路中线21.25米;第二段综合管廊含一个管道舱、一个电力舱,断面尺寸为BXH=5.4X3.0米,综合管廊中心线距离道路中线20.2米。
管道舱纳入DN600给水管、DN400中水管和通讯线缆,电力舱纳入10Kv电力电缆。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安全等级为一级。
综合管廊为钢筋防水混凝土结构,采用现浇施工,结构混凝土等级为C40抗渗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
工程区地形复杂,地形以浅丘陵、低洼为主,整体地形是北部高、南部低,公路贯穿了该区的主干排水水道。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粉质粘土、砂质泥岩和泥质砂岩为主要支撑层位的设计方案。
本项目断面形式如图1:二、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在现实生活中,城市综合管廊的设计既包括了地面,也包括了地下,而地下由于受到空间、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影响,所以其设计工作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情况
1、包头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102.56公里包头市是全国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示范城市之一,共有两个综合管廊,即北梁棚户区腾空区和新都市区。
依据《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包头市已于2014年编制完成《包头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4-2020)》。
包头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近远期规划了102.56公里,近期在新都市区规划了26.4公里,北梁棚户区规划了8公里;远期在昆北改造区规划了16.81公里,结合旧城道路改造设计(民族西路)规划了5.7公里;远景结合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了45.65公里。
2、沈阳:今年新建运河和铁西新城两条地下管廊沈阳成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今年年初以来,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沈阳市建委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包括沈阳在内全国共有34个城市申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沈阳市最终以94.64的高分和排名第一名的成绩进入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范围,成为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10个试点城市之一。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可获专项资金补贴按规定,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
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三年建设两大管廊试点项目采用PPP模式按照沈阳市提报的地下综合管廊实施方案,自2015年至2017年,沈阳市计划在老城区南运河段和新城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建设一个管廊试点项目,建设总里程33.828公里。
其中,南运河段综合管廊建设里程12.828公里;铁西综合管廊建设里程21公里。
两个项目全部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建设。
今年5月,沈阳市在组织地下综合管廊设计、施工专家对运河综合管廊建设方案进行反复比选论证、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最终拟定了运河综合管廊项目建设总体方案。
入廊管线包括:电力电缆、通信、给水、中水、供热、天然气。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
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4)《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6)《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7)《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2015)。
2、相关政策与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15】99号);(3)《研究我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5】108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3、相关规划(1)《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规划(2015-2020)》;(2)《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3)《青白江区排水工程规划(2010-2020)》;(4)《青白江区电力专项规划(2013-2020年)》;(5)《青白江区智慧产业城概念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1-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面积约为88.47平方公里。
小片区 大舞台——全国最小自贸片区建设发展侧记
自贸区小片区 大舞台——全国最小自贸片区建设发展侧记■ 文/邓德雄青白江片区将以建设“国际一流铁路港”作为决胜未来的战略支撑,对标第三代港口,奋斗第四代港口,迭代提升国际枢纽功能、国际口岸功能和国际交往功能,抓好自贸试验,做好自贸示范,展现自贸带动,实现自贸引领。
在中国现有21个自贸试验区(港)中,青白江片区是面积最小的一个片区,仅9.68平方公里,片区就坐落在四川成都市北,依托成都铁路港而设。
早期,大家听的比较多的是这里是一个小火车站,所在市区成都市青白江区是一个老工业基地,曾经经历了沧桑的岁月和艰难的转型,直到前几年三产中服务业占比还不到30%……“一带一路”建设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给这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四川地处西部内陆、长江经济带上游,是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区的重要结合部,往北向西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往南经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出海,连接海上丝绸之路,因此,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衔接点,是国家西向、南向开放重要交汇点和通道走廊。
特别是2018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出,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推动内陆和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目前,又迎来了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
获批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后,四川上下倍加珍惜这一平台,将其与各项国家战略紧密融合,抢抓开放开发大机遇,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致力于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小小的青白江片区,正是在这一大好时代,与省内其他两个片区一起,紧紧扭住自贸试验这一平台不放,撸起袖子,时不我待,跳起摸高,一抓到底,让改革开放创新协同在西部内陆绽放鲜艳之花,结下累累硕果。
制度创新初现成效按照功能定位,青白江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商品集散转运、分拨展示、保税物流仓储、国际货代、整车进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内陆地区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向国际贸易大通道重要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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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20)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4)《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5)《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6)《成都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2000);(7)《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2015)。
2、相关政策与指导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15】99号);(3)《研究我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15】108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7号)。
3、相关规划(1)《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体系规划(2015-2020)》;(2)《青白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3)《青白江区排水工程规划(2010-2020)》;(4)《青白江区电力专项规划(2013-2020年)》;(5)《青白江区智慧产业城概念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远景为2021-2030年。
第四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主城区,面积约为88.47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其中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凡在本规划范围内从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关的规划编制、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规划目标、原则与规模第八条规划目标围绕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体战略目标,按照青白江区“国际陆港枢纽、‘蓉欧+’战略示范区、高端装备基地、国际化都市新区”的功能定位,以及“独立成市”的理念,以地上地下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指引,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的现代新型城镇化综合管廊体系。
第九条规划原则1、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城市新区重点考虑在高强度开发区、商业集中发展区等城市核心区,布置综合管廊;旧城片区重点结合旧区棚户区改造、市政管线改迁、道路改造、河道治理、易淹区整治等项目同步建设综合管廊。
2、干支结合,片区成网;结合城市地铁建设、快速路和主干路等道路改扩建项目以及电力隧道、输水干管等城市主要市政走廊布置干线输送型综合管廊;结合商业核心区、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等区域布置支线服务型综合管廊,干支结合,片区成网。
3、因地制宜,远近兼顾。
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考虑青白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青白江主城区自然地理特征和城市建设计划编制规划,因地制宜,远近兼顾。
第十条建设规模本次规划青白江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总规模为54.57公里。
其中干线综合管廊29.03公里,支线综合管廊25.54公里。
第三章系统布局第十一条规划形成“一横三纵两片”的综合管廊系统。
“一横”指同华大道综合管廊。
西起宝成铁路西侧规划30米道路,东至第二绕城高速路西侧规划40米道路,全长13.49千米。
“三纵”指八阵大道综合管廊,智慧大道综合管廊,青白江大道综合管廊。
其中八阵大道综合管廊北起青白江区界,南止于区界,全长5.30千米;智慧大道综合管廊北起凤凰大道,南止于区界,全长5.46千米;青白江大道综合管廊北起第二绕城高速,南止于区界,全长10.24千米。
“两片”指新城现代服务中心片区和产业配套商务商贸片区。
其中新城现代服务中心片区综合管廊全长7.68千米;产业配套商务商贸片区综合管廊全长12.40千米。
同华大道、八阵大道、青白江大道综合管廊为干廊,其余为支廊。
至2020年,建成同华大道、八阵大道、青白江大道综合管廊;至2030年完成智慧大道和“两片”综合管廊的建设,最终形成“一横三纵两片”的青白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系统。
第四章管线入廊第十二条入廊通则高压输送电缆、10千伏配送电缆、通信光缆、输水管、配水干管、再生水管及次高压以下等级燃气管共7类管线原则上应入廊。
第十三条次高压及以上燃气管、污水管、雨水管(1)次高压及以上燃气管应通过经济、技术、安全分析论证是否入廊;(2)污水管、雨水管原则上不入廊。
第五章断面选型第十四条断面标准(1)综合管廊内部净空应满足管线安装、检修、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要求,净空高度不宜小于2.4米;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1.0米;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9米;配套检修车时,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2米;(2)220kV及以上等级电缆、燃气管线应独立成舱。
断面设计参照《管廊断面示意图》,施工前应根据道路及管线情况进行详细设计。
第六章三维控制第十五条平面布局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铁道、轨道交通、公路中心线平行,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
综合管廊与公路铁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o。
管廊转弯半径应满足内部管线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本次规划管廊平面布局均平行于所在道路的中线,与道路、铁道、轨道交叉角均大于60o。
第十六条横断面布局管廊与相邻建(构)筑物、市政管线、铁路轨道最小水平净距必须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等相关规定,详见附表三。
综合管廊宜布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方,便于投料口、通风口等附属设施的设置。
同华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北侧绿化带下方;八阵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东侧绿化带及人行道下方;智慧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东侧绿化带下方;青白江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东侧绿化带下方;凤凰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南侧绿化带下方;同济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西侧绿化带下方;凤凰东六路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东侧绿化带下方;规划30米道路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东侧人行道及机动车道下方;川陕复线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北侧绿化带下方;祥龙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南侧绿化带下方;天星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东侧绿化带下方;同心大道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西侧绿化带下方。
第十七条纵断面布局管廊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2米。
管廊与相邻建(构)筑物、市政管线、铁路轨道等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相关规定,详见附表四。
综合管廊内纵向坡度超过10%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置防滑地坪或台阶。
第七章重要节点控制第十八条管廊与河流的交叉点本次规划综合管廊与河道有28处交叉点。
综合管廊选择在河床稳定河段穿越河道,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妨碍河段的整治和管廊安全运行的要求。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管廊应敷设于Ⅰ至Ⅴ级航道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2.0米以下;管廊应敷设于Ⅵ至Ⅶ级航道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1.0米以下;其他河道河道底设计高程1.0米以下;灌溉渠道渠底设计高程0.5米以下。
第十九条管廊与铁路的交叉点本次规划综合管廊与铁路有6处交叉点。
管廊与铁路交叉时,垂直净距应大于1.2米。
管廊中容纳次高压及以下燃气管线的舱室与铁路路堤坡脚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米,垂直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第二十条管廊与地铁的交叉点本次规划综合管廊与地铁轨道有12处交叉点。
应协调好地铁与管廊在空间上的关系,管廊应为地铁建设预留空间。
管廊与地铁轨道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米;管廊与有轨电车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米,与有轨电车钢轨水平净距不应小于2米。
地铁出入口结构与管廊燃气舱室最小净距不应小于2米。
近期建设的地铁11号线轨道、站点及出入口应结合管廊设计。
第二十一条管廊与市政管线的交叉点管廊与管线交叉时,非重力流管线应避让管廊,重力流管线应与管廊在竖向空间综合考虑,协调处理。
综合管廊与相邻市政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管廊与管廊的交叉点本次规划综合管廊与综合管廊有17处交叉点。
管廊与管廊交叉时,支线管廊应避让主线管廊,管廊内部小管径管线应避让大管径管线,非重力流管线应避让重力流管线。
第八章配套设施规划第二十三条配套设施综合管廊应合理设置控制中心,每个舱室应设置投料口、通风口、管线分支口、人员出入口等配套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四条控制中心控制中心选址原则:不应设置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内,应在建设用地内合理布置;宜与临近公共建筑合建;宜结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设置。
本次规划设置1处总控制中心和3处分控制中心,总控制中心位于北部新城组团,分控制中心分别位于弥牟组团、老城组团和产业综合配套组团,各分控制中心信息均与总控制中心相连。
控制中心均结合邻近公共建筑设置,建筑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第二十五条投料口设置要求(1)投料口间距不宜大于400米;(2)投料口尺寸根据各类管道(管节)及设备尺寸确定;(3)投料口设置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布设管廊路段应预留不小于3米宽绿化带。
道路无法设置绿化带时,投料口设置于人行道,并应进行景观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通风口设置要求(1)综合管廊宜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天然气舱室应采用机械进、排风的通风方式。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通风口最大间距不宜超过200米。
(2)通风口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小尺寸;(3)天然气管道舱室通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二十七条管线分支口设置要求(1)一般路段每隔适当距离设置管线分支口,为两侧地块用户接线预留条件;(2)入廊给水管需提供市政消防用水时,出线井间距不应大于120米;(3)管线分支口尺寸应考虑支管沿侧墙爬升的空间需求,并为给水、电力、通讯、燃气、再生水、能源等预留足够管位。
第二十八条人员出入口设置要求(1)人员出入口宜与逃生口、投料口、通风口结合设置;(2)每个防火分区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第九章附属设施规划第二十九条附属设施综合管廊应合理配置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和报警、排水、标识等相关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