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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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1.关贸总协定(GATT) 2. 世界贸易组织(WTO)
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9.1 总协定(GATT)

关税税率协调的主要内容是关税税率减让。目前,世界性的关税
减让有两大类:一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其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1995年1 月《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开始取代《关贸总协定》)的框架内进行的 多边互惠减让;二是发达国家根据普惠制原则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 的特别关税减让。
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应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

为解决普惠制与最惠国待遇条款相悖的问题,1979年东京回合结
束时,缔约国全体通过了所谓的“授权条款”,即“缔约各国可以撇
开《关贸总协定》第一条各款的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和更加优
惠的待遇,而不将这种待遇给予其他缔约国”。
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9.1 关税制度的世界性国际协调
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 收问题
2020/11/27
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9.1 关税制度的世界性国际协调 • 9.1.1 关税税率的世界性协调 • 9.1.2 完税价格审定方法的世界性协调
第9章商品课税的国际税收问题
9.1 关税制度的世界性国际协调 • 9.1.1 关税税率的世界性协调
商品课税的世界性国际协调,是指由世界各国普遍参与的非 区域性商品课税制度的协调。关税税率的协调是世界性关税制度 协调的核心问题。
它是通过最惠国待遇条款来实现的。

最惠国待遇条款是关贸总协定的基石。最惠国待遇即一缔约国对来
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当立
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国的相同产品。

财政学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财政学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财政学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财政学作为研究政府的财政行为与经济关系的学科,对税收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

其中,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是财政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财政学的角度探讨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原理、税种和税率的选择以及税收的效应等方面展开。

课税原理基本原理商品和劳务的课税是基于财政学中的三个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便利原则。

1.公平原则:税收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能力进行征收,即所得水平高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更多的税款,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

2.效率原则:税收征收应当尽量减少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率的影响,减少不必要的扭曲效应,避免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3.便利原则:税收征收应当简化征收程序,减少征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

类型和范围商品税商品税分为两种形式:增值税和消费税。

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的每个环节的增值作为税基进行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纳税人是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各个经营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增值税的税率通常根据不同的商品类别进行差异化设定,以满足公平和效率原则。

2.消费税:消费税是以商品销售额作为税基进行征收的税种。

消费税直接加在商品销售价格上,由消费者支付。

消费税通常用于鼓励或抑制特定品类的消费,根据商品的环境影响、奢侈程度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税率。

劳务税劳务税是针对劳务收入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

1.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劳务收入征收的税种,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和来源进行分类征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通常采用累进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这样能够从高收入人群中获取更多的税收,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

2.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对个人劳务收入征收的一种附加费用。

社会保险费用用于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费通常由个人和雇主共同承担,根据个人的劳务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税收的效应经济效应税收对经济产生一系列的效应,包括资源配置效应、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等。

税收负担转嫁原理分析,对某种商品征税后,他的价格会升高

税收负担转嫁原理分析,对某种商品征税后,他的价格会升高

税收负担转嫁原理分析,对某种商品征税后,他的价格会升高①商品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能转嫁。

税负转嫁的最主要方式是变动商品的价格。

因而,以商品为课税对象,与商品价格关系密切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比较容易转嫁是明显的,而与商品及商品价格关系不密切或距离较远的所得课税往往难以转嫁。

如对个人财产和劳动所得课征的税收一般只能降低个人的消费水平,无法转嫁出去。

对各类企业课征的法人所得税尽管存在转嫁的渠道,如提高本公司商品的售价,降低或延迟增长雇员的工资或增加劳动强度,以及降低股息和红利等等。

但这些渠道并不畅通,或者会受到企业雇员和股东的强烈反对,或者受制于社会供求关系变化情况,都难以实现。

②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的课税较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的课税不易转嫁。

社会中大量的商品生产和销售都处于竞争状态中,商品价格的确定最终取决于供求关系,而税负转嫁自然与供求弹性有关。

一般来说,供给弹性较大的商品,生产者可灵活调整生产数量,最终使其在所期望的价格水平上销售出去,因而所纳税款完全可以作为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转嫁出去。

而供给弹性较小的商品,生产者调整生产数量的可行性较小,从而难以控制价格水平,税负转嫁困难。

同理,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其价格最终决定于卖方,也可以顺利地实现税负转嫁;但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买方可以通过调整购买数量影响价格,税负转嫁比较困难。

如果把供给和需求结合起来考虑,则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税负容易转嫁;供给弹性小于需求弹性时,税负转嫁困难。

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则往往由供给和需求两方共同负担税款,税负转嫁只能部分实现。

③课税范围宽广的商品较易转嫁,课税范围狭窄的难以转嫁。

税负转嫁必然引致商品价格的升高,若另外的商品可以替代加价的商品,消费者往往会转而代之,从而使税负转嫁失效。

但若一种税收课税范围很广,甚至波及同类商品的全部,消费者无法找到价格不变的代用品时,只好承受税负转嫁的损失。

商品课税的特点

商品课税的特点

(一)增值税 1、增值税是对从事 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 和个人,在产制 、批
发、零售的每一个周转
环节,以产品销售和营 增值额是指企业和个人 业服务所取得的增值额,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新创 按统一或差别税率课征 造的那部分价值 。 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特点:第一,一种
商品多次课征中避免重复征税; 第二,增值税采取道道课征的方 式,可以使各关联企业在纳税上 互相监督;第三,增值税的课征
1课征普遍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3实行比例税率4计征简便5商品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6商品课税较易转嫁一增值税1增值税是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产制发零售的每一个周转环节以产品销售和营业服务所取得的增值额按统一或差别税率课征的一种税
第一节
商品课税
商品课税是泛指所有以商品为征税对象的税类。
与商品流转环节相适应,税收额
的大小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 第四,企业组织结构变化兼并或分解都不影响增值税 额,有利于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第五,增值税有利 于扩大对外贸易往来,对于出口需要退税的商品可以
实行“零税率”。
2、增值税的类型
①生产增值型
②消费增值型
③收入增值型
3、增值税计征方法
①加法 ②减法 ③扣除法
商品课税也称流转税或流转额是指由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活动而发生 的货币金额。
一、商品课税的特点
1、课征普遍 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3、实行比例税率
4、计征简便
5、商品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
6、商品课税较易转嫁
二、商品课税主要税种

税收的分类

税收的分类

税收的分类一、按课税对象1、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

2、所得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

另外,国家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

3、财产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

4、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税。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

5、资源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

二、按计税依据1、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

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2、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

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

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三、按与价格的关系1、价内税: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2、价外税: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四、按是否独立征收1、正税: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

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

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2、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

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

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

五、按管理和使用权限1、中央税: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

商品课税的名词解释

商品课税的名词解释

商品课税的名词解释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商品课税是一种经济手段,用于向国家征收税款。

它是指对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进行征税的一种制度。

商品课税是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可以用于调节经济,又可以用于满足政府财政需求。

一、商品课税的目的和作用商品课税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促进经济发展、资源调节和公平分配。

首先,税收对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它能够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经济增长。

其次,税收可以实现资源的调节,通过税收的优惠或者限制,调控市场供需关系,引导资源流向高效率领域。

最后,税收的征收和使用应该符合公平原则,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正。

二、商品课税的分类商品课税按征税主体可以分为国家税和地方税。

国家税是由国家政府负责征收的税种,包括消费税、增值税等;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还可以将商品课税分为生产税、流转税和消费税。

生产税是对生产环节中的税收,如资源税、烟酒税;流转税是对商品在流通环节中征收的税种,如营业税、关税;消费税是对商品最终消费环节征收的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

三、商品课税的税基和税率商品课税的税基是指税收征收的依据,通常是以商品的货值或者利润为基础。

税收的税基决定了税收征收的范围和数额。

税率是税收征收的比例,是指对商品课税的百分数。

不同的税种和企业类型适用不同的税率,以实现税收征收的适度和公平。

四、商品课税的优化和问题商品课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需要不断优化和改革。

像增值税改革就是一种优化措施,通过将多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税种,实现简化征税程序,提高税收效益。

然而,商品课税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税率过高对企业发展不利,可能导致企业利润下降,投资意愿减弱。

另一方面,税收逃避和偷漏现象普遍存在,对税收征收形成一定的阻碍。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五、商品课税的国际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品课税制度存在差异。

湘潭大学财政学课件-第11章我国现行税制

湘潭大学财政学课件-第11章我国现行税制

设税负完全转嫁。
增值税的税率和抵扣率均为17%,销售收入
额按照1000的数量递增,

理想型的增值税

免税的情况

免税
◎ ◎ ◎
政府税收收入减少170 农民负担进项税额170 农产品批发采购商:得利340
三、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 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 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 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 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 品。
例1.某粮油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厂 2009年5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从粮油供应公司购进小麦20万公斤,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40000元, 增值税税款为18 200元;该批小麦已验收 入库。 (2)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万公斤,填具 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 买价为70000元。 该批小麦已运抵企业并 验收入库。
第十一章
税收制度
● ●
商品课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资源课税与财产课税
第十一章
第一节
税收制度
商品课税
一、商品课税的特征和功能

含义:商品课税泛指所有以商品为征税 对象的税类。 特征:课征普遍;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 转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计征 简便。

商品课税

商品课税


减免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要进口的设备;
⑦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⑨ 废旧物品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商 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收入额大于购进商品 (或取得劳务)所支付金额的差额。

就各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的 商品销售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规定的非增值性质项目 后的余额。
非增值性质项目
从理论上讲是指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的原材料、 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和固定资产折旧等。 从实践看,往往与理论有差别,因为各国考虑到 各自的财政状况,各国法定非增值项目通常可大 可小,不完全等于理论上的非增值项目。

理解什么是非应税项目
非应税项目
——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4)、混合销售行为 ①含义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
所谓“一项销售行为”指纳税人的同一个生产经营项目 所谓“非应税劳务”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劳务
②混合销售行为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
3、增值税的类型
根据课税对象范围大小(销售收入—法定非增值性质项目),增 值税有三种类型
课税对象
销售收入-原材料、辅助材料
生产型的增值税
燃料、动力等投入 的中间性产品价值 (=工资+利息+租金+利润+折旧) 销售收入-上述投入的中间性产品价值

直接税名词解释

直接税名词解释

直接税名词解释1、直接税——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和价值形态为课税标志,它是从整个社会经济看税收问题。

在各种税中,对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劳动者都课税,而且通常要将全部或大部分税收集中到政府手中。

这种税既要在数量上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又要在价格上体现其承担能力,即应该根据生产发展的水平和生产结构的状况,由经济决定的最低税负来调节各种经济利益,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可能不因生产总量增加或生产结构变化而丧失其应得的收入。

2、间接税——是以课税对象的流转额或所有权形式为课税标志,它不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为标准,而是以课税对象是否流入或流出国境作为判断征税与否的标准。

3、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直接税,它是以满足人们某种特殊需要为征税的主要目的。

凡是具有特定消费目的或消费条件,并用于这种特定消费目的或消费条件的物品,均属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消费税就其性质来说,属于流转税,但从其课税方法看,它又属于间接税。

4、增值税——是以商品的流转额和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它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能够真实地反映资金运动的情况,体现了按增值额计征税款的思想。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因此,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便是增值额。

因此,增值额也就成了课税对象的货币表现。

增值税与原来的产品税相比较,由于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普遍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已成为现代国家普遍征收的税种。

在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中,销售额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施增值税, 1997年对增值税的规定做了两处重要改进:一是扩大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二是简化了增值税的纳税环节,只设立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免除了中间商品的缴税义务,即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

目前,增值税已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据统计, 2003年我国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50%以上。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增值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柱税种。

第八讲:商品税

第八讲:商品税

消费税的税率
• 消费税的税率按产品设计,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 率两种性质的税率。其中黄酒、啤酒按吨规定定额 税率;汽车、柴油按升规定定额税率,其他应税产 品适用比例税率。 • 税率的高低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盈利水平而定。
• 现行消费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 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1%,最高56%(2008年9月 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 至1%)。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 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 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 消费税。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 对象的税种统称,在实际运用中有广义消费 税和狭义消费税之分:
– 狭义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烟税、酒税、盐税、货 物税、关税等。 – 广义消费税是指以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 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既包括对特定消费品或消 费行为征收的税类,也包括对一般消费品或消费 行为征收的税类,如增值税、营业税等。
销售额 原材料加工 成品生产 批发 零售 合 计 30 70 80 100 280 增值额 30 40 10 20
100
9
100
增值税是针对周转税的缺点而设计的一种新税。 增值税与周转税相比较,避免了重复征税,更符合 税收的中性原则。
表8-1 X的生产销售流程 购买 生产者 销售 增值额 税额1 税额2
A
B C D 总计
0
400 800 1600 2800
400
800 1600 2200 5000
400
400 800 600 2200

商品课税名词解释

商品课税名词解释

商品课税名词解释
商品课税是指对生产、消费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所课的税。

这里的商品既包括有形商品,如食品、服装、住宅等,也包括无形商品,如专利、技术等;既包括资本性商品--生产资料,也包括消费品--生活资料;既包括本国商品,也包括从外国进口的商品。

劳务通常只包括经营者提供的劳务,如宾馆向客人提供的食宿服务等,不包括被雇佣者提供的劳务,如公司职员受雇之后为本公司提供的劳务等,也不包括自我提供的劳务,如家务劳动等。

从计价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等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进行征收的一类流转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之后的批发零售环节,因为其价格已经包含消费税,因此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税务专家。

课税对象是指

课税对象是指

课税对象是指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课税对象的规定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税收通常被分为三大类,即对流转额的课税,对所得额的课税和对财产额的课税。

(一)对流转额课税对流转额课税,也称流转税,是指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如营业额、交易收入额、劳务收入额等的课税。

流转税的基本特点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和服务收入环节征收,因而不受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成本的影响。

我国的流转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印花税等。

(二)对所得额课税对所得额的课税,也称所得税,是指以各种纯收益或总收益额包括投资收益、工薪所得、交易所得、劳务费收入以及其他收益或所得,所课征的税收。

对纳税人应税所得的课税,有利于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以纳税人的纯收入或净收入为课税对象,因而有利于兼顾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贯彻"量力负担"的原则。

例如,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以及历史上曾经开设过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

(三)对财产额课税对财产额的课税,也称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具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额为课征对象的一些税种。

财产税的基本特点是课税直接与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和财产价值相关联,便于公平分配、缓解收入悬殊的状况。

比如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将要开征的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我国对税收的分类,除上述三大类外,还有对资源课税(称资源税)和对特定行为课税(称行为税)的其他分类方法。

财政学知识点(1)

财政学知识点(1)

财政学知识点(1)名词解释公共物品:由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私人物品:由市场供给用来满足个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购买性支出:与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交换相关联的财政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活动。

转移性支出:政府无偿向居民和企业、事业以及其他单位供给财政资金。

是指政府按照一定方式,把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地,单方面转移给居民和其他收益者的支出“收支两条线”管理:针对原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项改革。

核心内容:将财政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形成完整统一的各级预算,提高法制化管理和监督水平。

瓦格纳法则:随着人均收入提高,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提高。

财政支出增长弹性系数(Eg):财政支出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

Eg>1,财政支出增长速度>GDP 增长速度。

财政支出增长边际倾向(MGP):表明财政支出增长额与GDP增长额之间的关系,即GDP每增加一单位时财政支出增加多少,或财政支出增长额占GDP增长额比例。

纳税人: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课税对象:税收客体;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

课税标准:课税依据;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

税率:对课税对象征税的比例。

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

按征税对象的数量单位直接规定的征税数额。

累进税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

课税对象数额↑,税率↑。

税收能力:应当能征收上来的税收数额。

税收努力:税务当局征收全部法定应纳税额的程度,或税收能力被利用的程度。

行政管理支出(一般性支出):用于国家各级政权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职能所支付的经费。

影响因素:政府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效率、管理费的使用效率。

——选择税收的收入效应:税收将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政府手中,使纳税人的收入下降,从而降低商品购买量和消费水平。

税收中性: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or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

财政学商品课税制度

财政学商品课税制度

中国与其他国家商品课税制度比较
中国与其他国家商品课税制度的差异性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商品课税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例如税率、征税范围、税收政策等。
中国与其他国家商品课税制度的交流与合作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渐加强,推动税收政策的协调与统 一。
中国与其他国家商品课税制度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欧盟商品课税制度比较
欧盟成员国之间商品课税制度存在差异
欧盟成员国之间在商品课税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增值税的税率、征税范围等。
欧盟商品课税制度一体化进程
为了促进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发展,欧盟正在逐步推进商品课税制度的一体化进程,简化 跨境贸易的税收规则。
欧盟商品课税制度对跨境电商的影响
欧盟商品课税制度对跨境电商的影响较大,需要遵守欧盟的增值税规定,确保按时缴纳税 款。
关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
总结词
关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 税率根据不同商品类别和国家的贸易政策而 有所差异。
详细描述
关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 税率根据不同商品类别和国家的贸易政策而 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进口关税税率较高, 出口关税税率较低。关税税率可以分为从价 税、从量税、复合税和选择税等不同类型, 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和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 选择和调整。
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关税的征收管理
总结词
关税的征收管理是为了确保关税征收的合法性、规范 性和有效性,保障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经济安全。
详细描述
关税的征收管理包括征收方式、征管制度、税收征管 信息化等方面。各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规范关税征收的管理流程和操作程序,确 保关税征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各国 政府还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效 率和准确性,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监管和管理,保障 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经济安全。

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
二、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企业所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 业和其他组织。
2.计税依据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都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 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之后 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所得课税
一、所得课税的类型 1、分类所得税制 所谓分类所得税制,就是把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所 得按来源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别,对各类不同性质的 所得规定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征收所得。 2、综合所得税 即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综合计算征 收所得税。
3、分类综合所得税,即把分类和综合两种所得 税的优点兼收并蓄,实行分项课征和综合计税相 结合。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对劳务报酬 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 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 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 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 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 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税率,即对不同的所得项
目,分别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具体适用税率形式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 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 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 减征30%。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在核定计税依据时,只准许将当 期固定资产折旧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就国 民经济整体而言,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 收入型增值税。

课税对象和征税对象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课税对象和征税对象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课税对象和征税对象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昨天听到不少会计小伙伴搞不清楚课税对象的含义,以及和征税对象的区别,会计网小编都来详细说一下,并附上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源三者的联系,方便大家对课税对象有更深的理解。

课税对象是什么意思通俗地说,课税对象就是指针对什么征税。

如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商品、产品、应税劳务等,旅游餐饮业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就是饭店、旅店、出租等等,个人所得税的行税对象就是个人所取得的收入等。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国家的税制往往也是以对应于这三类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为主体。

征税对象是什么意思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在实际工作中也笼统地称之为征税范围,它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因为它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如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种因征税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税名也就不同。

课税对象和征税对象的区别简单来说,就是:课税对象:针对什么征税,是税收客体,不代表征税的广度。

征税对象:确定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

课税对象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净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源,三者的关系是什么?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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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ght-Burden):政府征税引起的社会福利损 失大于政府获得的税收的数额。 通过无差异曲线或补偿需求曲线可以对商品税 的超额负担加以考察。
使用无差异曲线度量商品税的超额负担
商品2
a
H
b
c
H’
Q22
Q21 Q23
p1 (1 )
p2
税收收入GE2
G
I2
p1
p2
超额负担 E2 N = ME3-G E2
销项税额=应税销 适售用额税率
(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 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一台售价为14625元的电脑的增值税结构
原材料生产者
销售额
5000
销售额对应税额 ① 850
缴纳税额 ① (A) 850
电脑生产厂
销售额
9000 进货 5000 + 850
销售额对应税额 ②1530 ① 进项税额 850
如何用最小的超额负担来征收商品税?
二、最优商品税
如何用最小的超额负担来征收商品税?
假设李英消费X、Y和闲暇l。如果X的价格为Px,
Y的价格为Py ,l的价格为w,李英的时间禀赋 为 ,又T 假设李英所有的收入用于购买X、Y, 则,
w(Tl)PxXPyY
劳动所得 所得运用
时间禀赋的价值:
wTPxXPyYwl
消费者
支付总额 14625
缴税总额 ④ (A) +(B) + (C) + (D)= 2125
假设销项和进项适用税率均为17%
一台价格为14625元电脑各环节的增值税
金额 环节
原材料生产商 电脑生产商 批发商 零售商 消费者
销售额
5000 9000 11000 12500 支付: 14625
销项税额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 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照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认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权限在县级以上国家 税务局机关。
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为考虑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公平,将其征收率 统一定为3%。 4.零税率 适用于出口货物(通过退免税方式实现)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 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 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三)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17% 适用基本税率的应税项目: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下述适用13%的货物除 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 13% 适用低税率的应税项目: (1)农业产品; (2)粮食、食用植物油; (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 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4)图书、报纸、杂志 (5)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总额税(lump sum tax)的超额负担为零
商品2
a
H
b
c
H’
Q22
Q21 Q23
p1 (1 )
p2 G
I2
E2
N
p1 p2
M
I1
E3
总额税 = 等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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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B’
O
Q12
Q13
Q11
B 商品1
使

价格 a


S

线 度 量 税
ps f
p0 ps g
j E
i


D

b

q1 q0
数量

1.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有偿提供相应的劳务服 务性业务。
3.进口货物。指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货物。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699320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不含 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能抵 扣任何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销征 售收 额率
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价外税)
公式中,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 销项税额。因此,含税销售额要按下式换算:
(2)小规模纳税人
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 供准确税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 纳税人。
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 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 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 元以下。
计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 率征 )收
(五)出口退税制度
出口退税的理论基础——消费地税 原产地原则与消费地原则下税收效应比较
按照征税的不同环节,对商品流转过程征收的间 接税,可以分为产地税(起点税)和消费地税(终点 税)。产地税是在生产地对商品销售所征收的间 接税。消费地税是在消费地对商品销售所征收 的间接税。产地税和消费地税对国际贸易产生 不同的税收效应。
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2009分地区国内增值税收入情况
21390412
17741282
单位:万元
4718840
缴纳税额 ② - ① (B)680
批发商
销售额
11000 进货 9000 + 1530
销售额对应税额 ③ 1870 ② 进项税额1530
缴纳税额 ③ - ② (C) 340
零售商
销售额
12500 进货 11000 + 1870
销售额对应税额 ④2125 ③ 进项税额1870
缴纳税额 ④ - ③ (D) 255
补偿需求曲线显示的超额负担
每单位商品X的价格
pc a
三角形 E1cE0 的面积显示了补偿 需求曲线下,税收超额负担的大
小与补偿需求弹性之间的关系。
d
Px (1)
E1
S′
px b
E 0
E0
S
c
马歇尔需求曲线
希克斯补偿需求曲线
D
D'
关于补偿需求曲线的讨论
请参见【美】沃尔特·尼
科尔森《微观经济理论: 基本原理与扩展》第9版, 第119-121页,北大出版 社,2008年版。
第八讲 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商品税的超额负担 最优商品税 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商品和劳务税,简称商品税,也称流转税, 是指在生产、流通或服务过程中,以商品 和劳务的流转额(或数量)为课税对象的 课税体系。
中国主要的商品税税种:增值税、营业税、 消费税、关税。
一、商品税的超额负担
超额负担的定义(Excess Burden, 或 Dead-
假设对X、Y、l征收同一比例的从价税t,因X、Y、
l价格的变化,上式调整为:
w T (1 t)xX P (1 t)yY P (1 t)wl
1 1twTPxXPyYwl
wT下降到 1 wT 1t
以同一税率课于包括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上的税收 相当于总额税。
The Ramsey Rule
总超额负担最小化的条件是各种商品的 边际超额负担相等。
q1
q0
商品X的年产量
补偿需求曲线与一般需求曲线的区别
1
S E 1 c E 0
px 2
1 [ p (1 ) p ] x 2
1 p x 2
xpxp
x p p x
x
x p
p
SE1cE0 1 2px pp1 22px
以三角形 的 E1cE0面 积 表 示的税收的超 额负担与补偿 需求弹性和税 率的平方成正 比。补偿需求 弹性越大,税 率越高,征税 带来的超额负 担越大。
M
E2
I1 等价变化ME3
N
E1
E3
C
B’
O
Q12
Q13
Q11
B 商品1
商品税的超额负担
超额负担既然是政府征税后,消费者减少对征 税商品的需求量而引起的,那么,如果商品的 需求量不因征税而发生变化,征税还存在超额 负担吗?
商品2 H
Q21 H’
p1 (1 )
p2
I1
E1 I2
E2 Q22
a
p1 p2
增值税的理论构建
增值税消除了在销售的中间环节和最终环节对同 样的投入反复征税。
与对公司利润税相比,增值税更符合利益原则。
如何计算增值部分?
生产全过程
收据
增值税
环节1(小麦)农场主 环节2(面粉)面粉加工厂 环节3(面包)面包加工商 环节4(劳务)零售商
消费者面临的最终价格 所有价值的增加额
0.2 0.2 0.3 0.1=0.3-0.2 0.47 0.17=0.47-0.3 0.55 0.08=0.55-0.47 0.55
原产地税与消费地税比较
同一税率下
假设A、B两国都生产商品Q,在税率统一为t 征税前,商品Q在A国和B国的价格分别为PAQ和PBQ,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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