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中学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学校微信管理制度规章范文
学校微信管理制度规章范文学校微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微信平台的管理,提高学校微信平台的服务水平,保障信息的及时通畅,确保学校微信平台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并由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应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要目标,维护学校形象,拓展学校影响力,提高对外宣传能力。
第四条学校微信平台的内容应与学校办学目标相符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健康向善,内容真实,实事求是。
第五条学校微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传媒法规及互联网信息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章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分为技术管理和内容管理两部分。
第七条技术管理包括微信平台的注册和设置、账号的管理、服务器的管理等。
内容管理包括文章的发布、审查、修改、删除等。
第八条学校微信公众号应有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系统更新,确保微信平台的稳定运行。
第九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账号密码应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更改或泄露。
第十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管理应由学校指定的编辑和审核人员负责,确保发布的文章真实、准确,并符合传媒法规和互联网信息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应分类发布,与学校各部门、各专业相关的文章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发布。
第十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用户留言和评论应及时回复,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言论和行为,应及时删除并进行必要处罚。
第三章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内容应贴近学校实际情况,关注学校发展动态,及时传递学校最新消息。
第十四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应注重教育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供有益的教育信息和教学经验分享,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五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涉及政治敏感话题和攻击他人的言论。
第十六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应注重文化品味和艺术表达,提供有价值的文化艺术信息和文化传播平台。
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利益,维护学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账号、教职工个人账号、学生社团账号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对平台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微信、微博平台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 教职工个人账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4. 学生社团账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不得利用平台进行非法活动。
四、内容管理1. 内容发布(1)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误导公众。
(3)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
2. 内容审核(1)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教职工个人账号和学生社团账号发布内容,应自觉接受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五、安全管理1. 账号管理(1)学校官方账号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他账号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管理。
(2)账号管理员应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2.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对恶意攻击、黑客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微博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博、微信群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家校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微博、微信群,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以及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
2. 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保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保障用户权益,尊重用户隐私。
5. 维护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风险。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微博、微信运营小组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微博、微信群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管理制度1. 微博、微信群名称规范(1)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名称应使用正式名称,如“XX学校官方微博”、“XX学校官方微信”。
(2)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如“XX班级”、“XX部门”、“XX社团”。
2. 内容发布规范(1)发布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
(3)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4)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用户管理规范(1)用户注册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用户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垃圾信息、恶意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3)用户不得在群内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4. 违规处理(1)对于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将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将予以警告、封号等处理。
(3)对于恶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用户,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加强学校信息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规范性,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原则与要求校报作为传统纸质媒体,要求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始终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学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旨在及时、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报道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成绩和创新,反映广大师生的愿景诉求,更好服务于学校内涵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探索运用新媒体引导、组织和服务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载体。
学校校报和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为加强对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组建学校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负责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收集、图文编辑、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校报设四个版块,分别为“综合新闻”版由校办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讲坛”版由教务科研处负责;“青春”版由学工处负责;“杂文天下”版由其余各部门轮流负责。
学校办公室牵头汇总图文材料,艺术学院负责美工与排版。
三、信息的收集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运行实行统一指导,备案审批原则。
微博、微信信息收集。
学工处和各学院每周至少提供3条微博、微信信息;其余机关单位(合署办公视同一个单位)每两周至少提供1条微博、微信信息。
部门所需要发布的信息以书面、电子版的形式传送,由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上报学校分管宣传的校领导审核后及时予以发布。
发布内容要求贴近学生,平衡好“你想要大家看的内容”和“大家想看到的内容”两者之间的关系,尽量做到图文兼备。
发布的信息涉及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全局性、政策性的内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
校报、学校网站信息具体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四、信息的发布与运行维护校报、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所发布的信息,不论原创还是转发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内容应精练准确,真实生动,客观合法,注明作者,转发的应注明信息来源。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客观;4. 体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信息编辑和发布能力;3. 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4. 能够承担平台管理工作。
第六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信息内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应提交信息内容至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2. 信息编辑: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进行编辑,确保信息格式规范、语言准确;3. 信息发布:编辑后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4. 信息反馈:发布信息后,管理员应关注信息传播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策略。
第七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2. 不得发布虚假、诽谤、侮辱他人、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违规信息;3. 不得发布与学校形象不符、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4.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商业推广等违规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2. 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在平台上公开通报;3. 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微博、微信作为一种互联网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已成为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微博、微信。
第三条凡以校内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的官方账号,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学院、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第二章登记注册第五条凡以学校、校内各级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注册的官方微博、微信账号,均须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微博、微信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确有必要新建官方微博、微信的校内各院(系)、教研部、部门,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通。
校内各二级单位下设机构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校内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新建官方微博、微信,需填写《仰恩大学各级官方微博、微信申请表》,报主管单位批准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开通。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七条以学校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博、微信,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任何部门、学院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以仰恩大学的名义在微信、微博上发布新闻和信息。
学校两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号”)和微博(以下简称“微博”)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高信息传播效率,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两微平台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维护,对两微内容进行审核和发布。
2. 各部门、学院、班级等用户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微信公号和微博内容策划、编辑、审核和发布。
3. 学生会、团委等学生组织负责学生相关内容的策划、编辑、审核和发布。
三、管理制度1. 信息内容要求(1)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发布违法、违规、虚假、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2)信息内容应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夸大、歪曲事实。
2. 信息发布流程(1)各部门、学院、班级等用户单位需提前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提交信息发布申请,内容包括信息标题、内容、发布时间等。
(2)信息化管理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3)信息发布后,用户单位需密切关注信息反馈,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3. 账号管理(1)微信公号和微博账号由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开设、转让、借用、出租。
(2)用户单位使用微信公号和微博账号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账号密码由用户单位自行设置,确保账号安全。
4. 监督与考核(1)信息化管理部门定期对两微平台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发布符合本制度要求。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发布资格等处理。
(3)各部门、学院、班级等用户单位应积极配合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作为学校的官方传媒平台,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官媒”)的管理制度起到了宣传推广、信息传递、舆论引导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官媒的运营管理,提高信息传递和宣传效果,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官媒团队的所有成员。
二、官媒运营管理团队1. 官媒团队由相关部门指派负责运营,具体人员由团队负责人确定。
2. 官媒团队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运营经验和文案策划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3. 官媒团队成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
三、官媒内容管理1. 官媒内容应以学校形象为核心,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成果和重大活动。
所有发布内容必须经过审核,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内容。
2. 官媒内容应以时事热点和学校相关为线索,创造多样化的内容,提高用户关注度。
3. 官媒内容应及时、准确、客观地传递学校最新动态和信息。
任何虚假信息均不得发布。
4. 官媒内容需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撰写,并配以高质量的图片或视频,提升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
5. 官媒内容需根据不同社交媒体平台的特点和用户习惯进行优化和调整。
四、官媒互动管理1. 官媒团队应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评论,解答用户的问题,并向有需要的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2. 官媒团队应始终保持礼貌、专业和客观的态度,对待用户的质疑和批评要积极回应,严禁发表辱骂、挑衅和侮辱性言论。
3. 官媒团队应定期梳理用户的留言和需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官媒内容和运营策略。
五、官媒危机处理1. 官媒团队应建立健全的危机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模拟危机演练,提高危机处理的能力。
2. 官媒团队应对可能引发危机的内容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核,避免危机的发生。
3. 若发生危机事件,官媒团队应及时发布官方声明,全面解释事实真相,稳定舆论声势。
4. 官媒团队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层汇报并接受指导,确保危机的正确处理和危机后的整改工作。
六、官媒账号管理1. 官媒团队应定期更新、维护官媒账号,确保账号的信息完整和及时性。
学校微博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微博的使用,提高微博信息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使用微博的教职工、学生和校外合作单位。
第三条学校微博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维护学校形象,传播正能量;3.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尊重网络道德;4. 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促进沟通交流。
第二章微博账号管理第四条学校微博账号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中心、教务处、学生处等。
第五条微博账号的注册和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账号名称应简洁、规范,体现学校特色;2. 账号信息应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3. 账号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4. 账号不得用于商业广告、非法活动等。
第六条微博账号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2. 具备较强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3.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网络管理能力;4. 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胜任微博账号管理工作。
第三章微博内容管理第七条微博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发布违法信息;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尊重网络道德,不得发布侮辱、诽谤、诬告等不良信息;4.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实言论,不得进行恶意炒作;5.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第八条微博内容发布前应进行以下审核:1.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内容是否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内容是否尊重网络道德,不得发布侮辱、诽谤、诬告等不良信息;4. 内容是否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实言论。
第九条微博内容发布后,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舆情,对不良信息及时处理,维护学校形象。
校园微博号运营管理规定
校园微博号运营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并指导校园微博号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微博号的合法性、健康性和有序性。
所有使用校园微博号的用户和管理者都应遵守本规定。
2. 微博号的申请和审批• 2.1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微博号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 2.2 微博号申请人应提交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
• 2.3 申请人在申请表格中需提供详细的微博内容介绍,包括宣传目的、定位和相关主题等。
• 2.4 微博号的申请需要经过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申请人将被通知是否获得批准。
3. 微博内容管理• 3.1 微博号管理者应确保微博内容的合法性和健康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3.2 禁止发布违法、淫秽、暴力、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
• 3.3 微博号管理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发布与校园相关的新闻、活动通知、招聘信息、校园文化等内容。
• 3.4 微博号管理者应及时更新微博内容,保持内容的新鲜度和吸引力。
• 3.5 微博号管理者应注意言辞和表达方式,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4. 微博互动管理• 4.1 微博号管理者应积极参与微博互动,与关注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 4.2 微博号管理者应及时回复关注者的留言和评论,解答相关问题。
• 4.3 禁止使用虚假身份或者冒充他人进行微博互动。
• 4.4 微博号管理者应注重关注者的反馈和意见,不断改进微博内容和管理方式。
5. 微博号违规处理• 5.1 一旦发现微博号违反管理规定,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发布、暂停使用等。
• 5.2 对于严重违规情况,相关部门保留进一步采取行政处罚或法律追责的权利。
• 5.3 被处理的微博号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6. 其他事项• 6.1 微博号管理者应保证个人账号和微博号的安全,不得将账号和权限转让给他人。
• 6.2 微博号管理者应定期备份微博内容,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 6.3 微博号管理者有责任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微博号的运营情况和相关统计数据。
校园微博管理制度
校园微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园微博管理,加强对校园微博的监管,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校园微博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微博账号,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学生、教师、员工等个人微博。
三、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所有微博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违法违规内容。
2.真实准确:微博账号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歪曲事实。
3.尊重他人:微博内容必须尊重他人权利,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或造谣中伤。
4.文明健康:微博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健康文明,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5.管理规范:微博管理必须依规依法,保持规范有序。
四、微博管理细则1.学校官方微博管理(1)学校官方微博由学校官方指定工作人员管理,发布官方信息、学校活动等内容。
(2)学校官方微博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发言应当谨慎,不得擅自发表与学校立场相悖的言论。
(3)学校官方微博应及时回复网友提问,保持互动。
2.个人微博管理(1)学生、教师、员工等个人微博应当遵守校园微博管理制度,不得发布有悖于学校形象的内容。
(2)个人微博内容不得以学校名义发布信息,必须标注个人身份。
(3)禁止发布含有辱骂、诋毁他人的言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4)学生的微博内容不得包含暴力、色情、赌博等内容,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五、违规处理1.一经发现有违反校园微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对于恶意造谣、诋毁学校形象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3.对于故意传播不良信息,影响校园秩序的行为,将按照校规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本校园微博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学校将依法处理。
以上为校园微博管理制度,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学校微信管理制度规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微信平台的管理,规范微信使用行为,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保障学校形象和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微信平台,包括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教师个人微信等。
第三条学校微信平台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微信平台信息发布应真实、准确、及时,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2. 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微信平台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师生隐私。
3. 依法依规原则:微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微信平台建设第四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其他微信平台由相关部门或教师负责建设。
第五条微信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1. 发布学校新闻、通知、公告等信息;2. 提供师生交流互动平台;3. 传播学校文化、特色和成果;4. 服务师生,解答疑问,提供帮助。
第三章微信平台管理第六条微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网络知识;2. 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信息;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微信平台管理员职责:1. 负责微信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 确保信息发布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 监督微信平台的使用,制止违规行为;4. 收集和反馈师生意见,不断改进微信平台。
第八条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要求:1.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及时;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 尊重师生权益,不得发布侮辱、诽谤、虚假等信息;4. 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传播病毒、恶意软件等。
第九条微信平台使用规定:1. 微信平台仅限于学校内部师生交流,禁止用于商业广告、违法活动等;2. 禁止在微信平台上发布涉密信息;3. 严禁利用微信平台进行诽谤、侮辱、恶意攻击等行为;4. 严禁泄露师生个人信息。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在微信平台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理。
学校社交媒体账号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社交媒体账号安全管理制度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校社交媒体账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护学校的声誉和信息安全。
2. 账号管理2.1 账号授权- 所有学校社交媒体账号的创建和管理必须经过学校授权,由专门负责的部门进行管理。
- 账号管理部门应定期审查账号授权,确保仅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管理学校的社交媒体账号。
2.2 账号密码安全- 所有学校社交媒体账号的密码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
- 不得将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包括工作人员和学生,如有需要,应通过账号管理部门进行授权。
2.3 账号监管- 账号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学校社交媒体账号的活动,包括发布的内容、评论和互动等。
- 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有害信息,账号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内容管理3.1 发布准则- 所有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学校的宣传政策和道德规范,不得含有攻击性、歧视性、虚假性或侮辱他人的内容。
- 发布的内容应具有价值和教育意义,鼓励积极、健康的社交媒体互动。
3.2 审核机制- 账号管理部门应建立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审批。
- 审核过程应及时进行,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3 用户互动管理- 账号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回复用户的评论和留言,保持积极的互动氛围。
- 如遇到违规或恶意用户行为,应及时屏蔽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4. 培训和意识提升4.1 培训计划- 学校应定期组织社交媒体账号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包括账号安全管理、内容管理和用户互动等方面的知识。
- 培训内容应根据新技术和社交媒体平台的发展进行更新和调整。
4.2 意识提升活动- 学校应开展意识提升活动,提醒教职员工和学生注意社交媒体账号的安全风险和合规要求。
- 意识提升活动可以包括宣传资料、演讲、培训课程等形式,以增加大家的安全意识和主动性。
5. 执法和违规处理5.1 违规行为定义- 学校社交媒体账号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有害信息、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学校网络社交平台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网络社交平台管理制度范文学校网络社交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规范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的活动,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网络社交平台上的学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发布、信息评论、互动交流等行为。
第三条网络社交平台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尊重个人隐私、保护校园网络环境、规范学生行为为原则,旨在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社交平台,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检,增强信息发布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第四条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本管理制度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发布。
第二章账号注册和使用第五条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注册账号时,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
第六条学生应当自行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及密码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七条学生在使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时,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言论和信息。
第八条学生不得利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从事商业活动、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学生在使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互动交流时,应礼貌待人、文明发言,不得侮辱、恶意攻击他人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个人信息发布和保护第十条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信息时,应考虑自身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他人隐私。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信息时,应尊重他人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信息时,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学校规定和价值观念的内容。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信息时,应自觉抵制低俗、庸俗、暴力、淫秽等不良信息,积极传递正能量和健康向上的内容。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信息时,应自觉遵守信息真实性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谣言。
第十五条学校有权对学生在校园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
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了人们重要的交流方式。
学校社交平台作为学生们共同的交流平台,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学校社交平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泄露、虚假传播等。
因此,学校需要出台一套管理规定,以确保社交平台的健康发展。
1. 出台社交平台使用守则学校应明确规定学生在社交平台上的行为准则,目的是建立一个积极、健康的交流环境。
比如,要求学生不得发布违法、不良信息,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人身攻击等。
2. 加强师生互动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应鼓励师生间的互动,促进教育、学习、交流和分享。
学生可以在社交平台上向老师请教问题,老师也可以发布学习资料和答疑解惑。
这种互动可以加强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教育活动的开展。
3. 限制个人隐私公开程度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应要求学生谨慎处理个人隐私问题。
学生应该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应该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学校也应该对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杜绝个人隐私被滥用的情况。
4. 警惕信息泄露风险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应加强对信息泄露风险的防范。
学校应要求学生在社交平台上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此外,学校还可以加强对社交平台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信息泄露事件。
5. 禁止虚假传播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应明确禁止学生散布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的传播会对学生的学习和校园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对虚假信息进行举报,并及时查处。
6. 建立屏蔽机制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屏蔽机制,以屏蔽垃圾信息和不良内容,保护学生的视听健康。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关键词过滤、举报机制等功能,及时清理有害信息。
7. 提供线下教育与指导学校社交平台管理规定不仅应着力规范线上行为,还应提供线下教育与指导。
学校可以组织信息安全、网络素养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学生的社交媒体使用技能和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社交平台带来的问题。
大龙中学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大龙中学微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县教育局微信、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县教育系统形象,搭建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第三条校微信公众号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校办公室是校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负责微信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校微信公众号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校办公室县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科室分管领导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向校办公室报送。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
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2。
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3。
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需发布的信息;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1.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股室分管领导审核,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校办公室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操作发布。
第四章微信管理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在微信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资料.第十四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他人或学校(园)私自泄漏。
学校两微一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两微一网(即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校园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质量,保障学校形象和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两微一网的所有信息发布行为,包括内容策划、编辑、审核、发布、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两微一网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4. 体现学校特色,增强师生互动,提升学校影响力。
第二章信息发布内容第四条学校两微一网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1. 学校重要新闻、政策解读、工作动态;2. 教学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师生风采;3. 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志愿服务;4. 校园生活服务信息、后勤保障信息;5. 校友动态、社会合作信息;6. 其他与师生利益相关的信息。
第五条信息发布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 文字简洁明了,语言规范;2. 图片清晰美观,符合审美要求;3. 视频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教育意义;4. 遵守版权法规,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第三章信息发布流程第六条信息发布流程如下:1. 内容策划: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信息发布需求,经审核后确定发布内容;2. 内容编辑:根据发布需求,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的编辑;3. 审核把关:信息发布前,由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要求;4. 发布实施:审核通过后,由指定人员进行信息发布;5. 信息维护:定期检查信息发布情况,对过期或错误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或删除。
第七条信息发布时间安排:1. 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布1条信息;2. 重要新闻、重大活动等可随时发布;3. 信息发布时间应避开师生休息时间。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第八条学校两微一网信息发布工作由学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个人配合。
第九条信息发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2. 熟悉信息发布流程和规范;3. 严守保密纪律。
第十条学校设立信息发布监督机制,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学校微信管理制度规章
学校微信管理制度规章学校微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微信的管理,有效推动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微信是学校官方的网络公众平台,是学校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之一,是传达学校方针政策、提供学校新闻信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与运营。
微信公众号的开通、使用、管理以及与学校其他平台的协同配合,都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微信公众号的申请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开通申请由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者应提交申请书,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所需材料。
第五条开通微信公众号的申请必须通过审核,且有明确的运营方案,包括内容构思、发布频率、推送方式等。
第六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属于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应指派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内容审核、运营推广等工作。
第七条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微信公众平台的操作规则,严格遵守微信公众平台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包括内容的策划、编辑、审核、发布、推送等工作。
发布的内容应准确、客观、及时、合法。
第九条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复网友的留言,遵守网络礼仪,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学生隐私。
第十条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人员应保证微信公众号的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发布内容,提高传播效果。
第三章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应以传播学校的方针政策、提供校园新闻资讯、展示学校形象为主,宣传教育部署,服务师生教学科研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不得涉及违法、不良、低俗、虚假、商业广告等内容,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要做到准确、客观、真实,不得发布不实信息以及涉及学校内部事务的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应具有公益性、艺术性、教育性,要注重信息的价值和新闻的导向,提高受众的阅读体验。
第十五条学校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应合理安排,避免信息重复、冗长无聊,以及过于频繁的推送,影响读者体验。
学校社交媒体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社交媒体的运营管理,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提升学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官方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学校社交媒体管理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设立社交媒体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社交媒体管理小组组成人员如下:1. 组长: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2. 副组长:由学校宣传部负责人担任。
3. 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五条社交媒体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社交媒体运营策略和内容发布计划。
2. 负责社交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3. 监督内容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及时处理社交媒体上的舆情和问题。
5. 定期评估社交媒体运营效果。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六条社交媒体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和违规信息。
2.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能量。
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客观。
4. 体现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校园文化。
第七条社交媒体内容分类:1. 学校新闻:包括学校重大活动、教育教学成果、师生风采等。
2. 校园文化:包括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成果等。
3. 教育教学:包括教育教学动态、学术研究、课程介绍等。
4. 学生生活:包括学生活动、校园生活、就业指导等。
第八条社交媒体内容发布流程:1. 相关部门或个人提交内容提案。
2. 社交媒体管理小组进行审核。
3. 通过审核的内容由社交媒体管理小组进行编辑和发布。
4. 发布后进行效果跟踪和反馈。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社交媒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发布内容负责。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一条对在社交媒体运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社交媒体群管理办法
学校社交媒体群管理办法
1. 引言
学校社交媒体群是学生之间交流和互动的重要工具,为了确保
社交媒体群的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社交媒体群,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群、
QQ群、微博群等。
3. 群主责任
3.1 群主应当确保群内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发布违法、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
3.2 群主应当主动监督群内成员的言行,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维护群内秩序。
3.3 群主应当定期清理不活跃的成员,保持群的活跃度。
4. 成员权益
4.1 成员有权拒绝加入或退出社交媒体群。
4.2 成员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促进社交媒体群的良好发展。
4.3 成员有义务遵守学校和社交媒体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得发
布违规内容。
5. 处罚措施
5.1 对于违规发布信息的群成员,将给予警告,并有权移出群。
5.2 对于多次违规的群成员,将依照《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
应处罚。
6.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将通过学校官方渠
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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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中学微信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县教育局微信、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县教育系统形象,搭建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校微信公众号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校办公室是校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负责微信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校微信公众号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校办公室县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科室分管领导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向校办公室报送。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
2.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
3.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需发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股室分管领导审核,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校办公室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操作发布。
第四章微信管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在微信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资料。
第十四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他人或学校(园)私自泄漏。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微信发布、传播下列信息:
1.危害局机关及学校(园)安全、泄漏机密的;
2.损害局机关及学校(园)荣誉、利益、形象的;
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的。
第十六条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微信上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漏机密、损害学校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中学 2017年10月12日。